1. 如何填写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表
各处理设施的进出水水质变化,加药量等等,另外平日维护保养等内容都可以记录
2. 污水处理厂设备调试需要记录哪些内容 表格样式
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污水的基本参数是否正常,要看这套系统是否达到污水处理的目的了,药剂方面的调配等等都要注意。
一、调试前期准备工作及计划
1.先电气调试,后设备调试。(联动前外电已经验收)
2. 先单机调试,后联动调试。
3. 工艺管道清理检查。(有无漏、坏、堵等)
二、调试的安全措施
1.准备一辆汽车在现场备用,以备紧急情况发生时急用。
2. 保持现场通讯畅通。(电话及对讲机)
3. 在设备调试过程中,易燃易爆物品应隔离开,并准备好干粉灭火器。
4. 设备着火时,应马上断电,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5. 电工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6. 设备发生故障时,持证电工先断电后,再进行检查维修。
7. 设备及周围环境应清扫干净,设备附近不得进行有粉尘的或噪音较大的作业。
8. 开动任何电器以前放电。
9. 按照现场的接地要求安装好所有的接地设备(包括永久的和临时式的)
10. 使用电路开关或者保险丝隔开设备和电源
11. 忌用湿手或者站在湿地上时接触电器元件
12. 操作电子设备时,注意避免接触带电零件。确保所有零部件接通电源。用伏特表检查。
13. 保持电路控制和电机的清洁、无尘。保持整个空气环路无尘避免生热,积累的热源容易点燃悬浮在空气中的飞尘或者易燃蒸气。
14. 禁止用液态流体清洗任何电器元件除非特别说明。
15. 在没有安装保护罩之前,不要启动设备。
16. 如果存在部件磨损、腐蚀或者没有安装等不安全因素,不要启动机器。
17. 如果发生漏水、漏电时,由负责人疏散人员,再由电工进行维修。
18. 先做单机调试,与厂家联系,协助,做好调试记录(各方面的参数)技术要求。进水后,才能进行联动调试。
19. 单机调试完毕后,首先进水,冲洗各口径的工艺管道内的泥、杂物。
3. 怎么填写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现场检查记录表
这个很好解决啊,日常巡检,把发现的事情记下来就是了,不管是回设备仪表、还答是工艺参数,正常的就写系统正常,有异常把异常详细记录下来,然后写个结果,汇报给领导了或交接班已交接清楚。
如果有表格就填表,没有表格就自己写清楚状况,设备运行完好,系统运行正常这些,可以一句话带过,也可以详细些,比如提升泵房正常,氧化沟这些正常等。
如有异常情况,就把情况写清楚,然后写对策,最后结果。比如9:00提升泵A故障,不能启动,已切换B泵运行,已联系电仪维修人员,12:00A泵修复,经现场启动验证,确认修复。现使用B泵,A泵备用。
4. 污水处理厂中控室运行需要那些记录与台账谁有样表发一份参考一下,我厂中控室马上就要运行了。
污水处理厂运行交接记录表
班次 2011年 月 日 时~ 时 交班人
交接时间 2011年 月 日 时~ 时 接班人
交班人:本班运行情况及特别留言
接班人:接班记事
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运行记录
在污水处理工艺的日志里有。
拓展阅读: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水专某一水体或再属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6. 如何填写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表
无非就是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罢了主要是日期、设备型号、开停机时间、加药量、次数等等,仔细看看,分析一下就能填上了。
7.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废水设施检查:
1、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2、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停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3、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8. 中水(污水处理)的基本操作流程及运行记录表。在线等尽快答复高分悬赏。
如果你们公司有污水站或相关的污水处理的设备就好办了!
9.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总责,通过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和适当的财政补贴,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管理。
财政、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污水再生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应当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第六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运行申请。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具备运行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运行。第七条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第八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在进水口、出水口和关键水处理构筑物等位置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流量计量装置,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施联网。
在线监测装置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过依法检定,使用中的在线监测装置,应当依法定期检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维护在线监测装置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第九条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设计能力大于2万吨/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中控系统并正常运行。第十条工业企业等排污者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在工业企业内部先行处理,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水质浓度不得高于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标准。第十一条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进行提标改造。第十二条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过设计标准导致出水超过标准时,城镇污水处理厂有举证的责任和应急处理的义务,并且应当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处理。第十三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并对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对污泥暂存池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建设要求。第十四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臭气外溢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第十五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记录和台帐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保持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因设施大修、检修、维护等确需全部或者部分设备停运或者导致处理能力明显下降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按照规定时间恢复正常运营。第十七条因突发事件导致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或者部分设备停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立即启动安全运行应急预案,进行检修,并在2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恢复正常运行后,污水处理厂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八条城镇污水处理厂需要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期间或者停运期间,废水若需直接排入河湖,应当向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0. 污水处理站没有加药记录运行台账怎么处罚
视情况而定,严重的是要被行政拘留的。
台账是企业对环保设施管理的痕迹记录,企业应该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废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包括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时间、加药记录、维护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