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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污水处理厂位于陕西榆林市,于2010年5月正式建成投入运行,榆林市污水处理厂采内取的污容水处理工艺为A2O,其设计规模为7.00万立方米/日, 平均日处理规模达到2.45万立方米/日, 组织机构代码为55565875-4,执行的排放标准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的废水类型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区坐落于榆林市长城南路榆阳河与榆溪河交汇处,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极大地改善了榆林市周围水体环境,对治理水污染,保护当地流域水质和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改善榆林市的投资环境,实现榆林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贰』 西安长安区污水处理厂叫什么名字
一、项目名称: 长安区城区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承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环保局
三、项目内容: 长安地处西安南郊,有着独特的地理优势、资源优势、环境优势,随着“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区”和“西高新长安科技产业园、“西部大学城”、“西安韦曲航天科技产业开发区”的兴建,城区人口急剧增加,建设城区面积逐步扩大,排放生活污水量日益上升,未经过处理排入地表水体,污染防治势在必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西安市长安区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建设功能齐全、设备先进、污水处理能力超前的污水处理厂势在必行
1、工程地点:西安长安区郭杜镇
2、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量10万吨/日,其中一期建设5万吨/日
3、工程投资:2亿元人民币(含配套管网建设及回用水深度处理)
4、工程占地:150亩
5、服务人口:50万人
6、污水指标:COD400mg /| BOD230mg/ | SS220mg/ | TN40 TP15mg /|
7、出水指标: COD<60mg/ | BOD<20mg/ | SS<20mg /| NH3_N<15mg/ | TP<0.5mg/|
污水处理厂是一项环保工程,建设的目的是集中处理城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改善周边环境,进而改善渭河水质,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污水厂的排水水质必须符合渭河水体功能对接纳污水水质的要求,即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1996)中的一级标准,并满足CJ3025-9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要求
『叁』 环境监测与治理这个专业的就业前景
该专业毕业生将来的就业前景规划如下:
1. 毕业→环保工程师(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技术专家/项目经理/开公司
2. 毕业→环保设备生产、安装及销售→经理/环保业务→开公司
3. 毕业→环评单位→环评工程师→高级环评工程师
4. 毕业→外企的环保助理→环境管理→EHS管理
5. 毕业→污水厂/国企等事业单位→环保维护管理
6. 毕业→环保局→公务员→环保官员
具体的工作名称及任职要求如下:
l 环保工程设计人员
能力:会基本工艺组合,会AutoCAD绘图,会办公软件,会阅读参考资料,对相关设备的选用有了解
发展方向:高级设计人员的助理——设计人员(2-3年)——主要设计人员——高级设计人员
l 环保施工人员
能力:会基本工艺,会AutoCAD绘图,会办公软件,会基本的设备安装和土建施工知识,会管理工人
发展方向:施工员的助理——主要施工员——项目经理
l 环保设备生产安装人员
能力:对设备有一定了解,懂得机械原理,会安装
发展方向:设备生产安装操作工——生产安装总工程师——经理
l 环保设备销售人员
能力:对设备有一定了解,懂得机械原理,会操作使用
发展方向:环保设备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业务经理
l 环保工程承接人员
能力:对工程的操作流程了解,善于与人打交道,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发展方向:业务人员——项目经理
l 环评设计人员
能力:会制作环评报告书,会办公软件,对环评所在的专业了解较多
发展方向:环评设计员——环评设计师——高级环评设计人员
l 环保设施运行人员
能力:会基本工艺要求、会管理、操作
发展方向:环保操作工——环保运行人员——环保运行管理主管
l 环保咨询人员
能力:懂环保的基本政策
发展方向:在工程建设中能给客户提供相关的环保咨询服务
l 污水厂、自来水厂的维护管理人员
能力:懂基本的给水、污水处理工艺、会管理、操作
发展方向:各地区镇、县、市级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维护管理人员
l 环保公务员
能力:能通过公务员考试
发展方向:各地区镇、县、市级环保部门任职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为环保工程建设单位、工矿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培养具有一定环境保护理论知识和管理水平,能从事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其他污染控制工作的操作管理人员,服务于环境保护工作一线岗位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开设课程
1. 主要课程:环境工程CAD、环境监测、仪器分析、水处理微生物学、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处理机械设备。
2. 技能课程:环境监测实习,污水处理实习,环境工程实习,顶岗实习
教学条件
1. 本专业拥有现代化的化学实验技术实训中心和分析测试技术实训中心,能够对水、气、固三废进行分析检验。教学实验设备先进齐全,有气相、液相色谱仪、酸度计、自动电位滴定仪、色度计,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现代化仪器设备。
2. 学生实习单位:武汉市沙湖污水处理厂,武汉市二郎庙污水处理厂,襄樊市东风汽车基地污水处理厂,襄樊市东风汽车基地自来水厂,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襄樊市环境监测中心,武汉市洪山区环境监测站,武汉市武昌区环境监测站,武汉市汉阳区环境监测站,武汉市青山区环境监测站,武汉市硚口区环境监测站等。
3. 师资队伍:本专业拥有专、兼职教师13名,副教授7名,高级实验师2名,讲师1名,工程师1名,外聘专家2名。
可考证书
l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合格证书;
l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合格证书;
l ISO18000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合格证书;
l 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员上岗证书;
l 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证;
l 环境监测工;
l 电工证;
l 分析检验工(高级)。
『肆』 西安自来水和污水处理哪个好,工资待遇方面和未来发展前景哪个好。
不好给你建议,你最好找这两个单位的熟人问一下,只能客观的说现在自来水公司版还是延续着原有模权式在运行,虽然改制了好多年,但是内部没有大的变化。企业生产的商品是人民生命维持的东西,所以在很多方面是受政府指导和控制的,比如水价,一直都是压缩内部,缩减消耗,增加利润,还成立了盈利为目的的公司,但是上级受水务集团管理,中水也是污水公司上级也是水务集团。中水的建设还主要是水厂,在管道上力度不大,是否因为资金问题不得而知,所以中水向外销售能力还不行,但是中水的待遇听从水司调去的人说还不错。现状情况就是这样的。从发展情况看,不好说,着也要看是两个公司的哪些部门?都是有好有坏的。发展前景最好找经济发展研究方面的人咨询。
『伍』 西安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官网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西安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官网许可证在西安市环保局办理。
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需要的资料清单: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有关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3、产业类(工厂企业、宾馆、医院等)提供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生流程图纸、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纸。
4、申报排水量的相关依据材料;(提供上水用水量申请材料依据或近3个月水费单)。
5、排水管理单位接管证明。
6、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7、地名使用批准文件。
『陆』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2017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污水处理,是指通过一定的系统和设备,采用相应的技术方法,对生活污水、生产经营废水、入流雨水等进行净化的过程。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雨水、污水等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第四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市政公用、规划、国土、建设、房管、价格、城市管理、农林、公安等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与城市道路、排水等规划相衔接,做到厂网配套、管网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率。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公共管网的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第七条鼓励、支持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的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水平。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行为。第九条对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未经法定程序调整和变更,规划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第十一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各区县和开发区应当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区域规划。
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各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市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编制,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区域规划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机关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城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城市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制定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计划。第十四条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达到规模要求的用水排水户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电镀、化工、印染、冶金等生产企业,医院、实验室等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单位,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前款所列有毒有害废水不得作为再生水水源。第十五条新建城市供水管网的,应当同时建设再生水管网。第十六条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及各开发区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等;
(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场馆等;
(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每日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四)优质杂排水的日排放量超过200立方米的企业或者工业小区。
『柒』 学环境工程的人的发展方向
就业困难是相对而言的。如果本人能力突出,那就是你挑工作了。环境工程将来可以在污水处理厂、生态造纸厂、制药厂、啤酒厂、肉类加工厂等各企业的污水处理站或化验部门工作。工作范围还是很广泛的。至于你说想学那些专业课,那就跟你们学校环境工程的侧重点有关了,不同学校是不一样的。至于说相关证书,有环保工程师、环评工程师等。但都不是你毕业后就可以考的,必须还要有相关工作经验。但如果你了解的话,就比如环评工程师那个证书含金量就相当高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再联系!
『捌』 陕西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保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正常运行,提高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本办法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和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本办法所称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指收集、接纳、输送、处理、处置及利用城市污水的设施的总称。包括接纳、输送城市污水的管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装置和处理污泥的相关设施及专门用于污水处理的专用河道、水库、湖泊等。第三条各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污水处理收费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取的具体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和部分建设费用,并考虑企业、居民等的承受能力提出方案,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逐月计收。
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按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未安装水表或水表损坏的,按实测排污量或接排污管道容量口径核定。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已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未安装水表的,按水泵铭牌流量和工作时间计算流量。
用于地下水回灌的自来水用水量不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第六条使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城市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代收手续费不超过收费总额的0.2%,具体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地税部门代收。第七条城市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补助;
(三)城市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的城市,其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作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资本金。第八条用水户必须按月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第九条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监)制的收费专用票据。第十条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全额缴入同级财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其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的,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城市污水处理费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第十二条企业缴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可计入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但滞纳金不得计入生产成本。第十三条各城市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能维持现有的污水处理企业运营的,经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当地城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第十四条各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收缴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数额及使用情况按年度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和使用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乱收费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查处。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