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居民水费污水处理费什么意思
居民水费污水处理费:是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的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费,主要有两种类型:
1、一种是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也即居民水费污水处理费。
2、另一种是一些企业和个人集中处理生产或生活污水而交纳的污水处理费,对这部分污水处理费,国家将从财政上给予补贴。
通常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包含在水费里面。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根据省市收费不同,构成不同。
(1)山东污水处理费扩展阅读:
2015年2月,财政部发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三条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第八条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依法进行处罚。
『贰』 2021年最新水费标准
水费的计费问题,其实并不固定,而是视情况而定的。
从2015年开始,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由此前的2.50元/立方米调整为按三档分阶梯计价,其中,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
第一,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第二,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第三,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阶梯水量以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其实国家水费收取标准根据不同的用水目的,水费也相应的不同。在一般情况下,水费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
事实上,国家规定的水费价格情况如下:
首先是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其次是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
然后是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
再是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然后是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然后是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最后是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叁』 污水处理费 是怎样收取的
我们南宁市是加到水价里面一同收取的,用1吨自来水,就收1吨污水处理费,用5吨自来水,专就收5吨污水处理费,属如此类推。
污水处理费各地收费标准不一,南宁市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是0.8元。对低收入群体实行减免,对“五保户”按0.25元收费标准执行;对低保对象减半收取。
『肆』 济南商业用水收费标准
商业用水费为5.5元/吨,电费0.8元/度。商业水电费收费标准一般比住宅水电费高两倍其主要原因在于:1.建设标准不同。商住人防和消防的建设标准高,开发商成本高;
2.产权年限不同。民用70年,商住两用40
50年;
3.税费差异。首套普通住宅房在未来转让是契税是1.5%,而商住两用房则是按3%缴纳;
4.贷款条件限制。商住两用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即便贷款只有五六成按揭,首付和贷款利率都是很高的。
商业用水顾名思义,就是从事商业活动(如餐饮、商超等)所用的水。城市用水可分为居民用水和商业用水,其中商业用水价格较高。商业用水多数是循环在用,农田多数是靠雨水。做生意的利润一般都很大,所以政府收的费用都相对于居民费用高,可防止暴利,所以有的行业成本高利润低。商业用水标准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
4、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8.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0.9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用水1.50元/立方米。
9.中水:1.00元/立方米,暂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由现行每立方米1.75元调整为2.60元(价内含基本水价1.93元,水资源费0.25元,污水处理费0.36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06元)。
2、工业生产用水到户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2.90元(价内含基本水价2.05元,水资源费0.25元,污水处理费0.50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10元)。
3、经营服务业用水到户价由现行每立方米3.20元调整为4.30元(价内含基本水价3.25元,水资源费0.25元,污水处理费0.65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15元)。
4、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4.00元、8.00元统一调整为16.00元(价内含基本水价14.68元,水资源费0.25元,污水处理费0.92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1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分类标准和分时办法由国务院确定。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
第四十二条
用户用电增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伍』 淄博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根据《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公共管网供水以及自备水源(包括自备井和从江河湖泊取水)向城市排水设施(包括接纳、输送城市污水、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沟渠、河渠、泵站、起调蓄功能的湖塘以及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户),应当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
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和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第四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资源费征管权限代征。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六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户实际用水量按月计征。
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的用户,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已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算;未安装水表的,其用水量按照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第七条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其污水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规定的一级或者二级标准的,由用户提出申请,经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由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负责污水处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水量后,按照补偿城市排水管网运行维护费的原则和先征后返的方式,适当核减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的具体核减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八条持有《特困职工证》或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市居民,生活用自来水每户每月用水量不超过8立方米的,按征收标准的70%收费;每户每月用水量超过8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标准收费。第九条企业缴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计入生产成本或者管理费用。第十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征收及解缴程序和方式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季度向城市污水处理费代征部门支付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的标准按照实际缴入财政专户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的1.5%执行。第十二条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第十三条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张店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应当全额纳入市级财政专户。
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第十四条城市污水处理费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一)向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企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污水处理设施和城市排水设施、排污管网、排污泵站等相关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三)支付代征手续费。第十五条城市污水处理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坐支、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第十六条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使用实行预决算制度。当年度城市污水处理费使用决算以及下一年度城市污水处理费使用预算,由负责污水处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十七条污水处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财政、环境保护和负责污水处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成本和质量进行定期监审,监审结论应当作为拨付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主要依据。第十八条用户应当按期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逾期不缴纳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城市污水处理费2‰的滞纳金,并可处应缴数额2倍的罚款。
本条前款规定的罚款,属非经营性活动的,罚款不得超过2000元;属经营性活动的,罚款不得超过30000元。
未按照规定标准、期限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九条污水处理企业应当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污水处理企业未能达标排放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予以处罚;对擅自停止运行或者未达标排放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部门提出建议,由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拨付或者扣减城市污水处理费。
『陆』 污水处理费会计上怎么做账
污水处理费计入管理费用—污水处理费科目核算。 费用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货币资金减少,资产减少计入贷方核算。 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污水处理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拓展资料:
1、 看废水的情况收费,大体分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比较少,我们每吨自来水里就有一块多的排污费,这个费用就是给污水处理厂的。 作为工业水也要看你的水质了,一般三级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可能一吨水也要收2-4块左右了如果是水质更差,比如COD≥700mg/L 生化性一般 TP≥4-5mg/L和氨氮≥20-30mg/l 可能一吨废水要收费7-9元了。工业废水成本比生活废水高,主要因为工业水的二次污染都是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一般工业水生化性不好仅用常规活性污泥法很难降解,需要加药这样成本就会提高,但实际真正运行成本并不高。
2、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污水处理费的所征税种是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污水处理费收费者和缴费者是合同关系,或委托关系。
3、 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包含在水费里面。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 (根据省市收费不同,构成不同)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信息,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济南的水质净化一至四厂,及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均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
『柒』 污水处理费是什么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 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合理分担风险,实现权益融合,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第六条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7)山东污水处理费扩展阅读
早在2007年,济南就已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制定出《济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至今一直按此要求实施。
“这一办法主要确定了该费用征收主体是市市政公用局,征收范围是全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用水户,同时确定了‘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市政公用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用水户将污水处理费缴到银行,再由银行通过自动分离系统将这部分费用分流到财政专用账户,实现专款专用,专门用来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等。
据了解,济南目前每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基本稳定在1.5亿元左右,但仍不能完全满足相关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成本投入。
2015年2月,山东省住建厅发布信息,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济南的水质净化一至四厂,及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均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
『捌』 泰安市自来水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
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0-144(含)m3,水价为3.15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1.80元/m3,污水处理费为0.40元/m3,水资源费为0.95元/m3)。
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40(含)m3,水价为4.05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2.70元/m3,污水处理费为0.40元/m3,水资源费为0.95元/m3)。
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40m3以上,水价为6.75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5.40元/m3,污水处理费为0.40元/m3,水资源费为0.95元/m3)。
【法律依据】
《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 第五条 各类用水水费标准的核定:
1、农业水费。粮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定水费标准;经济作物可略高于供水成本。
农业水费所依据的供水成本内,不包括农民投劳折资部分的固定资产折旧。
2、工业水费。
消耗水,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资(包括农民投劳折资)计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投资4——6%的盈余核定水费标准。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费可略高于以上标准。
贯流水(用后进入原供水系统,水质符合标准并结合用于灌溉或其他水利的)和循环水(用后返回水库内,水质符合标准的),按采用贯流水、循环水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供水单位和用水户分享的原则,核定水费标准。
3、城镇生活用水水费。由水利工程提供城镇自来水厂水源并用于居民生活的水费,一般按供水成本或略加盈余核定,其标准可低于工业水费。
4、水力发电用水水费。结合其他用水的,一般按水电站售电电价的12%或电网平均售电电价的8%计收水费。不结合其他用水的,其水费根据水资源的状况,按结合用水水费的二至三倍计收。利用同一水利工程调节水量的梯级水电站用水,第一级按上述标准计收水费;第二级以下各级,应低于第一级的标准。
小水电(即单机六千千瓦、总装机一万二千千瓦以下)用水水费可低于上述标准,对农民新兴办的小水电站用水水费还可予以优惠。
抽水蓄能发电用水,以保证下游(或上游)调节池等工程运行管理、大修理等费用计收水费。
5、为改善环境和公共卫生等用水水费,可参照农业水费标准确定。
6、由水利设施专门供水进行养殖、种植,其水费标准可参照农业经济作物的水费标准确定。
在制定工农业用水及其他各类水费标准时,要同时确定供水计量点。
水源工程与灌渠工程分设独立核算管理机构的,应按上述规定分别确定水源工程和灌渠工程的水费标准。
『玖』 烟台市水费收费标准
2020烟台用水收费标准
一、居民用水价格
第一阶梯,144m3(含)以下,水价为3.35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2.40辽阳人口总数,辽阳最新常
户籍所地转移元/m3,污水处理费为0.95元/m3)。
第二阶梯,144m3(不含)-204m3(含),水价为4.35元/m3(其中,基本水价
年以10年或为3.40元/m3,污水处理费为0.95元/m3)。
第三阶梯,204m3(不含)以上,水价为7.35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6.40元/m3,污水处理费为0.95元/m3)。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水价格为5.02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3.62元/m3,污水处理费为1.40元/m3)。
三、总表居民用水价格
总表居民用水价格为3.35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2.40元/m3,污水处理费为
0.95元/m3)。
四、抄表到户、社、校福利机构用水价格抄表到户、社、校福利机构用水价格为3.55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2.60元/m3,污水处理费为0.95元/m3)。
五、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15.76元/m3(其中,基本水价为14.36元/m3,污水处理费为1.40元/m3)。
拓展资料:用户持烟台银行卡、中信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或新开户)、身份证及给水编号(可咨询6536114)到上述银行网点签约后,水费将自动从卡中代扣代缴。为避免出现重复扣费现象,用户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实行代扣。重新选择代扣银行的用户,需与原签约银行解约。同时,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代扣业务,也将在近期开通。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烟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服务区域内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