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污水知识 > 住宅楼内污水主管道堵塞谁负责

住宅楼内污水主管道堵塞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1-01-08 17:38:34

㈠ 单元主水管道堵塞,下水道水进入住房造成损失该由谁负责

下水道堵塞报修到物业以后,因为物业维修不及时,或是维修方法不对,造成1~3楼被淹,那肯定是物业有责任。相反要是突然污水外溢,那三层以上的住户都有责任,把堵塞下水道的东西作为证据,把4层~28层都列为被告,只要不能证明堵塞物和自己没有关系的,那都有赔偿的责任。
1、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的普通住宅服务标准作为物业行业服务标准中最低等级。

2、要求物业每年不少于一次的雨水、污水管道疏通,但是这个管道的疏通范围一般界定在出单元外的管道,如果楼主有证据证明污水反溢跟单元外管道有关的证据,鉴于是民事责任,痛过法律起诉物业,物业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单元内就另当别论,因为目前有些地方性维修资金对公共部位的界定,大部分不包含业主专有部位的公公污水管道。

3、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注:以上的内容条款是说明了公共管网(你家的下水主管道,就属于公共管网)的维护维修是明确属于物业的责任。

4、 第八十一条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㈡ 小区下水道堵塞维修应该是物业负责还是业主负责

物业负责维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2)住宅楼内污水主管道堵塞谁负责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

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㈢ 在正常情况下居民楼下水道堵塞应该谁负责

由此根下水道的共有者一同负责。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下水道、楼梯等都属于商品房或者住宅楼的公共部分,由楼内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

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

(3)住宅楼内污水主管道堵塞谁负责扩展阅读:

关于共有设备修缮费的相关规定:

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

一、共有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墙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二、共有墙体的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由每侧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三、楼盖的修缮,其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层房屋所有人负责;其结构部位,由毗连层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四、屋盖的修缮:

1、不上人房盖,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可上人屋盖(包括屋面和周边护拦),如为各层所共用,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房屋所有人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层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五、楼梯及楼梯间(包括出屋面部分)的修缮:

1、各层共用楼梯,由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为某些层所专用的楼梯,由其专用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六、房屋共用部位必要的装饰,由受益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七、房屋共有、共用的设备和附属建筑(如电梯、水泵、暖气、水卫、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的修缮,由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㈣ 公共排污管堵塞的责任到底属于谁

表三:公共排污管道堵塞责任主体之物管企业责任划分
500)this.width=500\" border=0>责任主体三:物业管理企业实践中,一些物业管理者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片面地认为包括排污管在内的属于业主的共用设施,出现问题,其责任就是业主。其实并非如此。笔者以为,《物权法》对有关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的确定只是物权的主体资格的确定,而并非物业管理责任的划分规定。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属相应业主所有没有错,但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约定,业主可以将属于业主共有的并共同应尽义务的共用设施,如共用排污管道的维护管理交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其具体的维护管理细节,及承担的责任,通常是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的。以建设部制定的格式合同为例,格式合同中约定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属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之一,并约定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根据该约定,公共排污管的维修养护责任就是物业管理企业。当然,约定了物业管理企业为维修养护责任单位,仍还不能绝对地认为排污管出现问题其责任就一定是物业管理企业,具体的还需关注合同的细节约定。如合同细则约定:“排污管堵塞的一切责任均由物管企业承担”,则物管企业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无论是使用不当还是管理不当;进而言之,倘若合同约定:“物业需半年对公共排污管进行检查清理1次,对业主的急修需在6小时内解决”等,只要物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检查落实了,应急维修到位了,自然也就不存在责任可言。需要补充的是,格式合同中同样也约定大中修由业主承担;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等内容。因此,倘若公共排污管出现需要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情况,首先物管企业需及时向业委会申请启用维修资金,并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安排维修、改造或更换排污管。但倘若申报过程中,出现业委会不重视、不配合、甚至是阻挠的情况,其出现问题,物管企业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总之,笔者认为,有关排污管堵塞是否属物管企业的责任,主要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具体公共排污管道堵塞责任主体之物管企业责任划分可参照表三执行。表三:公共排污管道堵塞责任主体之物管企业责任划分
500)this.width=500\" border=0>当然,以上分析只是分别从排污管道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单位独自角度进行的。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同时出现两者都承担责任的情况,如物管企业和业主的责任、业主和开发商的责任等。但分析判定的过程,仍然是按照本文的主题观点和方法进行。出现多个责任主体,说明有多个过失主体。正如文章开头所写的,笔者总结排污管堵塞的责任,就是要分清责任主体、过失主体,从而为开发商、业主、物管企业各自规避自身的责任,规范自身行为,带来帮助。最后笔者还要特别强调,有关排污管堵塞的问题,能判定好责任其实并非是处理该问题的最高境界,处理该问题的最高境界应该是防患于未然。特别是一线的物业管理者,我们要在物业的早期介入中,协助开发商合理地做好排污管的设计和施工;我们要在物业投入使用后,引导广大业主养成良好的上下水使用习惯;我们要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排污管维修保养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共排污管道不堵塞或少堵塞的利好局面。

㈤ 从住户到污水主管的污水管道堵是业主的责任还是物业的

不成文的规定,家里的上下水,强弱电系统,暖气管路都是用户负责,跟物业没关系。但物业可以帮你解决,要收取一定费用。祝你早日完工,过一个快乐的春节。

㈥ 楼房下水管道堵塞谁该负责

因为管道是从上往下通的 最后杂物都会汇聚到1层 这是正常现象 所以平常你们应多注意不要专把大的杂物冲属下去 1层要求你们楼上的几层出钱维修也是常理 但这终究不是办法 你们最好下次维修都在场的情况下 组织商量下 让他们平时各自都注意下 别什么都往下冲 而且这种情况和法不责众一个道理 都有责任 谁也不可能单独负这个责

㈦ 家里污水管道堵塞属于谁的责任

不要一味追责,解决问题是当务之急。
家里污水管堵塞,跟用户使用中丢弃杂物不无关系,以后跟家里人说,注意点就是了。

㈧ 居民楼下水管道堵塞物业有责任吗

物业有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8)住宅楼内污水主管道堵塞谁负责扩展阅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阅读全文

与住宅楼内污水主管道堵塞谁负责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深度过滤器厂家 浏览:381
米家空气净化器2怎么拆开 浏览:917
工业润滑油过滤市场 浏览:495
医院污水池除臭排放标准 浏览:166
阴离子阳离子交换膜 浏览:123
戴森空气净化器滤芯怎么拆 浏览:928
净化器上面显示复位什么意思 浏览:999
净水器里有什么水可以做雾化 浏览:396
蒸馏石油的分馏 浏览:744
饮水机水桶为什么会变绿 浏览:803
饮水机热水往上出是什么意思 浏览:627
如何当好污水处理厂的班长 浏览:327
微动力污水处理器 浏览:729
四氯化碳如何蒸馏水 浏览:950
废水资源化问题与出路 浏览:705
树脂补牙还要打磨 浏览:189
什么叫做雨污水阴阳管 浏览:438
废水处理ph是什么意思 浏览:17
反渗透净水器有废水比是什么意思 浏览:507
净化器过滤芯怎么取出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