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业排放量(标立方)怎么算
工业排放量的两种计算方法:
1、实测法
①、工业污水排放量(吨)=某工业污水排放时间(小时)×某废水每小时平均排放量(立方米/小时)
注:1立方米工业污水=1吨工业污水
②、工业污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工业污水排放量(吨)×处理后废水中某污染物平均浓度(毫克/升)×10-3
③、工业污水中某污染物去除量(千克)=工业污水排放量(吨)×(处理前废水中某污染物浓度-处理后废水中某污染浓度)×10-3
④、工业污水中某污染物产生量=工业污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工业污水中某污染物去除量
2、系数推算法
①、工业污水排放量的计算
工业污水排放量(吨)=单位产品排放系数×产品产量
或:工业污水排放量(吨)=工业污水排放系数×企业生产用新鲜水量(吨)
注:工业污水排放系数常取0.8或0.85。
⑵ 年污水排放量怎么算
年污水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
年污水排放量(吨/年)=年排放量(吨)*排放浓度(mg/L)/1000000
(排放浓度=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值)
⑶ 如何计算污染物COD排放总量
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标准60mg/L和二级标准120mg/L,110mg/L符号国家二级标准;
COD日排内放总量M=出水浓度容C×日排放量Q=110mg/L×5000m³/d=0.11kg/m³×5000m³/d=550kg=0.55t/d
⑷ 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量怎么计算 COD产生浓度为450,产生量为945.排放浓度为60,排量为多少
你这个问题没有复表制述的太清楚,是哪个污染物的排放量?COD的?还有你也没有注明单位。 如果是COD的排放量,很简单,直接把COD的排放浓度乘以排水量就行了(注意单位换算,COD的单位一般是mg/L,排水量一般是T/d)。
假设你的COD排放浓度为60mg/L,排水量为945t/d,那么COD每天的排放量=60*945/1000=56.7mg/d。
污水厂一般是算消减量,即:(进水浓度—出水浓度)*排水量。
望采纳!
⑸ 水处理技术总结:污水厂剩余污泥的排放量计算
剩余污泥排放是活性污泥工艺控制的关键环节,常用控制方法有污泥浓度(MLSS)、食微比(F/M)、污泥龄(SRT)及污泥沉降比(SV)法。下面详细解析这些方法及其应用。
1. 污泥浓度(MLSS)法
利用MLSS控制排泥是指维持曝气池内污泥浓度恒定,通过排除剩余污泥降低MLSS值。公式计算排泥量:Vw = (MLSS0 - MLSS) * V / RSS。通过调整排泥量保持MLSS在目标值2000mg/L,结合实际数据计算应排放污泥量1250m3。此法适用于进水水质变化不大。
2. 食微比(F/M)法
控制F/M,保持曝气池中微生物量,通过改变污泥浓度使F/M基本恒定。计算排泥量:VW = [(BODi * Q - MLVSS * Va) / F/M] - RSS * Q。适合进水水质波动较大或含有大量工业废水的情况。控制F/M值需根据污水处理厂特点和温度调整。
3. 污泥龄(SRT)法
SRT控制排泥方法要求准确计算系统内总污泥量MT,通过控制泥龄确保处理效果。当处理效率要求高、水质严格时,SRT宜控制大些,温度高时可小些。MT包括曝气池、二沉池和回流系统内污泥量。计算公式:MT = Ma + Mc + MR。适用于处理要求较高的场合。
4. 污泥沉降比(SV)法
SV反映污泥沉降性能和浓度大小,通过调整SV控制排泥。当SV较高时,应排泥以降低浓度或改善沉降性能。控制排泥应逐渐进行,避免突然变化影响活性污泥系统。
以上控制方法各有侧重,实际应用中需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具体条件选择主控方法并辅以其他方法辅助核算,以确保高效稳定运行。
⑹ 如何计算污染物COD排放总量
计算污染物COD排放总量,需要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COD排放总量 = COD浓度 × 流量 × 时间
其中,COD浓度是指每单位体积(例如 每睁做毕升、每立方米等)水中COD的含量,单胡锋位通常为mg/L或g/m3;流量是指单位时间内通过一个特定区域的水的体积,例如每秒的流量单位可以是立方米/秒、升/秒等;时间是指计算COD排放量的时间段,例如一天、一周、一个月等。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工厂每天将COD浓度为100mg/L的污水排放到河流中,每天排放量为1000立方米,那么COD排放总量为:
COD排放总量 = 100mg/L × 1000m3/天 × 1天
= 100,000 mg/天
= 100g/天
因此,该工厂每天排放的COD总量为100克。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计算结果仅为理论值,在实际情况中,需要考虑到不同污水处理设备对COD的净化效果、流量变动等因素,才能得到更准确的COD排放总量悉芹。
⑺ COD排放量计算
生活源COD排放复量计算公式有:
生活制源COD排放量=城镇常住人口数×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365-城镇污水处理厂去除的生活COD
其中,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优先采用各地区的COD产生系数或实测数据并予以说明;没有符合本地实际排放情况的系数,则统一采用国家推荐的COD产生系数,全国平均取值为75克/人•日,北方城市平均值为65克/人•日,北方特大城市为70克/人•日,北方其他城市为60克/人•日,南方城市平均值为90克/人•日。
生活源SO2排放量计算公式为:生活源SO2排放量=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费量×含硫率×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