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处理海水养殖废水
是叫海水养殖废水。
海水养殖废水处理方法
1、物理处理法
海水养殖废水处理特回别是沉淀、过滤和泡沫分离等技术答,这些物理处理设施具有造价和运行费用低等优点,缺点是只能去除水体中的悬浮物,不能去除溶解性污染物,特别是不能除去对鱼类等养殖对象有强毒性的氨氮。
2、化学处理法
化学处理技术中,氧化技术较多应用于海水集约化养殖废水处理,由于臭氧具有氧化能力强,处理后的水体中溶解氧含量高,能快速分解水体中有机质和还原性无机质,杀灭水体中的病毒、细菌和微藻,无二次污染等优点,特别适合海水养殖废水中污染物特点和处理后的水质要求。臭氧氧化技术的不足之处是处理成本较高,残留的臭氧对养殖对象产生一定的毒性作用。
3、生物处理法
生化处理技术利用微生物的吸收、代谢作用去除水体中有机物和氨氮,与物化技术相比具有投资低、不易产生二次污染等优点,是处理溶解态污染物最经济有效的方式。海水养殖废水中的有机物主要为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等,可生化性好,特别适合采用生化处理技术。目前海水养殖废水生化处理中应用较多的是生物接触氧化、生物转盘、生物流化床等工艺。
2. 海南岛海水养殖对海岸带地质环境的影响
徐忠胜 薛桂澄 夏长健
(海南省地质调查院,海口570206)
摘要:海南岛沿海滩涂资源丰富,发展海水养殖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本文结合海南岛沿海地区海水养殖的发展状况、经济效益、养殖方式及发展趋势,分析海水养殖所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对红树林和青皮林的危害;研究海水养殖导致海防林破坏、海岸带环境污染(海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及咸化)、水土流失、土地荒化(沙化)、港湾淤积、土地盐碱化、海岸侵蚀及矿产、旅游资源破坏的原因,提出海水养殖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几点建议及相应对策。
关键词:海岸带;海水养殖;地质环境;环境保护
1 海岸带地形地貌
海南岛位于东经108°37′~110°03′、北纬18°10′~20°10′之间,海岸带为海岸线往陆地方向10~20km的陆域范围内,面积约9154km2(见图1)。
1.1 海岸类型及分布
海南岛海岸线曲折,有68处港湾,岸线总长1528km。分布有泥岸、砂岸、岩岸、生物海岸等四种类型海岸。按其特征可分为三段:北段从儋州市西面的白马井至文昌市东面的清澜港,主要为火山岩(玄武岩)台地的海蚀堆积岩岸,在南渡江出海口、海口湾、东寨港等局部地段为砂质、泥质海岸;东段由文昌市东寨港至三亚市榆林港,主要为由溺谷演变而成的小港湾式堆积地貌砂岸、泥岸,此外,在报虎角、铜鼓蛉、南湾猴岛、分界蛉等局部地段分布有岩岸;西段从三亚市榆林港至儋州市白马井,多为沙堤围绕的海积阶地砂岸,在三亚的梅山、昌江的昌化港以北等局部地段为岩岸。
1.2 海岸带地貌
东北部文昌市境内主要为海积平原,地势低平,标高一般5~20m;北部海口—洋浦地区主要为玄武岩台地,地形略有起伏;洋浦往西到海头为海积平原;从海头往南至乐东的九所为滨海平原;从九所往东至三亚为岩浆岩丘陵区;三亚往北东至陵水为沿海平原-丘陵区;从陵水往北至万宁为岩浆岩丘陵区。总体上,北部海岸带主要为平原、台地,地势低平;东、南、西部主要为平原、丘陵,地势起伏较大,最大标高为陵水蒙水岭841m。
众多的海湾、滨海平原、砂堤砂地以及清澈的海水、较高的水温,为发展海水养殖创造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条件,特别是本岛西部沿岸水域,风浪较小,滩涂面积广阔,是发展海水养殖的理想场所,同时具有适养品种多,养殖品种生长快的特点。目前适宜养殖的近5万km2的浅海海域仅利用了8483km2,海水养殖业的发展潜力巨大。
2 海水养殖业的发展概况
2000年全省海水养殖面积14526公顷,产值18.89亿元。根据养殖方式不同,可分为网箱养殖和池塘养殖两大类。网箱养殖主要为鱼、贝类,池塘养殖主要为对虾类。2000年全省对虾养殖面积7759公顷,占海水养殖面积的53.4%,平均单产2997千克,总产值11.25亿元,占海水养殖产值的60%;在海水养虾中,高位池养虾面积1486公顷,占海水养虾面积的19.2%,平均单产6345千克/公顷。低位池养虾的平均单产为2204千克/公顷,仅为高位池的35%。对虾养殖业已成为我省海水养殖的主体产业,而高位池养虾又成为对虾养殖的主导产业。
4 建议与对策
海南岛具有漫长的海岸线、砂质海岸和海湾,浅海滩涂资源丰富,阳光充足,水温高,具备大规模发展海水养殖业的独特地理条件。在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的同时,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与对策。
(1)科学规划、严格控制。目前全省及三亚、文昌的海洋区划(规划)和万宁市的虾业发展规划,都还是粗线条的,没有对很多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科学的论证,还不能作为实施养虾计划的最终依据。因此,必须编制详细规划,在详细规划中,应综合考虑林业、旅游、海洋、环境、矿产、工业、农业、港口以及养殖业中的现在及未来发展的相互关系和影响,进行必要的模式计算和分析,明确提出养殖布局、废水的处理方法、处理强度、排污方式、排污口和取水点的位置、污泥处置,以及防风固沙的对策等可行方案。要把全海南岛当作一个整体,从战略上、从动态上,开展我省海水养殖业的环境影响评价,为我省海水养殖业规划提供技术依据。
(2)规范建设、规模开发。积极引导企业、农村集体进行海水养虾的规模开发,集约发展,鼓励公司加农户,村集体加农户的合作开发方式,减少农民、个体户的无序开发活动。
(3)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挖塘搞养殖。在自然保护区内的虾塘要坚决退塘还林。对饮用水和农田产生污染的虾塘,必须停产治理,凡不能取得满意治理效果的也必须退塘还林。
(4)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必要时对一些破坏生态的案件进行曝光,警示教育。
(5)加大环境资源的监管力度。合理安排对虾塘的排水方向,严格控制养殖废水排放量、污染物总量及浓度。对养殖废水足额征收排污费。要加强巡逻,并发动群众举报,坚决刹住擅自挖塘养殖的违法行为。
(6)加强海水养虾的科研开发,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引导并鼓励和促进养殖知识与技术更新,采用少用水、少用药、少换水、少排放的技术,选用抗病品种,在饲料中增添植物蛋白质等,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环境。要实施科学轮养、混养模式。通过虾、蟹轮养,充分利用对虾耐高温、青蟹耐寒的季节优势,有效防止两造重养造成的病害。另外,在饲养青蟹时,混养江蓠,一方面利用江蓠来分解和吸收螃蟹排泄物和残留投料,有效地克服水质污染问题,另一方面,又可充分利用虾塘,提高虾塘单位产值。引进过滤海水防病养虾系统,使用抽取过滤后的清洁海水养虾,从而克服高位养虾和海水加淡水养虾等模式存在的环境污染、养虾周期长和经济效益偏低等缺点。
(7)加强养殖全过程的产品质量保证,引导发展绿色海产品。
(8)强化公众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生态保护公众参与,接受公众监督,特别是对涉及农民土地等切身利益的海水养虾项目,通过广泛和有效的公众参与,合理利益分配,减少负面影响,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可持续发展观点,提高人们的法制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庞义春等.广东省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海南岛岸段工程地质报告.广东省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大队地质矿产专业队,1986
[2]庞义春等.广东省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海南岛岸段水文地质报告.广东省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大队地质矿产专业队,1986
[3]赵达迎,林化等.海南岛海岸带生态环境地质调查报告.海南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2004
[4]岳平,符致钦.海南岛海岸带(典型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海南省国土资源厅,2002
Influence of Mariculture on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 Coastal Zone Hainan Island
Xu Zhongsheng, Xue Guicheng, Xia Changjian
( Hainan Institute of Geological Survey, Haikou 570206)
Abstract: Coastal beaches' resource is rich in Hainan island , developing seawater breeding has exceptional advantage,this text combines coastal area seawater breeding ' developing conditions, economic benefits, the way of breeding and developding tendency in Hainan island, analyses the environmental geological problems, harms to red woods and green leather forest brought by seawater breeding; studing the reasons of sea defencing forest'damage , coast tap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eawater pollution, underground water pollution and salty melt) , water and soil' erosion and land wasteland melting (desertification) , harbour silting up , land salinization, coast erosion and minerals and travel resource' damage caused by seawater breeding, putting forward a few suggests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of coordinative development between seawater breeding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s.
Key words: Coast tape; Seawater breeding; Geological enviroment; Environment protections
3. 海洋馆的养殖废水应该如何处理
水产养殖废水处理方法主要有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
1物理处理法
1)过滤法
由于养殖废水中的剩余残饵和养殖生物排泄物等大部分以悬浮态大颗粒形式存在,因此采用物理过滤法去除是最为快捷、经济的方法。常用的过滤设备有机械过滤器、压力过滤器、沙滤器等。在实际处理工程中,机械过滤器(微滤机)是应用较多、过滤效果较好的方式。沸石过滤器兼有过滤与吸附功能,不仅可以去除悬浮物,同时又可以通过吸附作用有效去除重金属、氨氮等溶解态污染物。
12)泡沫分离法
泡沫分离根据表面吸附的原理,利用通气鼓泡在液相中形成的气泡为载体对液相中的溶质或颗粒进行分离,因此又称泡沫吸附分离。其原理是向被处理水体中通入空气,使水中的表面活性物质被微小气泡吸着,并随气泡一起上浮到水面形成泡沫,然后分离水面泡沫,从而达到去除废水中溶解态和悬浮态污染物的目的。由于泡沫分离技术不仅可以将蛋白质等有机物在未被矿化成氨化物和其他有毒物质前就已被去除,避免了有毒物质在水体中积累,而且可向养殖水体提供所必需的溶解氧,对维护养殖水体生态环境有良好作用。
泡沫分离是根据吸附的原理,向含表面活性物质的液体中鼓泡,使液体内的表面活性物质聚集在气液界面(气泡的表面)上,在液体主体上方形成泡沫层,将泡沫层和液相主体分开,就可以达到浓缩表面活性物质(在泡沫层)和净化液相主体的目的。被浓缩的物质可以是表面活性物质,也可以是能与表面活性物质相络合的物质,但它们必须具备和某一类型的表面活性物质能够络合或鳌合的能力。
2化学处理法
1)臭氧处理法
海水工厂化养殖废水存在养殖生物排泄物等悬浮物,以及氨氮、可生物降解有机物等物质,而且也存在难生物降解有机物。因此,利用臭氧、过氧化氢、二氧化氯、漂白液等化学氧化剂的氧化作用,氧化分解难生物降解溶解态有机物是养殖废水深度处理的主要手段。因此采用O3/UV工艺,既能提高处理效率又可减少臭氧的用量。用O3/UV技术净化湖水可达到水质净化及水体增氧的目的。
臭氧的净化原理在于它在水中的氧化还原电位为2.07 V,高于氯(1.36 V)和二氧化氯(1.5 V)。它能够破坏和分解细胞的细胞壁(膜),迅速扩散渗入细胞内,从而杀死病原菌。臭氧在水中分解的中间物质羟基自由基(•OH),具有很强的氧化性,可以分解一般氧化剂难分解的有机物。因此,用臭氧处理废水,既能够迅速灭除细菌、病毒和氨等有害物质,又能增加水中溶解氧,从而达到净化养殖废水的目的。
2)电化学法
电化学是研究电和化学反应相互关系的科学。电和化学反应相互作用可通过电池来完成,也可利用高压静电放电来实现,二者统称电化学,后者为电化学的一个分支,称放电化学。在水产养殖废水的处理中,用电化学法去除水中溶解的亚硝酸盐和氨氮的研究结果表明,亚硝酸盐完全去除的时间和能耗随着传导率的增加而降低,输入电流最大为2A时,耗能最少,pH相对于输入电流和电导率来说几乎没有影响;在酸性条件下有利于亚硝酸盐的去除,碱性条件有利于氨的去除,氨的去除速度低于亚硝酸盐的去除速度。
3生物处理法
1)活性污泥法
活性污泥法是以活性污泥为主体的废水生物处理的主要方法。活性污泥法是向废水中连续通入空气,经一定时间后因好氧性微生物繁殖而形成的污泥状絮凝物。其上栖息着以菌胶团为主的微生物群,具有很强的吸附与氧化有机物的能力。
典型的活性污泥法是由曝气池、沉淀池、污泥回流系统和剩余污泥排除系统组成。
污水和回流的活性污泥一起进入曝气池形成混合液。从空气压缩机站送来的压缩空气,通过铺设在曝气池底部的空气扩散装置,以细小气泡的形式进入污水中,目的是增加污水中的溶解氧含量,还使混合液处于剧烈搅动的状态,形悬浮状态。溶解氧、活性污泥与污水互相混合、充分接触,使活性污泥反应得以正常进行。
第一阶段,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被活性污泥颗粒吸附在菌胶团的表面上,这是由于其巨大的比表面积和多糖类黏性物质。同时一些大分子有机物在细菌胞外酶作用下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
第二阶段,微生物在氧气充足的条件下,吸收这些有机物,并氧化分解,形成二氧化碳和水,一部分供给自身的增殖繁衍。活性污泥反应进行的结果,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得到降解而去除,活性污泥本身得以繁衍增长,污水则得以净化处理。
经过活性污泥净化作用后的混合液进入二次沉淀池,混合液中悬浮的活性污泥和其他固体物质在这里沉淀下来与水分离,澄清后的污水作为处理水排出系统。经过沉淀浓缩的污泥从沉淀池底部排出,其中大部分作为接种污泥回流至曝气池,以保证曝气池内的悬浮固体浓度和微生物浓度;增殖的微生物从系统中排出,称为“剩余污泥”。事实上,污染物很大程度上从污水中转移到了这些剩余污泥中。
2)生物膜法
生物膜法是与活性污泥法并列的一类废水好氧生物处理技术,是一种固定膜法,是土壤自净过程的人工化和强化;主要去除废水中溶解性的和胶体状的有机污染物。具体参见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关技术文档。
生物膜法是利用附着生长于某些固体物表面的微生物(即生物膜)进行有机污水处理的方法。生物膜是由高度密集的好氧菌、厌氧菌、兼性菌、真菌、原生动物以及藻类等组成的生态系统,其附着的固体介质称为滤料或载体。生物膜自滤料向外可分为庆气层、好气层、附着水层、运动水层。生物膜法的原理是,生物膜首先吸附附着水层有机物,由好气层的好气菌将其分解,再进入厌气层进行厌气分解,流动水层则将老化的生物膜冲掉以生长新的生物膜,如此往复以达到净化污水的目的。生物膜法具有以下特点:(1)对水量、水质、水温变动适应性强;(2)处理效果好并具良好硝化功能;(3)污泥量小(约为活性污泥法的3/4)且易于固液分离;(4)动力费用省。
4. 养殖渔业的污水应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处理要注意什么问题
养殖行业的废水在特性上归属于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与工业污水是有实质的不一样的,生活污水处理从一些方面来说,归属于液肥,而工业污水因为带有很多有毒的重金属超标和有机化学内毒素,对人与河虾及其其他生物有百害无一利,因此,工业污水是我国肯定严格管控的。水产品养殖污水,带有许多高锰酸盐指数磷,亚硝酸钠,各种各样粪便和藻类颗粒残余物。
小动物生长环境遭受重度污染,小动物身心健康受到威胁,小动物安全性没保证,小动物品质降低。恰好是由于这一因素,导致很多养殖厂经济效益不高,或宣布破产,或被政府机构责令整改或关掉。能够采用物理过滤,物理过滤也叫机械设备过虑、固液分离设备,目的是消除水里固体废料、悬浮固体及大中型水生生物等,例如残饵排泄物、鱼鳞片、水生动物表皮黏液等。
5. 海水养殖废水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海水养殖废水处理系统包括相连通的斜板沉淀池与三段式脱氮除磷池回,三段式脱氮除磷池答包括顺序设置的配水区、缺氧段、好氧段、除磷段和集水区,缺氧段填充砾石基质,好氧段填充沸石基质,并设置穿孔曝气管,除磷段填充除磷功能填料基质,斜板沉淀池底端设置进水管路,斜板沉淀池顶端与配水区相连通,集水区设置出水管路,集水区与配水区之间设置回流管路,使部分处理后水通过回流管路输送回配水区。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能同时降低水体中浊度、溶解性COD和氮磷含量,创造性地将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与吸附除磷技术相结合应用于海水处理领域,适用于解决大规模养殖废水净化排放的问题。
6. 海水养殖用水检测项目是什么呢
海水养殖用水检测项目:色臭味、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汞、镉、铅、六内价铬、总铬、砷、铜、锌、容硒、氰化物、石油类、挥发性酚、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
依据标准:NY5052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7. 养殖海水的配制
人工配置海水的方法
先测定本地淡水水源的水质化学成分。测定配水原料的纯度和含量。进行计算,校正配方原料的用量,以满足配方中主要成分派凳的适宜值,在技术上允许的适度可进行经济分析,确定配料用量。逐一溶解。充分搅拌,以防水体内溶解不均。进行沉淀。提取上层清液,入贮水池备用
化学成分最适含量
盐度14,钙200毫克/升,重碳酸盐120-140毫克/升,镁500毫克/升,钾200毫克/升,硫酸盐1000-1200毫克/升,铜猜答、锌、银0.01毫克/升以下,铁0.02-0.2毫克/升,碘0.02-0.1毫克/升。具体配方是:海水14克/升,氯化钙0.4克/升,硫酸镁2.8克/升,氯化镁2.2克/升,氯化钾0.4克/升,三氯化铁0.1毫克/升。若人工配制的海水PH低于7时尘兆旅,可用生石灰调节至微碱性,一般用量为50-100毫克/升。
通常海水中的成分划分为五类:
⑴ 主要成分(大量、常量元素):指海水中浓度大于1×106mg/kg的成分。属于此类的有阳离子Na+,K+,Ca2+,Mg2+和Sr2+五种,阴离子有Cl¯,SO42¯,Br¯,HCO3¯(CO32¯),F¯五种,还有以分子形式存在的H3BO3,其总和占海水盐分的99.9%。所以称为主要成分。
由于这些成分在海水中的含量较大,各成分的浓度比例近似恒定,生物活动和总盐度变化对其影响都不大,所以称为保守元素。
海水中的Si含量有时也大于1mg/kg,但是由于其浓度受生物活动影响较大,性质不稳定,属于非保守元素,因此讨论主要成分时不包括Si。
⑵ 溶于海水的气体成分,如氧、氮及惰性气体等。
⑶ 营养元素(营养盐、生源要素):主要是与海洋植物生长有关的要素,通常是指N、P及Si等。这些要素在海水中的含量经常受到植物活动的影响,其含量很低时,会限制植物的正常生长,所以这些要素对生物有重要意义。
⑷ 微量元素:在海水中含量很低,但又不属于营养元素者。
⑸ 海水中的有机物质:如氨基酸、腐殖质、叶绿素等
8. 关于水产品养殖的水质问题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水养殖用水水质要求、测定方法、检验规则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养殖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2763.2 海洋调查规范 海洋水文观测
GB/T 12763.4 海洋调查规范 海水化学要素观测
GB/T 13192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17378(所有部分) 海洋监测规范
3 要求
海水养殖水质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海水养殖水质要求
序号 项 目 标 准 值
1 色、臭、味 海水养殖水体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
2 大肠菌群,个/L ≤45 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养殖水质≤500
3 粪大肠菌群,个/L ≤2 000,供人生食的贝类养殖水质≤140
4 汞,mg/L ≤0.000 2
5 镉,mg/L ≤0.005
6 铅,mg/L ≤0.05
7 价铬,mg/L ≤0.01
8 总铬,mg/L ≤0.1
9 砷,mg/L ≤0.03
10 铜,mg/L ≤0.0l
11 锌,mg/L ≤0.1
12 硒,mg/L ≤0.02
13 氰化物,mg/L ≤0.005
14 挥发性酚,mg/L 0.005
15 石油类,mg/L ≤0.05
表1(续)
序号 项 目 标 准 值
16 六六六,mg/L ≤ 0.001
17 滴滴涕,mg/L ≤ 0.000 05
18 马拉硫酸,mg/L ≤ 0.000 5
19 甲基对硫磷,mg/L ≤ 0.000 5
20 乐果,mg/L ≤ 0.1
21 多氯联苯,mg/L ≤ 0.000 02
4 测定方法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按表2提供方法进行分析测定。
表2 海水养殖水质项目测定方法
序号 项目 分 析 方 法 检出限,mg/L 依据标准
1 色、臭、味 (1)比色法 (2)感官法 –– GB/T 12763.2GB 17378
2 大肠菌群 (1)发酵法 (2)滤膜法 – GB 17378
3 粪肠菌群 (1)发酵法 (2)滤膜法 – GB 17378
4 汞 (1)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2)金捕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双硫棕分光光度法 1.0×10–62.7×10–64.0×10–4 GB 17378GB 17378GB 17378
5 镉 (1)双硫腙分光光度法(2)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阳极溶出伏安法(4)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6×10–39.0×10–59.0×10–51.0×10–5 GB 17378GB 17378GB 17378GB 17378
6 铅 (1)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2)阳极溶出伏安法 (3)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4)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4×10–33.0×10–43.0×10–51.8×10–3 GB 17378GB 17378GB 17378GB 17378
7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4.0×10–3 GB/T 7467
8 总铬 (1)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2)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0×10–44.0×10–4 GB 17378GB 17378
9 砷 (1)砷化氢-硝化氢-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2)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催化极谱法 4.0×10–46.0×10–51.1×10–3 GB 17378GB 17378GB 7585
10 铜 (1)二乙氨基二硫化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2)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阳极溶出伏安法 (4)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8.0×10–52.0×10–46.0×10–41.1×10–3 GB 17378GB 17378GB 17378GB 17378
11 锌 (1)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2)阳极溶出伏安法 (3)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9×10–31.2×10–33.1×10–3 GB 17378GB 17378GB 17378
表2 (续)
序号 项目 分 析 方 法 检出限,mg/L 依据标准
12 硒 (1)荧光分光光度法(2)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3)催化极谱法 2.0×10–4�4.0×10–4�1.0×10–4� GB 17378GB 17378GB 17378
13 氰化物 (1)异烟酸-唑啉酮分光光度法(2)吡啶-巴比士酸分光光度法 5.0×10–4�3.0×10–4� GB 17378GB 17378
14 挥发性酚 蒸馏后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1.1×10–3� GB 17378
15 石油类 (1)环已烷萃取荧光分光光度法(2)紫外分光光度法(3)重量法 6.5×10–3�3.5×10–3�0.2 GB 17378GB 17378GB 17378
16 六六六 气相色谱法 1.0×10–6� GB 17378
17 滴滴涕 气相色谱法 3.8×10–6� GB 17378
18 马拉硫磷 气相色谱法 6.4×10–4� GB/T 13192
19 甲基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4.2×10–4� GB/T 13192
20 乐果 气相色谱法 5.7×10–4� GB 13192
21 多氯联苯 气相色谱法 1.0×10–6� GB 17378
注:部分有多种测定方法的指标,在测定结果出现争议时,以方法(1)测定为仲裁结果。
5 检验规则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按GB/T 12763.4 和GB 17378.3的规定执行。
6 结果判定
本标准采用单项判定法,所列指标单项超标,判定为不合格。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自9月1日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1号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03年7月14日经农业部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 养殖用水
第五条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 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 养殖生产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条 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
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逐步按国家有关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格式见附件1),记载养殖种类、苗种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三条 销售的养殖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当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销售。
第十四条 水产养殖单位销售自养水产品应当附具《产品标签》(格式见附件2),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产品种类、规格,出池日期等。
第四章 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
第十五条 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第十六条 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第十七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应当按照有关就业准入的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八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格式见附件3),记载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症状,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九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第二十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控工作。
第二十一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用语定义:
健康养殖 指通过采用投放无疫病苗种、投喂全价饲料及人为控制养殖环境条件等技术措施,使养殖生物保持最适宜生长和发育的状态,实现减少养殖病害发生、提高产品质量的一种养殖方式。
生态养殖 指根据不同养殖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利用自然界物质循环系统,在一定的养殖空间和区域内,通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不同生物在同一环境中共同生长,实现保持生态平衡、提高养殖效益的一种养殖方式。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9. 海产养殖会产生什么样的污染
海产养殖不合理会引发赤潮,破坏生物多样性,破坏外部海域的生态系统平衡,水污染等污染。只要有养殖活动就必定会产生污染,关键还是在于人类如何进行处理和防护。
在海产养殖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养殖海产因为各种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外逃的情况,进入外部海域。养殖海产和海洋内的野生海洋生物存在极大的差异,会对整体海洋的生物数量和安全等方面产生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果出现物种交配的情况,有可能会出现基因变异并携带病菌,会造成某种物种的灭绝。
海产养殖产生的严重污染主要还是因为养殖着重于经济利益,由此获得增加产量就盲目地增加养殖密集度从而导致以上各种问题的发生。因此在养殖过程中应该把握尺度,在与自然生态系统相互协调的情况下在进行海产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