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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放污水的资料

发布时间:2023-05-25 12:38:06

『壹』 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专区的水体排放属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贰』 生活污水详细资料大全

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机关、学校、医院、商店、公共场所及工业企业卫生间等。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机物(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等) 和大量病原微生物(如寄生虫卵和肠道传染病毒等)。存在于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极不稳定,容易腐化而产生恶臭。细菌和病原体以生活污水中有机物为营养而大量繁殖,可导致传染病蔓延流行。因此,生活污水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

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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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危害

病原物污染 主要来自城市生活污水、医院污水、垃圾及地面径流等方面。病原微生物的特点是:①数量大;②分布广;③存活时间较长;④繁殖速度快;⑤易产生抗性,很难消灭;⑥传统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及加氯消毒后,某些病原微生物、病毒仍能大量存活;此类污染物实际上通过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并在体内生存,引起人体疾病。 需氧有机物污染 有机物的共同特点是这些物质直接进入水体后,通过微生物的生物化学作用而分解为简单的无机物质二氧化碳和水,在分解过程中需要消耗水中的溶解氧,在缺氧条件下污染物就发生腐败分解、恶化水质,常称这些有机物为需氧有机物。水体中需氧有机物越多,耗氧也越多,水质也越差,说明水体污染越严重。 富营养化污染 是一种氮、磷等植物营养物质含量过多所引起的水质污染现象。水生生态系统的富营养化能通过化学污染物由两种途径发生:一种是通过正常情况下限定植物的无机营养物质的量的增加;另一种是通过作为分解者的有机物的增加。 恶臭 恶臭是一种普遍的污染危害,它也发生于污染水体中。人能嗅到的恶臭多达4000多种,危害大的有几十种。 恶臭的危害表现为:①妨碍正常呼吸功能,使消化功能减退;精神烦躁不安,工作效率降低,判断力、记忆力降低;长期在恶臭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会造成嗅觉障碍,损伤中枢神经、大脑皮层的兴奋和调节功能;②某些水产品染上了恶臭无法食用、出售;③恶臭水体不能作游泳、养鱼、饮用,而破坏了水的用途和价值;④还能产生硫化氢、甲醛等毒性危害。 酸、碱、盐污染 酸、碱污染使水体pH发生变化,破坏其缓冲作用,消灭或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妨碍水体自净,还可腐蚀桥梁、船舶、鱼具。酸与碱往往同时进入同一水体,中和之后可产生某些盐类,从pH值角度看,酸、碱污染因中和作用而自净了,但产生各种盐类,又成了水体的新污染物。因为无机盐的增加能提高水的渗透压,对淡水生物、植物生长有不良影响,在盐碱化地区,地面水、地下水中的盐将进一步危害土壤质量。 地下水硬度升高 高硬水,尤其是永久硬度高水的危害表现为多方面:难喝;可引起消化道功能紊乱、腹泻、孕畜流产;对人们日用不便;耗能多;影响水壶、锅炉寿命;锅炉用水结垢,易造成爆炸;需进行软化、纯化处理,酸、碱、盐流失到环境中又会造成地下水硬度升高,形成恶性循环。 有毒物质污染 有毒物质污染是水污染中特别重要的一大类,种类繁多,但共同的特点是对生物有机体的毒性危害。

污水处理

近况及未来 我国污水处理产业发展进步较晚,建国以来到改革开放前,我国污水处理的需求主要是以工业和国防尖端使用为主。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拉动了污水处理的需求。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我国污水处理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污水处理需求的增速远高于全球水平。 1990年以来,全球污水处理表观消费量以年均6%的速度增长,而九十年代的十年间,我国污水处理表观消费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7.73%,是世界年均增长率的2.9倍。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污水处理产业高速增长。2000年—2004年,我国污水处理消费量从188万吨增长到447万吨,增加了2.3倍,年平均增长率在27%以上。其中,2001年,我国污水处理表观消费量达到225万吨,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污水处理消费大国。同时,污水处理进口也大幅度增加。1998年,我国污水处理进口100万吨,由此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污水处理进口国。2004年与1998年比,污水处理进口增长幅度年均达到27.14%。预计2005年,中国污水处理表观消费量将达到500万吨,进口仍将保持在300万吨左右。 伴随着污水处理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污水处理产量也结束了长期徘徊的局面,实现了高速增长。我国污水处理产量从2000年的46万吨增长到2004年的236万吨,年平均增长率在82.6%,占国内市场需求的比重也由2000年的24.47%提高到2004年的52.80%。而同期,世界污水处理产量则仅以6%左右的速度增长。 从九十年代后期起,我国太钢、宝钢以及宝新、张浦等国有和合资企业通过引进和技术改造,先后建成了一系列污水处理生产线,污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污水处理生产初具规模。污水处理品种结构也发生了积极的变化,污水处理产品质量迅速提高。特别是国内污水处理冷轧板增长迅速,2003年,国内冷轧板产量达到170万吨,首次超过进口量,自给率达到66%;2004年,国内冷轧板产量达到200万吨,自给率达到70%以上。从2004年底到2005年底,国内冷轧污水处理产能将增加约150万吨,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到2007年,我国将成为污水处理的净出口国。 从总体上看,我国污水处理正在经历由规模小、水平低、品种单一、严重不能满足需求到具有相当规模和水平、品种质量显著提高和初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深刻转变,污水处理需求将逐步实现自给。

处理难题

(难题一)人口增加,污水增多 在我国,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污水排放量也日益增加,水体污染相当严重,而且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到2000年底,全国设市的663个城市中有310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427座,年污水处理量113.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只有34.23%。 (难题二)加快发展,急需资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污水处理是从一定量的资金投入开始的。污水处理资金的规模决定着污水处理的规模。污水处理资金自身的发展速度决定着污水处理发展的速度和污水处理技术进步的速度。现实的污水处理中,技术先进、处理费用低的决策方案通常是预付资金量较大的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说,资金自身的发展速度越快,污水处理技术的进步和套用才能越快,污水处理也才能越快。 (难题三)处理资金,来源困难 1、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资本金来源的难处所在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采取的是免费使用政策,不仅扩大再生产由财政投资,简单再生产也需要财政拨款才能完成,财政拨款因此成了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建设投资的来源。只是在不同时期,来源的名称不同,但都是以财政为中心的资金循环。经济体制改革,否定了我国传统大一统"财政模式,否定了国家作为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也否定了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和政权行使者合一,要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与此相适应,在国家为主体的统一财政的前提下,我国财政分成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两部分。公共财政是以政权行使者身份出现的国家,主要以税收形式筹集资金,解决市场配置资源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满足公共需要。城市污水处理是公益事业,污水处理资金财政拨款应是公共财政支出。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还在深化中,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公共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还不够合理,城市污水处理资金很难像美国等已开发国家哪样绝大多数来自财政拨款或贷款。 2、污水处理借入资金来源的难处所在 城市污水处理资金需求巨大,银行贷款是污水处理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银行贷款分商业银行贷款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资金来源为居民与企业存款,大多为短期资金,虽然也可作部分中长期贷款,但比重不宜过大;商业银行资金运用要求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三性"统一,而污水处理资金的运用和回流很难与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三性”相吻合。因此,商业银行很难对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贷款。

难题破解

(破解方法一)加大财政拨款力度 城市污水处理资金的一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必须由 *** 给予必要的补助,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1、污水处理普遍存在着价格需求弹性较小和 *** "垄断"经营,其收费制定必须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而不能依靠竞争价格来完全地解决设施建设和企业发展问题。2、污水处理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许多设施的使用难以计算,使其服务收费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实行等价交换,而只能成为公共消费的一部分。3、污水处理提供的服务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外部经济性,衡量其投资效益时,首先是社会效益。 国家财政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拨款,在我国主要有基本建设安排的投资,中央财政拨给的专款和地方财政拨款。基本建设安排的投资,分国家预算内和地方自筹两种。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由中央 *** 确定数额,由财政部交国家计委统一安排。地方自筹基本建设投资,是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内由地方自筹资金安排的投资。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一种是根据需要,财政每年拨给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污水处理的专项资金;另一种是按项目定额补助,项目建成,补助停止。 (破解方法二)增加企业自筹强度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污水处理只有在其建设经营活动中把它的价值转化到周而复始的资金回流中,才能实现污水处理的再生产。按价值规律的要求,污水处理的投入与产出理顺到市场经济的新秩序中,是加快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的客观要求。污水处理收费,不应是一项临时性的筹资措施,而是实现污水处理资金补偿的市场化方式,同时也是调节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利用的一种经济手段。 污水处理的自筹资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按照价值规律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从营业收入中提取生产发展基金、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污水处理单位不仅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完成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还要向国家缴纳税费。为此,污水处理的合理收费,必须建立在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率的基础之上。 污水处理收费的合理成本,一般应包括生产费用、经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基金、贷款利息等。其中固定资产折旧要有恰当的折旧率,要改变折旧年限过长、折旧率较低的做法,以免企业的明盈实亏。污水处理收费的合理利润率,是指利润率的核定既要考虑企业的合理福利和必要的积累,又要考虑污水处理收费需求弹性小、社会服务性强的特点,防止利用其垄断性追求过高利润。为防止垄断强加给用户的负担, *** 可通过行政和经济手段对经营者加以限制,使其可能获得的利润不超过全社会的平均利润。 (破解方法三)试行优先股票发行 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发行优先股票吸收国内外私人资本进行城市污水处理,既能满足污水处理的巨大资金需求,又不丧失 *** 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控制权。优先股票是相对普通股票而言的。投资购买普通股票的好处还有投资收益比其他类似证券的投资收益高,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流通性强,交易公平进行等。 优先股票是比普通股票具有一定优先权的股票,主要是优先分得股利和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优先股的最大优点是较普通股收益稳定,风险小。但当股份公司经营成绩卓著,经营利润激增时,优先股享受到的收益却不会增加,而普通股的收益却可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的提高而增加。从这一点考虑,优先股较普通股又缺乏发展性和进取性。 按我国现行做法,股票是根据投资者身份的不同,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没有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划分。我国《公司法》中没有优先股的概念,也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这是因为我国的股份制企业都是从计画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改造而来,因而带有种种历史的痕迹,成为历史遗留问题正待在改革中进一步探索解决。从城市污水处理的实际出发,我们可以进行污水处理股票发行的探索。这就要对现有的污水处理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向国内外私人资本发行部分优先股票,或将部分国有股以优先股的形式转让给私人资本,筹措的资金由污水处理企业用于污水处理。这种方式由于是以现有企业的发展业绩为基础,且改造后的企业业绩继续增长,所以集资成功的可能性较大。

处理设备

用于去除工业和城市污水中的固体悬浮物、油脂、胶状物等杂质,在化学絮凝剂的帮助下,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污水中的产生的副产品,还可以回收再利用,在造纸工业中,该机用于纸机白水及中段废水如脱墨废水的处理,一方面可以回收纤维,另一方面可以使处理后的污水再次利用,从而大大减轻了环保方面的压力,该产品依照美国九十年流行样机设计,技术先进,结构简单,是国内最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

处理流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水排放越来越严重。在这样的形式下,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也在不断改进,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新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曝气生物滤池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简介:曝气生物滤池,就是在生物滤池处理装置中设定填料,通过人为供氧,使填料上生长大量的微生物。这种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装置由滤床、布气装置、布水装置、排水装置等组成。曝气装置采用配套专用曝气头,产生的中小气泡经填料反复切割,达到接近微控曝气的效果。由于反应池内污泥浓度高,处理设施紧凑,可大大节省占地面积,减少反应时间。 SBR除磷工艺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简介:水体富营养化主要原因是人类向水体排放了大量的氨氮和磷,磷更是水体富营养化的最主要因素。纵观国内污水处理流程工艺,除磷技术一直是困扰污水处理厂运行的难题。传统的物化除磷技术需要大量的药剂,具有运行成本高,污泥产量大的缺点;前置厌氧的生物除磷工艺具有运行费用低的优点,但是由于完全依赖于微生物的摄磷、释磷作用,难以达到国家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的要求。当考虑中水回用时,则更难以达到要求。 A/O生物滤池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简介:由于我国小城镇居住点分散,污水源分布点多量少,城镇级污水厂的规模多低于10000吨/日。国内大中型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常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有传统活性污泥法、A2/O、SBR、氧化沟等,如果以这些技术建设小城镇污水处理厂会造成由于居高不下的运行费用,无法正常运行。必须针对小城镇的特点采用投资省,运行费用低,技术稳定可靠,操作与管理相对简单的工艺。

处理工艺

强化生物除磷 污水处理过程中,我国的主要河流和湖泊由于受磷污染,富营养化严重,国家环保局为控制和减低磷污染,对磷排放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标准。化学强化生物除磷污水处理工艺以除去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和各种形态的磷为主,此污水处理工艺将化学除磷和生物除磷一体化,通过厌氧消化生物系统中活性污泥产生挥发性有机酸,作为聚磷菌生长的基质或称之为营养物,使聚磷菌在活性污泥中选择性增殖,并将其回流到生物系统中,使生物污水处理系统工作在高效除磷状态;同时污泥在厌氧条件下产生的磷释放,通过化学除磷消除。这是一种高效市政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满足了我国现阶段,为解决水体富营养化,需要在常规二级污水处理基础上进一步除磷的要求。 循环间歇曝气 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各地相差较大,经济发展滞后的城市还不能拿出很多资金用于污水治理,因此,怎样利用有限的资金,降低环境污染,是很多城市 *** 面临的问题。在污水处理方面,直到不久前,一些城市还采用一级或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技术,出水达不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对除去有机污染物的要求。循环间歇曝气工艺充分发挥高负荷氧化沟处理效率高的优点,又充分利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污水处理工艺出水好的特点,保证了系统出水达到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在除去有机污染物方面的要求。在投资和运行费用上比通常以除去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二级生物污水处理系统降低30%左右,是适合我国现阶段污水处理要求的工艺技术。 旋转接触氧化 旋转接触氧化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是在生物转盘技术基础上,结合生物接触氧化技术优势发展起来的新一代好氧生物膜处理技术。旋转接触氧化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和成套设备提供了一种简单和可靠的污水处理方法。转轴是整个污水处理系统中的转动部分,一旦机器出了故障,一般机器人员都可以进行维修。系统生物量会根据有机负荷的变化而自动补偿。附在转盘上的微生物是有生命的,当污水中的有机物增加时,微生物随之增加,相反,当污水中的有机物减少时,微生物随之减少。所以这污水处理系统的工作效果不容易受到流量和负荷的突然变化和停电的影响。运行费用低,只有其他曝气污水处理系统耗电的八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占地面积仅相当常规活性污泥法一半。由于生物系统中生长的微生物种类多,能够高效处理各种难降解工业污水。 连续循环曝气 CCAS工艺,即连续循环曝气系统工艺(Continuous Cycle Aeration System),是一种连续进水式SBR曝气系统。这种工艺是在SBR(Sequencing Batch Reactor,序批式处理法)的基础上改进而成。SBR工艺早于1914年即研究开发成功,但由于人工操作管理太烦琐、监测手段落后及曝气器易堵塞等问题而难以在大型污水处理厂中推广套用。SBR工艺曾被普遍认为适用于小规模污水处理厂。进入60年代后,自动控制技术和监测技术有了飞速发展,新型不堵塞的微孔曝气器也研制成功,为广泛采用间歇式处理法创造了条件。1968年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斯大学与美国ABJ公司合作开发了“采用间歇反应器体系的连续进水,周期排水,延时曝气好氧活性污泥工艺”。1986年美国国家环保局正式承认CCAS工艺属于革新代用技术(I/A),成为最先进的电脑控制的生物除磷、脱氮处理工艺。 CCAS工艺对污水预处理要求不高,只设间隙15mm的机械格栅和沉砂池。生物处理核心是CCAS反应池,除磷、脱氮、降解有机物及悬浮物等功能均在该池内完成,出水可达标排放。 经预处理的污水连续不断地进入反应池前部的预反应池,在该区内污水中的大部分可溶性BOD被活性污泥微生物吸附,并一起从主、预反应区隔墙下部的孔眼以低流速(0.03-0.05m/min)进入反应区。在主反应区内依照“曝气(Aeration)、闲置(Idle)、沉淀(Settle)、排水(Decant)”程式周期运行,使污水在“好氧-缺氧”的反复中完成去碳、脱氮,和在“好氧-厌氧”的反复中完成除磷。各过程的历时和相应设备的运行均按事先编制,并可调整的程式,由计算机集中自控。 SPR处理 SPR污水处理系统首先采用化学方法使溶解状态的污染物从真溶液状态下析出,形成具有固相界面的胶粒或微小悬浮颗粒;选用高效而又经济的吸附剂将有机污染物、色度等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然后采用微观物理吸附法将污水中各种胶粒和悬浮颗粒凝聚成大块密实的絮体;再依靠旋流和过滤水力学等流体力学原理,在自行设计的SPR高浊度污水净化器内使絮体与水快速分离;清水经过罐体内自我形成的致密的悬浮泥层过滤之后,达到三级处理的水准,出水实现回用;污泥则在浓缩室内高度浓缩,定期靠压力排出,由于污泥含水率低,且脱水性能良好,可以直接送入机械脱水装置,经脱水之后的污泥饼亦可以用来制造人行道地砖,免除了二次污染。

行业发展

中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少,空间分布不平衡。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水资源的需求缺口也日益增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污水处理行业成为新兴产业,与自来水生产、供水、排水、中水回用行业处于同等重要地位。 截至2008年10月,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459座,日处理能力8553万吨(36个大城市共建成288座,日处理能力为3497万吨),分别比“十五”末期增加60.5%和42.6%,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由2005年的52%增加到2007年的63%;在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033个,设计日处理能力约3595万吨。2008年1至10月,全国已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达190亿吨,运行负荷率达到76%,同比分别增长了21%和约3个百分点。 虽然由于国家和各级 *** 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污水处理行业正在快速增长,污水处理总量逐年增加,城镇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但到2013年中国污水处理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一方面,中国到2013年的污水处理能力尚跟不上用水规模的迅速扩张,管网、污泥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另一方面,中国的污水处理率与已开发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且处理设施的负荷率低。 因此中国应完善污水处理的政策法规,建立监管体制,创建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体系,扶植国内环保产业发展,推进污水处理行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污水处理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中国将在“十一五”期间投资3000亿元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利用,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由此迎来高速发展期。 广州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经过召开污水处理收费调整的价格听证会后,报市 *** 同意,对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确定下来。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阶梯式水量计量与广州自来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挂钩。具体为:第一级水量基数为家庭户月用水量22吨以内(含22吨),按0.9元/吨收取污水处理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2吨至30吨(含30吨)部分,按1.2元/吨收取污水处理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0吨以上部分,按1.5元/吨收取污水处理费。

『叁』 高分急求 我国污水排放标准的发展 相关资料 重点在发展上

1.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是影响城市水业发展的关键标准 我国水环境标准体系可以分为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基础标准、水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和水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五类。在这五类标准中,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是非常关键的标准之一,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宽松与严格,直接决定着水环境质量的水平和用水质量的高低,也关联着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在北方等缺水地区,降水和客水的量越来越少,污水处理量在逐渐提高,水环境容量越来越小,污水处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当地的水环境质量。
同时,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制定非常复杂,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与污水处理工艺的技术水平、排水户污染物的排放强度、水环境和再生水质量要求、污水处理运行费的可用量、水质监测以及评价的方法密切相关,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也直接影响者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和运营,间接关联污水处理的收费和管理。
合理地制定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对于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以及建设和谐水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逐步升级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体系推动了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 我国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经历了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88)、《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发展历程,每个标准都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93)对BOD、COD、SS有要求,对氮、磷及卫生学指标没有要求,该标准基本没有考虑环境的需要,在更大程度上是处理标准,而不是排放标准。但标准的实施对当时的污水处理建设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提出了对氨氮和磷酸盐的要求,对于我国及早展开脱氮除磷工作的意义很大,并促使相当多的污水处理厂必须进行脱氮除磷,同时也催生出具有我国特点的倒置A2O工艺。而且,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是目前最新的标准,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系统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该标准分四级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执行一级B标准,提出了总氮的要求,对氨氮和磷的要求作了调整,明确地提出了卫生学的指标。 3. 当前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与污水处理工艺的技术水平不相适应 目前,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无论已有或新建,普遍达不到GB18918-2002标准。这其中重要原因包括工艺本质特性、设计水平和运行水平在内的综合技术水平不能满足要求。由于GB18918-2002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在可研评审、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日常监管、效益审计等行政工作过程中,对于标准的争论总是不了了之,造成大量行政资源浪费。
此外,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衔接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如《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Ⅲ、Ⅳ、Ⅴ类水体的,执行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仍然执行GB18918-2002;《广东省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出水的COD一级标准要求40mg/L,氨氮放宽至10mg/L,磷酸盐为0.5mg/L。但事实上,当前的工艺技术水平难以满足这些排放标准的要求。
中国的经济和建设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每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工业规模、产业结构、城市建设布局时刻都在变化,加上节水及调整水价等因素,导致进入处理厂的污水流量、污染物种类及浓度严重偏离设计条件,影响达标。这些变化对排放标准的影响不能忽视。中国的高速发展应还持续相当长时间,而标准修订周期一般为5年,对于处于快速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城市污水处理行业,这种周期也许应该更短。 4. 当前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与水环境质量标准有很大的差距 在中国的绝大部分地区,尤其缺水地区,排放标准远远不能满足水环境质量的需要。大部分流域、地区或城市的水环境,环境质量处于劣Ⅴ类,污水或经处理排放的污水成为这些水体的主要入流,即使执行严格的一级A排放标准,仍为劣Ⅴ类。
让昆明湖、大明湖、东湖、玄武湖、西湖回到Ⅲ类水体成为当地城市追求的目标;让白洋淀、南四湖、洞庭湖、鄱阳湖、镜泊湖回到Ⅲ类水体是这些地区追求的目标;让三江三湖回到Ⅲ类水体是中国的追求目标。由于水体等级的下降,《北京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已将地表水很现实地分成十类进行评价。
在当前的水体等级与水环境质量标准有很大的差距的状况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脱离了实际。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是为了严格地执行水环境质量标准,而水环境质量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脱离了实际,排放标准因此由强制性标准退化为“奋斗目标”。 5. 当前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与运行成本不相适应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执行,必然要影响到污水处理运行成本的高低;同时污水处理成本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污水处理厂能达到何种处理程度。如果严格执行排放标准,采用完全硝化+化学除磷+消毒+外加碳源+其他措施,将使直接成本增加30%~50%。
目前,东部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水平在每立方米0.9元~1.5元,基本满足严格达标的需要,西部地区征收水平偏低。
随着中国各地财政收入的快速增加,地方公共财政的规模已经很大,相信完全有能力支撑住水污染治理费用。 6. 排放标准的合理性与监测及评价方法高度相关 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不仅包括排放限值的问题,还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执行评价方法。
采样方法包括瞬时样、24小时时间比例混合样、24小时流量比例混合样。不同的采样方法所得出的标准值没有可比性。执行评价方法有很多类,对于不同的项目应执行不同的评价方法。在欧盟内部,绝大多数成员国对排放标准的氮、磷指标采用水样的算术平均值(如年均)来做为标准。
对于在短期内可能导致环境问题的指标,如水体中氧气的消耗、卫生学问题或美观问题,应该采用最大值标准;长期才能导致环境问题的指标,如富营养化、生物积累等问题,采用平均值(如年均)更合理。
对于不同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也应该有所区分,小型污水处理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建设、运行管理的角度而言,也没有必要做的很复杂,排放标准可适当放宽;对于大型污水处理厂,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应适当严格。 7.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是环境管理的选择 一般而言,技术应该推进管理体制的改革,技术的进步有益于管理方式的转变。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在更大程度上是管理的选择,是管理国家环境问题的管理者的选择。
现行污水处理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不仅是政府管理者、标准制定者、污水处理设计运行者之间妥协的产物,而且体现地域、规模、时段、浓度与总量四方面的差异。其问题的根源在于国家错位的环境管理体制。反映出国家环境管理部门“一刀切”的管理思维:对环境问题管的太多,管的太死,赋予地方的权力太少。这种管理思维付诸实施的结果就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要从根本上改变标准暴露出来的问题,就必须改变管理思维。环境管理者应本着科学务实的精神,从水环境保护和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 8. 让排放标准在行业改革发展中归位 未来的排放标准,不仅应该充分体现科学的环境管理思维,也就是明确国家和地方政府各自的管理职责,而且应该建立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之上。
首先,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水环境容量的不一致,环境问题千差万别,采用统一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难以治理好当前的水环境问题。因此,国家的主要责任不在于制定具体的标准数值,而在于建立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标准建立体系和方法,由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排放标准。即,一方面,由国家应该制定基本的、比较宽松的标准,而非具体的标准。宽松的标准并不意味着不利于保护环境,宽松的标准有利于地方具体的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地方制定标准的权力,帮助地方制定标准。
其次,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应该对排放者——处理者——使用者全系统进行考虑,全面分析这三者的相互影响关系,制定出经济技术水平的可行的排放标准。对排放者,标准要考虑对那些大量排放工业废水、垃圾渗滤液乃至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企业实施规范与制约。对处理者,标准要考虑污水处理的特点,尤其是生物处理的特点,七天或更长时段的水质监测值能更好的反映出公共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对使用者,要考虑污水最后的使用目的,污水回用及景观补水的要求等。对于北方干河没有补充水的地区,如何在标准中反映,标准也应该有所考虑。 另外,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不是产品标准,因为污水处理的产品没有消费者,污水处理是公益事业,对公益事业标准的评价不能只看几个简单的数值,还要包括对采样方法、执行评价方法的深入调查和研究。政府还应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调查这几年标准执行的反馈情况,积极参与到标准的反馈调查及修订工作中。这些工作对于标准的制订或修订非常有意义。

『肆』 污水的排放方式有哪些

污水的排放方式有:合流排放、合流排放

一、污水按性质分:粪便污水、生活污水、生产污水

二、 排水方式可分为分流制和合流制两种:

1、分流制:指粪便污水与生活废水,生产污水与生产废水在建筑物内分别排至建筑物外。

2、合流制:指粪便污水与生活废水,与生产污水与生产废水在建筑物内合流后排至建筑物外

三、 排水系统选择

1、当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采用合流制排出。

2、当城市无污水处理厂时,粪便污水一般与生产废水采用分流制排出,粪便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

3、当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时,根据中水的用水对象及所选用的原排水水质分质排出。

4、当冷却废水量较大而需循环或重复使用时,宜将其设置成单独的管道系统。


(4)关于排放污水的资料扩展阅读:

污水的分类:

1、工业废水来自制造采矿和工业生产活动的污水,包括来自与工业或者商业储藏、加工的径流活渗沥液,以及其它不是生活污水的废水。

2、生活污水来自住宅、写字楼、机关或相类似的污水;卫生污水;下水道污水,包括下水道系统中生活污水中混合的工业废水。

3、商业污水 来自商业设施而且某些成分超过生活污水的无毒、无害的污水[2]。如餐饮污水。洗衣房污水、动物饲养污水,发廊产生的污水等。

4、表面径流来自雨水、雪水、高速公路下水,来自城市和工业地区的水等等,表面径流没有渗进土壤,沿街道和陆地进入地下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污水

『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六条 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陆』 关于水污染的资料

水体污染
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排放的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地下水等水体,使水和水体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这种现象称为水体污染。
概述 作为环境介质的水通常不是纯净的,其中含有各种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成分。水中各种成分及其含量不同,水的感官性状(色、臭、味、浑浊度等)、物理化学性能(温度、pH 值、电导率、氧化还原电势、放射性等)、化学成分(无机物和有机物)、水中生物组成(种类、数量等)和水体底泥状况也就有差别。
早期的水体污染主要是人口稠密的大城市的生活污水造成的。产业革命以后,工业排放的废水和废物成为水体污染物的主要来源。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水污染范围不断扩大,污染程度日益严重。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一些水域和地区,由于水体严重污染而危及人类的生产和生活。70年代以来,人们采取了一些防治污染措施,部分水体的污染程度虽有所减轻,但全球性的水污染状况还在发展,尤其工业废弃物对水体的污染还具有潜在的危险性。若干水资源因受到污染而降低或丧失了使用价值,使水资源更加短缺。
按污染物划分的污染类型 水体污染物的分类方法不一。如从卫生学角度,多按化学性污染物、物理性污染物和物性污染物划分;从化学角度,多按无机有毒物质、无机有害物质、有机有毒物质、有机有害物质和病原体等划分。环境工程学则基本上是依污染物质或能量(如热污染)所造成的各类型环境问题以及不同的治理措施,对水体污染类型作如下分类:
病原体污染 生活污水,畜禽饲养场污水,以及制革、洗毛、屠宰业和医院等排出的废水,常含有各种病原体,如病毒、病菌、寄生虫。水体受到病原体污染,会传播疾病。历史上流行的瘟疫,有的就是水媒型传染病,如1848年和1854年英国两次霍乱流行,各死亡约万余人;1892年德国汉堡霍乱流行,死亡7500余人,都由于水污染引起。由水体引起的传染病主要有病菌引起的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副霍乱等;病毒引起的小儿麻痹、传染性肝炎等;其他病原体引起的有姜片虫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等。
需氧物质污染 生活污水、食品加工和造纸等工业废水中,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木质素等有机物质。这些物质以悬浮或溶解状态存在于污水中,可通过微生物的生物化学作用而分解。在其分解过程中需要消耗氧气,因而被称为需氧污染物。这类污染物可造成水中溶解氧减少,影响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的生长。水中溶解氧耗尽后,有机物将进行厌氧分解,产生硫化氢和硫醇等难闻气味,使水质进一步恶化。
植物营养物质污染 生活污水和某些工业废水中, 经常含有一定量的磷和氮等植物营养物质。施用磷肥、氮肥的农田水中,也含有磷或氮。含洗涤剂的污水也有不少的磷。这些物质都可引起水体富营养化,使水质恶化。
石油污染 主要发生在海洋,危害是多方面的。如在水面上形成油膜,能阻碍水体的复氧作用。油类粘附在鱼鳃上,可使鱼窒息;粘附在藻类、浮游生物上,可使它们死亡。油类会抑制水鸟产卵和孵化,破坏它们羽毛的不浸水性能。石油污染还能使水产品质劣化。
热污染 是工矿企业向水体排放高温废水造成的。热污染使水温升高,水中化学反应、生化反应的速度随之加快,溶解氧减少,影响鱼类的生存和繁殖。例如鳟鱼虽在24℃的水中生活,但其繁殖温度则要低于14℃。一般水生生物能够生存的水温上限是33~35℃。水温升高会使氰化物、重金属离子等毒物的毒性增强。
放射性污染 是放射性物质进入水体造成的。放射性物质主要来源于核动力工厂排出的冷却水,向海洋投弃的放射性废物,核爆炸降落到水体的散落物,核动力船舶事故泄漏的核燃料。开采、提炼和使用放射性物质时,如果处理不当,也会造成污染。水中的放射性污染物可以附着在物体表面,也可进入生物体内蓄积起来。
有毒化学物质污染 主要是重金属和难分解的有机物的污染等。重金属在工厂矿山生产过程中随废水排出,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水体造成污染。重金属有汞、镉、铬、铅、钒、钴、钡等,其中以汞和镉、铅危害较大。其他还有硒、镍、锰等。砷由于毒性大,也列入危害大的重金属之列。有毒重金属在自然界中一般不易消失,它们能通过食物链而被富集。这类物质除直接作用于人体引起疾病外,某些金属还可能有促进慢性病发展的作用。难分解的有机物主要是有机氯化合物、多环有机化合物、有机氮化合物(芳香胺类)和有机重金属化合物等。其中有不少难分解有机物是致癌物。难分解有机物污染水体,对人类危害极大。
盐污染 各种酸、碱、盐等无机化合物进入水体,使淡水资源的矿化度增高,影响各种用水水质。盐污染主来自生活污水和工矿业废水,以及某些工业废渣。但70年代以来,由于酸雨的规模日益扩大,造成土壤酸化,地下水矿化度因而增高。 按水体划分的污染类型 按水体类型可分为:
河流污染 河流是陆地上最重要的水体。世界上的大工业区和城市大都建立在河流之滨,依靠河流供水、运输,也将废水排入河流。如今工业地区的河流和人口密集地区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例如美国约有16500个下水道系统和 30多万个工厂将废水排入河流等水体中。美国全国52条主要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据1970年资料,其中有10条河流受污染的河道长度为总长度的90%。1980年中国全国水质调查,对798座城镇的不完全统计,1979年日平均排放废水量为7258万吨(不包括电厂冷却水和矿井废水),其中工业废水占81.2%,生活污水占18.8%。90%以上的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域。1981年估计,全国日排废污水量已接近1亿吨。中国78条主要河流,有54条遭到污染,其中有14条污染严重。
河流污染有如下特点:
① 污染程度随径流量变化:河流的径流量和排入河流中的污水、污物量决定了稀释比。在排污量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河流的径流量大,污染程度就轻,反之就重。河流的径流量随时间而变化,因此河流的污染程度也随时间而变化。 ② 污染物扩散快:河水是流动的,上游遭受污染会很快影响到下游。从污染对水生生物的生活习性(如鱼的洄游)的影响来看,一段河流受到污染,可以影响到整个河道生态环境。因此,河流污染影响范围不限于污染发生区及其下游地区。
③ 污染影响大:河流是主要的饮用水源,河水中的污染物可以通过饮水危害人类;不但如此,河流还可以通过物链和通过河水灌溉农田危害人类。 美国哈得孙河上漂浮着垃圾和死鱼。
湖泊(水库)污染 湖泊、水库是陆地上水交换缓慢的水体,其中非排水湖(如里海)对入湖物质的积累状况与海洋相同。排水湖也常因流速慢、流量小,某些污染物会长期停留湖中,发生量的积累和质的变化,改变水体状况和造成危害。 湖泊污染的主要现象是水体的富营养化。美国伊利湖是较典型的富营养化湖泊。伊利湖面积约为 26000平方公里,周围有底特律等五大城市,沿岸居民1300万,每天排入湖中的污水736万吨,其中含有大量有机质、磷酸盐、硝酸盐和卤化物等,造成湖水富营养化,使水中生态系统发生变化。
湖泊、水库受工业排放物污染也很严重。如世界上最大的湖泊——里海,周围开采石油的钻井逐年增多,沿岸已有炼油厂100多个,大量油污排入海中。20世纪30年代每年捕鱼量为50万吨,60年代下降到23万吨。名贵的鲟鱼捕获量1970年只有20世纪初的1/4。此外,如鲷鱼减少了一半,鲤鱼减少到1/5,鲈鱼减少到1/9,白鲑基本绝迹。相反地低等的鱼类却大量增加,如小□鱼产量同期增长了35倍。 海洋污染 海洋约占地球总面积的71%,是地球上最大的水体。目前受污染最严重的是靠近工业发达地区的海域,尤其是波罗的海、地中海北部、美东北部沿岸海域和日本的濑户内海。波罗的海是与外海海水交换作用较弱的内海,面积36.6万平方公里,为苏联、芬兰、瑞典、丹麦、波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等工业国家所包围。这些国家向波罗的海排放的废水量很大,仅苏联每天就达300万吨。波罗的海已成为一个被重金属和农药等严重污染的海域。此外,磷酸盐污染也很严重,每年排入的磷总量为2万多吨,浮游生物因而大量繁殖。它们死亡后沉入海的深层,分解时消耗了深层的溶解氧,加上波罗的海在60米深处有一个盐跃层,限制了氧气向深层传递,造成某些海域的无氧区,甚至产生硫化氢气体。这种情况如果继续下去,波罗的海60米以下的深层将成为无生命的“死海”。
日本濑户内海,据调查有2/3的海底已经没有或者几乎没有生物。在无生物的海底积有发臭的污泥。濑户内海的大阪湾、吴湾等海域的底泥中还积有大量的汞、铅、铜等重金属。濑户内海的水质污染也很严重,三田尻湾海水的化学需氧量(COD)高达248毫克/升,溶解氧却只有0.3毫克/升,湾内的渔业资源已全被破坏。濑户内海赤潮频繁,在1955年以前的几十年间发生过5次,1965年一年中就发生44次,1970年发生79次,而1976年一年中竟发生326次。
海洋污染有:
① 污染源多而复杂:除了在海上航行的船只、海上油井外,还有沿海和内陆地区的城市和工矿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最后大都进入海洋。如陆地上的污染物可通过河流进入海洋。大气污染物也可以通过气流运行到海洋上空,随雨水降入海洋。海水中检测出的DDT,大部是通过大气进入海域的。
② 污染的持续性强,危害性大:海洋是各地区污染物的最后归宿。污染物进入海洋后,很难再转移出去。不能溶解和不易分解的污染物(如重金属和有机氯农药等),便在海洋中积累起来,数量逐年增多,还能通过迁移转化而扩大危害。据估计,目前已有100万吨以上的DDT进入海洋,被海洋生物所富集,对人类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③ 污染范围大:世界上的各个海洋是互相沟通的,海水也在不停地运动着,污染物在海洋中可以扩散到任何角落。海洋环境中原来不存在多氯联苯,现在可从在北冰洋和南极洲捕获的鲸鱼体中检出,也可以在太平洋复活节岛附近海域采集到的浮游生物体中检出,可见,这种污染物已由近岸扩散到远洋。
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和地表水都是水资源的组成部分,两者互相转化,是难以截然分开的。地下水具有水质洁净,分布广泛,温度变化小,利于储存和开采等特点,愈来愈成为城镇、工业区,尤其是干旱和半干旱地的主要供水水源。在中国,据80个大中城市统计,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城市占60%以上,如北京、沈阳、西安、银川、石家庄、济南等。近年来,这些城市的地下水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地下水硬度升高,并且含有酚、硝酸盐、汞、铬、砷、锰、氰等。因为过量开采,造成大面积地下水位下降,甚至引起局部地区地面沉降。

『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具体如下:

1、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2、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3、第三十四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4、第三十五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5、第三十六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7)关于排放污水的资料扩展阅读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六章明确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提出了5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网—《国务院:无许可证向城镇排放污水者处50万以下罚款》

『捌』 关于污水的资料 有关污水的介绍

1、污水是指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丧失了原来使用功能的水简称为污水。主要是生活上使用后的水,其含有有机物较多,处理较易。

2、根据污水来源的观点,污水可以定义为从住宅、机关、商业或者工业区排放的与地下水、地表水、暴风雪等混合的携带有废物的液体或者水。污水由许多类别,相应地减少污水对环境的影响也有许多技术和工艺。按照污水来源,污水可以分为这四类。

3、工业废水来自制造采矿和工业生产活动的污水,包括来自与工业或者商业储藏、加工的径流活渗沥液,以及其它不是生活污水的废水。

4、生活污水来自住宅、写字楼、机关或相耐袜类似的污水;卫生污水;下水神陵道污水,包括下水道系统中生活污水中混合的工业废水。垃圾、各种大气颗粒物沉降等,通过地表径流、土壤侵蚀、农田排水等形式进入水体环境所造成。具有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潜伏性、累积性和模糊性等特点,因此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研究和防控的难度大。水污染物(waterpollutant)排入水体中引起污染的物质。

5、商业污水来自商业设施而游亩戚且某些成分超过生活污水的无毒、无害的污水[2]。如餐饮污水。洗衣房污水、动物饲养污水,发廊产生的污水等。

6、表面径流来自雨水、雪水、高速公路下水,来自城市和工业地区的水等等,表面径流没有渗进土壤,沿街道和陆地进入地下水。

『玖』 废水详细资料大全

废水(wastewater)是指居民活动过程中排出的水及径流雨水的总称。它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雨径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无用水,一般指经过一定技术处理后不能再循环利用或者一级污染后制纯处理难度达不到一定标准的水。

基本介绍

简介,主要危害,处理方法,防治措施,技术标准,

简介

废水(wastewater)是指居民活动过程中排出的水及径流雨水的总称。它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雨径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无用水,一般指经过一定技术处理后不能再循环利用或者一级污染后制纯处理难度达不到一定标准的水。

主要危害

自然界三大公害:废水 废气、噪声污染 1、工业废水直接流入渠道,江河,湖泊污染地表水,如果毒性较大会导致水生动植物的死亡甚至绝迹 2、工业废水还可能渗透到地下水,污染地下水;如果周边居民采用被污染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生活用水,会危害身体健康,重者死亡; 3、工业废水渗入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影响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长。 4、有些工业废水还带有难闻的恶臭,污染空气。 5、工业废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被动植物的摄食和吸收作用残留在体内,而后通过食物链到达人体内,对人体造成危害。 工业废水对环境的破坏是相当大的,20世纪的“八大公害事件”中的“水俣事件”和“富山事件”就是由于工业废水的污染。

处理方法

含N、S及卤素类的有机废液处理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吡啶、喹啉、甲基吡啶、胺基酸、酰胺、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硫醇、烷基硫、硫脲、硫酰胺、噻吩、二甲亚砜、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类、氯苯类、酰卤化物和含N、S、卤素的染料、农药、颜料及其中间体等等。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但必须采取措施除去由燃烧而产生的有害气体(如SO2、HCl、NO2、二恶英等)。对多氯联苯之类物质,因难以燃烧而有一部分直接被排出,要加以注意。 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水解法进行处理。但对胺基酸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废水 含酸、碱、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处理 此类废液包括:含有硫酸、盐酸、硝酸等酸类和氢氧化钠、碳酸钠、氨等碱类,以及过氧化氢等过氧化物类氧化剂与硫化物、联氨等还原剂的有机类废液。 首先,按无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把它分别加以中和。然后,若有机类物质浓度大时,用焚烧法处理(保管好残渣)。能分离出有机层和水层时,将有机层焚烧,对水层或其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进行处理。但是,对其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此类废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其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或吸附法处理。对含机油之类的废液,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 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处理 此处理方式与含酸、碱、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处理方式相同。 含有机磷的废液处理 此类废液包括:含磷酸、亚磷酸、硫代磷酸及膦酸酯类,磷化氢类以及磷系农药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浓度高的废液进行焚烧处理(因含难于燃烧的物质多,故可与可燃性物质混合进行焚烧)。对浓度低的废液,经水解或溶剂萃取后,用吸附法进行处理。 含酚类物质的废液处理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苯酚、甲酚、萘酚等。 对其浓度大的可燃性物质,可用焚烧法处理。而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处理。

防治措施

1.保护我们的饮用水源。通过下水道进入排水系统的水最终会进入我们的河流和湖泊,并且绝大多数是未经过处理的。 2.不要随意丢弃电池。一粒纽扣电池可以污染60万升水。 3.别把垃圾丢入马桶,包括食物残渣、药品、食用油、菸头、沙子、涂料、油漆、电动机润滑油、机油、化肥或杀虫剂、棉布和手绢等。这些物质会增加污水处理的难度。 4.别向水体中乱丢菸头。菸头能在水中释放污染物,而且需要很多年的时间才能降解。 5.选用对环境影响较少的家用清洁产品,尝试选用可替代这些清洁剂的天然清洁产品。如碱面、小苏打,这些物质对水的污染较小。 6.干洗店使用化学洗衣方式,其采用的化学产品会对环境产生很大的危害,尽量减少衣服干洗次数。如果能购买不需要干洗的衣服,那就更好了。 7.不要在水资源保护区、水库区、湖边和河边,倾倒污水、弃置垃圾;不要堆积垃圾或私自挖掘沟渠;不要在水边洗车、蓄养动物或搭建营地;不要在任何饮用水源地洗澡、游泳或嬉戏。 8.确保汽车产生的废物被适当地处理了。此外,请尽量选用环保的汽车清洁用品! 9.地球是伟大的母亲,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因为那是我们的根!

技术标准

GB3545-83菜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6-83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7-83合成脂肪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9-83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0-83石油开发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1-8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3-83电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0-84铬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1-84石油化工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3-84黄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GB5469-85铁路货车洗刷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限用物质检测 中国是全球水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多达70%的河流、湖泊和水库均受到影响。一项全国性调查表明,在2007年排入各种水体的有机污染物(以化学需氧量表示)中,近20%源自工业。这些工厂致使重要水资源遭受污染,研究表明,中国约20%-30%的水污染是由于制造出口商品而造成的。《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主要为传统的、大家已熟知的废水污染物。然而,随着中国成为全世界发展最快的大型经济体,各类工业排放的众多化学品也随之增加,一些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染物尤其令人担忧。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一旦排放到环境中,就会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构成长期威胁。许多国家甚至全世界都禁止或限制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但是在我国尚未全部列为禁止或严格限制物质,也未列入相关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监测污染物名单中,且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也还未针对这些物质进行相关设计。企业可以委托环境保护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如SGS进行废水限用物质检测,获取各类限用物质的检测数据,了解生产过程中的各类用水特征,为消除有毒有害化学品排放、减少工业水污染危害而努力。 69种水污染物 主要分类与危害 烷基酚化合物 常用烷基酚化合物包括壬基酚(NPs)和辛基酚以及两者的盐尤以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为主。壬基酚对水生生物有毒,在环境中无法降解,能够在生物体组织内蓄积,并产生放大作用。壬基酚与自然雌激素相似,是一种强有力的内分泌干扰物,可破坏一些生物体的性发育,最著名的是造成鱼类雌性化。 全氟化合物 全氟化合物(PFCs)属于人造化学物,因具有不粘、防水等特性,广泛套用于纺织品、服装、家具陈设、家具被覆材料、汽车内部材料和皮革,提供防尘、防油和防水功能。很多PFCs都难以在环境中降解,可在身体组织中蓄积,并通过食物链产生生物放大作用。有些PFCs一旦进入生物体内,即会对肝脏产生影响,同时作为荷尔蒙干扰物会影响生物成长和生殖激素的水平。最广为人知的PFCs是全氟辛烷磺酸(PFOS),该化合物极难降解,可在环境中存留很长时间。 溴化和氯化阻燃剂 很多溴化阻燃剂(BFRs)都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等特性,现已普遍存在于自然环境中。多溴二苯醚(PBDEs)是BFRs中最常见的一类,主要用作纺织品等各种材料的防火成分。有些PBDEs能够对影响生物成长和性发育的荷尔蒙系统进行干预。 邻苯二甲酸盐 邻苯二甲酸盐指一组化学物,其最常见的用途是软化PVC(聚氯乙烯)。邻苯二甲酸盐的毒性非常值得关注,如双-2-乙基己基邻苯二甲酸盐(DEHP),该物质可干扰哺乳动物睾丸的早期发育,因而具有生殖毒性。 可降解生成致癌芳香胺类的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是纺织业常用的主要染料之一。但是,部分偶氮染料在使用过程中会进行分解,并释放出芳香胺等物质,有些物质还可能致癌。 有机锡化合物 有机锡化合物可用于聚合催化剂,杀虫剂,聚氯乙烯稳定剂,抗真菌剂。流传最广的有机锡化合物为三丁基锡(TBT)。此前三丁基锡广泛套用于船舶的防污漆。直到后来有证据显示,三丁基锡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可在生物体内蓄积,并能影响包括哺乳动物在内的许多生物的免疫及生殖系统。 氯苯 氯苯具有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一直用作染料生产过程中的溶剂和杀菌剂,同时也用作化学中间体。与生物接触后的影响取决于氯苯的种类,但一般都会影响肝脏、甲状腺和中枢神经系统。六氯苯(HCB)是此类化学物中毒性和持久性最强的一种,同时也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 氯化溶剂 纺织品制造商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三氯乙烷(TCE)等氯化溶剂,以溶解其他物质,并清洗布料。三氯乙烷(TCE)等氯化溶剂在环境中难以降解,会破坏臭氧层,同时还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肝脏和肾脏。 氯酚 氯酚指一组化学物,可广泛用作农药、木材防腐剂及纺织品等各种产品的杀菌剂。五氯苯酚(PCP)及其衍生物是纺织业常用的杀菌剂。PCP对人类具有很强的毒性,可影响人体多个器官。40PCP对水生生物同样具有很强的毒性。 短链氯化石蜡 在纺织业中,短链氯化石蜡(SCCPs)常用作皮革和纺织品的阻燃剂和整理剂。SCCPs对水生生物具有很强的毒性,在环境中很难降解,并且极有可能会在生物体内蓄积。 重金属:铜、铅、镉、汞、六价铬等 镉、铅和汞能在人体和许多动物体内长时间蓄积,并且具有极高毒性。不可逆转的影响包括对神经系统的破坏,其中包括青少年和儿童发育中的神经系统(受铅和汞影响)或肾脏(受镉影响)。六价铬毒性强,易被人体吸收,能通过食入、吸入或皮肤暴露被人类和实验动物吸收。低浓度的六价铬也具有高度毒性,包括对许多水生生物也是如此。它已被公认对人体呼吸系统具有毒性,能导致鼻萎缩、溃疡、鼻中隔穿破、肺功能改变以及其他对呼吸系统的不良影响。此外,六价铬在某些情况下可导致人类癌症。最近的研究显示对某些重金属而言,只要被暴露,无论含量多低都会受影响。

『拾』 污水处理资料有哪些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和批准文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初步设计书内;施工图容设计书;环境影响评价书及批准文件;劳动安全评价书及批准文件;卫生防疫评价书及批准文件;消防评价书及批准文件;土地征用申报与批准文件与红线;拆迁补偿协议书;招标与投标文件;承包发包合同;施工执照;工程现场声像资料。

建构建筑物竣工图;厂区工艺、进出水管线、检查井、压力井、阀门井等竣工图;上水、下水、再生水、供热等管道图;供电、通讯竣工图;自控、仪表竣工图;道路、绿化竣工图;各种设施设备的说明书;单体详细图纸;化验设备设施、各种排气通风设备设施竣工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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