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项目验收报告的范文
项目验收报告怎么写?我能帮到你哦,下面准备了一些关于项目验收报告的范文,希望你们喜欢。
项目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基本信息、本工程与原有工程的关系、环境敏感目标等。
2.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程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关系,说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区域、污水量和污水性质,说明是否包括工业废水。
3.如果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敏感目标有新增以及是否有遗留问题、说明一期验收审批文件是否存在有关后续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主要污染源、污染物以及处理措施
列表说明污染物种类、产生环节、主要污染因子、处理处置措施、排放规律和排放去向等。
1.废气
(1)恶臭:原生污水、栅渣、污泥产生。nh3、h2s。无组织排放。
措施:进水泵房、粗格栅在地面以下,采取了封闭、结构;
污泥浓缩机、脱水机安装在室内,加盖密封;
沉砂池顶面采取密封结构;
减少原生污水停留时间;
对污泥进行密闭消化处理;
加强厂区绿化、修建绿化隔离带。
(2)沼气
消化池产生。用于锅炉燃烧加热消化污泥,剩余沼气通过燃烧塔燃烧,排放。
(3)沼气锅炉烟气
so2、nox
2. 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格栅机房排气风机噪声及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
生产、安装环节考虑防噪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设在室内或水下,墙壁隔声或水体隔声;离心鼓风机选用紧扣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设置减振底座。
4.固体废物
栅渣、沉砂和脱水后污泥。填埋。
三、验收监测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1. 污水
生活污水:在处理单元进出口,每天采样4次,监测3天。
2废气:
(1)无组织排放:生物池、贮泥池、污泥处置构筑物(nh3、h2s、臭气)及提升泵站(ch4);厂界、厂区最高浓度点。每天采样4次(7:00和19:00的特征时段),监测4天,包括2天晴天、2天阴天(逆温天气)。
(2)有组织排放:沼气锅炉;锅炉烟气出口;烟气参数、烟尘、so2、nox;每天采样3次,监测2天。
3.厂界噪声:污水泵、污泥泵、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噪声;厂界噪声;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3天。
4.地表水:说明排水口下游是否有取水口,是否划定水源保护区,如划定水源保护区,除了取水口断面监测外,水源保护区边界处也应设置监测断面。
排放断面上游500m,下游500m,取水口上游100m;左、中、右测点;cod、bod5、氨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氢;每天采样1次,监测3天。
5.对脱水后污泥进行含水率测定。
6.监测结果若超标,应分析原因。本案例:增加附近敏感点a小区及短时间内不能搬迁的代表性居民点的大气和噪声环境质量监测。
7.如有总量指标考核要求,应对总量符合情况进行评价;若有“以新带老”和区域削减要求的,要对“以新带老”和区域削减量进行核算,并核算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增减量。
四.环境管理检查
1.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
2.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3.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4.排污口规范化
5.在线检测仪器安装
6.固体废物的排放、利用及其处理处置情况
7.厂区环境绿化
8.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保护落实情况
9.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
10.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五、公众参与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为主、座谈会、张贴海报等;
内容:针对项目特点设置;
归纳总结: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总体满意程度方面的调查,不满意的注明不满意的原因。
调查重点:噪声、臭气是否扰民。
六、此类项目关注的重点
1.项目的完整性。
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般由污水处理厂(即主体工程)和截污管网组成,山区和丘陵地区的城镇多设有提升泵站(或预处理站)。从工程内容来看,应首先注意验收对象的调查全面性及工作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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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通过服务范围及对象的调查,了解进水水量、水质、运行规律等,合理安排监测内容。若有工业废水接入,还应调查排放工业废水企业的性质、排污特点及排放因子,若涉及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三致”物质等,且其排放量较大,还应考虑相关特征因子的监测。若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有调整或与管网建设进度不一致等,实际建成处理能力与设计处理能力一致的前提下,在设施正常运行状况下,可根据实际运行负荷分阶段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3.环境敏感点调查
主要检查卫生防护距离内原有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是否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拆迁或搬迁,及是否存在新增的环境敏感目标。还应关注污泥场(不在厂区内时)、各污水提升泵站(不在厂区时)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以及尾水排放口下游的水环境敏感目标(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等)。
4.验收监测重点
城镇污水处理行业项目验收监测重点为废水、废气和污泥,内容见表1。
分类
重点关注内容
备注
废水监测
监测因子和频次主要依据环发[2000]号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列出了19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和43项选择控制项目,其中19项基本控制项目包括12项常规污染物和7项一类污染物。对末端排放口而言,19项基本控制项目均应进行测定;选测项目应根据进厂污水性质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选定。
为了解进厂污水性质及考核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还应在处理工艺的进口不点监测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采样频次要求与样品保存规范相冲突。在实际的验收监测中,应综合考虑环发[2000]38号文关于验收监测频次的相关规定,采取每天取样4~5次,采样2~3天。在现场采样期间,应结合废水排放规律与居民生活排放规律之间的关系,注意高峰小时代表性样品的采集,以确保验收监测数据的代表性。
考核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时还应结合污水处理的水力停留时间来确定具体的采样时间
废气监测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废气排放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来源主要是厌氧或好氧等产臭单元散发的恶臭物质,监测项目包括甲烷、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等,监测布点时一般在下风向设3~4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的布设应考虑无组织排放源、风向、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等情况。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监测点应设于厂界外侧,甲烷的监测点设于厂区内,各采样点均应考虑可能的浓度最高点处。实际监测中,监测点位应随风向的变化而调整。一般每天采样4次,每2h采样一次,采样2~3天。如现场不具备调整点位条件的,应适当增加布设点位
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对主要产臭单元进行了封闭、集中收集和处置,将臭气排放方式变更为有组织排放。对于建设了臭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并采取有组织形式排放废气的排放源,应核查排气筒数量和高度,关注最低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对臭气气体收集与处理设施,监测布点时应考虑对处理设施进出口均进行采样分析,以了解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及污染物达标情况
污泥监测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应进行脱水处理,监测时应对脱水后污泥的含水率进行测定,以考核是否小于80%的要求;污泥作农用处理时,应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0-6的要求测定相关污染因子,并判定是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采样时采用多点采样法,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质量不小于1kg,采样次数不少于6次
在验收监测工程中,应结合污泥的去向不同关注不同的内容,污泥农用时应考虑进行相应的监测,污泥采取填埋方式处置时应满足相应的入场要求,污泥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根据相关处置要求进行相应的监测或检查
5.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
主要检查污水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是否安装了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是否安装了ph、cod、nh3-n等主要水质指标的在线监测装置,自动监控设备是否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各排污口是否设置了环保环保图形标志牌,排污口的数量、位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的要求设置。
6.环境风险防范检查重点
污水处理厂的环境风险主要在于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状况,如进水异常,水质剧烈冲击,或雨污合流的收水管网雨季流量大、超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及停电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灯情况,可能发生的原生污水排放、污泥膨胀及恶臭物质排放引起的环境问题。对于上述情况,建设单位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设置备用电源或双回路电源,进水水质或水量异常时污水处理厂应对二级管道实施限流或在相关部门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事故溢流。并及时通知下流可能涉及或影响的取水口,确保水环境安全。
采用液氯消毒工艺的污水处理厂,还应重点检查加氯间的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设置氯气报警装置和事故废气收集和处置设施,并保证处理设施内碱液有效;若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应检查盐酸的存储方式,地面应采取防腐防渗并设有足够容积的围堰。
7.公众意见调查重点
此类项目最容易出现的扰民现象是臭气扰民和噪声扰民(主要是泵站),因此公众调查的重点是是否存在扰民现象,范围既要涵盖厂区周边还应包括泵站周边,调查的对象应体现全面性,代表性,问卷调查对象一般为影响区的常住居民,必要时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公示形式。
项目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XX橡胶XX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XX年12月4日,公司位于XX县XX大道39号,占地面积约156亩,法定代表人为吕X兴。
本公司于20XX年4月动工建设年产“4.5万吨食品添加剂丁本项目、1.5万吨食品添加剂聚醋酸乙烯酯项目”的一期工程1.5万吨食品添加剂丁苯橡胶项目,并于20XX年8月竣工。
目前,本项目一期工程已建成,现在我公司正处于试生产阶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由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具,并由XX博环环保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及施工。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我公司于20XX年委托江苏省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并通过了XX市环保局审批(通环管[2013]039号)(见附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细致的全面抓好环保工作,并根据设计要求和环评报告书的意见,在建设过程中逐项予以落实,主要建成的环保设施有:废气处理设施1套,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道,3000m3消防尾水收集池,固废库,噪声治理和绿化,pH、COD监测仪器等。
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我公司积极落实各项环保工作:
1、我公司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生产过程中改进工艺,对原辅材料回收利用,减少废物排放。对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厂区给排水管网,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容,污水收集系统已设置防漏、防渗、防腐的技术保证措施,不让污水混入雨水管网及向地下渗漏。
3、我公司的蒸汽由园区统一提供。
4、我公司合理布局,并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风机、各类泵、离心机等进行有效隔声、消声和减振。我公司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5、我公司规范建设固废仓库,并规范收集、贮存及综合利用各类固废。对蒸馏残渣、废滤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的跟踪检查,严格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各类固废及危废的贮存、处置场所均按要求设置,并有专人管理。
6、本项目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为了应对和降低环境风险。我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见附件)并组织了相关演练。本公司在产区内设置了3000m3的消防尾水收集池、储罐区设置围堰以及相应的切断装置。
7、本项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未建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8、我公司已按规定规范各类排污口和固废场所标识。废气排放口设置了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厂区污水总排放口设置了监测采样口,已安装流量计、COD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控系统联网。
公司设有专门的环保部门,并配备专门的监测仪器和专职人员,负责公司内部日常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应急事故处置。
9、本公司加强绿化建设,目前已经种植了冬青、广玉兰等多种绿色植物。
三、环保管理情况
我公司设有专门环保部门,并配备专门环保负责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做好危废管理及台账记录。公司设有分析室,对污水等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试运行期情况
20XX年8月22日我公司经市环保局批复同意投入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强化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调试,建立健全了内部环保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了相应的监测设备设施,确保了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20XX年11月11日,经市环保局批复试生产延期,20XX年3月按照市环保局批复的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环保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工作,经现场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相关要求,污染治理设施已全面落实到位并能够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从建设期开始至试运行期间,我公司一直将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切实落实了环保相关要求,通过我公司自查,达到了竣工环保验收的标准要求。
创造和谐社会,保护环境是每一个现代化企业的责任,我们将以本次环保验收为契机,立足长远,不断完善,扎扎实实的抓好环保设施的长效管理,切实将环保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生态公益林管护自查验收报告
201X年度我乡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市局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现将一年来的森林管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幅源面积6万余亩,其中:林地面积3.7万亩,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森林区划界定,确定我乡公益林面积25317亩,其中:国家级2208亩,省级23109亩。集体统一经营管护的480.36亩,个体承包管护的24836.64亩。分布于全乡5个行政村,34个村民小组,1392户。
二、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上级划拔给我乡的生态补偿资金,严格执行林权改革落实到户以林权证上的面积为准全部实行‘一卡通’兑现给农户并进行张榜公示做到了群众无异议。
三、管护情况
1、资源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管护措施,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全乡共签订管护责任书1392份。加大公益林管护力度,让社会各届了解公益林管护内容、管护区域。形成生态管护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在林区内悬挂森林管护标牌15块,鼓励群众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的行动中来,为实现公益林区域的健康发展尽职尽责,今年管护区内无乱砍滥伐、偷拉盗运木材行为,公益林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护林防火
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书写护林防火标语32条,防火期内实行村民能流值班制度,一年来公益林区内未发生森林火灾。
3、病虫害防治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防治’的方针,搞好预测预报,辖区内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4、林地管理
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区内乱采滥挖,本乡无征占用林地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
㈡ 医院医疗废水如何处理氨氮超标
医院医疗废水中含氨氮、COD、重金属、 消毒剂、病原体、酸、碱、有机溶剂等放射性有害物质,因此其排放标准较高,管理较严。
关键词:医院医疗废水;氨氮超标;反硝化细菌
通过案例,分享关于医院医疗废水氨氮超标如何处理。
项目地址: 河南省卢氏县
项目情况:
1.进水含有大量悬浮物,其中大多数为可溶性悬浮物,其来源主要来自化粪池。
2.通过检测进出水氨氮浓度均在100mg/L左右,则好氧池无硝化作用。
3.进水氨氮浓度较高,好氧池设计停留时间较短。
项目分析:
1.由于化粪池大量的悬浮物进入生化系统中,人粪通过氨化作用而导致进水氨氮高于平常医院废水中氨氮浓度。其次,污水站并未做污水的分类收集,如手术台下来的污水含血红蛋白高,也是影响氨氮浓度上升的原因之一。
2.经过使用在线监测仪测出,进出水氨氮浓度基本一致,氨氮无降解作用,则说明好氧池内无硝化菌或硝化作用小。
工程师 解决建议:
1.加大清理化粪池频次,一季度清理一次。
2.二沉池污泥沉淀后,每隔2天由提升泵进入污泥池储存,提升泵每次运行15分钟。储存污泥池的污泥每隔15天由提升泵提升至罐车或吸污泥车运至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最终处理。
3.好氧池投加硝化菌种以增加硝化作用:在O1池投加50公斤硝化细菌,在O2池投加20公斤硝化细菌。
4.好氧池投加悬浮球填料,增加好氧池内生物量,以解决或减缓好氧池停留时间短的问题,投加悬浮球填料的量为40立方。
注:以上为简易解决方案,具体实施,将沟通清楚决定的解决思路后,详细拟定。降解氨氮使用硝化细菌,用于好氧池(曝气池)。
甘度 | 做好菌种 做好服务
㈢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的作品目录
第一篇 水污染及其监测技术简介
第一章 水资源与水污染
第二章 水污染的危害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与监测技术
第二篇 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
第一章 基本概念
第二章 监测点位的布设
第三章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第四章 实验室纯水的制备
第五章 计量认证与质量管理
第三篇 综合指标和无机污染物
第一章 理化指标
第二章 无机阴离子
第三章 营养盐及有机污染物综合指标
第四章 金属及其化合物
第五章 水质自动检测系统
第六章 底质监测
第四篇 有机污染物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有机污染物类别测定
第三章 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测定
第四章 特定有机物的测定
第五篇 水和废水的生物监测方法
第一章 水生生物群落的测定
第二章 水中的细菌学测定
第三章 急性生物毒性测定及评价
第四章 生物危害性测定及评价
㈣ 水资源污染的监测
(1)无机污染的监测
被无机盐污染的水,由于离子浓度增高,使其电阻率降低。一般来说,地下电阻率与介质孔隙的连通性、孔隙中是否有液体以及液体的电阻率有关。如果孔隙的大小和连通性基本不变,而液体的电阻率只和污染有关,用电法就可以确定污染的范围和程度,通过电测深和时间域电磁法可以确定污染的垂向分布,而通过电剖面法和频率域电磁法可以确定污染的横向范围,用电(磁)测量比只用钻探成本低、效率高。此外,电(磁)测井也是一种辅助手段。
应用地面电法监测污染的基本条件是:污染水与非污染水电阻率有明显差别,埋藏不太深,污染水体有一定的厚度,地表物质电性比较均匀。工作时可先用电测深或时域电磁法确定污染水体顶底板深度,然后按一定系统进行固定极距的电剖面或固定装置和频率的频域电磁测量。电法一般都要与少量监测井互相配合,解释时利用地质、钻探和其他地球物理资料。对工矿废水污染的监测是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利用地球物理方法对工矿废水进行污染监测有许多成功的实例。
图9.1用电法监测工厂废水对岩溶的加速作用
工厂的废水排入地下,不仅污染水源,而且在某些地区还加速地下岩溶的发育过程。例如在苏联的奥卡河沿岸有一个大的化工厂生产硫酸,酸性废水渗入地下,溶蚀了石膏质的岩石,在这些岩石中形成了岩溶洞穴,老洞穴不断加大、新洞穴不断出现,连续成地下通道,沿着这些通道,溶解的物质流入奥卡河,造成河水污染。通过地面电法测量和河水电阻率测量可以圈定岩溶水的通道位置,并且评价岩溶作用随时间的变化。从图9.1中时间t1和t2两次观测的视电阻率曲线可以看出,低电阻率的范围加宽,是溶洞变宽的结果。河水电阻率测量表明,被溶解物质的流入量明显增加(低电阻率面积扩大)。通过上述测量确定了废水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矿山和油田废水也是水资源的重要污染源,例如在美国有成千上万口已经废弃的、封闭不好的油气井,由于二次回采而使产油层产生过压,这些井会使注入油田的卤水沿钻孔向上运移而进入浅部的饮用水含水层。在俄克拉荷马州林肯县产油的普鲁砂层附近曾利用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来圈定卤水的污染。从 20 世纪 30 年代就开始从普鲁砂层采油,从 50 年代开始注入卤水来提高回采率。瓦穆萨组是该区饮水的主要水源层,淡水层的底部深度变化于 40 ~ 135m 之间,固溶物总量低于 500mg/L。1979 年所打的试验井表明在油田上含水层的卤水含量异常高。在该区选出的一些部位按一定网格开展了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图 9. 2 是一口废井附近典型的视电阻率拟剖面,它表明深部的良导物质向地表运移,其他一些测线上也检测到另外一些污染体。根据地球物理结果所打的两口试验井的 Br/Cl 比值表明,瓦穆萨组的污染源确实是普鲁砂层的卤水。
图 9. 2 废注水井附近的视电阻率等值线图
(2)有机污染的监测
地下水有机污染的种类较多,其物性特征不尽相同,探测难度较大。来自炼油厂、化肥厂、制药厂等排放的废液多为有机污染,它们在自然环境下不易降解,化学需氧量(COD)、总有机碳(TOD)等指标较高。多数情况下有机污染物与水是非混溶的。轻非水相液体污染物(LNPAL)集中在地下水的表层,而重非水相液体(DNPAL)污染物集中在地下水的底部,这使地下水不同程度地混杂了有机杂质,引起地下水在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上的变化。这样可以根据不同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选取不同的地球物理方法。
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和美国的学者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开展了一项针对乙烯(C2Cl4)的试验研究。乙烯用于服装干洗和金属清洗,仅1986年美国就生产乙烯12×108L。乙烯的特点是密度大,在水中下沉,不太受地下水横向流动的影响。虽然乙烯的溶解度(200mg/L)低,但仍然比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饮水标准(0.01mg/L)高几个数量级,每排放1L乙烯最终可污染1000×104L的地下水。试验场地面积9m×9m,周围用钢板打入地下,穿过3.3m厚的地表含水层进入下伏半隔水层,有效地隔断场地内外的水力联系。通过钻孔向场地内注入770L乙烯,在围绕注入孔的9个监测孔内进行中子、密度和感应测井,还定期测地面和井地电阻率。探地雷达工作频率200MHz,300MHz,500MHz,900MHz,沿测线进行测量。地球物理监测开始于注液前几天,注液延续了3d,注液后观测38d,第一个星期每8h观测一次,以后时间逐渐加长。随后采用表面活化剂清除乙烯,再监测清除的过程。在中子测井曲线上,由于氯俘获中子,出现明显的负峰,如图9.3(a)所示,从电阻率异常的变化上则可以看出乙烯随时间的运移,如图9.3(b)所示。探地雷达测量表明,注入的乙烯先在注入点下1m深左右的界面上汇聚,然后沿该界面向两侧扩散。
图9.3注乙烯后参数变化
地面加油站储油罐和地下储油设施普遍存在腐蚀和泄漏现象,难以发现。北京、沈阳、西安、成都均发生过此类事故。发生在北京地区某加油站的一次漏油事故中,由于污染区面积较大,致使自来水厂停水和地下施工停工。国外此类事故更多,据报道美国对21万个加油站调查发现,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建设的加油站几乎都有渗漏,其中1.8万个已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油气渗漏的检测技术较多,其中烃类检测技术(油离烃)、探地雷达技术,能现场实时给出检测结果,且快速、方便;吸收烃乙烷、荧光光谱法探测精度高、结果可靠。图9.4和图9.5分别是北京市某加油站渗漏污染范围的游离烃CH4和吸附烃C2H4检测效果图。
图9.4北京某加油站渗漏污染范围的游离烃CH4检测效果图
图9.5北京某加油站渗漏污染范围的吸附烃C2H4检测效果图
石油污染颇为常见,已有许多利用地球物理方法探测石油污染的实例。例如利用探地雷达探测石油污染、用常规的直流电法和电磁法有可能探测石油污染。石油进入地下介质的孔隙系统后可使其电阻率明显增高。研究人员利用地面低频电磁或电阻率成像方法追索到几十至几百米深处的石油污染。例如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城的Carlswell空军基地,利用钻孔EM测量数据作出地下电阻率三维分布图像,推断出石油污染的位置,据此所打的钻孔证实了高阻区域与油污染吻合。
图9.6屏蔽体法的室内试验和数学模拟结果
浮在潜水面上的高阻油层对电法测量来说会产生屏蔽作用,因此研究人员提出了“屏蔽体”法(SB)。屏蔽体法是一种井地电法,一个供电电极置于污染层之下,用于确定污染层的范围。室内模拟和数学模拟的结果如图9.6所示。图(a)为室内测得石油污染带上的电位值V(mV);图(b)为数学模拟计算的电位值V(mV);图(c)为数学模拟计算的电位梯度ΔV(mV/m)。室内模拟在电解质槽内进行,数学模拟采用有限元法。在野外试验中采用了电测深和屏蔽法两种方法,其目的是确定石油污染的范围,污染层厚度0.2m,深5.7m,赋存于7m厚的第四系砾-砂沉积中,下伏不渗透的白垩系沉积。电测深AB/2最大为50m,在AB/2=15m时沿一些测线出现了电阻率的升高,为污染带的响应,但最高异常值仅达背景值的15%,难于断定污染带的横向范围,而屏蔽法显示了污染带的范围比电测深要清晰得多,地球物理野外测量结果已被监测孔证实。
澳大利亚CoffeyPartners公司曾提出,用探地雷达和低频电磁法探测石油污染有一定的困难,只有频率在30kHz~5MHz间的电磁波法效果最好。当频率为1.2MHz时,通过土壤和风化岩石的最大探测深度约30m。在南澳的一个大型柴油机车加油站发现在终端泵站和加油点之间有明显漏油。开始用EM31电磁仪作剖面测量和探地雷达探测均未奏效,后改用GRC-2仪器作无线电波剖面法,其垂直发射线圈和水平接收线圈沿剖面移动,两者保持零耦合状态,测量垂直磁场强度,线圈距在工作期间保持不变。结果在柴油污染范围内测出明显垂直磁场强度低值异常,并经钻探和槽探证实。
总之,地下水有机污染浓度较低,物理化学性质上的变化较小,监测难度大,必须采用高分辨率、高密度的方法以及应用地球物理的综合解释方法技术。
(3)地下水污染路径的动态监测
以河北沧州为例。河北沧州地处滨海平原,该区以冲积-湖积的粉细砂松散岩层为主,并夹有多层海积层。自上而下共有五组含水层,且咸、淡水交替出现,地下水含氟量较高(2~7mg/L),地下水补、经、排条件差,地下水循环交替作用缓慢,垂向补给逐渐被侧向补给所代替。由于集中开采地下水,使得沧州地下水失衡而形成巨大的地下水漏斗(图9.7)。
图9.7沧州漏斗Q2含水组水位下降剖面图
沧州漏斗的形成给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地下水严重污染。由于漏斗的形成,加速了地面污水向地下水的倒灌,使地下水造成污染,同时稠密的机井给地表(浅层)污水、咸水和淡水层形成的污染通道,使所利用的含水层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利用地球物理方法,如用直流电法和探地雷达,在地面监(遥)测地下水漏斗的动态变化、监测地面上工业和生活污水向漏斗迁移的路径,从污染源和污染路径上卡住污染物对地下水的污染。
(4)井中多个含水层之间交叉污染的监测
已经废弃的工业用井和供水用井,以及一些设计得不适当的监测井穿过多个含水带,使得地下水流系统“短路”。如果其中有的含水层已被污染,便会产生水层之间的交叉污染。美国地质调查所和美国环境保护署合作在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三叠纪斯托克顿组地层中利用地球物理方法研究了废弃井中多个含水层之间的交叉污染,测量了井内的垂向水流,取样并分析了井中的液体。所使用的地球物理方法包括井径测井、液体电阻率测井、液体温度测井、自然伽马测井和单点电阻测井。在16个钻孔的45~143之间进行,用以划分岩性、地层,圈定了含水裂隙和井液垂向运移带,测量了垂向液流,确定了井液的运移方向和速度。
(5)地表水污染治理中的地球物理工作
在杭州西湖换水过程中曾经成功地应用了地球物理方法。西湖由于常年污染,湖水的水质和透明度日益变差,市政府决定开凿隧道引钱塘江水更换西湖湖水。为了解江水进入西湖的运移和分布情况、换水的进度和效果,利用电阻率法在换水过程中及其前后进行了动态和静态观测(图9.8)。
在换水之前对江水和湖水的电阻率进行了测量,江水的电阻率变化范围为81~93Ω·m,平均为88Ω·m。西湖由五个相互连通的湖泊组成,其中电阻率最低的变化范围为55~60Ω·m,平均为57Ω·m,最高的变化范围为69.5~75Ω·m,平均为72Ω·m。这是利用电阻率法监测换水过程的基础。水电阻率观测比例尺为1∶5000,线距200~400m,整个湖面均匀发布20条测线。观测仪器为测井全自动记录仪,安装在电瓶驱动船上,用七心电缆连接电源、探测器和自动记录仪。探测器为井液流体电极系,固定在水深约70cm处,换水期间每天沿各测线连续探测水的电阻率一次。根据观测结果,可以得出江水进入西湖后逐日的扩散范围、水流的主要方向,指导了换水工作的进行。同时发现了一些原来未发现的污染源。
(6)地下水污染防护中的地球物理工作
地球物理方法也可用来监测有机化合物污染的治理过程。美国能源部执行了一项“非干旱区土壤和地下水易挥发有机化合物综合示范计划(VOC-NAS)”,向地下注入甲烷与空气的混合物,作为新陈代谢的碳源,以繁殖一种微生物,使三氯乙烯降解。混合物注入地下后,在运移的途径上,由于置换了地层水,使电阻率升高,因而可以通过地下(井间)电阻率层析使运移的途径成像。电阻率层析是在5个钻孔之间进行的,每一孔内有21个电极,从地面到61m深度等距发布,两孔之间的地面有4个电极。结果发现,注入气体流动途径为复杂的三维通道网,有些通道延伸到距注入井30m以外,这些通道在几个月过程中并不稳定,不断有新通道出现,气体注入通道的电阻率随时间而增大。影响微生物繁殖的其他因素还包括大气降水和来自地表的水溶养分。所以,在另一组试验中,水从地面渗入地下并作出渗入前和渗入过程中某一瞬间电阻率差值的图像,这些图像表明,水的入渗也是限于具有三维结构的狭窄通道,水流受地层渗透率变化(砂和泥的分布)的控制,不过水流通道随时间的变化小。这些通道在图像上表现为低阻带。
图9.8西湖初次换水混合流推进图
美国桑迪亚国家实验室提出一种不尽相同的治理方案,并在南卡罗莱纳州的一个场地进行了试验。该场地也被挥发性的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污染。为了治理污染,打了两口水平井,由潜水面以下的井注入空气,而由上面的另一口井抽取污染物,当空气通过地下孔隙时溶解挥发性污染物,再被上面的井抽出。空气在地下的分布会直接影响治理的范围并且影响如何对注入气流进行调节。因此,桑迪亚实验室利用监测井井间地震数据,根据注入气体饱和度变化引起的地震波速变化了解空气的分布。为能提高分辨率,选用井间地震层析成像方法,既减少近地表噪声的影响及与近地表物质有关的衰减,又使震源和检波器更接近目标,减少高频波的能量损耗,高频波波长短而具有更高的空间分辨率。为此,在空气注入前后都作了S波和P波层析。S波震源为频率扫描气动可控震源,用井中三分量检波器。震源和检波孔相距27.4m,孔内测点垂向距离1m。
捷克的一家发电厂也进行过类似的监测,他们为了检查粉煤灰堆放池的施工质量,在未敷设防渗层之前先在池底埋设若干条平行长导线作为检测用的供电电极,然后在其上敷设防渗层。施工结束后向池内放水,将设置在防渗层下的长导线作为供电线路的一个极,另外一个极置于无穷远,在小船上用单电位电极进行测量,在池边用经纬仪测量定位。如果测到高电位异常,即为防渗层破漏处,发现率为94%。
㈤ 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哪班的啊?真是的。肯定是虎森班的,呵呵。给你答案。你怎么也得给我个最佳吧。
1)该化学厂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即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项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该厂扩建的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属于对环境会产生影响的工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动工建设。
(2)该化学厂违反了三同时制度,即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该化学厂扩建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但是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相应予以改造,违反三同时制度。
(3)该化学厂违反了许可证制度。即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可以从事该项活动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该厂在扩建有关设备以前并在未向环保局申报,获得许可证。
㈥ 寻环境污染的案例和分析
境噪声污染案例分析
2006年05月25日 辅导教师
民们不堪忍受建筑噪声,愤而向“环保110”投诉。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进行
了实地勘察和监测。经查明,该工程是由某建筑公司承建的。该建筑公司在开工
前,未向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环保部门到工地查处时,发现工
地正在夜间施工,对此该建筑公司负责人申辩:他们并未在夜间大规模施工,只
是混凝土浇铸因工艺的特殊需要,开始之后就无法中止,即便是夜间也不能停
工。但是该建筑公司并没有办理相关的夜间开工手续。经环保部门监测,该工地
昼间噪声为70分贝,夜间噪声为54分贝,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源的
噪声排放标准。于是环保部门进行了调解,并对该建筑公司未依法进行申报和办
理夜间开工手续作出处罚。但是,建筑工地的噪声污染并没有得到改善,广大居
民依然处于噪声污染之中。在向律师事务所咨询以后,天通花园小区27户居民
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噪音污染,
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法庭调查认定,某建筑公司排放的噪声尽管符
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源的噪声排放标准,但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
准)中规定的区域标准限值,在事实上构成环境噪声污染,侵害了原告的相邻
权。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判决被告采取措施,消除噪声污染,赔偿原告精神损失200元。
[法律问题]
(1)事先申报制度。
(2)禁止夜间施工制度。
(3)环境噪声污染判断标准。
[法律依据]
(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29、30条。
(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法理和法律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关于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案。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是
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为了防治建筑施工环境噪
声污染,我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了两种法律措施:
(1)事先申报制度。这是根据建筑施工有一定期限的特点提出的。在城市
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县级以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申报
的内容包括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
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9条对此作了规
定。
(2)禁止夜间施工制度。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
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
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但以下三种情况除
外: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上的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且持
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在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
的居民。本案被告某建筑公司在开工前未依法向该市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在
夜间施工时,也未向附近的居民进行公告,违反了上述规定,环保部门对其
作出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0条对此作了规
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某建筑公司是否构成环境噪声污染。
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该法所称的环境噪声污染是指
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现象。该条规定了环境噪声污染的定义,也指明了构成环境噪声污
染的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噪声。二是排放
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指由国务院环境
保护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对噪声源向周围环境
排放噪声所作的最高限值。目前我国的环境噪声标准排放标准主要有:<工业企
业厂界噪声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噪声限值)、<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等。依据上述规
定,本案被告施工时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所以,环境保护部门不能对其进行罚款,也不能征收排污
费,发生纠纷只能进行调解。 .
但是,我国目前的声环境标准除了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外,还有声环境质量标
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各类不同的功
能区域内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所作出的规定。它是制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依据,
,也是衡量一个区域是否存在环境噪声污染的尺度。目前我国的主要规定是<城市
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原告所在的天通
花园小区属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为昼间55分
贝、夜间45分贝,被告施工现场昼间噪声为70分贝,夜间噪声为54分贝,显
然违反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因此,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判定被告
没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显然不符合事实,也难以说服饱受噪声干扰之苦的居
民。
由于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环境噪声污染”的定义不太准确,
给该案的解决带来很大困难,为了保护这些居民的合法利益,法院依据<民法通
则》中关于“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
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
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来处
理该纠纷是正确的。因为这一规定虽然没有明确列出噪音对不动产相邻各方的影
响,但其中的“等”字应理解为包括了噪音、辐射及其他将来有可能出现的影响
相邻各方的行为。
[学者建议]
排污单位排放的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确实又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形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由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在给“环境噪声污染’’
下定义时考虑不够周全,使得在具体执法中遇到不少困难。实际上,环境是否被污染,
并不能以排污者的排污是否超过排放标准为根据,而应以污染物的排放是否使当地的
环境质量劣于适用于该地的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实践中,以<民法通则)中有关相邻
权的规定来处理此种情形的环境噪声污染案件,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利,但也存在
一些问题。如《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与居民之
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准确。因此,最根本的解决方式是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关于“环境噪声污染”的定义,
完善有关噪声污染的规定。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案例分析
冯其江
【关键词】环境污染 损害赔偿 案例分析
【全文】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案例分析
冯其江 潘进海
一、 引言
我国广大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鉴于皖南山区当地水面较多的情况,不少农户承包了鱼塘,籍此养家糊口,又发展了当地经济。郑涛是当地个体养殖户,近几年承包了约15亩鱼塘。虽称不上养殖大户,但每年亦有不少收获。去年年底,本想有个好收成,没曾想,自己承包的鱼塘接连有大批鱼死亡。郑涛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多年苦心经营、已具规模的鱼塘,心如刀绞……
二、 案情
2003年12月20日,养殖户郑涛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出现冬季鱼浮头并有鱼死亡。经查系城市排污管道破裂,污水改道进入鱼塘所致。郑涛当即决定先抽水捕鱼,同时与当地市政公司交涉。2004年元月3号,当地市政公司动工重新辅设了一条排污管道。在此期间,因污水进入鱼塘,造成部分鱼死亡,部分鱼严重异味。因久旱无雨,郑涛曾于2004年2月10日、2月14日用漂白粉、生石灰消毒,在鱼塘水变清后,又购进了一批鱼苗,但鱼塘鱼苗仍被再次污染而死亡。
郑涛认为,此次生活水污染导致库存的1万余斤成品鱼严重异味而不得不廉价出售,另有3000余斤鱼有浮头并死亡。按每斤2元计算仅鱼损就2万余元,鱼苗损失7000元,另有消毒费、抽水电费、水质检测费用等,合计经济损失39992元。为此,郑涛提供证人证明,污染时每天死鱼多在500斤;另有证人证明,污染鱼因有异味而以一元一斤购买;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勘验检查笔录,证明鱼损为3万余元;当地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报告,证明该鱼塘水质已污染;另有华醒公司出具说明,证明排污管道系由市政公司使用。于是,郑涛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当地市政公司赔偿所有损失39992元。
三、一审裁判要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当地市政公司管理的城市排污管道,出口位于第二中学操场北面,城市污水排向该操场北面的污水塘,再从污水塘西侧的明沟流向长江支流。数年前华醒公司在建设中优化环境,将排污明沟变为暗道。2003年底因暗道排污管破裂,污水注入郑涛的鱼塘内,造成鱼塘内鱼变味、死亡。原告虽有损害的事实,但对赔偿的具体数额没有确实证据予以证实,无法确定赔偿额。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陶中不服上诉称:一审法院承认有损害的事实,对有关证人的证词也予以采纳,而无法确定赔偿数额难以接受,上诉要求依法改判。2004年2月11日,自己曾书面申请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等人到鱼塘实地勘验并作了详细的勘验检查笔录,认定我户损失为32992元。渔政监督管理站《勘验检查笔录》记载:2003年12月20日以来,该养殖户承包的池塘水面约15亩,经实地勘察,因工业废水污染造成5000公斤成品鱼出现严重异味,无法食用,经济损失32992元。
当地市政公司辩称,郑涛提交的关于鱼损的证据不能认定其损失状况,虽有损害的事实,但并没有因果关系的认定。另外,该排污管道是华醒公司搞的,建设时并没有向有关部门说明,无法纳入市政管理中。此次污染与市政公司毫无关系,侵权主体是排污单位,即使市政公司在管理上疏漏造成污染源扩散,也只能减轻排污单位的责任,而不是免除排污单位的责任。
四、二审裁判要旨
二审法院认为:当地市政公司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水排放进行管理,因其排污管道破裂,给他人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郑涛在鱼塘被污染后,申请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对鱼塘污染进行勘验,并按当地同等塘口平均产量平均价值予以估算损失,具有客观真实性,市政公司没有相反证据予以否定,一审法院不予采信该份证据不妥,应予纠正。关于郑涛索赔二次损失7000元,在未彻底解决鱼塘污染的情况下,因其盲目购进鱼苗放养,造成的损失应自已承担。2004年10月26日,二审法院终审改判:撤销原判,市政公司十日内赔偿郑涛鱼塘损失32992元。
五、评析
在民事损害赔偿案件中,环境污染属于特殊的侵权行为。案件之所以特殊,主要在于环境污染的因果关系较难认定。认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先要确定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污染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环境污染损害常常涉及一定的科技内容,通常不为一般人所掌握,一般人很难就此因果关系作出直观判断。因此,这类案件法律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被告负责举证。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换言之,如果加害人要推卸责任的话,加害人须举证证明损害是被害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而与自己无关。
本案中,原告承包鱼塘内大量成品鱼死亡,有证人证明污染发生的时候每天死鱼多在500斤、少则200斤,并有他人因有鱼异味而以一元一斤廉价购买之证人证言,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也进行了现场勘验,证明鱼损为3万余元。可以说原告已尽到了自己的举证义务,证实自己遭受了巨大损失,构成了诉讼的基础与索赔的前提。身临其境的想一想,受害者能做到这些已实属不易,法官不能过于苛求证据的规范性。司法实践中,必须得考虑农村养殖户的文化知识、法律素养以及生活生产习惯,还有污染的可怕性及处理问题的紧迫性。只要具备初步的损害,至于是不是被告造成的,则由被告举证。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一审法院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认定原告索赔的具体数额没有确实证据予以证实而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请,这苛求了证据的规范性。二审法院,依据当地渔政监督管理站勘验笔录,按照当地同等鱼塘平均产量平均价值予以估算损失,较为客观与公平。既有损失,理当赔偿。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亦有类似的规定。该法第55条和56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水污染损失由第三者故意或者过失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水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原因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水污染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本案当地市政公司排污管道破裂,该排污管道由市政公司使用,因其管理疏漏造成污染源扩散至鱼塘后致人损害,法院判决市政公司承担责任也无可非议。市政公司的上属单位是城市建设委员会,属于法律上公益性组织。有关公益性组织致人损害的赔偿,司法实践中,都被当作一般意义上的民事赔偿。但笔者认为,这种服务性的公益性公司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司,不能单纯适用私法。这些公益性组织“幕后的政府行为”是不言而喻的,是“延伸了的公共之手”。公益性组织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含有国家行政赔偿的性质。现实生活的复杂性、行政管理的多样性和行政主体的难统一性等常常使得行政赔偿与一般民事损害赔偿互有交叉。但无论怎样,环境污染责任属于严格责任范畴,实行无过错责任。被诉主体只有证明污染是因不可抗力造成或系受害人及第三人造成的情况下,才可以免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实际上,本案真正的污染者是谁?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市政公司承担的是管理者的责任,其重新辅设了一条排污管道,排除了危害。但真正的污染排放者,还是附近的企业。污染根源在于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而不在于排水沟本身。如果确实能查找出是哪一家或几家企业排放的污水超标而致鱼死亡,应由真正的排污单位负责赔偿。当然,这仍须由被诉主体负举证责任,被诉主体须对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免责事由进行举证。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http://www.fsou.com/redirect/index.asp?url=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art&gid=335571292
㈦ 工业废水检测方法
工业废水检测主要是对企业工厂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出的废水、污水和水生物检测的总称。工艺废水检测包括生产废水和生产废水。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可分为造纸废水、纺织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冶金废水、炼油废水等。
一、生化需氧量(BOD)
生化需氧量又称生化耗氧量,缩写BOD,恳表示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的一个综合指标,它说明水中有机物出于微生物的生化作用进行氧化分解,使之无机化或气体化时所消耗水中溶解氧的总数量,其单位以ppm成毫克/升表示。其值越高,说明水中有机污染物质越多,污染也就越严重。加以悬浮或溶解状态存在于生活污水和制糖、食品、造纸、纤维等工业废水中的碳氢化合物、蛋白质、油脂、木质素等均为有机污染物,可经好气菌的生物化学作用而分解,由于在分解过程中消耗氧气,故亦称需氧污染物质。若这类污染物质排人水体过多,将造成水中溶解氧缺乏,同时,有机物又通过水中厌氧菌的分解引起腐败现象,产生甲烷、硫化氢、硫醇和氨等恶具气体,使水体变质发臭。
废水中各种有机物得到完会氧化分解的时间,总共约需一百天,为了缩短检测时间,一般生化需氧量条以被检验的水样在20℃下,五天内的耗氧量为代表,称其为五日生化需氧量,简称BOD5,对生活废水来说,它约等于完全氧化分解耗氧量的70%。
我国规定,在工厂排出口,废水的BOD;的最高容许浓度为60毫克/升,地面水的BOD不得超过4毫克/升。
二、化学需氧量COD
化学需氧量又称化学耗氧量简称COD。是利用化学氧化剂(如高锰酸钾)将水中可氧化物质(如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氧化分解,然后根据残留的氧化剂的量计算出氧的消耗量。它和生化需养量(BOD)一样,是表示水质污染度的重要指标。COD的单位为ppm或毫克/升,其值越小,说明水质污染程度越轻。
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有各种有机物、亚硝酸盐、硫化物、亚铁盐等。但主要的是有机物。因此,化学需氧量(COD)又往往作为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指标。化学需氧量越大,说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化学需氧量(COD)的测定,随着测定水样中还原性物质以及测定方法的不同,其测定值也有不同。目前应用最普遍的是酸性高锰酸钾氧化法与重铬酸钾氧化法。高锰酸钾(KMnO4)法,氧化率较低,但比较简便,在测定水样中有机物含量的相对比较值及清洁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样时,可以采用。
三、重铬酸钾(K2Cr2O7)法,氧化率高,再现性好,适用于废水监测中测定水样中有机物的总量。有机物对工业水系统的危害很大。含有大量的有机物的水在通过除盐系统时会污染离子交换树脂,特别容易污染阴离子交换树脂,使树脂交换能力降低。有机物在经过预处理时(混凝、澄清和过滤),约可减少50%,但在除盐系统中无法除去,故常通过补给水带入锅炉,使炉水pH值降低。有时有机物还可能带入蒸汽系统和凝结水中,使pH降低,造成系统腐蚀。在循环水系统中有机物含量高会促进微生物繁殖。因此,不管对除盐、炉水或循环水系统,COD都是越低越好,但并没有统一的限制指标。在循环冷却水系统中COD(KMnO4法)>5mg/L时,水质已开始变差。
㈧ 急求污水监测方案
我这里有个范本,你可以参照这个去做你们的监测!污水处理监测方案为了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掌握全国113个重点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06]33号),组织对全国113个重点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季度监测。一、监测范围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污水处理厂。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名单见本监测方案附表1。二、监测项目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口监测项目为: 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以N计)、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色度(稀释倍数)、pH、流量以及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口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氨氮、流量等五项。三、监测要求1、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测由所在城市环境监测站负责。2、各省、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厂抽测,年内抽测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城市,抽测当季以省站监测结果为准上报数据。3、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处理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2001》的规定执行。4、安装自动监测仪器的污水处理厂,监测采样时,同时记录出水自动监测结果;并记录上季度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废水总量,连同当季监测结果一并上报。四、监测频次从2006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监测1次。五、监测分析方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控制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1。表1 城镇污水处理厂控制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序号控制项目测定方法方法来源测定下限(mg/L)1化学需氧量(COD)重铬酸盐法GB11914-89302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GB7488-8723悬浮物(SS)重量法 GB11901-89/4动植物油红外光度法GB/T1648-19960.15石油类红外光度法GB/T1648-19960.1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7494-870.057总氮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11894-890.058氨氮蒸馏和滴定法GB7478-870.29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890.0110色度稀释倍数法GB11903-89/11pH值玻璃电极法GB6920-86/12总汞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0.0001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69-870.00213烷基汞气相色谱法GB/T14204-9310ng/L14总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GB7475-870.001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1-870.00115总铬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66-870.00416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67-870.00417总砷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7485-870.00718总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GB7475-870.01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0-870.0119流量六、监测数据报告1、 报告格式按统一格式报告监测数据,各城市环境监测站将污水处理厂基本信息和季度监测结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审核汇总后,将辖区内各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汇总后统一报送总站。2、 报送时间:(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辖区内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本信息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辖区内各城市污水处理厂当季的监测结果审核汇总后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3、 数据传输方式:通过PSTN访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服务器,利用FTP方式进行传输。
㈨ 急急急!!! 国内外水污染治理成功的例子!!
(三)全面治理泰晤士河
横贯英国的泰晤士河是英国的母亲河。19世纪之前,泰晤士河还是河水清澈,但工业革命的兴起及两岸人口的激增,使泰晤士河迅速变得污浊不堪,水质严重恶化。1878年,“爱丽丝公子”号游船不幸沉没,造成640人死亡。事后调查发现,大多数遇难者并非溺水而死,而是因河水严重污染中毒而死亡的。而上世纪50年代末,泰晤士河的污染进一步恶化,水中的含氧量几乎等于零,1849年到1954年,滨河地区约2.5万人死于霍乱。20世纪60年代初,英国政府下决心全面治理泰晤士河。首先是通过立法,对直接向泰晤士河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作了严格的规定。有关当局还重建和延长了伦敦下水道,建设了450多座污水处理厂。目前,泰晤士河沿岸的生活污水都要先集中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排入泰晤士河。污水处理费用计入居民的自来水费中。经过20多年的整治,泰晤士河已有115种鱼和350种无脊椎动物重新回归。
(四)秦淮河重现碧波
曾经在城市行进中不堪重负30多年的秦淮河,经过3年治理,其12.5公里长的主城段奇迹般重现碧水清波。为何秦淮河能够得到有效治理?治理资金从哪里来?南京政府独具匠心的推出了秦淮河工程的项目法人制。秦淮河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水利、环保、安居、景观、路网5大项目,必须有高度统一的规划和指挥。2003年7月,南京市政府授权成立集投融资、建设、管理和经营为一体的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社会公益性工程实施项目法人制,公司打破条块壁垒,5大项目统筹推进。随后,南京市巧用政策,成功打开了市场化融资大门:沿河200米范围内开发3000亩土地融资;自来水费中城市污水处理费每度上涨0.15元,每年7500万,20年用于秦淮河治理。尽管3000亩土地还在土地储备中心排队,污水处理费也在等待调价指标,但是政府作出这些政策决定的会议纪要却已成了融资“敲门砖”,公司凭此得到了银行贷款22个亿。与此同时,南京市赋予公司两个特许经营权,一个是旅游特许经营权,另一个是广告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所得用来弥补秦淮河建设的资金缺口。
(五)多瑙河活力再现
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多瑙河流域因为大量的工业与生活污水的排入,曾经是一条国际性的黑河、臭河,既没有水生物存在,也不成为一条景观河。
1986年1月多瑙河沿岸各国在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举行了发展多瑙河水利和保护水质的国际会议,协调行动,通过共同声明,沿岸各国加强合作,为更合理地利用多瑙河水资源而作出努力。
1992年,来自欧共体各国、一些国际银行和环境机构的专家们组成“多瑙河特别工作组”,开展保护多瑙河水的工作。1995年沿岸各国组成国际委员会,在保加利亚首都索非亚签署了一项保护多瑙河水的协议。1995年初又在布加勒斯特召开沿河各国环境部长会议,通过了一项整治多瑙河的计划。要求各国减少向多瑙河排放污水量,改善干支流的水质(包括污染严重的黑海),实施沿岸地区的区域合作,建立污染监测系统;对沿岸9个国家的170多家污废水处理厂进行调查,对其中急需更新的,投入资金进行改造。
如今的多瑙河是清澈的江水,大量水鸟在河中嬉水,还依稀可见到河底中的水草与卵石,可以称得上是世界江河治理的成功典范,其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