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长春市有几个自来水厂,都分别在什么位置,急!!!! 非常感谢!!!!
长春有4座自来水厂。一水厂是南岭水厂,位于亚泰大街与净水路交汇处;二水厂在长吉南线6公里处;三水厂就是中日友好水厂,位于南关区净水山庄;四水厂是工业水厂,位于南关区畅溪街。
供水面积约320平方公里,供水人口441万人,用水普及率99.9%,自来水用户131万户,居民用户126万户, 其中收费到户106万户。直径75毫米以上输配水供水管网2260公里,其中公里其中50年老旧管网488公里,占全部管网的23%,而解放前的管网也有377公里。
制水情况
企业日供水能力为123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103万立方米, 日均供水量98万立方米左右。其中第一净水厂于2015年投产,日供水能力25万立方米/日;第二净水厂1982年投产,日供水能力26万立方米/日。
第三净水厂1996年投产,日供水能力18万立方米/日,第四净水厂1996年投产,日供水能力24万立方米/日,第五净水厂2012年投产,日供水能力30万立方米/日。
B. 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2021修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排水设施是指雨水管渠、污水管渠、雨水污水合流管渠、排水河道及明沟、水塘、排水泵站、调蓄池和闸门、各类排水窨井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两部分。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政府投资或者参与建设的供公众使用的市政排水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建设的排水设施。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是指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雨水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配套管网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第四条本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建管并重、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第五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水务、财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鼓励、支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建立信息动态更新和合理共享机制,实现排水与污水处理的信息化、智慧化。第八条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泵站、调蓄池联动,实行厂网站池一体化管理、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第九条市、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受理损害、破坏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行为的举报与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破坏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十条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内涝防治内容。
双阳区、九台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和备案程序报请审批并备案。第十一条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本市市区范围内禁止填湖(河、沟)造地,禁止对河道实施硬化、截弯取直。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调蓄和排放以及厂网站池联通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和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计划进行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第十三条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本市气候、地理、人文等特点编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图集和技术导则,指导本市的海绵城市建设。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市内涝防治能力。
新区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建设相关设施。
C. 长春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行(含试运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厂,是指通过公共排水管网,接纳工业废水、服务业污水、居民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并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的单位。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污水治理工作负总责。
市、县(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建设、财政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污水处理厂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试运行申请。
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水质检验等相关制度,并制定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第七条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中控系统,并在进水口、出水口和关键水处理构筑物等位置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应当分别与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第八条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应当依法检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维护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确保正常运行。第九条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条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应当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实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污水处理厂转出污泥时应当填写转移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运行、重点水污染物减排台帐。按月记录用电量,按日记录主要设备运行状况、处理水量、进出水水质、污泥产生量与处置等情况,并按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运行情况月报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按月出具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审核意见。第十二条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纳入市、县(市)、区(含开发区)财政预算。
实行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的拨付与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挂钩制度。财政部门应当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审核意见,核定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是否足额拨付、削减或者暂停拨付。第十三条对于完成排污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任务成绩突出的运营单位,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年度给予奖励补助。第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维修,并在发生故障后八小时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因维护、检修等确需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运维护、检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水处理厂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在二小时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报告。
污水处理厂恢复正常运行后,运营单位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第十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制定污水处理厂运行应急保障措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组织实施,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一)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无运营单位的;
(二)运营单位退出的;
(三)运营单位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取消资质的;
(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水处理厂停运的。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的;
(二)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处置污泥的;
(四)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D. 环境评估报告怎么写
环境评估报告怎么写
环境评估报告怎么写?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等项目设计的评价,那么环境评估报告怎么写呢?
1、总论
1.1项目由来
1.2编制报告书的目的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依据
1.3.2 基础资料和委托书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
麻用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三类标准。
(2)空气环境
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二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三类标准。
(5)土壤环境
评价区内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中的二级标准。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2)本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标准。
(3)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其中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
(4)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⑤评价范围
按环境要素分别列出,简述确定的理由。给出评价范围的评价地图。
⑥控制及保护目标
有无需特别控制的污染源;有无需重点保护的.目标,如特殊地区
2、建设项目概况
①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厂址地理位置、产品产量、投资利税回收期、占地面积及土地利用情况、平面布置图、职工人数与劳动生产率。若是扩建、改建项目,应说明原有规模。
②生产工艺简介
建设项目类型不同(有工厂、矿山、铁路、港口、水电工程、水利灌溉工程等),其生产工艺不同。对工业生产项目来说:
a.给出每一个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原料→产品)
b.排出的污染物与数量
c.加工的性质,重要的化学反应式应列出
d.说明生产工艺的先进性
e.扩建改建项目,分析原工艺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③原料、燃料及用水量
用表列出:原料、燃料(煤、油)组成成分及百分含量,用量
用水量(年、月、日、时),包括新鲜水补给量、循环水量
有物料平衡图、水量平衡图最好
④污染物排放量
“三废”(水气渣)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放射性物质:种类、剂量、来源、去向
设备噪声源:噪声功率级
振动源:振动级 改建扩建项目:列出前后污染物排放量清单。
⑤采取的环保措施
治理方案、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处理效果、处理后是否达标、投资运转费。
固废的综合利用、处置方案、去向。
⑥工程影响环境因素分析
据污染源及其排放情况、环境背景状况,分析污染物可能影响环境的各个方面,将其主要影响作为环境影响预测的主要内容。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①自然环境调查
a.地形、地貌、地址概况;
b.水文(水系分布)及水文地质情况
江、河、湖、海、水库名称,数量、发源地,评价区段水文情况。
江、河:年均径流量,平均流量,河宽,比降,弯曲系数,平、枯、丰流量流速。
地下水:水质类型,埋藏深度等。
c.气象气候
气候类型及特征、温度、风速风向、降水、日照、灾害性天气等
d.土壤及农作物
土壤:类型、种类、分布、肥力特征。
农作物:粮食、蔬菜、经济作物的种类及分布。
e.森林、草原、水产、野生动植物、矿藏资源等情况 ②社会环境调查
a.行政区划与人口:包括人口分布、密度、职业构成、文化构成
b.工矿业、交通运输业分布概况:产品、产量、产值、利税、职工数等
c.文化教育概况:
d.人群健康及地方病情况:
e.景点: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名胜古迹、温泉、疗养院、重要政治文化设施
③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背景)调查
监测位置、项目、时间、仪器、方法、结果,据历年监测资料和监测结果评价大气质量状况。
④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背景)调查
监测位置、项目、时间、采样时水文参数、仪器、方法、结果
⑤地下水质现状(背景)调查 监测位置、项目、时间、结果
⑥土壤及农作物现状(背景)调查
关于土壤:有
土壤类型、分布状况、土地利用情况。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选项理由 采样方法与分析方法:
监测结果(列表):中国只有土壤中砷的卫生标准。评价时,与本省同类土壤
背景值或对照点的污染物含量对比。
关于农作物:有
主要农作物、果树及分布情况 采集种类及采集样品的部位 采集点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结果(列表):与食品卫生标准或对照区同类作物污染物一般含量对比。
⑦环境噪声现状(背景)调查
监测位置、时间、仪器、方法、气象条件、结果 ⑧评价区内人体健康及地方病调查
调查区域,人数、性别、年龄、职业构成,项目,方法,结果 另:死亡回顾调查、儿童生长发育调查、地方病专项调查等。 ⑨其它社会经济活动污染、破坏环境现状调查
4、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①建设项目污染源预估:按生产工艺找污染源,列表(种类、数量、性质、排放方式与规律、排放途径与去向),看是否符合排放标准。
②评价区内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给出调查方法、数据来源、评价方法。
给出(列表)废气、废水、废渣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途径与去向、评价结果→重在找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绘污染源分布图。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涉及方面:大气,水,噪声,生态,人群健康,对地质、水文、气象可能产生的影响
6、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及经济技术论证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简要分析
8、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9、结论
10、附件、附图及参考文献
一、项目由来:
随着我国房地产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各种相应配套政策的逐步出台,房地产的启动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和单纯的增加住房面积,而是朝着高质量、多功能、精品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为加快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现代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而且可以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
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62076万元人民币在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区域内,东至空地、西至规划丙十五街、南至规划丙十六路、北至奢新北线地块建设本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7555.00m2,建筑面积为148274m2。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受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05月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信?御泉山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二、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地点
项目名称: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信?御泉山B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长春新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区域内,东至空地、西至规划丙十五街、南至规划丙十六路、北至奢新北线地块。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确定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标准以及有关取费要求,估算项目总投资为62076万元。
资金筹措:全部自筹。
3、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7555m2,总建筑面积148274m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0926.4m2,公建建筑面积6347.6m2,地下建筑面积41000m2,主要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地下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垃圾收集站等。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单体建筑情况见表2。
4、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XX年修订)》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能源、交通、水利、电力、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
本项目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XX年修订)》分类规定,属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的第三十七项,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选址区域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给排水、电、燃气、通信、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已经配套完成,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场址四周紧邻城市交通道路,周边交通十分发达,给项目建设、原材料运输及出行提供了方便。
综上,从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交通条件等方面综合考虑,其选址符合长春市和双阳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性质符合政府规划部门对土地使用功能的定位,选址合理。
三、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区域内,东至空地、西至规划丙十五街、南至规划丙十六路、北至奢新北线地块。拟建小区北侧为奢新北线,隔路为长春建筑学院;
西侧为规划丙十五街,隔路为幸福馨城小区,300m外为长春市旅游学院;南侧为规划丙十六路,隔路为澜山溪谷;东侧为财税小区施工场地,东南侧为财税小区。
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收纳水体为奢岭河,由于《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未对该奢岭河进行规划,但奢岭河最终汇入双阳河,双阳河"双阳水库坝址"-"河口"为Ⅲ类水体,因此本项目地表水奢岭河按照Ⅲ类水体。
3)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根据双阳区噪声功能区划,该项目所在区域为1类功能区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根据HJ 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空气的评价工作等级主要根据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等因素来确定。
本项目采暖实施集中供热,不产生燃煤烟气污染物。因此,对环境空气只进行现状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范围以本项目为中心,直径5km的圆形区域。
2)地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296.45m3/d,水污染物比较简单,通过市政污水管进长春市奢新污水厂处理,纳污水体为奢岭河,最终汇入永春河,本项目永春河评价河段为Ⅲ类水体,故根据HJ/T2.1-1993中规定,本次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长春奢岭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上游0.5km处至双阳河河口长约5km河段,双阳河与奢岭河交汇上游2km至下游5km,长约7km河段,全长约12km河段。。
3)噪声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中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1类、2类区,按二级评价。故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应为二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要求,本次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
1、项目概况
1.1拟建项目概况
1.2建设规模
2、工程分析
2.1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2.2主要生产设备
2.3替代性燃料的来源及种类
2.4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2.4.1施工期
没有土建工程,没有施工期污染问题。
2.4.2营运期
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2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环境影响分析
4.1环境空气影响
4.2环境风险影响
5、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5.1废气治理措施
5.2替代性燃料运输中环保措施与建议
6、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综合分析
6.1环境敏感性分析
6.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6.3与沿线城镇规划相符性分析
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8、公众参与
9、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E. 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排水设施是指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沟渠、水塘、排水泵站和闸门、各类排水检查井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用排水设施两部分。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排水设施。自用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建设的排水设施。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是指污水处理厂、雨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配套管网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第四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
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委托其下设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规划、公用、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五条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鼓励、支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环保、国土、水利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审批并备案。第七条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地理、气象、水文等情况,编制城市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第八条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第九条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环保、国土、水利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并制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进行改造,提高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市内涝防治能力。
新区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建设相关设施。第十一条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公共排水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市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或者未按规定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第十二条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城市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管理。
城市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
(三)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有相应的良好业绩和维护运营经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自用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确定,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F. 怎么去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参观,要跟谁联系
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北环城路附近的10路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
G. 想知道: 长春市 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在哪啊 在哪
好像是安庆路上那个,在车城花园对面。
H. 长春西部污水处理厂建成时间
2016年。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建设完成,吉林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采用较为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两级脱氮生物池的后置AO池、IFAS工艺、深度处理。
I.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中铁污水处理厂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中铁污水处理厂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中铁污水处理厂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故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中铁污水处理厂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
J. 想知道: 长春市东南郊污水处理厂在哪
长春东南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关区伊通河以东,南环城高速以北,距河堤路约107米。建设用地13.273公顷。工程总投资8.2亿元,一期工程投资3.66亿元,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可达10万吨。这项工程是长春市伊通河上游及新立城水库水环境治理工程的主体部分。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出厂水质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是长春市污水处理等级最高的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