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市是如何处理污水的,我指的是生活污水。难道直接排到黄浦江
不可能,一般的城市都有至少一个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以后才可以排放,这是有国家标准的,你可以查看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城镇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贰』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1990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黄浦江上游水源,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黄浦江上游水源的保护范围:
(一)自闵行西界至淀峰四十五公里的黄浦江水域,淀山湖与元荡湖体,沿江湖两岸纵深五公里陆域以及大泖港、园泄泾上溯十公里的水域,划为水源保护区;
(二)自龙华港至闵行西界三十公里的黄浦江水域以及沿江两岸纵深五公里陆域,划为准水源保护区。第三条在上游来水符合国家二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确保达到国家二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准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达到国家三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第四条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上游水源保护范围内的区、县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水源保护工作, 业务上受市环境保护局领导。
各级港航监督机关负责对船舶排污的监督、管理。
规划、水利、市政、渔政、卫生、公用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本条例的实施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内原已形成的水污染,防止新的水污染。第五条在上海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机关、部队、团体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水污染的防治工作。第二章监督和管理第六条为确保黄浦江上游水质达到国家二、三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在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内,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制度。浓度排放标准应严于下游地区。
一切有废水排入上述水域的单位应在本条例生效后三个月内,向所在区、县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污染物排放申请,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进行审核、批准, 统一颁发《排污许可证》。 各排污单位应按规定排放污染物,并交纳排污费。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排放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具体办法,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制订。
各单位必须接受环境监测部门的现场抽查。第七条市环境保护局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水质标准,按地区按单位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产生污染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治理任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把完成水源保护工作作为考核下属单位的一个专项指标,未完成治理任务和超过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不得晋升企业的等级。
对污染严重需要易地治理的单位, 由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报告, 同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限期搬迁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监督实施。
环境保护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应当追究其行政负责人的责任。第八条在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以在区、县范围内综合平衡。一切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控制在该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内,并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一切新建单位只能有一个排污口;一切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建新的排污口。原有的排污单位应结合技术改造进行下水道整治和改造,逐步做到清浊分流,一个单位一个排污口。所有的排污口必须留有监测孔。第九条淀山湖是水源保护区的重点水域。淀山湖的建设要以保护水源为前提,疗养院和风景游览项目的建设和规模应严格控制,并应建有相应的治理污染设施。湖体及沿湖纵深五公里陆域内,不得建设其他污染水体的项目。第十条在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内,凡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做好原始记录,定期向市或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弄虚作假。
(二)污水产生量不得超过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
(三)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确需拆除或者闲置的,应提前报请市或所在区、县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核定污染排放量。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者减轻污染,及时通报可能由此受到危害和损失的单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船舶造成污染事故的,应立即向就近的港航监督机关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叁』 上海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松东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日开工建设,2003年1月10日正式通水运行,公司污水处理采用MSBR工艺,处理规模一期污水处理量3.5万吨/日,至2007年二期建成投产为7万吨/日,污水收集系统主管网56.8公里,中途提升泵站11座,综合泵站1座。系统服务范围为:北起卖新公路—花辰公路—沪松高速,南至塔闵路、西抵洞泾港、东到沪杭铁路—浦—车亭公路,覆盖新桥镇、车墩镇、松江工业区,服务面积约1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22万人。目前有250家企业及居民小区污水纳入公司处理,日处理量达3.8万吨,松东公司的正常运行与达标排出,对于保护黄浦江上游水源水质,改善松江东部地区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东部地区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取得良好效果。主要职能:为松江东部地区投资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负责东部污水系统的运行与管理。确保黄浦江上游水源水质和改善松江新城投资环境。经营范围:生产和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征收排水设施使用;各种污水处理项目及环保设备的研制开发、销售和安装。地址:上海上海市松江区新桥民强路1111号
法定代表人:车荣林
成立时间:2001-07-16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170022782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同心路188号3-10幢
『肆』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7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是:
北岸的上边界为淀山湖--上海、江苏交界线;北岸的下边界为闵行西界--西河浜;北岸纵深5公里陆域范围界限的走向线为: 吴家巷--何家塘--陆家浜--三庄(王家塘)--褚家楼--何家塘--(华阳)--东门(蔡家村)--松江县城中山一路--周家村--姚家浜--召庄--打铁浜--王金(王家浜)--王新--倪马(倪家浜)-小港--丁家浜--横港--北荡泾。
南岸的上边界为淀山湖--上海、浙江交界线;南岸的下边界为千步泾;南岸纵深5公里陆域范围界限的走向线为: 唐西房--金家埭--车亭--肖家埭--马桥--山房--杨字圩--温河--黄泥浜--胜利(东摇潭)--杨河浜--茹塘(戚家埭)--南界泾--杨家佃--四合--蒸东(西小镇)--南横港--西叶厍--港都--夹港。
大泖港、园泄泾、太浦河上溯10公里的水域范围是:
(一)横潦泾、竖潦泾、大泖港交会处至掘石港的杜家浜;
(二)横潦泾、竖潦泾、大泖港交会处至小泖港的前进;
(三)斜塘、横潦泾、园泄泾交会处至园泄泾的永利;
(四)太浦河、西泖河的交会处至上海边界。第三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准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是:
北岸和西岸的上边界为闵行西界--西河浜;北岸和西岸的下边界为龙华港--漕宝路;北岸和西岸纵深5公里陆域范围界限走向线: 船浜--华二(曹家塘)--陇西(张家新宅)--行西--(慕家堰)--光辉--向阳--光明(周家宅)--项栅里--北桥镇--吴家港。
南岸和东岸的上边界为千步泾;南岸和东岸的下边界为川杨河;南岸和东岸纵深5公里陆域范围界限走向线为: 朱家宅--汤家宅--张家浜--南阜(东汤家宅)--天花庵--知新(徐家里)--题桥镇--孙家宅--假山宅--东秦宅--汇北(叶家宅)--汇红--光继--继光--叶家厍--朱家塘--褚家塘--丁家--陈家湾--吴家宅--侯家宅--程河浜--马路--王家里--唐西房。第四条在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沿江、湖两岸纵深5公里陆域(±200米)内,有道路、公路、河流的,以道路、公路、河流远离黄浦江、淀山湖一侧为界。
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的具体界限由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以下简称市规划局)会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以下简称市环保局)确定。第五条《条例》第三条所称的上游来水系指流入水源保护区的急水港、太浦河、大泖港、园泄泾及其他支流。
为确保准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达到国家Ⅲ类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流入准水源保护区的各支流水质不得低于国家Ⅲ类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第六条市环保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条例》,并完善上海市关于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的具体办法,统一监督管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
(二)根据环境容量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
(三)配合太湖流域管理局并与江苏、浙江两省协商,共同搞好淀山湖、元荡湖、急水港、太浦河、园泄泾、大泖港等水体的水污染联合防治工作,编制水污染联合防治规划及计划,并商定实施办法;
(四)建立上游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监测网络,进行水质监测,并汇总监测数据,及时掌握水质动态;
(五)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监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
(六)负责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审批;
(七)总结推广水污染防治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奖励环保先进;
(八)组织调查和处理水污染事故;
(九)征收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第七条各级港航监督机关负责对船舶排污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并完善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内防止船舶污染的具体办法;
(二)监督船舶的排污,并对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视陆域对水源的污染;
(四)总结推广船舶水污染防治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奖励环保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定期向市环保局提供《条例》执行情况。第八条规划、水利、市政、渔政、卫生、公用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其职责分别是:
规划部门在县域或者区域规划、城镇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中,凡涉及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时,必须考虑水源保护的要求;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合理调整黄浦江上游地区的工业布局及结构;并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三同时审查。
水利部门应当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黄浦江上游水源水体进行水质保护;在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必须保证一定的流量,以维护水体的环境质量;并向环保部门提供黄浦江上游地区的水文数据。
市政部门应当完善黄浦江上游地区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率及污染物去除率;制定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并负责调查处理损害排水设施的污水排放事故。
渔政部门应当制订并组织实施防止渔业生产活动对黄浦江上游水源污染的管理办法;参加渔业生产所造成的水污染事故调查处理;配合港航监督机关对渔业船舶排污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应当参加黄浦江上游地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卫生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审查,并参与有关重大污染事件的调查。
公用部门应当对水厂进水口和出厂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提供监测数据。
『伍』 上海市是如何处理污水的,我指的是生活污水。难道直接排到黄浦江
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经过物理、生物、化学处理后,满足排放标准后再排入自然水体,可能是黄浦江,可能是大海。
『陆』 上海松江污水处理厂的概况
松江污水处来理厂位于黄浦江源上游水源保护区,组建年月:1985年,单位性质:全民事业,现有人数:151人,厂区占地面积约14公顷,主要分布由污水处理区、污泥消化区、三期扩建预留区和行政生活区四大部分。一期工程于1985年9月投产,二期工程(扩建5万吨/日)于2000年4月投产,总设计日处理能力为6.8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A/O生物脱氮工艺,污泥处理采用中温厌氧消化后离心脱水。经处理后的出水直接排入黄浦江。
『柒』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1996)
一、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
为确保准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达到国家Ⅲ类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流入准水源保护区的各支流水质不得低于国家Ⅲ类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第六条第(五)项修改为:
(五)负责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监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三、第十条修改为:
市环保局可根据环境保护规划和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要求,按地区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的特点,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削减计划。四、第十一条修改为:
排污单位应根据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落实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削减计划。五、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各单位的排污申报进行审核。凡达到总量控制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发给《上海市企事业单位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凡尚未达到总量控制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发给《上海市企事业单位水污染物临时排放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治理。六、第十四条修改为:
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排放口必须安装污水计量仪表。
排污单位应配备环保管理人员,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做好原始记录,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不得弄虚作假。
污水处理设施因故障、检修等无法正常运转的,排污单位应采取停产、减产或者其他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区、县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排污单位确需拆除或停用污水处理设施的,必须在实施拆除、停用行为的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环境保护部门批准。七、第十五条修改为:
淀山湖、元荡湖沿湖纵深5公里的陆域内,不得建设污染水体的项目。
淀山湖、元荡湖沿湖纵深2公里至5公里和其他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的陆域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与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具体排放标准附后)淀山湖、元荡湖沿湖纵深0.2公里至2公里的陆域内,可以建设疗养院和风景游览项目,但必须符合淀山湖、元荡湖的开发总体规划,配建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并将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排至沿湖纵深2公里以外的指定水域。确需就地排放污水的,必须达到国家Ⅱ类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淀山湖、元荡湖沿湖纵深0.2公里至2公里的陆域内,禁止新建工业项目和畜禽牧场。
淀山湖、元荡湖沿湖纵深0.2公里的陆域内,除建设开放型绿带外,不得新建其他任何项目。八、第十六条修改为:
淀山湖、元荡湖沿岸不得设置排污口。九、第十七条修改为:
除正常的航道养护和水利工程建设外,淀山湖、元荡湖内不得开发新的建设项目和新的水上活动项目。未按规定设置污染物储存装置、容器的船舶,不得在淀山湖、元荡湖航行作业。十、第二十四条增加第三款为:
禁止在淀山湖、元荡湖内新建水产养殖场。十一、第二十八条第(三)、(六)、(七)项修改为:
(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违反《条例》第八条,未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核定的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核定的本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第十八条规定的,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第四条第二款中的“上海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局”修改为“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捌』 正在写一篇关于黄浦江污染及防治的调查报告,需要一些实验方法及数据。
O32BAC 深度处理黄浦江污染原水中试研究
摘要
对黄浦江原水进行O32BAC 工艺深度处理中试研究表明:O32BAC 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对水中有机物的去除,CODMn 的平均去除率为2715 %;TOC 的平均去除率为3417 %;UV254 的平均去除率为57 % 。该工艺还能去除水中的锰、色度等,能将Ames 试验阳性的水转化为Ames 试验阴性。
关键词 污染原水 臭氧 生物活性炭 中试
由于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妥善处理即能采用黄浦江上游引水,原水就近取自黄浦江下游, 排入水体,造成许多饮用水源的严重污染,威胁饮用附近又有大型钢铁厂废水污染影响,原水水质较差。水的卫生安全性。面对严峻的水源污染问题,上海厂内配有臭氧发生设备,以应付受污染原水水质处市一方面斥巨资实施建设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另理。周家渡水厂的净水工艺流程见图1 。一方面也在探索强化污染原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原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在80 年代初也曾进行O32BAC 工艺的小型试验[1~2] ,本文是在小试基础上进行的中试研究,考查O32BAC 工艺深度处理黄浦江下游污染原水的可行性。试验于1996 年在上海周家渡水厂内完成。
1 试验条件和装置111 周家渡水厂概况周家渡水厂位于上海浦东周家渡地区的黄浦江边,处理水量约2 万m3/ d 。由于处理水量较少,没
表2 混凝剂使用效果与效益对比
混凝剂成本
沉淀20min 后
混凝剂的较佳使用量
澄清层浊度/ NTU
/ 元/ m3
2215mg/ L PAC
21103
01018 0
1210mg/ L PFS
10120
01004 2
1mg/L PAC+011mg/L PAM-A
1150
01002 0
1mg/L PFS+011mg/L PAM-A
1120
01001 6
注: PFS 为350 元/ t ,PAC 为800 元/t,PAM-A 为12 000 元/t 。
PAM-A, 或PFS 和PAM -A 相结合的复合法,能在短时间内使西江水浊度从数百N TU 迅速降到2N TU 以下,而费用仅为自来水厂单独加PAC 成本的10 % 左右(自来水厂单独加PAC 的量常在12~ 25mg/ L) ,而且采用混凝剂的复合投加法,絮团的沉淀迅速,可减少混凝剂和悬浮胶体在自来水中的残留量,提高用水的安全性。
3 结论
对西江水的混凝沉淀,用聚铁与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的投加方法,其效果优于聚铝与阴离子聚丙烯酰胺投加方法。但两种复合投加方法皆比单独用聚铝和聚铁的混凝沉淀速度快数倍以上,处理成本也比原方法低50 %~92 % 。自来水厂通过改进混凝剂投加方法,可减少水中铝盐和聚丙烯酰胺单体含量,从而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进水,用管道泵直接提升到本试验的臭氧接触室。臭氧接触室为! 400 、高4m 的不锈钢筒,臭氧接触时间715min , 臭氧接触室出水进入活性炭柱。活性炭柱为! 800 、高315m 的不锈钢筒, 采用太原ZJ -15 型颗粒活性炭,填充高度2m , 空柱滤速8~ 9m/ h , 炭层空床接触时间(EBCT) 13~15min 。试验工艺流程见图2 。
图2 O32BAC 工艺试验流程
2 试验结果
试验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活性炭吸附阶段, 然后是O32BAC 工艺阶段,试验期间活性炭池中的活性炭没有更换过。两个阶段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是否投加臭氧和活性炭吸附的穿透来判断的。活性炭吸附后期,从NH3-N 降解看,炭层中已有微生物活动, 但由于滤后水中溶解氧较低, 据测定仅有2mg/ L 左右,估计微生物的影响不明显。211 活性炭吸附阶段
1996 年3 月21 日,活性炭柱投入吸附运行,没有投加臭氧。水厂为提高混凝效果,在常规反应池进口处投加了少量氯, 经反应2沉淀2过滤后, 进入O32BAC 工艺的水中已没有余氯。该阶段主要对活性炭柱进出水色度、CODMn 、UV254 和NH3-N 进行了监测,根据所测数据判断活性炭柱的穿透点和柱内微生物的生长情况。该阶段CODMn 、UV254 和NH3-N 的变化曲线分别见图3~图5 。
由图3 和图4 可以看出, 活性炭吸附早期对CODMn 、UV254 去除率均较高,随着吸附位逐渐饱和, 去除率有一个明显的下降过程,最后稳定在一个较低值范围内。下降过程的终点在运行35~40d 之内。从氨氮的变化曲线可知,在运行到30d 时,活性炭柱开始去除水中的氨氮,说明炭层内已有微生物
图5 活性炭吸附阶段NH3-N 变化曲线活动,在三、四月份水温较低时,活性炭柱自然挂膜需要约一个月时间。由以上曲线可以判断,活性炭柱在连续运行40d 后,吸附达到饱和。212 O32BAC 阶段
从6 月3 日开始投加臭氧,进入O32BAC 阶段。O3 投加量主要在210~310mg/ L 之间,O3 的实际吸收量为115~210mg/ L 。试验期间为考查O3 投加量的影响,曾短期将投加量提高到4 、5 、6 、7mg/L , 投加量增加对有机物去除率提高影响甚微。试验还
发现O3 投加量的升高,导致其吸收率从近80 % 逐渐下降到略高于50 % 。
该阶段从6 月初至9 月下旬,历时三个多月,期间完成了多方面数据的分析。每天进行的分析包括浊度、色度、pH 值、CODMn 、UV254 、TOC 、NH3-N 、NO 2--N 、NO 3--N 和Mn 等水质指标。21211 常规分析统计结果
常规分析统计结果见表1 。
表1 常规水质分析数据统计
指标名称 水样名称 统计天数/ d 最大值 最小值 平均值 对滤后水平均去除率 对臭氧化水平均去除率
浊度/ N TU 滤后水O3 出水炭后水 23 23 23 1160 4172 01906 01244 01477 01090 01669 1129 01456 -9218 % 3118 % 6417 %
色度/ 度 滤后水O3 出水炭后水 31 31 31 16 28 12 11 5 0 1313 1613 7 -2216 % 4714 % 5711 %
CODMn / mg/ L 滤后水O3 出水炭后水 31 31 31 6117 5145 4186 3166 3118 2161 5106 4145 3167 1211 % 2715 % 1715 %
UV254 / 1/ cm 滤后水O3 出水炭后水 25 25 25 01157 01105 01079 01082 01031 01018 01114 01075 01049 3412 % 57 % 3417 %
TOC / mg/ L 滤后水O3 出水炭后水 28 28 28 717 716 617 219 211 113 5153 4195 3161 1015 % 3417 % 2711 %
NH3 -N / mg/ L 滤后水O3 出水炭后水 31 31 31 6143 6154 5115 0189 1106 0107 2152 2184 1130 -1217 % 4814 % 5412 %
Mn / mg/ L 滤后水O3 出水炭后水 28 28 28 0130 0130 0110 0112 0112 0 0122 0122 0105 0 7713 % 7713 %
从表1 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O32BAC 工艺对滤后水的浊度、色度、CODMn 、VU254 、TOC 、NH3-N 和Mn 的平均去除率分别是3118% 、4714% 、2715% 、57 % 、3417% 、4814% 和7713%, 大大地改善了出水的水质。这一结果与在该厂进行的O32BAC 工艺小试结果相符[1] 。O32BAC 阶段CODMn 平均去除率相对较低,分析其原因可能是进水氨氮浓度较高,活性炭池硝化反应消耗过多溶解氧,影响活性炭池内生物降解去除有机物的效果。活性炭池上中下位置溶解氧检测的统计平均值见表2 。
20 给水排水 Vol126 No112 2000
表2 不同炭层高度溶解氧浓度统计平均值的变化
统计次数 上部DO/ mg/ L 中部DO/ mg/ L 下部DO/ mg/ L
22 9109 2126 0129
21212 O32BAC 工艺去除有机物效果2121211 有机综合指标
在给水处理研究中, 常用高锰酸盐指数(CODMn) 、紫外消光值(UV254) 和总有机碳( TOC) 来代表水中有机物的综合指标。研究期间,对这三个指标都进行了监测,结果分别见图6~图8 。
从图6~图8 可以看出,三个指标中以UV254 去除率最高,最稳定。一般认为UV254 代表含不饱和双键和苯环的有机物,它们对紫外光有较强的吸收。由于臭氧的强氧化作用,可使不饱和双键断开,苯环开环,使UV254 降低迅速。CODMn 和TOC 的去除受较多因素干扰,除臭氧氧化外,活性炭吸附和微生物降解也很重要,因而去除率稍低且波动较大。2121212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总有机卤代物及多环芳烃的去除
在活性炭吸附阶段和O32BAC 工艺运行成熟后,曾两次取样进行有机物去除效果的分析,结果见表3 。
由表3 可知,活性炭吸附对各种有机物均有很好的去除效果。O32BAC 工艺对TOX 、菲、蒽、萤蒽也有较好的去除效果。经O32BAC 处理后, CHCl3 和CCl4 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有稍微升高。原因可能是CHCl3 和CCl4 一旦形成,O32BAC 就不能将其分解,只能靠活性炭吸附去除。当活性炭吸附饱和后, 如果进水的CHCl3 和CCl4 较低,活性炭上的CHCl3 和CCl4 就会解析出来,导致出水的CHCl3 和CCl4 稍有升高。21213 色度和锰的去除
试验期间对O32BAC 工艺进出水色度和锰也进行了长期监测。由于周家渡水厂位于钢铁厂附近, 原水中色度和锰较高,出厂水常出现色度和锰超标。经O32BAC 处理后,色度和锰均大大降低,出水水质有较大提高。色度和锰的变化曲线见图9 和图10 。21214 Ames 试验
于1996 年9 月2 日采样委托上海医科大学环图10 臭氧生物活性炭阶段锰的变化曲线境卫生学教研室进行Ames 试验。所采水样分别为原水、滤后水、水厂出厂水和活性炭柱出水。出厂水和滤后水的区别在于: 出厂水为滤后水经加氯115mg/L , 在清水库停留时间30~40min , 取自厂内专用的出厂水样龙头。活性炭柱出水为滤后水经O32BAC 工艺处理的出水。Ames 试验选用了TA100 (碱基置换突变) 和TA98 (移码突变) 两种菌株。结果TA100 菌株各水样均未表现出Ames 试验
表3 部分有机物指标
检测日期 水样名称 CHCl3 /μg/ L CCl4 /μg/ L TOX /μg/ L 萘 菲 蒽 萤蒽 芘 艹屈 苯并(b) 萤蒽 苯并(k) 萤蒽 苯并(a) 芘 苯并(ghi) 芘 茚并(1 ,2 ,32 cd) 芘
0320 原水滤后水炭后水 711 717 012 1125 0161 0101 9410 46210 315 18167 36 < 610 1812 1717 < 110 112 113 018 1119 1119 < 110 1413 1012 < 110 < 115 < 115 < 115 < 210 < 210 < 2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215 < 215 < 215 912 < 510 < 510
0715 原水滤后水O3 出水炭后水 116 116 116 412 0123 0118 0112 0122 5312 14819 4810 3016 554 < 610 < 610 < 610 100 6312 5912 5111 215 512 218 119 1318 1812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15 < 115 < 115 < 115 < 210 < 210 < 210 < 2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110 < 215 < 215 < 215 < 215 < 510 < 510 < 510 < 510
注:表中数据的单位除注明外,其余均为ng/ L 。
给水排水 Vol126 No112 2000 21
图11 TA98 菌株( + S9) Ames 试验结果
图12 TA98 菌株( -S9) Ames 试验结果阳性。TA98 菌株的试验结果见图11 和图12 。
从图11 和图12 可以看出,周家渡水厂原水有移码突变性,常规处理后,出厂水突变性增强,且所有水样的直接致突变作用( -S9) 强于间接致突变作用(+S9) ;滤后水经O32BAC 工艺处理后,由致突变阳性转为致突变阴性,这显然对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非常有利。本次试验的Ames 试验结果和小试结果基本吻合[1] ,说明O32BAC 工艺对改变黄浦江水Ames 试验性质的结论并非偶然,具有重现性。21215 氨氮的去除
O32BAC 工艺有一定去除氨氮的能力。本试验氨氮去除效果见图13 。
试验中发现由于受溶解氧不足的影响,O32BAC 工艺去除氨氮的能力有限。当进水氨氮浓度较高时,氨氮去除率低,氧化不彻底,出水亚硝酸盐氮浓度升高,而且影响到有机物的去除效果;当进水氨氮浓度低时,去除率高,氧化彻底。因此建议控制O32 BAC 工艺进水的氨氮浓度在2mg/ L 以下。3 结论
(1) 研究表明,O32BAC 深度处理工艺能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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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黄浦江污染原水中的有机物。该试验装置共运行半年多, 活性炭没有更换和再生, 一直维持CODMn 去除率20 % ~ 40 %; TOC 去除率20 % ~ 45 %;UV254 去除率40 %~70 % 。对具体有机物的分析说明,该工艺对水中多环芳烃和TOX 能部分去除,但对已形成的CHCl3 和CCl4 却不能分解去除, 只能靠活性炭吸附去除,当吸附饱和后,该工艺对CHCl3 和CCl4 就没有去除能力了。
1 (2) O32BAC 工艺对水中的色度和Mn 有很好的去除效果。试验中色度平均由1313 度降至7 度;在进水Mn 超标的情况下,去除率在70 %~100 % 之间,出水Mn 的合格率达到100 % 。
2 (3) O32BAC 工艺能将Ames 试验阳性的黄浦江水转化为Ames 试验阴性,从而提高饮用水质量和安全性,有利于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3 (4) O32BAC 工艺有一定的去除氨氮能力,但进水氨氮浓度宜控制在2mg/ L 以下。
4 (5) O32BAC 工艺适合于深度处理黄浦江污染原水。
参考文献
1 吕锡武. 生物活性炭净水技术研究:[ 学位论文]. 上海:同济大学,1987
2 陆在宏. 臭氧2生物活性炭工艺去除水中有机物. 上海环境科学, 1986 ,5 (3) :2~4
『玖』 近几来上海在保护环境方面还有哪些新的举措
1.上海环保新举措----将废水集中回收
东海大桥不仅是海天间的一个科技丰碑,而且也是一个经得起考验的环保工程,从施工废水集中回收到混凝土材料利用工业废料,东海大桥处处采用了环保新举措。
2.上海环保新举措:污水厂超量减排可获补贴
为了鼓励污水处理厂挖掘减排潜力,上海出台了“超量减排政策”,通过技术改造等措施获得超量减排的污水处理企业可获得可观的经济补贴。
3.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4.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
1、扩大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大水源保护力度
2、建成合流污水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减少污染源直排现象
3、率先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4、治理上游地区畜禽牧场,控制农业污染
5.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业排污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并负责该信息库的信息采集和维护。以企业诚信档案为基础,根据上年度区环境监督、监察、监测情况
『拾』 上海市重大规划
法律分析:计划建成5项:上海集成电路产业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特斯拉超级工厂一期、上海交通大学张江科学园、上汽大众MEB工厂建设等。划新开工8项:民用飞机航电系统集成平台、上海天岳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信达生物上海总部暨全球研发中心、中国生物抗体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国盛生物医药产业园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
法律依据:《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以“人水和谐”为目标,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抓好优良水体保护和提升,逐步恢复水生态服务功能,补齐污水污泥基础设施能力短板,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改善。(一)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的监管。推进黄浦江上游水源(金泽)取水泵站及预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提高抗风险能力。(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水泥气同治”的原则,大力提升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效能。实施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泰和污水处理厂扩建、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建设,完成郊区海滨污水处理厂、临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松江污水处理厂、松西污水处理厂、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长兴污水处理厂、陈家镇污水处理厂等扩建工程,提升污水处理能力51万立方米/日。启动建设竹园—白龙港、竹园—石洞口污水连通管工程及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结合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实施竹园四期污泥干化工程,推进嘉定污泥独立焚烧处置设施建设,新增污泥处理规模140吨干物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