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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污水排入汉江

发布时间:2022-12-08 19:29:26

『壹』 陕西汉中28 高层住宅几层最好

汉中市“一江两岸”城市规划对汉江上游水质的影响及其对策的法律思考* 唐士梅** 摘要:汉江上游的水质状况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水区的用水安全至关重要。而汉江上游的滨江城市在进行重大沿江开发规划时,极可能产生严重的水质污染。本文分析了汉中市“一江两岸”城市规划对汉江上游水质可能或已经产生的污染因素,即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生活垃圾、水上及沿江娱乐和施工工程建设等,并从法律层面上提出了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水污染防治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等对策。关键词:城市规划 水质污染 法律思考 对策 国民经济“十五”规划中确立了“南水北调”工程,其中线工程是以丹江口水库为水源地,引水北上,供应天津、北京等城市用水。因此,丹江口水库的水质情况直接关系到供水区人民的身体健康以及工业用水的安全。发源于秦岭南麓的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其干流流经陕西、湖北,于武汉市汇入长江,丹江口水库以上即为汉江上游流域。汉江的入库水量占年入库总水量的80% ,故汉江上游水质状况又直接决定着丹江口水库的水质状况。汉中是汉江上游的第一个滨江城市,是陕西南部的重要城市。在西部大开发之际,为实现经济腾飞的目标,汉中市人民政府提出了沿汉江两岸发展的宏伟蓝图,制定了“一江两岸”城市发展规划,极大地激发了汉中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和信心。但是让人担忧的是,如何在发展经济建设城市的同时,保持汉江上游良好的水质,从而保证进入丹江口水库的水质达到供水水质的标准?该问题的解决,涉及行政管理、科学技术、环保教育等许多层面,本文仅就汉中市“一江两岸”城市规划的状况及其对水质的影响,从法律层面上作一些思考,力求寻找到有效的控制措施。一、汉中市“一江两岸”城市规划的状况 “一江两岸”城市规划的发展战略目标是依托汉江,以汉江两岸的开发建设为契机,建设汉中商贸、文化、行政办公、居住综合区,以自然生态、汉文化、江南风情为特色,形成融水、堤、路、园林和建筑群为一体的城市沿江景观带,促进城市经济腾飞。根据《汉中市汉江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一江两岸”规划区位于汉中市汉台区南端,南郑县北端,汉江两侧纵横各约600米的地段,是汉中市未来的城市中心所在地。规划区总用地743.9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82.9公顷,由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公共绿地组成;水域面积285.9公顷;滨江自然生态湿地面积75.26公顷。“一江两岸”规划区内主要建设项目如下:(一)居住小区。按“规划”要求,居住用地共167.76公顷(其中一类居住用地32.06公顷,二类居住用地13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3.81%,以成片小区开发为主进行集中建设。临街以多层商住楼为主,结合江南滨江路东段环境良好地段,布置高层公寓和以独立式、联排式低层住宅为主的别墅区,形成高中低相结合的环境优美,配套齐全,能满足不同需求的综合住宅区。目前,各居住小区正在建设中。(二)南北桥头广场。依江而建,位于汉江新桥和拟新建的汉江交通大桥之间,是作为城市中央大道规划的双广场,于汉江两岸遥相呼应,为汉中市“一江两岸”景观带中最为耀眼的两颗明珠。南桥头广场为居民休闲广场,面积2.2公顷;北桥头广场为交通型广场,占地面积4.24公顷,是兼顾组织城市交通、庆典及群众集会、游行以及文艺汇演、大型地下商场、通道等多项城市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级综合广场。广场绿化充分利用了本地的气候特征,以草坪为主,辅以乔、灌、花木,配合夜景灯光照明和音乐喷泉,并设置有群体雕塑及建筑小品。两广场均已建成投入使用。(三)城市桥闸工程。位于汉中市城区汉江下游,冷水河上游处,由拦河闸和交通桥两大部分组成,其中挡水建筑物由30孔升卧式闸门和174m的溢流堰组成;交通部分由五跨下承式钢管砼拱桥及30孔20m跨度的预应力梁桥组成,总长1100M,是集景观游览与城市交通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建成后将充分利用汉江水资源,调节枯水季节小流量的汉江城区河道水位,形成长6公里,宽400M---800M,面积3平方公里的城区人工湖泊,这对于创造碧水彩虹的自然景观,改善生态,提高城市品位,实现资源增值,造福汉中人民具有非凡的意义。目前,该项目已经过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正等待长江水利委员会最后审批。(四)滨江路绿化景观规划区。规划范围为西至北桥头广场,东到排洪渠,北以滨江路为界,南临汉江,东西长约2公里,南北宽70-120米,规划总面积19.5公顷,规划区以防洪堤为界,分为三部分:—是江堤以北景观绿化带:以绿地公园为主,布局有下沉式广场及文化广场;二是江堤景观游览带:主要考虑堤、路结合,局部加宽形成堤顶小广场、观景台,既丰富堤岸线型,又满足观景、眺望之需;三是河滩亲水活动带:结合现状台地,形成许多自由的驻足场地和延伸至水面的台阶、草坪,并利用岸线的突起由西向东布设三处观景平台(游船码头)和四处大的亲水平台,使广大市民有机会近水、亲水、戏水、享受大自然的乐趣。(五)公共设施及滨江公园。按规划设计,在江南江北规划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区、商业金融区、文体娱乐区和医疗卫生区等,建筑以多层为主,结合南北广场地段成组分置高层建筑,南北呼应;同时,沿汉江北岸东起万仙桥,西至上水渡,总规划面积500亩,配套建设绿地、供水、供电、娱乐、休闲等设施,开发建设滨江公园,成为市民的休闲、娱乐、观光及大型商务活动的场所。根据《汉中市汉江两岸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所有工程分三个建设阶段:第一阶段从1998年至2000年以南北广场的建设为启动,带动沿江两岸的开发建设;第二阶段从2000年至2005年以商住、商业、办公项目的建设为主,加速两岸的开发建设;第三阶段从2005年至2015年以大型项目为主,加速开发建设,形成一定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二、对汉江上游(汉中段)水质可能造成的影响目前,第一阶段 的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的开发建设正在进行,大型项目如桥闸工程等已开式建设。从整体规划及当前运作情况来看,影响汉江上游(汉中段)水质的主要因素有:(一)生活污水。“一江两岸”城市规划目标实现后,沿江两岸将成为城市的中心,仅规划区内居住用地的人口容量(不含行政办公地、商业金融、娱乐场地等)就可达97637人(按国际《城市居住区规划》规定计算)。按人均每日综合用水450升的指标,规划区内总用水量接近5万吨/日,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给水量的90%计,规划区内生活污水排放量接近4.5万吨/日。目前,包括规划区在内的汉中市所有区域的生活污水均未经任何处理地直接排向汉江,而按照《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预计,到2015年城市总人口将达到61.9万人,每日向汉江排放的生活污水将达25万吨。(二)工业污水。“一江两岸”规划区内虽然未新增设工厂,但从目前情况看,汉江北岸包括规划区北岸在内的汉中市区34家工业企业的全部工业污水均直接通过西排洪渠、东排洪渠和石燕子河排入汉江,2003年年排放工业污水量达367.06万吨;汉江南岸包括规划区南岸在内的南郑县29家工业企业全部工业污水也是直接通过濂水河、冷水河排入汉江,2003年年排放工业污水量达289.93万吨。 据调查,从汉中市市区上游张码头,上水渡两断面的Ⅳ类水到市区下游的Ⅴ类水,汉江该段从上到下水质呈下降趋势,张码头和上水渡断面为不合格水,过街楼和金华断面为劣级水,石油类、BOD5、挥发酚、汞等是导致水质恶化的主要污染因子。 在经济建设稳步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工业企业的数量逐年上升,规模不断扩大,工业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是必然的趋势。(三)水上娱乐、滨江公园的污染。拦河闸建成后,其上的汉江河段将形成400米宽的充盈水面,是开展划船、游艇、游泳等各种水上娱乐项目的天然场所;沿江两岸的滨江公园更是人们休闲、娱乐的理想去处。但随之而来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娱乐设施产生的油类污染等也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呈现出来。仅就目前情况来看,北桥头广场周围滨江路南面靠近汉江河堤一侧,饮食、烧烤等摊位密集,傍晚时分,烟雾燎绕,人声鼎沸,歌声、音响声振彻夜空,而汉江沿岸水质混浊,臭气熏天,很多地方游人无法在岸边停留。今日如此,他日何堪?(四)城市生活垃圾。汉中市城市垃圾日产生量已达430吨,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800 吨/日,长期以来由于没有任何城市垃圾处理设施,采用的是在城市低洼地堆放的原始处置方式。因此,居民、单位向城市排洪渠、河滩及城市空置地私自倾倒垃圾的情况屡禁不绝。随着近几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中有机物增多,使污染物的产生和影响也随之加剧,已成为影响汉中市城市生态环境的潜在威胁。(五)施工工程。主要是桥闸工程和滨江公园沿河堤及水面各种设施的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形成的废渣、废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都会对汉江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三、汉江(汉中段)水质污染防治措施的法律思考 2004年7月13日的陕西日报报道说:“连日来,记者随同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顶着烈日酷暑,深入到汉中市汉江沿岸的汉台区、城固县、勉县等地看到,由于资金紧缺、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等原因,造成大量的生产和生活污水随处直接排入汉江,而且汉江沿岸生活垃圾更是堆积如山……汉江水污染触目惊心!汉江水污染治理刻不容缓!”笔者认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而且随着汉中市“一江两岸”城市工程建设第二阶段的深入,汉江水污染的类型将更加复杂,污染速度将会更快,污染范围将会更广,情况将会更加严峻!只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法律措施,才能遏制日益严重的水污染,有效地防止在开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新的污染。(一)大力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解决日益突出的城市生活污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废水和垃圾与日俱增。环保总局有关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并在1999年首次超过工业污水排放量,占到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52.9%,2003年占总量的53.8%。对于汉中市来说,不仅存在着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逐年增大的问题,最迫切需要面对的是全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经过任何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或倾倒入江的问题。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我认为应该大力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着力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城市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水污染防治法》第19条第1、2款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应当进行集中处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保护城市水源和防治城市水污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城市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专业规划,并按照规划的要求组织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9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第47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的设施。”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也要求:到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45%,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达到60%;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60%,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风景旅游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70%。汉中市做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之一,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污水处理率问题上毫无疑问应有更高的要求。然而,汉中市做为西部贫困城市,受资金等因素的制约,政府拿不出钱来搞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即使建成也因为管理或经费问题而难以运转,在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上举步维艰,法律法规的规定形同虚设。要突破资金“瓶颈 ”,汉中市政府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外,应当转变城市基础环保设施作为“非生产性福利事业”,由政府包揽的观念,积极引入外资或民间资金,采用合资、独资、BOT、BT或TOT等方式建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并引入先进的管理机制。目前汉中市正在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就是利用国债和政府投资及丹麦政府设备贷款,采用BOT方式兴建的,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了良好的模式。目前正在建设的还有城市垃圾处理厂和城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城市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及沿江各县污水处理厂等也已列入汉中市环境保护规划。 2、加快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节约用水不仅可以减少无效需求,减轻供水压力,而且可以减少污水排放,减轻环境压力。《水法》第8条规定第1、2 款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第51条第1、2 款规定:“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具体名录由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中的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名录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第52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中也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中,均不得继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用水器具,各单位现有房屋建筑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必须在2005年以前全部更换为节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更换使用节水型器具。”汉中市虽然不是缺水城市,供水矛盾并不突出,但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差,节约用水与减少污水排放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降低用水量。尤其是“一江两岸”城市规划中有大量的居民住宅楼、办公楼、商业大楼等新建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四到位”,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节水措施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水用户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二)完善水污染防治制度,实现标本兼治。现行的包括水污染治理在内的各项污染治理,均是一种末端控制,是一种被动、消极的污染控制行为,治标不治本。所以,在既要实现“一江两岸”规划、发展汉中经济,又要保证水源地水质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走一条标本兼治的水污染治理路子。 1、前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需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环境行政许可的,要和工商、土地和城市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将建设项目环境行政许可作为办理企业登记和注册、征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的前置审批事项,通过严格执行环境许可和“三同时”制度,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环境规划、污染总量控制的建设项目,防止一些企业或项目借招商引资之名,行污染跨区域转移之实,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对不经环保审批就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应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历惩处。 2、建立起良性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机制。一是保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落实,做到设施与管网相连并保证畅通。《水污染防治法》第19条第1、2款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应当集中治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保护城市水源和防治城市水污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可改变城市大小工厂都独立兴建废水处理设施的要求(一方面增加了工厂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不佳、不利于监管),而配套建设和完善排水管网及水量监测设施,真正实现城市内所有污水集中处理,无害化排放。二是推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水污染防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但许多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因资金缺乏、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不能按设计规模能力运行,致使污水处理厂成为一个新的“排污源”。为此,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规定:“已建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都要立即开征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其他城市应在2003年底以前开征”。因此,汉中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制定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与管理办法,确定合适的污水处理费,并按期征收到位,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发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减轻水体污染。城市废水处理成为“中水”,可以回收为农业灌溉、工业冷却或洗涤、城市绿化带灌溉、道路冲洗等多种用途,这对于缓解水资源紧张和减轻水体污染都有显著功效。《水法》第52条对再生水的使用作了鼓励性的规定。因此 ,市政府一定要明确污水再生利用是城市水资源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建设、完善都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只有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有机结合,才能将成本控制在最低限度,并节约水资源,既发挥经济效益,又体现了社会效益。 3、污染物浓度控制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相结合。《水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并对有排放量削减任务的企业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制度”,从而从法律上确立了有条件的总量控制制度。汉中市在水污染防治管理中采用的是污染物浓度控制制度,不仅存在着对各污染物排放单位评定的不合理性,更重要的是汉中市做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其水体功能的特殊意义无法体现出来。但鉴于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政府认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完全按照环境容量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很不现实。因此,将污染物浓度控制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相结合,在污染源环境管理中既考虑污染物排放浓度又考虑污染物排放总量,这样既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较为合理地进行了监管,最大限度的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又能体现出做为水源地特殊功能区的性质,保护了区域水环境。 4、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并于2003年9月1日已正式实施。该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形成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1、建立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以责任制为核心,以行政制约为机制,把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地方各级行政首长在改善环境质量上的职责,确定环境质量指标体系,将指标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目标,落实任务,做好监督、检查和评比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并将本辖区环境质量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列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在企业评优、资格认证和有关创建活动中,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不重视环保和生态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主要领导予以否决。 2、建立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环境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的法律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依照《环境保护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如《城市规划法》、《河道管理法》)的规定,在政府系统和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具有环境保护职责的达到二十多个部门和单位,涉及水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的部门也有许多,如规划、水利、河道管理、水库管理、水汶监测和环保部门等,实行的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层次管理体制,执法主体林立,权力过于分散,责任不明,形成“大家都管其实大家谁都不管”的局面。这种管理体制上的弊端,由来已久,原因很多,国务院、国家环保总局试图从立法、政策、制度安排等方面解决,但环境问题过于复杂,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应当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因地制宜,找出适合本辖区情况的环境保护策略。具体到汉中市汉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应当由汉中市人民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针对汉江水质污染防治的协作机制,将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入河排污口调查、水污染处理等各项工作中的权力、义务、责任和工作程序等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下来,即签署环境保护行政合同。市政府定期监督检查,杜绝互相推诿责任或者放弃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现象,保证各部门齐抓共管,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3、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环境保护法》第6 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水污染防治法》第13条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项目所在单位和居民的意见。”199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检举和揭发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1、21条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知情机制、表达机制、监督机制和诉讼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专家和公民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尤其是涉及汉江水质的建设项目。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水源地、排污口、取水点等关键地点的严重污染)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公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对在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作也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参考文献: ①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1995年3 月编写。 ② 吴国平、翟立:《水资源保护责任初步研究》,2000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 ③ 李爱年、陈蓝图:《问题、原因、对策——我国城市水污染防治立法问题研究》,2002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 ④

『贰』 丹江口哪里受到了污染情况怎样

南水北调是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工程。特别是从丹江口到北京的中线工程,更是目前投入最大、难度最大的一条线路。这条线路2003年年底开工,计划明年年底前通水,十年奋战,即将收获;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时刻。但就在这个时候,记者却听到了令人震惊的消息:引水工程,是要建好了,可是,工程源头的水质,眼下却有变坏的危险。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彻底地解决,那我们花费那么大力量、即将建好巨大工程,就将面临危机。
5月16号,记者来到了河南省淅川县,就是通过这个核心渠首,丹江口水库的水被供往北京等地。
位于库区里的宋港码头有大大小小20多家设在渔船上的水上饭庄,记者随机走进了一家,一个小伙子杀完鱼后,随手就用扫帚将一堆鱼内脏直接扫到了水库里。不仅是鱼内脏,记者发现在这些水上饭庄,洗菜、刷锅、洗碗后的脏水,以及烂菜叶、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都会被随手扔到水里。饭庄的人说,周围的水根本不能吃。
直接被排到水里的不仅是污水和生活垃圾,记者到船上的厕所看了下,竟然发现从便池孔直接能看到水库水面,也就是说只要在船上如厕,所有的排泄物也都会直接被排到了丹江口水库。
水面上垃圾遍布,水库岸边以及边缘浅滩上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也遍地都是,绵延了足足有一两公里。等到汛期涨水以后,这些几乎都无法降解的垃圾将全部被淹没在丹江口水库。
那么这些给丹江口水库带来巨大污染威胁的船上饭庄,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对于这些饭庄的污染情况,当地环保部门说队伍人员有限,监管鞭长莫及。
以丹江口水库为中心,南水北调的引水渠首是它出口。可是它已经被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的景区、饭店所包围、所污染。那么丹江口水库的入口如何呢?汉江是丹江口水库最大来水源,汉江水质直接影响丹江口水库的水质。
正在排水的是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的一条排污管道,这条排污管道坐落在紫阳县客运码头,当地居民说这也是紫阳县城最大的排污口之一,这些污水主要来自县城居民的生活污水,由于当地的沉淀池年久失修。现在这些污水没有经过沉淀和任何其他处理,就直接排入汉江,除了污水,直接排入汉江的还有粪便。在紫阳县火车站记者看到,公共厕所旁边的沉淀池的管道已经破裂,大小便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流入了汉江。而紫阳县的垃圾场,堆满的垃圾上面苍蝇乱飞,发出阵阵恶臭,垃圾场的边缘几乎延伸到了汉江,一条顺山而下的排水沟正好经过垃圾堆。顺江而上记者看到每隔几百米的地方都有排污管道,当地百姓说现在汉江就是紫阳县城的天然化粪池。
紫阳县的居民告诉记者,从建县城开始,紫阳县就没有污水处理厂,把污水直接排放到汉江,是当地人多年来的的习惯。现在当地正在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而这个县里唯一的污水处理厂还没有完工。
就这样在陕西紫阳县30多万人每天产生的生活、生产污水就只能直排进入汉江,顺流而下,进入湖北十堰市。那么汉江到达十堰市的情况怎么样呢?
5月 18号,记者来到了湖北省十堰市,横跨市区的神定河,在十堰市汇入汉江,最终将汇入丹江口水库。从记者在距离市区约4公里的神定河段拍到的画面上可以看到,水面各种垃圾、动物尸体随处可见,河底淤积着黑色的淤泥,整个河面散发出阵阵臭味。
沿着神定河记者来到了十堰市污水处理厂,神定河与污水厂的距离只有10多米。在污水处理厂旁当地农民告诉记者,十堰市区的污水通过纳污管道,都被送到了这家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而除了通过正常的排污口,向神定河排放经过处理的回收水,其实十堰污水处理厂还有暗道,向神定河直接排放没有处理的黑色污水。
5月20号中午,记者在沿河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十堰市污水处理厂的暗道排水口,这个排水口隐藏在一块菜地下,正在向神定河排放黑色的污水,散发着阵阵恶臭,黑色的污水和上游来水在河面形成了明显的界限,并且将下游很快染成了黑色。
在十堰市政府网站,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份2012年7月份下发的《神定河等五条不达标河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这份公开文件中指出:长江水利委员会对十堰市五条河流进行全年,全断面监测显示,除官山河之外,其余包括神定河、犟河、泗河、剑河,四条汉江支流均为劣五类水质。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五类,根据这个分类,五类水意味着只能用于农业用水和景观用水,而劣五类则意味着连农业灌溉与景观用水都不达标,而现在神定河里的劣五类水就这样通过汉江最终汇入了丹江口水库。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一期工程,按2000年末的价格计算,总投资就接近920亿元,未来最终建成成本一定比这个数字要大。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河南、湖北,更有34万百姓抛家舍业、搬迁移民,做出巨大牺牲,这一切都是为了满足下游1277公里沿线上、20多座大中城市中、亿万同胞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解决问题要靠行动,这行动体现着我们的大局观、责任感、执行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就不可能解决问题,只有心里想着国家才能办好这件事。古人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看来这源头,不止在山头,更要在心头。

『叁』 陕西的污水处理厂有哪些

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

宝鸡市区沿渭河川道带状分布,渭河是宝鸡市的主要纳污水体,近年来渭河水质严重污染,两岸地下水资源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在渭河下游十里铺建设一座日处理污水 12万m3的污水处理厂,将解决福临堡、八里桥、市中心、上马营、十里铺等五个片区的污水处理问题。新建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面积19.5km2,占市区总面积50%,服务区域现况人口约35万人,占市区总人口60%。
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计委陕计投资(2001)275号文批复立项,项目《初步设计》经陕计项目(2001)907号文批复。项目由宝鸡市城建局主管,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筹建处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概算总投资1.43亿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贷款和自筹。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2万m 3,其中,一期(本期)日处理污水9万m3 。二期扩建到每日12万m3,工程占地89.9亩。工程采用先进的改良型SBR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其中每日有1万m 3再深度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工程2002年9月开工,计划工期两年,预计2004年6月可提前竣工。
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展顺利。至目前已完Ⅰ #、Ⅱ#、Ⅲ#(单池容积30000m 3)SBR生物池的土建施工;总进水井、进水渠道、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和砂水分离间的土建工程;污泥处理区完成了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和污泥储运间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完成了总、分变配电室的土建工程。成套设备和主要材料已陆续到场验收和安装。管道、线缆安装工程也在同期进行。截止目前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379万元。
现污水处理厂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已完成主要工作。收集的城市污水已于2004年3月陆续进池,开始生物菌种和活性污泥的培养,道路、围墙、绿化、综合楼等后续工程的建设施工;成套设备的联合试运转;SBR处理工艺的调试和投运等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压缩工期,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在2004年6月全面竣工,确保6月底三个系列生物池SBR污水处理工艺顺利运行,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公司地址: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3号
邮 编:721000
联系电话:0917-3230206

汉中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1、污水处理厂概况:
汉中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顺利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汉中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是汉江沿线陕西段第一家建成投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它的建成缓解了汉江的水污染状况,切实保障了作为南水北调工程中线水源的汉江水质。
该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10万吨,一期工程日处理城市污水5万吨/年。该项目是利用国债、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及丹麦政府设备贷款兴建的对城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净化处理的一项重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采用DE氧化沟工艺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经过一年的试运行,其出水、出泥各项指标均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控制,稳定达标,具备了正式运行的条件。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处理汉中市城区50%—60%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包括汉江制药厂、氮肥厂等十几家企业的生产废水和城东居民的全部生活污水。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后,其服务范围可覆盖汉中市的大部分城区,同时将开发中水回用工程,在减轻汉江水污染的同时又能有效的节约水资源。
2.工艺流程及说明
(1)一期采用性污泥处理工艺,即吸附生物降解法。
其工艺流程如下图:
污水→ 厂外泵站→ 粗格栅→ 厂内提升泵房→ 细格栅¬→ 曝气池沉淀池→ 选择池 →氧化沟 →终沉池 → 接触池→汉江(见笔记)
污水进入工厂后先要通过粗格栅隔去大件的垃圾,像胶袋、树叶等等。垃圾出来后会由环卫部门处理。由于由管道进厂的水水位很低(厂区比水平线还高),为了工作方便,提升泵房就起了很大作用。这里采用的是6台3000立方米/小时的潜水提升泵,水泵扬程为17米,这样后面的工序就可在地面进行了。 细格栅是去小件的垃圾。
曝气沉砂池是用于去除污水中细小的无机颗粒(如泥砂,煤渣等)以及表层的油。
接下来的是除污的关键之处。分为两个部分,曝气池和沉淀池。先在曝气池的水中混入活性污泥(一种由微生物、细菌等组成的菌胶团),池底微孔不停冒出的氧气促进其新陈代谢,活性污泥吸附和降解有机物;然后水进入沉淀池中,沉淀池用于去除悬浮物质,如SS,同时去除部分BOD5。在进行完活性污泥沉淀,分离之后,再回流进曝气池降解下一池的水。
此外曝气沉砂池有三个系统,供气系统,回流系统和剩余污泥排放系统(微生物的量也不可超标,若过多就要排出)。两段工序结合在一起,出来的水已去除绝大部分的有机物,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可以直接排入汉江了。
汉江本来靠着丰富的生物链就可以实现自净,只是由于生活污水的强烈污染,本来长的生物链变短,短的生物链变得几乎消失,这样水质才会每况愈下,而污水厂只是利用微生物加强其自净功能,去除生活污水带来的过量氮、磷有机物,改善其富营养化现象。(另外因为处理的不是工业污水,不需要特别进行金属污染处理。)
(2)二期正在规划中。
一期设计污水的进水水质:BOD5:150mg/l; SS:180mg/l; T-N:35mg/l; T-P:5mg/l。
出水质标准: BOD5≤25mg/l; SS≤25mg/l; NH3—N≤10mg/l; T-P≤3.5mg/l。
出水质标准: BOD5≤20mg/l; SS≤20mg/l; NH3-N≤10mg/l; CODcr : ≤60 mg/l, 磷酸盐: ≤0.5 mg/l。
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一期工程采用生物泥直接脱水的方式,脱水后的污泥将得到进一步深化处理,同时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污泥处置近期为外运填埋,远期将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
3.工艺存在的优点及存在问题
(1)优点:
1) 把生物反应池、沉淀池、回流泵房设计一个整体方池,比分离圆形幅流池、分离式回流泵房等常规做法节约用地近40%。
2) 脱水后的干污泥,成功运用大容量高压螺杆泵,远距离管道输送至珠江边直接装船。使得污泥运输得到很好的坏境条件,比项属国内首创,国外也属容量最大,输送距离最远。
3) 污水的沉淀出水采用不锈钢潜水穿孔管,效果好,国内领先。
4) 把生物过滤除臭用于去除沉沙池产生的臭气。在国内城市污水处理方面尚属领先。
(2)存在问题:
1) 本工程原按1998年以前的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行。自1998年1月1日以后实行的新标准,对除磷要求有所提高。今后可对一期工艺的的生物反应池略作改造调整,提高除磷效果,使得一期出水与日后建成的二期出水相当。
铜川市污水处理厂

铜川市污水处理厂是企业单位,实行事业化管理机制,主要职能是收集、处理铜川市老市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厂现有职工62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4人,高、中级职称6人,人员素质较高。厂内现设置办公室、生产技术科、计财科等科室,党、政、工、团组织健全。
工程项目总投资6892万元,属省市重点建设项目,2003年12月建成,厂区共有6座SBR池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拥有全长3公里的自用供电专线,厂外铺设污水收集主、支干管网17KM,设置倒虹吸10处,加压提升泵站2座,完成污水接入口110个,采用国内较先进的SBR生化处理工艺处理污水,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5万吨/日,服务区域为铜川市王益区和印台区。
工程于2005年6月9日启动试运行,8月2日实现正式运行,经有关部门监测,出厂水COD、BOD5、SS等主要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水标准。12月6日,铜川市污水处理工程顺利通过了省级竣工验收,正式宣告了铜川市污水零处理历史的终结。目前,日处理污水量1.7万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工艺稳定。铜川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式运行在治理铜川城市污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保护铜川水资源,改善铜川境内漆水河水体污染,保护下游渭河水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铜川市污水处理厂于2000年10月开工建设,2003年12月竣工,设计污水处理能力3.5万吨/日,处理级别为Ⅱ级,采用SBR处理工艺,出水去向为该市渭河的二级支流漆水河,2005年6月9日正式运行。该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主要污染物进水浓度:COD:471.8mg/L;BOD:208.2mg/L;总氮:51.5mg/L;总磷:4.1mg/L,主要污染物的出水浓度COD:70.8mg/L; BOD:13.7mg/L;总氮:26.04mg/L;总磷:0.84mg/L,达到排放标准。污泥通过浓缩池干化后,压缩成型送垃圾场填埋。

渭南市污水处理厂

渭南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渭南市张庄东,占地10037亩,近期设计规模6万吨/日,远期10万吨/日。出水执行《GB8978—1996》中一级标隹。
工程开始筹建于1999年,一期工程竣工干2004年,是渭南市建设的第一座污水处理厂。 期工程总投资约115亿人民币,其中利用丹麦政府贷款469万美元。
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序批式活性污泥处理工艺(SBR工艺),处理后的污水部分作为回用水厂水源,其余部分排入尤河•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浓缩脱水体机直接脱水工艺,处理后的污泥用于绿化用肥或卫生填埋。
渭南市市区污水处理厂由于采用了先进的处理工艺,因此具有流程短、占地省、节能、污水处理水质标;隹高的特点。目前,该工程的后续工程,日处理量4万吨规模的凰用水厂工程正在建没中。

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

西安北石桥污水净化中心采用具有脱氮除磷的DE型氧化沟系统(前加厌氧池),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15万立方米/天,对各阶段处理效果实测结果表明,DE型氧化沟处理城市污水效果显著。COD、TN、TP的总去除效率分别达到87.5%-91.6%,63.6%-66.9%,85.0%-93.4%,出水TN为9.0-10.1mg/l,TP为0.42-0.45mg/l,出水水质优于国家二级出水排放标准。

邮编:710086
区号:029
法人:曹宇 电话:84297981
地址:西尧头
主要产品:污水处理

西安市污水处理厂
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成后,每天可提供6×104m3 /d 回用水,用于西郊地区工业用水及市政杂用水,为缺水的西安市开辟了第二水源。另外6×104m3 /d二级处理程度比现状也有提高,依据本工程设计进出水水质,该项目改建成后,每年将减少向皂河排放污染物BOD5=9782吨,SS=14563.5吨,COD =18060.2吨。 由于减少进入皂河的污染物质,因此皂河水环境状况将会大为改观。
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是西安市最早的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它始建于1956年,1958年投产,日处理能力4×104 m32/d;1963年进行第一次扩建,日处理能力提高到6×104 m32/d,污水为一级机械处理,污泥进行中温消化,自然干化脱水;1976年进行第二次扩建,处理能力达到12×104 m32/d, 污水为二级生物处理,污泥经中温消化后进行机械脱水。
该厂虽经过两次扩建,但限于当时的条件,许多设备为非污水处理工程专用设备,经过多年的运行,设备性能下降,能耗高,处理效率降低,工艺落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运转,处理水质难以保证。为此,该厂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和适当的扩建,更新设备,以达到稳定的处理效果,提高处理能力,节能降耗,保证水质,并实现部分污水回用。
该工程总投资约1.1亿元(含396万美元丹麦政府贷款),主要设备和技术从丹麦krüger公司引进,目前改造工程正在实施,土建工程预计今年5月底完成,机械、电气设备正在安装,计划2001年底通水试车。
工艺简介
西安市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西安市西郊地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占总处理量的70%,生活污水占30%。目前该厂处理能力为12×104m3/d二级生物处理,改扩建完成后将达到16×104m3/d,其中4×104m3/d一级处理后经地下暗涵排入皂河,6×104m3/d经中负荷生物处理后排放,另外6×104m3/d经A 2/o+絮凝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作为市政杂用水和工业冷却水。
进水水质为: COD=450mg/l TN=40mg/l
BOD5=220mg/l TP=8.5mg/l
SS=300mg/l NH3-N=26mg/l
PH=6.5~8.5 水温T=13-25℃
这次改造主要是对污水处理工艺及设备进行改造,提高处理效率及水质,A2/O曝气池是在原有普通推流式曝气池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其剩余活性污泥浓缩后直接进行机械脱水。中负荷系统采用传统活性污泥法,其污泥采用污泥浓缩加中温消化后直接进行机械脱水,脱水污泥含固率为20%左右。
改造后,预计出水水质可达到如下指标:
中负荷系统: COD≤100mg/l
BOD5≤30mg/l
SS≤30mg/l
PH=6.5~8.5
A2/O系统砂滤出水: COD≤50mg/l TN≤15mg/l
BOD5≤10mg/l TP≤1mg/l
SS≤5mg/l NH3-N≤5mg/l
PH=6.5~8.5
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建成后,每天可提供6×104m3 /d 回用水,用于西郊地区工业用水及市政杂用水,为缺水的西安市开辟了第二水源。另外6×104m3 /d二级处理程度比现状也有提高,依据本工程设计进出水水质,该项目改建成后,每年将减少向皂河排放污染物BOD5=9782吨,SS=14563.5吨,COD =18060.2吨。 由于减少进入皂河的污染物质,因此皂河水环境状况将会大为改观。

延安市污水处理厂

延安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延安市桥沟镇,厂区占地面积115亩,于2001年12月21日在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主营污水处理、污水肥料加工,
延安市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18888万元,包括污水处理厂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两大部分,全部由污水处理厂管辖。工程于2003年3月完工进水调试,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配套四条日处理1.25万立方米的奥佰尔氧化沟(Orbar Ditch)。其中两条已完成配套生产设备,形成了日处理2.5万立方米的能力。另外两条氧化沟厂内土建工程已完工。目前,从污水收集量和经济效益出发,投入了一条氧化沟试运行。据统计,2004年1----7月共处理污水285.84万立方米,日均处理量为1.36万立方米,已达到并超过设计水平。预测近期处理量2.5万立方米/日,远期处理量5万立方米/日。

地 址:桥儿沟东十里铺
邮 编:716000
电 话:228
注册日期:10/16/1998
行政区号:612601
职工人数:62
法 人:徐亚平
经营范围:负责城区污水处理、排放等工作。

『肆』 南水北调对环境影响 主要和环境有关的!

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前,丹江水库年均下泄流量385亿,而工程实施后,将调走库水95亿立方,约占下泄流量的27%,而仅襄樊段城市直接排入汉江的主要排污口36个每年排入汉江的污水约有35亿立方,再加上襄樊段接纳小清河,唐白河共64.54亿立方超五类水,调水前江水流量大,这些污水可以通过江水自身稀释净化,调水后水流量小,流速减缓,江水自身净化能力减弱,将使汉江污染加剧,造成严重生态灾难,威胁汉江中下游人民生活生产安全,将使汉江成为一条新淮河.而国家对汉江中下游补偿工程--引江济汉等工程也只能解决汉江沙洋段以下中下游县市的问题,而丹江以下沙洋以上的谷城,老河口,襄樊,襄阳,宜城,钟祥等是汉江中游沿岸的重要工农业城市,调水后水质严重恶化将对这些县市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带来无穷后患,请国家慎重考虑,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千万不要使它成为新淮河,造成生态劫难.

『伍』 老师今天讲陕西省怕渭河水倒流冲了渭河平原,所以对于渭南的投资小于宝鸡,是怎样嘛

渭河流域概况渭河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的鸟鼠山,流经陇东高原、天水盆地、关中平原(宝鸡、咸阳、西安、渭南等重要城市和杨凌区),至潼关港口入黄河,共经甘肃、宁夏、陕西三省(区)26 个县(市、区),干流全长818km,流域面积13.48 万km2,其中陕西境内河长502.2km,西起宝鸡,东到潼关,南依秦岭,北至黄龙山,流域面积6.76 万km2。渭河流域地处陕西中部,包括宝鸡、咸阳、西安、杨凌、铜川、渭南等6个市(区),工业集中,人口密集,农业发达,旅游资源丰富,科技、教育实力雄厚,是陕西省政治、经济、文化、金融及信息中心。2007 年区内总人口2340万人,集中了陕西省62.7%的人口,85%的工业,81%的国民生产总值,是陕西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1.污水排放现状渭河横贯关中地区,已经成为关中地区的排污河,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直接排入,使渭河深受其害。从2007 年监测资料来看,渭河水不仅作为饮用水源己经不可能,作为农业灌溉用水也受到严重的威胁,而且干流水体鱼类等水生生物已经基本绝迹。渭河不仅基本丧失了它原有的功能,还影响到黄河的水质。关中地区入渭排污口及排污状况统计结果见表1。表1 渭河流域关中地区排污口及排污状况统计表2.面源污染区域面源污染主要与降雨径流过程、土地利用、植被及人类活动等因素有关。渭河水系水质污染主要来自点源污染,即城镇工业及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所致。由于没有对河流面源污染状况做详细调查监测,在此仅对能够产生面源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作出分析。(1)与该区的水土流失密切相关,经多年治理后,年产沙量5529 万t,占全省7.4%,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998t/km2。(2)与土壤背景值有关,渭河流域耕层土壤的有机质、全氮、速效氮、速效磷及速效钾的平均含量分别为1.11%、0.08%、49PPM、7.4PPM、155PPM,含量都稍高于全省的平均值,西安市耕层土壤的有机质含量为最高,依次是宝鸡、铜川、咸阳、渭南等市。(3)与农药化肥的使用状况有关,据统计,渭河流域农药年总使用量为4728t,亩均使用量0.279kg,高于全省亩均使用量的81.2%;化肥年总使用量341.5 万t,亩均使用量128kg,高于全省亩均使用量70.2%。农药亩均使用量西安市为最高0.348kg,依次是渭南、咸阳、宝鸡、铜川。(4)与大气污染和酸雨有关,据监测,1995 年渭河流域7 个市县SO2 年均值为0.085mg/m3,日均值范围为0.003~1.130,超标率14.1%。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只有铜川市,出现在冬季;1995 年关中地区降水pH 值范围为4.35~9.35,全年采集酸雨总量占采水总量的2.75%,酸雨样品占总雨量的2.0%。关中仅在西安和渭南两市出现酸雨。(5)与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有关。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如陡坡地的开垦,森林覆盖率的降低,人类活动的加剧等,都会使面源污染负荷量增大。目前渭河流域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林地和草地的总面积呈锐减的趋势,由于耕地的减少,坡地开垦增加,关中地区大于25°陡坡耕地有124.94hm2,占到耕地面积5.8%,其中宝鸡地区陡坡耕地占到17.1%,陡坡地开垦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渭河水系水质的恶化,导致渭河流域土壤性能下降等。渭河流域水质现状1.河流水质现状(1)断面选择选择了渭河干流陕西段的6 个监测断面(拓石、林家村、咸阳、耿镇、华县、潼关吊桥)、支流8 个监测断面(黑河黑峪口、沣河入渭口、灞河马渡王、泾河张家山、景村、北洛河吴起、交口、状头)作为评价断面,控制河长493km。(2)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依据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 表1 中的24 个指标。(3)评价结果北洛河水系:评价河长541.4km。全年平均Ⅳ类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的58.8%,劣Ⅴ类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的41.2%。主要超标项目氨氮、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等。泾河水系:评价河长为222.5km,全年平均Ⅴ类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的72.6%,劣Ⅴ类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的27.4%。主要超标项目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等。渭河水系:干、支流评价河长总计524.7km。全年平均Ⅰ~Ⅲ类的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的35.0%;Ⅳ~Ⅴ类的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的29.4%;劣Ⅴ类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的35.6%;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2.功能区达标评价渭河流域:2007 年参加评价的水功能区22 段,评价河长1288.6 km。按个数评价达标率全年平均31.8%;累计河长达标率全年平均14.3%。见表2。表2 渭河流域按功能区评价统计表在评价的22 段水功能区中一级区6 段,河长527.6km。按个数评价达标率全年平均16.7%;累计河长达标率全年平均13.6%。超标项目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在评价的22 段水功能区中二级区16 段,河长761.0km。按个数评价达标率全年平均25.0%;累计河长达标率全年平均14.7%;超标项目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污染原因分析1.河道生态水量不足渭河流域降水多集中在夏秋两季,年内6-10 月集中了全年60%的降水和70%的径流。渭河流域关中地区自产径流约70 亿m3/a,扣除汛期水量,仅余20亿~30 亿m3/a 水量,从渭河年取地表水约20 亿~25 亿m3,其中,渭河宝鸡峡林家村引渭工程近10 年平均年取水量4.83 亿m3,占河道水量的49.07%(见表3)。因此平时河道生态水量甚少,河流稀释净化能力较低。表3 渭河林家村引渭工程近10 年引水量注:年引水量=年径流量-断面下游实测年径流量.从表3 看出:1995 年以后,尽管年径流量逐年减少,但年引水量并没有减少,且有增加的趋势,造成河道的生态水量大幅下降,致使水体中的污染物浓度得不到稀释和降解,从而说明河道生态水量的不足是1995 年以后污染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2.化肥农药使用不合理据资料分析,渭河流域宝鸡市土壤养分失衡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有机肥施用量偏低,而超高量使用氮磷肥料,使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壤板结、耕层变浅、保水保肥性能差等现象日趋严重;且由于大量使用廉价低质的氮肥和农药,以及氮、磷、钾肥施用不成比例,因而使氮肥溶解而被冲入水体造成污染。3. 用水量加大造成污染型缺水由于用水量加大而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造成水质型缺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用水量的增大,排入江河的废污水量不断增加。据《陕西省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报告》资料,渭河废污水年排放量达7.71 亿t,是水体的主要污染源。渭河水资源严重不足,污径比不断增大,自净能力下降,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入渭河,大于渭河本身的环境容量,使得渭河几乎失去了自然稀释净化的功能。4.水土流失问题渭河流域多年平均输沙量达4.58 亿t,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面污染加剧。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还严重地威胁到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保护对策1.保证河道生态需水量从分析可知,渭河宝鸡林家村断面以上引水量与下游断面河流径流量之比不断上升,致使渭河径流量锐减,环境容量丧失,污染加剧。因此通过农业节水灌溉减少引水量,提高河流径流量,在近期内使河流径流量提高,以改善渭河水质,减轻治污压力。同时,关中平原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水资源,主要来源于南北山地森林、丘陵的补给。因此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营造水源涵养林以增加渭河流域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量,从而保证河道生态需水量。2.加强面源污染控制(1) 推广、采用各种类型的“持续农业”耕作法,减少土壤侵蚀,使排入渭河的泥沙沉积物减少,从而减少化肥中N、P 流入水体的量,防止渭河水体富营养化。(2) 完善农田灌溉方式,采用喷灌、滴灌、渗灌等新技术以及肥料与水混合的灌溉技术,节约灌溉用水,节省肥料,防止水体污染。(3) 改善施肥方式,减少肥料流失。(4) 加强土壤和化肥的化验和检测,科学定量施肥。(5) 调整化肥品种结构,加强开发生态肥料与农药,开发和推广土壤及作物的固氮、固磷技术,鼓励使用有机肥,减少常规化肥、农药的使用量。(6) 加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增加地表覆盖,实施湿地恢复工程,保护生态环境,避免水土流失及肥料流入水体。3. 大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及其污染控制渭河流域造纸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是造成COD 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1)通过工业布局、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的调整,淘汰排污量大的重点污染企业和产品。(2)对重大工业污染户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对机械、电力和造纸工业等,其污水必须治理达标后方可允许排放。4.实施生物生态治理渭河沿岸的中小城镇和农村排放的城镇生活污水,也是渭河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根据中小城镇和农村的基本现状,首先考虑采用荒地、废地、劣地以及坑、塘、洼,建一废水土地处理系统和废水稳定塘系统等多种形式的处理系统,以低成本、有效的控制水质。这种经济、简易、节能的处理技术,如果与当地的生态农业相结合,形成污水回收与再用的生态农业就可以实现污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达到生态治理的目的。5.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保护水环境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综合利用的方针。对于将来可能产生新污染的新工业,首先要严格控制兴建,污染不重的要从预防为主,是工业污染物要在生产过程中解决;其次对污染物进行综合利用;再次就是进行污水处理,根据河段和行政区域情况把污水处理到一定程度后排放。6.总量控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既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措施和水利措施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并合理利用各种水环境的稀释自净能力,将过去的排放浓度控制改为总量控制。结合各水功能区、各行政区,及时对流域内的各种水体进行监测,逐渐做到从根本上解决污染。

『陆』 汉中市有几个建筑垃圾处理厂年处理量如何

汉中市江两岸城市规划的法律思想的影响对水质的汉江上游及其对策汤失霉**摘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安全的汉江水区上游的水质是必不可少的。的上游,汉江滨江城市,在主要沿江开发规划中,很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水体污染。本文分析了汉江上游水质汉中市江两岸“城市规划或可能已产生污染的因素,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生活垃圾,水和河边的娱乐和建设工程的建设,并从法律的角度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改善水体污染控制系统;联合管理机制,形成环保工作关键词:城市规划水体污染的法律思维对策。国民经济“十五”计划建立一个“南水北调”工程,线路工程的丹江口水库作为水源,引水北至天津,北京等城市的水供应。因此,丹江口水库,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供水区以及工业用水的安全性,起源于南部的秦岭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主要流流经陕西,湖北,武汉进口以上的长江,丹江口水库是汉江流域上游的80%流入汉江,水质,水的总量会计年度存储汉江上游的水质直接决定了丹江口水库的汉中汉江上游的第一个滨江城市是陕西南部的重要城市。的西部大开发,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汉中市人民政府,在宏伟的蓝图为发展沿汉江,发展“江两岸”城市发展规划,极大地启发汉中人民的积极性,以建立更好的家庭和信心。但它是令人担忧如何,以保持良好的水质量的上游汉江,在全市经济建设的发展,为了确保丹江口水库的水质达到供水的质量标准?许多行政管理,科技,环保有关的问题,教育程度,本文将讨论汉中市江两岸“城市规划及其对水质的影响,认为从法律的角度,并努力找到有效的控制措施。A,汉中市”河岸“的情况江两岸“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依靠汉江上的开发和建设,汉江,汉中商业,文化,行政办公,住宅区内的建设的一个转折点, ,韩文化,在江南风格的自然生态功能,在形成的融水,堤防,道路,花园和建筑为一体的城市沿江景观带,促进全市经济采取的关闭。据汉中市汉的要求流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河岸“规划中区域位于汉中市,南郑县汉江北端的两侧约600米无处大量的南端,是未来汉中市城市吗?中心位置。规划总用地743.9公顷,包括382.9公顷的城市建设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设施,道路,广场和公共绿地的土地,,水域面积285.9公顷;滨江自然生态湿地面积?75.26公顷。江两岸“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地区如下:(一)住宅小区。”规划“,167.76公顷,占43.81%的住宅用地(32.06公顷的住宅用地,类型的住宅用地135.7公顷),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建设成片的住宅发展。街多层商业和住宅的江南滨江路,东环境好的地区,家具的高层公寓及独栋,联排别墅风格的别墅区为主的低高层住宅,形成高,中,低相结合,环境优美,配套齐全,满足不同需求的住宅小区。目前,各住宅小区正在建设中。(B)南北桥头堡广场。河建位于汉江新桥,并提出了新的汉江交通桥计划的中央大街广场的两倍,汉江上回荡在汉中市江两岸“景观最耀眼的明珠。南桥广场居民休闲广场,面积为2.2公顷,北桥广场是广场的交通类型,占地面积吗?4.24公顷,这两个组织城市交通,庆典和群众游行,游行和艺术节,一个大型地下商场通道的数量城市功能的城市广场,绿色广场充分利用当地的气候特点,草坪为主,辅以乔木,灌木,花草树木,夜间灯光和音乐喷泉和设置组雕塑和建筑小品的两个广场。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C)城市桥闸工程位于汉中市汉江下游冷水河,或泄水闸和两个主要的交通桥,水护土结构,升30洞的水平门和174米的溢出堰部分,由五跨下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支撑和30孔20米大跨度预应力连续梁桥,总长度为1100米,风景旅游和城市交通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完成后,交通,它将使汉江水资源的充分利用,调节枯水期流量,汉江城市河道水位,形成一个长6公里,宽800M,400M ---市区?30000平方公里人工湖,一个自然建立清晰的水彩虹景观,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实现生产力收益,造福汉中人民非凡的意义。目前,该项目已被批准通过了陕西省人民的政府,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等待最后批准。(D)的景观滨江路,规划范围西到北桥广场,东排洪渠,北滨河路为界,南汉江,约2公里,从东到西,南北宽70-120米,规划总面积?19.5公顷,规划区防洪堤为界,分为三个部分: - 是的景观绿化带堤北:以绿色为主的园区布局的下沉式广场和文化广场;戴克山水游:主要考虑的堤路结合,局部扩阔堤顶小广场的观景平台,既丰富堤线性的形式,同时也能满足观看的需要,俯瞰;三,淹没亲水活动现状的平台,以阻止形成许多免费的场地,并延伸到水面。步骤,草地和海岸线进程奠定了从西到东的三个观景台(游船码头),和4个大型亲水平台,所以,一般市民的机会近水,亲水,戏水,享受大自然的美丽。(E)公共设施和河滨公园。规划和设计,在江南江北区规划面积的公共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和金融区的面积吗?体育,娱乐和健康,建立基于多层结合了很多组件设置高层建筑的南广场,南北呼应,沿汉江北岸的东环仙桥,从西到上水过渡,总规划面积500亩,配套建设的绿地,供水,电力,娱乐,休闲设施,开发和建设的滨江公园,公共休闲,娱乐,观光和地方的大规模的商业活动。根据汉中市汉江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有的作品分为三个施工阶段:1998至2000年北南广场开始建设开车沿河流两侧的开发和建设;第二阶段,2000年至2005年,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写字楼项目,加快发展,建设两岸第三阶段,从2005年到2015年,主要是在大型项目中,以加快发展和建设有一定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二,可能的上游,汉江(汉中段)水质的影响,建设的第一阶段的任务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正在进行中,大型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的如桥闸工程开放式的结构。从整体策划和运作的主要因素影响的上游,汉江(汉中段):(一)生活污水的水质。 “河岸沿河的城市规划目标将成为城市中心的住宅用地仅有的规划人口容量在该地区(不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娱乐场所,等等)高达97,637人(根据国际城市居住区规划计算)的总耗水量为450升,人均每日用水指标,规划面积近5万吨/日,污水排放量的水量的90%,污水排放量,规划面积,近45000吨/天。汉中市汉台区,包括规划区,包括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汉江,并按照“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人口预计将达到6190万到2015年,每天向汉江排放污水将达到25万吨左右。 (B)工业污水。汉中城市“河岸”的规划区域,虽然没有新的更多的工厂,但目前的情况,汉江北岸,包括北岸,规划面积,包括34个工业企业的所有工业污水直接通过西排洪渠和东南郑县,排入汉江,排洪渠和十堰市淄排放工业废水2003年年中之到3670600吨;汉江南岸,包括南岸规划区,包括29个工业企业的工业污水是直接由太太河,冷水河排入汉江,在2003年年中排放的工业污水2899300吨。据调查,从上游汉中市张码头,上水过两部分IV类水,城市Ⅴ类水下游,从上到下,汉江的水质,段呈下降趋势,张码头及上水交叉截面不合格的水,过街楼和金华段的较低水平,水,石油,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汞污染的主要因素,导致水质恶化。在稳步发展经济建设的大好形势下,工业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工业排放大幅增加是必然的趋势。 (C)水体污染的娱乐,滨江公园。闸门,加水,形成一个400米宽的汉江,是一个自然的地方开展划船,帆船,游泳和其他水上娱乐项目;河滨公园沿江而下,更多的休闲,娱乐的理想的地方。随之而来的垃圾,污水和娱乐设施,产生的油污染也将是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的演示。各地在谈到当前形势下桥广场北滨河路南汉江堤防侧,烧烤,饮食摊点密集,晚上,廖周围的烟雾,声音,歌曲,音频的声音振动经过一夜空,而汉江沿岸水浑浊,臭气熏天,游客多的地方不能住上了岸。所以今天的未来何堪? (D)的生活垃圾。汉中市每日垃圾产生量已达到430万吨,预计在2015年达到800吨/天,一直被用来在没有任何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在市区地势低洼的打桩原配置。因此,居民的单位的城市排洪渠的海滩和城市空置的私人倾销的发生反复。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的有机质增加,使污染物的产生和加剧的影响,并已成为一个潜在的威胁,在汉中市汉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E)建设项目。主要是各种设施的建设桥闸工程和河滨公园沿河岸和水。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渣,废水,建筑工人,垃圾和汉江水质的建设,形成一定的影响。韩河(汉中段)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法律思想陕西日报“报道2004年7月13日,说:”最近几天,记者陪同的环境保护法的省??人民国会常设委员会法执法检查队,顶着烈日和酷暑,深入的汉中汉江沿岸看到汉台区,城固县,勉县,由于资金短缺,环保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原因,造成了大量的生产和污水到处都是直接排放到汉江和汉江沿岸生活垃圾堆积如山......汉江水污染触目惊心!汉江水质污染刻不容缓!“我相信,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但随着的不断深入,市汉中市江两岸“工程建设第二阶段的汉江水污染类型将更为复杂,污染会更快,污染的范围将更加广阔,形势将更加严峻。只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以遏制日益严重的水质污染,防止可能出现的发展和建设新的污染。 (一)大力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以解决日益突出的城市生活污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水和垃圾。环保总局的调查报告,在最近几年,城市污水排放量以年均5%的递增率在1999年首次超过工业污水排放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52.9%,2003年占总的53.8%。汉中市汉台,不仅存在的问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逐年提高,面临的最迫切的需求,所有的污水,垃圾没有被直接排放或倾倒入河中任何无害化处理的问题。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我认为应大力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城市雨水污分流排水管网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段1和2的水质污染控制法“第19条规定:”城市应当进行集中处理污水“下的州立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保护城市供水和预防和治疗的城市水污染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有计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14条的规定:“城市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专业规划组织,并按照要求的规划,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9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 “规定”第47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国家环境保护”15“计划还要求:到2005年,中国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以达到45%,和60%的城市达到人口超过50万,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应不低于60%的城市,省会城市和独立的城市规划和风景秀丽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应不低于70%,汉中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之一,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污水处理率更高的要求。汉中市,但是,贫困的西部城市,资金等因素的影响,政府不拿钱进行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即使内置困难的工作,因为在困难的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或拨款的问题,法律和法规形同虚设。为了打破资金“瓶颈”,汉中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应该是在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等“非生产性福利”,积极引进国外的概念进行由政府或私人资金,合资,独资BOT,BT或TOT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的管理机制,汉中市,是利用政府债券和政府投资和的丹麦政府设备贷款,BOT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目前正在建设和城市废物处理厂和城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城市雨污水排水管网和河滨县和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计划已被列入汉中市汉台区。2,加快推广节水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节约用水不仅可以减少无效需求,减少水的压力,并减少污水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压力。“水法”第八条规定的,第1和第2款规定:“国家实行严格的经济用水,促进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产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水节约型社会。 “五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建立节水技术推广系统的发展,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的第1和第2款规定:”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的经济和水行政主管生产商,销售商或用户在生产。和操作应该是在规定的时间到停止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过程,设备和产品的列表中包含内部。“第52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该可以适应当地的条件,以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促进节约用水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回用率。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过法(2000)第36号],还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间,都不允许继续使用的水家电不符合标准,各单位现有住房建筑安装用水器具不符合节水标准必须在2005年之前全部更换节水器具,鼓励家庭更换使用节水器具。汉中市,不是一个缺水城市,供水矛盾并不突出,但穷人的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设备,以减少水的消耗。江两岸城市规划了大量的住宅楼,写字楼,商业大厦等新项目,必须做三同时和地点“,也就是主体工程的建设项目水保措施的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用户的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约用水措施的地方,水管理系统。(B)治疗症状改善水体污染控制系统,现有的水体污染控制,包括污染控制,终端控制,控制污染的行为是一种被动的,消极的治标不治本。要实现“江两岸”规划,汉中经济发展,同时也保证源水水质的要求,我们必须采取的道路,解决水体污染控制的问题。1,前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源污染??控制。需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使环境行政许可,产业,贸易,土地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相互配合,为建设项目环境行政许可申请商业登记,登记,土地收购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并没有满足的严格实施环境许可证,并在“3同时”系统,限制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当地的环境规划,总污染控制建设项目的名字,以防止一些企业项目的投资,跨地区转移污染的真正落实,有效防止产生新的污染,从源头。没有环保审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应按照处罚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苛刻。2,建立AA良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机制,为维护实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设施的管网,并保证其顺利。19(1,2 )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应着眼于城市污水处理“,”有关部门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必须保障城市供水,预防和治疗的城市水污染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有计划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以改变城市规模的工厂是独立的(一方面增加了工厂的资金,在健康状况不佳,另一方面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要求,不利于监管),同时配套建设和完善排水管网和水的监测设施,实现在城市无害排放的所有污水集中处理。二,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污染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处理设施。“但是,许多城市的污水处理厂由于资金不足,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不能按设计规模能力运行,造成了污水处理厂成为一个新的污水源。为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城市污水,废物处理业发展的意见”指出:“有一个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在城市必须立即开征污水和垃圾的处理费,其他城市应征收2003年年底前。“因此,汉中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的最低充电标准的制定由国家制定一个污水处理费和管理的办法,确定适当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如期到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的安全性。三,发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水体污染。农业灌溉,工业冷却,冲洗或冲洗,城市绿化带,道路冲洗和其他用途的市政污水处理的水可以循环使用,缓解水资源短缺,减少水体污染有显着的效果。水法“第52条的规定,鼓励使用再生水。因此,市委,市政府必须清除污水再生利用是城市水资源综合管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提高重要的是水体污染控制措施。唯一的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了控制成本降至最低,并保护水资源,既要发挥经济效益,但也反映了社会的利益。 3,污染物浓度控制系统和控制系统的组合。水污染防治法第16的状态:“人民的政府在或省级以上,以实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仍然可以不符合的状态水的质量标准,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的总量可以是落实,企业的任务,从而减少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批准制度“,依法设立的一个条件总量控制制度。汉中市水体污染控制管理是污染物浓度控制系统,不仅存在着非理性的污染物排放单位评估,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水源地,其水功能的特殊意义不能汉中市反映。然而,在环保部门的环境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政府的认识水平之间的差距,并完全按照环境容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是不太现实的。因此,污染物浓度控制系统和控制系统相结合考虑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但也考虑在环境管理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使污染物排放量更加合理的监管最大限度地作为水源的地区,区域水环境的保护,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也体现了自然的特殊功能。 4,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估法“,已正式实施,2003年9月1日。第VIII的法令:“的相关部门,国务院,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行业,农业,动物畜牧业,林业,能源,水,水利,交通水平以上设置

『柒』 母亲河为什么有污染的现象

1、主要原因是把个来人利益看的源最大化,厂矿企业为了省治污费,明排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2、管理部门管理疏忽,执法不严或拿钱消灾现象已成常规。
3、地方保护主义,为了企业的生存,为了税收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没有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眼光。
4、缺乏环保意识,随意丢弃和排放的垃圾及渗出液,下雨后冲入河道。
这些都是造成母亲河污染的主要根源。

『捌』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的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第三条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源头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和排污总量控制与环境容量控制相结合的制度。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负责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准和规划的监督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和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水污染综合性防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第六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省和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发展和改革、水利、建设、卫生、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行为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八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流域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
(二)分阶段、分区域、分断面达到的水质目标及达标时限;
(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第九条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
在汉江、丹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
已有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污染防治,对造成水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和矿山企业,应当限期治理,治理不达标的,应当限期转产或者依法关闭。第十条建设项目中的水污染处理设施,进行集群综合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建设项目单体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第十一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有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等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禁止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
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必须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第十二条进行地下勘探、采矿、选矿等活动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第十三条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残油、废油应当回收,船舶垃圾应当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水体。

『玖』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生态、水环境,保障供水水质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的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第三条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汉江丹江流域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保护工作,落实分级分部门管理责任。在汉江丹江流域实行河长制,各级河长负责管理区域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对汉江、丹江流域陕西段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汉中、安康、商洛市和汉江、丹江流域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和汉江、丹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水污染综合性防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第六条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船舶、港口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省和汉江、丹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区)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行为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八条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汉江丹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汉江丹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汉江丹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对所辖汉江丹江流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对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许可条件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国土空间用途许可。

严格控制生态国土空间转为城镇国土空间和农业国土空间。生态国土空间与城镇国土空间、农业国土空间的相互转化利用应当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依据,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二章污染防治第九条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汉江、丹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流域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

(二)分阶段、分区域、分断面达到的水质目标及达标时限;

(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第十条汉江、丹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

在汉江、丹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十一条建设项目中的水污染处理设施,进行集群综合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建设项目单体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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