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城投是什么单位,做什么的,管什么的,谁可以管他们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上海城投)成立于1992年7月,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出资,从事城市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管理的专业投资控股公司。十余年来,上海城投积极开拓筹资渠道,累计筹措1300多亿建设资金,先后建成杨浦、徐浦大桥,“申”字型高架,地铁一、二号线,合流污水一期等四十多项标志性重大基础设施。为明显缓解上海多年的“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三大矛盾,实现三个“三年大变样”目标作出了重大贡献。至2002年底,注册资本120亿元,总资产1104亿元。上海城投于2003年被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命为上海市文明单位。进入新世纪,上海城投认真总结经验,根据上海城市规划新一轮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主体的功能定位,确立了重大项目投资、盘活资产存量、调整债务结构、强化内部管理等工作重点,建立了政府项目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框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正在投资建设中环线、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沪芦高速、固体垃圾处置、新江湾城、重点工程
配套商品房等重大项目。
面对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新形势,上海城投将以“让都市生活更美好”为己任,努力迎世博挑战、做发展文章,努力探索建立基本符合新
一轮城市发展时代特征的城建投融资新机制,形成以公共财政体系为导向、市场化的多元投融资新格局;探索符合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求的城
市建设、管理基本框架;探索建立符合“十六大”国资管理要求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新框架,在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的发展趋势中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有序流动,为新世纪上海的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基础设施大环境。
Ⅱ 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2001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保障市民、管理人员的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系指:
(一)合流污水的截流总管(包括检查井、高位井、透气井、压力井、预留闸门井);
(二)合流污水的中途泵站、出口泵站、预处理厂、紧急排放管、长江排放管、上升管喷头,以及长江延伸管中心线两侧各100米的防护提;
(三)合流污水的截流泵站、截流井及截流排水系统,截流支线水口、闸门井、专用检测井;
(四)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控制系统的信道。第三条凡向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排放污废水或者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排水处)具体负责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工作。第五条本市规划、环保、水利、土地、环卫、卫生、航道、港(航)监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配合市水务局实施本办法。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秉公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携带证件,忠于职守,文明服务。第七条合流污水治理设施实行持证有偿使用。第八条合流污水治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害、侵占和破坏。第二章设施使用管理第九条凡向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应当在污废水排放口设置具有监测仪器、间隙不大于10厘米的格栅和闸门等设施的专用检测井。未经预处理直接向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其污废水排放口设置的专用检测井中的格栅间隙应当不大于1.5厘米。
专用检测井、专用管道由排放单位自行保养、维修,并确保其完好无损。专用检测井不准擅自拆除、废弃。第十条为确保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在特殊情况下,市排水处对排放单位可采取限制排放时间或者排放量的措施。排放单位必须服从调度,不得强行排放。
市排水处采取限制排放时间或者排放量的措施,必须事先通知排放单位。第十一条为保护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船舶在长江出口防护堤警告牌至合流一号灯桩之间,以及长江延伸管中心线两侧各100米的水域范围内停航或者抛锚。
(二)在长江延伸管中心线两侧各100米的防护堤沿岸,以及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用地范围内新建码头或者从事有损于延伸管的其他活动。
(三)在合流污水截流总管外缘10米内或者污水连接管外缘6米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堆置物件或者从事有损于截流总管和污水连接管的活动。
(四)向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检查井、进水口透气井、闸门井倾倒垃圾、粪便、易堵塞物,或者排放易沉固体物、易燃易爆物及有害气体。第十二条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在穿越江、河的截流总管两端,设置警告牌或者明显标志。第十三条市排水处对合流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养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第十四条凡在合流污水管道中心线两侧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事先向市排水处提供有关方案,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一)在合流污水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以内进行打桩施工,应当事先提供桩基设施打桩工艺程序及控制打桩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
(二)在合流污水管道两侧实施基坑工程,且基坑边缘与管道中心线之距离小于4倍开挖深度的,应当事先提供基坑设计方案。
(三)在合流污水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米以内建造建筑物或者堆载物品,使地面载荷大于或者等于每平方米2吨的,应当事先提供作业方案。第十五条各类施工作业需临时排放污废水进入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应当由排放单位负责进行简易沉淀;因排放沉淀物造成合流污水管道堵塞或者不畅的,排放单位应当按养护要求,负责疏通。第十六条排放单位因管理不当,造成污废水冒溢引起突发性事故,对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有危害或者对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有损害的,排放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市排水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Ⅲ 污水厂电工岗位职责
污水厂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2. 负责与供电部门交版流,及时处理高压故障和倒权闸,保证厂内供电的可靠性
3、负责分析电气故障原因,组织维修
4、 负责项目电气部分验收,并提出整改方案
4、负责配合运行完成用汽、用电、用热、用水计量统计工作 负责每周向上级提交工作总结
5、 负责电气设备维修保养时间表的制定工作
6、 负责每月电气设备备用件的采购计划的提交工作
7、负责热源厂的运行设备、生活照明、电气自控仪表的检修、维护工作
8、 负责做好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9、 负责部门职工培训的组织工作
Ⅳ 上海城投水务面试难吗
不难。上海城投水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3日,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在上海城投水务面试,只需要一定的学历,和身体健康即可面试成功,没有难度,非常容易,上海城投水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原水供应、自来水制水、输配和销售服务、污水输送、处理、污泥处理。
Ⅳ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应届生进去是正式工吗
企业都属于合同工,没有正式、临时这一说法。
Ⅵ 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保障市民、管理人员的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系指:
(一)合流污水的截流总管(包括检查井、高位井、透气井、压力井、预留闸门井);
(二)合流污水的中途泵站、出口泵站、预处理厂、紧急排放管、长江排放管、上升管喷头,以及长江延伸管中心线两侧各一百米的防护堤。
(三)合流污水的截流泵站、截流井及截流排水系统,截流支线水口、闸门井、专用检测井;
(四)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控制系统的信道。第三条凡向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排放污废水或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局)是本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城市排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排水处)具体负责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工作。第五条本市规划、环保、水利、土地、环卫、卫生、航道、港(航)监等有关部门,应结合各自的职责,配合市市政局实施本办法。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秉公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证件,忠于职守,文明服务。第七条合流污水治理设施实行持证有偿使用。第八条合流污水治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害、侵占和破坏。第二章设施使用管理第九条凡向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单位,应在污废水排放口设置具有监测仪器、间隙不大于十公分的格栅和闸门等设施的专用检测井。未经预处理直接向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其污废水排放口设置的专用检测井的格栅间隙不大于一点五公分。
专用检测井、专用管道由排放单位自行保养、维修,并确保其完好无损。专用检测井不准擅自拆除、废弃。第十条为确保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在特殊情况下,市排水处对排放单位可采取限制排放时间或排放量的措施。排放单必须服从调度,不得强行排放。
市排水处采取限制排放时间或排放量的措施,必须事先通知排放单位。第十一条为保护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船舶在长江出口防护堤警告牌至合流一号灯桩之间,以及长江延伸管中心线两侧各一百米的水域范围内停航或抛锚。
(二)在长江延伸管中心线两侧各一百米的防护堤沿岸,以及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用地范围内新建码头或从事有损于延伸管的其他活动。
(三)在合流污水截流总管外缘十米内或污水连接管外缘六米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堆置物件或从事有损于截流总管和污水连接管的活动。
(四)向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检查井、进水口、透气井、闸门井倾倒垃圾、粪便、易堵塞物,或排放易沉固体物、易燃易爆物及有害气体。第十二条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部门应在穿越江、河的截流总管两端,设置警告牌或明显标志。第十三条市排水处对合流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养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第十四条凡在合流污水管道中心线两侧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下列规定事先向市排水处提供有关方案,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一)在合流污水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五十米以内进行打桩施工,应事先提供桩基设计、打桩工艺程序及控制打桩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
(二)在合流污水管道两侧实施基坑工程,且基坑边缘与管道中心线之距离小于四倍开挖深度的,应事先提供基坑设计方案。
(三)在合流污水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二十米以内建造建筑物或堆载物品,使地面载荷大于或等于每平方米两吨的,应事先提供作业方案。第十五条各类施工作业需临时排放污废水进入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的,应由排放单位负责进行简易沉淀;因排放沉淀物造成合流污水管道堵塞或不畅的,排放单位应按养护要求,负责疏通。第十六条排放单位因管理不当,造成污废水冒溢引起突发性事故,对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有危害或对合流污水治理设施有损害的,排放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市排水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第三章污水排放管理第十七条市排水处行使下列职责:
(一)受理新建、扩建、迁建单位的污废水排放接管的申请,进行审批。
(二)核发《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使用证》(以下简称《使用证》)。
(三)对排放单位的污废水排放量和水质,进行检查、监测和控制。
(四)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Ⅶ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怎么样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是2014-07-02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集团。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3101000120140008,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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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上海城投是什么单位,做什么的,管什么的,谁可以管他们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简介
上海城投成立于1992年,隶属于市国资委,拥有2家上市公司和23家直属单位、2万多名员工,是一家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国有大型投资企业集团。“十一五”期间,城投总公司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93亿元。信用等级保持为AAA级。
作为政府投融资主体,上海城投积极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重任,不断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迄今累计发行17期188亿元企业债、20亿元公司债、113亿元中期票据、79亿元短期融资券、84亿元结构性融资产品,并成功引入40亿元保险资金和10亿美元世行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累计盘活存量资产超过350亿元。
作为重大项目建设主体,上海城投已完成外滩通道、黄浦江越江桥隧、“申”字型高架路网、中环线、长江隧桥、崇启通道、虹桥枢纽配套道路、老港四期、江桥垃圾焚烧厂、青草沙水源地、南市水厂改造、白龙港污水厂改扩建、苏州河综合整治、松江泗泾保障房等80多项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及其他2000多项城建项目,正在推进老港再生能源中心、沪翔高速、白龙港污水厂二期、上海中心大厦等重大工程建设。
作为城市安全运营主体,上海城投承担了“二桥一隧五高速”运行养护、中心城区供水、防汛排水、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置、景观水域保洁等城市运行保障任务及部分郊区区县集约化供排水、环境服务,为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作出重要贡献。2011年,实现自来水供应量22.63亿立方米,日均供应量619.96万立方米;污水日均处理量326.12万立方米,日均输送量454.3万立方米,完成COD削减量47.12万吨,占全市削减总量的76%;生活垃圾运输总量360.03万吨,处理处置量553.23万吨,工业危废、医废和飞灰处置量6.8万吨。
“十二五”期间,城投总公司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紧紧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大局,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能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根本目的,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拓展市场提高绩效为主要引擎,以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注重科技和人才开发为主要手段,积极履行政府投融资主体、重大工程建设主体、城市安全运营主体职责,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投资、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和应急能力,不断提高市场业务的盈利能力,努力实践“让都市生活更美好”的愿景,推动公司均衡、持续、健康、主动发展,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政府放心、百姓满意、社会认同、竞争有力,管理架构合理、运行机制顺畅、任务完成出色、企业持续发展的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集团。
核心业务
城投路桥主要负责上海市越江设施、快速路网、高速公路等大型市政交通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为构建上海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正在推进黄浦江虹梅南路、长江西路越江工程,S6、S26东延伸,嘉闵高架南北延伸段等重大项目建设。
城投水务承担着上海市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原水与自来水供应、防汛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职责,拥有1476万立方米/日原水设施制取能力、827万立方米/日自来水供应能力、518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服务全市1300万人。正在推进白龙港和竹园污泥处理工程、西干线改造工程、污水南线东段完善工程和白龙港污水厂二期、青草沙原水工程南汇支线、徐泾水厂等重大项目建设。
城投环境主要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清运、中转运输和处置业务,以及环保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运营和在建项目固废处理能力达到2.58万吨/天,总装机容量约244.5兆瓦;已运营项目实际处理1.31万吨/天,总装机容量91.5兆瓦。正在推进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老港综合填埋场等重大工程,并积极拓展国内环保市场,在成都、宁波、淮安、深圳、南京等地投资建设了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等项目。
城投置业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成片土地开发、旧区改造、历史风貌保护、超高层建筑等项目建设。已成功实施新江湾城整体开发、思南路优秀历史建筑保护项目,建成超过500万平方米的动迁安置房、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52亿元,建成120万平方米、约2万套保障性住房,受惠市民超过6万。正在推进松江泗泾和洞泾、浦东三林、青浦徐泾保障房建设,新江湾城科技园区(湾谷),上海中心大厦、浦东国际文化产业园等建设。
Ⅸ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劳务派遣吗
不是。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上海城投集团成员,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没有合作企业,不是劳务派遣。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污泥处理,污水污泥处理系统的受托运行,对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