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处理收益哪里来
国内污水处理项目收益基本分为三种模式:
1、政府自投自建自营,收益为公共事业基金收益。
2、特许经营模式,社会资本购买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并获得污水处理厂的物权,特许经营期满移交回政府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3、PPP模式,其中较为典型的模式是社会资本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并实施运营,期间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回建设投资并获取收收益。
影响因素:
污水处理成本主要为能源消耗成本、药剂消耗成本、大修成本、维护成本、污泥处置成本、出水消毒成本、人员成本、管理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融资成本及其它成本。各地污水处理厂所面临的情况各不相同,需根据企业的处理规模、污水、污泥处理工艺等估算污水处理成本。
首先是水价。而处理费会因水质成分、排水标准、区域等因素产生较大差异,例如山东高密一期污水处理厂的水价最早仅0.7元/方,而二期处理厂的水价高达2.17元/方,二者相差3倍多。
其次是财务成本。由于一间处理厂的投资规模较大,公司一般采用30%的自有资金外加70%的贷款来锁定资金来源,一般小规模的民企无法承受。杠杆的部分也需要成本,银行会根据企业自身规模和效益给出贷款成本,这个直接影响水厂盈利,当然贷款利率越低水厂效益更好。
Ⅱ 污水处理工程计入固定资产吗
这个应该是计入固定资产的,污水处理的设备折旧比一般机电设备折旧要短,这个版没查阅过标准,不太清楚,我碰到权的工程一般按8-10年。但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管理费用是要计入日常成本。如:电、水、药剂费、维修费、人工费等等,这个也不是小数。不充分考虑,有时会让这个处理设备难以为续。
Ⅲ 污水处理设备一般用什么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一般是多少
污水处理工程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预计使用情况合理确定,部专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属得低于以下规定:
管网15年,污水构筑物20年,污水处理设备10年(含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对于污水处理BOT/TOT项目,明确固定资产 折旧问题的重要意义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折旧费是企业成本、费用组成要素,是评价 企业经济效益的必要条件。正确计提折旧,为固定 资产的更新重置提供了资金来源。必须选择正确的折旧方法,准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否则,不但 会影响企业成本、费用的正确性,而且会对正确评价 企业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企业盈利核算和税赋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各相关方面对项目的投融资决策。
②设备更新重置资金是正常运营及完好移交 的可靠保障。由于BOT项目涉及投融资,特许经营 期中的运营年限一般为20年。参照财政部的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污水处理厂生产用房一般超过20年,但通用设备折旧年限均少于20年。其中, 机械设备为10~l4年,动力设备为11~18年,电子计算机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为7~12年。
Ⅳ PPP项目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PPP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从事以下PPP项目实现的投资经营所得享受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投资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的开始时间为: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
2、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所谓的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经营期间项目公司股利分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经营期间项目公司股利分配享受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经营期间涉及股利分配,如果项目公司是境内居民企业间分配股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境内居民企业分配股利给自然人股东,需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2)如果项目公司有境外股东,跨境分配股息给境外非居民企业,一般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境外非居民企业与中国间有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够适用税收协定安排下的优惠预提所得税税率。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从事PPP项目中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风力等涉及到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项目,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
1、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增值税。
2、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二条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1)销售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根据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第(二)的规定,销售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2)销售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根据财税[2008]156号第四第(四)和第(五)项的规定,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3)销售自产的电力或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的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1)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
(2)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包括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
4、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并增加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其中,与垃圾处理有关的PPP项目运营有关的税收优惠是: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四、PPP项目的税务处理:项目期满移交阶段
由于PPP项目中的项目公司获得的是一定期限的政府特许权许可,在特许权期限到后,运营期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政府,实质上不拥有设施的所有权,由于其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已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摊销完毕,也不作税收处理。
通过PPP将社会资本(尤其是私人资本)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后,政府需要建章立制,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来维持社会资本的合理诉求与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之间的平衡关系,只有如此,才能推动PPP的稳定发展。
Ⅳ 请问管网和污水构筑物折旧规定出自于哪份文件谢谢!
一般来说都是
《xx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Ⅵ ppp项目政府出资计入折旧吗
不是自己的不能提折旧。折旧必须所有权是公司企业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Ⅶ ppp项目净资产是本期盈余吗
是。
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应当将尚未冲减完的ppp项目净资产账面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即按ppp项目净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ppp项目净资产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PPP项目净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与PPP项目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相等。在PPP项目资产运营期间,政府方按月对该PPP项目资产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