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一条规定生活污水必须进化粪池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有关于生活污水的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2. 厨房污水可以排入化粪池吗
建议用户尽量不要。
厨房污水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有机物和悬浮物等。由于动植物油居多,排水后经过隔油池处理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们生活中,还是尽量不要把厨房污水从卫生间管道排出,毕竟从卫生间管道排水,不会进入隔油池,污水中的物质无法得到完全的分离。
住宅厨房排水含油污量少,没有必要先经过隔油池,可以通过检查井排入化粪池。公共厨房由于含有大量油污,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由检查井排入化粪池。
(2)生活污水必须接入化粪池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在布放排水系统之前,要注意清理管道内异物,也可以使用清除水管内杂质的方法,用绳子拉着一些东西,在管内多走几次。
2、如果有异物掉入水管,要立即停止施工,直到把故障排除才可以再往下进行。
3、厨房和卫浴间都是大量用水的地方,短时间内,这两个地方能积攒大量的水。所以在设计地面的时候,最好有一定的坡度,让水能够顺流直下。
4、一般来说地漏处应该是最低的地方,而其他地方都要比地漏略高。但高度差不宜过大,因为这两个地方不但水多而且杂质也多,厨房还好一点,尤其是卫浴间,坡度太大,很容易使人滑倒。在铺设地面的时候,可以采用泼水的方法检查地漏的排水效果。
3. 厕所,厨房,洗漱污水都可以排放到化粪池吗
厕所和洗漱污水可以排放化粪池,但是厨房有油水和污水,必须先排放至油污分离器后才能排入污水管道。
4. 厨房污水可以直接排进化粪池吗
建议用户尽量不要。
厨房污水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有机物和悬浮物等专。由于动植物油居多,属排水后经过隔油池处理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们生活中,还是尽量不要把厨房污水从卫生间管道排出,毕竟从卫生间管道排水,不会进入隔油池,污水中的物质无法得到完全的分离。
住宅厨房排水含油污量少,没有必要先经过隔油池,可以通过检查井排入化粪池。公共厨房由于含有大量油污,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由检查井排入化粪池。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5. 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否还有必要设置化粪池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0
6. 不经过化粪池,生活污水可以直排市政管道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3
7. 生活废水可以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到化粪池里去吗
一可以的
在建筑物内宜把生活污水(大小便污水)与生活废水(洗涤废水)分成两个排内水系统,由于生活容污水特别是大便排水器属于瞬时洪峰流态,在短时间内江9L冲洗水量形成1.5-2L/S流量。容易在排水管道中造成较大的压力波动,有可能会在水封较为薄弱的地方造成破坏,而相对来说,洗涤废水属于连续流,水流相对稳定。为防止窜臭味,在建筑标准较高时,宜生活废水与生活污水分流(易净水网为您解答www.ep360.cn)
8. 不经过化粪池,生活污水可以直排市政管道吗
摘要 可以。但需要经过其他处理方法。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生物接触氧化法。
9. 请教下,一般商业中心的生活污废水可以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吗,需要设立化粪池吗
一般商业中心的生活污废水不可以直接排入市政管网,需要设立化粪池、沉淀池
10. 哪一条规定生活污水必须进化粪池处理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有关于生活污水的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第三十三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四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五条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六条 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