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室外雨污水管道施工规范
室外雨污水管道施工规范是GB 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这个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城镇公共设施和工业企业的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工业企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
Ⅱ 雨污水管道闭水试验规范
一、工程概况
二、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
三、闭水试验应具备的条件
四、闭水试验程序
五、闭水试验方法
六、渗水量的计算
七、闭水试验标准
八、验收
九、安全
十、施工注意事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一标段二分部
2.工程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3.闭水工程量介绍:此次闭水试验主要为污水工程闭水试验,先期施工的枣花路(全长682.02m)、枣梨路(全长711.146m)、灵枣路(全长2023.1m)、国泰路(全长1267.543)、静安路(全长1084.632m)、枣庄路(全长735.693m) 以及后续施工的其他道路 ,其中污水管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接口采用橡胶圈结构,雨水管管材采用采用柔性接口的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
4.编制依据:
《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施工图纸
二、主要材料
1、大功率潜水泵(6寸)、水管(Ф100 ,50米,要用于闭水试验时抽水用);
2、标尺(主要用于观察灌水时水位变化情况);
3、刻度尺;
4、水位测针(由针体和针头两部分构成);
5、百分表;
6、电流表。
三、闭水试验应具备条件
1、污水工程闭水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1)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且沟槽内无积水;
3)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4)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2、污水工程试验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将检查井内清理干净,修补井内外的缺陷;
2)检查充水及排水闸门,不渗漏;
3)设置水位观测标尺;
4)标定水位测针;
5)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
6)灌水的水源应采用清水并做好灌水和放水系统的设施。
3、污水工程闭水试验前,应做好下列检查工作:
1)外观质量检查合格;
2)构筑物内清理完毕,无杂物积水现象;
3)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4)闭水试验所需材料设备进场,人员到位;
四.闭水试验程序
施工准备----清理检查井内壁-----封堵井口-----灌水浸泡------检查沿线管道外壁及检查井渗水情况------验收------缓慢放水
五、闭水试验方法
根据设计要求每个检查井都必须在其砂浆达到100%设计强度后,用以考核检验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渗水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以免污水渗漏,再次污染环境。这期间应注意闭水试验必须用清水(切忌用污水),逐池缓慢地放水试验,发现渗漏点要做好标记。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
Ⅲ 高层建筑雨排水管安装有哪些国标和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雨污水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扩展阅读: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术语:
1、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2、排水系统drainage system
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3、热水供应系统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
4、卫生器具sanitay fixtures
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
5、给水配件water supply fittings
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
6、建筑中的水系统intermediate water system lf building
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
7、辅助设备auxiliaries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Ⅳ 最新的给排水设计规范有哪些
0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0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
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版)
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07、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0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2008
09、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10、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11、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2003
12、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2007
13、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2006
1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1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
19、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2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22、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
2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1993
2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2005
2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2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
2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2002
3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02
3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32、污水再生产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3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3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35、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2010
Ⅳ 污水处理设计需要查阅那些规范
一、环境手册类有:
1、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城镇排水》(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
2、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6册)-工业排水》(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3、上海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9册)-专用机械》(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
4、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11册)-常用设备》(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5、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12册)-器材与装置》(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
6、北京水环境技术与设备研究中心等主编:《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水卷)》。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年。
7、张自杰主编:《环境工程手册—水污染防治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二、基本环境标准与规范类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6、《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7、《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09)
8、《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18486–2001)
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12、《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1994)
三、其它供参考的规范和标准:
1、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
2、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
3、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
4、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5、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
6、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1-2008)
7、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
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9、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10、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
11、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2-2010)
12、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
1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3025-1993)
14、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1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
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1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
1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
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2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2007)
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CJ/T290-2008)
2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O-2008)
24、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
25、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
26、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27、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
28、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
29、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
30、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8O-2010)
31、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8-2010)
32、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9-2010)
33、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7-2010)
34、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2010)
35、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5-2010)
36、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
37、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3-2010)
38、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
39、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40、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6-2010)
41、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7-2010)
42、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8-2010)
(5)雨污水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扩展阅读
处理技术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处理程度划分,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一般根据水质状况和处理后的水的去向来确定污水处理程度。
一级处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物理处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要求。经过一级处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达不到排放标准。一级处理属于二级处理的预处理。
二级处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BOD,COD物质),去除率可达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悬浮物去除率达95%出水效果好。
三级处理
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等。
整个过程为通过粗格栅的原污水经过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经过格栅或者筛率器,之后进入沉砂池,经过砂水分离的污水进入初次沉淀池,以上为一级处理(即物理处理),初沉池的出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
(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应器有曝气池,氧化沟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处理设备的出水进入二次沉淀池,二沉池的出水经过消毒排放或者进入三级处理,一级处理结束到此为二级处理,三级处理包括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
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初次沉淀池或者生物处理设备,一部分进入污泥浓缩池,之后进入污泥消化池,经过脱水和干燥设备后,污泥被最后利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污水处理
Ⅵ 雨污水管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污水管道施工存在的问题研究
1.1污水雨水管道设计问题。水资源计划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管道网络,可通过市政排水系统,工业和城市规划用水以及雨水污水处理系统再循环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的循环水通过水管进入每个家庭或进入工厂,成为工业水资源。因此,结合良好的排水系统规划,建设和城市规划可以重复使用多年。但是,在许多城市,排水系统的管网设计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在此基础上,在设计下水道管道时,有必要调查当地降雨等气候条件,并结合当地人口和水资源,建立最合适的下水道管道施工方案。由于城市建设终止导致初始设计不当,避免对部分管道设计进行二次施工维修。这不仅有效地减少了对城市管道建设的投入,而且在修复管道时也没有给公众带来不便。在污水或雨水排出设计的过程中,要保证质量,尽可能减少缺陷,对后续的使用有持久性的作用。
1.2回填土问题。填补随后的管道安装项目也是雨水管道质量问题的一个高风险部分。具体而言,以下几点是具体的:建筑工人未能有效控制回填,导致回填质量,但土壤和排水比例是不公平的。一些项目已成为使用机械回填的水管,以减少施工工作。在压力下发生破坏和变形,施工人员缺乏充分考虑回填工作过程,造成施工漏洞或错误,管道施工质量会下降。
1.3雨污水管线施工中存在的管材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质量主要取决于管道问题。目前,在雨水管道施工中,管道裂缝和局部沉降和松弛已成为管道施工中的常见问题。在灌溉雨水管道的建设中,质量问题主要是由于排水管的渗透和接缝处的裂缝的发生,因为建筑设计师没有彻底调查建筑的地形和土壤质量,也没有选择合适的管道进行铺设施工。另一种情况是购买管道时买方的管道质量控制不严格,因此在施工中的管道中会直接出现裂缝和水渗透。雨水和污水渗透到环境和地下水之外的管道中。
2市政雨污水排水管道建筑施工质量控制
2.1改进管道质量管理。提高排水管道的质量控制和城市排水管道的施工质量。排水管的材料基本上影响排水管结构的质量。在选择城市雨水排水管道的材料时,应注意选择和管理建筑材料的材料。排水管的材料应由具有良好的不渗透性和耐压性的材料制成。请根据您的管道施工计划选择排水管的直径,以避免管径过大偏差。在建造正式的管道施工设施之前,请仔细检查排水管道问题,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并确保施工中使用的管道不会破裂。应对排水管的连接问题进行合理的设计,并在进行排水管试验后,严格执行管道的废水试验。对于漏水的排水管,应及时进行校正。管理项目中更要仔细严格,在每一个环节上都要注意从材料选择到施工进行的一切问题。
2.2回填土问题防治。选择回填时,它不应太软或太硬,这就意味着和水的混合程度会产生差异。回填的粘性调制可在指定范围内处理,因为在与水混合时必须以指定的速率进行,因此在实际的回填配置中,管道是侧面的主线并且回填已完成,回填厚度应控制在20厘米以下。此外,在此过程中,压路机和管道之间的距离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且不要在管道附近进行回填和滚动。这种做法可能会发生管道损坏。因此要注意这类情况。
2.3加强雨污水管线施工过程的管理。管理方面的改进也是避免雨水和下水道施工质量问题的有效方法。为此,施工人员在施工雨水管道时必须认真建立项目的相关规定和测量要求,整体施工的各个方面必须准确,规范。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规划雨水管道的深度和设计,施工人员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对样品桩进行彻底观察,并在施工安全质量范围内控制整个结构的误差。这不仅保证了雨水施工管道的规格和质量,也保证了施工的顺利进行。除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外,施工人员还应能够监控施工质量,并监督施工各方面的质量,确保生产符合规范。为了避免错误,我会。质量风险有效地确保施工进度并减少维修机率。有效减少返修也能够对施工的要求有所提高,对工作人员更加严格。
Ⅶ 城市污水设计规范
3.0.1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给水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相关专项规划。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年~10年,远期设计年限宜采用10年~20年。
3.0.2 应结合城镇水资源综合保护与开发,处理好城镇供水水源建设与开发利用污水资源的关系、污水处理排放与再生利用的关系,使城镇污水经过处理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后得到充分利用。
3.0.3 确定再生水利用途径时,宜优先选择用水量大、水质要求相对不高、技术可行、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用户。
3.0.4 应根据再生水水源、用户分布、水质水量要求及利用便利性,合理确定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设规模、水质标准、处理工艺和输配水方式。
3.0.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设计应以水质达标、水量稳定、标识明确、供水安全为目标。
3.0.6 再生水用户可根据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规划并通过调查确定。
3.0.7 工程设计方案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因地制宜的方案。污水再生处理工艺设计宜通过试验或借鉴已建工程的运行经验进行。
3.0.8 应根据污水再生利用水源及用户位置,合理选择再生水厂厂址。
3.0.9 再生水厂选址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内时,应充分利用现有生产及附属设施。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合并建设时,附属设施及附属设备应统一规划建设及配备。独立建设的再生水厂应根据再生水的水质目标以及处理工艺,合理设置附属设施及附属设备。
3.0.10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应大于50年,管道及专用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宜按材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构筑物设计应满足抗震、抗浮、防渗、防腐、防冻等要求。
3.0.11 再生水厂产生的污泥及浓缩废液应进行处理处置。
3.0.12 再生水厂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安全、防爆、消防、防噪、抗震、卫生等设施。
3.0.13 应结合工程近期、远期规划,综合确定输配水管网的设计水量、水压和水质保障措施。个别要求更高的用户,可自行增建相应设施。
3.0.14 可能产生水锤危害的供水泵站及输配水管线,应采取水锤防护措施。
3.0.15 配水干管宜布置成环状管网。枝状管道末端应设置排水阀(井),并应考虑排水出路。
3.0.16 再生水供水配套设施及运营管理措施应根据再生水用水途径要求确定。
3.0.17 再生水厂供电系统设计应满足用户对供水可
Ⅷ 卫生间污水管的施工的一些规范要求
一、涉及污(排)水管施工的有关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J 125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 501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 5033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
建筑给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98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349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29
二、卫生间污水管施工的规范要求摘录
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 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
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
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的规定。
表3.3.15 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
2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
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Ⅸ 污水处理规范标准
法律分析: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