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的污水都去哪了天津的河里都是干净的水而北京的河里大多都是抽水,请问天津市的污水都排哪里去了
天津到污水抄一般都是通袭过下水道进入了污水处理厂,
然后在污水处理厂里面处理干净,以后再会排到海里面去。
天津的污水处理能力还是很不错的,毕竟是几千万人的大城市,
而且现在城市无水短少会直接排到河里去吧,毕竟这样污染环境大部分的城市都有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
B. 天津市市区污水外溢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本市环境质量,保障市容整洁,有效地控制市区污水外溢,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各类产权住房和其他建筑物的污水外溢治理工作,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市排水管理处负责本市市政排水干管设施的养护管理。第四条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是各区人民政府治理本区污水外溢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区污水外溢治理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本区市政排水支管设施的养护管理。第五条由于市政排水设施干管、支管堵塞、塌陷或排水泵站故障引起污水外溢的,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第六条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和区房管局及代管公产住房的市房产信托公司,对公产住房排水设施分工养护管理的界线是:新式楼房以墙体为界,老式楼房和平房以院墙为界,墙体外、院墙外由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负责养护管理;墙体内、院墙内由区房管局或代管公产住房的市房产信托公司负责养护管理。
前款养护管理分工的规定,不改变排水设施的产权。第七条公产住房外的其它各类产权住房的入户支管(含化粪井、检查井)及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等单位所有的其它建筑物的入户支管(含化粪井、检查井)由产权所有者负责养护管理;公产公共建筑物的入户支管(含化粪井、检查井)由使用者负责养护管理。
前款规定中的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也可将入户支管(含化粪井、检查井)委托给排水管理部门代为养护管理,受委托的部门按市政养护定额收取养护费用。
凡共同使用入户支管(含化粪井、检查井)的,其养护费用由共同使用者按房屋的使用面积均摊。第八条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负责对各类排水设施的巡视检查,发现污水外溢,应责令负责排水设施养护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治理,并负责清除地面污物。第九条凡新建排水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排水设施市、区分工管理范围将排水设计分别送市排水管理处、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审查同意后,城市规划部门方可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条市区新建住宅房屋墙体外的排水工程(含化粪井、检查井)原则上由市或区排水专业部门组织施工。由建筑施工承包单位自行施工的,由排水管理部门依分工范围分别实施质量监督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入市政排水管网;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对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的,排水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第十一条入户支管(含化粪井、检查井)不符合排水管理要求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改造。建设单位已经解散的,由产权所有者负责投资改造。其中公产住房入户支管(含化粪井、检查井)的改造,由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会同区房管部门协商解决。第十二条各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应建立健全本区排水工程资料档案。
各类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均须向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提供入户支管竣工图或现状图。第十三条各区治理污水外溢所需资金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筹集,具体资金渠道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部分专项治理资金;
(二)房管部门(含市房产信托公司)每年从公产房屋全部修缮资金中提取2%作为治理资金;
(三)城市维护费中安排的专项资金;
(四)排水管理部门代为养护管理入户支管(含化粪井、检查井)收取的费用。第十四条市市政工程局负责污水外溢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要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污水外溢治理工作的检查、评比,对做出成绩的,给予表彰。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污水外溢的,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应责令负有养护管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除由区城建局(或区市政局)组织治理并收取治理费用外,还视情节轻重,对负有养护管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十元至二百元罚款。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入户支管”是指产权属于单位或个人的排水设施。
对不能确定产权的排水设施,化粪井以里(含化粪井)属于入户支管的范围;没有化粪井的,楼房和平房院墙以里属于入户支管的范围。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C. 水资源污染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水污染的原因:1、生活污水的汇入2、雨污水、地表径流3、大气沉降4、水体自身底泥的释放
治理措施:目前已生物生态方法治理水污染最为常用,通过生物制剂解决水环境问题,通过生态养护改善水质,提升水体透明,构建完善的水环境生态系统平衡,从而恢复水体自净能力。这里你可以参考【邦源环保】的水环境生物治理、生态养护的技术。
①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包括节约生产废水,规定用水定额,改善生产工艺和管理制度、提高废水的重复利用率,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制定物料定额等。
②发展区域性水污染防治系统,包括制定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划,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发展污水经适当人工处理后用于灌溉农田和回用于工业,在不污染地下水的条件下建立污水库,枯水期贮存污水减少排污负荷、洪水期内进行有控制地稀释排放等。
③发展效率高、能耗低的污水处理等技术来治理污水。
D. 水污染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城市各物业水污染,一般是指人们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大量排放的污染物和液体进入水体,使水质量下降,利用价值降低或丧失,并对生物和人体造成损害这一现象。这种损害还包括缺水、地表下沉和水土流失等现象。
全世界每年排放的污水据估计已超过7000亿立方米,造成的淡水污染达55000亿立方米,已相当于全球河水径流量的44%以上。中国目前每年排放的废水达349亿吨。据预测,即使加以控制,到2000年全国工业废水年排放量仍将达到500亿吨,而城市污水也将达到200亿吨。目前长江每年接纳污水高达130亿吨,平均每天吞下350万吨。其中已监测到的污染物质多达40余种,其中酚和氰化物达1800万吨,砷及汞、铬、镉、铅等有毒金属1630万吨,石油类近万吨。有人预计,2000年后,长江每年容纳的污水将达到300多亿吨。目前,粗略统计,长江流域的工矿企业有4万多个,城市污染源有1.6万多个,而大的污染源有400多个。全国排放污水200万吨以上的6个城市中有4个在长江沿线,即大工业城市上海、武汉、重庆和南京。黄河目前平均每天接纳污水500万吨。富饶的河套宁夏段氮氧的平均值和汞的平均值分别超标50%和36%,汞的最高值超标1.6倍,我国水质污染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
城市物业的使用(生产、经营、办公、居住等)是水污染的大户,其水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液污染和生活废水污染。当然还有其他类型的水污染,如垃圾填埋场污水渗漏产生的二次水污染、医疗污水污染、有毒危险品和放射性物质渗入水中造成的水污染,等等。
(一)工业废液污染
工业废液污染是自城市化以来已产生,并且是现在仍面临的严峻的问题。历史上发生了伦敦泰晤士河污染、日本水俣市怪病的例证。设在水俣湾的日本氮肥公司于1932年扩建成合成醋酸厂,并于1949年开始生产乙醛和氯乙烯,将生产中含大量甲基汞的废水排入水俣湾,使湾内水质、沉积物和生物受汞的严重污染,造成水俣病的发生。该病的患者达2227人,其中死亡225人。
我国一半左右的城市是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的。据44个城市调查,有41个城市地下水受到醛、氰、砷等的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的有9个城市,中度污染的有17个城市。全国27条主要河流(包括长江、黄河、松花江、珠江、湘江等)现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污染严重的有15条。如汾河(太原段)的含酚量超过国家标准3800倍,成为名符其实的“酚河”;淮河(蚌埠段)的含酚量和含汞量分别超过标准的56倍和9倍;作为上海饮用水源的黄浦江,每天要接纳约500万吨的工业和城市污水,每到夏天江水发黑发臭,1978年黑臭时间达106天之久。城市工业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使地表水、地下水直接受到危害。市政水源井和单位自备水源井多数不符合饮用水质标准,有些水井含酚、铬、胺基物等超过控制标准几十倍到几百倍。松花江自吉林化学工业公司下游23千米的江段水中含汞量每升高达2.3微克~20微克,比轰动世界的日本水俣病首发地水中含汞还高1.4倍~5倍。我国有些地区盲目地过量开采地下水,水资源枯竭,引起地面沉降,形成“漏斗”。河北平原因此而形成的“漏斗”有30多个,面积达1.3万平方千米,大量水井被迫报废,造成用水紧张。
(二)生活废水污染
从全世界的范围看,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水质污染的主要来源已逐渐发生变化。公害盛行的时代,工矿企业排污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是使人畜、农业和渔业严重受害的主要来源;而进入大众高消费社会,水质污染的来源已变为主要是生活污水中含有的过量的营养化物质排入水域,造成赤潮、水质发黑等水质污染现象。
较早发现赤潮是在日本东京湾,持续时间越来越长,而且逐年提前发生。20世纪60年代东京湾就发现赤潮,一般是每年的5月底至9月。1962年4月,东京湾一带两个水湾突然泛起赤潮,提前了50天左右。这是由于生活污水排放使水域越来越富有营养所造成的。
赤潮的发生,直接原因是生活污水中氮、磷等富有营养盐类过量地流入水域特别是不易流动的封闭性内湾、内海和湖泊,这些水域流动性差,容易积蓄污浊物质和滋生藻类及其他水生物。大量的浮游微生物于是迅速繁殖和积聚,使水的颜色呈赤茶色,因而被称为赤潮。
人们注意到赤潮的消长与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有一定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生活排水中富营养污水是赤潮发生的主要原因。1973年中东石油危机致使燃料紧张,东京地区生产削减20%左右,赤潮现象非但没有缓和,反而有所增加。因为虽然工业污水排出量减少,但生活排水的污浊成分如氮、磷等开始增大。1979年东京湾内排入的氮有55%是来自于生活排水,到1989年生活排水排出了58%的磷。这种生活公害的增长是大众高消费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广州现在每天污水排放达到200多万吨,生活污水是其主要部分。推广水冲厕所使马桶绝迹,加上其他生活污水都来不及处理就直接排入江中,严重污染了珠江水域。
物业水污染除了工业废液、生活污水外,还有如医疗污水与污物污染、城市路面排水不畅、坑坑洼洼、积水养蚊蝇等污染。
二、物业水污染的危害
物业在使用过程中,人们的一切活动所造成的排入水体的污染物超过该物质在水体中的极限容量或水对该物质的自净能力,就会破坏水体的原有用途,形成对水体本身的污染、底泥污染和水生物的污染。这类水体的系列污染必然给人类和自然界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水污染造成的危害,一般来说可分为损害人体健康、破坏自然资源和降低经济活动效益三个方面。
(一)水污染有损人体健康
水不仅是重要的环境因素,也是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人体内含水量约占体重的65%,每人每天生理需水量约为2升~3升。人体内的一切生理活动,如体温调节、营养输送、废物排泄等都需要水来完成。因此,水体污染会直接或间接损害人类的身体健康。
我国城市水污染已经相当普遍,近年发展到十分严重的地步,污水危害健康的事件和事故逐年上升。如1992年,河北定州市因饮用了被甲醇污染后的水,导致数十人视力障碍,其中一部分失明;1992年江苏徐州市和1999年1月福州市均发生了化粪池与蓄水池相通,使粪水等污物进入蓄水池和水箱,被人饮用后而使多数人急性腹泻的恶性事故。城市江河水域的饮用水源严重污染,使不少城市发生水质性缺水。如淮河于流水域污染过重,沿江城市居民一度用矿泉水煮饭;苏州河水墨黑发亮更是家喻户晓;上海等城市已经不能从近处取水供城市居民用水需要;广州市处于水域宽广的珠江流域中心,珠江穿城而过,四周水网密布,但现在由于污染过甚,已跨入水质性缺水城市的行列。
另外,在被污染的水中,有机污染物中的苯酚类、醛类、石油类和有机氯等也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深远的危害。以有机氯为代表的合成高分子物质,大多数极难在自然环境中被分解,危害时间较长。这些物质和重金属一样,能够被水生生物等富集成百万倍,然后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害健康。据研究,这种危害可延续到第二代、甚至第三代。随着有机农药的广泛使用,有机氯污染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问题。
(二)水污染破坏自然资源
水污染的危害还突出地表现在对自然资源的破坏方面,尤其是水产资源受到污染之后,遭到破坏甚至毁灭性的情况极为严重。
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放出的含有大量需氧污染物(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等)的污水与污物进入水体之后,在水中溶解氧的作用下,逐渐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等,这一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氧。但在正常状态下,20℃时,水中含有溶解氧仅为9.17毫升/升,由于需氧污染物分解的消耗,使水中溶解氧的含量急剧下降,甚至产生无氧层。这会使依靠溶解氧生存的鱼类窒息或大量死亡。同时,缺氧状态还会使水中的细菌特别是厌氧菌大量繁殖,并促进有机物分解放出甲烷、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使水质进一步恶化,就会更不利于鱼类的生存。如果污染物持续不断地注入,水中则长期处于缺氧状态,鱼类资源被破坏,水体也会变黑变臭,成为有毒、有害的死水。
污水中的氮、磷等植物营养素所造成的“富营养化”,也可以成为缺氧危害的重要因素。水中含有过分丰富的植物营养素时,水中的藻类等低等植物便大量繁殖,占据大量空间,并隔绝空气与水面的接触,使水中的溶解氧降低。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是带有胶性膜的兰藻类取代硅藻、绿藻,占据整个水域。兰藻不适合作为鱼类食料,而且有些种类有毒。兰藻的大量繁殖,使鱼类的生存空间缩小,死亡藻体又大量消耗溶解氧,会导致鱼类缺氧死亡。1972年8月日本濑户内海一次“赤潮”就造成1428万尾鱼死亡,损失71亿日元。“赤潮”实际上是因红藻大量繁殖引起海水变色的现象。湖泊富营养化的进一步发展,还会使湖泊淤积为沼泽,最终演化为干地而断绝水资源。
污水中的酸、碱和无机盐污染对农业土壤的影响也很大。例如,给农田长期灌溉pH值小于5.5的酸性水,土壤中硝化细菌的生长就会受到抑制,氮肥不能充分释放,磷酸盐肥效也会降低,土壤中钙、镁成分容易流失,会使作物产量大幅度下降,甚至成为不毛之地。另外,用碱和无机盐浓度较高的水灌溉农田,也会造成土壤盐碱化和农作物减产。
(三)水污染会降低经济效益
水体污染对工业、农业等生产活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低和浪费严重,生产的产品质量下降或不稳定等,直接导致产出率及产出水平低下、产品价格提高、丧失市场竞争力,最终使企业经济效益降低,甚至出现亏损。例如,大连棉织厂原有7种产品被评为全国各省的优质产品,现在因水质遭到污染,水洗工艺达不到要求,结果42万米彩色织布只有2万米达到优质标准。淮河流域蚌埠段和淮南段,因水质污染影响供水质量,在1978年11月到1979年5月半年之内,使沿岸工厂生产的产品全部降级为次品。据对15个工厂统计,因此而停产造成的损失达1000万元。吉林化肥厂用被污染的江水做冷却水,结果使冷却设备和管道加速结垢、堵塞,导致冷却效率降低了30%,合成氨年产量减产1万余吨。此外,城市近郊工业区的污水污染农田,造成经常性的赔款。如1981年,上海市赔偿93.2万元,重庆市赔偿63.6万元。类似情况在全国经常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严重。
三、物业水污染的防治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液等的随意排放是造成物业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因此,防止水体污染首先要从断源开始,即控制污水的排放,将“防”、“治”、“管”三者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减少污(废)水的排放量
改变传统的工业发展模式,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并设法回收废液,尽量减少工业用水总量,这是减少污水排放量的基本方法。通过实施超标准用水高价收费的差别价格,促使工矿企业尽量缩减用水量,也不失为一项有效措施。例如采用无水印染工艺代替水染工艺,高炉加装煤气洗涤用水循环使用设备,在互无影响的前提下实现一水多用等,都可以大量节约用水量。现在许多国家正在研究把处理净化的城市污水开发为新水源,将其再利用于工农业、渔业和城市居民生活的方法,也是减少和节约用水的一种有效途径。
(二)降低所排污水的有害程度
通过综合利用或技术改进尽量降低污染物的浓度,也能有效减少污染。例如,采用无氰电镀工艺代替氰电镀法,用软性洗涤剂代替不能自然分解的硬性洗涤剂。再例如,造纸黑液是很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含有大量的碱和其他有机物,通过综合利用,从中回收碱和二甲基亚砜等有用物质,就可变成一种生产资源。对于生活排水,要控制其污染物质的量。例如,日本东京近旁的崎玉县水域有机污染物质73%是生活排水引起的,该县1992年首先开展减少生活排水污染物质的运动,其方法订得很具体,如厨房洗碗槽要装能滤水的垃圾袋,淘米水留着洗碗,减少其排出,严重影响水质的酱汤汁、酒和食用油不得进入下水道,洗碗应先擦后洗,减少洗涤剂的使用量,水要尽量节约和重复使用等等,这是有效减少水污染的方法。
(三)加强废水处理环节,杜绝任意排放
为确保水体不受污染,必须在废水排入水体之前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影响水体卫生状态和经济价值。对含有特殊有害物质的工业废液,应在工厂内设置专门的处理或回收设施进行处理,达到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才能排入公共污水水道。生活污水的排放也要经过处理后才准排入自然水体。
污水处理还涉及到下水道污水处理后留下的大量污泥。随着污水处理水平的提高,污泥不像以前那样直接排入江河,所以污泥量呈增加趋势。污泥应及时填埋,否则会给新一轮的污水处理增加负担和成本。现已开发利用污泥制作一些建筑材料的技术:将下水道的污泥焚烧,用烧后的灰制作建筑材料。日本名古屋1992年污泥灰的利用率已达到23%,这是一个值得借鉴的环保方法。
(四)加强对水体及其污染源的监测管理
经常对物业用水和排水进行监测,了解物业水污染等情况及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物业使用者的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确保不造成对外界的影响和危害。这样可使物业水污染的防治工作有目标有方向的进行,是防止水污染严重化不可缺少的有效手段。
E. 水污染治理现状
一、水污染源治理现状
70年代,我国的工业污染治理主要集中在点源上,以治理工业“三废”为主;80年代,通过调整不合理的工业布局、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结合技术改造,强化环境管理等措施,对工业污染进行了综合防治,并在小范围内开展了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进入90年代以来,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的同时,大规模开展了重点城市、流域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争使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国家确定的“三河”、“三湖”的水污染防治全面展开。
1998年度我国废水排放总量为395亿t,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1499万t。分别比上年下降了5.0%和1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1亿t,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06万t,分别比上年降低了11.5%和24.9%;生活污水排放量194亿t,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693万t,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6%和1.3%(表7-3)。
表7-31998年与1997年废水及化学需氧量排放对比
县及县以上工业和重点乡镇工业废水处理率和排放达标率分别为87.4%和65.3%,比上年分别提高了8.5%和10.9%。全国已建成并运行的城市污水厂266座,日处理能力1136万t,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超过20%。
二、水污染治理技术现状
1.污水常规处理技术
污水处理技术,按其作用原理大体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三类。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使污染物在不改变其化学性质条件下从污水中分离的方法,如沉淀、过滤、气浮、吸附、蒸发等方法,多用于污水的预处理和后处理;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分离、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或使其转化成无害物质的方法,如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电解法等,多用于污染物浓度较高、毒性较大或微生物难以降解的工业污水处理;生物法则是利用微生物新陈代谢功能使污水中呈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降解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方法,多用于可生化性较好的有机污水的治理。生物法根据微生物对氧的需求可分为厌氧法和好氧法两大类,同时又根据生物絮体在反应器中的存在方式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种。厌氧法多用于处理高浓度污水,好氧法则多用于处理较低浓度污水。
国内外污水处理工艺主要以生物法技术为主,原因在于生物法具有微生物来源广、种类多、繁殖力强、容易驯化和发生变异的特点,处理成本相对较低。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对微生物净化机理和反应动力学认识的深入,生物法技术也更加成熟和完善,不仅净化效率和出水效果有了很大提高,运行成本也有了大幅度降低。我国污水处理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消化吸收国外技术基础上,通过积极的研究与开发,也已形成了一系列适合我国国情的新技术、新工艺。
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包括:好氧法中的传统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A-B法、生物接触氧化法;厌氧法中的厌氧污泥床法、两相厌氧消化法;厌氧、好氧相结合的A-O法、A-A-O法等。
(1)传统活性污泥法。传统活性污泥法自1914年在英国曼彻斯特建成第一座试验厂以来已有80多年历史,通过多年生产实践中的不断完善,现已十分成熟,并在许多国家的大中型污水厂应用。其净化机理重点利用了微生物对数增长期的高活性,因此具有净化效率高的特点。
该工艺的优点是净化效率高,出水效果好;缺点是污泥产量大、脱氮除磷能力差,操作管理技术要求严,一旦疏与管理将引起活性污泥的异常现象(如生物中毒、污泥膨胀等),重新恢复需较长时间;因此该工艺目前已逐步被其它工艺取代。
土耳其安长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水量76.5万t,运行参数如表7-4。我国北京(高碑店)城市污水厂、天津(纪庄子)城市污水厂也属此类。
表7-4土耳其安卡拉污水处理厂效果
(2)氧化沟法。氧化沟又称循环曝气池或氧化渠,50年代由荷兰卫生工程研究所开发,属活性污泥法的变种,净化机理也稍有不同。开发的目的在于满足污水处理要求的同时,使剩余污泥量进一步减少,从而降低污泥处理成本。原理是通过延长曝气反应时间,并采用环形循环曝气池,使污水在池内有一个较长的循环期,在距曝气器较近的区段溶解氧浓度高,微生物处于高活性期,有利于有机物的降解;在远离曝气区,溶解氧浓度偏低,微生物处于缺氧环境,有利于提高系统中污泥的自身消化和脱氮、磷能力。氧化沟法就其结构形式而言,又有许多变种,其中较典型的有奥拜尔式(orbal)、卡鲁塞尔式(cor-rousel)和交替式。
该工艺的优点是工艺流程简单,出水水质好,氮、磷去除率高,污泥产量少。缺点是污水停留时间长、基建投资大,同时由于该法采用表面转蝶曝气,水渠较浅,不仅曝气效率低,对环境温度要求也较高。
工程实例:河北省邯郸市桥东污水厂引进丹麦技术建成了一套三沟交替式氧化沟系统,水处理规模10万m3/d,各项运行指标均优于设计要求(表7-5)。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石油化工污水厂(6万m3/d)、昆明市兰花沟污水厂(5.5万m3/d)则分别采用的是奥拜尔式和卡鲁塞尔式氧化沟,运行效果也十分理想。
表7-5邯郸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
(3)A-B活性污泥法。A-B活性污泥法又称吸附-生物氧化法,是德国亚琛大学宾克教授于70年代中期,为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氮、磷和难降解有机物而设计的。该法按微生物反应原理将污水处理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A)为高负荷吸附合成段,第二段(B)为低负荷生物氧化再生段。通过分段,使每段中的生态系相对独立,避免生物间的相互干扰,可充分发挥不同生物群体自身的净化作用,提高系统的总体净化能力。在A段,由于微生物较强的吸附作用和自身合成能力,不仅能较高程度地去除可生物降解污染物,还可大量去除难降解污染物;在B段,由于在低负荷环境下运行,有利于消化菌和聚磷菌的繁殖,因此还可提高系统的脱氮、除磷能力。
该工艺的特点是:净化效率高、基建投资省、耐冲击能力强、出水水质好。缺点是工艺较复杂,运行管理不便。
工程实例:德国Krefeld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4万m3/d,进水水质BOD5400mg/L、COD800mg/L、TKN45mg/L、TP10mg/L,其处理结果见表7-6。
表7-6德国Krefeld污水处理厂运行结果
(4)生物接触氧化法。生物接触氧化法属生物膜法的一种,70年代由日本初创。原理是在生物反应器中装载填料(或称载体),利用微生物自身的附着作用在填料表面形成生物膜,使污水在与生物膜接触过程中得到净化。该方法由于填料的存在,一方面增大了反应池内的生物量,提高了系统的净化能力;另一方面还由于生物膜是由好氧菌、厌氧菌、兼性菌、真菌、原生动物和较高等的水生动物共同组成的高密集生态系,因此具有良好的净化效果。
生物接触氧化法的供氧多采用底部鼓风曝气方式,空气气泡在填料间迂回上浮过程中,一方面可与生物膜充分接触,提高氧的利用率,降低鼓风动力消耗。另一方面由于气泡的搅动作用,还可促进生物膜的更新,提高生物活性。
该法的优点是净化效率高,抗冲击能力强,污泥产率低,操作管理方便,动力消耗低,脱氮除磷能力强。缺点是对于较大型污水厂需要填料量过大,不便于运输和装填。近几年我国又在普通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基础上根据生物吸附原理,开发出了二段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进一步提高了该技术的净化效率和脱氮除磷能力,拓宽了应用范围。
工程实例:北京燕山石化公司星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万m3/d)、内蒙古东胜市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3万m3/d)、河北邯郸丛台酒厂(2000m3/d)、河北晋州市印染厂(2000m3/d)等均采用了二段生物接触氧化工艺,运行效果良好。
(5)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法。厌氧法也称厌氧消化法,是在无氧条件下,借兼性菌及专性厌氧菌对有机物的消化降解作用,使污水得到净化的方法。消化降解过程可分为酸性水解和碱性消化(碱性发酵或甲烷消化)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中,通过酸性腐化菌或产酸菌的作用,最终产物是包括丁酸、丙酸、乙酸和甲酸在内的有机酸以及醇、氨、CO2、硫化氢、氢以及生物能量,为下一阶段的甲烷消化作准备;第二阶段中,在甲烷菌的作用下,第一阶段的产物进一步分解成消化气,主要产物是甲烷(CH4)和二氧化碳(CO2)。
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法就是在厌氧反应原理下产生的。所谓污泥床,是指在人工培养或驯化条件下,厌氧污泥以颗粒状絮体形式沉积于反应器的底部所形成的高浓度污泥层。当污水向上流动、首先穿过污泥层时,就会使大部分有机物转化为消化气。因此,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法成功的关键是要形成沉降性能良好的颗粒状高活性污泥。
该方法的优点是有机负荷高,净化能力强,能够直接处理较高浓度的有机废水,并能产生新的能源。缺点是对反应温度要求严,当污水中含硫化合物浓度较高时会对反应产生抑制作用。
目前,该方法已广泛应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中,如啤酒、制药、食品、肉类加工、酒精等行业。
(6)两相厌氧消化法。前已述及,厌氧消化过程包括酸性水解和碱性消化两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自己独立的微生物群体参与其反应。由于两大类微生物群体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有很大差异,对底物的反应速率也不相同,整个反应过程受碱性消化速率所控制。因此,当在同一个消化池中生活栖息这两大类微生物群体时,必然不能使它们都处于生长繁殖的最佳状态,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两相厌氧消化法就是根据这一原理,将两个反应阶段分别在两个消化池中完成,使每一段的生物菌体都生长在各自最佳环境条件,从而大大提高了消化效率、有机物分解程度和系统有机负荷,还提高了消化气中甲烷的纯度。此外,由于酸化水解段中微生物群体对反应环境(水质、温度、pH值等)的要求范围比第二段宽得多,因此还增强了该工艺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对于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通过第一段的预处理,可较大程度地提高污水生化性能,为后续处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目前,由于两相厌氧第一段的特殊净化作用,人们还利用这一点,使其与好氧法工艺直接相连,开发出了A-O和A-A-O法等新工艺,克服了好氧法不敢涉足高浓度污水或生化性较差污水的不足。
2.污水处理非常规技术
污水二级处理,并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污染,处理后的污水也不能直接回用于工农业生产。随着世界各国水资源的急剧短缺,单纯的污水二级处理已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在西方发达国家已逐步开始了污水三级处理和深度处理,但在实际运行中,其昂贵的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使许多水厂陷入了困境。为了寻求既经济又节能的处理技术,人们打破常规,又重新回到了自然净化的老路。如近几年大力推广应用的土地处理、人工湿地和氧化塘技术等,被称为革新与代用技术(Innovative and Alternative Technology),简称IA技术。目前IA技术在发达国家的污水深度处理中已广泛应用,如美国、英国、加拿大、以色列等国。在污水二级处理方面,发展中国家也进行了大胆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处理效果,在许多国家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如中国、印度、巴西等国。
IA技术的优点是基建费用和运行费用低、操作管理简单、易维护、处理水质好。缺点是净化效率较低、占地面积大、不适宜在寒冷地区应用。
(1)土地处理系统。土地处理系统是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将污水投配在土地上,通过土壤吸附、微生物分解和植物根系吸收,使污水得到自然净化的污水处理技术。基本工艺包括:漫渗、快渗、地表面漫流和湿地。为了更好地提高净化效率和经济效益,有的还专门引种了具有较高经济价值、较强净化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植物或林木,称为人工土地处理系统。利用该技术最有代表性的国家是以色列。在该国,经过二级处理的污水几乎80%以上都要再经土地处理进一步净化,然后回用于工农业生产。
我国近几年也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并在污水二级处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如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的人工湿地和内蒙古宁城老窖酒厂的土地快速渗滤系统等。
(2)稳定塘(俗称氧化塘)。稳定塘是利用天然或经人工改造、修建的池塘,通过诸如厌氧、好氧、兼性生物分解和水生植物吸收等自然净化能力,完成污水净化的处理技术。稳定塘根据塘中溶解氧含量的不同,可分为厌氧塘、好氧塘和兼性塘,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各种塘体的功能、效能进行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处理负荷以系统自净能力为限。为了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净化能力,还可加入许多人工措施,从而又派生出了诸如强化曝气塘、水生植物塘和生态系统塘等。
工程应用:如联邦德国Ohlstadt城的Biolak曝气塘、巴西Bahia省的水葫芦塘和我国北京燕化公司牛口峪水库的生态塘等。
(3)生态系统法。生态系统法是根据生态学观点和系统学理论,通过多种廉价处理技术的优化组合,实现污水净化的技术方法。该法1990年于我国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牛口峪水库石油化工污水处理中(5.5万m3/d)首次应用,不仅取得了良好的处理效果,还迅速恢复了库区生态,得到了国内外环保专家的高度评价,被称之为既治标又治本的“中医疗法”。
采用的生态系统包括:
·有机质→菌、藻类→原(后)生动物→高级水生动物(生物净化系统)
·有机质→微生物→水、陆生植物(植物净化系统)
·有机质→生物床→土壤层(土壤净化系统)
F. 河流污染治理的污染原因
1 废污水处理力度不够:污水处理率偏低。大量资料显示,全国不同规模、不同等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1 292 万立方米,城市废水集中处理率仅为13.4%,与发达国家废水处理率80%-90%相比,我国废水处理率极低才使得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造成江河水质的严重污染。
工业污水虽加大力度处理,但由于处理难度大,生产水重复利用率低,导致各大企业普遍存在外排水不达标情况。
2 水土流失以及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使用进入本世纪,我国化肥和农药施用量都翻了一番。化肥和农药的过量施用造成大量化肥、农药随降水或灌溉水流入河道中,成为重要的面源污染。
3 环境意识淡薄:环境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地区受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利益驱使,常常出现为追求经济发展而损害环境的现象。而地区经济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尚未改变,工艺技术落后,能源利用效率低物耗、能耗等指标居高不下。以牺牲环境和资源来换取经济增长,是河流污染日益严重的内在原因。此外,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但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很难对排污大户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很普遍。更有传闻说个别“黑心企业”为躲避环保部门查处,直接将污水回注地下,造成地下水直接严重污染。
G. 污水的净化和处理以及污水的环境危害还
五六十年代:刚刚起步 技术和管理水平较落后
解放初期由于工农业生产刚刚起步,当时的污水污染程度很低,且提倡利用污水进行农业灌溉,特别是北方缺水地区将污水灌溉利用作为经验进行推广,如著名的沈抚灌渠等,所以全国仅有几个城市建设了近十座污水处理厂(还包括1921~1926年间外国人兴建3座污水处理厂),在处理工艺有的还是一级处理,处理的规模也很小,每天只有几千立方米,最大的也只有每天5万立方米左右,致使污水处理技术和管理水平处于较落后的状态。
我国解决城市污水的净化问题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一些城市利用郊区的坑塘洼地、废河道、沼泽地等稍加整修或围堤筑坝,建成稳定塘,对城市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据调查,这个时期在全国已建成各种类型的稳定塘有38座,日处理城市污水约173万立方米。其中生活污水量占一半,其余包括石油、化工、造纸、印染等多种工业废水。此阶段开始重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展与国外的技术交流,逐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技术和设计,为以后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七八十年代: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带动新建污水处理厂几十座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污水的万分也随之而变化,污染程度由低向高逐渐演变,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污水的污染,使人民身体健康受到威胁的沉痛教训(如,日本国骨疼病、水俣病的出现),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了国家级环保组织(国务院环境保护办公室),大学也陆续设置环境工程系或环境工程专业,国务院环保办投资在天津兴建污水处理试验厂(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处理试验厂),70年代末开始兴建,处理规模:一级处理0.1立方米/s,二级处理0.025立方米/s,北京高碑店污水处理试验厂也先后运行。国家和地方都为筹备建设国内大型污水处理厂做前期工作,此刻天津市政府与建设部及有关部委率先决定建设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并于1982年破土动工,1984年4月28日竣工投产运行,处理规模26万立方米/d。
我国第一座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于1982年破土动工,1984年4月28日竣工投产运行,处理规模为26万立方米/d。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后多年来达到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使黑臭的污水变为清流,它的诞生填补了我国大型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空白。在此成功经验的带动下,北京、上海、广东、广西、陕西、山西、河北、江苏、浙江、湖北、湖南等省市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分别建设了不同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几十座。
“九五”期间:正式启动“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治理
“九五”期间,我国正式启动对“三河”(淮河、海河和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流域和“环渤海”地区的水污染治理,国家给予相应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1996~1999年竣工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有22个,投资59.58亿元,日处理规模371.7万立方米;在建项目109个,计划投资161.83亿元,日处理规模832.0万立方米。
国家“七五”、“八五”、“九五”科技攻关课题的建立,使我国污水处理的新技术、污泥处理的新技术、再生水回用的新技术都取得了可喜的科研成果,某些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外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被引进到我国,在活性污泥工艺应用的同时,AB法、A/O法、AA/O法、CASS法、SBR法、氧化沟法、稳定塘法、土地处理法等也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中得到应用。由过去只具有去除有机物功能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发展行业的市场。如格栅机、潜水泵、除砂装置、刮泥机、曝气器、鼓风机、污泥泵、脱水机、沼气发电机、沼气锅炉、污泥消化搅拌系统等大型设备。
由于建设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很大,我国的建设资金有限,无法适应水污染治理的需要。为此引进国外资金建设污水处理厂成为建设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也加快了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一批大型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如:我国20世纪最大的污水处理规模为60万立方米/d;天津东郊污水处理厂、成都三瓦窑污水处理厂、沈阳北部污水处理厂、郑州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均为40万立方米/d。
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已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427座,其中二级处理厂282座,二级处理率约为15%。2000年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总投资约为150亿元。但目前绝大多数小城镇尚未建污水处理设施。七大硬伤制约城市污水处理的发展
污水处理专家朱雁伯分析,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目前存在七大问题,制约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
其一、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的短缺
我国虽然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00多座,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表现在某一个城市本身的处理率不高,也就是污水处理的量不够,还表现在大城市已开始着手进行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规划和建设计划工作。但在中小城市,特别是在西北部中小城市还没有将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议程。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专门建设资金,有的地区的水污染日趋严重,若等待有资金投入时再兴建污水处理厂,就会使环境趋于恶化,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对人民身心健康带来危害,所以促使我们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水环境污染的治理,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
其二、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不能到位
全国目前已经建成投产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共计100多座,能够满负荷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不到1/3 没有满负荷运行的原因:大多数均是由于运行经费不能到位而造成的,有的省市没有收取污水处理费,有的是只收工厂、企业的,不收居民的,有的是工厂、企业、居民的都收了,但收费标准定得很低,远远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所需的最低费用,使一些污水处理厂出现了能得到多少经费就处理多少吨污水的实际问题。这样长此下去既发挥不了建设污水处理厂应有的效益,也会使仪表、设备受损,同时也无法发挥污水处理厂专业管理人员的作用。
其三、进口设备的维修及设备配件的开发
由于大批的进口设备进入污水处理行业,经过几年的运转后,设备陆续会出现大小不等的损坏,特别是索赔期后的维修和正常的大修。这就需要有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来进行,叵请国外的专家来维修,维修成本将会大幅度增高实在难以接受,或使进口设备能够维持正常运转,必须培养对进口设备维修保养的国内专业人员,使其掌握维修技能达到进口设备的维修标准。有了维修的专业人才还得有充足的备品配件,特别是一些将要淘汰的设备被引进中国,备品配件国外也不会再生产了,就需要国内自行测绘、加工制造,只有这样才能使进口设备发挥出它的作用,否则设备的损坏,配件的缺乏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其四、污水处理工艺选择跟风,不结合实际情况
选择热门工艺是在选择污水处理工艺时,出现的单纯追求工艺新,追求时髦工艺,不考虑本地区的进水水质、处理水量以及出水用途的问题,在我国已建成的一些污水处理厂中,本来进水水质都比较低,还要选择AB法,结果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造成设施设备的闲置。有的地区经处理的再生水直接用于农业灌溉,还过分强调除磷脱氮,采取A/A/O法,增大了建设投资也提高了日常运转成本,还有一些个别地区在建设污水处理厂时,看当时风刮什么工艺就采取什么工艺。
其五、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得不到充分的利用
巨大的投资建设了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的再生水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甚至有的地区还将处理后的再生水与未经处理的污水混在一起同流合污,有的地区没有将再生水回用却排入大海造淡水资源的浪费。目前世界的淡水资源极为匮乏,中国淡水资源的占有量在世界上排第121位,人均淡水占有量仅为2000立方米。
其六、污泥没有真正达到无害化,没有最终处置的途径
污水经过各种不同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是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奖惩的污泥却未能得到妥善的处置,还会给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有些地区污泥不经过无害化处理,将污泥堆放在场外,任意取走不知下落。有的地区将污泥进行干燥用作农肥,重金属含量是否达标考虑的很少,对农作物有多大的危害分析不足。国家环保部门禁止将污泥作为菜田、稻田的肥料,作为旱田的农肥需要对污泥的成份进行分析,重金属及有毒家物质不超标方能使用。污泥作为绿地用肥要有园林部门认可,有监测部门跟踪分析方能使用,总之污泥若没有最终处置的途径,是给环境带来再次污染的隐患。
其七、污水处理厂没有除臭装置
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池,格栅间,沉砂池,初沉池及污泥处理系统的储泥池,脱水机房(除离心机外)都会产生严重的臭气,既影响操作运行人员的身体健康,也给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带来污染,特别是一些建设较早,周围过去是农田、水池、远离市区的污水处理厂,目前成为市区,污水处理厂周围盖起了民宅,形成了居民区,污水厂的周边百姓深受其害,应该多渠道解决除臭装置,因为污水处理厂本身就是消除污染保护环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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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的决定(2005)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城市排水规划确定的排水河、坑塘的排水和安全度汛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二、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新建的排水管道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前,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资料到公共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协商办理连接事宜。”三、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进行排水监测。对符合排放水质标准的,在法定期限内核发排水许可证;轻微超标经治理能够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排水许可证,限期治理。对严重超标不能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临时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排水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临时排水申请。”四、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须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五、第三十条修改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处理后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因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改造、维修、更新或者污水处理工艺重大调整,需要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因紧急情况造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即时向排水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六、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在再生水供水区域内再生水水质符合用水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一)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
“(二)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
“(三)观赏性景观的环境用水、湿地用水等环境用水。
“农、林、牧、渔业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再生水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再生水水费。
“对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在核定用水计划指标时,应当核定使用再生水。”七、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在排水河防护范围内,新建或者改建专用码头、护岸、道路、桥涵、泵站、排灌口、栈桥,埋设和架设各种管线,占用路堤一体道路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持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等相关资料到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八、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排水河堤防、闸涵、闸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不影响防汛和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的情况下,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施工临时占用排水河堤防、闸涵、闸桥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占用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防汛需要时,应当立即拆除。”九、第四十八条修改为:“建设工程需要改动或者迁移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造成改变排水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持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等相关资料,到排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改动或者迁移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十、第五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排水工程施工图备案手续,擅自与公共排水设施连接或者擅自施工临时排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擅自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因紧急情况造成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未即时向排水管理部门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不按照核定使用再生水而使用地下水、地表水、自来水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十三、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擅自施工或者占用、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I. 海河工业废水污染情况
海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项目计划
1.污染状况
海河流域位于中国华北地区,包括海河和滦河两大水系。海河水系主要由漳卫河、
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等到组成,还包括陡骇河、马颊河
等到平原排涝河道;滦河水系包括冀东诸河(见图2—4)。
海河流域包括河北省大部分地区、山西省的东北部、山东省的北部、内蒙古的小部
分地区及北京、天津两市,总面积31.90万公里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291.8亿米3,
集中在7~10月份(约占70%),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值的10.5%,是全国水资源供
需矛盾最突出的地区。
海河水系由于地表水利用程度不断提高,河道下泄流量锐减,加上城市和工业排污
量增加,各河平均污径比已高达0.12 。许多河段水体污染严重。
根据《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1993)的统计结果,海河水系最主要污染物为氨氮,
其次为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另外,石油类污染亦相当严重,逐渐被视为主要污
染物。目前海河水系最为严重的三氮污染和有机类污染均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河段为
沧州的子牙河和南运河、北京的北运河、张家口的洋河以及天津的海河。
2.项目规划情况
“九五”投资重点是控制有机物污染,采用的方法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化工、冶
金、造纸、制药工业废水的综合治理。
“九五”期间,计划性实施56个项目,重点为城市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有27个,
投资额占该水系总投资的84% 。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为28个。
投资主要用于流经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等重点城市的各支流的水污染防治,涉
及支流各重点城市的治理项目共有34个,占海河流域环保投资项目总数的60% ,投资额
占全流域投资的79% 。
海河流域项目计划分河流汇总情况见表2—7 。项目计划分省汇总情况见表2—8 。
海河流域项目中希望利用外资的项目28个,列入备选项目计划的项目4个,利用外资
额0.28亿美元,已签约的项目5个,利用外资额0.60亿元。属世行贷款的项目2个,外资
额0.37亿美元。
表2-7 海河流域环保投资项目河流汇总表
河流名称 省 名 省报项目数 部报项目数 小计项目数
永定河 北 京 2 8 10
潮白河 北 京 2 2
北运河 北 京 5 5
海河干流 天 津 6 1 7
滦 河 河 北 3 3
陡 河 河 北 2 2
洋 河 河 北 2 2
滏阳河 河 北 7 1 8
石津渠 河 北 1 1
浊漳河 山 西 2 2
御 河 山 西 3 3
洮 河 山 西 1 1
南运河 河 北 2 2 4
山 东 3 3
卫 河 河 南 3 3
合 计 41 15 56
表2-8 海河流域环保投资项目分省汇总表
省(市)名 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数 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数 其它类项目数 小计项目数
北 京 8 9 17
天 津 4 2 1 7
河 北 12 8 20
山 西 3 3 6
山 东 3 3
河 南 3 3
合 计 27 28 1 56
3.预期效益
海河利用项目完成后,新建、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23座,新增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能
力288万吨/日。每年可削减COD 36万吨,其中生产污水治理项目年削减COD 29万吨,
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年削减COD 7万吨。可有效地减缓海河流域的水污染恶化趋势。
http://www.fojiao.org/renwen/za/0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