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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2 23:13:01

㈠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各地负责部门不一样,以附海镇为例:

《关于印发《附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镇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督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第四条我镇农村污水具体管理监督机构为镇排水管理站,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并负有相应监管和管理责任,具体为:

1、组织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年度运行维护管理计划的审核;

2、组织做好运营单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组织做好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旬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运行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含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运营单位进行整改;

4、组织做好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考核;

5、组织做好检查记录及考核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知扩展阅读

《关于印发《附海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各行政村(社区)作为项目建设所在地,应积极主动参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教育村民增强环保意识,爱护公共财产,将自觉维护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纳入村规民约,共同保障治理设施安全长效运行。

第六条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根据处理设施实际,制定具体的运行维护计划,明确日常运行维护内容,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记录。

第七条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管理模式,我镇排水管理站负责监督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运维机构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按规定通过相应程序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资质要求市政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者排水设施运营维修资质,要求有排水设施专业养护设备,下井作业人员具有上岗证。

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规定了什么

法律分析:规定了法律允许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法律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一条 明确提出“中国各省市(区、市)要根据相关要求,抓紧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制订了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㈢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以及从事农村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和民宿、餐饮、洗涤、美容美发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

本条例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备,就地处置生活污水的家庭简易处理设施除外。

前款规定的集中处理设施、户用处理设备,由户内处理设施和公共处理设施组成。户内处理设施包括户内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道等,公共处理设施包括接户井、污水管道、检查井、处理终端等。第三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统筹规划、源头治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实现建设规范、设施完好、管理有序、水质达标的目标。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对负有运行维护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工作的指导监督,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标准的具体制定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具体制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科技、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相关工作,对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危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行为予以劝阻,并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报告。

村民以及其他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增强生态文明意识,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以及村规民约建设改造、合理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有权举报破坏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研发机构建设和新技术研发,促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科技成果转化。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技术列入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目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下列事项:

(一)制定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相关标准、规范;

(二)公共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三)公共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四)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运行维护的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

(五)组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宣传教育和信息服务。

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通过投资、捐赠等方式,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工作。第十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目标任务,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要求,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出水水质不达标或者出现损坏、老化等情形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更新改造,应当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应当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周边的农村延伸。

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组织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更新改造工作。

㈣ 农村污水治理措施大全和具体实施解决方案

据统计,我国废水总排放量为600亿t/a,其中乡镇污水为200亿t/a,农村生活污水为80亿t/a,农村污水处理率仅为6%,96%的村庄都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而这些污水的随意排放,给自然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

为了解决农村污水处理问题,近年来,国家也颁布了不少政策。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水十条》,要求“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018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推进“厕所革命”,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并提出到 2018年底排放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的目标。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单元技术,现在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了,但是 由于每个单元技术都有各自的缺陷、适用范围,所以必须因地制宜地选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现在我们缺乏的是系统集成技术的创新。

本文针对农村污水处理现在所面临的问题和工艺技术上的问题,都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农村生活污水现状

一、农村生活污水特点

1、高分散性,难于统一收集。 我国幅员辽阔,加上农村地形复杂、经济发展程度低的影响,污水无法利用市政管网统一收集,农户一般直接将其排放到房外沟渠或泼洒到地面。

2、水量小,水量波动大。 由于农村分散,常驻人口不多,相应产生的生活污水也很少,但每天居民的用水习惯基本相似,在早、中、晚各有一个用水高峰期,其他时间用水很少,用水量日变化系数一般为1.9~2.5。季节特征明显,夏季排放量比冬季大。

3、有机物浓度偏高。 生活污水中含有COD、氮、磷等元素,可生化性强,COD平均最高浓度可达到500mg/L。但生活污水中不含重金属元素等有害物质,利于运用生物处理技术。

4、水质、水量地区性差异大。 由于我国农村各个区域的发展程度、地形气候、个人习惯各不相同,使得农村生活污水在每个地方的水量、水质各不相同。

二、农村生活污水来源

1、厨房污水。 厨房污水是农村生活污水中有机物的主要来源,排放量占生活污水总量的20%。

2、洗涤污水。 洗涤污水占生活污水总量的50%以上,含大量的氨氮、磷等元素,是造成农村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

3、厕所污水。 厕所污水是农村生活污水中氮、磷、COD、细菌、病毒的主要贡献者。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一、生物处理技术

1、生物接触氧化法

原理: 利用外界曝气的条件,既能让污水和附着在填料表面的微生物所形成的生物膜充分接触,又能使好氧微生物分解水中有机物,从而达到净化的目的。

优缺点: 出水水质好、占地面积小、耐冲击、适应性强、没有污泥膨胀问题,运行管理方便。但存在填料容易堵塞、坍塌、需要鼓风曝气设备、基建投资和运转费用偏高的缺点。

2、生物滤池法

原理: 以碎石、塑料为滤料,将污水从滤料上面均匀流下,使滤料表面形成微生物膜,利用微生物膜对有机物的分解作用,达到污水净化的目的。

优缺点: 运用时无需沉淀池、节省占地、抗冲击性强、运行成本低。为避免运行过程中的曝气工序增加运行成本,目前多采用自然通风生物滴滤池。

如将生物滴滤池与人工湿地结合使用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时,CODcr、NH4-N、TN、TP的平均去除率分别可达到92.53%、99.55%、62.26%、63.82%,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效果较好。

但该法存在蚊蝇滋生、处理效率低、填料容易堵塞、反冲洗耗能的缺点。

3、蚯蚓生物滤池技术。

在生物处理系统中创新地引入了蚯蚓。

由于蚯蚓的存在,填料中微生物种类更多,蚯蚓和微生物二者可互相协同,降解有机物,处理效果更好。同时,由于蚯蚓在土壤中的穿梭觅食,解决了传统滤池易堵塞、生物膜更新的问题。

但该法为了满足蚯蚓生长要求,对环境湿度、温度要求严格,而且水力负荷较低。

4、厌氧沼气池技术。

目前,厌氧沼气池在我国农村应用较为广泛,它利用微生物的厌氧发酵,将污水中的有机物变为沼气,同时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从而达到净化的目的。

优缺点: 运行费用低,出水可用于农田灌溉,既可埋入地下,又可产生能源,资源利用率高。可应用于一家一户或联户农村污水的初级处理。对于养殖一定数量家禽的用户,可再次对沼渣、沼液进行利用,但其出水有恶臭味。

5、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

借鉴日本推行“净化槽”的经验,我国在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方面也推行了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它可埋置于地下或安装于地上,将传统生物处理工艺的反应、沉淀、污泥回流集中于一个反应器中,可实现污水就地处理。

优缺点: 它集抗冲击性强、能耗低、维护管理简便、见效快等优点为一体。但存在工程施工要求较高、处理水量不宜过大的缺点。适用于急需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且土地和水资源较少的地区。

二、生态处理技术

1、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是将污水投配到生长有芦苇、香蒲等特定植物的土地上,利用填料的过滤、吸附作用和植物的吸收、微生物的分解作用,去除水中的有机物。

优缺点: 人工湿地系统具有出水水质好,投资、运行费用低,抗冲击性强、处理效果稳定,生态效益显著等优点。

但其占地大,脱氮、除磷效率低,并且处理效果受气温和植物生长季节的影响。尤其是在寒冷地区的冬季,低温可能导致人工湿地微生物活性降低、植物休眠死亡、湿地处理效率大幅下降甚至湿地冻结无法运行。

适用于资金少、技术人才缺乏、有大量土地可供利用的南方农村地区。

2、土壤渗滤

原理: 土壤渗滤系统属于土地处理的一种,其工作原理是将水解池中经过预处理的污水,由渗滤沟有控制地通入到已设计好的渗滤田,利用土壤的渗滤和毛细作用,使污水向各个地方流动,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的过滤、吸附、分解作用去除有机物。

优缺点: 地下渗滤系统工程简单、管理简便、运行费用低、处理效果稳定、水质好,但存在占地面积大、土壤易堵塞的缺点。

而且如果设计不周,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污染周边地下水源的情况。

目前,土地渗滤技术在国内已有运用。 如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张墅村采用了土壤渗滤系统处理生活污水,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且整个处理系统建造成本低,基本免维护。

3、稳定塘

稳定塘是将污水在塘内滞留较长时间,依靠菌藻、微生物的各种代谢活动,使污水进行生物处理的一种污水处理技术。

优缺点: 稳定塘充分利用地形,且有基建费用低、运行管理成本低、能够实现污水资源化、美化环境的优点。但该法占地面积大,易产生臭味、滋生蚊蝇,污水处理效果受季节、气温、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处理效果不够稳定。

该法适用于有水沟或池塘、土地面积相对丰富的农村地区。

国内目前应用较广泛的稳定塘是在太湖地区的高效藻类氧化塘,其对COD的平均去除率可达70%;氨氮主要通过硝化作用去除,去除率高于90%;磷酸盐主要通过沉淀作用去除,去除率为50%。

三、生物-生态系统集成处理技术

由于目前单一的生物技术需要复杂管理,单一的生态处理技术对环境的依赖性又强,二者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能导致出水达不到规范标准。

因此,我国小部分农村地区也采用了创新型的生物-生态组合工艺来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问题。

例如,在江苏农村地区采用的厌氧/跌水充氧接触氧化/水生蔬菜型人工湿地组合工艺,其对COD、NH4-N、TN、TP的去除率分别高达68.15%、68.15%、69.50%、86.30%,处理效果较好且稳定。但该法要求技术创新条件较高。

农村污水处理面临的问题

单看上面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单元技术,现在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了,但是 由于每个单元技术都有各自的缺陷、适用范围,所以必须因地制宜地选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现在我们缺乏的是系统集成创新。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

1、建不起、用不起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由于村镇经济水平低,有的镇财政资金短缺,导致农村地区买不起设备,或者已建成但没有经济条件维护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费用,只能搁置。

2、运行操作复杂,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许多农村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步骤复杂,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才能操作。但由于农村的经济、地理等外部条件所限,许多技术人员不愿到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工作,导致污水处理设备闲置。

3、污水处理厂(站)设计规模、管网铺设长度过大。

我国在设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时,照搬城市处理的经验,对污水处理量上的设计过大,而由于农村地区常驻人口少,产生污水较少,达不到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值,导致污水处理站只能低负荷运行或间歇性运行。同时,由于设计的污水处理站规模过大,导致市政污水管网的铺设长度也过大,基建投资费用偏高。

4、未做到因地制宜。

某些地方政府在建设污水处理项目时施行“一刀切”政策,即在该地区统一施行一种污水处理技术。但该地区农村分散,每个农村各自的地形等条件又不一样,导致有的地方根本不适合建这种污水处理设施,所以所建的污水处理厂(站)也就达不到预计效果了。

5、农村管网建设薄弱。

许多农村地区由于地形复杂、财政资金少,没有健全的污水排水管网系统,导致许多农户居民室内无污水管道,无法外排,这也使得所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法使用。

6、居民对污水处理项目的质疑。

当一个村想要众筹购买污水处理设备或收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费用时,村民由于缺乏环保意识,对所收取的污水处理项目资金的使用产生质疑,不支持、不拥护政府的决策。

两个层面上的对策

一、针对农村污水所面临的问题上的对策

以目前我国农村的发展现状和前景来看,经济水平落后、管理人员缺乏、操作管理困难仍是阻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三大屏障。

因此,今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势必 要研发出具有基建费用低、操作运行和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廉、装置便于安装等一系列优势的处理工艺。

针对以上问题给出下列对策:

1、开发新工艺,降低污水处理设备建造、运行费用

对于建不起、用不起农村污水设施的问题,其主要原因还是水处理设备建造、运行费用太高。所以应鼓励科技创新,开发新型污水处理工艺,在保证出水效果的同时,还能大幅降低建造、运行费用。

2、推行操作、管理简单工艺

对于运行所需操作复杂、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问题,其根本原因还是工艺过于复杂。所以政府应多提倡运用无需专人管理或只需简单操作的小型智能污水处理技术。

3、将水处理装置“设备化”

由于农村污水处理装置在安装中经常出现工期时间长、施工慢的问题,建议推行水处理装置设备化,以设备的形式实现污水处理,加快建造速度,缩短施工工期。

4、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范

针对我国农村污水处理厂(站)设计规模过大的问题,应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尽快编制、完善农村污水处理相关规范,为以后的设计做出规范性指导,避免在设计时出现无标准可依、规模不合适的问题。

二、工艺上的对策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特点与存在的问题,以现有的技术及应用成果为基础,提出能够快速应用并推广的微动力、易管理的新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装置,具体可列为以下 3套技术方案 。

1、C-CBR 一体化生物反应工艺

C-CBR(Continuous-)即连续流连续生化反应器,C-CBR工艺是基于倒置A2/O工艺的一体化活性污泥法装置。

经格栅、沉砂池处理后的污水由进水管进入厌氧区,多点进水。内循环经水泵与射流器的组合将污水由厌氧区吸至好氧区,在聚磷菌的作用下完成生物除磷;

富含硝酸根离子的硝化液由好氧区重力回流至缺氧区,并通过氨化-硝化-反硝化过程实现生物脱氮。

缺氧区的污水重力自流至厌氧区,从而达到缺氧-厌氧-好氧不断循环的目的,实现生化反应的连续进行,从而达到高效的脱氮除磷效果。沉淀区产生的污泥部分回流至好氧区,部分外排,出水经溢流堰由出水管排出。

C-CBR 一体化生物反应工艺示意图

1)该工艺为一体化活性污泥法装置,理论基础为A/A/O工艺。通过一台水泵实现混合液回流、曝气充氧和混合搅拌等功能。

2)设计总水力停留时间为15.5h,其中好氧区停留时间为9.3h,缺氧区停留时间为2.4h,厌氧区停留时间为1.3h,沉淀区停留时间为2.5h;

经过污泥培养后的试验装置在稳定运行期,COD、NH4-N、TN、TP的平均出水浓度分别为57.2、15.9、27.1、1.7mg/L,平均去除率为74.3%、53..8%、50.1%、60.3%,运行费用为0.55元/t,试验装置对COD及TP有较好的去除效果。

2、强化通风分级跌水充氧生物过滤器

强化通风分级跌水充氧生物过滤器的主体工艺为具有生物脱氮功能的A/O工艺。

A池为水解调节池,内置弹性填料,具有均衡水质和反硝化功能。A段末端设置污水提升泵,经水射器充氧将污水提升至生物过滤器。

O池为强化通风分级跌水充氧生物过滤器,污水经内部两级跌水板以及通风管拔风充氧进入填料区进行生物处理,实现硝化反应和泥水分离。出水流入出水槽,部分回流至调节池进水口,部分外排。

强化通风分级跌水充氧生物过滤装置的示意图如图所示。

强化通风分级跌水充氧生物过滤装置示意图

1)该工艺通过射流器、强化通风分级跌水实现两次充氧,布水均匀且充氧效率高,克服了传统生物滤池处理效率低、滋生蚊蝇、易堵塞等缺点;

2)整套污水处理装置耗电设备仅为一台潜污泵,每吨水的处理费用低于0.5元;

3)操作简单、管理方便,无需污泥回流,无需专人值守,运行管理简便;

4)基建费用低、施工周期短,适合远离市政管网的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满足当前节约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

3、接触氧化跌水充氧污水处理工艺

整体工艺采用A/O工艺,原水经人工格栅后进入水解调节池,经均衡水质和反硝化后,泵提升至配水井,配水井之前设置射流器实现第1次充氧。

配水井把来水均匀配送至跌水充氧接触氧化池,接触氧化池分五级跌水,实现第2次充氧。

然后经出水槽实现出水和回流水分离,回流水重力回流至格栅池,出水重力流入中水池。最终处理的出水可用作农田灌溉。脱落生物膜少,污泥采用干化处理,无需脱水设备

接触氧化跌水充氧污水处理工艺示意图

该工艺运转设备仅为1台水泵,充氧方式为射流器充氧和跌水充氧,省却传统的鼓风曝气设备,具有以下3个显著特点:

1)运行费用低廉;

2)操作管理简单;

3)安装施工便捷。

目前,农村已成为我国环境整治的新阵地。必须根据村庄所处的地形地貌、排水特点、人口规模,结合当地经济承受能力,采用适宜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法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㈤ 有懂生活污水处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吗

如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介绍,供参考https://www.lidinghb.com/wspfb:

国家标准常用编号为GB、GB/T,其中GB为强制性标准,而GB/T为推荐性国标。生活污水处理标准国家标准采用比较广泛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号为GB18918-2002,该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2006年再次更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部分内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三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地方标准编号采用DB、DB/T,生活污水处理地方标准主要是指各省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8年9月29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引发了《关于加快定制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标志着国家有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要求,对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㈥ 农村生活污水一般怎么处理较为合适

农村地区地形复杂、居民居住密度低,大规模管网建设有限,各地区的农村建设条件各不相同,就农村生活污水而言,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可分为三类:

(1)分户污水处理。

一户或附近几户的农村生活污水分片收集后,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化粪池进行就地处理,适用于村庄内住户分布较散、地形复杂不宜铺设管网的地区。

“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总的来说,就是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区不同的人口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地形地貌等特征,在治理污染的同时可与生态利用相结合,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㈦ 农村村级环境整治简报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没少看到过简报吧,简报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那要怎么写好简报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农村村级环境整治简报(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村级环境整治简报1

强抓建设提质增效。完成石沛镇联盟村、六镇镇孙家村和古河镇蔡集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5个自然村组的黑水得到有效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因地制宜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处,完成武岗镇、西王镇和古河镇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污水治理率达到95%以上。

试点示范消除黑臭。按照《全椒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全面启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以及生态修复,完成1条列入国家监管的武岗镇康合村黑臭水体和1条列入安徽省监管的荒草圩村黑臭水体的治理,治理后的水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自查自纠稳定运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管好用好。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住建局、县美丽办对全县已建的26个A/O一体化处理设施、6个人工快渗一体化和22个三格式化粪池的运行情况实施不定期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的问题,积极进行交办并整改完成。

专业保障长效运维。实施污水集中处理的站点,以采取购买服务的PPP模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勘查、建设、运行一体化,借助“互联网+运营管理”技术,建立“镇-村”污水处理项目联合组网、联合运营、联合管理模式;实施分散式污水处理的,因地制宜将池塘或沟渠建设成规范的生态氧化塘,由各镇政府按要求统一协调一家第三方公司分村签订粪污清掏协议,协商清掏时间,明确粪污去向和利用方式,建立粪污清掏处置台账,保证粪污不污染环境。

项目谋划保障资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编制全椒县滁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获得2021年滁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1400万元;编制滁州市全椒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中央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925万元。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椒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在“安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简报”2021年第1期中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得到了肯定。我县将继续以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为总抓手,结合编制的《全椒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和《全椒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不断压实责任,强化保护措施,分期推进、分类治理,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村级环境整治简报2

20xx年6月初至今,冠朝镇党委、政府为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进行统筹部署、全民动员,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翁永华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肖钰清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点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镇机关干部下到各村组,与村两委干部一起,用脚步实打实丈量,零清家家户户房前屋后卫生乱象。同时,对319国道沿线、杨万线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攻坚,并深入群众家中进行环境卫生大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

一清一扫还净土,“八乱”攻坚再行动。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集中在农村“八乱”,具体包括:

(1)乱堆乱放(含建筑垃圾);

(2)粪污暴露;

(3)房前屋后环境卫生;

(4)污水乱排乱倒;

(5)杂物堆放;

(6)河塘、沟渠等水面漂浮物;

(7)残垣断壁(旱厕);

(8)明显垃圾;

(9)整体形象。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科级干部牵头的督查小组,对全镇范围内15个村(居)开展交叉督查,并每村(居)随即抽取一名贫困户和群众代表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排名倒数的村将在全镇干部例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通过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用家家户户的点滴行动凝成全镇清洁整齐的崭新面貌,用每位干部的真抓实干精神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掷地有声。

农村村级环境整治简报3

为进一步营造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营造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近日,区司法局来到狮子巷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此次活动主要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集中大整治,尤其对楼道乱张贴、乱堆放、绿化带以及各死角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对垃圾桶进行全面清洗,对小区主干道和垃圾堆放点进行大冲洗,为居民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同时,确保小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并对小区树木、绿植进行修剪,使草坪更加整齐美观,进一步美化小区环境,整个小区的面貌焕然一新。

通过此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不仅提升了辖区的环境面貌,也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文明意识、环卫意识,更为居民营造了一个干净舒心、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农村村级环境整治简报4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机制,街道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

一、完善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推行文明创建工作道路、小区、社区周边整治提升会商会议。街道领导班子、社区书记、城建所、创建办、各小区物业负责人参会,针对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社区周边及主次干道环境整治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会商整治提升方案,督促小区物业及各部门尽快整改落实到位。

二、实行党工委书记抓文明创建工作督办单制度。

督办内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指标为抓手,将推进辖区道路、小区、社区周边市容市貌、三大商贸城、七个小区、39个村庄环境整治、111个公厕管护等重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每周由街道主要领导、文明创建分管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等人对辖区市容市貌及人居环境进行实地勘察,并现场向物业、社区及街道分管下达整改通知,下发任务督办单,党工委书记亲自督办,落实通报制度,每周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能说明理由的相关责任人约谈并通报批评。

三、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城建所三支中队联合义、、汽配城三大商贸城物业持续对三大商贸城以及辖区道路主干道进行常态化整治。二是街道聘请15名保洁员持续对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绿化带杂物、烟头垃圾、枯枝烂叶等情况进行逐段清理,街道创建办每日进行跟踪督查,巩固创建成果。

四、持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积极开展“五净一规范”。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和秸秆禁烧工作,组织禁烧网格员、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在确保无火点的同时确保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乱晾晒、秸秆乱堆乱放等现象,对居民进行文明创建知识宣传劝导。二是切实做好公厕卫生管护。督促各社区管护员继续对辖区公厕每周定期排查,对排查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及更换,保证公厕正常使用,同时督促公厕管护员做好公厕卫生、保洁公司做好主次干道及各自然庄保洁工作,保证居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不堆积。

农村村级环境整治简报5

为营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环境,提升村民对村内生活环境的满意度,清化镇街道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及时清运村民屋边的杂物和垃圾,避免杂物和垃圾长时间的堆积导致新的卫生黑点形成。农村人居环境的提升,需要从一点一滴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清化镇街道及时处理小而散的垃圾,从而保障村民的生活环境稳中有升。

1月10日,砖井村安排铲车清运了砖井村北街房前屋后的废旧砖块、瓦块,葛庄村安排铲车对村头垃圾进行清运,罗庄村清理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前莎庄村对排房周边土地进行平整,北朱营村对胡同杂草进行清理清运。

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镇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督运营单位履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㈨ 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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