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日常安全检查台账不全面,应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台账。化工单位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按照“想到危险源、发现危险源、消除危险源”的原则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中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贵广铁路指挥部所属的各项目部。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第四条 指挥部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标段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指挥部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第五条 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2)根据指挥部规定,利用指挥部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面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不许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登记、评估和备案
第六条 指挥部下属各项目部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项目部要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单位重大危险源台账,并责任上报局指安全质量部。
第七条 各项目部要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危险源的安全辨识工作,辨识工作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备案,并上报局指安全质量部。
第八条 每季度由指挥部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项目部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挥部将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局指安全质量部。
第十条 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上报局指。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 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第十一条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 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第十三条 各项目部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指挥部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挥部直接监督或授权各生产单位监督;指挥部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由各项目部直接监督;要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十五条 构成国家、指挥部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部位,并落实保卫责任,严防外力破坏。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督察暂行条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清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操作、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八条 储存或现场使用炸药、雷管时,各单位要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和使用,储存和使用环节做到“双锁、双管、双领、双退”。储存应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严禁库区用火或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储存量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使用中必须由专职人员按规程操作,并设立警戒区,完善领取、清退制度。
第十九条 加强现有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防护知识,配备防护用品,淘汰的放射性物质必须移交环境保护部门。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第二十一条 除生产和现场的总打危险源外,各生产单位所属生活后勤、其它产业等,如存在以下中重大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1)接送员工休假、上下班的通勤车、运输的货车等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车、超载、酒后开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2)柴油罐、乙炔库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设计、生产运行、操作、检修维护的规定。落实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预防措施,使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量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
第二十二条 其他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本规定由局指安全质量部门负责解释。
② 关于2o16年锅炉台帐怎样做
根据你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大体如下: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帐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表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特种设备登记目录
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总台账
特种设备汇总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汇总表
或者:
企业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特种设备台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各项管理制度(按拥有特种设备种类设立):
(1)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运行管理制度
(3)安全操作规程
(4)隐患排查制度
(5)维护保养制度
(6)事故报告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已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现场查看);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现场查看);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现场查看);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现场查看);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耗能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③ 企业环保检查哪些内容
主要检查企业的环评手续,环评文件为报告表或报告书的,查看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环评文件为登记表的,查看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回执。检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执行情况(含信息公开内容),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有应申请排污许可证单位是否持证排污,持证后是否开展了自行监测和记录台账上报工作,应进行排污登记的单位是否进行了排污登记等)。
拓展资料: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形式一般分为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检查方式主要有访群众、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
一、访群众
群众的信访投诉是发掘环境问题的重要信息来源,为环境监察人员提供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最好线索。环境监察人员通过走访排污企业周边的群众,可以了解企业日常排污情况,甚至偷排的线索。
二、听汇报
主要听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生产经营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简要介绍。
三、查资料
主要检查企业的环评手续,环评文件为报告表或报告书的,查看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环评文件为登记表的,查看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回执。检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执行情况(含信息公开内容),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有应申请排污许可证单位是否持证排污,持证后是否开展了自行监测和记录台账上报工作,应进行排污登记的单位是否进行了排污登记等)。查阅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台账,涉及固体废物的,还将检查固体废物的利用或处置情况,查阅相关合同和转移手续等台账资料。
四、看现场
主要检查企业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产品、产能、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核实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需重新报批环评,一般变动的需在项目自主验收中予以明确。检查企业雨污分流落实情况、废水及废气分质收集处理情况、生产现场管理情况(主要核实生产车间是否整洁有序、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情况等)。
检查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处理设施关键参数、加药、耗材更换及维修记录是否完备并符合逻辑,可能当场对废水或废气进行取样检测。有污染治理设施中控系统的,还将查阅相关历史记录及运行曲线图。检查废水、废气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是否设置标志牌,废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了采样点,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废气排气筒的数量和高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规范设置采样孔、监测平台和安全通道。是否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不是所有排污单位都需要安装,重点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的、环评审批或现行其他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要求的需要安装),监控仪器是否运行正常。
检查事故废水收集池是否按要求设置,需要在事故状态下污水可以自流进事故废水收集池,不得设置在地上,平时保持空置。固废贮存场所是否按相关规范进行设置,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和识别标志。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至少两人,会首先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企业无须紧张,做好配合检查即可,即使发现违法问题,也需要积极配合,千万不要采用拖延、围堵等方式拒绝、阻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否则后果会很严重。只要企业做好了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做到达标排放,不用担心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的。
④ 关于环保检查,具体该查哪些
环保检查的内容:
1、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2、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
3、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4、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5、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废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8、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9、粉尘污染;
10、未公示环评;
11、无环保审批手续;
12、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13、违法建设;
14、私设暗管排污;
15、煤渣到处飘散;
16、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7、无废水回收系统;
18、未办理取水许可;
19、没有亮照经营;
20、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21、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22、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23、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2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25、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6、排污许可证过期;
27、非法生产;
28、过滤池COD超标;
29、无排污许可证。
➤废气污染检查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废气排放口
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使用在线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⑤ 有锅炉的企业都是排污证中重点管理的企业吗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排污证所需材料: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3、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⑥ 特种设备台账的内容至少包括哪些
特种设备台账应当包括总账和分账,根据国家质监局对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总账又包版括压力容器设备台账、起权重机械设备台账、锅炉设备台账、压力管道设备台账、电梯设备台账、客运索道设备台账、大型游乐设施台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台账等。
例:特种设备安然治理台帐2.1特种设备台帐 2.2特种设备档案治理汇总表 2.3特种设备安然技巧档案材料清单 2.4特种设备功课人员诨名册 特种设备安然治理轨制3.1和安然临盆义务轨制 3.2和特种设备安然教导和培训轨制 3.3和特种设备保护和保养治理轨制 3.4和特种设备安然临盆会议轨制 3.5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济轨制 3.6和特种设备按期考验申报轨制 3.7和特种设备按期自查及隐患整改轨制 3.8和特种设备变乱应急救济预案 3.9和特种设备变乱处理轨制 3.10特种设备安然技巧档案治理轨制
⑦ 锅炉出渣台账怎么做
不知道。
记账就是把一个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家庭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运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在账簿上记录。
指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运用复式记账法对经济业务序时地、分类地登记到账簿中去。
⑧ 锅炉柴油使用管理台账怎么做啊
可根据日消耗报表建立月台账,每日每班每台锅炉柴油消耗量(建议每台锅炉加一台柴油流量计,便于记录),一月一表,抄表人交班时交接班时双方签字,月底汇总便可。
⑨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
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废水设施检查:
1、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2、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停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3、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