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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口如何做好看

发布时间:2022-08-11 15:56:14

污水处理站的排放口有相关设计标准码

1.1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1.4 本《要求》适用于一切排污单位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

第二章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范围

2.1 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排污单位的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可分步进行。试点期间的整治范围应不少于辖区内已开征排污费单位的50%,并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点、源)。

2.4 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首先进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2.6 为体现试点的原则,要分别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范、不同隶属关系的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进行整治。

第三章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3.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1.1 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3.1.2 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3.1.3 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3.1.4 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

3.1.5 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

3.2 废气排放口的整治

3.2.1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漏情况进行整治。

3.2.2 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3.2.3 采样口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其监测孔位置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

3.2.4 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并设置采样点。

3.3 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的整治

3.3.1 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维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放场地,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

3.3.2 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3.3.3 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也应根据情况,进行相应整治。

3.4 固定噪声排放源的整治

3.4.1 凡厂界噪声超出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要求的,其噪声源均应进行整治。

3.4.2 根据不同噪声源情况,可采取减振降噪,吸声处理降噪、隔声处理降噪等措施,使其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3.4.3 在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该噪声源的监测点。

第四章 排污口立标、建档要求

4.1 排污口立标要求

4.1.1 一切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必须实行规范化整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2 开展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规范化整治的单位,必须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定点制作和监制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3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其中:噪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监测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

4.1.4 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以设置立式标志牌为主;一般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可根据情况分别选择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

4.1.5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物质的排放口(源)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6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的辅助标志上,需要填写的栏目,应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组织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字的颜色与标志牌颜色要总体协调。

4.2 排污口建档要求

4.2.1 各级环保部门和排污单位均需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4.2.2 登记证与标志牌配套使用,由各地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给有关排污单位。登记证的一览表中的标志牌编号及登记卡上标志牌的编号应与标志牌辅助标志上的编号相一致。编号形式统一规定如下:

污水WS-×××× 噪声ZS-×××××

废气FQ-×××× 固体废物GF-×××××

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排污口顺序编号。排污口的顺序编号数字由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自行规定。

4.2.3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登记证的内容建立排污口管理档案,如: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口性质及编号,排污口地理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立标情况,设施运行情况及整改意见等。

4.3 排污口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要求

4.3.1 规范化整治排污口的有关设施(如:计量装置、标志牌等)属环境保护设施,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4.3.2 排污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兼、专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② 污水排放口分别是指什么

污水排放口一般是废水处理站出水的排放槽,监测站取样例行检查都在那个排放口取样。你所回将的排放标答志牌应该树立在排放口旁边,如果污水排放口上面应该表明污染物的种类,如:COD、BOD、SS、pH值等。
清水排放口没有听过

③ 有污水排污口设计规范吗

有污水排污口设计规范,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等。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排污口污水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的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或限值。

(3)废水排放口如何做好看扩展阅读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规定: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5、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④ 如何合理的布置某个河段的水质监测断面

首先,选定较规则的一个河段,为梯形状最好,河面宽度为上地,河床底部为下地,测出水深度,就可以计算出断面面积(梯形面积公式S=(a+b)/2×h)。然后,再找一片纸,观察在一段距离内流动的时间,即可算出他的流速。这样就可算出流量了。

以河流为例:
(1)对照断面:一般河段只设一个对照断面,设在进入城市、工业区废水排放口的上游,即基本不受本地区污染影响之处,反映进入本地区河流水质的初始情况。
(2)净化断面(削减断面):污染状况明显减缓的断面,这种断面常设在城市或工业区最后一个排污口下游1500m以外的河段上。
(3)控制断面:评价、监测河段两岸污染源对水体水质影响而设置的控制断面。应设在:a.排污区下游较大支流汇入前的河口处;b.排污口下游 500-1000m 处;c.湖泊或水库的出入河口及重要河流入海口处。d.对特殊要求的地区,如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与水源有关的地方病发病区、严重水土流失区等的河段上也应设置控制断面。
(4)背景断面:设在基本上未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河段。采样垂线设置:河宽<50m ,一条中泓垂线;河宽50—100m,左、右各一条;河宽100—1000,左、中、右各一条;河宽>1500m,5条以上等距离垂线。采样位置与数目:水深≤5m,一个样,水面下0.3—0.5m;水深5—10m,二个样,水面下0.3—0.5m处和河底以上0.5m处;水深10—50m,三个样,水面下0.3—0.5m处和河底以上0.5m处,1/2水深处;水深>50m,酌情增加采样点数。

⑤ 如何规范化设置排污口

1、大型排水单位、企业要求每家排水单位、企业在排水开口雨水、污水排水口设置辨识度高的标示牌(材质建议选用价廉、防损的环保型材料)。

2、住宅小区及环保设施维修、维护资金难落实的单位。考虑到住宅小区污水处理及排放会存在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扯皮等问题,住宅小区排水口应该设置辅助标识牌。

3、放口的位置一般分为岸边集中排放口、江心集中排放口或分散排放口。根据其与水体的相对高程分为淹没式或非淹没式排放口。其中淹没式江心分散排放口的环境效果最好。排放口的位置和形式应根据环境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

以上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协商确定统一尺寸,规范制作程序,以更加美观并便于管理。

设置标识牌的好处是,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增强排水单位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缓解各区域环境执法人手不足的压力,增加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培养公众参与环境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5)废水排放口如何做好看扩展阅读:

污水排放口是将污水或雨水,向水体排放的构筑物。其任务是使排放的污水与水体中的水尽快得到最大程度的混合,使排放污水中的污染物得到尽快得稀释扩散并进一步降解净化。

排放头的作用是从污水输送管中将污水排入水体,常分为集中排放头和分散排放头两种类型。污水输送管和排放头均需牢固固定于水体底部或铺设于水底开辟的管沟中并采取沉排或堆石固定。江心排放口前常设简单的沉淀池和加压泵站,经处理并加压后将污水送入污水输送管然后经排放头排入水体。

⑥ 雨水、污水管施工工艺及施工部署

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对雨水、污水管施工工艺及施工部署这一题目的了解是极少的,甚至是挺都没听过。但是在房屋建设或者施工时,这些问题又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雨水、污水管的施工部署及施工工艺的详细介绍,希望其中提到的一些内容对大家在装修时能起到一定提醒作用。

根据本工程为原建筑物拆迁后建造的实际情况,而且雨水、污水排放口为工程主要进出口,所以采用由浅至深,先支管后主管的施工步骤进行施工。

1、先挖掘进行对住宅周围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放线,并逐一注明该处雨水口及支撑口的标高,以便挖掘时的测量、控制。

2、由监理对现场进行验线后,开始进行挖掘,并逐一打木桩测定该处标高,严格控按图纸要求进行放坡。

3、在埋设预制混凝土排水管时,按图纸要求先铺12cm的砂石进行夯实按图集04S516进行施工,在埋至雨水口窨井时,按图集02S515对雨水口从窨井的相应要求,先细石砼10cm打底,Mu10粘土砖进行砌筑施工,用防水砂浆对井体内外进行粉刷。

4、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地下障碍及其他设施需要移动或变更的请示监理和甲方,联系设计单位对该处作业正确的施工变更后再进行施工。

5、在挖槽施工中如遇到有地下水或基槽底部松软的地方,我方将对该地段管道采用柔性接口。

6、在施工完一段管道时,为保障施工需要,对先埋设的管道请监理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土,采用砂石对管道进行180゜护坡行保护,在部分道路下的管道严格按照设计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7、在施工中如遇西管道相交时,如达到垂直距离要求时,按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满足要求的采用交叉井或按甲方、设计单位出具的方案进行施工。

8、管道埋设完成后对管道进行灌水试验。

9、化粪池采用玻璃钢FRP卧罐式生物化粪池,按池体积大小挖出池体地基,如下方是天然素土,铺设10cm黄砂垫层找平,如下方是地下水,则需做20cm毛石基础10cm细石砼找平,后铺设10cm黄砂垫层,再进行池体安装,分层进行回填土,在回填至一半时,对罐体进行注水,从稳定罐体及防止并将罐体上顶松动再砌连接井。

10、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及甲方、监理的现场指导进行施工,杜绝随意挖掘施工、回填,以免出现安全和质量上的隐患。


一、材料准备

所有材料在开挖前进入施工现场距10米处分批暂堆放,铺设时候用碰碰车或二台挖掘机抓斗传递。

二、选用操作机械

1、选用挖土机械:HYUNDAI60挖机。

2、配备推土机、手拉车、翻斗车、经纬仪、水准仪、铁锹(尖、平两种)施工白线、卷尺、双头尖钢帽钉、4寸钢钉。应地处原建筑物上,在挖掘过程中遇到原建筑物基础及其他障碍需要随时调整其他大型镐头机进行障碍破除。


三、施工措施

1、由于本工程施工地处原建筑物上,有部分处于碎石基础上,需在挖掘沟槽过程中在旁增设500×500mm积水坑,以便及时排除沟槽内渗出的地下水。

2、道路及部分障碍破除后,为保障现场施工需要,应及时将水泥块运至别处。

四、工程验收

在沟槽施工时,由监理及项目部负责人逐一验收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沟槽回填工程

在监理及项目部现场负责人验收通过,进行沟槽土方回填,在回填前沟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杂物清理干净,经检查完毕后。为防止管道中心线移位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两侧从上而下同时按序填土夯实,直至管顶0.5m以上时,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

六、安全管理措施

本工程为场外工程,基槽围护挖掘,按照我公司职工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文件严格对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控制,现场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地设安全员,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及各种安全教育活动,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确保无重大事故。


施工,在外行人听起来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对于内行人来说,却是大有文章的。相信大家在看完了本篇文章之后多多少少对雨水、污水管施工工艺及施工部署有了大体的了解,只要将今天学到的这些知识,运用于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⑦ 废水排污口设置的规定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口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无废水外排。项目须对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及固体废物暂存进行规范化建设,企业排污口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废气排放

项目新设置的废气处理装置应根据相关规定排气筒(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同时设置设置明显标志。

2、废水排放

项目无废水外排,厂区内设置的雨水排放口,满足雨水排放要求。

3、固体废物存储场

项目须对固体废物仓库进行规范化建设,并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防渗、防漏设施。

4、标志牌设置

企业污染物排污口(源),应设置提示式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式标志牌。

标志牌设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m,排污口附近1m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

对污染源监督管理有三方面要求:

(1) 排污口规范化监测的要求;

(2) 污染物监测的要求

(3) 排污信息申报的要求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排放口整治、排放口立标、排放口建档

⑧ 生产车间污水排放管道如何安装流量计

首先要保证满管,可以创造满管的条件,比如做个长U型管,将流量计转在低端;
流量计在低端一个可以保证满管,另一个可以保证没有气泡
云南希博特技术部

⑨ 工业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位置能设置在哪里有没有相应规范呀

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排放口(不包含雨水口),所以总排放口是所有生产、生活排水汇总到一起排出企业的地方。

⑩ 污水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如下:
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
5、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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