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污水知识 > 畜禽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畜禽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2-08-07 09:46:37

⑴ 养殖污水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摘要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我国先后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 - 200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等文件。

⑵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正)

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统称排污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含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航空器等移动污染源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和餐饮污水的;
(三)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
(四)从事畜禽养殖达到省政府确定规模标准的。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环境监察、督查机构负责排污许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支持排污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削减污染物排放的强度、浓度和总量。
排污单位削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留存或者有偿转让。第五条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建设项目已经依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二)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本省有关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四)排污口设置和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检定(校准)、比对符合国家、本省有关规定,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并正常运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填写申请登记表,并提供排放污染物技术报告。
前款规定的排放污染物技术报告,应当由排污单位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编制时应当测算、说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情况。第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核定或者确定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现有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排污单位所属行业的排污绩效、经审核有效的监测数据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第七条新建排污单位应当自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第八条排污许可实行分级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提出的排污许可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排污许可或者不予排污许可的决定;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排污许可申请,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九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有效期不超过5年。
正本应当载明排污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排放污染物的种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有效期等事项。
副本除载明正本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排污单位主要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方式,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排污口设置,监督检查情况等事项。第十条排污单位合并、分立,或者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原因使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口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更的,排污单位应当自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第十一条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许可证载明的事项进行变更。第十二条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排污单位的延续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
(一)排污单位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被列入国家、本省确定的淘汰目录且超过淘汰期限的;
(二)因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排污单位所在地禁止或者限制排放原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的;
(三)排污单位未按期达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⑶ 养殖污水采用什么样的排放标准

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分五类。

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废水、废渣和恶臭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养殖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进步,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分阶段逐步控制,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全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生化指标、卫生学指标和感观指标等。

为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本标准规定了废水、恶臭排放标准和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3)畜禽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扩展阅读:

养殖场污水的主要特征是:

养殖污水具有典型的“三高”特征即有机物浓度高COD高达3000-12000mg/l,氨氮高达800-2200mg/l,悬浮物多SS超标数十倍,色度深,并含有大量的细菌,氨氮、有机磷含量高。可生化性好,冲洗排放时间集中,冲击负荷大。

根据水质特点,先去除悬浮物与色度,采用混凝沉淀工艺,有机物、氨氮、有机磷采用生化处理,因污染物浓度高,从成本及处理效果考虑,采用厌氧+好氧处理工艺。

1污水处理

污水首先经过收集进入格栅,去除大颗粒的悬浮物,然后进入物化反应沉淀池,去除悬浮物、色度及部分COD。初沉池出水进入厌氧池,主要是将大分子有机污染物降解成小分子污染物,小分子污染物在接触氧化池内彻底降解。二沉池出水进入清水消毒池,通过消毒达到杀菌效果。

2污泥处理与处置

系统的污泥产生于初沉池、二沉池,主要为有机污泥,通过板框压滤机压榨后可作为肥料。

⑷ 牛蛙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我国先后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 - 200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等文件。

牛蛙养殖厂废水处理工程项目中排水量一般不会太大,排放废水一般是牛蛙产生的粪便冲洗水、投喂的饵料残渣以及一些抗生素药物残渣等,由于药物及抗生素的大量使用,导致牛蛙养殖场产生的废水可生化性下降,处理起来难度增加,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还带有一定的氨氮和磷。采取“预处理+生物脱氮除磷”的方式来对牛蛙养殖场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预处理可选用格栅、隔渣、混凝沉淀等工艺,拦截水中的颗粒悬浮物或胶体有机物,一是减轻后续生化有机负荷,二能大幅降低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质;生物脱氮除磷是一种经典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方式,对COD、氨氮、总磷均有去除效果,处理出水稳定,投资资金低、运行成本省。

⑸ 禽畜养殖业排放标准是多少

排放量进行分析汇总后发现,在农业源中,畜禽养殖业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回为1 268.26万、71.73万t,占农业答源COD和氨氮排放量的95.8%、78.1%,占全国COD和氨氮排放量的41.9%、41.5%。随着我国畜禽养殖业朝着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在给养殖户带来可观利

⑹ 养殖场废水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1)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一级标准。

(2)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二级标准。(3)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①和②以外的水域时,水质必须符合待排入水域的质量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⑺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的国家标准哪里有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我国先后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 - 200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等文件。

国家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文件中 针对养殖废水排放标准要求如下:

1 、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 、标准适用规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别执行下表 1 、表 2 和表 3 的规定。

⑻ 畜禽养殖业排放标准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哪个跟严格

畜禽养殖业排放标准与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比,前者严格。
专业性专的排放标准正在逐步替代属综合性的。很多时候,专业性的要求更严格。
畜禽养殖业排放标准制定在后。它制定的时候已经考虑到本行业的特殊情况,用综合排放标准来要求的话,这个行业没办法做下去了。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分阶段逐步控制,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全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生化指标、卫生学指标和感观指标等。为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本标准规定了废水、恶臭排放标准和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⑼ gb18596-2001是什么标准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前言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蓄禽养殖业生产的废水、废渣可恶臭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养殖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进步,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蓄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蓄禽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分阶段逐步控制,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全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
根据蓄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生化指标、卫生学指标和感观指标等。为推动蓄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本标准规定了废水、恶臭排放标准和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天津市畜牧局、上海市畜牧办公室、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欲2001年11月26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总局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网络文库

阅读全文

与畜禽养殖废水排放标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净水器矿物滤芯多少钱一个 浏览:216
污水处理余氯测定记录表 浏览:891
09款汉兰达空气滤芯怎么换 浏览:381
洋泉污水处理工程什么时候开工 浏览:822
电镀废水总氮去除率 浏览:646
钢笔吧不同年代豆腐树脂 浏览:136
平面伸缩缝防水处理 浏览:292
宁夏污水收集及处理方案 浏览:95
净饮机废水箱需要加水吗 浏览:366
2011款江铃6座全顺空调滤芯怎么拆 浏览:280
除垢器阳极 浏览:964
污水管什么型号 浏览:447
梦到污水从高处往下流 浏览:526
欧普特净水器滤芯多少钱1个 浏览:657
这个荣威550进气滤芯怎么换 浏览:442
污水废气中含有什么有害物质 浏览:746
反渗透膜是怎么做 浏览:865
化纤废水国外 浏览:428
台湾污水提升器企业 浏览:505
云米饮水机出不了水怎么办 浏览: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