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急需发改办环资下发的20092355号以及20092442号文件,能否提供,非常感谢。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节能技改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9]24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发改办环资〔2009〕244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请组织申请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
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工信局)财政厅(局)、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年,为充分发挥节能财政奖励资金的作用,现就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申报组织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 条件
《“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06〕1475号)中确定的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和替代石油(仅包括节约石油改造项目)、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量在1万吨标准煤(含)以上,并且能够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工(另2007—2008年国家已安排的节能财政奖励项目,请务必于2009年底前完工)。前置否决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前置否决分总体前置否决和分工程前置否决。总体前置否决适用于所有项目,主要包括:(1)项目承担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较差;(2)项目以扩大产能为主,或者属于节能产品(设备)制造、节能技术研发、管理节能等;(3)项目依附或改造的主体已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目录(暂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中第三类“淘汰类”执行),或者属于违规审批或违规建设;(4)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五大节能工程;(5)项目能源泉购入、输出和消耗的台帐不规范,能源统计报表、财务帐表及各种原始凭证缺失,节能量无法测算(监测),或测算节能量小于1万吨标准煤;(6)项目利用外购或外供的余热、余能、余热等,实现节能;(7)项目已经建成,或主要部分已完成。
分工程前置否决内容按项目工程类别不同分别设置,否决的项目包括:(1)燃锅炉(窑炉)改造方面:以建设供热管网、换热站等基础设施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如:打孔油气集中供热),利用优质能源(如天然气、煤气等)、劣质能源(如:煤泥、煤矸石等)以及生物质能源(如秸秆、稻壳和其它废弃物)替代燃煤或掺烧项目;(2)余热余压利用改造方面: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的项目(如:2007年<含>以后建成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同步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1000立方米<含>以上高炉同步配套建设炉顶压差发电等),依附或改造的主体装置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如:容积小于450立方米的高炉,小于180平米的烧结机,矿热炉容量东部地区小于25000KVA、中西部小于12500KVA的铁合金项目,改良焦炉);(3)节能和替代石油改造方面:替代而非节节石油项目;(4)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方面:电机生产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5)能量系统优化改造项目:新能开发利用项目(如:利用太阳能、煤层气以及水源、地源热泵等,但利用工业废弃物制沼气除外)。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
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地发展改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等)、财政部门及中央管理企业,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遴选,经严格初审和汇总扣上报。不同法人企业的项目不能打包上报。中央企业下属企业的项目只能通过中央企业上报(地方上报均视为无效),并且不再允许中央企业将多个下属公司项目打捆上报。
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再次上报,同一企业已获得支持的项目与新上报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且已获支持的项目应已完工,并随同上报已获支持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包括:项目申请承诺表;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企业能源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程序等文件;项目改造前后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设备清单等(申请报告提纲见附件一)。
2、通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档(下载网址为www.jjrjw.com).
3、各地及中央企业上报文件应附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并在汇总表中注明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节能量、备案(核准或审批)文号、环评批复文号以及项目依托或改造主体的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依托或改造主体的生产能力或规格型号、本次改造的主要内容及节能效果,要求方案精炼,不超200字。
4、各地及中央企业应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对企业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尤其是节能量测算部分予以严格审核。项目上报单位和项目承担企业法人要在《项目申报承诺表》中签字确认,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应备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甲级资质。
(三)申报程序
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全部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大小原则上不超过200M),要求装订整齐,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分类,逐级审核汇总,联合上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分送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财政部经建司各1份)。中央企业直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同时抄送企业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门。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及2007—2009年已安排项目完成情况按上述要求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联系人:王静波 孙世友
电 话:010—68502453 6850584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100820)
财政部经建司联系人:李成 谢秉鑫
电 话:010—68552599 6855297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附件:一、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二、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节能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申
报汇总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申报 节能 项目 通知
附件一:
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正文部分
1.项目申报承诺表(附表一)
2.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附表二、三)
3.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3.1企业能源管理目标
3.2企业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及职责
3.3企业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3.4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情况
4.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
4.1项目实施前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的规模(用文字和图表说明)
4.2项目实施前消耗的能源种类、数量
4.3项目实施前能源计量措施(文字、图表说明)
4.4项目实施前产品种类数量和统计方法
5.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
5.1项目实施节能改造的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用文字和图表说明)
5.2项目改造后拟使用的能源种类、数量
5.3项目改造后能源计量措施(文字、图表说明)
5.4项目改造后产品种类和数量
6.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
6.1项目节能量测算的依据和基础数据
6.2项目节能量测算公式、折标系数和计算过程
7.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件部分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4.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程序等文件
5.项目改造前后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设备清单
附表一
项目申报承诺表
项目承担企业承诺
项目承担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我公司现承诺:此次上报项目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相关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请在此加盖企业公盖:
年 月 日
上报单位承诺
上报单位名称
经我单位审核,此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政策,满足节能技术改造节能财政奖励备选项目通知要求,以前没有获得国家支持,也未多头上报,材料真实、齐备,同意上报。
经办人签字:
处(室、办)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承诺
专家评审意见 (重点推荐、推荐、备选、不推荐、前置性否定)
该项目已经主审专家独立评审,并由评审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最终评审意见,评审程序公平、公正,评审意见真实、有效
主审专家签字:
专家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评审专家承诺由国家组织评审的专家填写,请上报单位保持空白。
附表二
企业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登记
注册类别 职工人数(人) 其中:技术人员(人)
隶属关系 银行信用等级 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
企业总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
债率(%)
企业贷款余额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余额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改造前一年水、能源及相关资源消费量
年度(近三年)
企业经营情况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备注
销售收入
利 润
税 金
附表三
项目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项目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资源消耗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建设内容
建成后达到目标
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银行贷款 自筹及其他
新增销售收入 新增利润 新增税金 新增出口创汇
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注:建成后达到的目标必须注明项目实施后可能达到的具体目标,如节能**吨标准煤,节油**吨,节电**万千瓦时。
附件二: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公司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节能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万吨标准煤
序号 工程类别 企业名称 隶属 项目内容 起止年限 总投资 节能量 备案、核准或审批文号 环评批复文号 项目依托或改造主体 主要采用的节能技术
名称 建成时间 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类
② 国办发〔2006〕29号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有关意见的通知》,既国办发[2006]16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为缓解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的矛盾,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并同步出台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其他成品油出厂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出厂价格水平见附表一。其他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供渔业、林业和农垦三个专项部门的汽、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供军队用油出厂价格执行,暂不上浮。供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专项用汽、柴油价格在供军队用油出厂价基础上,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同期市场零售价浮动水平协商确定。
(二)将汽、柴油出厂价与零售基准价的价差每吨缩小50元,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150元。为补偿炼油企业执行欧Ⅲ排放标准而增加的成本,北京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60元和340元。调整后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水平见附表二。
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基准价执行,暂不上浮。
(三)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在执行配送制的地区,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未执行配送制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合理确定批零差率的低限。
(四)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放开化肥用重油价格。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06年3月26日零时起执行。
(六)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将调整后的汽、柴油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抄送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汽、柴油的零售基准价及规定的浮动幅度,以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制定的汽、柴油具体零售价。
二、落实好有关补贴及配套措施
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6]1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成品油价格调整,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机制和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妥善处理成品油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
(一)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措施,妥善解决成品油调价对农业、渔业、林业以及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中央财政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资金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其中,对种粮农民将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通过综合直补予以补偿,具体方案由财政部另行公布。
按国务院决定,自调价之日起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征收特别收益金。具体由财政部另行通知。
(二)各地要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及社会承受能力,研究并适当调整公路客运、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和出租车运价,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促进运输业健康发展。
(三)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适时启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集团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各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要加强对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生产、运输和市场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二)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运输,切实保证市场供应,特别是做好敏感地区的成品油供应工作。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并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三)各地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的宣传工作。宣传的重点是,应对国际市场高油价,理顺成品油价格关系,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宣传稿,供各地传达和宣传时参考。
北京市要做好实施欧Ⅲ标准后有关价格变动的解释工作。
(四)各地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测,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保持社会的稳定。各地要在3月27日下午5点前将方案出台后的成品油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委(价格司)。遇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附表:一、成品油出厂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③ 废水指标要求0排放,如果0.06算不算0排放昵
废水零排放是来指工业水经源过重复使用后,将这部分含盐量和污染物高浓缩成废水全部(99%以上)回收再利用,无任何废液排出工厂。水中的盐类和污染物经过浓缩结晶以固体形式排出厂送垃圾处理厂填埋或将其回收作为有用的化工原料。
所谓零排放,是指无限地减少污染物和能源排放直至到零的活动。零排放,就其内容而言,一是要控制生产过程中不得已产生的能源和资源排放,将其减少到零;另一含义是将那些不得已排放出的能源、资源充分利用,最终消灭不可再生资源和能源的存在。
零排放的指标还全都是0,不超过标准就是零排放,0.06在标准内就算,超过就不算。
ps:本人就是做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的,cod,bod,氨氮等这些污染物,实际上数值是不可能为0的。
④ 求近期建设部下发的一个文件,关于建筑的,形式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司涵,关于两年行动的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部署的通知文号:建协质[2014]23号发布时间:2014-9-18浏览次数:2179次各会员企业,各位理事:
2014年9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今年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为了认真贯彻活动精神,积极主动开展落实工作,现将住建部颁布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附件1)印发给会员企业,请学习和执行。
按照“行动方案”和活动部署,近阶段,施工企业应积极开展宣贯落实工作,特别是抓紧展开治理工作中的实施检查、自查自纠活动。现将协会归纳总结的有关自查自纠的几项重点工作(附件2)发于各会员企业,以便有效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协会也将以工程质量治理为纲,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内容和活动情况请及时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以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网站。
附件:1.《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2. 施工企业在质量治理行动中开展自查的重点内容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⑤ 卫办医政发200950文件的具体内容
卫办医政发〔2009〕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7号),为做好卫生保健专业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卫生保健专业毕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持证人“姓名”上方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标识章全国统一格式,长16.6mm,高10.0mm,边框粗3磅,内容为“乡村”,字体为三号黑体。如:
乡村
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执业满5年后,可以申请到县级医疗机构执业,也可以继续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持证人“姓名”上方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标识章全国统一格式,长27.3mm,宽10.0mm,边框粗3磅,内容为“乡村5年”,字体为三号黑体。如:
乡村5年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 日
⑥ 白酒酿造废水处理如何达到零排放标准
白酒在抄酿造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袭的废水,例如酿造车间的冷却水、蒸馏操作工具的冲洗水、蒸馏底锅水、酿造车间地面冲洗水、发酵黄水等。这些废水是高浓度废水,不能直接排放。现在大多数酒厂都是采用方案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白酒酿造过程中的废水,作为白酒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富含有机物,直接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既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又使黄水和底锅水中大量的有益成分不能被有效地开发、利用。
由于白酒、酒精或啤酒生产废水中的有机物含量较高,具有较好的生化性,所以食品废水零排放方案对于酿酒废水通常的都采用生化法进行处理,但由于白酒和酒精生产中的有机物特别高,所以必须进行预处理,经济上可行,就采用厌氧的方式使大量的有机物生成沼气,利用沼气进行发电供给酿酒过程中所需的能源;若从经济上不具有发电效益,可将大量的含有机物的渣通过过滤或沉降的方式进行分离,分离后的渣可作为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