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SBR法处理屠宰场废水的问题
畜类屠宰加工产生的废水中,含有大量血污、油脂、毛皮、肉屑、骨屑、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物以及粪便等污染物,水呈红褐色并有明显的腥臭味,富含蛋白质、油脂及较高的含盐量,废水浓度高,污染严重。该类废水因受淡、旺季和生产的非连续性影响,排水量变化较大。建议采用“浅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工艺说明:废水通过格栅,去除水中肉屑、骨屑、毛皮等杂物进入调节池,调节池起到均衡水量水质和调节水温等作用;废水由设在调节池的进水泵提升至超效浅层气浮系统,在这里废水在絮凝加药和纳米级微细气泡的双重作用下,大部分悬浮物和一部分色度得以去除,为后续的生化反应做好准备;废水由气浮池自流入水解酸化池,池内设弹性填料,废水中的蛋白质和油脂为大分子物质,直接好氧处理效果不理想,在这里大分子物质在厌氧兼氧菌的作用下,水解成小分子物质,改善了废水的可生化性能,即提高了BOD5/COD的值,有利于好氧微生物分解利用(同时具有初沉池污泥消化池功能);废水经水解酸化处理自流入SBR池,池内设微孔曝气器,通过滗水器的自动运行完成周期运行,同时兼具沉淀池的作用,废水中的有机物被好氧菌分解代谢很成自身营养物质,同时能有效去除COD、SS和色度;污泥定期排至污泥浓缩池;SBR池上清液由滗水器排出系统,出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② 屠宰废水的处理概况,排放概况,处理方法(SBR法)
用SBR法处理屠宰废水
http://www.chinaenvironment.com 2008-1-16 中国环保网
吉林柳河华龙集团公司宰鸡厂位于吉林柳河县,屠宰废水排放量为360m3/d,该厂总排口的废水COD为1300~1700mg/L,SS约500mg/L,pH值>9.0。废水中含大量的油血,但鸡毛有回收设施。
柳河华龙公司决定该废水处理工程分两期完成,一期治理规模为120m3/d,达标后再进行二期工程的设计,本工程为一期。
1 工艺流程
采用以SBR为主体的处理工艺,其流程如图1。
1.1 隔油沉淀池
兼具隔油、沉淀、调节三重作用,地下式,钢混结构,废水重力流入,加盖保温且可防止臭味散逸。双廊道式:2×(2.5 m×12.0 m×2.5 m),设计规模兼顾二期工程,于第二廊道中部设挡板隔油,挡板位置:水下0.5 m,水上0.1 m,可有效隔除鸡油。该池盖板设三处人孔,可定期清除表层浮油等杂物。廊道末端设潜水泵,将废水经格栅泵入SBR池,廊道前端下部设潜污泵,将沉淀污泥等泵入污泥浓缩池。
1.2 格栅
尺寸:1.0 m×1.0 m,栅隙:5 mm,用以截留大的颗粒物质,设于处理间内。
1.3 SBR池
尺寸为6.0 m×4.0 m×5.5 m,钢结构,有效水深为4.5 m,最大滗水深度为1.75 m。下部进水,以便于快速混合。滗水器为虹吸式,位于进水口对侧。排泥管位于距底平面0.5 m处,穿孔管排泥。采用罗茨风机曝气,气水比为15:1。曝气头采用膜片式曝气器,服务面积为0.8m2。
1.4 浓缩池
直径为2.0 m,高为3.0 m,钢结构。SBR池的剩余污泥靠重力流入,隔油沉淀池的污泥用潜污泵泵入。静止沉淀后,上清液返回隔油沉淀池,浓缩后污泥重力流入附近煤场,暂掺煤烧掉,待二期工程投产后,再进行脱水处置。不另设置贮泥池。
控制柜可自动和手动控制污水泵、污泥泵、水位控制器、虹吸式滗水器、罗茨鼓风机等的启闭,并可自动或手动控制SBR系统的各个运行时段。
2 处理效果
2.1 工程调试
采用间歇进水、非限制性曝气方式,曝气:6 h,沉淀:1 h,排水:1 h。取吉化公司污水厂回流污泥约4 m3打入SBR池,同时启动污水泵使SBR池达到设计水位,曝气后不断观察SBR池混合液及澄清液现象,3d内澄清液内含细碎悬浮物,5 d后消失,同时混合液由灰色转褐色,7 d后为明显褐色。静沉时出现明显污泥层,上清液澄清,视为培养驯化结束。
2.2 运行效果
本系统从试运行至今,已历时3年多时间,期间泥水分离状况良好,污泥层界面非常清晰,出水清澈,瓶装条件下与市售纯净水比较竟难于区分。整个系统运行也一直非常稳定,未发生过故障。当地环保部门曾进行了若干次测定,其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处理系统的进、出水水质监测情况 mg/L 时间 指标 进水 隔油池出水 出水 去除率(%)
1998年7月6日 CODCr 1658 896 58 96.5
BOD5 761.5 416.5 16.5 97.8
SS 570 87 0
NH3-N 15.41 44.14 2.60 83.1
1998年7月10日 CODCr 1300 73 94.4
999年3月27日 CODCr 1420 729 67 65.3
1999年3月28日 CODCr 1352 702 58 95.7
1999年3月29日 CODCr 1463 720 38 97.4
999年3月30日 CODCr 1569 841 62 96.0
1999年4月1日 CODCr 1611 832 62 96.2
1999年4月2日 CODCr 1705 922 75 95.6
2000年1月8日 CODCr 1652 63 96.2
BOD5 990 25 97.5
SS 621 28 95.5
从表中数据可见,宰鸡废水经本系统处理,COD去除率为94.4%~97.5%,大多在95%以上,出水COD均低于75 mg/L;BOD去除率为97.5%以上;SS去除率为95.5%以上;NH3-N去除率为83.1%。运行表明,pH值为9.60的碱性废水进入隔油沉淀池后,其出水pH值降至6.96,产生酸化作用,这可能也是隔油沉淀池去除率高的一个原因。而此过程中,NH3-N明显升高,证实了确已发生生化反应。
3 经验与体会
①对宰鸡废水,以8 h为一周期,藉助本系统就可获得良好且稳定的处理效果。
②将隔油、沉淀、调节三功能集于一池,不仅可节省占地和投资,且可获得良好的运行效果。
③对北方的宰鸡废水,细格栅一定要置于隔油池后。否则,其栅隙将为易凝固的鸡油堵塞,严重时运行10 min就可全部堵死,废水无法通过。
第一章 概述
1.1. 项目概述
1.1.1. 项目名称、地点
项目名称:某县定点屠宰场废水治理项目
项目地点:某县水东
1.1.2. 项目概况
屠宰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水主要来自屠宰后清洗、解体冲洗、内脏清洗和地面冲洗以及牲畜粪便废水等废水。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主要成分有:动物粪便、血液、动物内脏杂物、畜毛、碎皮肉和油脂等有机物,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废水呈褐红色,具有较强的腥臭味。这些废水中的脂肪、蛋白质等物质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将对其周围水体造成严重富营养化,严重破坏水体的自尽能力,造成水体发黑变臭,影响环境和农业灌溉。信丰县定点屠宰场为了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保护周围水体环境,非常重视废水污染环境问题,决心对废水进行治理,并委托南昌中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制订治理方案。南昌中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得知信丰县定点屠宰场废水需要治理信息后到屠宰场了解情况。针对该屠宰场废水性质和排放要求,南昌中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从降低废水处理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目标出发,采用先进废水治理技术和设备。本着此原则拟定了本治理方案文件,供企业和有关部门领导审议。
1.1.3. 项目范围
主要包括从治理工程的进水口至出水口的工艺、构筑物、设备、电气、仪表等的设计、图纸、工程报价、运行费用分析等技术文件等。
1.2. 设计依据
1.2.1. 编制依据
信丰县定点屠宰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1989年7月)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199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4-87(1997版))
其余各专业规范等
同类行业同规模水质资料;
1.2.2. 设计规范、标准
(1)J14-8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修订本)
(2)GB8978-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GB50069-2002《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4)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5)GB50052-95《工业与民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6) GB50062-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7) GB50054-95《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1.2.3. 设计水量、水质
设计水量:根据某县定点屠宰场提供数据,每屠宰一头生猪的用水量为0.4吨左右,现在排放废水量不超过80t/d,为了考虑到废水的波动性以及可持续发展设计废水量为100t/d。
水质:由于甲方未提供水质数据,参照同行业内废水的水质特性做参考,确定设计废水水质如下:
项目 废水水质(mg/L)
CODcr 2500
BOD 1000
SS 1500
NH3-N 30
pH 7--8
油脂 300
总P 18
大肠菌群 36x1012(个/100ml)
表中单位均以mg/l计,PH除外。
1.2.4. 污水排放标准
表二 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项目 废水水质(mg/L)
CODcr 100
BOD 20
SS 70
色度 50
pH 6-9
NH3-N 15
动植油 15
大肠菌群数(个/L) 5000
表中单位均以mg/l计,PH除外。
第二章 污水处理设计原则
2.1. 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使设计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
综合考虑废水水质、水量的特征,选用的工艺流程技术先进、稳妥可靠、经济合理、运转灵活、安全适用。
污水处理系统平面布置力求紧凑,减少占地和投资。
妥善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其它栅渣、沉淀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自动控制,力求管理方便、安全可靠、经济实用。
高程布置上应尽量采用立体布局,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平面布置上要紧凑,以节省用地。
严格按照厂方界定条件进行设计,适应项目实际情况要求。
2.2泥处理系统设计原则
系统产生的污泥经浓缩后运输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工艺设计尽量减少系统污泥产生。
第三章 污水处理系统工艺
3.1废水属性分析及工艺路线的确定:
屠宰废水含有大量的污血、油块和油脂、毛、肉屑、骨屑、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物和粪便等污染物,带有令人不适的血红色和使人厌恶的血腥味。
屠宰废水是一种高浓度有机污染废水,成分复杂。屠宰废水具有以下特点:
1、具有一定血红色,主要是由猪血造成;
2、具有血腥味,主要是由猪血和蛋白质分解造成;
3、含有大量的悬浮物,主要由猪毛、肉屑、骨屑、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化和粪便等形成;
4、含有较高动物油脂;
5、含有大量大肠杆菌。
根据废水特点及处理出水要求,该废水处理工艺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是必需的。废水CODcr与色度较高,废水中油脂浓度超过40mg/l时,油脂粘附于生物膜表面,阻断废水与生物膜的接触,使生化去除效率下降;废水中含有的大量猪毛、肉屑、骨屑、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化和粪便等也不易生化,因此该废水必需采取必要的预处理及物化处理,尽量降低进入生物处理构筑物的悬浮物和油脂含量,再进行生化处理,确保生化处理的正常运行。南昌中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到信丰县定点屠宰场收集数据,根据现场情况,屠宰场已经具备了前端化粪池,经化粪池出水废水呈现黑色并且带有部分油脂,但所含悬浮物较少。屠宰废水除了浓度高,色度高外,还有胺氮,总磷超标比较难处理,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它们的去除。因为屠宰场屠宰主要集中在夜间,在废水的排放特点、废水的属性、以及现在有构筑物的前提下,现拟定以下工艺:
拟定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污水线路
污泥线路
3.2废水工艺流程简介:
由于屠宰废水中含有一定量的大块漂浮物(血污、毛皮、杂物 染
物等),因此先用格栅予以拦截下来,以保证后续设备的正常运行,此设施屠宰场现在已经具有。因为屠宰废水中含有血污、油脂等大分子有机物存在,直接进入好氧将很难降解,因此格栅出水进入化粪池。屠宰场现有化粪池能够起到一定的处理效果,但现有出水浓度依然很高并且夹带部分油脂,为了减轻后续处理设施的负荷,因此考虑在前端加一座隔油池以去除油脂。屠宰场因为工作时间的因素,它的排水周期跟其它废水排放周期不同,它主要集中在夜间排放,因此必须设置一个较大的调节池来调节水质水量以保证整套设施的正常运行,减轻对后续设施带来的冲击负荷,废水经调节池收集然后通过泵泵入后续处理设施。废水经过前端化粪池处理后,废水中依然含有大部分大分子有机污染物,因此需要进一步对其降解为小分子物质,为后续好氧生化做准备,并且考虑到废水中氨氮和总磷的超标,因此必须设施好氧—缺氧的交替运行环境来达到硝化—反硝化的交替运行来达到脱氮除磷的效果,此处通过设置水解酸化池将后续好氧处理出水部分回流至水解酸化池来实现。废水经过水解酸化池后进入好氧池,此处将好氧池分为两段,它的好处在于在不同的好氧段,微生物根据环境不同而呈现空间的分布,具备针对性,有着更好的去除效果。废水经过前端各个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有机污染负荷很大程度得到降解。但废水中色度依然难以达标,为了对色度的去除,并同时考虑对COD的降低和氨氮及总磷的降低,因此此处设置混凝沉淀池并且投加针对性的药剂。沉淀池出水,进入消毒池,然后最终达标排放。
3.3污染物指标去除措施及去除率预测
本方案中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措施如下:
CODcr/BOD5的去除:主要通化粪池、水解酸化、好氧等生物降解法达到去除CODcr/BOD5的目的。
SS的去除:主要通过前端现有的设施沉淀达到去除SS的目的。
NH3-N的去除:主要通过生化时的消化及反消化作用达到去除NH3-N的目的。但由于本工程NH3-N含量相对较高,在进水水质偏高及温度偏低时出水的NH3-N含量会略高于排放标准,此时超标部分通过化学来去除。因此在生化池后设置混凝沉淀池,剩余的氨氮通过投加MgCl2和NaH2PO4, 生成难溶复盐MgNH4PO4•6HzO(简称MAP)结晶,通过重力沉淀,使之从废水中分离。从而最终保证了出水的氨氮常年达到去除的目的。
动植物油的去除:主要通过隔油池达到去除动植物油的目的,并且部分通过厌氧降解的方法去除。
大肠杆菌群的去除:通过后续消毒池消毒去除。
各单元处理效率预测一览表(单位:mg/L)
项目 进水COD
mg/l 去除效率
% 进水BOD
mg/l 去除效率
% 进水SS
mg/l 去除效率
%
格栅 2500 1000 300
化粪池 2500 35 1000 30 300 80
隔油池 1625 10 700 5 60
调节池 1463 5 665
兼氧池 1390 30 665 25
好氧Ⅰ 973 70 499 85
好氧Ⅱ 292 65 75 80
混沉池 102 20 15
消毒池 82 10
出水 74
标准 100 20 70
第四章 污水处理系统构筑物、设备
4.1格栅、化粪池
为防止毛皮、碎肉、内脏杂物等大颗粒杂质进入后续设施沉积在其后设置粗、细两格栅,以保证后续设备的正常运行。栅渣定期清除,作垃圾处理。化粪池即是简易的厌氧装置,它是在厌氧的条件下通过厌氧菌或者兼性菌的作用将污水或者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为CH4和CO2,使有机物得到降解,污泥得到稳定的过程,此工程中它能起到降低污染负荷并分解大分子无染物的作用。本工程中利用屠宰场原有设施。
4.2隔油池
虽然前端设置了化粪池,但出水中仍然含有油脂物质,因此此处增设隔油池。隔油池此处采用折流式简易结构,该池的设置主要是强化预处理的作用,其功能主要是隔除水中的浮油、浮渣,减轻后续处理负荷。
因为屠宰废水集中排水主要夜间,按照加工8小时,废水量为总排水量的80%为例,则平均每小时排水为10立方,在晚间最大流量时隔油沉淀池设计停留时间HRT=1.7h,有效容积V有效=18m3(L×W×H=4.0m×1.0m×4.5m,有效水深4.3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因为前端具备化粪池,进水中含渣量很少,因此不专门配置排污泵。
4.3调节池
由于排水的周期性与水质的不均匀性,来自各时的水质、水量均不一样,一般高峰流量为平均处理量的2~8倍,并且屠宰场主要在夜间工作,因此为保证后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到设计的出水水质,同时调节水量和均化水质,所以设置一座调节池。
调节池设计停留时间HRT=12h,有效容积V有效=50m3(L×W×H=4m×3m×4.5m,有效水深4.2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半地埋式结构。污水由一台潜污泵泵入至水解酸化池中。潜污泵型号WQ10-15-1.5,流量Q=10m3/h,扬程H=15mH2O,功率N=1.5kW。
4.4生化处理部分
生化处理采用A2/O/O法处理工艺。由于废水中有机物浓度较高,且含有大量大分子污染物,直接采用好氧处理会使处理效率偏低。生化处理前段采用厌氧处理工艺,利用厌氧反应可使屠宰废水中大分子难降解有机物转化为水分子易降解的有机物,出水的可生化性能得到改善,这使得好氧处理部分的停留时间小于传统处理工艺。与此同时,悬浮物被水解为可溶性物质,使污泥得到稳定处理。结合现场情况以及降低一次性投资成本,因为本工程中化粪池容积较大,因此不专门设置厌氧池,但考虑到硝化反硝化运行的条件,后续增加一个水解酸化池。
调节池出水泵入水解酸化池内,通过无机氧化物中的氧替代分子氧进行生物氧化作用,进一步将有机物分解,并且后续沉淀的污泥及部分好氧出水通过回流进入前端水解酸化池,近一步通过反硝化作用去除氨氮。
利用活性污泥法处理肉类加工废水在技术上很成熟,国内外应用普遍,都取得较理想的效果。
活性污泥法是由曝气池、沉淀池、污泥回流和剩余污泥排除系统所组成,此工程中为了提高处理效果,我们将采用活性污泥和生物接触氧化法组合使用。前端水解酸化池出水进入曝气池,通过曝气设备充入空气,空气中的氧溶解入污水使活性污泥混合液产生好氧代谢反应。曝气设备不仅传递氧气进入混合液,且使混合液得到足够的搅拌而呈悬浮状态。这样,污水中的有机物、氧气同微生物能充分接触反应,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的作用下,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得到去除,污水得到净化。
由于污水的生化性比较好,采用成熟的活性污泥和生物接触氧化组合的生化方法处理较合理。该工艺具有容积负荷高,耐冲击负荷能力强,不易产生污泥膨胀,运行稳定,操作管理方便,运行费用低等优点。水中呈溶解态、胶体态的有机成份在此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降解。
★A2/O/O工艺具有如下特点:
(1)、具有多种净化功能,可有效去除有机污染物。
(2)、对冲击负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出水水质好且稳定,动力消耗相对较低。
(3)、操作简单、运行方便、易于维护管理。
(4)、污泥产生量少,污泥颗粒大,易于沉淀。
好氧池中采用弹性填料,其比表面积大,水流特性优越,不易堵塞,表面易挂膜,有利于提高生物膜的活性与生物量。好氧池采用罗茨曝气机,并且在池底安装微孔曝气头,它能够有较高的氧传递效率,曝气均匀,并且使污水在池内不断循环,确保污水与生物膜充分接触。型号为NSR50,排出压力49KP,进气量为2.43m3/min。
曝气处理后硝化液回流至前端水解酸化池内进一步脱氮,在缺氧菌的作用下,使污水中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还原成N2和H20,曝气池是一种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组合的生物处理装置,通过低噪音的罗茨鼓风机提供氧源,通过放置填料,鼓风曝气,设回流系统,对、氮BOD5、磷的去除有显著的效果。
该系统的脱氮原理:
污水中的氨氮(HN3—N)95%以上是以NH4+形色存在,经鼓风曝气,首先有亚硝酸菌将氨氮转化为亚硝酸盐:
(亚硝酸菌)
NH4++1.5O2 NO2-+2H++H2O
然后再由硝酸菌将亚硝酸盐转化为硝酸盐:
硝酸菌
NO2+0.5O2 NO3-
总的反应为:
NH4-+2O2 NO3+2H++H2O
以上反应在好氧段内进行,在水解酸化段,硝酸盐和亚硝酸盐通过兼氧微生物或厌氧微生物(如产碱杆菌、假单胞菌、无色杆菌等)进行反硝化脱氮,反消化菌利用NO3中的氧(又称为化合态氧或硝态氧),继续分解代谢有机污染物,去除BOD5,同时将NO3中的氮转化为氮气N2 ,这个过程可用下式表示:
反消化菌
NO3-+有机物 N2 +N2O+OH
该系统的除磷原理:
厌氧段、水解酸化段占优势的非丝状储磷菌把储存的聚磷酸盐进行分解,并提供能量,大量吸附水中的BOD5,并释放出正磷酸盐,使厌氧段的BOD5下降,含磷量上升。污水进入好氧段后,好氧微生物利用氧化分解获得的能动量,大量吸收状况释放的正磷和原水中的磷,完成磷的过渡积累,从而达到去除BOD5和除磷的目的。
厌氧池:厌氧池用现有的化粪池代替,不增加新的设施。
水解酸化池:设计停留时间HRT=8.0有效容积V有效=33.6m3(L×W×H=4.0m×2.0m×4.5m,有效水深4.0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配套设施: 弹性填料 填料架 布水管
一段好氧池:设计停留时间11.5h,有效容积为V有效=48m3 (L×W×H=4.0m×3.0m×4.5m,有效水深4.0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配套设施: 弹性填料 填料架 曝气头 曝气支架 曝气机
二段好氧池: 设计停留时间11.5h,有效容积为V有效=48m3 (L×W×H=4.0m×3.0m×4.5m,有效水深4.0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配套设施: 弹性填料 填料架 曝气头 曝气支架 曝气机
③ 生猪屠宰厂污水处理有什么哪些处理工艺及恶臭该如何处理
屠宰废水来自于圈栏冲洗、淋洗、屠宰及其它厂房地坪冲洗、烫毛、剖解、副食专加工、洗油等,废水中主属要含油血液,油脂、碎肉、骨渣、毛及粪便等,废水呈褐红色,具有较强的腥臭味。屠宰废水具有水量大、排水不均匀、浓度高、杂质和悬浮物多、可生化性好等特点。
养殖厂污水水质处理工艺流程:
1.1.
污水处理
污水首先经过收集进入格栅,去除大颗粒的悬浮物,然后进入物化反应沉淀池,去除悬浮物、色度及部分COD。初沉池出水进入厌氧池,主要是将大分子有机污染物降解成小分子污染物,小分子污染物在接触氧化池内彻底降解。二沉池出水进入清水消毒池,通过消毒达到杀菌效果。
1.2.
污泥处理与处置
系统的污泥产生于初沉池、二沉池,主要为有机污泥,通过板框压滤机压榨后可作为肥料。
④ 屠宰场屠宰废水处理各级别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屠宰废水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要求。
由于加工类型不同,和废水专去向不同,导致各污属染物排放标准不同,请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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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水治理文件
目前有两个文件影响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水治理:
1、江苏农业环保:关于专进一步加强农属业源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2012年发布
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固体废物及废水贮存设施,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生产有机肥或建设沼气工程,沼液通过密闭管道还田或废水经生化处理达标排放。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参考文献:www.gepresearch.com/105/view-364257-1.html
⑥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排放标准是什么
三级排放标准:
1、悬浮物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400mg/L,排放总量2.6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350mg/L,排放总量2.0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300mg/L,排放总5.4kg/t(活屠重)。
2、生化需氧量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300mg/L,排放总量2.0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300mg/L,排放总量1.7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250mg/L,排放总4.5kg/t(活屠重)。
3、化学需氧量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500mg/L,排放总量3.3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500mg/L,排放总量2.9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500mg/L,排放总9.0kg/t(活屠重)。
4、动植物油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60mg/L,排放总量0.4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60mg/L,排放总量0.35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50mg/L,排放总0.9kg/t(活屠重)。
5、氨氮:无规定。
6、pH值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6~8.5mg/L,排放总量6~8.5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6~8.5mg/L,排放总量6~8.5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6~8.5mg/L,排放总6~8.5kg/t(活屠重)。
7、大肠菌群数:无规定。
8、排水量m/t(活屠重)或m/t(原料肉)
畜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6.5mg/L,排放总量6.5kg/t(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排放浓度5.8mg/L,排放总量5.8kg/t(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排放浓度18.0mg/L,排放总18.0kg/t(活屠重)。
(6)农委屠宰场污水治理文件资料扩展阅读:
制定目的: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⑦ 屠宰场环保设备设施整改实施方案
温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整体形象,确保屠宰肉品质量安全,全面打造“放心肉”工程,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09〕1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场50个,市本级(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机械化定点屠宰场1个,县(市)级城区定点屠宰场8个(机械化3个、半机械化5个),乡镇屠宰场(大部分属于手工屠宰)41个。目前,乐清市10个、瑞安市14个、永嘉县4个、洞头县1个、平阳县3个、文成县3个、泰顺县3个、苍南县11个。从现状看,我市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不高,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布局不尽合理。除市本级机械化屠宰厂外,其他各县(市)大部分屠宰企业与国家2001年颁布的《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标准差距较大,生产工艺以手工屠宰为主,屠宰技术水平偏低,肉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二、规划目标
按照“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依法建设场点、推进企业升级改造”的总体要求,重新规划布局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在对原有屠宰场进行整合撤并、改造提升的基础上,通过新建、迁建、扩建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与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竞争规范有序、加工设施先进、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械化、规模化、工厂化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体系。至2011年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达到《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
三、规划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城乡规划、人口分布密度、交通运输条件、生猪产销特点、动物防疫、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进行规划和布局。
(二)控制总量、适当集中。严格按照设置规划,整合现有屠宰场点,撤并调整屠宰厂(场)数量,优化资源配置,鼓励适度规模化生产,避免重复建设。确需新建、迁建、改扩建的屠宰厂(场)用地,应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并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三)提高水平、有利流通。鼓励和支持符合有关要求且有改造条件的定点屠宰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引导企业向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冷藏及销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发展,提高屠宰加工和肉品配送、连锁经营能力,完善生猪产品流通体系。
(四)保护环境、以人为本。居民集中住宅区、学校、医院、
养老院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及其他不适宜建设屠宰厂(场)的地区,不准建设生猪屠宰厂(场),已建的要妥善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且无条件实施升级改造的必须搬迁或关停。
四、规划要求
(一)温州市本级及各县(市)城区。温州市本级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不超过2个,设施设备应达到《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下同)的三星级(含)以上标准;8个县(市)城区各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共8个),设施设备应达到二星级(含)以上标准。县(市)城区中心半径10公里以内且专用鲜肉配送车辆的车程在30分钟以内的乡镇,不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二)乡镇与农村、山区和海岛。县(市)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设置数量及距离须符合《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设施设备应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标准。
1.鼓励并提倡交通便利、人口比较密集的毗邻乡镇以片区的形式设置定点屠宰场,整合屠宰资源,提升社会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现代流通网络,通过设置放心肉批发点、放心肉销售专柜等形式,扩大中心定点屠宰场对周边乡镇的肉品配送服务半径,满足周边地区放心肉的消费需求。凡是能够通过配送保障供应的乡镇,原则上不设生猪定点屠宰场或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2.远离县(市)城区、人口较多、居住集中、周边交通较为便利的乡镇,根据客观需要,可设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远离县(市)城区、人口较少、交通不便、难以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乡镇、农村、边远山区和海岛,根据客观需要,可设1个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所屠宰的生猪产品仅限当地供应,具体供应区域由所在县(市)政府划定,报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对鲜肉需求量小的乡镇及农村,可按经济区域与其他乡镇联合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不单独设点。
(三)生猪主产区。为发展生猪生产,对年出栏生猪50万头以上的生猪生产大县,可以适当增加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数量,鼓励和扶持规模养猪场联合兴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并以屠宰自产本地生猪为主,实行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产品销售一体化经营。所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必须达到县(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标准、不从事代宰业务,且设置前需由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经省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五、规划布局
(一)温州市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其中鹿城区设1个,龙湾区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三星级(含)以上。
(二)乐清市设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其中乐成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虹桥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乐清市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5个,分别设在北白象镇、柳市镇、象阳镇、大荆镇、雁荡镇。合计7个。
(三)瑞安市设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其中瑞安城区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塘下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瑞安市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5个,分别设在陶山镇、湖岭镇、仙降镇、马屿镇、高楼乡。合计7个。
(四)永嘉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其中瓯北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桥头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永嘉县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3个,分别设在桥下镇、岩头镇、碧莲镇。合计5个。
(五)洞头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位于北岙镇,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根据海岛实际需要,洞头县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2个,分别设在鹿西乡、大门镇。合计3个。
(六)平阳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其中宋桥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鳌江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平阳县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4个,分别设在萧江镇、水头镇、腾蛟镇、山门镇。合计6个。
(七)文成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其中大峃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珊溪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文成县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5个,分别设在南田镇、西坑镇、玉壶镇、黄坦镇、峃口乡。合计7个。
(八)泰顺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位于罗阳镇,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泰顺县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4个,分别设在司前镇、雅阳镇、仕阳镇、筱村镇。合计5个。
(九)苍南县设生猪定点屠宰场2个,其中灵溪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二星级(含)以上;龙港镇设1个,设计要求达到一星级(含)以上。根据实际需要,苍南县辖范围小型屠宰场点可设6个,分别设在宜山镇、钱库镇、金乡镇、桥墩镇、矾山镇、马站镇。合计8个。
至2011年底,全市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6个,小型屠宰场点34个,合计50个(见附件)
六、实施计划
(一)明确职责。本规划实施方案由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抓好督促落实,市农业、畜牧兽医、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各县(市)政府要按照本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抓紧调整区域内具体的布点规划和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8月20日前报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还要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清理整顿现有屠宰厂(场)。按照省设置规划要求,各县(市)政府要组织经贸、农业、畜牧兽医、环保等部门,依据方案,对本地区的生猪屠宰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
1.符合新《条例》规定条件和本方案规划的,重新确认定点屠宰资格,由各县(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省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换发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发给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2.不符合新《条例》规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换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整改期限自下达整改通知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3.符合新《条例》规定条件但不符合本规划方案等级要求目标的,要求制定屠宰厂(场)升级改造实施计划,可换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到2011年底前仍达不到规划目标的,调整其定点屠宰资格。
4.符合新《条例》规定条件但不符合本方案设置规划数量布点要求的,可换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但必须明确关闭的时限,原则上应在2011年底前关闭。
(三)采取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办法。按照先近郊、后远郊,先建新厂或整合、升级旧厂、后关闭小屠宰厂(场)的步骤,稳步实施,全面推进。
七、设置条件
(一)屠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屠宰厂(场)的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城乡规划,达到新《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和本方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标准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规划整合建设的屠宰场加工能力县级500头/日以上、乡镇级210头/日以上(市本级规划新建屠宰场加工能力必须在2000头/日以上);屠宰厂(场)屠宰与分割车间、待宰间、急宰间、加工、冷藏等设施设备的配置要与屠宰规模相适应,屠宰场设检疫工作室,出入口设消毒池,屠宰与分割车间建筑面积按国家标准(GB50317-2000)执行;屠宰生产线及设备全部采用不锈无毒材料,并具有相应的产品精深加工能力。
4.建立有效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屠宰厂(场)主办者必须具有肉类商品相关专业知识和从事相关业务的经历;屠宰厂(场)必须配备有害物质的检测仪器和相应的检测人员,以及与屠宰流程、屠宰量相适应的检疫人员,对生猪实行有害物质的宰前检测和检疫;屠宰厂(场)应当配备符合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标准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包括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消毒、检疫、检测、检验制度以及生猪进厂(场)和生猪产品出厂(场)登记制度等,对出厂生猪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5.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二)小型屠宰场点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有基本的屠宰设施,包括待宰间、屠宰间、地面硬化不渗漏及肉品“四不落地”(猪头、脚、胴体、内脏不落地)等相应设施。
2.有相应的检疫、检验和消毒设施及相应场所;有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措施,污水排放符合要求。
3.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屠宰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八、设置程序
(一)设立(包括新建、迁建、改扩建)屠宰场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先对该申请是否符合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通知申请人。凡符合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由申请人再提交下列资料:
1.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新建、迁建等项目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屠宰场规划选址意见。
2.环保部门出具的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核意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屠宰场的选址和设计等符合
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意见。
3.屠宰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屠宰场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及有关图纸(包括地形图、总平面图、设备布局平面图)。
4.投资者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屠宰场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屠宰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其他书面材料。
5.县(市、区)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经当地政府同意的屠宰场建设意见。
(二)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设立屠宰场的申请资料后,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对不符合屠宰场设置规划的以及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的,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申请设立屠宰场的单位或个人,凭市人民政府批文向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办理建设等有关后续审批手续。
(四)屠宰场建设竣工后,由申请设立的单位或个人向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畜牧兽医、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发给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畜牧兽医、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设立屠宰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持定点屠宰证书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屠宰场证照
齐全后方可开业,并应将定点屠宰标志牌及各项证照公开悬挂于显著位置。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政府要统一协调,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详细的设置规划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细化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并将实施情况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确保2011年底前全面实现本设置规划目标和要求。届时对各地规划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二)升级改造、政策扶持。鼓励和扶持生猪屠宰企业实施升级改造,不断提高设施设备水平和精深加工能力,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完善以白肉交易市场和企业批发相结合的批发体系,完善服务和白肉配送制度。同时,采取兼并、资产重组、合股经营等方式,整合现有屠宰厂(场),对因实施设置规划被整合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各县(市)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偿,补偿办法由各县(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研究制定。对实施设置规划需新建、迁建、改扩建的屠宰厂(场)优先纳入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用地,当地应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强化监管、净化市场。充实生猪屠宰执法力量,强化屠宰行业和肉食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投诉举报等社会监督体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长期从事私屠滥宰的非法屠宰点。工商、卫生、农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生猪屠宰加工方面的有关信息,加强部门配合与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为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规划实施方案期限自印发之日起至2011年底止,由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⑧ 屠宰污水的工艺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给你送一套详细的资料吧:
XXX公司屠宰废水治理方案
前言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是一家手工屠宰方式的个体屠宰冷冻企业。目前屠宰能力为300头/天。屠宰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水主要来自屠宰后清洗、解体冲洗、内脏清洗和地面冲洗以及牲畜粪便废水等废水。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主要成分有:动物粪便、血液、动物内脏杂物、畜毛、碎皮肉和油脂等有机物,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废水呈褐红色,具有较强的腥臭味。这些废水中的脂肪、蛋白质等物质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将对其周围水体造成严重富营养化,严重破坏水体的自尽能力。造成水体发黑变臭,影响环境和农业灌溉。XXX公司为了企业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保护周围水体环境,企业领导非常重视废水污染环境问题,决心对废水进行治理,并委托有关单位提出治理方案。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得知XXX公司宰场废水需要治理信息后派员到屠宰场了解情况。针对该屠宰场废水性质和排放要求,##公司从降低废水处理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目标出发,采用先进废水治理技术和设备。本着此原则拟定了本治理方案文件,供企业和有关部门领导审议。
第一章编制依据、原则、范围
1.1编制依据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有关屠宰废水水量和水质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领导口述,##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笔录。
1.2编制原则
在保证废水处理达标排放的要求前提下,主要考虑以下原则:
1)采用先进的处理工艺建设废水处理站。
2)优化设计工艺流程,降低工程投资和运行成本。
3)选用合理可靠设备,减少日常维修费用。
1.3编制范围
本方案仅限于XXX公司屠宰场有关的工程项目内容。
第二章设计规模、设计水质和处理要求
2.1设计规模
根据企业领导商讨确定:设计规模为100m3/d。
2.2设计水质
由于甲方未提供有效的废水水质数据,根据手工屠宰方式的特点,参照同行业废水的水质特性,甲方确定废水水质如表2-1:
表2-1设计水质表
序号项目平均值(mg/l)序号项目平均值(mg/l)
1CODcr25004pH7-8
2BOD510005油脂300
3NH3-N306总P18
4SS15007大肠菌群36x1012(个/100ml)
2.3排放要求
根据当地环保要求,处理后的水质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具体指标见表2-2。
表2-2排放水质
序号项目指标值(mg/l)
1CODcr80
2BOD530
3NH3-N15
4pH6.0~8.5
5SS60
6动植物油类15
7大肠菌群数(个/L)5000
第三章工艺方案的选择
3.1工艺路线的选择
对屠宰废水的处理主要是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和各种形态的有机污染物,BOD/COD的比值大于0.4,因此,宜于采用以生物处理为主体的处理工艺路线。
3.1.1预处理技术
由于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悬浮物和油脂,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技术有:沉淀、隔油、均和调节、格栅、预曝气等。本工艺采用:格栅-隔油兼沉淀的预处理路线。
(1)格栅:在屠宰场废水收集地沟内设网格栅,可去除废水中毛、皮和大的悬浮物。这部分废物回收可做燃料。
(2)隔油方法有:平流式隔油池、斜板(管)隔油池、机械除油设备、气浮等,每种方法各有优缺点。本方案选用平流式隔油池兼初沉池。
本方案预处理技术选用格网+平流式隔油池工艺较好。平流式隔油池可去除漂浮油脂,对乳化油不起作用。可设预曝气增大除油效果。
3.1.2生化处理工艺可分为水解酸化和好氧两大类。
水解酸化工艺:水解酸化工艺是厌氧工艺的前阶段,其功能是将油、脂肪和蛋白质等有机大分子物质降解为有机低分子物质。便于好氧工艺处理。
好氧工艺有:传统活性污泥法、SBR工艺、CASS、接触氧化法等。本方案选用成熟的SBR工艺。
生物塘:利用水生植物和动物(如鱼类)对有机物质的吸收降解作用,进一步去除废水中有机物质,使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方案选用主体工艺流程为:隔油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SBR池→生物塘→排放。
注:①生物塘内可种植观赏水生植物和鱼类,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②生物塘出水可用于冲洗地面和给树木浇水。
3.1.3SBR工艺简介
SBR工艺是传统活性污泥的发展产物,是第二代活性污泥法工艺,又称间歇式活性污泥法工艺。其优点是:
①不设二沉池,曝气池兼有二沉池功能;
②不设污泥回流设备,可节省运行费用;
③曝气池容积小于连续式,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均较低;
④SVI值较低,污泥易于沉淀,一般不产生污泥膨胀现象;
⑤易于维护和管理;
⑥可同时获得脱氮和除磷的功效。
3.2工艺流程设计
废水处理站工艺流程方框图详见图3-1。
图3-1处理工艺流程图
3.3工艺流程简介
来自屠宰场的废水经格栅(网)去除污水中的毛、皮、浮渣和大颗粒悬浮物后自流入隔油池,去除大部分油脂和泥砂后流入水解酸化池进行酸化处理,通过厌氧菌将大分子有机物转化成低分子有机物;水解酸化池出水流入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调节后经泵提升至SBR反应池;SBR反应池出水自流入生物塘,通过水生植物和动物的进一步降解,出水达标排放或回用。
SBR反应池产生的污泥通过静压排入污泥浓缩池,浓缩污泥经污泥泵提升至污泥干化场,污泥经脱水干化后外运处置或作肥料。
污泥干化场滤液出水排入调节池进行循环再处理。
格栅(网)栅渣采用人工定期清理。
3.4处理效果预测
处理单元处理效果预测表表3-1
工序CODCr(mg/l)BOD5(mg/l)SS(mg/l)油脂(mg/l)PH备注
进水出水去除率进水出水去除率进水出水去除率进水出水去除率
原水2500100015003007-8
隔油池2500215015%100090010%150030080%3006080%7.5
水解酸化池2150127540%90054040%30024020%604820%7.5
调节池1275540192487.5
SBR池12758993%5401198%1925770%4814.470%7
第四章工程设计
4.1.主要构筑物、设备及主要参数:
4.1.1隔油池
停留时间:2h
工艺尺寸:4.0×2.0×3.0m
进水渠设格网,网格尺寸:5×5mm。
4.1.2水解酸化池
停留时间:18h,有效容积75m3
工艺尺寸:7.5×5.0×3.0m
内设填料:75m3
4.1.3调节池
Q:100m3/d
停留时间:12h
有效容积:50m3
结构:砖混,δ370mm。
尺寸:7.0×3.0×3.0m。
内设潜污泵:流量Q:25m3/h;扬程H:8m,N:1.5kw。数量:2台,一用一备。
4.1.4SBR反应池
主要工艺参数:
单个周期12h,有效容积100m3。排水比:1/2
工艺尺寸:5.0×5.0×5.0,共1座。
结构:钢砼,δ250
内设微孔曝气头50套。
4.1.5污泥浓缩池
有效容积:4m3
结构:砖混
尺寸:2×2×1.5m。
内设污泥提升泵1台。
4.1.6污泥干化场
有效面积:10m2;
结构:砖混
尺寸:5.0×2.0×1.5m,分两格。
4.1.7鼓风机房
面积:12m2;
结构:砖混,δ240
尺寸:4.2×3.0×3.6m,数量1间。
内设罗茨鼓风机2台。一用一备。风量:2.4m3/min。
4.2主要设备一览表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
1污水泵Q:25m3/hH:8mP:1.5kw2台一用一备
2污泥泵Q:7m3/hH:8mP:0.75kw1台
3立体弹性填料YDK75m3水解酸化池
4填料托架1套
5罗茨风机Q:2.4m3/minP:49.2KPaN:4kw2台一用一备
6曝气头微孔曝气头50套
7管道阀门及管件
8电气设备1套
⑨ 屠宰场的污水怎么处理才可以利用如何利用
怎么利用的看你处理达标到那个程度。
污水处理都有能处理到饮用程度的。当然国内这么牛回的比较少。
但是处答理到可以洗澡还是比较常见的。
一般的废水处理后也就能洗车 冲厕等。最多拖拖地板。
用来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很少。
⑩ 屠宰场的废水一般怎么处理
在屠宰废水处理工艺中,好氧处理和厌氧处理以及化学絮凝处理各专有其优缺点,一属般在处理较低浓度(CODcr≤1000mg/L)屠宰废水时,可直接采用生物处理,这样可在保证处理效果的条件下,缩短处理流程,节省基建费用;在处理较高浓度(CODcr>1000mg/L)的屠宰废水时,几种工艺的组合使用可确保废水处理达标。如水解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工程投资仅为同等规模活性污泥法的70%,占地减少20%,处理成本降低42%。国内已使用的组合工艺有:酸化-SBR工艺,酸化-AB法,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UASB-AF工艺,厌氧-过滤工艺,射流曝气-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厌氧塘-兼氧塘-好氧塘工艺,兼氧-AB法,化学混凝-生物处理工艺等。处理工艺的优化组合有利于各种工艺扬长避短,保证出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