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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2-07-31 10:06:06

Ⅰ 水源区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3.2.1 水源区水环境状况

丹江口水库在河南省境内主要汇水支流为老灌河和丹江。老灌河在南阳境内河流长146.4km,流域面积2523km2,属山区型河道,具有洪水猛、变幅大、纵坡陡、沙石多的特点。丹江发源于山西省商县秦岭兰关,自北向南经陕西省商南县进入河南省淅川县,至湖北省均县丹江口汇入汉江,干流全长390km,至豫鄂交界处集水面积14714km2,在河南省境内干流长117.4km,在河南省境内流域面积5592km2

根据南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丹江淅川县段划为Ⅱ类水质;老灌河西峡县城以上划为Ⅲ类水质,西峡县城以下至挡子岭划为Ⅳ类水质(挡子岭断面为西峡老灌河出境水控制断面,接纳了西峡县工业废水和县城生活污水);淅川县城以下至张营划为Ⅲ类水质(张营断面为淅川县老灌河入丹江口水库控制端面,主要接纳了淅川县工业废水和县城生活污水);丹江口水库库区河南省区域内地表水功能区划为Ⅱ类水质(表3.8)。

表3.8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取水源头汇水区域控制断面水质情况

根据南阳环境部门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汇水区域的丹江布设的监测断面和老灌河布设的监测断面进行的水质监测结果,不同断面水质状况如下:

(1)丹江界牌断面,丰水期超过Ⅱ类水质;枯水期和年均值水质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符合功能区划水质类别,影响因素主要是丰水期有机物和氨氮。

(2)丹江史家湾断面,丰水期超过Ⅱ类水质;枯水期水质为Ⅱ类;年均值超过Ⅱ类水质;总氮超标。

(3)老灌河挡子岭断面,丰水期水质满足Ⅳ类水质标准;枯水期超过Ⅳ类水质标准;年均值符合Ⅳ类水质标准。

(4)老灌河张营断面,丰水期超过Ⅲ类水质标准,其中COD(化学需氧量)稍超标,氨氮超标1.73倍,总氮超标1.79倍;枯水期超过Ⅲ类水质标准,其中COD超标2.97倍,CODMn(高锰酸钾法测COD)超标2.02倍;年均值超过Ⅲ类水质标准,COD超标2.25倍,CODMn超标1.08倍。西峡县挡子岭断面以点源有机型污染为主,淅川张营断面,丰水期以面源氨氮污染为主,枯水期以点源有机型污染为主。

(5)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取水口处陶岔,丰水期、枯水期和年均值超过Ⅱ类水质标准,超标因子为总氮和总磷,主要由面源污染引起。

3.2.2 水源区环境污染形势严峻

水源区环境污染,包括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工业污染是点源污染的主要原因,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是面源污染的主导因素。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要求丹江口水库库区水质要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的要求,规定丹江口水库水源地水质总磷不能超过0.02mg/L,总氮不能超过0.04mg/L,氨态氮不能超过0.5mg/L。丹江口水库库区水样检测结果,库区水质大多数指标满足Ⅱ类水质要求,其中总磷浓度为0.02~0.05mg/L,总氮浓度为1.46~1.60mg/L,总磷、总氮明显超标。对超标成分的分析,主要是由于污水、农药、化肥、人畜粪便及生活垃圾污染形成的面源污染引起。

3.2.2.1 工业污染

水源区工业污染的状况不容忽视。一是工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重污染的造纸、化工、制药、酿造行业在工业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还比较大,工业废水是造成地表水体污染的主要因素。二是水源区所有城镇没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镇框架的拉大,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将会日趋严重。三是地处源头地区的山区县地方财政困难,对城镇建设投入不足,县城和主要城镇没有统一的排水体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与雨水没有实行清污分流,混合排入地表水体,废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老灌河乃至丹江口水库水体的污染。根据南阳市环保局监测结果,水源区西峡、淅川、内乡3县2003年的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3.9。

表3.9 水源区水污染物排放情况(2003年)

注:据南阳市农业局,2004,南水北调水源区面源污染情况调查报告。

3.2.2.2 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

南阳境内库区流域属农业主产区,种植业占主导地位。据测算,丹江口水库水源地4县36个乡镇111.4万亩耕地年化肥投入量为4.35×104t(折纯),用量最大的是氮磷化肥。按全国平均水平30%~40%的化肥利用率推算,年土壤固定、空气挥发和渗入地下水、汇入地表径流的流失量达(2.61~3.045)×104t;水源地年农药施用量275t,品种多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是含磷、砷、汞类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除40%被农作物及害虫吸收分解外,一部分挥发入空气,大部分残留在土壤地表渗透到地下水或随雨水冲刷汇入地表径流流入库区,造成污染。据调查推算,化肥、农药对库区总磷超标的贡献率超过75%。水源地库区年农膜覆盖21.32万亩,农膜使用量704t,按平均残留率5.88%计算,每年残留地膜41.39t。残留在农田中的农膜难以分解,影响耕作,少部分分解物释放出有害物质也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2.2.3 畜禽粪便及生活垃圾量逐年增大

随着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畜牧养殖业发展迅速,畜牧养殖业造成的面源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据调查统计,丹江口水库汇水区现有规模养殖场超过200个,畜禽散养情况普遍,年畜禽粪便排放量超过826×104t,粪便简单处理率仅为59.5%,粪便排放随意性强,氮、磷、COD等大量富营养物质直接或间接排入库区,造成环境和水体水质的直接污染。丹江口水库汇水流域内生活污水和垃圾长期直接排放,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3.2.3 水源区生态环境脆弱

丹江口水库水源区地处我国南北过渡带、东西结合部,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地理单元。目前区内森林植被稀少、质量差,蓄水、固土能力低下。加之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十分严重。资料表明:1979~1999年的20年间,丹江口水库的淤积总量为89715.5×104m3,年平均淤积高达4485.775×104m3。按此淤积速度,将会大大缩短丹江口水库的使用寿命。降水与径流时空分布严重不均,水旱灾害频发。雨季洪水频发,石沙俱下,冬春干旱缺水,沟溪断流,人畜饮水困难,不少地方山区人民往往为吃水要跑几十千米的路程,严重制约了水源区经济的发展。水旱灾害的发生频率由20世纪50年代的每年0.42次增长到目前的每年0.83次。据南阳市水利部门对淅川县荆紫关、寺湾、大石桥、滔河4个乡的调查,近几年因洪水灾害,减少良田500多平方千米;西峡县自1954年以来,因洪水灾害减少耕地0.7×104km2,并以每年3.6%的速度增加。

库区大量土地被淹没,淹没良田2万多平方千米,7.4万移民外迁,10万多移民和反迁移民被后靠安置搬迁到丘陵、低山薄地上。水源区大部分山丘区人口稠密,耕地资源匮乏,其中西峡县人均耕地不足0.047km2,远低于全省和南阳市平均水平。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未利用土地中可开垦的土地资源很少,人地矛盾十分突出。随着丹江口水库大坝的加高,淹没地区面积将扩大到1050km2,这一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由于土壤瘠薄,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当地人民目前尚未摆脱贫困落后的局面。人均年占有粮食仅340kg,为了生存,农民被迫开荒种地,导致森林资源锐减,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使山区农业陷入了“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中。

丹江口水库库区周边地区以浅山丘陵地为主,沟壑纵横,地形破碎复杂,坡度陡,植被多为中幼、中龄林和低效林,植被覆盖率低,防护能力差,自然调节能力低下,枝叶截留及根系固土保水能力减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3.2.3.1 水源区土壤性能差

水源地土壤以黄褐土、黄粘土或红粘土为主,质地黏重,易干缩裂缝,通透性差,表土层疏松浅薄,既不耐旱,又不耐涝,并易受侵蚀,浅山丘陵区的石灰岩、片岩等抗侵蚀能力差,风化严重,对降雨冲击的抵抗力较弱,极易形成水土流失。

表3.10 水源区林业用地情况 单位:hm2

表3.11 水源区域森林面积及蓄积量

表3.12 水源区林地分类情况

3.2.3.2 水源区气候与水资源影响

丹江口水库汇水区域内,气候属亚热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降雨量年际间变化大,受季风影响,降水年内分配不均,汛期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 58% ~ 62%。暴雨集中,强度大,历时短,入渗有限,容易冲刷侵蚀地表。丹江口水库南阳境内支流,均属山区型河道,坡度大,地下水资源量甚微,水资源总量以地表径流为主,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动力。水土流失使沙尘及附着在土壤上的农药化肥残留量得以汇入地表径流,流入库区,造成库区悬浮物和氮、磷超标,对库区水质影响较大。

3.2.3.3 水源区森林资源问题突出

一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人们把森林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对待,对森林的再生性、多功能性和更新周期长认识不足,急功近利,取之于林多,用之于林少,致使有限的森林资源分布极不合理,大部分分布在深山区的河流源头,生长量偏小,生态系统呈现结构与功能退化状态,防护效益差。而地处浅山、丘陵平原的下游地区,人口密度大,垦殖指数高,森林资源少,又多是人工幼林,不少地方地表裸露严重,是水土流失重灾区。二是生态效益低。林分质量不高,低产、低效防护林所占比重大,生产力水平低。三是林种结构和林龄结构不合理。林种结构不合理,从防护林整体上看,防护林比例仍偏小; 从林龄结构上看,幼中龄偏多,其面积、蓄积分别占整个林分的 95.8% 和 89.4%; 而近成熟-过熟林面积与蓄积分别占整个林分的 4.2%和 10.6%。水源区森林资源情况见表 3.10 至表 3.12。

3.2.4 水源区水土流失严重

3.2.4.1 水源区水土流失现状

表 3.13 给出了水源区土壤侵蚀的不同类别及相关数据。大量的水土流失不但造成水库淤积,而且使水质质量变差,富营养化程度提高。

表 3.13 水源区土壤侵蚀的类别及相关数据

根据2000年全国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资料,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南阳境内水土流失面积3369.01km2,年平均土壤侵蚀量约990×104t。水土流失程度大致以浅山丘陵区的中、强度流失逐渐向中山区的轻、微度流失变化,大部分发生在丹江口水库环库区周边的浅山丘陵区和人口集中、植被差、养殖和农业种植区以及交通便利、开发建设项目比较集中的区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2938t/km2·a,沟壑密度为2.61km/km2。强度水土流失面积为446.87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主要分布在西峡312国道沿线、淅川环丹江口库区等植被覆盖率较低的荒山荒坡和坡耕地上,以面蚀、沟蚀为主要形式;中度水土流失面积为1369.7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1.5%,主要分布在西峡县南部山区,老灌河、淇河等沿河两岸的狭窄地区和淅川、内乡、邓州的环丹江口水库浅山丘陵区,该区人口密度较大,植被覆盖率较低(<30%),耕地多为坡耕地,流失形式以面蚀为主,兼有沟蚀,局部有滑坡、泥石流等重力侵蚀;微度、轻度水土流失区总面积为4545.37km2,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1552.44km2,微度流失区面积2992.93km2,主要分布在西峡中山区和淅川西北山区、丹南山区,海拔较高,山体完整,居民少,森林茂密,交通闭塞,植被覆盖率较高,大部分为水平梯田、水田及建筑区,水域也包括在内,流失形式以面蚀为主,兼有沟蚀(表3.14,图3.3)。

表3.14 南阳市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流域水土流失强度分级面积及流失量

注:据南阳市水利局,2003,南阳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规划。

3.2.5 水源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水源区矿产资源的特点是矿种类型较多,矿点多,分布较集中,但大中型矿床较少,多数为小型和矿点,绝大部分为小规模的民采。开采方式多为露天开采,产生大量尾矿弃渣。目前开采较活跃的金属矿种为钒矿、铁矿、金矿、辉锑矿等;非金属矿种有大理岩、石灰岩、石墨、白云岩等。石灰石矿、大理岩矿和钒矿等,开采极盛,常形成矿山集中分布的群采区。因此,研究区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突出。

3.2.5.1 矿山开采引起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

(1)引起土地资源的毁损:采矿占用和破坏土地。经调查,中型矿区占用和破坏土地面积一般为2~9hm2,小型矿区占用和破坏土地面积一般为1~6hm2。例如:在淅川县城—西庙岗一带为山间谷地,是大理岩石材加工聚集地,沿G312两侧分布加工厂几十家。占地宽20~50m,断续延伸近20km。弃渣改变、破坏土地现象较为严重。

图3.3 研究区水土流失分布

(2)引起地貌景观的毁损:露天采矿破坏地貌景观非常严重,毁坏了植被和生态环境。在交通干线两侧的可视范围内可以看到采矿留下的痕迹,而且还有持续增加的趋势。大型矿区植被破坏面积为15hm2,中型矿区植被破坏面积一般为1.5~4.5hm2,小型矿区植被破坏面积一般为0.5~2.0hm2。水源区因采矿引起的地貌景观毁坏主要分布在以下地带:①淅川县城—毛堂—西簧一带,为钒矿采矿密集地,分布采矿点几十家,采坑沿矿脉分布,宽6~10m,深5~8m,断续延伸近50km,总面积约100hm2,开矿弃渣就地堆积于山坡,随处可见,对山体植被及土地破坏较为严重,并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基本条件;②淅川县蒿坪—大石桥一带,为大理岩矿采矿密集地,分布采矿点几十家,采坑沿矿脉分布,宽6~10m,深5~30m,断续延伸近40km,总面积约80hm2,开矿弃渣就地堆积于山坡,对山体植被及土地破坏较为严重,并对丹江风景区有一定影响,也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基本条件。

(3)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石灰岩、大理岩、钒矿等矿山在开采过程中,经常发生边坡失稳、滑坡、崩塌等现象。井下开采的金矿、铁矿易发生矿坑塌陷现象。矿山排出大量矿渣及尾矿的堆放,除了占用大量土地、严重污染水土资源及大气外,还经常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尤其是一些乡镇集体和个人采矿场,在河床、公路两侧开山采矿,乱采滥挖,乱堆乱放,对河道畅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也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固体物源。

3.2.5.2 水源区土污染分析

为了解钒矿对土壤的影响,在钒矿采矿分布较密集的毛堂—西簧一带布设了两条土质取样剖面。根据分析结果得出:远离采矿点钒含量有明显的递减趋势。

3.2.5.3 水源区水环境质量分析

(1)地下水环境质量分析:地下水水环境分析主要通过地下水质量评价和地下水污染评价来实现。

1)地下水质量评价:此次评价选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Fe)、锰(Mn)、铜(Cu)、锌(Zn)、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NH4)、氟化物(F)、汞(Hg)、砷(As)、铍(Be)、隔(Cd)、六价铬(Cr6+)、铅(Pb)、碘(I)等24项组分作为评价指标。以水质分析资料为基础,依据单项组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所列分类指标确定该组分的质量类别,为单因子评价方法。根据各单项组分所属质量类别,依表3.15的规定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表3.15 各类别单项组分评价分值

按式(3.1)和式(3.2)计算综合评价分值F。

河南省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理论、方法与实践

式中:F为各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的平均值;Fmax为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中的最大值;n为项数。

根据计算的F值,按表3.16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

表3.16 地下水质量级别判定

2)地下水污染评价:选取地下水质量评价中的24项组分作为评价指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GB/4848-93)中Ⅱ类水标准限值作为背景值,采用组分综合法和污染指数法分别对无机污染进行评价。

单项指标的污染指数(I)按式(3.3)进行计算。

河南省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理论、方法与实践

式中:I为某项污染物的污染指数;Ci为某项污染物的实测含量;C0为某项污染物的背景值或对照值,此次取Ⅱ类水标准的上、下限值。

Ci值在区间内,令I=1,如果I值大于区间值的最大值或小于区间值的最小值,分别用Ci值除以区间值的最大值或最小值。

多项指标的综合污染指数(PI)按式(3.4)和(3.5)进行计算。

河南省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理论、方法与实践

河南省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理论、方法与实践

式中:PI为单个样品多项组分的综合污染指数; 为各单项组分污染指数I的平均值;Imax为各单项组分污染指数I的最大值;n为项数。

根据计算的PI值,按表3.17划分污染级别。

表3.17 地下水污染级别分类

最后计算出F值最大为7.19,最小为2.15。质量级别为“良好”和“较差”两个级别,综合评价结果与单项组分评价结果一致,即Ⅲ类水属“良好”级别,Ⅳ、Ⅴ类属“较差”级别 。

(2)水源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根据国家标准中基本项目标准限值中的24项指标,选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cr)、生物需氧量(BOD5)、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铜(Cu)、锌(Zn)、氟化物(以F计)、砷(As)、汞(Hg)、镉(Cd)、六价铬(Cr6+)、铅(Pb)、氰化物、挥发酚类等17项组分作为评价指标。根据分析结果,对水源区水环境质量的评价表明:地下水组分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S02-4)、硝酸盐(NO3-、以氮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六价铬(Cr6+)等6项含量差异较大,在矿山及人口密集区附近含量较高,其分布面积较小;地下水质量较好的区域居多。地表水部分河段质量较差,入丹江口水库的丹江入口处为Ⅱ类水,淇河入口处为Ⅴ类水,老灌河入口处为Ⅳ类水;南水北调中线取水口(淅川陶岔)地表水样为Ⅱ类水,满足生活饮用水标准。现状条件下,采矿活动引起地下水和地表水质量的变化对丹江口水库水质的影响程度尽管不太明显,但对地下水和地表水质量已经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应引起高度重视 。

Ⅱ 国家排放废水COD标准是多少啊

化学需氧量(COD)国家排放废水标准是:单位: mg/L

(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扩展阅读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

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

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Ⅲ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怎么写

填报要求
1.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 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 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表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报。
[8.单位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9.行业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4754-2002)的规范填报行业小类名称和代码。
[10.企业规模]: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表》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11.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2.隶属关系]: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13.是否央企/14.央企企业名称]:指申报单位是否属于中央直管企业和其属于中央直管企业的全称,央企名称为系统选择项。
[15.重点级别/16.重点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划“√”。
[19.总量指标(吨/年)]:指环境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20.主要产品名称]:指申报单位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主要产品名称。
[21.计量单位/24.计量单位]:本行业内通用的计量单位。
[23.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三种主要原辅材料(如有原料煤应填入)。图1:生产工艺示意图


填报说明:
1.生产工艺按方框图绘制;工艺复杂的企业,可按车间分别绘制,重点放在产生污染的工艺流程上。
2.标明投加的原料和辅助材料。
3.标明给、排水流程、水源种类、废水种类、总排污口注明编号和废水排放去向。
4.标明废气、固体废物及有害废物的排放位置。
5.标明各监测点的位置和编号。
表2:废水污染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6.排放去向]: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排放去向代码表》填报。
[7.水体名称]: 系统选择项,填入该废水排放口实际排入的海或江河湖库具体名称,纸质报表应与系统中《水体/流域代码表》的选择一致。
[8.污水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污水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9.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填报。
[10.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1.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2.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表3:废气污染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 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 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6.废气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废气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7.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代码表》填报。
[10.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1.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2.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表4:边界噪声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2.测点名称、3.测点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
[4.噪声源名称]:指该测点产生噪声源的名称。
[5.噪声源性质]: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报。
[6.功能区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报。

表5:固体废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2.固体废物名称]: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该项为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或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分类分别填报。
[3.是否危险废物]: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表6: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情况
备注:1、计量单位:处理能力----污水(吨/日)、废气(万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吨/日);
2、如上表中治理设施为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对表中“*”项指标不需填报。

填报说明:
[2.治理设施名称]:填报申报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3.治理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分别填报“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
[4.处理方法]: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根据《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填报具体的处理方法;废气处理方法按《废气除尘、脱硫方法分类代码表》或《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填报;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填报。
[5.设计处理能力]: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报。
[6.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设施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填报。
[7.对应排放口编号]:指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废气经某排放口排入环境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表7:生产装置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编号]: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编号,以每台(套)或机组为单位逐一填报。
[2.名称]: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名称。
[3.装置类别]: 系统选择项,指申报单位生产设施或生产线、发电机组、锅炉、窑炉等。
[5.对应排放口编号]:指该生产装置最终排向的排放口。
[6.型号]:指生产装置或生产设施型号及规格。


表8:审核意见


填报说明:
[核查意见]:由环境监察人员核查企业基本情况后填写。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由环境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填报内容及环境监察人员核查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并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意申报的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不同意申报的应要求申报单位重新填报相关内容。

Ⅳ 污染源排放清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水体:海洋、江河、湖泊、沼泽、水库、地下水、冰川等,包括其中的悬浮物、底泥、水生生物在内的总称。
水体污染是指排入水体的污染物在数量上超过了该物质在水体中的本底含量和自净能力即水体的环境容量,破坏了水中固有的生态系统,破坏了水体的功能及其在人类生活和生产中的作用。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功能的现象。水体污染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工业废水的大量排放。

水体污染源水体污染源分为自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两大类型。
人为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

1 、无机无毒物:酸、碱、一般无机盐、氮、磷等植物营养物质; 2 、无机有毒物:重金属、砷、氰化物、氟化物等; 3 、有机无毒物: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等; 4 、有机有毒物:苯酚、多环芳烃、PCB 、有机氯农药等。
指标:COD化学需氧量,就是用强氧化剂氧化一定体积水中有机物所需要的氧化剂量

Ⅳ 废水的排放标准有哪些

我给你一个网站,上面有所有的污水专排放标属准
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shjbh/

Ⅵ 石家庄2020工业废水排放量

 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等污染物分别为2564.76万吨、98.40万吨、322.34万吨、33.67吨、3734.0吨、59.8吨。 2020年全国及各省市废水排放主要污染物情况

Ⅶ 排污登记表中废水排放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废水排放信息”,如果企业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结合环评文件填报水排放信息。无环评的,根据企业实际排污情况填报。若无废水排放的,无需填报此表。(1)废水处理设施: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如果选择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类废水处理设施具体名称。(2)废水处理工艺:如,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等,如果选择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类废水处理工艺具体名称。(3)废水排放口名称:一般可命名为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废水排放口等。(4)废水排放标准:大多数企业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5)排放去向: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行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也属于不外排);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他单位、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需填写具体污水处理厂及其他单位名称;进入海域、江河、湖、库等水环境的,需填写具体海域、水体名称;进入城市下水道的,需填写具体下水管网名称。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二)精简高效,衔接顺畅。排污许可制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管理效能。公平公正,一企一证。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环境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责任,多排放多担责、少排放可获益。向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权责清晰,强化监管。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环境保护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公开透明,社会共治。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流程全过程公开,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公开,为推动企业守法、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创造条件。(三)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转,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Ⅷ 中国水环境的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3年,全国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60.0亿吨,比上年增加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2.4亿吨专,比上年增加2.5%;城镇生活属污水排放量247.6亿吨,比上年增加6.6%。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1333.6万吨,比上年减少2.4%。其中工业废水中COD 排放量511.9万吨,比上年减少12.3%;城镇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821.7万吨,比上年增加5.0%。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129.7万吨,比上年增加0.7%。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40.4万吨,比上年减少4.0%;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89.3万吨,比上年增加3.0%。
2003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9.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0.5%,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非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77.7%,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

Ⅸ 国家废气,废物,废水的最新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10-04 实施日期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3 定义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 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4.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释倍数) 染料工业 50 180 -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脉金选矿 100 5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5 化学需氧量
(COD)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20 20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26 总余氯
(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 山 工 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矿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m3/t(板)
8 制糖工业 某蔗制糖 10.0m3/t(甘蔗)
甜菜制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发




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类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业 600.0m3/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铬盐工业 5.0m3/t(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 本色: 150m3/t(浆)漂白: 240m3/t(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3/t(纤维)
长纤维 800m3/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17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脉金选矿 70
400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5
化学需氧量(COD)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15
20
低氟地区
(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54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接触时间
≥1.5h)
56
总有机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 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 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3/t (板)
8 制糖工业 甘蔗制糖 10.0 m3/t
甜菜制糖 4.0 m3/t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发酵、
酿造
工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3/t
以薯类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业 600.0 m3/t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铬盐工业 5.0 m3/t (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干麻)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3/t (纤维)
长纤维 800.0 m3/t(纤维)
15
化纤浆粕 本色: 150 m3/t(浆);
漂白:240 m3/t(浆)
16









青霉素 4700m3/t(氰霉素)
链霉素 1450m3/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3/t(土霉素)
四环素 1900m3/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3/t(洁霉素)
金霉素 3000m3/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3/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3/t(维生素C)
氯霉素 2700m3/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3/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3/t(维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乐果** 700m3/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3/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3/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3/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3/t(产品)
敌百虫 40m3/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马拉硫磷 700m3/t(产品)
18




业 除草醚 5m3/t(产品)
五氯酚钠 2m3/t(产品)
五氯酚 4m3/t(产品)
2甲4氯 14m3/t(产品)
2,4-D 4m3/t(产品)
丁草胺 4.5m3/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3/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3/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 3.5m3(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21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

Ⅹ 最新的中国环境污染数据。谢谢

中国环境污染到什么程度了呢?让我们来看看下面一组数据。

2007年,我国查明的各类源头废水排放总量2092.8亿吨,废气排放总量637203.7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028.9万吨,氨氮172.9万吨,石油类78.2万吨,重金属(镉、铬、砷、汞、铅,下同)0.09万吨,总磷42.3万吨,总氮472.9万吨;二氧化硫 2320万吨,烟尘1166.6万吨,氮氧化物1797.7万吨。其中,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和河北省工业污染源数量居前5位,分别占全国工业源总数的 19.9%、17.1%、11.8%、6.1%和 5.1%。在产生严重工业污染的行业中,全国有非金属矿物制品18.4家、通用设备制造污染源14万家、金属制品12.3万家、纺织业10.7万家、塑料制品业8.8万家、农副食品加工业8.3万家、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8.2万家。

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化学需氧量3145.35万吨,氨氮 201.67万吨,石油类 54.15万吨,挥发酚 12.38万吨,重金属2.4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5亿吨,综合利用量18亿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124.44万吨),处置量 4.41亿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964万吨),2007年贮存量15.99亿吨(其中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12.11亿吨),倾倒丢弃量4914.87万吨。

农业源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化学需氧量1324.09万吨,总氮 270.46万吨,总磷28.47万吨,铜 2452.09吨,锌4862.58吨。种植业总氮流失量159.78万吨,其中:地表径流流失量 32.01万吨,地下淋溶流失量20.74万吨,基础流失量107万吨;总磷流失量10.87万吨。种植业地膜残留量12.1万吨。

上述数据节录自2010年2月6日新版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这个报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联合公布,可谓权威之数据。然而,从这些枯燥的数据中,我们依然不能了解我国生态环境的“庐山真面目”。因为,毕竟统计数据有不全的地方,甚至一些数据,还会有失真的地方。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为200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内容包括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从上述普查的部分结果我们隐约地读出:从工厂烟筒、排污口、矿山、城市消费场所、养殖场、果园乃至农田排出来的各类污染物,已经使得重现当年我们的“碧水蓝天”成为奢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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