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常用污水废气处理方式有哪些
污水和废气的处理是完全不同的处理方法,所以在这里我分开说明
污水的处理方法:
1、物理法:利用物理作用处理、分离和回收废水中的污染物。
例如沉淀法(重力分离法)除去水中相对密度大于1的悬浮物。
过滤法(滤网沙层活性碳)可除去水中的悬浮物。
蒸发法用于浓缩废水中不挥发性和可溶性物质。
另外还有离心分离法、汽浮(浮选)法、高梯度磁分离法等。
2、化学法:利用化学反应或物理化学作用处理回收可溶性废物或胶状物质。
例如中和法用于中和酸性或碱性废水。萃取法利用可溶性废物在两相作用中溶解度不同的“分配”,回收酚类和重金属等。
氧化还原法用来除去废水中还原性或氧化性污染物,杀灭天然水体中的病原菌。此外还有混凝法和化学沉淀法等。
3、物理化学法:吸附法、离子交换法、萃取法、膜析法、蒸发法。
4、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生化作用处理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
生物过滤法和活性污泥法来处理生活污水或有机生产废水,使有机物转化降解成无机盐而得到净化。此外还有生物塘法等。
5、污泥土地处理法:用于有机质处理。污水灌溉,慢速下渗,快速下渗。
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所选用的原则不同,一般会根据污水处理单位水量,污染物、处理单位电耗,成本、占地面积、管理维护难易程度。
废气处理方法:
废气处理的方法有很多种,这里我就简单的列举几个比较常用的
1.冷凝回收法
冷凝回收法是把废气直接导入冷凝器或先经吸附吸收后,解析的浓缩废气导入冷凝器,冷凝液经分离可回收有价值的有机物的一种方法。
2.吸收法
吸收法可分为化学吸收及物理吸收,由于有机废气中含有大量的“三苯”气体,化学活性低,一般不能采用化学吸收。
3.直接燃烧法
直接燃烧法是利用燃气或燃油等辅助燃料燃烧放出的热量将混合气体加热到一定温度(700~800℃),驻留一定的时间(0.3~0.5秒),使可燃的有害物质进行高温分解变为无害物质的一种方法。
4.热力燃烧法
热力燃烧是指把废气温度提高到可燃气态污染物的温度,使其进行全氧化分解的过程。
5.催化燃烧法
催化燃烧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将废气中的有害可燃组分完全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的过程。
6. 活性炭吸附法
活性炭吸附是将有机废气由排气风机送人吸附床,有机废气在吸附床被活性炭吸附剂吸附而使气体得到净化,净化后的气体排向大气即完成净化过程。
❷ 简单论述废气废水物体废物的危害、控制和综合应用!
三废"排放量大。据统计仅农药一项每年排放废气23.7亿m3,排放废水1亿m3,还有内大量有毒有害固体废物产容生。这些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成分复杂,毒性大,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化学品的污染危害控制,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制定和健全环境立法,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2.加强对重点有害化学品的环境管理
3.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有害化学物质向环境中排放
4.强化危险废物管理
5.普及安全和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公众监督
简要内容
❸ 关于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有哪些规定
(1)大气污染的防治。对于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企事业单位版和其他经营者,应采取防治权污染的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实施监管。
(2)水污染的防治。《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了施工现场水污染控制要求。
❹ 废水管理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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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加强生产和生活废水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废水的控制管理。
3.0定义
无
4.0职责或引用文件
5.0程序
5.1废水的类型:
生活区、办公区日常活动(饮食卫生间)所产生的污水;厨房日常活动产生的含油污水;
5.2废水的处理:
生活区、办公区产生的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厨房产生的含油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5.3管制要求:
5.3.1废水管制标准: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
5.3.2公司定期每年委托有资格的监测公司对废水进行监测,监测报告由行政部保存两年以上;
5.3.3当废水测量值超出管制标准时, 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
5.3.4当地法律有规定时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领排放批文或排放证书. 受核工厂如果有排放工业加工废水的情况, 应当已就须否申领排放批文或者排放证书的问题做了评估. 工厂如果领有批文, 便应当确保工厂达到批文的要求.
5.3.5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严格分开,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废油、废化学品等对环境会造成较大危害的物品禁止倒入下水道,各产生部门应收集于专门的容器中,然后交危险废弃物指定地点由有资格的回收商回收处理;
禁止将废渣(如污泥、垃圾、碳粉、粉尘等)冲入下水道;
5.3.6总务部负责化粪池、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每半年定期清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3.7垃圾需放置指定地点,不得露天摆放,以防雨天污水流入雨水管道;
5.3.8禁止在公司内冲洗车辆,以免将油污冲入雨水或污水管道;
5.3.9泄漏在地面的油及化学品需用沫布或沙子擦拭干净后放入危险废弃物垃圾桶内,禁止用水冲洗直接注入下水道;
5.3.10经污水处理设施过滤后的污泥,转运作废弃物处理;
6.相关记录
6.1废水的检测报告(保存三年)
6.2污水系统定期清理记录(保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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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施工现场的废水废气要怎么处理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
1、目的
明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的管理要求,以减少环境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组织施工的所有工程施工现场。
3、职责
3.1项目部及施工班组负责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并对其实施管理。
3.2安全管理科负责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的检查。
4、工作程序
4.1粉尘
4.1.1产生粉尘的作业
切割金属、木材、石材及瓷片等;
打磨木面、墙面及地面等;
搅拌、搬运、倾倒粉质材料(如水泥、石灰等);
拆除旧建筑、道路的扬尘;
露天场地风沙、扬尘等;
电焊产生的烟尘。
4.1.2个人防护
在有粉尘的环境中作业,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口罩、工作服、眼镜、工作帽、安全帽等,直接与水泥、石灰等粉质材料接触时还应戴手套。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4.1.3环境保护
切割及打磨时,只要可能,应加水(或油)冷却,同时可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切割及打磨设备应有防护装置,特别是木料开锯及金属砂轮切割时,应有挡板,以减少颗粒的飞溅及粉尘护散;
批量的切割活动,只要可能应集中安排在一个固定的房间进行,以减少粉尘的扩散源;搬运罐装粉质材料,如水泥、石灰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撒。室内关闭风扇及迎风边窗户。水泥罐要有防尘装置,包装水泥、包装应完整。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室内应经常撒些水,以保持一定湿度,同时,应经常清扫,保护地面干净,减少地面扬尘;
4.2噪声
4.2.1产生噪声的作业
风镐、电钻震碎砼路面,构筑物;
切割、打磨石材和地面;
锯、刨木材,特别是开料;
空气压力机、空气锤的启动;
搬运钢模板及敲打
4.2.2个人防护
在重噪声区(如切割、风镐、打磨石材、锯、刨木材)的作业人员应塞耳塞,无关人员应尽量撤离现场。
4.2.3环境保护
见《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环境管理方案》
重噪声的作业应尽可能设置噪声隔离墙和安排在隔离效果好的房间进行;
应根据周边环境安排合适的作业时间,学校区应避开上课时间;居民区应避开休息时间;
尽可能选用新设备,如搅拌机、低噪声风镐、新型气钉枪、用瓷片切割替代机割等;
有可能钢模板用胶合板替代,搬运安装时注意防止噪声扩散;
4.3废水
4.3.1产生废水的作业
混凝土、砂浆搅拌的清洗污水;
桩基施工(钻孔桩的泥浆水);
切割、路面、打磨石材和瓷片的污水等;
清洗场地、工具等;
生活用水
4.3.2环境保护
见施工现场污水、噪声、粉尘环境控制三管理方案节约用水,切割和打磨时尽量采用洒水,保护湿润不过量;洗地时,应洒水清扫,避免用水龙头冲水。以减少废水的产生。
施工产生的废水应保持一定距离的流水区,切割和打磨的废水先用盆或凹板接往后冒出,让水自然沉淀之后,注入下水道,避免注入雨水管;
生活废水应注入城市污水管网,以统一处理。生活废水不能注入雨水管。
4.4废气
4.4.1产生废气的作业
沥青作业;油漆作业;防水涂料作业;打胶作业;清洗作业等;
4.4.2个人的防护
沥青砼搅拌、油漆的调配、喷刷及乳胶漆的打磨人员应戴防毒面具、眼罩、穿工作服;
其它作业人员应戴口罩;
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4.4.3环境保护
沥青、涂料、油漆化学溶剂类材料的使用,应控制气味的传播源;
作业应尽可能是独立作业,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必要时应配置通风设备,以减少废气对人身体的危害;
4.5监督检查及跟踪
项目部每周例行检查时,以及安全管理科在工地巡查和安全检查时,都应将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的处理情况作为一个检查项目,并记录在质安大检查综合评定表中。发现中不符合应通知项目部及施工班组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
5相关文记录
《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程》
《施工现场化学危险品管理规程》
❼ 环境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程序有几个是什么
4.3.1 环境因素
4.3.2 法规及其他要求
44.2能力、.培训和意识
4.4.3 信息交流
4.4.5 文件控制
4.4.6 运行控制
4.4.7 应急响应
4.5.1 监视和测量
4.5.2 合规性评价
4.5.3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4.5.5 内部审核
❽ 施工现场的废水废气怎么处理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废气管理 1、目 明确施工程产粉尘、噪声、废水废气管理要求减少环境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组织施工所工程施工现场 3、职责 3.1项目部及施工班组负责控制施工程产粉尘、噪声、废水废气并其实施管理 3.2安全管理科负责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废气管理检查 4、工作程序 4.1粉尘 4.1.1产粉尘作业 切割金属、木材、石材及瓷片等; 打磨木面、墙面及面等; 搅拌、搬运、倾倒粉质材料(水泥、石灰等); 拆除旧建筑、道路扬尘; 露场风沙、扬尘等; 电焊产烟尘 4.1.2防护 粉尘环境作业应穿戴防护用品口罩、工作服、眼镜、工作帽、安全帽等直接与水泥、石灰等粉质材料接触应戴手套关员撤离现场 4.1.3环境保护 切割及打磨要能应加水(或油)冷却同减少粉尘产扩散 切割及打磨设备应防护装置特别木料锯及金属砂轮切割应挡板减少颗粒飞溅及粉尘护散; 批量切割要能应集安排固定房间进行减少粉尘扩散源;搬运罐装粉质材料水泥、石灰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撒室内关闭风扇及迎风边窗户水泥罐要防尘装置包装水泥、包装应完整减少粉尘产扩散 室内应经撒些水保持定湿度同应经清扫保护面干净减少面扬尘; 4.2噪声 4.2.1产噪声作业 风镐、电钻震碎砼路面构筑物; 切割、打磨石材面; 锯、刨木材特别料; 空气压力机、空气锤启; 搬运钢模板及敲打 4.2.2防护 重噪声区(切割、风镐、打磨石材、锯、刨木材)作业员应塞耳塞关员应尽量撤离现场 4.2.3环境保护 见《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环境管理案》 重噪声作业应尽能设置噪声隔离墙安排隔离效房间进行; 应根据周边环境安排合适作业间校区应避课间;居民区应避休息间; 尽能选用新设备搅拌机、低噪声风镐、新型气钉枪、用瓷片切割替代机割等; 能钢模板用胶合板替代搬运安装注意防止噪声扩散; 4.3废水 4.3.1产废水作业 混凝土、砂浆搅拌清洗污水; 桩基施工(钻孔桩泥浆水); 切割、路面、打磨石材瓷片污水等; 清洗场、工具等; 用水 4.3.2环境保护 见施工现场污水、噪声、粉尘环境控制三管理案节约用水切割打磨尽量采用洒水保护湿润量;洗应洒水清扫避免用水龙冲水减少废水产 施工产废水应保持定距离流水区切割打磨废水先用盆或凹板接往冒让水自沉淀注入水道避免注入雨水管; 废水应注入城市污水管中国统处理废水能注入雨水管 4.4废气 4.4.1产废气作业 沥青作业;油漆作业;防水涂料作业;打胶作业;清洗作业等; 4.4.2防护 沥青砼搅拌、油漆调配、喷刷及乳胶漆打磨员应戴防毒面具、眼罩、穿工作服; 其作业员应戴口罩; 关员应撤离现场 4.4.3环境保护 沥青、涂料、油漆化溶剂类材料使用应控制气味传播源; 作业应尽能独立作业通风良环境进行必要应配置通风设备减少废气身体危害; 4.5监督检查及跟踪 项目部每周例行检查及安全管理科工巡查安全检查都应粉尘、噪声、废水废气处理情况作检查项目并记录质安检查综合评定表发现符合应通知项目部及施工班组立即进行整改必要发纠/预防措施要求 5相关文记录 《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管理规程》 《施工现场化危险品管理规程
❾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管理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
《水污染防治法》(2008)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向该水体排污的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第十五条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
其他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许可法》
3实施方法编辑
一,排污总量控制是排污许可证的基础、关键,抓好排污总量控制是根本。政府部门要严格把好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定各地区的排污总定量。由于区域辖区与环境容量存在矛盾,所以在排放量分配时,要组织地区环境容量分配的研究和预算,进行充分的调查,合理的规划。当然在有制度可以的情况下,有效的监督更能促使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2]
二,完善健全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政府要切实是实行其职能。
三,加强环保宣传,提高企业环保意识。环境是全球性的,不能因为经济的发展而弃之不顾,这是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较量,也是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较量。[1]
四,完善好排污许可证的初始分配。拍卖、免费分配和定价出售有效地合理的分配好相应许可证,是比较公平的。我国采用免费分配为主,拍卖和定价出售为辅的模式。因为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企业承受能力不足,政府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信息不对称、保护环境费用低的问题。
五,调动公众参与的热情,让公众参与到环保监督中来。完善监督制度。 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才能为我国环境保护做贡献,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4制度弊端编辑
环境容量既然作为一种功能性资源,排污指标应该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排污指标被企业无偿占有,其弊端有二:一是失去了用经济手段调整污染项目的市场准入功能,二是企业占用的现有排污指标无法流通,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功能难以发挥出来。
继1987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之后,1989年的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项新制度提了出来。鉴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国家从1996年开始,正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列入“九五”期间的环保考核目标,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省市,各省市再层层分解,最终分到各排污单位。总量控制是“十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上海市已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年度复审。[1]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给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除了个别情况下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而由国家通过法律设立特别许可外,规定不得随意将许可证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滥设许可证乱收费。但排污许可证制度却有其特殊性,即行政主体不仅是作为监督管理者,而且是作为公众环境权益的监护人,作为环境容量资源公共所有者的代理人。资源是有价的,环境容量资源也不能无偿获得,在管理、转让这种环境容量资源时,既要尽到管理者的职责,又要行使代理人的权利,向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相应的行政成本和保护、改善环境的费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