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主要是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里有很多种不同于城市生活污水污染物,根据不同污染物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才能把污染物除去,不能直接用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来处理
⑵ 工厂污水要强制接入市政管网吗
污水最终都没地儿去,最终肯定是接入市政管网的,但前提是达到下水道排放标准,符合标准的原则上都可以接入市政管网最终去市政污水厂。
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后一样排入市政管网。不达标的不允许接入。
⑶ 工业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是否合适
自流管接入压力管?除非把自流管的污水收集加压才能接入加压管,否则会出现倒流的
⑷ 工业废水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管道排放,违反环保法哪一条急急急!!!谢谢
没谁规定不允许啊,工业废水处理候满足排入市政管网的标准时,是可以排放的
⑸ 工业废水直排进管网和经处理达到进管网协议进管网两者的区别
你老师的意思是:排放标准和接管标准。比如COD这两种标准的标准值不同。
排放专标准是废水直接属排入环境所需要达到的标准。接管标准时废水预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的水质要求。
所谓“直排进管网和经处理达到进管网协议进管网”不存在专门的标准问题。你可能理解错了老师的意思,或者是你老师没有表述清楚。
⑹ 工业废水达标后排入城市管网,需考虑那些因素
关键看当地环保部门是否同意排入,排入的废水是否含有特别的污染物、是否会影响市政污水的处理、排入的量占市政污水的比例等等
⑺ 工业废水污染物哪些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道为什么不能排入
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不能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如果直接排入的话,可能会导致地下水被污染。
⑻ 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达到直排海标准,是否可以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排海!
不可以,所有市政管网是雨污分流的,雨水管网不允许进入污水。
⑼ 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国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网络--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⑽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gb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专车间处理设施排属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3 其他规定
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