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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直排外环境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02-20 17:14:42

A. 污水直排口是什么意思

就是污水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的管道口

B. 污水直排怎么处理

化学方法处理
化学方法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以去除水中的有机物、无机物杂质。内主要有化学混凝容法、化学氧化法、电化学氧化法等。化学混凝法作用对象主要是水中微小悬浮物和胶体物质,通过投加化学药剂产生的凝聚和絮凝作用,使胶体脱稳形成沉淀而去除。混凝法不但可以去除废水中的粒径为1O~10mm的细小悬浮颗粒,而且还能去除色度,微生物以及有机物等。该方法受pH值、水温、水质、水量等变化影响大,对某些可溶性好的有机、无机物质去除率低;化学氧化法通常是以氧化剂对化工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进行氧化去除的方法。
物理处理法
化工污水常用的物理法包括过滤法、重力沉淀法和气浮法等。过滤法是以具有孔粒状粒料层截留水中杂质,主要是降低水中的悬浮物,在化工污水的过滤处理中,常用扳框过滤机和微孔过滤机,微孔管由聚乙烯制成,孔径大小可以进行调节,调换较方便;重力沉淀法是利用水中悬浮颗粒的可沉淀性能,在重力场的作用下自然沉降作用,以达到固液分离的一种过程;气浮法是通过生成吸附微小气泡附裹携带悬浮颗粒而带出水面的方法。这三种物理方法工艺简单,管理方便,但不能适用于可溶性废水成分的去除,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C. 污水厂私自直排污水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您好:
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降低环保支出,往往会偷排污水、废弃等污染物,既危害了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也损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当企业偷拍污水、废弃风污染物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企业偷排污水,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企业偷排污水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应该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如企业违法偷排污水,造成江河下游养殖鱼死亡的,养殖户可以要求企业赔偿损失。如果是多企业违法排污,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相关企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受害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行政责任:企业偷排污水的,由环保部门等采取责令停业整顿、限制生产、罚款,并对企业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于行政拘留。
一般情况下,居民发现企业偷排污水的,可以向当地的环保局举报投诉,及时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利益及当地环境不受损坏。这也是受害人要求企业赔偿的重要谈判筹码,运用好了,往往非常利于索取赔偿。
3、刑事责任:偷排污水,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按环境污染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企业违法偷排污水,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环境污染罪,需要被判刑坐牢。要是你发现有企业偷排污水,严重污染了环境,向环保局举报投诉,准能让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受到相应的处罚。

D. 环评报告里关于废水排放标准中的的纳管排放和环境排放是什么意思

污水产生单位内部的污水;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

通过建设和改造位于河道两侧的工厂、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宾馆、餐饮、居住小区等污水产生单位内部的污水管道,并将其就近接入敷设在城镇道路下的污水管道系统中,并转输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经有关部门审批和颁布,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国家颁布的标准外,各地、各部门还可根据当地的大气环境容量、污染源的分布和地区特点,在一定经济水平下实现排放标准的可行性,制订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的排放标准。

(4)污水直排外环境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规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2、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E. 污水达标排放量什么意思

指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外排污水量,包括未经处理外排达专标和经过处理属后外排达标两部分。

污水,通常指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排出水。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有病原体污染物、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物和有毒污染物等。

F. 我家旁边有排污水算不算污染环境

你家旁边有排毒物,当然算污染环境。
多地农村污水直排,污染环境触目惊心

在东南沿海某省村庄中的一座小桥上,一幅写着“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的巨型宣传牌十分醒目。然而,在被广告牌挡住的地方,水面漂浮大量的塑料袋、易拉罐、泡面盒等生活垃圾,水体呈黑褐色。

这条名为新沟的小河穿村而过,许多村民依河而居。多位村民反映:“河水臭气熏天。今年受干旱影响,水流缓慢,污染比往年更加严重。有的下水道直连河涌,粪水都冲了出来。”沿着新沟河走去,检查组看到,由于水位较低,大量直排入河的下水管道就裸露在外。

在华北某滨海城市一座村中,检查组发现,该村西侧排水渠与鲍丘河交界处,一条约60米长、8米宽的渠道被倾倒的各种垃圾堵塞,水渠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垃圾水道”。而在该村东北水渠河长公示牌附近就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面漂浮绿色青苔、白色泡沫,散发刺鼻恶臭。

记者梳理发现,在一些临近城区、人口密集的村镇,河涌水体黑臭情况更为突出。检查组发现,位于珠三角的一座村庄人口密集,村内两条河涌常年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挤占,加上当地未建设污水收集设施,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常年直排河涌,造成严重污染。

而在离城区稍远的农村,部分不法村镇小作坊等污水违规排放时有发生。检查组发现,长江中游某省一座沿江城市所辖村庄里,一磷矿尾矿库的磷渣常年堆积,一下雨,就形成一条白色的“污水沟”。检查组在华北某特大城市北部远郊一村中实地检查时发现,该村“黑洗衣作坊”违规偷排污水,污染环境。

G.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第八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七)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的;

(八)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的;

(九)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7)污水直排外环境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H. 农村污水直排,乱排现象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农村污水原来是靠生态自然处理 的,水质土壤都有生态处理能力,不称做污水的。由于工回业污水污染答导致土壤河流丧失了生态处理能力,所以现在被列出是污水。
对于农村污水处理 新方法有氨蛋酶处理污水 ,能恢复生态水处理能力。本身农村污水就是那样排放,--工业污水导致形成农村污水乱排!!!

I. 污水外排,这个外排的概念是什么

我是做环保的 按我理解是指水里污染物浓度没有达到排放标准 就直接排放到外界环境。有什么问题欢迎探讨

J. 污水零直排的好处

1、对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实行截污纳管、统一收集,经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到外环境,实现城市污水收集、雨污分流。

2、截污纳管是消除黑臭水体的治本之策,污水就地处理最终目的也是控源截污。将治水工作从点转面、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的关键之举。

(10)污水直排外环境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晴天所有污染源的收集和雨天溢流污染的控制是实现“污水零直排”的关键之举,但工程实践中却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在截污纳管中采用箱涵截污等大截排系统做法,截污效果却越来越差;污水主管道运行水位长期处于偏高位状态,导致管道内污水溢出漫溢河道等。

这些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污水收集和处理在能力上的不匹配,深层原因却是污水处理及收集能力建设规划缺少科学合理的设计。

应对河湖沿线的排水口逐一排查,按照沿线周边管网建设情况,严格对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进行分类。

属于分流制的污水直排口,应立即进行改造并接入现有市政污水管网,或进行中转接驳截污或设置污水应急处理设施再接入新建污水管道。

属于分流制的雨水排水口,应结合初期雨水污染负荷和溢流污染情况,在管渠末端设置污水净化设施或雨水调蓄池,待降雨结束后,再将储存的雨污水通过管网输送至污水厂处理。属于雨污混接的雨水排水口和合流制排水口,应优先进行点源雨污分流改造,或增设截流井进行截污。

属于河湖沿岸的居民区排水口,特别是城中村污水直排口,雨污分流改造难度大,应加快实施旧城改造,或建设过渡期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待污水处理达标后,再安全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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