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餐饮和房地产声执行什么标准
21、 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88号安徽省环境保护回厅:你厅答《关于居民楼内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请示》(环科函〔2011〕17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未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处理因这类噪声问题引发的投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投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都是根据《噪声法》制定和实施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两项标准都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噪声法》也未规定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⑵ 房地产项目环评没有排水管网怎么办
在市政污水复管网为建制成,那要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后才可以排放,做好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及达标排放可行性论证。污水管网建成污水可进入污水处理厂后,只需表述经……预处理后能够满足接管标准进入污水处理厂,表述污水处理厂目前的接纳能力,能否接纳本项目污水,最好开具接管证明。一般城市内的房地产项目最终都能够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如果实在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城镇,那么基本上是自己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后才可以排放。直接排放到水体要申请总量,排入农灌渠则不需申请总量!排入污水处理厂则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不另外下达。但需分析提出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建议指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