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難治性心力衰竭的治療
用於心衰的各階段的常規治療措施,均能用於難治性心力衰竭,應注意處理各種並發症,包括睡眠障礙、抑鬱、貧血、腎功能不全等。另外還需特殊治療手段,包括心臟移植、左室輔助裝置、靜脈持續滴注正性肌力葯以緩解症狀,如果腎功不全,出現難治性水腫,可用超濾法或血液透析。
1.控制體液瀦留
患者的症狀常與水、鈉瀦留有關,治療的關鍵是控制體液瀦留。呋塞米用量可加大,或聯用多巴酚丁胺或多巴胺,有引起氮質血症的可能。如果出現嚴重腎功能不全、難治性水腫,可用超濾法或血液透析,患者望恢復對利尿劑的敏感性。
2.神經內分泌抑制劑的應用
患者耐受性差,對ACEI和β受體阻滯劑應從極小劑量開始使用,ACEI易致低血壓、腎功能不全,β受體阻滯劑易導致心衰惡化,當收縮壓小於80mmHg時,則二葯均不能使用。當有顯著體液瀦留時,近期曾應用正性肌力葯者,則不用β受體阻滯劑。ARB是否與ACEI同樣有效,還需證據,但也易引起低血壓和腎功能不全。醛固酮受體拮抗劑限於腎功能正常的患者。高鉀血症可引起腎功能受損者的危險。
3.靜脈應用正性肌力葯或血管擴張劑
靜脈滴注多巴酚丁胺、米力農等正性肌力葯和硝酸甘油、硝普鈉等血管擴張劑,作為姑息療法,可緩解短期(3~5日)症狀,情況一旦穩定,改用口服治療方案。能中止靜脈應用正性肌力葯的患者,不推薦間歇靜脈滴注正性肌力葯。當等待心臟移植的患者無法中斷靜脈治療時,允許持續靜脈輸注多巴酚丁胺、米力農。
4.機械和外科治療
左室輔助裝置適用於內科治療無效、長期依賴靜脈正性肌力葯物、LVEF<25%、預期一年存活率<50%,且不適於心臟移植術者。心臟移植適用於無其他可選治療方法的重度心衰患者,作為終末期心衰的一種治療方式,與傳統治療相比,它會增加生存率、改善運動耐量和生活質量。心臟移植的主要問題是移植排斥,這也是術後一年死亡的主要原因。免疫抑制劑及並發症影響著長期預後,研究結果顯示,聯合3種免疫抑制治療,患者術後5年存活率可提高到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