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跨區污水處理要手續嗎
需要的,需要兩個區都去辦手續。
污水處理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1、書面申請(說明排水地點、水質情況)。
2、規劃部門審批文件。(規劃許可證和規劃總平面圖)
3、廠區或小區排水平面布置圖,雨、污管線的縱斷圖或者斷面圖。排水出口與市政管網連接圖,註明比鄰道路及周圍環境名稱。廠區牆外與市政檢查井之間設置已備取樣和安裝流量計檢查井。註明管道(渠)管徑(尺寸)及管底標高。
4、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及平面布置圖。
5、生產產品種類、主要原材料(僅限於工業項目)。
6、環境評價或者環境評價批復。
7、申請人身份證及法人委託書。
8、環保局頒發的試生產許可或者水質驗收報告。
9、《城市排水許可許可申請表》。
㈡ 籌建污水處理廠准入手續有哪些
定需要辦理污水處理服務企業資質證書
辦理所需材料如下:
1、污水處理服務專項資質等級評定申請表;
2、法人代表資格證明;
3、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4、辦公及工作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
5、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及學歷證明或職稱證明;
6、污水處理專業人員培訓證書復印件(10人以上);
7、污水處理管理文件、作業標准和質量驗收制度;
8、污水處理專用產品、設備清單(含型號、規格、技術指標、購置時間、製造商、運行狀況等);
9、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資信證明;
10、3年內有效室內環境凈化和監測項目證明材料;
㈢ 污水排入污水處理廠證明是怎麼辦理的
到當地的環境保護局辦理污水排放許可證,具體流程要到當地的環保局咨詢,最後出的文件叫污染物(污水)排放許可證
㈣ 城鎮污水處理廠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污水廠必須申請獲取《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同時還必須取專得《污水排放許可證》屬、《土地證使用證》、《建設規劃證》、《城建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根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資質證書》的單位,設施運營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應取得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證書。申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的單位,應按環境保護部制定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級分類標准》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報環保廳科技處預審後,報環保部審批。《資質證書》由國家環境保護部頒發。城市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必須取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並按規定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未取得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
㈤ 污水處理廠需要辦理消防手續嗎
污水處理廠需要辦消防手續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依法辦理的消防手續及步驟如下:
第一步:消防建審資料
1、平面圖紙,加蓋裝修單位設計資質章;
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
3、工商營業執照或工商核准名稱復印件;
4、設計資質證明文件;
5、申請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審核申報表》
7、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98年後建築物);
8、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第二步:消防驗收資料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
3、消防產品檢驗、檢測報告(滅火器、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設施、電氣、消防產品、裝修材料);
4、施工、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5、竣工圖紙;
6、《驗收申報表》;
7、申請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8、從業人員消防培訓證書;
9、四個能力建設標示化
第三步消防開業檢查
1、《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6、申請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㈥ 污水轉運公司都需要什麼手續
成立污水轉運公司,必需經環保部門同意,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後方能實施。
㈦ 污水處理站的審批手續(詳細)
污水處理站的審批手續:
立項(經貿委或發改委);
環境影響評價;
處理運行資質;
固廢處理聯單;
排污總量核准;
排污許可證(環保);
土地(國土局);
規劃(規劃局);
管網相關(建設局)等等。
㈧ 污水處理廠需要什麼資質
不同級別的污水處理廠具有不同的施工資質,具體如下:
一、一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單機容量2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燃煤煙氣脫硫工程,或中型核工業廢料處理工程,或以下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池容積4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糞便沼氣池工程;
(2)單池容積500立方米以上的厭氧生化處理池工程;
(3)中型以上工業項目的雜訊、有害氣體、粉塵、污水、工業廢料的綜合處理工程;
(4)35噸以上工業及集中供熱燃煤鍋爐煙氣脫硫工程;
(5)二等乙級以上等級醫院醫療污水處理工程;
(6)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環保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6人,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8人。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12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單機容量12.5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燃煤煙氣脫硫工程,或小型核工業廢料處理工程,或以下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池容積2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糞便沼氣池工程;
(2)單池容積300立方米以上的厭氧生化處理池工程;
(3)小型以上工業項目的雜訊、有害氣體、粉塵、污水、工業廢料的綜合處理工程;
(4)20噸以上工業及集中供熱燃煤鍋爐煙氣脫硫工程;
(5)一等甲級以上等級醫院醫療污水處理工程;
(6)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環保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3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36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法律依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准;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㈨ 公司污水排放到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怎麼辦理排污許可證
排水戶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應當如實提交下列資料清單:
1、排水許可申請表。
2、有關專用檢測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排水(雨水、污水)竣工圖]
3、產業類(工廠企業、賓館、醫院等)提供主要生產工藝及污染物產生流程圖紙、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紙。
4、申報排水量的相關依據材料。(提供上水用水量申請材料依據或近3個月水費單)
5、排水管理單位接管證明。
6、
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7、地名使用批准文件。
8、
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9、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
10、環評批復中指出有液體類危險廢棄物需外送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的,應提供與相關單位簽訂的處置合同。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排水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1、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2、超過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3、違反城市排水許可證書規定的內容,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4、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劇毒物質、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等。
5、堵塞城市排水管網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內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易堵塞物。
6、擅自占壓、拆卸、移動和穿鑿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
7、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8、其他損害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㈩ 鄉鎮污水處理廠審批流程
1、由市規劃建設局制定該污水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作為審批建設項目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法定附件;
2、經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同意項目的用地預審;
3、當地政府管委會向市發展和改革局請示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的立項,確定業主建設單位取得中標通知書後才能投資啟動項目;
4、開展環保設施的建設,項目竣工;
5、向市環保局(辦公室文秘)提交試運轉申請,具體材料有: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防治污染設施設計方案、竣工工藝流程圖、治理合同及治理技術方案已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案(或審查)的證明材料。
6、經環保局審核材料、組織現場檢查,同意項目試運轉,期限為90天。特殊工程經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可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150天。試運轉的最後30天為驗收臨測報告期;
7、試運轉期滿後,提交竣工驗收申請。試運轉成功的項目,應在試運轉期結束後的20天內向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臨測報告、污染治理工作總結(應包含工程設計、投資、施工、試運轉情況及以及運行費用等內容)、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設施操作規程;
8、由環保局組織現場檢查、驗收。現場檢查內容有:防治法治設施現場運行情況、防治污染設施試運轉運行記錄、是否裝有排污計量裝置,具備臨測采樣條件,排污口設置專門標志、是否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圍環境的生態恢復情況、其它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實情況;
9、取得環保合格驗收。其條件有:建設工程環境影響審查批復手續齊備、污染
防治設施委託有資質的環保治理單位進行設計、施工,並進行方案評估,技
術資料齊全、施工過程嚴格遵守有關環保法律、法規,並按照環境影響評價
報告和環保審批意見要求,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設施穩定、正
常運行,符合交付使用的條件、外排污染物達到規定的環境標准、有規范化
排污口、建設過程受到破壞並可恢復的環境已經得到恢復。
10、再出具驗收意見,發放排污許可證。其內容有:對驗收合格的環境保護設施,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驗收意見,與其相對應的建設項目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並發放排污許可證;
11、對驗收不合格的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單位須按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重新申請驗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後30天內組織現場再次檢查驗收後出具驗收意見,發放排污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