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業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A標准和B標准。部分一類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工業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採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四十五條 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收集和處理產生的全部廢水,防止污染環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業廢水應當分類收集和處理,不得稀釋排放。
工業集聚區應當配套建設相應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並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工業廢水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
Ⅱ 建一個小型污水處理廠佔地多少畝
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
日處理量為15000噸的污水處理廠佔地面積一般10000平方,其中建築面積約7500-8000平方,綠化面積約佔20%
求2萬噸污水廠初步設計
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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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案
50000t/d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畢業設計方案
50000t/d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畢業設計
**章 設計內容和任務
1、設計題目
50000t/d的城市污水處理廠設計。
2、設計目的
(1) 溫習和鞏固所學知識、原理;
(2) 掌握一般水處理構築物的設計計算。
3、設計要求:
(1) 獨立思考,獨立完成;
(2) 完成主要處理構築物的設計布置;
(3) 工藝選擇、設備選型、技術參數、性能、詳細說明;
污水處理廠面積一般多大?
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
不同工藝的污水廠,佔地是不同的。
另外,還要看水是否做到回用標准,或預留。
一般處理排放的話,一噸水0.5-1平米就夠了,回用的話,再加0.25平米每噸。
算下來,要22500-37500平,合34畝-56畝。
構築物和池體的面積佔有率,你可以查一下**的相關規范,即城市污水處理廠設計規范。
我去查了我們去年去參觀的污水處理廠
一期:佔地面積約2.5公頃,日處理2萬噸
二期:佔地面積約1.6公頃,日處理3萬噸
Ⅲ 污水處理廠水池應該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嗎
需要繳納的。
污水處理廠基礎設施配套費,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需要繳納契稅。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指按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收取的費用,它按建設項目的建築面積計征,其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公用設施建設。
Ⅳ 急求: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標准~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件
關於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通知
環發〔2005〕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近年來,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程逐步加快。但是,一些地方的污水處理廠沒有嚴格執行我局2002年頒布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以下簡稱《標准》)。有的地方甚至人為降低處理等級致使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不善,部分生活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為進一步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行管理,積極改善城鎮水環境質量,現就執行《標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水,應按《標准》中的相關規定實施分類管理
北方缺水地區應實行中水回用,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標准》中一級標準的A標准;其他地區若將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或將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市景觀用水,也應執行此標准。為防止水域發生富營養化,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式、半封閉水域時,應執行《標准》中一級標準的A標准;其他地區可執行《標准》中的二級標准,並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逐步提高污水排放控制要求。現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達不到排放標準的,應限期達標。
二、加強污泥和惡臭污染物的治理,配套建設污泥和惡臭污染治理設施
必須按《標准》要求將污泥進行穩定化處理後妥善處置;若作為農用,必須達到《標准》規定的污泥農用污染物控制要求。含惡臭污染物的氣體也必須達標排放。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應按《標准》規定配套建設惡臭處理和污泥處理設施。
三、生活污水處理廠應按《標准》要求對主要水質指標進行監測,各級環保部門應確實加強監管。
四、新建和現有生活污水處理廠均應按照《標准》要求,安裝污水水量自動計量裝置及主要水質指標在線監測裝置。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Ⅳ 小型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多大
小型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 的應用前景怎麼樣呢?
1、資金投入小。建設大專型污水處理廠投資屬壓力大,而一體化設備總投資額很小,市場價格在幾萬到幾十萬不等,適於房產物業、小型工廠等社會小額資金投資。這也更符合我國「誰污染,誰治理」的治污原則。
2、緩解市政管網建設的壓力。建設大型污水處理廠往往需要配套建設大規模的市政管網系統。而對於小型住宅區、風景區、工廠等管網不發達的地方建設污水處理廠,既不便管理,也不經濟。這種情況下採用一體化設備更為適宜。另外,對於分流制排水系統,較小流量的污水採用一體化設備處理後可以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或水體,而不增加污水管道的壓力。
Ⅵ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及國務院關於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有關部署,為支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中央財政設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以獎代補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二條 專項資金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重點投向中西部地區,兼顧東部地區。
第三條 為明確責任,促進地方加快推進節能減排工作,中央財政對專項資金分配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實行專項轉移支付。
第四條 專項資金管理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以獎代補的范圍
第五條 以獎代補范圍:
1.獎勵范圍為建成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項目;
2.補助范圍為納入《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設施建設「十一五」規劃》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項目,以及根據國務院要求經財政部認定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項目。
第六條 專項資金不得用於以下項目:
(一)不屬於第五條范圍的項目;
(二)屬於第五條范圍但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的項目。
第三章 以獎代補的核定原則
第七條 專項資金按因素法,採取以獎代補方式進行分配。
本著鼓勵快建、多建並早日投入使用的原則,多完成多獎勵,少完成少獎勵。
第八條 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如下:
中央財政根據各地上一年度實際新增管網建設長度、新增污水處理量及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等計算獎勵資金。
獎勵資金分配後,年度中央財政以獎代補專項資金若有餘額,再按規劃按因素法計算分配補助資金。
東部地區只分配獎勵資金,不分配補助資金。
其中:
1.實際新增管網建設長度獎勵標准:中西部地區每公里獎勵40萬元、東部地區每公里獎勵20萬元。
2.實際新增污水處理量獎勵標准:每1萬立方米/日獎勵40萬元。
3.實際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獎勵標准:與「十一五」規劃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減排目標掛鉤,具體獎勵系數設1、1.1、1.2三個檔次。獎勵基數為實際新增管網建設長度、新增污水處理量獎勵之和。
4、補助資金分配按「十一五」國家規劃管網建設長度、新增污水處理能力兩個因素分配。管網建設長度、新增污水處理能力占補助資金的權重分別為70%、30%。
第九條 專項資金分配公式如下:
東部地區分省(市)專項資金分配額
=實際新增管網建設長度獎勵+實際新增污水處理量獎勵+ COD減排獎勵
中西部地區分省(區、市、兵團)專項資金分配額
=(實際新增管網建設長度獎勵+實際新增污水處理量獎勵+COD等減排獎勵)+[(規劃內該地污水處理需配套管網總長度/規劃內中西部地區污水處理設施需配套管網總長度合計)*(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規模*70%)]+[(規劃內該地新增污水處理能力/規劃內中西部地區新增污水處理能力合計)*(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規模*30%)]
第十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將專項資金獎勵、補助到第五條范圍的具體項目。獎勵、補助標准如下:
1、配套管網已建成並使用的,中西部地區每公里獎勵標准為40萬元、東部地區每公里獎勵標准為20萬元。
2、實際新增污水處理量每增加1萬立方米/日獎勵40萬元。
3、完成及超額完成「十一五」規劃年度COD減排目標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獎勵標准。
4、採取上述獎勵措施後,當年未用完的專項資金,用於第五條范圍內的在建配套管網建設,中西部地區每公里補助20萬元、東部地區每公里補助10萬元。
5、已享受在建管網每公里補助20萬元或10萬元的項目,建設完成投入使用後每公里再獎勵20萬元或10萬元。
第十一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對第五條范圍內的項目進行合理排序:
1、優先考慮重點流域區域內污水處理能力大的設施配套管網建設。
2、重點考慮水源地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
3、兼顧廢水排放量大的人口集聚地城鎮的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
4、已納入「十一五」規劃在「十一五」前已建成和已開工建設的污水處理廠的管網完善工程建設。
5、第五條范圍的其他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
第四章 專項資金的下達和使用
第十二條 中央財政按規定范圍、標准將專項資金獎勵和補助到省級財政部門,具體項目由各地確定。
第十三條 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方式下撥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撥付到省級財政部門後,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明確具體實施項目,並及時將資金按規定撥付到項目所在地市、縣級財政部門。
第十四條 省級財政部門應在收到專項資金後2個月內將具體實施項目清單(或預算下達文件)報財政部備案。
未按要求報財政部備案的,視同未將專項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處理,情節嚴重的,扣減專項資金。
第十五條 地方財政部門要將專項資金納入地方同級財政預算管理。
第十六條 有關單位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擠占、挪用,也不得用於平衡本級預算。
第十七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與相關部門加強溝通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快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進度,完善項目審批(核准)手續,抓緊項目的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積極籌措配套建設資金,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資金投入的長效機制,確保規劃目標穩步實施。
地方政府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將作為下一年度專項資金分配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統籌使用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的各類資金,防止重復安排。
第二十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做好項目財務管理工作,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一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深化污水處理運營和管理機制改革,促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配套管網建設、收費制度、運行成本等各項政策綜合配套協調,形成綜合治理體系。
第五章 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使用專項資金的相關省級財政部門應按要求定期向財政部報送專項資金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另發),並於年度終了1個月內向財政部匯總報送年度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另發)。
經審核確認的績效評價報告將作為獎勵資金分配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三條 財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效果進行不定期或重點監督檢查。財政部授權駐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或委託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進行核查。
第二十四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會同地方相關部門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和運行的監管,建立健全監管制度,重點對資金到位及使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建成項目運行、主要污染物減排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污水處理各類信息報告和評估制度。
第二十五條 對於專項資金不能按規定時間落實到具體項目、地方配套資金不能及時到位,以及不能及時並按要求報送專項資金預算執行情況和績效評價報告等的地方,中央財政將適當扣減其下一年度專項資金。
第二十六條 對於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一經核實,財政部將收回已安排的專項資金,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財政部《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以獎代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7]730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Ⅶ 建設8000人的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需投資多少錢
8000人如果是生活污水的話,按照國家規范,一般是0.2t/人*天,一天的處理量也就是1600噸,為保證專處理,提高至屬2000噸/天的污水廠。屬於小型污水廠,或者較大型的污水站。
依照一般污水廠經驗,這么小的污水廠噸水投資一般在4500-5000元/噸左右,出水一級A標大概5000元/噸,B標4500元/噸,然後根據南北方差異進行微調,南方調低,北方調高。所以保守估計,單獨污水廠的話,大概是900萬-1000萬。如果建設污水站的話,投資會低一些,大概在800萬左右
配套管網主要是看你這個服務面積,你這個數據不足,但是依照水量大致計算的話,管網基本DN700足夠了,那基本就按照管網長度150-170萬元/公里投資
Ⅷ 污水處理設備占污水處理廠的總投資的比例
污水抄項目包含截污管網工程和污水處理廠工程。一般來說截污管網占總投資的70%,污水處理廠為30%。
污水處理廠的投資一般是1200~1400噸/元(不含征地、拆遷),污水處理設備要看你使用的是國內設備還是進口設備,如果關鍵設備用進口的話,大概為污水處理廠總投資的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