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最大再生水廠投入使用是怎麼回事
北京最大再生水廠-碧波污水處理廠6月30日正式投用。作為北京城市副中心最大的下沉式再生水廠,改造後處理才能提高多半,佔地上積卻僅為老廠的1/3。方案今年年底,地上將建成公園yzc88和景象湖,向市民免費打開。
現在,碧波污水處理廠天天要處理12萬噸污水,間隔滿負荷工作還有6萬噸的富餘量。」這位負責人說,出產的高品質再生水將用於玉帶河補水、工業冷卻用水以及市政雜用。
下沉式廠區的地上,今年年底前將建成一座生態公園。這座面積達百畝的公園中不光有旺盛的花木,更特意設置了體育休閑場地,添加了梨園區域體育運動場合。公園引進「海綿城市」的理念,使用下凹式綠洲,會聚並吸收來自地上的雨水,經過植物、沙土的歸納效果使雨水得到凈化,修養地下水源。
Ⅱ 「講真的,搞農村污水治理,誰干誰難受。」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面臨著諸多挑戰與問題。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在回復人大代表的建議時,提出力爭到2023年底,使90%以上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旨在確保設施建設與運營的有效性。然而,農村污水治理市場在現實中往往面臨技術與實際應用的脫節。
農村污水治理的難度在於「看起來容易,干起來難」。部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看似完成,但實際上無法正常運行,成為了擺設。這一現象反映了農村污水治理的復雜性與難度。農村地區普遍「空心化」,常住人口較少,生活污水排放量相對較小,具有自然消納的能力。農民節約用水、重復利用的習慣,以及採取「化糞池+生態農田」等簡易處理方式,使得部分農村無需大規模建設污水處理設施。這種實際需求與過度建設之間的矛盾,使得農村污水處理面臨效率與成本的雙重挑戰。
資金與運維成本成為制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有效運行的關鍵因素。平原農村地區人口分布分散,山區地形復雜,鋪設污水處理管網的難度大,加之地方政府財力有限,導致管網建設滯後。農村地區由政府出資建設的基礎設施難以承擔運維費用,導致設施建成後逐漸停用,成為「擺設」。在欠發達地區的貧困村,因村集體無法承擔運行電費,污水處理設施自建成後即未投入使用。更多的農村地區面臨給水、排水、污水處理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問題,農污處理費用無法收取,地方政府無法「兜底」,依賴補貼難以實現長期運營。
為追求政績而盲目治理,導致農污項目陷入「圖數量不圖質量」的怪圈。某些地區在資金支持下,進行大規模農村集中連片治理,投入巨額資金建設污水處理設施,但投資與效益不匹配,導致設施運行負荷偏低、收集水量不足、運行效率不高。在某些情況下,由於工程隊追求利益,導致污水處理設施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管網、泵站等關鍵環節出現問題,收集和運輸到鄉鎮污水廠的水量減少。污水廠收集到的廢水濃度低,長期「吃不飽」,導致處理能力不足,運維管理不到位。政府低價中標原則下的惡意競爭,導致工程公司壓縮運營成本和削減運維人員薪資,部分第三方環保公司聘請非專業人員進行工作,使得設施運行管理難以保障到位。盲目追求高標准排污標准,不僅浪費資金,還受到地方群眾的質疑。鄉鎮污水廠進水情況復雜,節假日排污量激增、集中畜禽養殖污水氨氮偏高等問題,容易造成生化系統崩潰,一級A標標准對鄉鎮污水廠來說過於苛責。
農村污水治理還面臨噸水投資成本高、政府各部門協作不足、各地標准不一、設施建設不規范等問題。從全國農村污水治理的經驗來看,雖然一些地區達到了國家標准,但實際工作中存在管網建設困難、設施閑置停運、資金浪費、運維管理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農村污水治理需要覆蓋與治理並重,避免設施閑置與浪費,同時提高設施效率與經濟性,確保農村污水得到有效處理與利用。
Ⅲ 鄭州水污染狀況
鄭州市近期計劃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的建設也將加快。在昨日的環保工作會議上,市政府明確了重點河流的污染防治措施,並加速了污水處理廠的建設。
環保部門將對48家重點排污企業進行深入核查,並計劃分期分批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於那些未能建成治污設施,存在偷排和超排問題的企業,建議當地政府採取關閉或停產的措施。對於無法正常運行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將被要求進行整改。
副市長丁世顯強調,各縣(市)區政府必須強化「一把手」負責制,迅速對雙洎河、賈魯河、索須河沿岸的排污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對於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將依法關閉或進行停產整頓和治理。同時,新發現的「十五小」企業必須立即取締。
根據計劃,王新莊污水處理廠需要在2005年底前完善管網,解決收水能力不足的問題。五龍口污水處理廠的相關項目應加快進度,爭取盡早投入使用。新鄭市中心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應於2004年底前開工。登封市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應於2004年啟動。滎陽市污水處理廠應在2005年底前完成建設規模的擴大。鞏義市污水處理廠的新建項目應加快速度。新密市和上街區污水處理廠的相關項目應在2004年底前啟動。中牟縣污水處理廠項目應在2005年底前開工。
同時,鄭州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項目應加快進度。滎陽、新鄭、登封、新密的城市垃圾處理廠應在2005年底前啟動,中牟縣垃圾處理廠應在2006年底前啟動。
Ⅳ 污水處理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法律分析:(一)細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實施方案,安排工作計劃和資金,制定管網建設時間表和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時間表。
(二)完善運行條件。加強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運行條件,老城區充分利用和改造現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區加快污水管道建設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爭項目高負荷運行。
(三)保障運行經費。所有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鄉鎮都要開征污水處理費。若徵收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保障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由各地財政按比例予以補貼。各地政府要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徵收、管理、撥付污水處理費等方面的職責,實行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責任制,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四)加強運營監管。建立鄉鎮污水處理運行監管體制,實行三級監管,市直相關部門負責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工作的監督指導;縣市區責任部門負責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機制的落實;鄉鎮政府負責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行相關工作的實施。爭取年底前正式投入運轉的4個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達到6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十七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依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申報登記。
第二十八條 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並負責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規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