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暫估入庫沖回分錄怎麼做
1.正常進貨,當月認證當月抵扣發票,做購進,
借:庫存商品
應繳稅費——增值稅(版進項稅額)
貸:應權付賬款
2.購進的數量金額都大於銷售出的,是不正常的,長期下去你的貨物沒地放了,也沒那麼多資金壓,除非是剛開始經營。經營一段時間後,進銷應該是平衡的。售價應高於進價,或者廠家有返利。剛開始繳不著稅,當累計毛利超過庫存時,就交稅了。
3.暫估入庫一般是防止期末出現庫存負數,你們銷的少,進的多,不需要估價入庫。如果按你講的暫估入庫,月末就做: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
次月初紅沖,用負數做和估價相同的分錄。
2. 沖回暫估入庫時附什麼憑證
沖估價要用你們的紅字入庫單。
收到對方開具了的發票以後的,要附上發票和入庫單以及請購單,審核批准采購單等財務資料。
3. 暫估入庫以及暫估沖回在會計分錄上怎麼處理
1、暫估入庫憑證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附明細)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
2、次月沖回暫估入庫憑證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紅字)
3、收到發票該怎樣做就怎樣做就OK了
(3)暫估入庫沖回用什麼顏色擴展閱讀:
根據現行財務會計制度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與要求,固定資產已實際投入使用的,可按暫估價值計提折舊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待辦理竣工決算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相應的調整處理。分錄一般如下:
暫估固定資產入賬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
財務決算批復入賬分錄:
先沖紅原有暫估分錄:
借:固定資產-暫估固定資產(紅)
貸:在建工程-暫估轉入固定資產(紅)
在做以下分錄:
借: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長期待攤費用)
貸:在建工程-各明細科目
增值稅法規定了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而未對收入確認條件作出規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收入確認的條件,其規定與《企業會計准則》趨同。因此,我理解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0號所稱暫做收入,是「會計上已做銷售處理」。
如果納稅人的銷售業務,
①符合《企業會計准則》關於收入確認的條件;
②按稅法規定,尚不產生納稅義務;財稅處理如下:
1、符合收入確認條件,交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產品銷售收入(營業收入)
2、產生納稅義務時: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暫估商品未做入庫但成本已結轉,發票到後調整。
如果當時估價較低,那麼現在補計成本即可。
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補結轉差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
4. 「外購入庫生成暫估沖回憑證」是什麼意思
1、對於采購回的商品或物資因諸多原因(如發票未回),會計預先採取一種計算入賬方法(估價入賬),借:原材料(或存貨類科目)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事後當發票、單據等手續完備到賬後,再對原先的估價入賬進行紅字沖回,就是這個意思。
2、外購入庫生成憑證提示單據未做暫估沖回不能生成憑證。
3、只是系統不會自動幫你生成暫估憑證了,要自己手工生成。系統有兩個選項,一個是單到沖回,一個是差額調整,你可以建立帳套測試一下,發票和入庫單有差異的話,系統會根據你的選項生成紅藍單據或差額單據,你用系統生成的單據和發票配合、做好憑證模板就可以手工生成沖回憑證了。
4、系統中在存貨核算模塊系統參數設置中,有一個參數可以修改為「月初一次沖回」,但是對於帳套啟用之前的暫估單據無法使用「月初一次沖回」,只能用「單到沖回」,另外「月初一次沖回」每個月結賬時會生成沖回憑證,只不過是系統自動生成而已;委外業務由於是單獨處理,系統限制無法修改為「月初一次沖回」,只能使用。
5、系統限定的生成憑證的,這個暫估沖回憑證生成方式是可是通過設置月初一次沖回這個參數的。
5. 暫估入庫以及暫估沖回在會計分錄上怎麼處理
劉章娣老師教你暫估入賬的財務處理
(一)原材料和發票都已到,但貨款尚未支付
(二) 這種情況屬於佔用了供貨單位的資金,形成了應付而未付供應單位的款項,構成購貨企業的一項流動負債,應通過「應付賬款」賬戶核算。
【例1】2010年8月5日A企業從B企業購入甲材料2 000千克,買價5 000元,增值稅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為850元,供應單位代墊運雜費600元。材料已到達並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甲材料5 558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92
貸:應付賬款—B企業6 450
(二)原材料已到,發票未到,貨款尚未支付。
在此情況下,為做到原材料賬實相符,應先按雙方合同約定的價格或計劃價格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以便下月正式付款或開出承兌匯票時按正常程序借記「原材料」、「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票據」等科目。如果發票連續數月未到,但存貨已經領用或者銷售,倉儲部門和財務部門仍作暫估入賬處理,領用原材料時,倉庫部門可按暫估價開具出庫清單,財務部門憑此清單進行會計處理:借記「生產成本」等賬戶,貸記「原材料」等賬戶。
【例2】假設例1中購入材料的業務,材料已經運到並驗收入庫,但發票尚未到達或貨款尚未支付,則2010年8月31日按暫估價入賬,假設其暫估價為6 000元,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6 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6 000
9月1日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6 000
貸:原材料—甲材料6 000
(三)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貨款,收到部分貨款的發票實務中可能會存在一筆貨款分批開具發票的情形。對於已經開具發票的部分原材料可憑發票入賬,期末只暫估尚未開具發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價格。
【例3】2010年8月5日A企業從B企業購入甲材料2 000千克,合同約定的不含稅單價為2.5元。8月18日車間領用甲材料100千克,經計算的加權平均單價為2.6元。9月5日,按合同約定,A企業支付80%的貨款,用銀行存款支付4 680元,B企業開具同等金額的發票。A企業發出存貨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
按合同約定的價格暫估入賬,倉儲部門和財務部門都按暫估價登記材料明細賬:
借:原材料—甲材料5 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5 000
8月18日,車間領用甲材料,發出材料按計算的加權平均單價:
借:生產成本260
貸:原材料—甲材料260
9月1日,沖暫估價: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5 000
貸:原材料5 000
9月5日,支付部分貨款,收到發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4 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
貸:銀行存款4 680
9月30日,暫估剩餘20%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1 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1 000
暫估入賬的納稅調整
如果發票跨年度仍未到達,但存貨已經領用並銷售,匯算清繳時是否調整按暫估價列支的成本,目前沒有統一的規定。根據稅法規定,稅前扣除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1)配比原則,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_納稅年度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
(2)權責發生制原則,納稅人應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
(3)相關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陛質上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應稅收入相關。
所以,對暫估人賬發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則,且納稅人不存在濫用暫估入賬少繳或不繳所得稅的情形,原則上可在稅前扣除。
實務中稅務較多運用的原則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票已到達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證明暫估入賬真實性的其他原始憑證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納稅調整,否則應做納稅調整。
6. 如何沖回暫估入賬材料
1、將暫估入庫按原分錄紅字沖銷。
2、根據取回發票金額重新入賬。
3、如果這批材料沒有出庫也就是沒有結轉為成本,只做第1、2步就可以了。
4、(暫估價高時)如果已經結轉,根據材料賬目上的實際金額與賬面金額之差【即這批材料結轉成本(部分或全部)時多結轉的金額】,借記材料科目,貸記就成本,進行調整【或者借記成本紅字,貸記材料紅字,保證本年累計額的准確】 。
5、(暫估價低時)與第4步相反。
(6)暫估入庫沖回用什麼顏色擴展閱讀:
暫估入賬的要求: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單獨設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戶,該方法應用較廣,其優點是便於查詢核對未取得發票的入庫材料的情況,缺點是賬務中不能全面准確反映應付每個客戶的款項(因其不含增值稅),不利於應付賬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現多付款或不能及時付款的情況。
實務中,大部分會計人員認為:暫估入賬戶無論怎樣設置,也只是個過渡性賬戶,若暫估入賬情況不經常發生,只是臨時性、偶然性的有此類業務,怎樣設置都無大礙。
但若暫估經常發生,且客戶較多,應直接暫估到相應的應付賬款客戶名下,這樣能解決上述單獨設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戶的問題。最好是應付賬款明細賬下設三級明細,即對每家客戶核算應付(票到)和暫估(票未到),以利於對賬。但此法也有缺點,就是不能對暫估人材料直接查詢。
《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月底暫估,月初再沖回。之所以規定要沖回,是因為這時債權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確認應付。但若企業客戶很多或發票長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沖銷一次,太繁瑣,工作量也大。
筆者推薦一種方法:發票未到的當月月底暫估,發票到達的當月月底再沖回,不必以後每月月初沖回,月底再暫估,這樣可減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這種方法時財務人員應再設一套備查賬,對估入的金額、戶名等逐筆登記,以便發票到達時逐筆查找,找到後劃銷,防止漏戶、錯戶。
7. 外購入庫生成暫估沖回憑證 什麼意思
一般新手估計不好理解,是這樣的:
對於采購回的商品或物資因諸多原因內(如發票容未回),會計預先採取一種計算入賬方法(估價入賬),借:原材料(或存貨類科目)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事後當發票、單據等手續完備到賬後,再對原先的估價入賬進行紅字沖回,就是這個意思,你明白嗎?
8. 沖回暫估和暫估入庫的流程,不是很明白
材料已經到了倉庫驗收,發票未到,需要暫估入庫,借:原材料80貸:暫估貨款80
發票內100到後,沖暫估,容借:暫估貨款80
應繳增值稅進項17
原材料20
貸:應付賬款、現金117
發票50到後,沖暫估,借:暫估貨款80
應繳增值稅進項8.5
貸:應付賬款、現金58.5
原材料30
就相當於你先暫時估計下價格,先記賬,等發票來了後再按照正確的記賬。
9. 金蝶KIS專業版在做暫估入庫沖回,出現的「藍沖單」是什麼單據。
沒有那麼復雜的 金蝶對無票的入庫單 會自動默認是暫估的 建議你剛使用找金蝶技術支持服務 如果你需要 可以聯系我
10. 原材料暫估入庫後月初沖回 是做相反分錄呢還是也可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商品,但發票尚未回收到的,企業應當在月末合答理估計入庫成本(如合同協議價格、當月或者近期同類商品的購進成本、當月或者近期類似商品的購進成本、同類商品同流通環節當期市場價格、售價*預計或平均成本率、等)暫估入賬。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次月初,沖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註:不是「相反分錄」,是「原筆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