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水處理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1、書面申請(說明排水地點、水質情況)。
2、規劃部門審批文件。(規劃許可證和規劃總平面圖)
3、廠區或小區排水平面布置圖,雨、污管線的縱斷圖或者斷面圖。排水出口與市政管網連接圖,註明比鄰道路及周圍環境名稱。廠區牆外與市政檢查井之間設置已備取樣和安裝流量計檢查井。註明管道(渠)管徑(尺寸)及管底標高。
4、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及平面布置圖。
5、生產產品種類、主要原材料(僅限於工業項目)。
6、環境評價或者環境評價批復。
7、申請人身份證及法人委託書。
8、環保局頒發的試生產許可或者水質驗收報告。
9、《城市排水許可許可申請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衍生問題:
排污水證到哪個部門辦理
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或者排污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審批部門應當受理。對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審查,按照下列情形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許可證申請的決定:1、依照《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不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告知排污單位不需要辦理;2、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排污單位向有核發許可權的部門申請;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告知排污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可以當場更正的,允許排污單位當場更正;4、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或者排污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作出受理決定;5、未在收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收到一次性告知不正材料的,從收件之日起視為受理。
㈡ 污水處理許可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市排水許可申請表;
(二)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
(三)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四)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五)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法》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村級組織、企業、農民等各方面參與的共建共管共享機制,綜合整治農村水系,因地制宜推廣衛生廁所和簡便易行的垃圾分類,治理農村垃圾和污水,加強鄉村無障礙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使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第四十條 國家實行耕地養護、修復、休耕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劃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的時間和區域,並可以根據地下水超采情況,劃定禁止、限制開采地下水區域。
禁止違法將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產業、企業向農村轉移。禁止違法將城鎮垃圾、工業固體廢物、未經達標處理的城鎮污水等向農業農村轉移。禁止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禁止將有毒有害廢物用作肥料或者用於造田和土地復墾。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管護城鄉道路以及垃圾污水處理、供水供電供氣、物流、客運、信息通信、廣播電視、消防、防災減災等公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保障鄉村發展能源需求,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
㈢ 辦一個污水處理證需要多少錢
污水處理證是一種由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用於公司、企業等單位合法開展污水處檔慎理業務,保證其排放的廢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環保標准。由於不同地區的標准和政策不同,所以辦理污水處理證需要的費用也會有差異。一般來說,辦理污水處謹首理證包括環評、驗收等多個環節,費用也會相對較高,大致在數萬至幾十萬不等。具體費用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建議您咨詢相祥蠢數關機構或專業律師進行咨詢和報價。
㈣ 排水許可證辦理流程
一、排水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由排水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設計圖和說明材料、測繪報告、機器人檢查報告、污水水質檢測報告、規范隔油池的圖片、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代迅亮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房產證復印件或者土地證復印件(如租賃的需提交租賃協議、如有排污許可證的需提交排污許可證)
2、由建設局排水管理站現場勘查與驗收
3、驗收合格後由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並發放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二、排水許可證辦理所需材料:
1、城市排水許可申請表;
2、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
3、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4、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5、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法律依據: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應當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1)排水許可申請表;
(2)排水戶內部排水管網、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等材料;
(3)按規定建設污水預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4)排水隱蔽工程竣工報告;
(5)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正散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擬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提交水質、水量預測報告;
(6)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應當提供已安裝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有關材料;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排水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准予延續的,有效期延續5年。排水戶在排水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按照許可內容排放污水,且未發生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有效期屆畝清寬滿30日前,排水戶可提出延期申請,經原許可機關同意,可不再進行審查,排水許可證有效期延期5年。
㈤ 污水處理廠排污許可證核發技術規范
一、排污許可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事先向環保主管部門辦理申領排污許可證手續,經批准獲得排污許可證後方能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二、排污許可制度是國際通行的一項環境管理基本制度,便於把影響環境的各種開發、建設、排污活動,納入國家統一管理的軌道。 三、排污許可證辦理如下:1、填寫完整的《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申請表》或《排放污染物臨時許可證申請表》;2、原排污許可證正、副本;3、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上一年度排污申報登記型虛材料;4、近期廢水達標監測報告和廢氣達標卜襪燃監測報告;5、改制、改組、兼並或法人變更等情況的需提供證明材料。6、企業基本情況資料生產規模、工藝如有變更應說好蠢明清楚,以上材料需加蓋公章。
《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
國家對重點水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制度。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意見後,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報國務院批准並下達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削減和控制本行政區域的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對國家重點水污染物之外的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實行總量控制。
㈥ 污水排放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污水排放證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辦理。
環保局是政府職能部門,最高機關系國家環保部,隸屬於國務院管理,總稱為國家環境保護部。主要負責:擬旁含敏定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行政規章;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等等。
污水排放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證屬於環境保護許可證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老仔且被廣泛使用。辦理污水排放證的要求有以下幾點:
(1)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運枝規劃的要求;
(2)排放污水的水質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等有關標准;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排放口設置便於采樣和水量計量的專用檢測井和計量設備;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已安裝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四條 國家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下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在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應當遵守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第四十五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
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㈦ 污水處理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污水處理證在是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的。
污水(廢水)處理工職業資格證書是一類資格證書,分為初級、中級、高級。廢水處理工已被取消,更名為工業廢水處理工。污水處理工環保法律知識和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有關制度,污水處理工藝流程,排放出路及各排放指標,污水來源及水質變化規律,排水水質標准,污水的各種處理技術,系統主要設備基本知識和技術參數,污水處理常用儀表及電工基礎知識,關於清潔生產、建設循環經濟方面的知識等。
污水處理設備排污許可證的辦理流程
一、辦理流程梳理:
1、書面申請(說明排水地點、水質情況);
2、規劃部門審批文件;(規劃許可證和規劃總平面圖)
3、廠區或小區排水平面布置圖,雨、污管線的縱斷圖或者斷面圖。排水出口與市政管網連接圖,註明比鄰道路及周圍環境名稱。廠區牆外與市政檢查井之間設置已備取樣和安裝流量計檢查井。註明管道(渠)管徑(尺寸)及管底標高;
4、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及平面布置圖;
5、生產產品種類、主要原材料(僅限於工業項目);
6、環境評價或者環境評價批復;
7、申請人身份證及法人委託書;
8、環保局頒發的試生產許可或者水質驗收報告;
9、《城市排水許可許可申請表》。
二、辦理具體步驟
1、排污單位登錄「國家排污許可信息公開系統」,在申報指南欄目可下載《排污許可證申領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和《企業守法承諾書》模板文件,線下填寫完成後掃描上傳系統。
登陸網址: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2、點擊導航欄「網上申報」按鈕,進入「國家排污許可申請子系統」業務辦理平台頁面。
3、注冊後可進行相關業務的在線申請。請注意,同一法人不同地區的分公司/分廠需單獨申領排污許可證,注冊時「單位名稱」為企業總公司/總廠名稱,「注冊單位名稱」為本次申領許可證的企業分公司/分廠名稱,若沒有分公司/分廠,才可填寫總公司/總廠名稱。
4、首次在本系統申報排污許可證,請點擊「許可證申請」模塊進行填報。
5、許可證在線申請業務包括5項:排污許可證新辦申請、排污許可證變更申請、排污許可證延續申請、排污許可證補辦申請和信息公開。前四項業務的申報流程相同,信息公開用於排污單位發布申請前信息公開內容。
法律依據:
《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
第七條 排水戶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本辦法實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對符合許可條件的,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條件後,予以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㈧ 公司污水排放到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怎麼辦理排污許可證
排水戶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排水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申請辦理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應當如實提交下列資料清單:
1、排水許可申請表。
2、有關專用檢測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排水(雨水、污水)竣工圖]
3、產業類(工廠企業、賓館、醫院等)提供主要生產工藝及污染物產生流程圖紙、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紙。
4、申報排水量的相關依據材料。(提供上水用水量申請材料依據或近3個月水費單)
5、排水管理單位接管證明。
6、
排水許可申請受理之日前一個月內由具有計量認證資格的排水監測機構出具的排水水質、水量檢測報告。
7、地名使用批准文件。
8、
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9、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
10、環評批復中指出有液體類危險廢棄物需外送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的,應提供與相關單位簽訂的處置合同。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排水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1、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書,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2、超過城市排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3、違反城市排水許可證書規定的內容,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污水。
4、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排放劇毒物質、易燃易爆物質和有害氣體等。
5、堵塞城市排水管網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內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易堵塞物。
6、擅自占壓、拆卸、移動和穿鑿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
7、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加壓排放污水。
8、其他損害城市排水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㈨ 排污水證到哪個部門辦理
在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辦理。排水戶向所在地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
集中管理的建築或者單位內有多個排水戶的,可以由產權單位或者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統一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並由領證單位對排水戶的排水行為負責。各類施工作業需要排水的,由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
1.企事業單位填報網上申報信息,提交紙質排污許可證申請資料;
2.環保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審批並提出修改意見、審核通過後核發排污許可證;
3.企事業單位自行監管企業環境管理情況,並按時提交執行報告;
4.環保部門採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證監督執法。
材料清單
1、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歷史現狀類)
(1)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法人授權委託書
(3)委託人、受託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4)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申請表
(5)總平面圖和排水平面總圖
(6)排水水質檢測報告(可承諾制)
(7)有關專用檢測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徑的圖紙及說明材料
(8)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現場初審意見表
(9)按規定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有關材料
(10)排放污水易對城市排水管網及附屬設施正常運行造成危害的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應當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裝能夠對水量、PH、CODcr(或TOC)進行檢測的在線檢測裝置的有關材料;其他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和重點排水戶、應當提供具備檢測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檢測制度的材料
註:非重點排污單位只需提供1、2、3、4、5、6、7、8等八項。
2、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建築施工期間、臨時)
(1)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申請表
(2)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現場初審意見表
(3)排水水質檢測報告(可承諾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法人授權委託書
(6)委託人、受託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7)施工期間排水方案(含工程的概況、施工期間現場排水平面圖(標明檢測井位置、外排管徑、標高、與市政排水管網介面位置、排水流向,包括±0.00以上排水總平面圖、±0.00以下排水總平面圖、沉澱池、隔油池、化糞池及收集溝等詳圖)等資料)
(8)總平面圖(規劃部門蓋章)
(9)現狀地形圖(蓋設計院現狀地形圖審核專用章)
(10)既有污水設施(沉澱池、化糞池等)現狀影像資料
發證要求
(1)污水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2)排放污水的水質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准等有關標准;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排放口設置便於采樣和水量計量的專用檢測井和計量設備;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已安裝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有核發許可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通過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裝置,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排污許可證申請表格式見附件。
(二)有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主要承諾內容包括: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按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關標准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台賬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等。
(三)排污單位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排污口和監測孔規范化設置的情況說明。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號,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經地方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並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還應提供納污范圍、納污企業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