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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污水處理合同談判

發布時間:2023-03-19 02:32:16

污水處理工程合同屬於什麼類型合同

一般屬於承攬合同,如果涉及土建等項目,也可歸到工程建設合同方面。

Ⅱ 營業收入

一、營業收入的概念

所謂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握團鉛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經常性、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收入。不同行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所包含的內容各不相同。例如,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銷售產成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旅遊服務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門票收入、客房收入 、餐飲收入等。一般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營業收入的比重很大,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較大影響。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非經常性的、兼營的業務所產生的收入。

二、營業收入的確認

確認營業收入的基本條件是:①與收入有關的交易行為已經發生或者商品的所有權已經轉移;②收入的賺取過程實際上已經完成,價款已獲取或者已經獲取在將來收取價款的法定權利。

(一)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

1.確認收入的標准

企業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即商品的銷售實際上已經實現了。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這些經濟利益體現為直接或間接流入企業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2.確認營業收入

根據上述確認標准,企業應當分別下列不同的情況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1)在交款提貨銷售情況下,如果貨款已經收到,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付購貨方,無論商品、產品是否發出,都應作為收入的實現。在這種銷售方式下,企業應在收到貨款,開出發票賬或歷單,並將提貨單交付購貨方後入賬。即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2)在預收貨款銷售情況下,只要商品、產品發出,就應當確認收入的實現。收到購貨方預付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收賬款」科目;發出商品時,借記「預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3)在委託其他單位代銷的情況下,在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後作為收入的實現,因為代銷清單表明商品、產品已經售出。發出產品給代銷單位時,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收到代銷清單並開具專用發票入賬時,借記「應收賬款——×××商場」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段好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收到代銷單位匯來的貨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商場」科目。

(4)在採用托收承付或委託收款銷售情況下,應當在商品、產品已經發出,並且已將發票賬單提交銀行辦妥托收手續之後作為收入的實現。開出支票代墊運雜費時,借記「應收賬款——×××客戶」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根據運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憑證,向銀行辦妥托收手續時,借記「應收賬款——×××客戶」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產品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收到全部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客戶」科目。

(5)在採用分期收款銷售情況下,應按分期付款銷售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作為收入的實現。

3.商品銷售收入金額的確定

銷售商品的收入,應按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財務費用;銷售折讓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收入。「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按賒銷合同的約定分期確定銷售金額」。

(二)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

(1)年度內完成的勞務的收入確認。在同一會計年度(短期勞務合同),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確認的金額為合同或協議總金額,確認方法可以參照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原則。

(2)跨年度完成的勞務的收入的確認。如果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長期勞務合同),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勞務收入的實現。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合同規定的勞務完成程度確定收入和費用的方法。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僅適用於所提供的勞務跨越一個以上會計年度的情形。此時,為了准確反映每一個會計年度的收入、費用、利潤情況,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勞務的完成程度確認收入和費用。

當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就表明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①收入的金額和交易中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②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③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勞務的完成程度應按下列方法確定:①已完工作的測量;②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③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在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時,收入和相關的費用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本年度確認的收入=勞務總收入×截至本年末勞務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收入

本年度確認的費用=勞務總成本×截至本年末勞務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經確認的費用

在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的情況下,企業應按計算確定的提供勞務收入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結轉提供勞務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勞務成本」科目。

【例11-1】企業與20××年11月接受一項設備安裝任務,安裝期為四個月,約定總價款為400 000萬元,到2010年年底已經預收款項240 000元,實際發生成本210 000元(假定全部為安裝人員薪酬),預計還會發生成本70 000元。

20××年年末,根據成本發生情況確定勞務的完成程度:

2 100 000÷(210 000+70 000)×100%=75%

2010年應確認的勞務收入為:

400 000×75%=300 000(元)

實際發生勞務成本時:

借:勞務成本 210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210 000

預收勞務款時:

借:銀行存款 240 000

貸:預收賬款 240 000

年末結轉收入及成本時:

借:預收賬款 30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 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210 000

貸:勞務成本 210 000

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按相同金額結轉勞務成本。

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不能夠得到補償的,應當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3)勞務收入金額的確定。提供勞務的總收入,應按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應當在發生時作為當期的財務費用。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

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利息收入是因他人使用本企業的資金而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企業的利息收入等;使用費收入是因他人使用本企業的無形資產(例如商標權、專利權、專營權、軟體、版權)等而取得收入。

1.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當在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計量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按下列方法分別予以計量:

(1)利息收入金額,應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按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金額,借記「應收利息」、「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

(2)使用費收入金額,應按照有關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不同的使用費收入,收費時間和方法各不相同。有一次性收取固定金額的,如一次收取10年的場地使用費;有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分期等額收取的,如合同或協議規定在使用期內每期收取一筆固定的金額;也有分期不等額收取的,如合同或協議規定按資產使用方每期銷售額的百分比收取使用費等。

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費,且不提供後續服務的,應當視同銷售該項資產一次性確認收入;提供後續服務的,應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分期收取使用費的,通常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款時間和金額或規定的收費方法計算確定的金額分期確認收入。

(四)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

1.建造合同的一般概念

建築安裝企業和生產飛機、船舶、大型機械設備等產品的工業製造企業,其生產活動、經營方式不同於一般工商企業,有其特殊性:一是這類企業所建造或生產的產品通常體積巨大,如建造的房屋、道路、橋梁、水壩等,或生產的飛機、船舶、大型機械設備等;二是建造或生產產品的周期比較長,往往要跨越一個或幾個會計期間;三是所建造或生產的產品的價值比較高。因此,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這類企業在開始建造或生產產品之前,通常要與產品的需求方(即客戶)簽訂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或數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合同的甲方稱為客戶,乙方稱為建造承包商。

建造合同分為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價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一棟辦公樓,合同規定總造價為3 000萬元;建造一條公路,合同規定每千米單價為400萬元等。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約定或其他方式一定的成本為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例如:建造一艘船舶,合同總價款以建造該船舶的實際成本為基礎,加收5%計取建造費用;建造一段地鐵,合同總價款以建造該地段的實際成本為基礎,每千米加收600萬元。

2.合同的分立與合並

企業通常應當按照單項建造合同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反映一項或一組合同的實質,需要將單項合同進行分立或將數項合同進行合並。

(1)合同分立

有的資產建造雖然形式上只簽訂了一項合同,但其中各項資產在商務談判、設計施工、價款結算等方面都是可以相互分離的,實質上是多項合同,在會計上應當作為不同的核算對象。

一項包括建造數項資產的建造合同,要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才能將每項資產分立為單項合同:①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②與客戶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③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例如:某建築公司與客戶簽訂一項合同,為客戶建造一棟宿舍樓和一座食堂。在簽訂合同時,建築公司與客戶分別就所建宿舍樓和食堂進行了談判,並達成一致意見:宿舍樓的工程造價為400萬元,食堂造價150萬元。宿舍樓和食堂均有獨立的施工圖預算,預計宿舍樓總成本為360萬元,食堂總成本為120萬元。根據上述資料分析,一是宿舍樓和食堂均有獨立的施工圖預算;二是在簽訂合同時,建築公司與客戶分別就所建宿舍樓和食堂進行了談判,並達成一致意見;三是宿舍樓和食堂均有單獨的造價和預算成本,同時滿足了上述三個條件,因此,建築公司應將建造宿舍樓和食堂分立為兩個單項合同進行會計核算。如果不能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則不能將合同分立,而應作為一個合同進行會計核算。

(2)合同合並

有的資產建造雖然形式上簽訂了多項合同,但各項資產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上密不可分的,實質上是一個合同,在會計上應當作為一個核算對象。

一組合同無論對應單個客戶還是多個客戶,同時滿足下列三項條件的,應當合並為單項合同:①該組合同按一攬子交易簽訂;②該組合同密切相關,每項合同實際上已構成一項綜合利潤率工程的組成部分;③該組合同同時或依次履行。

例如:為建造一個冶煉廠,某建造承包商與客戶一攬子簽訂了三項合同,分別建造一個選礦車間、一個冶煉車間和一個工業污水處理系統。根據合同規定,這三項工程將由該建造承包商同時施工,並根據整個項目的施工進度辦理價款結算。根據上述資料分析,這三項合同是一攬子簽訂的;對客戶而言只有三項合同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時,該冶煉廠才能投產,發揮效益;對建造承包商而言,這三項合同的各自完工進度,直接關繫到整個建設項目的完工進度和價款結算,並且建造承包商對工程施工人員和工程用料實行統一管理。因此同時滿足了上述三項條件,說明該組合同密切相關,已構成一項綜合利潤率工程項目,故該建造承包商應將該組合同合並為一個合同進行會計核算。

(3)追加資產的建造

有時建造合同在執行中,客戶可能會提出追加建造資產的要求,從而與建造承包商協商變更合同內容或者另行簽訂建造追加資產的合同。根據不同情況,建造追加資產的合同可能與原合同合並為一項合同進行會計核算,也可能作為單項合同單獨核算。

追加資產的建造,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作為單項合同:①該追加資產在設計、技術或功能上與原合同包括的一項或數項資產存在重大差異;②議定該追加資產的造價時,不需要考慮原合同價款。

3.合同收入與合同成本

(1)合同收入的組成

合同收入包括兩部分內容:①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②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合同變更條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①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②該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索賠款是指因客戶或者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成本的款項。索賠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①根據談判情況,預計對方能夠同意該項索賠;②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准,客戶同意支付的額外款項。獎勵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①根據合同目前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准;②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合同成本的組成

合同成本是指為建造某項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這里所說的「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間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不宜直接歸屬於合同成本核算對象而應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實務中,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費用比例法、直接費用比例法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即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取得的、非經營性的零星收益,如完成合同後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不應計入合同收入而應沖減合同成本。

① 直接費用的組成:合同直接費用包括四項內容: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

耗用的材料費用包括施工生產過程中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於形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轉材料的攤銷及租賃費用。周轉材料是指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能多次使用並可基本保持原來的實物形態而逐漸轉移其價值的材料,如施工中使用的模板、擋板和腳手架等。

耗用的人工費用主要包括從事工程建造的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等薪酬。

耗用的機械使用費主要包括施工過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租用外單位施工機械支付的租賃費和施工機械的安裝、拆卸和進出場費。

其他直接費是指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三項直接費用以外的其他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主要包括有關的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等。

② 間接費用的組成:間接費主要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企業下屬的施工、生產單位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如管理人員薪酬、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這里的「施工單位」是指建築安裝企業的施工隊、項目經理部等;「生產單位」是指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等製造企業的生產車間。這些單位可能同時組織實施幾項合同,其發生的費用應由這幾項合同的成本共同負擔。

③ 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費用。建造承包商為訂立合同而發生的差旅費、投標費等,能夠單獨區分和可靠計量且合同很可能訂立的,應當予以歸集,待取得合同時計入合同成本;未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④ 不計入合同成本的各項費用。下列各項費用屬於期間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建造合同成本:①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這里的「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包括建築安裝公司的總公司以及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製造企業等企業總部。②船舶等製造企業的銷售費用。③企業為建造合同借入款項所發生的、不符合借款費用准則規定的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例如,企業在建造合同完成後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

4.合同收入與合同費用的確認

合同收入與合同費用確認的基本原則是:①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②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應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金額予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合同費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定為合同費用,不確認為合同收入。

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收入的,應當預計損失確認為當期費用。

Ⅲ 如何處理工業污水

工業污水處理方法
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葯、醫葯、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
重金屬廢水處理原則是:首先,最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其次是採用合理的工藝流程、科學的管理和操作,減少重金屬用量和隨廢水流失量,盡量減少外排廢水量。
對重金屬廢水的處理,通常可分為兩類;一是使廢水中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成不溶的金屬化合物或元素,經沉澱和上浮從廢水中去除.可應用方法如中和沉澱法、硫化物沉澱法、上浮分離法、電解沉澱(或上浮)法、隔膜電解法等;二是將廢水中的重金屬在不改變其化學形態的條件下進行濃縮和分離,可應用方法有反滲透法、電滲析法、蒸發法和離子交換法等。這些方法應根據廢水水質、水量等情況單獨或組合使用。含氰廢水
含氰廢水主要來自電鍍、煤氣、焦化、冶金、金屬加工、化纖、塑料、農葯、化工等部門。含氰廢水是一種毒性較大的工業廢水,在水中不穩定,較易於分解,無機氰和有機氰化物皆為劇毒性物質,人食入可引起急性中毒。氰化物對人體致死量為0.18,氰化鉀為0.12g,水體中氰化物對魚致死的質量濃度為0.04一0.1mg/L。
含氰廢水治理措施主要有:
1、改革工藝,減少或消除外排含氰廢水,如採用無氰電鍍法可消除電鍍車間工業廢水。
2、含氰量高的廢水,應採用回收利用,含氰量低的廢水應凈化處理方可排放。
回收方法有酸化曝氣—鹼液吸收法、蒸汽解吸法等。
治理方法有鹼性氯化法、電解氧化法、加壓水解法、生物化學法、生物鐵法、硫酸亞鐵法、空氣吹脫法等。其中鹼性氯化法應用較廣,硫酸亞鐵法處理不徹底亦不穩定,空氣吹脫法既污染大氣,出水又達不到排放標准.較少採用。
食品工業廢水
食品工業原料廣泛,製品種類繁多,排出廢水的水量、水質差異很大。廢水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在廢水中固體物質,如菜葉、果皮、碎肉、禽羽等;2、懸浮在廢水中的物質有油脂、蛋白質、澱粉、膠體物質等;3、溶解在廢水中的酸、鹼、鹽、糖類等:4、原料夾帶的泥砂及其他有機物等;5、致病菌毒等。
食品工業廢水的特點是有機物質和懸浮物含量高,易腐敗,一般無大的毒性。其危害主要是使水體富營養化,以致引起水生動物和魚類死亡,促使水底沉積的有機物產生臭味,惡化水質,污染環境。
食品工業廢水處理除按水質特點進行適當預處理外,一般均宜採用生物處理。如對出水水質要求很高或因廢水中有機物含量很高,可採用兩級曝氣池或兩級生物濾池,或多級生物轉盤.或聯合使用兩種生物處理裝置,也可採用厭氧—需氧串聯的生物處理系統。
造紙工業廢水
造紙廢水主要來自造紙工業生產中的制漿和抄紙兩個生產過程。制漿產生的廢水,污染最為嚴重。洗漿時排出廢水呈黑褐色,稱為黑水,黑水中污染物濃度很高,BOD高達5—40g/L,含有大量纖維、無機鹽和色素。漂白工序排出的廢水也含有大量的酸鹼物質。
抄紙機排出的廢水,稱為白水,其中含有大量纖維和在生產過程中添加的填料和膠料。
造紙工業廢水的處理應著重於提高循環用水率,減少用水量和廢水排放量,同時也應積極探索各種可靠、經濟和能夠充分利用廢水中有用資源的處理方法。例如浮選法可回收白水中纖維性固體物質,回收率可達95%,澄清水可回用;燃燒法可回收黑水中氫氧化鈉、硫化鈉、硫酸鈉以及同有機物結合的其他鈉鹽。中和法調節廢水pH值;混凝沉澱或浮選法可去除廢水中懸浮固體;化學沉澱法可脫色;生物處理法可去除BOD,對牛皮紙廢水較有效;濕式氧化法處理亞硫酸紙漿廢水較為成功。此外,國內外也有採用反滲透、超過濾、電滲析等處理方法。
印染工業廢水
印染工業用水量大,通常每印染加工1噸紡織品耗水100一200噸,其中80%一90%以印染廢水排出。常用的治理方法有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一、回收利用
1、廢水可按水質特點分別回收利用,如漂白煮煉廢水和染色印花廢水的分流,前者可以對流洗滌.一水多用,減少排放量;
2、鹼液回收利用,通常採用蒸發法回收,如鹼液量大,可用三效蒸發回收,鹼液量小,可用薄膜蒸發回收;
3、染料回收.如士林染料可酸化成為隱巴酸,呈膠體微粒.懸浮於殘液中,經沉澱過濾後回收利用。
二、無害化處理
1、物理處理法有沉澱法和吸附法等。沉澱法主要去除廢水中懸浮物;吸附法主要是去除廢水中溶解的污染物和脫色。
2、化學處理法有中和法、混凝法和氧化法等。中和法在於調節廢水中的酸鹼度,還可降低廢水的色度;混凝法在於去除廢水中分散染料和膠體物質;氧化法在於氧化廢水中還原性物質,使硫化染料和還原染料沉澱下來。
3、生物處理法有活性污泥、生物轉盤、生物轉筒和生物接觸氧化法等。
為了提高出水水質,達到排放標准或回收要求.往往需要採用幾種方法聯合處理。
化學工業廢水工業廢水
化學工業廢水主要來自石油化學工業、煤炭化學工業、酸鹼工業、化肥工業、塑料工業、制葯工業、染料工業、橡膠工業等排出的生產廢水。化工廢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
一級處理主要分離水中的懸浮固體物、膠體物、浮油或重油等。可採用水質水量調節、自然沉澱、上浮和隔油等方法。
二級處理主要是去除可用生物降解的有機溶解物和部分膠體物,減少廢水中的生化需氧量和部分化學需氧量,通常採用生物法處理。經生物處理後的廢水中,還殘存相當數量的COD,有時有較高的色、嗅、味,或因環境衛生標准要求高,則需採用三級處理方法進一步凈化。
三級處理主要是去除廢水中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污染物和溶解性無機污染物。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和臭氧氧化法,也可採用離子交換和膜分離技術等。各種化學工業廢水可根據不同的水質、水量和處理後外排水質的要求,選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酸鹼廢水
酸性廢水主要來自鋼鐵廠、化工廠、染料廠、電鍍廠和礦山等,其中含有各種有害物質或重金屬鹽類。鹼性廢水主要來自印染廠、皮革廠、造紙廠、煉油廠等。酸鹼廢水中,除含有酸鹼外,常含有酸式鹽、鹼式鹽以及其他無機物和有機物。酸鹼廢水具有較強的腐蝕性,需經適當治理方可外排
治理酸鹼廢水一股原則是:
1、高濃度酸鹼廢水,應優先考慮回收利用,根據水質、水量和不同工藝要求,進行廠區或地區性調度,盡量重復使用:如重復使用有困難,或濃度偏低,水量較大,可採用濃縮的方法回收酸鹼。
2、低濃度的酸鹼廢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鹼洗槽的漂洗水,應進行中和處理。 對於中和處理,應首先考慮以廢治廢的原則。如酸、鹼廢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廢鹼(渣)中和酸性廢水,利用廢酸中和鹼性廢水。在沒有這些條件時,可採用中和劑處理。
選礦廢水
選礦廢水具有水量大,懸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質種類較多的特點。其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葯劑。選礦廢水主要通過尾礦壩可有效地去除廢水中懸浮物,重金屬和浮選葯劑含量也可降低。如達不到排放要求時,應作進一步處理,常用的處理方法有:
1、去除重金屬可採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燒白雲石吸附法;
2、主除浮選葯劑可採用礦石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
3、含氰廢水可採用化學氧化法。
冶金廢水
冶金廢水的主要特點是水量大、種類多、水質復雜多變。按廢水來源和特點分類,主要有冷卻水、酸洗廢水、洗滌廢水(除塵、煤氣或煙氣)、沖渣廢水、煉焦廢水以及由生產中凝結、分離或溢出的廢水等。

Ⅳ 鎮江市政府關於化工業污水處理項目對外發包的信息。

江蘇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小型項目,資格後審)

一、鎮江新民洲臨港產業園管理委員會的新民洲臨港產業園污水收集系統工程已經京口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批准建設,立項批文號為鎮京發改經信投[2015]10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財政,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二、江蘇宏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的委託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及招標內容

1、工程地點:鎮江市新民洲;

2、工程規模:招標圖紙及清單范圍內的工程;

3、工程估算價(萬元):390.00;

4、計劃開、竣工時間:2016年10月0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5、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本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相應招標內容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工期
ZJS201509828-02 新民洲臨港產業園污水收集系統工程(二期污水總泵站) 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工程 90日歷天

每位申請人可申請參與上述最多1標段的投標,最多可以中1個標段。

四、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

2、擬選派項目經理專業及資質等級:[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

3、其他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①、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③、企業沒有因詐騙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並在暫停期內的;

④、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⑤、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件;

⑥、參加資審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a.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後無在建工程的。

b.項目經理是變更後無在建工程的,並且: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並已經辦理項目經理變更手續的。

c.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於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

⑦、業主有權拒絕既往工程中業績、信譽不佳及有不良行為的投標人。資格審查時出具報名施工企業及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材料,以報名施工企業注冊地的市級(含縣市級)及以上檢察機關查詢記錄為准。資格審查未提供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材料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的為資審不合格單位。

⑧、本地企業需提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原件。

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⑩、依據鎮政建[2014]238號文規定,投標申請人必須為總部注冊在鎮江市行政區域內的有意向投標的潛在投標人,開標時投標人如為總部注冊在鎮江市行政區域以外的企業,招標人將拒收其投標文件。

4、施工現場項目管理機構配備人員:

1.依據蘇建建管[2016]214號文要求,本項目招標投標時,除項目經理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

5、其他條件: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行為,被有關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公示且公示期未滿的;
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差額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a.未繳納年度保證金的投標申請人必須於開標前按以下方式,從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上劃出投標保證金陸萬元至系統隨機生成的虛擬子帳號(財務聯系電話:0511-85026056)。

繳納方式為:賬號:下載招標文件後在業務查詢的「獲取子賬戶」模塊中選定投標項目後「獲取子商戶號」此隨機生成子商戶號即保證金支付賬號。

註:投標保證金全部採取電匯的形式交納,不再使用繳納碼。(繳納流程見「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登陸後查看)-辦事指南」保證金繳納流程)。以個人、企業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的其他賬戶、企業的投標保證金劃出帳號與企業誠信庫的開戶帳號比對不符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更多污水處理項目信息在易凈水網http://www.ep360.cn/

戶名: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鎮江市京潤支行

b.繳納年度投標保證金的企業,只需在開標時將《年度投標保證金已收證明》原件遞交招標人或其委託的公證人員查驗,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滿足要求的,則視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

註:1.投標單位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以鎮江市有形建築市場開放式應用信息平台企業誠信庫中信息為准,如有變動請及時更新。2.重發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項目,投標企業需按最新招標公告的要求重新繳納投標保證金。3.投標截止前,投標申請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屬於重大偏差,將被視為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應當作為無效標予以否決。4、保證金退還:投標保證金本息同時退還。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規定時間內,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人統一代為辦理中標人和未中標人的保證金退還工作。如本項目招投標中遇質疑、投訴、復議等特殊情況,保證金退還按相關規定執行。

2、履約保證金:本工程中標人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向招標人合同總價的10%的履約擔保,作為履約保證金,招標人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合同總價的10%的工程款支付擔保。

3、差額保證金:本工程定標結束後,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則中標人還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

七、評標方法和評標標准
本工程採用「合理價隨機確定中標人」的評標、定標方法
1、評標實施細則:
①本評標辦法總分為98分,其中投標報價95分,信用標3分。
②投標報價分值計算(95分):

設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若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後取算術平均值為A;若有效投標文件≥10家時,去掉其中的二個最高價和二個最低價後取算術平均值為A。

投標人的評標價等於算術平均值A的得滿分95分;評標價相對算術平均值每偏高1%扣0.5分,每偏低1%扣0.3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註:

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錯誤的投標報價;

2)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評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3)評標委員會在評審過程中,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當事人作出書面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委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低於成本價競標,應當否決其投標。

4)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簽字後,算術平均值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的計算錯誤可作調整。

③技術標的審查:由評標委員的技術評委審查技術標是否滿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嚴重缺陷、不能保證投標工程的施工質量和進度的,則判定為不合格技術標書,不進行商務標書的評審(嚴重缺陷指:違反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項以及評標委員會大多數評委認定為嚴重缺陷的)。

④綜合信用分值計算(3分)

投標人在鎮江市建築市場綜合信用評價合計分值乘以0.03即為該投標人綜合信用得分。

以總承包資質為主項的建築業企業,其增項的其它資質在招投標時信用考核得分為本企業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專業承包資質為主項的建築業企業,其增項的專業承包資質在招投標時信用考核得分為本企業信用考核分乘以0.9。

2、定標實施細則:

①依據評審結果,得分前三名的投標人(得分並列,全部入圍)作為中標候選人進入公開隨機抽取中標人名單。

②招標人邀請所有投標人復會,當場公布評審結果,按遞交投標文件的順序,對進入公開隨機抽取中標人名單的投標人,由招標人或公證處公證人員公開隨機抽取代表該投標人的號碼,招標人當場公布每個號碼所對應的投標人。投標人未參加復會的,不影響隨機抽取結果的有效性。

③招標人公開隨機抽取其中三個號碼,第一個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第二個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二中標候選人,第三個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三中標候選人。

八、招標文件(含資格後審文件)下載

請申請人登錄http://222.186.125.129/zjhynew,網上繳納招標文件購買費用人民幣300.00元後,於2016年8月20日00:00至2016年8月24日24:00期間持企業CA證書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含資格後審文件),逾期將不得下載。(CA證書的問題致電051188968012,網上招投標系統問題咨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條件為:本工程無預付款,工程竣工後驗收合格中標單位報送全部工程竣工資料和竣工結算資料後30日內完成審計,經審計後的審計價款作為工程竣工結算的造價,審計報告出具1個月內付至審計總價的50%,審計報告出具4個月內付至審計總價的95%,餘款5%保修期滿後一周內付清。(具體在合同中明確)。

2、對於資審合格後無不可抗力放棄投標的、投標截止後無故撤回投標文件,以及項目負責人無故不參加答辯等疑似圍標串標的企業將被在鎮江市工程建設網及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公告一個月,在公告期間,國有資金項目的招標人應當拒絕其投標。

3、本項目使用資格後審方式,審查辦法採用合格制,凡審查合格少於3家的,招標人將依法重新招標。

4、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電子招標信息網上發布起始時間和招標文件(含資格後審文件)發放(下載)起始時間一致;

5、1、依據鎮江市建築業企業信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四版)的規定,評標辦法第④款綜合信用分值計算中的「以總承包資質為主項的建築業企業,其增項的其它資質在招投標時信用考核得分為本企業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專業承包資質為主項的建築業企業,其增項的專業承包資質在招投標時信用考核得分為本企業信用考核分乘以0.9。」條款內容取消,投標人的綜合信用分值計算不再區分主項增項。2、評標價相對算術平均值每偏高1%扣0.5分,每偏低1%扣0.3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此項更改為評標價相對算術平均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招標文件中有與此不符的,一律以此處為准。

十、招標人及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招標人地址: 鎮江京口區新民洲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庄泉路1號南山華庭商務中心1#樓2層
聯系人: 楊龍生 聯系人: 彭正柱
電話: 13511696938 電話: 0511-87050060
傳真: 傳真: 0511-87050081
郵編: 郵編:
E—mail: E—mail: [email protected]

Ⅳ 工業污水怎麼處理

工業污水處理方法
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葯、醫葯、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
重金屬廢水處理原則是:首先,最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其次是採用合理的工藝流程、科學的管理和操作,減少重金屬用量和隨廢水流失量,盡量減少外排廢水量。
對重金屬廢水的處理,通常可分為兩類;一是使廢水中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成不溶的金屬化合物或元素,經沉澱和上浮從廢水中去除.可應用方法如中和沉澱法、硫化物沉澱法、上浮分離法、電解沉澱(或上浮)法、隔膜電解法等;二是將廢水中的重金屬在不改變其化學形態的條件下進行濃縮和分離,可應用方法有反滲透法、電滲析法、蒸發法和離子交換法等。這些方法應根據廢水水質、水量等情況單獨或組合使用。含氰廢水
含氰廢水主要來自電鍍、煤氣、焦化、冶金、金屬加工、化纖、塑料、農葯、化工等部門。含氰廢水是一種毒性較大的工業廢水,在水中不穩定,較易於分解,無機氰和有機氰化物皆為劇毒性物質,人食入可引起急性中毒。氰化物對人體致死量為0.18,氰化鉀為0.12g,水體中氰化物對魚致死的質量濃度為0.04一0.1mg/L。
含氰廢水治理措施主要有:
1、改革工藝,減少或消除外排含氰廢水,如採用無氰電鍍法可消除電鍍車間工業廢水。
2、含氰量高的廢水,應採用回收利用,含氰量低的廢水應凈化處理方可排放。
回收方法有酸化曝氣—鹼液吸收法、蒸汽解吸法等。
治理方法有鹼性氯化法、電解氧化法、加壓水解法、生物化學法、生物鐵法、硫酸亞鐵法、空氣吹脫法等。其中鹼性氯化法應用較廣,硫酸亞鐵法處理不徹底亦不穩定,空氣吹脫法既污染大氣,出水又達不到排放標准.較少採用。
食品工業廢水
食品工業原料廣泛,製品種類繁多,排出廢水的水量、水質差異很大。廢水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在廢水中固體物質,如菜葉、果皮、碎肉、禽羽等;2、懸浮在廢水中的物質有油脂、蛋白質、澱粉、膠體物質等;3、溶解在廢水中的酸、鹼、鹽、糖類等:4、原料夾帶的泥砂及其他有機物等;5、致病菌毒等。
食品工業廢水的特點是有機物質和懸浮物含量高,易腐敗,一般無大的毒性。其危害主要是使水體富營養化,以致引起水生動物和魚類死亡,促使水底沉積的有機物產生臭味,惡化水質,污染環境。
食品工業廢水處理除按水質特點進行適當預處理外,一般均宜採用生物處理。如對出水水質要求很高或因廢水中有機物含量很高,可採用兩級曝氣池或兩級生物濾池,或多級生物轉盤.或聯合使用兩種生物處理裝置,也可採用厭氧—需氧串聯的生物處理系統。
造紙工業廢水
造紙廢水主要來自造紙工業生產中的制漿和抄紙兩個生產過程。制漿產生的廢水,污染最為嚴重。洗漿時排出廢水呈黑褐色,稱為黑水,黑水中污染物濃度很高,BOD高達5—40g/L,含有大量纖維、無機鹽和色素。漂白工序排出的廢水也含有大量的酸鹼物質。
抄紙機排出的廢水,稱為白水,其中含有大量纖維和在生產過程中添加的填料和膠料。
造紙工業廢水的處理應著重於提高循環用水率,減少用水量和廢水排放量,同時也應積極探索各種可靠、經濟和能夠充分利用廢水中有用資源的處理方法。例如浮選法可回收白水中纖維性固體物質,回收率可達95%,澄清水可回用;燃燒法可回收黑水中氫氧化鈉、硫化鈉、硫酸鈉以及同有機物結合的其他鈉鹽。中和法調節廢水pH值;混凝沉澱或浮選法可去除廢水中懸浮固體;化學沉澱法可脫色;生物處理法可去除BOD,對牛皮紙廢水較有效;濕式氧化法處理亞硫酸紙漿廢水較為成功。此外,國內外也有採用反滲透、超過濾、電滲析等處理方法。
印染工業廢水
印染工業用水量大,通常每印染加工1噸紡織品耗水100一200噸,其中80%一90%以印染廢水排出。常用的治理方法有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一、回收利用
1、廢水可按水質特點分別回收利用,如漂白煮煉廢水和染色印花廢水的分流,前者可以對流洗滌.一水多用,減少排放量;
2、鹼液回收利用,通常採用蒸發法回收,如鹼液量大,可用三效蒸發回收,鹼液量小,可用薄膜蒸發回收;
3、染料回收.如士林染料可酸化成為隱巴酸,呈膠體微粒.懸浮於殘液中,經沉澱過濾後回收利用。
二、無害化處理
1、物理處理法有沉澱法和吸附法等。沉澱法主要去除廢水中懸浮物;吸附法主要是去除廢水中溶解的污染物和脫色。
2、化學處理法有中和法、混凝法和氧化法等。中和法在於調節廢水中的酸鹼度,還可降低廢水的色度;混凝法在於去除廢水中分散染料和膠體物質;氧化法在於氧化廢水中還原性物質,使硫化染料和還原染料沉澱下來。
3、生物處理法有活性污泥、生物轉盤、生物轉筒和生物接觸氧化法等。
為了提高出水水質,達到排放標准或回收要求.往往需要採用幾種方法聯合處理。
化學工業廢水工業廢水
化學工業廢水主要來自石油化學工業、煤炭化學工業、酸鹼工業、化肥工業、塑料工業、制葯工業、染料工業、橡膠工業等排出的生產廢水。化工廢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
一級處理主要分離水中的懸浮固體物、膠體物、浮油或重油等。可採用水質水量調節、自然沉澱、上浮和隔油等方法。
二級處理主要是去除可用生物降解的有機溶解物和部分膠體物,減少廢水中的生化需氧量和部分化學需氧量,通常採用生物法處理。經生物處理後的廢水中,還殘存相當數量的COD,有時有較高的色、嗅、味,或因環境衛生標准要求高,則需採用三級處理方法進一步凈化。
三級處理主要是去除廢水中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污染物和溶解性無機污染物。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和臭氧氧化法,也可採用離子交換和膜分離技術等。各種化學工業廢水可根據不同的水質、水量和處理後外排水質的要求,選用不同的處理方法。
酸鹼廢水
酸性廢水主要來自鋼鐵廠、化工廠、染料廠、電鍍廠和礦山等,其中含有各種有害物質或重金屬鹽類。鹼性廢水主要來自印染廠、皮革廠、造紙廠、煉油廠等。酸鹼廢水中,除含有酸鹼外,常含有酸式鹽、鹼式鹽以及其他無機物和有機物。酸鹼廢水具有較強的腐蝕性,需經適當治理方可外排
治理酸鹼廢水一股原則是:
1、高濃度酸鹼廢水,應優先考慮回收利用,根據水質、水量和不同工藝要求,進行廠區或地區性調度,盡量重復使用:如重復使用有困難,或濃度偏低,水量較大,可採用濃縮的方法回收酸鹼。
2、低濃度的酸鹼廢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鹼洗槽的漂洗水,應進行中和處理。 對於中和處理,應首先考慮以廢治廢的原則。如酸、鹼廢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廢鹼(渣)中和酸性廢水,利用廢酸中和鹼性廢水。在沒有這些條件時,可採用中和劑處理。
選礦廢水
選礦廢水具有水量大,懸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質種類較多的特點。其有害物質是重金屬離子和選礦葯劑。選礦廢水主要通過尾礦壩可有效地去除廢水中懸浮物,重金屬和浮選葯劑含量也可降低。如達不到排放要求時,應作進一步處理,常用的處理方法有:
1、去除重金屬可採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燒白雲石吸附法;
2、主除浮選葯劑可採用礦石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
3、含氰廢水可採用化學氧化法。
冶金廢水
冶金廢水的主要特點是水量大、種類多、水質復雜多變。按廢水來源和特點分類,主要有冷卻水、酸洗廢水、洗滌廢水(除塵、煤氣或煙氣)、沖渣廢水、煉焦廢水以及由生產中凝結、分離或溢出的廢水等。

Ⅵ 工業廢水的治理有什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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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廢水的治理:解決企業用水容,減少生產廢水的排污量,大部分企業都引進了先進的工業廢水回收處理設備,工廠排出的廢水經過加工,所以有效的分離出水中有害的有機物和無機物以及水中的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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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工業污水處理每噸價格

【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看廢水的情況收費,大體分為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比較少,我們每噸自來水裡就有一塊多的排污費,這個費用就是給污水處理廠的。

作為工業水也要看你的水質了,一般三級排放至污水處理廠可能一噸水也要收2-4塊左右了如果是水質更差,比如COD≥700mg/L 生化性一般 TP≥4-5mg/L和氨氮≥20-30mg/l 可能一噸廢水要收費7-9元了。工業廢水成本比生活廢水高,主要因為工業水的二次污染都是屬於危險化學品,同時一般工業水生化性不好僅用常規活性污泥法很難降解,需要加葯這樣成本就會提高,但實際真正運行成本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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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建設,防治水污染,保護環境,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 徵收繳庫

第七條 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准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並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

第八條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並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污水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依法進行處罰。

第九條 單位或個人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後全部回用,或處理後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排向自然水體的水質標准,且未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不繳納污水處理費;仍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應當足額繳納污水處理費。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第十一條 因大量蒸發、蒸騰造成排水量明顯低於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設備的,經縣級以上地方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認定並公示後,按繳納義務人實際排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對產品以水為主要原料的企業,仍按其用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

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裝排水計量設備的,按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計征污水處理費;未安裝排水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規模定額徵收污水處理費。

第十二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暫時未達到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的,應當逐步調整到位。

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與公共供水企業簽訂代征污水處理費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與其水費收入應當分賬核算,並及時足額上繳代征的污水處理費,不得隱瞞、滯留、截留和挪用。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第十四條 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徵收。

各地區應當加強對自備水源的管理,加大對使用自備水源單位和個人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

第十五條 污水處理費一般應當按月徵收,並全額上繳地方國庫。

公共供水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報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數額。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申報用水量(排水量)和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數額。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確定污水處理費徵收數額。收取污水處理費時,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具體繳庫辦法按照省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核實公共供水企業全年實際售水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對公共供水企業全年應繳污水處理費的匯算清繳工作。

對因用水戶欠繳水費、公共供水企業核銷壞賬損失的水量,經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不計入公共供水企業全年實際應代征污水處理費的水量。

第十七條 公共供水企業、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單位代征污水處理費,由地方財政從污水處理費支出預算中支付代征手續費,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單位、公共供水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和時限要求徵收或者代征污水處理費,確保將污水處理費征繳到位。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違反本辦法規定,自行改變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對象、范圍和標准。

嚴禁對企業違規減免或者緩征污水處理費。已經出台污水處理費減免或者緩征政策的,應當予以廢止。

第二十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依據、徵收主體、徵收標准、徵收程序、法律責任等進行公示。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條 徵收的污水處理費不能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地方財政應當給予補貼。

第二十三條 繳入國庫的污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

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

服務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污水處理量、污泥處理處置量、排水管網維護、再生水量等服務質量和數量予以確定。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後,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

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當包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范圍和期限、服務數量和質量、服務費支付標准及調整機制、績效考核、風險分擔、信息披露、政府接管、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履行政府購買服務合同的情況,以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檢查結果,按期核定服務費。

財政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服務費。

第二十六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應當定期公布污水處理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狀況等信息。

第二十七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違反規定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以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質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相應扣減服務費,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可以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績效進行評估,績效評估結果應當與服務費支付相掛鉤並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九條 各地區可以通過合理確定投資收益水平,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項目,提高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各地區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及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符合要求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並採取特許經營、委託運營等多種服務方式。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包括污水處理費安排的支出和財政補貼資金)實行預決算管理。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情況,編制年度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報經批准後執行。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決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同級財政決算。

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會同排水主管部門可以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納入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加強預算控制,保障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有效執行。

第三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的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情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擅自減免污水處理費或者改變污水處理費徵收范圍、對象和標準的;

(二)隱瞞、坐支應當上繳的污水處理費的;

(三)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污水處理費的;

(四)不按照規定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將污水處理費繳入國庫的;

(五)違反規定擴大污水處理費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繳納義務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Ⅷ 工程項目前期要簽一堆合同是個啥玩意兒,比如立項合同啊,可研合同啊那些,上面還有談判價格~~。在線等~

立項審批 可研是報告,一般自己做,委託其他人做時才需要一個委託合同,必有的合同只有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第三方審圖合同,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當然也可以是EPC總包出去就只有一個合同了;如果委託招標也還再需要一個合同,消防環報等驗收想過的容易些就再簽個顧問合同;政府方面的東西都是審報或審批,工程所在地可能還會有開發區的入園協議。
手裡的資料只有這個不是表格的,表格復制不過來,自已看流程吧,是廣州南沙開發區的項目前期所有要做的工作,服務好的開發區你什麼都不用懂,開發區有專人指導你下一步該怎麼做。

一、 項目立項:[經發局]

審批時限:2個工作日

1、固定資產投資立項審批所需提交資料:

(1)填寫立項申請表;

(2)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3)項目發起人及合作單位的法人證書;

(4)項目建設的資金來源說明資料。

2、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立項審批所需提交資料(一式兩份):

A)投資中方需提交資料:

(1)注冊地址使用證明;

(2)合資(合作)企業立項申請表(5份);

(3)已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銀行資信(如中方出資)(正本);

(5)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6)如屬委託審批的,另須提供中方注冊地同級外經貿審批機關的委託審批函(原件);

(7)審批機關認為需要補充的資料。

B)投資外方所需提交資料:

(1)公司開業合法證明(復印件);

(2)投資外方的董事構成文件(復印件);

(3)法人代表或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4)資信證明(原件);

(5)審批機關認為需要補充的資料。

註:以上資料一式兩份;第4條中,如以個人名義投資,須提供投資者居住所在國(地區)的合法身份證明(復印件2份)及銀行資信(原件1份)

3、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立項審批所需提交資料

A)企業申請立項審批所需提交資料:

(1)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立項申報表(正本一式五份);

(2)新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正本);

(3)投資方公司開業合法證明文件(復印件);

(4)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5)簽字授權委託書(原件)。

B)企業申請合同/章程審批需提交資料:

(1)合同前項目登記表(原件1份);

(2)投資方董事會成員名單(復印件);

(3)生產或經營場地證明(復印件);

(4)新公司章程(正本);

(5)新公司董事會委派書及所有新公司董事簽名(正本);

(6)新公司所有董事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項目選址 :[規劃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企業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設計條件所需提交資料:

(1)立案申請表B1;

(2)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投資批文(項目建議書);

(3)申請函。包括:建設內容,項目性質,佔地面積,建築規模,項目對交通、環境等方面的要求。項目申請單位蓋章;

(4)擬建項目功能布局圖;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預先取得環保、消防等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6)1:500或1:2000廣州座標系現況地形圖,並用鉛筆繪出擬建設用地范圍;

(7)在歷史用地上建設的項目必須附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用地權屬證明;

三、用地預審:[國土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如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還提供建設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2)授權委託書(含委託內容、許可權、期限,需有法定代表人簽章,加蓋公章)原件;

(3)受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等)復印件;

(4)《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原件;

(5)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選址意見書》和附圖復印件;

(6)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地形圖3份原件(需要描繪用地邊界紅線和貼附坐標列表);

(7)國家、省、市計劃管理部門或南沙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對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8)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其中應當包含土地利用的章節,內容包括規劃選址情況、用地總規模和用地類型、補充耕地資金落實情況;

(9)屬申請單位原來歷史用地的,原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如《建設用地批准書》或《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四、簽訂土地合同:[國土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協議(劃拔)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申請表》原件;

(2)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如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還提供建設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3)授權委託書(含委託內容、許可權、期限,需有法定代表人簽章,加蓋公章)原件;

(4)受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等)復印件;

(5)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地形圖(比例尺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附圖)3份;

(6)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附圖復印件;

(7)受理之日前1個月內,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出具的建設資金證明原件;

(8)原建設單位用地批准文件(復印件1份)。

五、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規劃設計方案審批):[規劃局]

審批時限:4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立案申請表C;

(2)申請函;

(3) 立項批文;

(4)選址意見書及附圖;

(5)按《選址意見書》要求取得的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意見;

(6)1:500或1:2000實測地形圖三份,並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測繪單位依據釘樁成果標示用地及代征地范圍;

(7)用地釘樁成果文件一份;

(8)規劃設計方案審批文件;

(9)農轉非用地,應提交用地項目預審批准文件;

(10)招標拍賣取得的土地,應提交上述1、2、6、7、8項資料和拍賣確認書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1)分割規劃用地的,應提交上述1、2、6、7、8項資料和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及原地塊地用地批准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六、建設用地批准書:[國土局]

審批時限:2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如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還提供建設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

(2)授權委託書(含委託內容、許可權、期限,需有法定代表人簽章,加蓋公章)原件;

(3)受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等)復印件;

(4)《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原件;

(5)《建設擬征(占)土地權屬情況匯總表》原件3份;

(6)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附圖復印件;

(7)國土管理部認定的房地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附圖(包括1:2000土地利用現狀圖和1:500或1:2000的地形圖)原件5份;

(8)建設項目的總平面布置圖(比例尺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圖)原件4份;

(9)廣東省地質礦產局認定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書》原件;

(10)受理之日前1個月內,由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出具的建設資金證明原件;

(11)屬建設項目位於鎮級總體規劃建設區內的,提供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原件2份;

(12)屬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如《集體土地所有證》或《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審批表》)復印件;

(13)屬佔用耕地的,廣東省林業廳准予佔用林地的批准文件(原件);

(14)屬佔用林地的,廣東省林業廳准予佔用林地的批准文件(原件);

(15)屬核輻射、電磁輻射、噪音、污水、廢氣等環境污染問題的建設項目,環保部門准予建設的批准文件(復印件);

(16)屬違法用地的,國土管理部門對違法用地的處理決定書(復印件);

註:辦理建設用地預審業務時,已提交相同資料的,則不需再次提交。

七、建築消防報建:[消防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 項目工程消防審核申報:

(1)《建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設審驗申請報告;

(3)規劃局批復文件(應說明申報建築物的單位、層數、建築面積及使用功能);

(4)建築、消防設計專篇說明;

(5)建築工程初步設計階段圖紙二套(建築總平面、各層平、立、剖面圖、自動消防設施系統平面圖)。

2. 建設內部裝修工程設計審核:

(1)《建築內部裝修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申請報告;

(3)裝修平面布置圖紙(如局部裝修應提供所在樓層全層平面布置圖)、天花圖、牆面裝修圖(均應標清軸位)各兩套;

(4)裝修防火資料的有關資料;

(5)頂棚圖紙;

(6)改變使用功能送規劃部門審核同意的批文;

(7)設計說明(包括裝修資料具體名稱、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情況等);

(8)建築物整體土建、消防系統消防審核或驗收合格意見書

3. 申報自動消防設施設計審核:

(1)《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申請報告;

(3)消防設施設計單位資質證明(蓋公章,並註明承接工程項目名稱);

(4)消防設施系統平面圖二套;

(5)設計說明,說明系統設置部位、功能、水池控制方式等;

(6)建築工程消防審計審核意見書

註:所提供圖紙均應為藍圖,並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及設計單位出圖專用章,圖紙一律按A4紙規格折疊並裝訂成冊,存檔一套,退報建單位一套。

八、臨時用水、用電報裝:

1、臨時用水報裝:[有關自來水公司]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填寫一份用水報裝表

2、臨時用電報裝:[番禺供電分公司]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客戶申請新裝或增加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用電時,請到各屬地供電營業點及廣州番禺供電分公司營業大廳(地址:番禺區市橋鎮光明北路91號)申請辦理報裝手續,並應提交以下資料:

(1)臨時、永久用電設備名稱、設備功率、電壓等級;

(2)寫書面用電電源、用電地點、原因、報裝容量;

(3)營業執照。

九、環保報建:[環保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建設單位關於建設項目提請審批的申請函一份

(2)符合填報要求的《廣州市建設項目申請報告表》一式五份;

(3)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其批文復印件各一份;

(4)項目主體工程擴大(初步)設計圖及設計說明書各一套,包括:

a:工藝流程圖b:設備布置圖;c:土建圖;d:防治污染設施在總平面中的位置圖(二份)

(5)防治污染設施設計圖二份(加蓋設計單點陣圖章),包括

a:工藝流程圖;b:設備管道布置圖;c:構築物結構圖;

(6)防治污染設施設計說明書二份(加蓋設計單點陣圖章),包括

a: 設計方案分析 b:設計、設計參數選用,設備選型和各處理單元選用依據;c: 設計處理效果;d: 有關設計計算和說明;e:設備資料明細表(指設備名稱;型號、產地、生產廠家、技術參數、參考價格;f: 設備安裝及調試說明;g: 項目概算明細表;h:運行費用計算及分析;

(7)專業咨詢單位關於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設計的咨詢意見:

(8)證明文件,包括:

a:市煤氣公司同意入網的證明文件;

b:「三同時」保證金交繳證明文件;

c:市環境監理所提供「排污口規范化管理」的證明文件;

(9)建設項目的規模、內容及位置已發生較大變化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批復時間已超過兩年,或報告表的批復時間超過一年半,登記表的批復時間已超過一年,需重新編寫環境影響報告;

(10)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對項目報建的意見;

(11)表格資料要填寫清楚,不得缺項或缺蓋公章;

註:上述申請資料由環保局工作人員根據建設項目情況選定個別內容,具體要求請參閱我局發出的《建設項目受理條件通知要點》。

十、初步設計審查:[由建設局統一受理,協調消防、環保、衛生等部門]

審批時限:7個工作日(需在業主的項目初步設計圖紙出齊後,7個工作日完成審查,由業主自主選擇有資質的評審單位)

所需提交資料:

(1)初步設計審查申請表或申請函;

(2)計劃立項批准或備案文件;

(3)工業與民用工程建設項目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准書》;市政項目提交方案設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批復;

(4)公安消防、環保、技術監督、規劃、人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的審核意見或復函;

(5)初步設計文件和規劃方案圖紙、設計說明及指標。

十一、申請基礎施工:[建設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辦理先行基礎施工的申請函;

(2)規劃批准先行基礎施工意見;

(3)計劃立項批准或備案文件;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用地批准書;

(6)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應招標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7)質量安全監督登記表;

(8)監理總監、項目經理、施工員、質安員證書。

十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報建):[規劃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申領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類

(1)立案申請表D1;

(2)本年度有效的固定資產投資批文(復印件);

(3)建設用地規劃文件(復印件);

a)《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

b)已批准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應提交規劃批准文件及附圖;或村鎮修建性詳細規劃批准文件及附圖;

(4)《建設用地批准書》或建設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圖附件(復印件);城市居民自住建築工程需提供房地產證明文件(復印件)、房地產證明文件的持證人和本址常住人員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核對原件);村民住宅應提交下列文件(復印件):已取得的房地產證明文件;已取得的宅基地證明文件;

(5)規劃部門同意建築設計方案的函及附圖附件(復印件);建築設計方案經多次調整的應提交有關建築設計方案調整的批准文件及附圖(復印件);

(6)建築施工圖(一式兩份);繪制在1:200或1:500廣州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況地形圖上的總平面圖(一式兩份);

(7)建築設計資質或單項設計資質(即設計單位在圖紙上蓋設計資質章);

(8)《廣州市建設工程放線測量記錄冊》(一式兩份);

(9)需要初步設計審查的,已取得的初步設計的有關審查意見(復印件);

(10)修建性詳細規劃批准文件或建築設計方案審定意見中要求提交的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十三、工程招投標:[招投標中心](外企、民企自主決擇招投標)

1、邀請招標核准應提交資料:

(1)辦理邀請招標申請報告;

(2)計劃立項批准或備案文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建設用地批准書;

(5)建築方案及規劃部門同意建築方案的批復;

建設單位及其所有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股東登記手冊。

2、公開招標登記應提交資料:(登記點在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招標申請報告;

(2)計劃立項批准或備案文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建設用地批准書;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銀行存款余額證明或銀行保函(不少於發包價的30%);

(7)委託招標代理的合同(委託招標代理的);

(8)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證書和注冊證書復印件(招標代理機構未經年度注冊的)。

十四、質量安全監督登記:[建設局]

所需提交資料:

(1)建設工程報建審核書;

(2)承建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

(3)工程地質勘探及水文地質資料;

(4)全套施工圖一份;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份;

(6)施工中標通知書或設計概算(施工概算)一份。

十五、施工許可證:[建設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施工許可申請表;

(2)計劃立項批准或備案文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建設用地批准書;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應招標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7)質量安全監督登記表;

(8)監理總監、項目經理、施工員、質安員證書。

十五-1、永久用水報裝:[供水公司]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安裝時間:3-5日)

所需提交資料:填寫一份用水報裝表

十五-2、永久用電報裝:[供電所]

審批時限:100千伏安以下的7個工作日

100千伏安及以上的20個工作日

客戶申請新裝或增加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用電時,請到各屬地供電營業點及廣州番禺供電分公司營業大廳(地址:番禺區市橋鎮光明北路91號)申請辦理報裝手續,並應提供以下資料:

(1)臨時、永久用電設備名稱、設備功率、電壓等級;

(2)書面用電電源、用電地點、原因、報裝容量;

(3)營業執照

十五-3、消防系統報裝:[消防局]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申請報告;

(3)消防設施設計單位資質證明(蓋公章,並註明承接工程項目名稱);

(4)消防設施系統平面圖;

(5)設計說明,說明系統設置部位、功能、水池控制方式等;

(6)建築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

十五-4、通信設備報裝:[電信部門]

審批時限:視線路現狀而定

所需提交資料:憑有效證件,到營業廳或電1000報裝

十五-5、永久路口、排水、排污、綠化報建:

(1)設置永久路口、排水和排污管接入市政管網、綠化建設工程均需向規劃分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參見第十二點。

⑵設置永久路口、綠化建設工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在我局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批准後可按要求自行建設[規劃局][建設局]

審批時限: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5個工作日;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參見第十二點、第十五點。

⑶排水和排污管道接入市政管網,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向我局提出接入申請,批准後再向我局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建設局或指定的管線單位指導下將排水和排污管接如市政管網。

審批時限: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5個工作日;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3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參見第十二點、第十五點。

十六、規劃驗收和工程驗收備案(包括:規劃、環保、基建、市政、質監備案等):[建設局協助]

審批時限:8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5)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申請表;

(6)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勘察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8)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9)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紀錄;

(10)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監督意見書;

(12)規劃驗收合格證;

(13)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檔案認可書;

(14)環保驗收文件;

(15)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檔案認可書;

(16)工程質量保修書;

(17)商品住宅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8)法規、法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

a、 燃氣工程驗收文件;

b、 電梯安裝部分工程質量驗收證書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的電梯驗收准用證;

c、 單位工程竣工安全評價書。

十七、消防驗收:[消防局]

審批時限:8個工作日

申報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所需提交資料:

(1)建築消防驗收申請報告;

(2)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填寫好初驗意見);

(3)消防產品及防火資料相關資料(有效的形式檢驗報告認證證書及供貨證明);

(4)《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及有關批復文件及總平面圖;

(5)工程施工調試、開通記錄;

(6)隱蔽工程記錄;

(7)自動消防系統施工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8)完整的工程竣工圖。

註:所提供圖紙均應為藍圖,並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及設計單位出圖專用章,圖紙一律按A4紙規格折疊並裝訂成冊,存檔一套,退報建單位一套。

十八、衛生驗收:[衛生防疫站]

審批時限:8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1)申請報告書;

(2)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申請書;

(3)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或食品、食品用產品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4)生產經營場所布局平面圖;

(5)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

(6)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7)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十九、技監驗收:[技術監督局]

審批時限:8個工作日

所需提交資料:

A:鍋爐

(1)《廣州市鍋爐安裝申報表》及《廣州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現場作業人員審批表》各一式五份;

(2)《廣州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核查備案表》復印件或安裝單位的合法資質證書和證明文件資料》;

(3)安裝技術工人的合法資格證書;

(4)鍋爐房報建的批准文件;

(5)鍋爐本體及輔件、配件的出廠資料,包括鍋爐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產品監檢報告、鍋爐總圖等;

(6)施工圖紙及工藝文件;

(7)安裝合同;

(8)司爐操作人員及水處理操作人員證件、復印件或培訓報名證明;

B:壓力容器

(1)《廣州市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申請表》及《廣州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現場作業人員審批表》各一式五份;

(2)壓力容器出廠資料,包括壓力容器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產品監檢報告書、竣工圖、銘牌拓印件等;

(3)施工設計資料、工藝管線圖、施工工藝文件;

(4)《廣州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核查備案表》復印件或安裝公司其它的合法資質證書和證明資料。

二十、環保驗收:[環保局]

1、環保試運用

(1)主體工程及環保工程(含土建、各處理單元設備安裝工程)交工檢驗文件一份;

(2)市環保局對該項目報建批復的准建證或批文復印件一份;

(3)經主管局或總公司簽署意見的「試運行報告」一式五份;

(4)申請試運行延期需提交原批准「建設項目實物試運行臨時排污許可證」復印件一份(或「實物試運行申請報告」五份)及書面申請報告(請詳述原因、整改措施及申請延期時限)一份。

2、環保驗收:

(1)市環保局對該項目報建批復文件(准建證或批文復印件)一份;

(2)申請驗收審批報告一份;

(3)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監測報告一份;

(4)生產工藝和設備平面圖一份,防治污染設施竣工圖紙兩份、市環境監理所提供《排污口標志分布圖》;

(5)項目工程總結報告一份,該總結報告應有環保專用章(節),說明按設計要求的防治污染設施的完成情況、試運行效果、出現的問題及原因,已採取的改進措施等;

(6)工程決算報告(含防治污染設施工程決算內容)一份;

(7)防治污染措施的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及維修保養制度各一份;

(8)符合填報要求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一式六份;

(9)主管局或總公司環保機構對項目環保驗收預審意見;

(10)項目限期生產或使用的計劃及保證書各一份;

(11)違章項目應提交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書和接受行政處罰證明資料各一份;

(12)表格資料填寫不清楚或缺蓋公章;

(13)建設項目環境回顧評價報告書。

註:上述申請資料由環保局工作人員根據建設項目情況選定個別內容,具體要求請參閱我局發出的《建設項目受理條件通知要點》。

另外:

房地產證:[國土局]

(在房屋子測繪資料辦妥後,5個工作日辦妥房地產證)

所需提交資料:

除需提供通用資料外,還需提供:

(1)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報建審核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和附圖原件;

(2)國土管理部門認定的房地產測量機構出具的1:500查丈圖原件2份;

(3)屬國有土地的,國土管理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屬商品房預售的,國土管理部門核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和《商品房預購人明細表》原件;

(5)屬農民集體土地的,國土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批准書》原件;

(6)屬自建私房辦證的,提供房地產測繪丈量圖。

Ⅸ 處理一噸工業污水大概需要多少錢計算公式

工業污水處理費用,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沒有這么簡單。工業污水處理會根據污水性質和各種成分來確定處理工藝,各種消耗的評價計算也是根據上述參數進行計算。另外,這些消耗計算還要根據當地能源價格、材料價格、人力價格等條件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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