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廢水知識 > 污水處理環保有限公司合同

污水處理環保有限公司合同

發布時間:2023-02-22 01:06:10

Ⅰ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一)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築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後,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葯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及時採取處理。

3.6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著「救人先於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6.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二)

為有效防範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為保持瀘溪縣的環境污染安全,特製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范和強化環境保護部門應對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使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做到高起點、高標准、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建立與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相適應的統一指揮、綜合有力、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有效地實施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工作原則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政府統一領導下,貫徹以人為本、依法規范、資源共享、分工負責、快速高效、科學決策的原則。通過局應急指揮系統,整合現有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資源。以機制優化、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資源統一、優勢互補、防患未然、常備不懈、科學處置體系為保障;在實施應急處置中,第一時間發揮事故單位及事故所在地的應急處置力量作用,盡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發展,同時局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迅速趕赴現場,在保障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負責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實施事故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損害。

三、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境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的控制和處置。具體包括:

1、危險化學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事件。

2、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生產裝置、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因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3、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突發性嚴重污染事故、事件。

4、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事件。

5、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事件。

四、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瀘溪縣環保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楊毓山

副組長:張顯遲、許德勝、劉紅艷、王亞兵

成員:陳衛華、舒紹雲、鄧桂鐵、李竹、李桂蘭

我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 )綜合協調及聯絡組和後勤保障支援組、技術專家組。

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主要負責:全面負責應急搶險工作;指揮應急搶險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搶險技術方案。

(2)副組長(王亞兵)主要負責:負責事故調查、處置及應急搶險工作。

(3)副組長(許德勝)主要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工作;負責監測及技術服務工作。

(4)副組長(張顯遲)主要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工作;協調各部門工作;負責向社會發布污染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工作,做好應急搶險工作記錄。

(5)副組長(劉紅艷)主要負責:為所有應急參與人員提供物質、經費保障。

3、下設應急處置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王亞兵(兼)

副組長:陳衛華

成員:張衛華、楊嘉、謝生順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現場必須攜帶攝像、照相、錄音設備和應急工作專用記錄本,保證在第一時間取得應急現場詳細情況第一手資料和應急工作全程記錄材料,研究、制定應急排除處置措施,確保工作準確、快速、到位,並提出對事發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罰、處理意見,完善環境執法監督相關手續。

4、下設應急監測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許德勝(兼)

副組長:鄧桂鐵

成員:李前、李優良、吳成發、姚玉珍、楊俊、陳志龍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現場必須攜帶相關采樣分析設備,快速提供監測數據,並立即提供給現場最高指揮人員,以便做出應急排除正確決策;不能進行現場分析的項目,盡快派人采樣、分析、確保第一時間將監測報告交現場最高指揮或應急工作職能機構負責人。

5、下設綜合協調及聯絡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張顯遲(兼)

副組長:舒紹雲

成員:段州軍、譚群芬、楊麗芝、張鑫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向社會發布污染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工作,負責各工作組協調、聯絡工作,做好應急搶險工作記錄和相關書面材料工作。

6、下設後勤保障支援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劉紅艷(兼)

副組長:張敏,周國斌

成員:李桂蘭、劉麗紅、李葉

其主要職責是:為所有應急參與人員提供物質、經費保障。負責應急搶險中遭遇的人體損傷、財產損失的清理登記和緊急疏散人員等善後處置工作,防止損害、危害後果加重。

7、下設技術專家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楊毓山(兼)

副組長:許德勝

成員:田熙學、鄧桂鐵、李竹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事發區域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搶險技術方案,以便迅速採取應急搶險處置措施。

五、處置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的基本原則

1、對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處理和處置以我局環境監察大隊為主,環境監測站及其他有關科室要積極配合。

2、預防為主,我局環境監察大隊要採取積極措施,加大對各企業重點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隱患的現場監察力度,防患於未然。

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有關部門污染事故控制的建議措施,防止污染擴散,盡量減少污染范圍。

4、採取適當對策措施對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進行處理處置,同時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確保現場調查監測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進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現場的監測、監察人員,按規定佩戴必需的防護設備。

六、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接事故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快速出擊

接報後,我局應急領導小組指令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立即召集所有組成人員,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

3、如果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前,公安、消防等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在迅速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應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根據現場勘察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事故、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圍、影響程度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5、情況上報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擬採取的措施及時報告我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做到2小時速報、8小時確報,由我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當地政府和州環保局總值班室或有關部門。同時我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和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的要求,決定是否增派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根據局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積極參考各方意見,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危害。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根據現場污染情況和現場調查,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由我局及時通報縣政府,作出是否發布警報決定。同時,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及時進行事故處理分析,向信息發布及聯絡組通報情況,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由信息發布及聯絡組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蹤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擴散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每12小時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報警解除。

9、調查取證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協同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10、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並存檔。

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三)

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

為切實加強龍水鎮鎮的環境保護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製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有效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和破壞事故為重點,不斷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把污染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處置的原則。把保障公共安全,特別是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根本目標。具體工作中,既要依靠科學,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盡量減少突發環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又要加強保障措施,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水平。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突發性污染事故的處理,實行鎮政府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和調度,各部門積極配合。

3、堅持系統聯動,穩妥應對的`原則。做到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相關部門要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故信息傳遞及時、准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

三、組織領導

成立龍水鎮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的全過程負總責。

指揮長:周樹雲鎮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楊浩副鎮長

王洪副鎮長

成員:

鄭紅梅黨政辦公室主任

高建鎮財政所長

金洪科經濟發展辦主任

袁昌建鎮工業化和招商辦主任

黃洪勇花市街派出所所長

劉安鍵朝陽街派出所所長

張春華五金工商所所長

徐智勇龍水工商所所長

黃茂俠龍水鎮畜牧站站長

黎成祿大足縣第二人民醫院院長

何勇龍水鎮教辦主任

張余龍水鎮有線電視台

唐維彬鎮水電站站長

鄧思建鎮民政辦主任

唐均福鎮綜治辦主任

陳雲鎮安全辦主任

胡中奎市政辦主任

周德學鎮宣傳幹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工業化和招商辦。

主任:袁昌建鎮工業化和招商辦主任(兼)

副主任:陳四軍鎮工業化和招商辦副主任

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

四、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

負責領導、指揮、調度環境污染時期的全面工作,與上級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溝通情況,匯報工作,召開應急會議,布置相關工作,統籌安排全鎮環境污染時期應急處理的各項事宜。

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和匯總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密切與各成員單位保持聯系,做好溝通、協調和信息反饋工作。(辦公室電話:********)

3、成員單位

鎮工業化和招商辦:及時掌握環境污染的情況,保持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傳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信息,提出預防污染和治理污染的相關措施,並按照鎮領導小組的要求,統一發布污染治理公告。

派出所:按照污染事故應急處理要求,保證出動警力、安排布控方案,採取有效措施,維護正常治安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工商所: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禁止受到污染的食品流入市場。

縣二院:隨時掌握異常病症發生情況,做好飲用水中毒人員的治療救護應急准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飲用水安全監管。並負責葯品市場監管工作,做好所需葯品及醫療器械的准備工作,保證應急所需。

財政所:負責應急所需經費保障,提供資金支持。

畜牧站:配合做好牲畜飲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並加強對所屬種畜場人、畜飲用水的安全管理,堅決避免水污染期間人、畜因飲用河水而導致中毒事件發生。

宣傳辦:按照鎮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正確把握輿論導向,科學宣傳污染預防知識。

龍水鎮教辦:加強對學生環境安全教育,確保突發環境事故不給學生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龍水鎮有線電視台: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網路管理,保證鎮公眾信息網上發布有關信息真實、准確、及時。

鎮綜治辦和安全辦:做好危險化學品污染的預防工作,並與上級安全管理部門保持聯系,隨時反饋安全信息。

各村(社區)居委會負責所轄區域內人、畜的環境安全管理,採取積極應對措施,積極配合成員單位在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相關工作,及時反饋信息,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五、具體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環境污染涉及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關繫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繫到群眾的生產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為此,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迅速統一上下思想,採取扎實有效措施,堅決避免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研究具體應急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進一步落實落靠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萬無一失。

3、加強配合,密切協作。污染應急預防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鎮上下共同參與,協同動作,各成員單位要從大局出發,以為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精神,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全力做好污染應急的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反饋,確保信息暢通。各成員單位要時刻保持臨戰狀態,落實具體工作人員,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政府環境污染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人員手機要24小時開機,保證緊急情況下的信息暢通。同時,嚴格執行信息反饋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對遲報、漏報、瞞報有關工作信息而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

大足縣龍水鎮人民政府

Ⅱ 二審答辯狀開庭提交

二審答辯狀開庭提交

二審答辯狀上交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的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收到上訴狀的十五天之內向區法院提交答辯狀,由它報送二審法院。

【閱讀拓展】

民事第二審答辯狀範文:

答辯人:趙xx,女,1953年4月10日出生,漢族,中國民盟盟員,現執業:xx市電視台影視中心副秘書長同時任xx市慈善家協會副會長,住xx市叢台區聯防路302,9-9 聯系方式 13230075890

答辯人就上訴人xx市“國信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任文君與趙xx、周潤霞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 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基本正確

上訴人在上訴狀中訴請原審判決根本違反事實不成立。認為一審判決決定國信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為昊立公司承擔了部分債務,且說債務應屬於趙xx、周潤霞在股權轉讓之前應承擔的債務。

但上訴人與答辯人趙xx、周潤霞20xx年7月15號簽訂的《涉縣昊立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以及20xx年7月30號簽訂的《股權轉讓補充協議》不涉及債權債務問題。所以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本案是合同糾紛和股權轉讓糾紛一案,不是債權債務糾紛案,上訴人主張“根據20xx年6月26日昊立公司與國信公司簽訂的《關於昊立污水處理廠轉讓協議書》中載明的內容,應當由答辯人承擔該項目運作之前、運作之中、運作之後所有的債權債務。”該主張和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因為不是本訴審理范圍。

本訴首先要研判的是何種法律關系,毫無疑問本案是合同糾紛和股權轉讓的法律關系,不是債權債務的法律關系,即使合同和股權轉讓協議、補充協議涉及到債權債務問題,也是上訴人另行起訴問題,而不是合並審理問題。

二、 上訴人在上訴狀中認為一審判決適用的法律錯誤沒有依據。

上訴人在上訴狀中訴稱“一審判決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4條第二款: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來解釋本案中xx市國信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從未表達過不履行轉讓協議,而是多次向法庭陳述,在確定了債務抵消數額之後,xx市國信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將一次性支付被上訴人應得的股權轉讓金,一審判決依據《合同法》第94條第二項判令解除合同顯然沒有事實基礎。”

答辯人認為原審判決使用《合同法》第94條第二款是正確的,該條款適用於任文君和國信環保公司,基於以下事實:20xx年7月15號,答辯人趙xx、周潤霞與任文君簽訂的涉縣昊立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與任文君簽訂的《涉縣昊立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7月30日簽訂的《股權轉讓補充協議》是為了完成昊立公司趙xx、周潤霞的全部股權轉讓,雙方對同一意見表達的協議,其共同指向的法律關系就是昊立公司的股權轉讓。

上述兩份協議均是上訴人與答辯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並未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均為有效協議。答辯人簽訂協議之後,又協助上訴人辦理了工商變更手續,將趙xx的20%股份及周潤霞擁有的40%股份變更為任文君,使任文君擁有了涉縣昊立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的60%股權,其出資額為36萬元(所定36萬元也未支付)同時昊立公司的法人也由趙xx變更為任文君,20xx年7月15日,答辯人趙xx周潤霞與任文君簽訂的涉縣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是為辦理工商過戶手續簽訂的協議,與涉縣污水處理廠轉讓協議無關。

三 、上訴人在上訴狀中訴稱關於20xx年7月15號涉縣昊立污水處理廠轉讓協議書與20xx年7月30日簽訂的股權轉讓補充協議書不具有依法解除的客觀基礎是錯誤的。

合同的簽署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的立法或司法精神,也就是意思表示一致、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來履行簽訂的合同。

而本案的上訴人顯然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原則在雙方簽訂了協議以後,上訴人接管了涉縣昊立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並在昊立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所屬的,涉縣昊立污水處理廠開始了施工,並沒有按照20xx年6月26號簽署的涉縣昊立污水處理廠轉讓協議書約定的',一次性補償給付答辯人對該項目建設發生的費用。

也沒有支付與答辯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及《股權轉讓補充協議書》所約定的給付被上訴人100萬定金及股權轉讓金450萬元,毫無疑問上訴人的行為已構成違約,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當然可以解除轉讓合同。

本案中xx市國信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和任文君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合同法的可撤銷條款中,違背誠實信用的表現之一是欺詐行為,本案任文君採用規避法律的方式,用自然人的身份和趙xx、周潤霞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補充協議》,同時使用任文君是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再簽署《轉讓協議》,以此來拒絕支付100萬元定金和450萬元股權轉讓金,由此簽署的協議當然自始無效,按照合同法的約定當然可以解除。因此,原審判決毫無疑問是正確的。

上訴人稱xx市國信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替昊立公司承擔了部分債務應沖抵轉讓金,因答辯人不同意導致遲延支付轉讓金之說。

從雙方簽訂的關於涉縣污水處理廠轉讓協議書的內容來看,僅僅約定在項目運作之前、運作之中、之後的所有債權債務乙方不負任何責任,此協議不是股權轉讓協議而是涉縣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名下的污水處理廠工程轉讓協議,同時也未約定由上訴人承擔昊立公司所負債務的義務,而上訴人以承擔昊立公司債務為由抗辯遲延或拒絕給付答辯人股權轉讓金顯系違約。

上訴人在上訴狀中訴稱,上訴人接管昊立公司後以投入資金達4000餘萬元,以此來主張上訴人不具備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因本案的過錯方是上訴人。上訴人違約在先,主觀上有過錯故意,客觀上沒有支付答辯人的100萬定金及股權轉讓金450萬元造成的損失與上訴人的過錯存在因果關系。

四 、上訴人在上訴狀中訴稱國信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墊付280餘萬元的問題因為股權轉讓金的訴訟應由原審法院審理。沒有法律依據墊付資金問題應該是股權轉讓糾紛案的組成部分,上訴人將其中的280餘萬元作為一個單獨的起訴理由向原審法院起訴,答辯人依法請求原審法院整體迴避,法院給予了採納。

五 、原審判決書將答辯人趙xx的丈夫范振峰分三次向任文君借款28萬元列入案由是錯誤的。本案是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並不是民間借貸案件。

原審判決書駁回答辯人的其他請求,我方將另行起訴。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基本正確,適用法律准確,請求人民法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第一款之規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審判決。

答辯人:趙xx

20xx年4月16日

Ⅲ 污水處理池承包合同書範文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在該項目工程承包工作中的權力、責任和義務努力完成雙方各自承擔的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進行了友好協商,對下列條款取得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

一、 承包內容:

1.1 甲方將污水處理站的日常運營管理全權委託乙方負責,主要包括為處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維修和化驗人員,設備維修和設備保養,污水處理站所需葯劑,保證污水處理站的正常運行,污水達到第1.2條款要求排放、給水水質達到第1.3條款要求。

1.2 污水處理水量:根據污水處理站的運行狀況和生產的情況,確定最大進水量5000噸/天(其中染色水量不超過進水量的1/4),保底水量60000噸/月。

污水處理要求:

進水水質

COD=800mg/L、BOD5=200mg/L、色度(稀釋倍數)400、SS=700mg/L、PH6~9

出水要求

CODCr≤90mg/L、BOD5≤20mg/L、色度(稀釋倍數)≤40mg/L、SS≤60mg/L、PH6~9

1.3 基礎數據:

電 價:0.80元/kW?h

二、 運營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2.1 運營管理費用:給、排水按1.80元/噸計費(不含稅);

運營費用包括:葯劑費、人工費、電費、設備維護維修費。

2.2 考慮到通貨膨脹、國家法律法規變化等因素對運營成本造成的影響,雙方商定在運營期內,每年調整一次運營管理費用,即每年年底確定第二年的運營管理費。

2.3 運營管理費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於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的運營管理費。

三、 乙方的責權利

3.1 乙方保證密切配合甲方生產,及時處理污水;

3.2 詳實紀錄並妥善保存污水處理站的運行日誌、監測記錄、維修記錄、污水排放記錄,當合同期滿後,完整移交給甲方。在運營期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並提供相關材料。

3.3 負責污水處理站的設備日常維修和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如因設備維修不及時造成不達標排放,乙方負全部責任。

3.4 乙方在運營期間,必須嚴格按污水處理站設備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對污水處理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安全事故負責。

3.5 乙方擁有污水處理站技術管理、人員安排、葯品材料和易損件采購的自主權;

3.6 乙方工作人員進入廠區的證件由甲方解決,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廠區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和監督。並且要保護好站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消防設施及保持周邊環境衛生,違者按甲方規定處罰;

3.7 乙方運營期間廢水處理的達標率為90%。

四、 甲方的責權利

4.1 保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水電供應和有關條件;

4.2 及時支付污水處理費用,每個月10日支付前一個月的處理費;

4.3 託管運營期間甲方為乙方污水處理的員工免費提供工作場所和就餐條件(乙方買餐票並付費);

4.4 負責污泥的外運和消納。

五、 其他約定

5.1 原有甲方污水站工作人員,乙方擇優錄取,未能錄用的人員由甲方安排其它工作。

5.2 在運營期間,甲乙雙方各自派專人共同管理來水計量(安裝電磁流量計)和水質測定,甲乙雙方派人按時抄錄進水水量和取樣測定並會簽。

5.3 在運營期間,乙方用於運行管理所產生的電費從運營費中直接扣除。

5.4 在運營期間,每月5號前乙方應將水量及運營費用總額核算清楚,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10號前將運行費用足額劃到乙方帳戶。甲方每月按時向乙方支付運營費用,甲方若在每月10號前未能將足額處理費劃到乙方帳戶,應按每月總額的0.3%計繳滯納金,20號前仍未劃到乙方帳戶,乙方有權停止污水處理運行,後果甲方自負。甲方若有異議,應於10號前提出並與乙方交涉清楚。

5.5 在運營期間,如甲方生產產品或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而引起水質水量發生重大變化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進行調整(也可商量調整運營費用),在調整期間,如需增加設備設施,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乙方有權對此期間出水水質未達到要求而免責。

5.6 在運營期間,如甲方生產污水超過約定規模的1.1倍,乙方盡力對超過部分污水進行處理,由此造成污染事故或造成相關部門罰款,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5.7 污水處理當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乙方應有收集以及臨時堆放的義務,甲方負責按環保局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8 正常環保檢查產生的污水監測費和正常排污費由甲方負責;由於乙方管理運營不善,導致污水排放超標所產生的污水監測費和超標排污費由乙方負責。

5.9 如果一方因故與另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5.10 如果甲方付款,水、電供應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11 如一方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另一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5.12 保密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對通過本合同從對方處獲取的商業和技術秘密嚴格保密,在沒有獲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上述秘密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 承包時間

6.1 自2012年 月 日開始,至2014年 月 日結束,承包時間暫定二年。

6.2 雙方滿意可繼續延長;

6.3 如甲方有意在本協議期滿後自己運行,乙方將轉讓運行技術並移交其它資源。

6.4 不可抗力:遇不可抗力或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合同雙方應盡快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調整繼續履行或結束合同事宜。

七、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如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協議或發生的其他業務出現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__________市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日期:

乙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日期:

Ⅳ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l.3.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1.3.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l.3.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笨公司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緊急情況。

二、成立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1突發環境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總經理及分管生產廠長擔任,成員由各車間主任及業務骨幹組成。

2.2領導小組下設突發環境污染應急處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作為日常管理機構。辦公室設在保衛科。

2.3辦公室負責主要工作:

2.3.1執行領導小組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3.2收集各車間及其他部門有可能發生的.各種信息,及時上報領導小組。

2.3.3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審定各部門上報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措施,督促檢查預案演習工作。

2.3.4保障信息網路暢通。

三、預防和預警

3.1基本情況

(1)公司位於紹興縣安昌鎮,地處杭甬高速公路西南首,中國輕紡城北面。公司創辦於1992年,專業生產經營中高檔紡織服裝面料,系國家大中型民營企業。擁有各類資產1億多元。現有員工500餘名,各類初、中、高級技術人員10餘人。

(2)公司地處水鄉安昌,背靠東昌河。安昌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全年四季分明,溫和溫潤;年平均降雨量為1041.8毫米,平均氣溫15.3攝氏度,最冷月1月份為-5攝氏度,最熱月7月份,最高氣溫為36攝氏度。

3.2環境污染事故源

(1)污染物主要產生點:染色車間、定型車間、減量車間

(2)工藝流程圖及污染物排放點點陣圖

a、滌棉針織坯布染色工藝及污染物排放點點陣圖

b、後整理車間工藝及污染物排放點點陣圖

3.3潛在環境污染事故及相應處理措施

a、設施發生故障。

(1)當設備發生故障,向在現場主要負責人匯報,進行搶修或更換設備。

(2)啟用備用設備,如出水水質仍不能達到排放標准,控制進水量直至停止進水。

(3)當設備停止進水,生產廢水應通往應急處理池。如應急處理池滿時,設備仍未能正常運行,則停止生產。

b、遇氣候、水質變化等原因可能造成污水的超標排放。

(1)化驗室應經常對關鍵取樣點,排放口水質進行監測,出現不正常指標時,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並分析原因。

(2)當出現不正常指標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匯報,並召集相關人員對情況進行分析,立即調整相應工藝,並採取相應措施,如增加曝氣時間、控制進水量、調整投葯量、增加停留時間等方法來達到達標排放。

c、突降暴雨而造成污水處理能力不夠的處置措施。

(1)開足本部門設計額定處理力的所有設備。

(2)立即跟生產部門聯系,要求其控制生產,直到停產來控制總量的排放。

(3)及時跟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匯報本廠出現的突發性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以取得幫助。

(4)做好相關記錄。

d、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泄露,或受潮引發火災等。

(1)當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時,工作人員應根據具體情況,若自己能處理的就按化學品的特性果斷採取措施,努力減少對人員的傷害和財產的損失,減少對環境的影響,事後應將發生事故地點和時間,事故性質,狀態等情況向主管領導報告。若情況比較嚴重,個人難以控制時,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警。

(2)應急領導小組接警後,應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自救,熟悉泄漏物的人員應時刻提醒救助人員採取何種措施,不允許等待貽誤時機。當應急組織的自救行動無法控制事故蔓延時,現場應急人員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環保等報警,同事聯系就近醫務機構趕赴現場。

(3)在事故發生後應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原因,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3.4應急預防

1、辦公室應分析潛在事故源點統計,組織有關部門對潛在事故發生的場所設置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應變急救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並且每半年檢查一次。

2、各類緊急器材應標識清晰,保持通道暢通。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二)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公司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持續發展,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2.公司簡介和污染物處理

2.1 本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艾意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位於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一村萬安路長興高新技術工業園18棟1-2層西側,租用建築面積1870平方米,職工總數50人;公司年生產銀油通孔產品約50000平方米、銀油飛線產品5000平方米、高阻產品5000平方米。

2.2 污水處理設施

本公司污水處理站由深圳市羅湖長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承建,污水站處理能力為20m3/d。

2.3 污染物分析處理

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污泥)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本公司與深圳市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簽訂處理工業廢物合同,污泥由東江環保公司定期派車運走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建立健全公司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3.2 現場總指揮:總經理

3.3 現場指揮:行政部

主要職責:在事故現場對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員進行搶救疏散。

3.4 主要負責人:劉武仕

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污水處理操作員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識;對污水處理站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當發現污染物出現泄漏及設備出現故障後,先迅速通知總經理,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搶修設備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 污水處理操作員:

職責:定期對設備的保養、定時定量添加葯品、經常檢查污泥存放處是否有外泄,保證污水達到達標排放。發現事故問題要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及時採取處理。

3.6 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劉武仕)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得到及時搶救及設備正常運行,保護現場、協助環保部門做事故的調查工作。

4.應急響應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並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2發現事故的操作人員應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報告公司負責人。報告要求(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或設備故障的起因);現場操作人員和負責人將事故通知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對設備的搶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聽從指揮組統一安排部署;

4.3 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達現場。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著「救人先於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4.4本公司已經定期的對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組織過培訓。使污水處理操作員工熟悉環保知識,熟知自己的任務。在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化時可以隨時組織起搶救搶修隊伍。

5.應急安全防護

5.1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5.2.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5.2.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2.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響趨於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6.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6.1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6.2 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 並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6.3 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環境應急隊伍應該及時維護、保養污水處理站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7.宣傳

7.1 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准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7.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Ⅳ 污水處理站協議

為了使企業生產生活廢水規范排放,合理收取處理費用,經雙方協商就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排放規范
1、生產區內的生產廢水、沖洗水、鍋爐廢水、循環水等所有廢水,在生產區域內形成全封閉,以及生活區的生活污水全部進入乙方收集池,經預處理達到規定的污水處理廠介面標准後,由乙方自行排入甲方污水管網,進污水處理廠處理。
2、生活區及閑置地塊的地面水可以進入甲方雨水管網。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排放時間排放,乙方需在企業內部建一個能儲存兩天生產廢水的收集池,以適應特殊情況下的應急儲存。
二、管網布設
1、生產車間的污水必須全部進入收集池統一進行預處理,杜絕車間污水管道與排入甲方污水管網的管道直接聯接。
2、乙方排入甲方污水管網的介面處必須安裝止回閥,防止迴流;安裝截止閥,以便維修及特殊情況下控制;安裝取水閥,以便隨時取樣。
三、費用收取
——年,乙方所有廢水全部由乙方自行預處理到達介面標准經甲方驗收後乙方自行排入甲方污水管網,經甲方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排放。乙方向甲方繳納污水處理費 萬元整。
四、其他事宜
1、乙方應主動向甲方繳納處理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控制乙方排污。處理費按季度預支付,即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萬元,餘款於2008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2、如乙方不按上述排放要求實施,將水暗排入甲方雨水管網,發現一次甲方向乙方加收污水處理及打水電費貳萬元。
3、本合同適用於乙方現有生產規模,如增加生產能力時,費用收取辦法另行商定。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由乙方總公司及甲方污水處理廠各執一份。本合同簽定後即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Ⅵ 污水處理廠施工及設備采購付款方式

污水處理廠施工及設備采購付款方式:唐山市豐潤區中浩污水處理廠環保及配套設施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補充文件
2021年10月09日 14:42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列印】 【顯示公告概要】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華鼎招2021-126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唐山市豐潤區中浩污水處理廠環保及配套設施工程(EPC模式實施)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唐山市豐潤區中浩污水處理廠環保及配套設施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補充文件01號內容: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件中:(1)14.2.1 預付款支付預付款的金額或比例為:合同價款的3%。更正為:預付款的金額或比例為:土建工程合同價款的3%,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合同價款的20%。(2)14.3.2 進度付款審核和支付B、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付款方式:1、設備采購及安裝總費用需通過建設單位、財政局、施工單位、造價咨詢(跟蹤審計)單位四方認質認價。結算時如總費用超過最高限價,最終價格以最高限價為准,未超過最高限價以認質認價結果為准;2、預付款:合同價款的3%,合同簽訂後30天內撥付;3、設備采購及安裝費進度款按月撥付,按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經跟蹤審核後金額的90%進行支付,項目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且結算程序完成後撥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剩餘3%作為質量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滿2年後付清。更正為:B、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付款方式:1、設備采購及安裝總費用需通過建設單位、財政局、施工單位、造價咨詢(跟蹤審計)單位四方認質認價。結算時如總費用超過最高限價,最終價格以最高限價為准,未超過最高限價以認質認價結果為准;2、預付款:合同價款的20%,合同簽訂後30天內撥付;3、設備采購及安裝費進度款按月撥付,按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經跟蹤審核後金額的90%進行支付,項目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且結算程序完成後撥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的97%,剩餘3%作為質量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滿2年後付清。招標文件中與之不一致之處均以此為准。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09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唐山市豐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

地 址:唐山市豐潤區

聯系方式:0315-312579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唐山市華鼎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曹雪芹西道436號

聯系方式:0315-513861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亞濤、石文超

電 話:15369498780

Ⅶ 推薦|水處理

水處理設備按類別主要可分為污水處理設備、原水處理設備、凈水設備過濾設備、超純水設備這幾大類。

像以下的水處理設備:全自動加葯設備,全自動軟水器,機械過濾器、反滲透設備、純水設備、超純水設備、中空纖維超濾裝置、離子交換、混床、拋光混床、EDI電除鹽系統裝置、工廠企業飲用水設備、袋式過濾器、臭氧殺菌消毒裝置、全效綜合水處理器、物化處理機組、物化全程綜合水處理器、永磁處理器、旋流除砂器、石英砂過濾器、活性炭過濾器、精密過濾器、水箱自潔消毒器、紫外線水處理器、高效除污過濾器、手搖刷式過濾器、自清洗刷式過濾器、射頻水過濾器、旁流處理器、多功能電子除垢器、定壓補水機組、定壓補水加葯機組、無負壓變頻供水裝置、解析除氧器、真空脫氣除氧機、低位熱力除氧器、密閉式凝結水回收裝置、銅銀離子滅菌器、除鐵錳過濾設備、黃銹水過濾器、纖維束過濾器、高效纖維球過濾器、陶瓷膜過濾器、高效化學除油器、游泳池循環水處理成套設備、反滲透純水設備、景觀水一體化凈水機組、中水處理成套設備、工業水處理設備、污水處理成套設備,都是屬於廣泛應用在國內各行各業當中的水處理設備。家用水處理設備主要包括了有軟水機、純水機、凈水器三大類型。像軟水機、純水機、凈水器、精密過濾器和開水龍頭以及路設計、設備安裝和售後服務等,就算是一整套為消費者提供的水處理設備及服務。

電子水處理儀

高頻電子水處理儀(器),又名除垢防垢儀,是在國內同類產品的基礎上,博採眾長,不斷改進,最新研製開發的升級換代產品。該設備不需要添加任何化學葯物,安裝使用非常簡單,可廣泛用於鍋爐、中央空調、換熱設備、循環水系統、工業通用水處理設備等,對物理性、生物性、化學性的垢類均有明顯的預防和清除效果。

主要特點

⒈不改變水的化學性質,對人體無任何副作用。

⒉除垢效果明顯。該設備安裝在水循環系統,對原有垢厚在2mm以下的,一般情況下30天左右可逐漸使其松動脫落,處理後的水垢呈顆粒狀,可隨排污管路排出,不會堵塞管路系統。舊垢脫落以後,在一定范圍內不再產生新垢。

⒊設備體積小,安裝簡單方便,可長期無人值守使用。

⒋ 水流經設備以後,可使水變成磁化水,而且對於水中細菌有一定的抑制和殺滅作用。

⒌不腐蝕設備,可延長伺服設備的使用壽命。

工作原理

當水流經高壓、高頻電磁場時,水中的重碳酸鹽中的鈣、鎂離子和各重碳酸根離子會在高壓、高頻電磁場的作用下,失去化學性、物理性和相互吸引的能力,逐漸形成晶體團沉入底部,隨排污排出,從而達到防垢的目的。

水處理設備是應用在反滲透系統之後,它利用模塊兩端電極使水中的帶電離子移動,並配合離子交換樹脂及選擇性樹脂膜,以加速離子移動去除,進而達到水的純化,產水電阻率可達到15--18M。而離子交換樹脂再生所需的氫根及氫氧跟則來自於高壓電下,由水中的解離所供給,這樣就無需用酸、鹼來進行再生還原。

Ⅷ 我們公司是做環保的,接了一個污水處理的工程。付款是分幾次付。

我也是做污水處理的。我們的做法一般是先給企業收據,等驗收通過後,企業付款到95%時開據全額發票

Ⅸ 求污水處理廠環保管理制度!!!哪位高人趕緊幫忙解決一下。。急急急!!!

①市場准入監管。准人監管是政府監管的重要一環,是維護污水處理市場公平、公正的必要條件。政府要在明確污水處理行業市場准人條件的情況下,把特許經營協議的核心內容作為招標的基本條件。綜合考慮污水處理產業的成本、價格、經營方案、質量和服務承諾、特殊情況的緊急措施等因素,嚴格審查要進入污水處理行業的企業的資金、技術及管理能力,擇優選擇中標者。對新建、在建的污水處理項目,必須向社會公開招標。通過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權利。對已建的污水處理項目.對其運營資質進行審查,政府部門和運營單位簽訂委託經營協議和污水處理廠服務合同。
②建設過程和運營的監管。建設過程監管。必須堅持建設和采購的招標投標制。作為監管部門。必須對承包主體的采購、施工等過程實行監督。使建設過程體現競爭性和擇優性。同時,加強對政府及企業投資行為的審計監督.完善投資建設監管體系運營監管。運營過程的監管可以概括為三類。一是質量和服務監管。主要從進水水質、進水水量和排水水質上把關,制定相關的質量和服務標准 並對企業提供的質量與服務實施定點、定時監測。二是成本與價格監管。污水處理價格應根據外界的因素而定。尤其是通貨膨脹,原材料漲價等因素而變化。為此。必須要有成本監管,成本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為污水處理價格的調整奠定基礎。三是安全運行監管。污水處理行業的安全運行關繫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責任重大。要加強對生產運營和作業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監督企業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行業生產、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穩定性。
③形成公眾和輿論監督。應擴大污水處理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社會和公眾對污水處理運營的全程監督。完善社會監管。政府應加快制定設施建設、運營、拍賣、抵押、資產重組、資金補助、收費管理、市場准入制度、扶持企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及制定明確的污水處理操作規程和質量標准,明確運營企業的責任和權益。為實現社會監管到位,政府還應加快對信息公開、審計查賬、違規處罰、管網建設的問責制和反腐保廉等方面的制度建立。
(4)制定立法保障。
進行污水處理BOT等市場化相關辦法的專項立法,完善我國BOT法律制度我國尚未制定有關BOT 的法律或法規,為了解決立法現狀與實踐需要的真空現象,我國應該盡快制定一部詳盡的污水處理BOT 專項法律,以消除法律沖突,促進我國BOT 模式的發展,以規范城鎮污水BOT項目的操作程序和運作方式,實現現行法律體系與BOT 城鎮污水BOT 項目的銜接,為BOT方式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

Ⅹ 已與污水處理廠簽訂協議,向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是否還需取得排污許可證

需要;
企業向外部排放污染物都需要申領排污許可證,向水體排放的和向污水專處理廠排屬放的,執行標准不一樣。
需要,排水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是水務局、環保局頒發的,不是污水處理廠發的。辦理這些證的時候需要與污水處理廠協議和一些別的材料。
當然需要,許可證是環保部門發的。辦理時需要通過了三同時驗收吧。還需要填寫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申請表及環評批復。

閱讀全文

與污水處理環保有限公司合同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化學edi 瀏覽:371
沃克凈水機產生多少廢水 瀏覽:425
戴森凈化器hp00怎麼清洗濾網 瀏覽:788
超濾膜可做RO前置嗎 瀏覽:911
清除電水熱水瓶的水垢 瀏覽:422
水瓶裡面放酸醋可以去水垢嗎 瀏覽:307
廣州化學實驗廢液污水怎麼處理 瀏覽:436
edi證查詢 瀏覽:974
鋼管防腐環氧樹脂漆分類 瀏覽:719
環氧樹脂自流平材料技術要求 瀏覽:497
蒸汽爐除垢劑的用法 瀏覽:298
石油蒸餾加沸石嗎 瀏覽:180
超濾膜的進出水壓差是多少 瀏覽:651
安徽潤心水處理怎麼樣 瀏覽:487
ro膜可以用檸檬酸浸泡嗎 瀏覽:640
凈水器反滲透膜包裝紙要撕掉嗎 瀏覽:342
衛生間頂上污水管換管多少錢 瀏覽:916
污水指標cod是什麼項目 瀏覽:18
重慶塵蟎過敏凈化器多少錢一台 瀏覽:977
污水井爬梯尺寸6 瀏覽: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