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受政府委託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應如何在稅前列支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內預算管理。使用公共容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對企業替政府部門代收的污水處理費在發票中單獨列明的繳款數額不作收入處理。
② 自來水中的代征污水金額是什麼意思,怎麼樣產生的收費
代征污水就是您在家裡做飯洗菜,生活污水處理費用,這個如果一直不處理直排,對人生活有很大影響,所以會收這個費用。
③ 污水處理費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污水處理費是沒有增值稅的。根據《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為了切實版加權強和改進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36號)的規定,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3)黑龍江省污水處理代征手續費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 繳入國庫的污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
④ 污水處理費怎麼收 需要算大賬
污水處理費一般是在水費中一同收取。
污水處理費收取之後也不是自來水所享有,而專是交往市政管理屬部門。
用於對城鎮的污水排放管道(下水道)的改造和維護。 所以 居民附近有下水道堵了 都是給市政部門打電話 而不是給自來水打電話。但是這個費用是自來水代收的。
(4)黑龍江省污水處理代征手續費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污水處理費由排水主管部門負責徵收。市和區縣按照污水處理費徵收級次,實行分級管理。
⑤ 企業如何申請免徵污水處理費
答:【事項名稱】
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優惠
【事項描述】
對各級政府及主管版部門委託自來水權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減免性質代碼:01064007
本事項為國稅業務。
【受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聯系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方網站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辦理時限】
(一)納稅人辦理時限
納稅人在首次享受減免稅的申報階段,或在稅務機關要求的申報征期後的其他規定期限內辦理。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受理後即時辦結。
⑥ 依法追繳污水處理費包括什麼手段
城區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污水處理收費管理,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改善水環境質量,促進城市污水處理行業產業化發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或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標准以及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應遵守本辦法。凡在本市中心城區內(含臨川區、金巢經濟開發區)向市本級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使用地下水和從江河湖泊取水的自備水源用戶),應按本辦法規定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已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不再繳納排污費和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
第三條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污水處理費標準的審批;建設、環保、水利、城管等部門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的管理;財政部門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污水處理費收支預算的執行。成立污水處理徵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建設局,各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
第四條城市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的制定或調整,應根據當地污水處理廠和排污管網、排污泵站等設施運行和維護的合理定價成本,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兼顧用戶的承受能力,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第五條城市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包括污水處理成本、合理利潤和稅金三部分。目前,我市經批準的各類污水處理收費標准如下:
(一)居民用水以戶為單位,每戶每月用水量在50噸(含50噸)以內的按0.8元/噸徵收,50噸以上部分按1元/噸徵收。
(二)行政事業單位用水污水處理費按1元/噸徵收。
(三)經營基建單位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按1.2元/噸徵收。
(四)特種行業用水的污水處理費按2元/噸徵收。
(五)工業企業的污水處理費按以下原則徵收:
1、企業排放污水的水質必須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超標排放污水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環保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2、工業企業未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經城管部門核定其污水進入城市排污管網的,且使用供水公司集中供水的工業企業,由市供水公司按0.8元/噸標准徵收污水處理費;使用自備水源的工業企業,由水利部門按0.8元/噸標准徵收污水處理費。經城管部門核定未進城市排污管網的免收污水處理費,由環保部門徵收排污費。
3、工業企業已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經環保、城管部門核定其污水達標排放並進入城市排污管網的,按上述標準的15%收取管網運行維護費,即0.12元/噸;使用自備水源的工業企業,由水利部門按上述標準的15%收取管網運行維護費,即0.12元/噸。
4、工業企業已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其污水經城管、環保部門核定未進入城市排污管網並達標排放的,免收污水處理費,未達標排放的由環保部門徵收排污費。
(六)使用自備水源的用戶,應依法辦理取水許可證,並安裝經質量技術監督局認定合格的計量設施,其污水處理費徵收按照上述規定辦理。
以上收費標准,如需調整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標准執行。
第六條城市污水處理費收費標准隨著污水處理率的提高和經營成本的變化進行調整,原則上每兩年核定一次。污水處理企業每兩年應對其生產經營成本進行一次全面核算。當污水處理率和生產經營成本發生較大變化時,污水處理企業可向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的書面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污水處理企業近兩年的生產經營成本核算報告,經審計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污水處理成本價格核算報表;
(二)污水處理費調整方案、徵收標准及其依據;
(三)擬調整污水處理費標准對相關行業及當地居民消費價格水平的影響評價;
(四)與調整污水處理費標准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價格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後,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5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全的材料和內容。價格主管部門應自受理後依法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和成本監審,並召開價格聽證會,報政府審批後執行。
第八條 自備水源用水單位和個人的城市污水處理費由水利部門按月代征,從城市供水企業取水的單位和個人的污水處理費由供水公司按月代征。其中:水利部門代征手續費第一年按實際征繳數額的10%計算,以後年度增量部分按20%計算;供水公司代征手續費按照實際征繳數額的3-5%計算,並在徵收的污水處理費內列支。
第九條用戶應按規定的標准和時限繳納污水處理費,未按規定繳納的,由負責徵收或代征的部門(機構)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負責徵收的部門可按《城市供水條例》的規定暫停供水,依法追繳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條城市污水處理費實行專款專用,在確保城區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所需費用前提下,如有節余可用於城區污水管網、城市排澇站的維護和建設。對污水處理廠運行費的撥付,財政部門根據環保部門監測的實際處理達到排放標準的水質以及建設部門監測的實際處理水量,按月撥付處理費,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
第十一條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部門應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徵收管理工作,確保污水處理費徵收率達到95%以上。供水公司徵收的污水處理費徵收率達95%以上的,由財政部門按5%的標准撥付代征費;如若連續三個月未達到95%的徵收率,將按3%的標准撥付代征費。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污水處理費。
第十二條污水處理廠應保證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其污水處理廠運行和運行費必須嚴格按照《撫州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協議》(含補充協議)中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經城市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的污水,未達到污水處理廠設計出水水質標准要求的,由環保、建設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撫州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協議》(含補充協議)相關規定,對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實施,有效期為5年。各縣(區)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⑦ 受政府委託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應如何在稅前列支
答,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回管理。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答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對企業替政府部門代收的污水處理費在發票中單獨列明的繳款數額不作收入處理。
文件依據:關於印發<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4〕151號 )
⑧ 代收污水處理費手續費如何交稅
代收污水處理費勞務費,可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勞務服務費發票申報繳稅。
⑨ 代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可否開具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97號)規定:「……
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
……」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8號令)第二十一條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二)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
因此,屬於上述文件規定代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