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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煤礦污水處理組織領導機構

發布時間:2022-10-05 18:52:15

Ⅰ 煤礦防治水管理規定

《煤礦防治水規定》已經2009年8月17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煤礦防治水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煤礦防治水管理規定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煤礦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減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礦職工生命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煤礦企業(礦井)、有關單位的防治水工作,適用本規定。

現行煤礦安全規程、規范、標准等有關防治水的內容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防治水工作應當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採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

第四條 煤礦企業、礦井的主要負責人(含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下同)是本單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下同)具體負責防治水的技術管理工作。

第五條 煤礦企業、礦井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水害情況,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的煤礦企業、礦井,除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外,還應當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

第六條 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水害預測預報制度和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條 煤礦企業、礦井應當編制本單位的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八條 煤礦企業、礦井的井田范圍內及周邊區域水文地質條件不清楚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況。在水害情況查明前,嚴禁進行採掘活動。

發現礦井有透水徵兆時,應當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脅區域內的採掘作業,撤出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條 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對職工進行防治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防治水知識,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禦水災的能力。

第十條 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加強防治水技術研究和科技攻關,推廣使用防治水的新技術、新裝備和新工藝,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的煤礦企業、礦井,應當裝備必要的防治水搶險救災設備。

第二章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及基礎資料

第一節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

第十一條 根據礦井受採掘破壞或者影響的含水層及水體、礦井及周邊老空水分布狀況、礦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規律、礦井開采受水害影響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為簡單、中等、復雜、極復雜等4種(見表2-1)。

表2-1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

分類依據 類 別

簡單 中等 復雜 極復雜

受採掘破壞或影響的含水層及水體 含水層性質及補給條件 受採掘破壞或影響的孔隙、裂隙、岩溶含水層,補給條件差,補給來源少或極少 受採掘破壞或影響的孔隙、裂隙、岩溶含水層,補給條件一般,有一定的補給水源 受採掘破壞或影響的主要是岩溶含水層、厚層砂礫石含水層、老空水、地表水,其補給條件好,補給水源充沛 受採掘破壞或影響的是岩溶含水層、老空水、地表水,其補給條件很好,補給來源極其充沛,地表泄水條件差

單位涌水量q(L•s-1•m-1) q≤0.1 0.15.0

礦井及周邊老空水

分布狀況 無老空積水 存在少量老空積水,位置、范圍、積水量清楚 存在少量老空積水,位置、范圍、積水量不清楚 存在大量老空積水,位置、范圍、積水量不清楚

礦井涌水量

(m3•h-1) 正常Q1

最大Q2 Q1≤180

(西北地區Q1≤90)

Q2≤300

(西北地區Q2≤210) 180

(西北地區90

300

(西北地區210

(西北地區180

1 200

(西北地區600

2 100) Q1>2 100

(西北地區Q1>1 200)

Q2>3 000

(西北地區Q2>2 100)

突水量Q3(m3•h-1) 無 Q3≤600 6001 800

開采受水害

影響程度 採掘工程不受水害影響 礦井偶有突水,採掘工程受水害影響,但不威脅礦井安全 礦井時有突水,採掘工程、礦井安全受水害威脅 礦井突水頻繁,採掘工程、礦井安全受水害嚴重威脅

防治水工作

難易程度 防治水工作簡單 防治水工作簡單或易於進行 防治水工程量較大,難度較高 防治水工程量大,難度高

註:1.單位涌水量以井田主要充水含水層中有代表性的為准。

2.在單位涌水量q,礦井涌水量Q1、Q2和礦井突水量Q3中,以最大值作為分類依據。

3.同一井田煤層較多,且水文地質條件變化較大時,應當分煤層進行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

4.按分類依據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礦井水文地質類型。

第十二條 礦井應當對本單位的水文地質情況進行研究,編制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並確定本單位的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由煤礦企業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審定。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礦井所在位置、范圍及四鄰關系,自然地理等情況;

(二)以往地質和水文地質工作評述;

(三)井田水文地質條件及含水層和隔水層分布規律和特徵;

(四)礦井充水因素分析,井田及周邊老空區分布狀況;

(五)礦井涌水量的構成分析,主要突水點位置、突水量及處理情況;

(六)對礦井開采受水害影響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難易程度評價;

(七)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及防治水工作建議。

第十三條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應當每3年進行重新確定。當發生重大突水事故後,礦井應當在1年內重新確定本單位的水文地質類型。

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達到300m3/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

第二節 礦井防治水基礎資料

第十四條 礦井應當編制井田地質報告、建井設計和建井地質報告。井田地質報告、建井設計和建井地質報告應當有相應的防治水內容。

第十五條 礦井應當按照規定編制下列防治水圖件:

(一)礦井充水性圖;

(二)礦井涌水量與各種相關因素動態曲線圖;

(三)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

(四)礦井綜合水文地質柱狀圖;

(五)礦井水文地質剖面圖。

其他有關防治水圖件由礦井根據實際需要編制。

礦井應當建立數字化圖件,內容真實可靠,並每半年對圖紙內容進行修正完善。

礦井水文地質主要圖件內容及要求見附錄一。

第十六條 礦井應當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礎台賬:

(一)礦井涌水量觀測成果台賬;

(二)氣象資料台賬;

(三)地表水文觀測成果台賬;

(四)鑽孔水位、井泉動態觀測成果及河流滲漏台賬;

(五)抽(放)水試驗成果台賬;

(六)礦井突水點台賬;

(七)井田地質鑽孔綜合成果台賬;

(八)井下水文地質鑽孔成果台賬;

(九)水質分析成果台賬;

(十)水源水質受污染觀測資料台賬;

(十一)水源井(孔)資料台賬;

(十二)封孔不良鑽孔資料台賬;

(十三)礦井和周邊煤礦采空區相關資料台賬;

(十四)水閘門(牆)觀測資料台賬;

(十五)其他專門項目的資料台賬。

礦井防治水基礎台賬,應當認真收集、整理,實行計算機資料庫管理,長期保存,並每半年修正1次。

第十七條 新建礦井應當按照礦井建井的有關規定,在建井期間收集、整理、分析有關礦井水文地質資料,並在建井完成後將資料全部移交給生產單位。

新建礦井應當編制下列主要圖件:

(一)水文地質觀測台賬和成果;

(二)突水點台賬、記錄和有關防治水的技術總結,以及注漿堵水記錄和有關資料;

(三)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質實測剖面;

(四)建井水文地質補充勘探成果;

(五)建井水文地質報告(可與建井地質報告合在一起)。

第十八條 礦井在廢棄關閉之前,應當編寫閉坑報告。閉坑報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閉坑前的礦井採掘空間分布情況,對可能存在的充水水源、通道、積水量和水位等情況的分析評價;

(二)閉坑對鄰近生產礦井安全的影響和採取的防治水措施。

閉坑報告(包括圖紙資料)應當報所在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礦井應當建立水文地質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礦井水文地質文字資料收集、數據採集、圖件繪制、計算評價和礦井防治水預測預報一體化。

第三章 水文地質補充調查與勘探

第一節 水文地質補充調查

第二十條 當礦區或者礦井現有水文地質資料不能滿足生產建設的需要時,應當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項水文地質補充調查。礦區或者礦井未進行過水文地質調查或者水文地質工作程度較低的,應當進行補充水文地質調查。

第二十一條 水文地質補充調查范圍應當覆蓋一個具有相對獨立補給、徑流、排泄條件的地下水系統。

第二十二條 水文地質補充調查除採用傳統方法外,還可採用遙感、全球衛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統等新技術、新方法。

第二十三條 水文地質補充調查,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資料收集。收集降水量、蒸發量、氣溫、氣壓、相對濕度、風向、風速及其歷年月平均值和兩極值等氣象資料。收集調查區內以往勘查研究成果,動態觀測資料,勘探鑽孔、供水井鑽探及抽水試驗資料;

(二)地貌地質的情況。調查收集由開采或地下水活動誘發的崩塌、滑坡、人工湖等地貌變化、岩溶發育礦區的各種岩溶地貌形態。對第四系鬆散覆蓋層和基岩露頭,查明其時代、岩性、厚度、富水性及地下水的補排方式等情況,並劃分含水層或相對隔水層。查明地質構造的形態、產狀、性質、規模、破碎帶(范圍、充填物、膠結程度、導水性)及有無泉水出露等情況,初步分析研究其對礦井開採的影響;

(三)地表水體的情況。調查與收集礦區河流、水渠、湖泊、積水區、山塘和水庫等地表水體的歷年水位、流量、積水量、最大洪水淹沒范圍、含泥砂量、水質和地表水體與下伏含水層的水力關系等。對可能滲漏補給地下水的地段應當進行詳細調查,並進行滲漏量監測;

(四)井泉的情況。調查井泉的位置、標高、深度、出水層位、涌水量、水位、水質、水溫、有無氣體溢出、溢出類型、流量(濃度)及其補給水源,並素描泉水出露的地形地質平面圖和剖面圖;

(五)古井老窯的情況。調查古井老窯的位置及開采、充水、排水的資料及老窯停采原因等情況,察看地形,圈出采空區,並估算積水量;

(六)生產礦井的情況。調查研究礦區內生產礦井的充水因素、充水方式、突水層位、突水點的位置與突水量,礦井涌水量的動態變化與開采水平、開采面積的關系,以往發生水害的觀測研究資料和防治水措施及效果;

(七)周邊礦井的情況。調查周邊礦井的位置、范圍、開采層位、充水情況、地質構造、採煤方法、采出煤量、隔離煤柱以及與相鄰礦井的空間關系,以往發生水害的觀測研究資料,並收集系統完整的採掘工程平面圖及有關資料;

(八)地面岩溶的情況。調查岩溶發育的形態、分布范圍。詳細調查對地下水運動有明顯影響的補給和排泄通道,必要時可進行連通試驗和暗河測繪工作。分析岩溶發育規律和地下水徑流方向,圈定補給區,測定補給區內的滲漏情況,估算地下水徑流量。對有岩溶塌陷的區域,進行岩溶塌陷的測繪工作。

第二節 地面水文地質觀測

第二十四條 礦區、礦井地面水文地質觀測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進行氣象觀測。距離氣象台(站)大於30 km的礦區(井),設立氣象觀測站。站址的選擇和氣象觀測項目,符合氣象台(站)的要求。距氣象台(站)小於30 km的礦區(井),可以不設立氣象觀測站,僅建立雨量觀測站;

(二)進行地表水觀測。地表水觀測項目與地表水調查內容相同。一般情況下,每月進行1次地表水觀測;雨季或暴雨後,根據工作需要,增加相應的觀測次數;

(三)進行地下水動態觀測。觀測點應當布置在下列地段和層位:

1.對礦井生產建設有影響的主要含水層;

2.影響礦井充水的地下水強徑流帶(構造破碎帶);

3.可能與地表水有水力聯系的含水層;

4.礦井先期開採的地段;

5.在開采過程中水文地質條件可能發生變化的地段;

6.人為因素可能對礦井充水有影響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點附近,或者具有突水威脅的地段;

8.疏干邊界或隔水邊界處。

觀測點的布置,應當盡量利用現有鑽孔、井、泉等。觀測內容包括水位、水溫和水質等。對泉水的觀測,還應當觀測其流量。

觀測點應當統一編號,設置固定觀測標志,測定坐標和標高,並標繪在綜合水文地質圖上。觀測點的標高應當每年復測1次;如有變動,應當隨時補測。

第二十五條 礦井應當在開采前的1個水文年內進行地面水文地質觀測工作。在採掘過程中,應當堅持日常觀測工作;在未掌握地下水的動態規律前,應當每7-10日觀測1次;待掌握地下水的動態規律後,應當每月觀測1-3次;當雨季或者遇有異常情況時,應當適當增加觀測次數。水質監測每年不少於2次,豐、枯水期各1次。

技術人員進行觀測工作時,應當按照固定的時間和順序進行,並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測完,並注意觀測的連續性和精度。鑽孔水位觀測每回應當有2次讀數,其差值不得大於2 cm,取值可用平均數。測量工具使用前應當校驗。水文地質類型屬於復雜、極復雜的礦井,應當盡量使用智能自動水位儀觀測、記錄和傳輸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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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廠應急預案

污水廠應急預案1

為有效的預防及時控制和清除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

成立醫療污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付建華

副組長:廖海義 李迪希

成 員:李姣芬 王 配 劉紅陽

二、職責分工

組 長: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負責與地方政府的協調工作。

副 組 長:協助、配合組長抓好應急救援協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和指導。

成員:負責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的處理及善後工作;負責收集、掌握和上報突害信息;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負責事故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工作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要求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由廠統一部署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並對實施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同時在醫院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人員、物資、設備和場地,配合上級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的工作後適時發布通報,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在醫院內公布。

五、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平戰結合、常備不懈。

六、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監督醫療污水廢物的管理,當發現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七、發生醫療污水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患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4小時內向市衛生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並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並逐級上報。

八、發生醫療污水廢物導致傳染及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九、當發生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按照以下要求及時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1、確定流失、泄露、擴散的醫療污水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2、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污水醫療污水廢物泄露、擴散的現場處理。

3、對被醫療污水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4、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5、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6、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後再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7、對引起事件的責任人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污水廠應急預案2

利用活性微生物來分解、消化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從而達到凈化水質的目的。本預案以預防為主,按規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在各種突發事件對工廠活性生物系統造成沖擊和危害時進行應急處理,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事態分級

Ⅲ級事態比較簡單,預計到將有可能對生產廠區范圍內的生產設施、設備、工藝的安全、公共利益造成一般危害或構成威脅,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只需要簡單的外部和內部的協調或者調度廠區人力資源和物資就能夠處置的事件。

Ⅱ級事發突然,事態較為復雜。對生產廠區內的生產安全、生產秩序、生產工藝造成一定的危害或威脅,有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對外協調處理相關事務的,需要調度各公司生產系統的人力資源或者物資進行處置的事件。

Ⅰ級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各公司生產廠內、廠外的公共設施安全、生產秩序、生產工藝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可能或已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需調動全公司或社會的力量和資源進行聯合處置的突然事件。

二、啟動條件

廠區出現異常情況和緊急安全隱患事故時,污水處理廠負責人和班組長可以負責處理Ⅲ級事件,部門責任人可以負責處理Ⅱ級以下事件,各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主管負責處理Ⅰ級以下事件。事件發生後各部門責任人應在最短時間內電話報告主管領導或越級上報,如無法聯系或半個工作日內不能批復的,則按默認的原則全權按應急方案所規定的程序代理處理突發事件,事後應將全部情況以書面報告主管領導。

三、執行組織

突發事件的管理從主要二個層面著手:一是突發事件的預警管理,二是應急指揮管理。

安全領導機構——根據各公司安全職責分工原則,公司分管安全的領導為負責人。全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所有安全事務,在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人應啟動相應的指揮體系,充分發揮體系內工作小組的職責對事件進行有效調度。可根據不同時期的變化,不定期召開安全調度會議和監督檢查,研究決策污水處理運營過程中各種突發事件的對應。

日常管理機構——各級部門按職責劃分從廠長→調度→各班組長層層負責日常的安全生產運行。嚴格把關水質、水量情況的異常變化,協調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小問題。

四、執行資金

為處理好污水處理廠內各類突發事件物資保障,各公司應設立應急預案備用資金,為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事件處理完畢後應按正常程序補辦相關財務手續。

Ⅰ級事件可調用資金10萬元人民幣,Ⅱ級事件可調用資金5萬元人民幣,Ⅲ級事件可調用資金1萬元人民幣。

五、處理原則及適應范圍

在發生污水處理事故時,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別處理」的原則,實施有效快捷的搶修和處置,盡快恢復至正常處理狀態。

污水廠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重大環保事故發生。對污水處理系統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積極防範;在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後,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擴大;確定潛在的事故、事件或緊急情況,確保經過處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符合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本廠污水處理系統工藝特點,本著「預防第一,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制定本《污水處理系統應急預案》。

二、編織目的

本次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主要目的如下:

1、全面調查了解污水處理系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類型、危險源以及所造成的環境危害,評估確定該部門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能力。

2、加強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能力,全面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3、提高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能力,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處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4、降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環境危害,通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環境應急監測、事故信息的及時發布、受影響人員迅速轉移等措施,將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四、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事故應急救援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損失,基本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 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於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在日常生產管理中,教育職工學會採取各項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和自救,必要時要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必要的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對發生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有效進行救援。發生事故時,應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設備搶險隊,與救援人員一起迅速控制事故繼續擴展。

3、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不同的事故發生,以及對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時採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體的繼續危害和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五、實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責任制

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指揮部工作職責

負責制(修)定《污水處理廠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並組織訓練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污水廠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寶洲總部、主管行政部門和事故現場周邊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指令;組織事故調查,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

3、指揮部人員分工

a。總 指 揮:組織指揮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b。副總指揮:按照分工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c。成員: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救援過程中的總協調工作;按污水廠內部預案規定負責突發事故的一般處置和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1、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污水處理廠廠長 副組長:

成 員:有關主要科室領導。

2、應急救援職能組:

⑴聯絡組: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辦公室辦事人員。

⑵搶險組:生產安全副廠長任組長,生產科人員。

⑶救護組:生產安全副處長任組長,行管辦公人員。

⑷疏散組:技術科科長任組長,科內人員。

⑸保衛組: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保衛人員。

⑹調查組:工會主席任組長,組織有關科室負責人。

⑺義務消防隊:生產副廠長任組長,現場工作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污水處理廠區發生事故時,負責指揮廠區內搶救工作,向各職能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9、120、110、市建委、市安全監督管理局、市消防部門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日常生產時,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在廠內,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應急求援領導小組組長未到現場前,值班帶班者即為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落實搶險工作。 4、各職能組職責:

⑴聯絡組:及時了解掌握事故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通知污水廠主要領導,根據情況酌情及時通知行政主管部門:水務公司技術科、分管副總、市環保局、電業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勞動部門、當事人的家屬等。

⑵搶險組:其任務是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並布置現場人員到醫院陪護,當事態無法控制時,立即通知聯絡組撥打主管部門電話求援。

⑶救護組:其任務為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和陪受傷人員到醫院急救。

⑷疏散組:其任務為在發生事故時,負責人員的疏散、逃生。

⑸保衛組: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與搶救、搶險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現場不遭破壞。

⑹調查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

污水廠應急預案4

目的:對污水處理站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積極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公司內產生的廢水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經處理後達標排放,不會對周圍的水體環境造成污染。

一 職責:公司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解決污水處理站發生的各種事故。

1、應急領導小組及電話

組長:劉勇 副組長:劉光啟

組員:劉建偉、唐業兵、楊順國

2.設備維修應急組

組長:王立寧

組員:梁吉輝、劉冬才

3.污水處理應急組

組長:翟守斌 組員:鍾祥錄

二 污水處理站事故的頂防措施:

1、污水處理站的主要設備均必須配備備用設備。

2、污水處理站配製有存污水的調節池,調節池的容積能貯存公司正常生產時4小時所排廢水的總量,容積達2500立方米

3、對員工進行培訓,便其能正確便用及簡單綞護設備。

4、保持操作環境清潔衛生,操作人員在工作之後應注意個人衛生,勤用肥皂洗手。

5、公司安裝有COD自動在線監控設施,保證處理後的污水達標後才能排放。

三、污水處理站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現事故後當班人員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匯報,並隨時保持聯系。排查事故主要原因。

2、設備發生故障後,應立即使用備用設備,沒有備用設備的,生產應組織設備維修人員,根據污水處理站設備的實際運行情況,即使做好設備維修及更新配件工作。確保損壞的污水處理設備能在2小時內修復,並恢復正常運行,同時損壞期間的污水進入循環水池或者備用水池,不得對外排放。

3、當污水處理站因電力突然中斷、設備管件更換或其他原因,造成污水處理站暫時不能正常運行時,把格柵池、調節池、酸化池作為儲存池:當儲存量達到90%時,通知生產部門停止生產緊急情況切斷進水水源、關閉調節池出口等

4、由於暴雨造成水量過大的異常情況時首先將廢水放入生產車間的循不水池,當水量過大時,應放入備用池,時候應加班或者延長時間即使處理達標排放。

5、當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 ODER)濃度超過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時,污水處理站操作人員,應將污水處理站出水口的污水再次放入生產車間的循環水池,進進行二次處理。直至污水處理站出水口污水中的的污染( CODCR)濃度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時,才可以對外排放。

污水廠應急預案5

1、目的`

應對可能發生的特殊自然災害,確保城市污水處理的正常,保障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安全。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暴雨、洪水期間污水處理的控制過程。

3、職責

為加強防洪應急工作的領導,成立廠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4、汛期值班

根據發布暴雨、洪水預警的等級,安排不同的行政值班制度,各有關部門安排搶險搶修人員,做好防汛、防洪准備工作,無故缺崗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需根據不同的值班安排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防汛、防洪期間保證信息暢通,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

防汛、防洪期間具體值班安排如下:

藍色預警時,按照本廠正常管理制度進行值班;

黃色預警時,休息日和夜間除正常值班人員外,保證工藝化驗部門一人值班;

橙色預警時,休息日和夜間除正常值班人員外,保證運行和機修各一人值班,防汛、防洪隊伍到位;

紅色預警時,防洪應急小組所有成員現場值班,防汛、防洪隊伍到位。

5、管理規定

5.1准備階段

5.1.1水泵房在汛期各台水泵要確保完好,使集水井水位保持低水位運行。

5.1.2暴雨、洪水季節到來前,搶修人員應對所有搶修設備進行檢修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5.1.3暴雨、洪水到來前,設備的使用部門應對本部門管轄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檢查,確定其處於良好狀態,並有檢查記錄可查。

5.1.4應通過氣象台預報及時了解天氣變化的趨勢,按照上級的要求及時落實好防汛防洪的措施。

5.1.5暴雨、洪水到來前,各部門應關好門窗,檢查室內的懸掛物、固定物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1.6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抗災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防洪重點部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5.1.7通信准備,充分利用廠內內部電話網和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防洪通信系統完好暢通、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

5.2工藝控制

5.2.1 當汛期水量大、集水井水位高時開啟全部水泵運行。

5.2.2 工藝化驗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汛期的工藝運行方案;汛期及時調整運行工況,在水量大、進水水質淡,確保總出水達標排放的情況下,盡量多處理污水水量,減少向外排放。

5.2.3 運行班在汛期加強各進出泵、反應池進出水閘門和變配電所等關鍵設備和部位的巡視和監控,做好設備運轉狀況記錄;發現故障和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報送設備部門或通知防汛領導小組。加強現場巡視,特別是構築物,以防大風天氣高空墜物。

5.2.4 機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產運行關鍵設備和變配電所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並做好室外設備的防雨工作。並及時檢查全廠機械設備的接地情況,及時整改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

5.2.5 根據天氣預報,組織運行工預先對各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完好,組織力量對廠區雨水管線進行疏通,確保暢通;適時有效地發布預警信息。

5.2.6 遇到突然降雨時各崗位將門窗關緊,防止雨水流入,影響設備運行。生產運行班組增加水泵台數,降低集水井水位,直到滿負荷為之。外出巡視,必須兩人一組,注意防滑。變電值班人員及時檢查避雷是否發揮作用;廠搶修隊員,車輛做到隨叫隨到,嚴陣以待,以處置突發事故的發生。

5.2.7 若瞬時流量過高使所有構築物處於超負荷運行時,應立即與上級部門取得聯系,經上級部門同意後即開啟初沉池超越閥應急排放污水,以確保全廠構築物運行、工藝生產運行的正常。

5.3緊急情況

5.3.1造成電力中斷工藝不能正常運行時,值班員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並且堅守在崗位上,聽候領導的指示。

5.3.2暴雨、洪水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時,當班人員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並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進行有關的搶救工作。

5.4防汛防洪後期

5.4.1暴雨、洪水後,化驗崗位的人員應增加對進、出水水質檢測的頻率。

5.4.2修復暴雨、洪水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確保各設備正常運行;

6、搶險救災

發生重大險情後,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

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公司或上一級相關部門或當地政府指揮決策。

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迅速調集本部門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防汛、抗雷雨大風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處置重大險情時,應統一指揮、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7、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葯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

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

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災害後,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

9、應急結束

當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防洪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可視實際情況宣布結束緊急應急。

依照有關緊急應急期規定徵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應急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原位。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Ⅲ 煤礦企業的組織結構

煤礦企業組織架構是企業的流程運轉、部門設置及職能規劃等最基本的結構依據,常見的組織架構形式包括中央集權制、分權制、直線式以及矩陣式等。
在管理學意義上,組織結構實質上是一種職權-職責關系結構。一個現代化的、健全的組織機構一般包括如下關系子系統:
⒈決策子系統組織的領導體系和各級決策機構及其決策者組成決策子系統。各級決策機構和決策者是組織決策的核心。
⒉指揮子系統指揮子系統是組織活動的指令中心,在各職能單位或部門,其負責人或行政首腦與其成員組成垂直形態的系統。行政首腦的主要任務是實施決策機構的決定,負責指揮組織的各項活動,保證各項活動順利而有效地進行。指揮子系統的設計應從組織的實際出發,合理確定管理層次,並根據授權原則,把指揮權逐級下授,建立多層次、有權威的指揮系統,來行使對組織各項活動的統一指揮。
⒊參謀-職能子系統參謀-職能子系統是參謀或職能部門組成的水平形態的系統。各參謀或職能部門,是行政首腦的參謀和助手,分別負責某一方面的業務活動。設計參謀-職能子系統,要根據實際需要,按照專業分工原則,設置必要的參謀或職能機構,並規定其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以保證有效地開展各方面的管理工作。
⒋執行子系統、監督子系統和反饋子系統 決策中心決定組織的大政方針,指揮中心是實施計劃的起點,而執行子系統、監督子系統和反饋子系統是使計劃得以正確無誤地推行的機構。

Ⅳ 淺談如何做好礦井防治水工作

如何做好整合煤礦的防治水工作,結合自己的工作經驗,認為要做好一下幾點:
1、健全防治水機構,充實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落實煤礦防治水安全責任制。防治水人員配置不全或技術力量薄弱,就沒有能力實施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基礎工作做不到位也就談不上開展防治水工作,所以一定要健全防治水機構,引進或招聘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另外要建立和完善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水害預測預報制度、水害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專業探放水制度、水患停產撤人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隊伍。
2、做好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的編制和落實。整合礦井要根據礦區水文地質特徵和歷年來發生的水害事故特點,綜合分析水害威脅程度與防治難度,編制礦井防治水規劃,在此基礎上,結合自身礦井水害特徵,編制年度防治水計劃。礦井負責人要依照防治水規劃和計劃做好工作安排,確保人財物到位。技術負責人要根據礦井實際水害程度,提出具體的防治水實施方案,完善各級崗位責任制,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為保證,抓好環節控制,嚴禁不探測行為,防止誤探現象。
3、加強培訓和教育,提高水害防治意識和技能。通過培訓樹立煤礦防治水理念,增強防治水安全意識,掌握和識別水害預兆和治理措施等基本知識。凡涉及防治水工作的所有人員都必須參加培訓,未培訓以及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對井下職工要進行防治水知識的全員培訓,確保職工掌握必要的防治水知識,具備抵禦水災和緊急避險能力。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分析判斷能力,做到水害綜合分析、提前預測預報。要加強煤礦事故警示教育作用,認真分析每一起事故,深刻接受教訓,舉一反,要汲取煤礦水害事故的教訓,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普及防治水知識、水害辨識知識和應急避險知識,讓職工「用眼睛去觀察、用心靈去感受、用頭腦去思考、用行動去改變」,推動防治水工作,有效防範同類水害事故的發生。
4、加強「雨季三防」工作。要成立雨季「三防」組織領導機構,組建搶險隊伍,編制搶險預案,組織搶險演習,編排實施雨季「三防」工程計劃,制定並嚴格落實雨季防治水措施,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做到雨季「三防」領導機構、搶險隊伍、搶險物資、搶險預案、工程計劃、防治措施「六到位」。對礦井排水設備和供電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修和聯合排水試驗。對礦區河流、溝渠、積水坑、地面塌陷區、古井井口等滲漏水地段,採取堵漏或溝渠、河床改道等措施,嚴禁擅自提高煤層開采上限。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脅時,必須定時排查防洪堤壩、泄洪渠等措施,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與當地氣象部門的聯系,及時防範、科學果斷處理汛期險情。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後,礦井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現象。如發現漏水情況,跟班領導幹部和調度員要發出指令,立即停產撤人。
5、加強現場管理和專項整治,認真落實探放水有關規定。整合煤礦要認真貫徹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對受水害威脅的區域,要及時編制探放水設計,嚴格按設計進行探放水。必須堅決貫徹落實「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嚴禁在水文地質條件不清和掘前采前不探的情況下生產作業。通過建立探放水激勵機制、驗收制度和探放水鑽孔工程量計件制度,充分調動區隊職工的積極性,真正做到「物探先行、鑽探驗證、有掘必探、不探不進」,保證探放水鑽孔質量滿足防治水有關規定。堅持檢查制度,對開掘區隊不按設計和規程、措施進行探放水的,探水鑽孔深度不符合要求的或探水超前距離小於規定的,跟班安監員有權要求停止作業並向上級報告;對已發現突水跡象或有可能發生突水的,要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撤人指令,並向上級報告,由礦總工程師委派專門的防治水技術人員和隊伍處理。在井下工作的掘進、採煤區隊,沒有跟班幹部、安監員的當班工人有權不開工,壓風、排水管路不到位的不能往前開掘,嚴禁「三違」現象的發生。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水規定》有關要求留足防隔水煤柱,嚴禁在各類防隔水煤柱中進行採掘活動。井下探放水必須使用專用探放水鑽機,嚴禁使用煤電鑽探放水。礦井要及時開展礦井水害隱患排查和治理,根據礦井充水條件分析,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
6、加強礦井水文地質資料管理,嚴格地質報告審查。整合煤礦按照《防治水規定》有關要求完善各類防治水基礎地質資料,編制礦井充水性圖等有關圖件,圖件內容要真實可靠並實現數字化。建立礦井涌水量觀測成果、氣象資料等有關基礎台帳,為防治水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煤礦水患防治具有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我們堅信,只要高度重視,科學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防治水規章制度,煤礦防治水安全一定能實現。

Ⅳ 煤廠環保管理制度

XX煤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3.1.2.1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雜訊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XX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保護和改善礦區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止污染,保障職工及家屬的身心健康,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礦區可持續發展,實施品牌戰略,建設和諧礦區,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要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到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計劃,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合理開發利用煤炭資源,採取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礦區經濟建設協調發展。
3.1.2.2 組織機構及責任
第三條 為加強對環保工作的組織領導,礦成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環境領導小組每個季度召開一次環保工作例會,專門研究解決環保難點問題。
第四條 礦機電科是環保工作的職能機構,負責全礦的環保管理工作。
第五條 環境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標准,積極協調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為礦正常生產及戰略目標的實施創造良好的環境平台。
(二)結合本礦的實際,制定礦內部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及考核標准;污染源治理規劃和環保年度計劃並督促實施。
(三)參與新建、改擴建、技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告表和內容督促設計內容、督促檢查,對竣工項目環境保護專項工程進行預驗收,並協助項目實施單位申請環保部門驗收。
(四)積極開展環保技術和信息交流工作,學習同行業先進經驗及治理技術,及時掌握環境保護科技動態,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推廣節能環保型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
(五)做好環境統計工作,力求報表數據真實准確,並按要求及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送報表及有關資料。
(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清潔生產實施方案,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減少污染,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七)組織礦區內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情況的調查工作,組織礦區內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工作。
(八)積極開展ISO14000環境質量體系認證工作,開展綠色單位、綠色機關、綠色小區等綠色創建和申報工作,創建環境友好企業和環保先進企業。
3.1.2.3 加強環境監督管理
第六條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環境質量標准、污染物排放標准及有關地方標准,對超標准排放的污染物要制定治理規劃,逐步實現達標排放。
第七條 加強環保基礎管理工作,建立並完善各類資料、檔案、報表及各類記錄,繪制礦區污染源,排污口分布示意圖,加強對污染物的計量監測管理,逐步做到量化管理。
第八條 加強對現有污染治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制定管理辦法和崗位責任制,操作人員須經培訓後上崗,建立設備運行記錄並認真填寫,確保正常運轉,嚴禁隨意停運和拆除污染治理設施的現象。
第九條 新建項目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XX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告表》和「三同時」制度,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前期論證、選址、方案審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階段都必須要有礦環保部門參加並簽署意見,凡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改擴建簽署及技改項目要做到新老污染源統籌兼顧,同步安排。
第十條 籌集安排環保治理資金,應遵照「統籌安排,治理重點,收效明顯」的原則,優先保證重點污染治理項目。環保資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籌措:
(一)從提取的維簡費中安排適當的資金用於環保治理工程;(二)從礦科技費中申請環保科研資金;
(三)積極申請使用排污費返還資金及環保專項貸款;
第十一條 積極推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每年將環保責任目標納入本單位《經營承包責任書》,做到定期檢查考核,年終統一兌現。
第十二條 實行限期治理制度。及時按期完成省、市及集團公司下達的限期治理項目。
3.1.2.4 環境污染防治
第十三條 必須將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經濟和企業發展計劃,統籌安排。要加強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學研究,採取有效措施,綜合防治,提高資源利用率,有計劃地控制或者逐步削減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四條 積極推廣使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和可回收多次重復利用的原材料,逐步淘汰污染嚴重、能耗高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嚴禁使用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污染嚴重的工藝和設備名錄》中的工藝和設備。生產、儲存、銷售、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品,必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五條 水污染的防治:
(一)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提高礦井水的重復利用率,礦井水的綜合利用率必須達到85%以上,節約利用水資源,減少廢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加強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正常運轉和處理後的水質達標,並要不斷完善排水管網,加大污水的收集和處理量,減少污水。
(三)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源的保護。生活飲水源地必須設有明顯的標志,加強保護,防止污染。供水水質必須符合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四)嚴禁使用滲坑、滲井、裂縫和稀釋辦法排放有毒有害廢水:禁止向河床傾倒工業廢渣、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第十六條 大氣污染防治;
(一)積極推行集中供熱,聯合供熱。新購、更新鍋爐必須經集團公司環保部門審查並報平涼市環保局審批後方可實施。
(二)對現有兩噸以上(含兩噸)鍋爐要全部安裝高效濕法脫硫除塵器,加強鍋爐耗煤定額管理,積極推廣節煤技術,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減輕燃煤對大氣造成的污染。
(三)對工業廣場、矸石山等要採取防揚散、防自燃措施,運煤車輛要加蓋蓬布(蓬布必須蓋在馬槽周圍10cm以上),並在礦區所轄路面定時灑水降塵,防止揚塵污染。
(四)禁止在礦區內人口集中的生活小區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五)制定礦區綠化規劃,充分利用空隙地種植花卉、草坪、灌木、喬木、形成立體綠化網,美化環境,凈化空氣。
第十七條 固體廢物污染防止:
(一)對在生產過程中生產的煤矸石,巷道掘進過程中產生的矸石以及鍋爐爐渣、污泥等,必修堆放到固定的矸石場,不得隨意傾倒。
(二)對新建矸石場在選址、設計、運行管理等過程中都要嚴格執行GB1899——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准》,採取防滲漏、防揚散、防揮發等措施;對現有矸石山經過逐步治理後達到標准。
(三)積極開展煤矸石綜合利用的研究工作,使其資源化,變費為寶;對老矸石山採取綜合防滅措施,並在矸石山上種草種樹,恢復生態。
(四)合理布置和改進生產工藝,在生產過程中根據實際盡量多打煤巷,少大岩巷,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廢渣產生量。
(五)對生活垃圾應逐步做到分類垃圾收集,分揀可回收利用物質後送當地垃圾處理場集中處置。
第十八條 雜訊污染防治
(一)嚴格執行《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要合理規劃,統籌布局,對廠界雜訊超標的敏感區要採取隔聲、吸聲等措施進行治理。
(二)廠區內選煤樓、壓風機房、驅動機房、絞車房等雜訊污染嚴重,影響職工身心健康的作業點,要採取有效措施降低雜訊。
第十九條 生態污染防治:在建設、生產、經營過程中要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生態環境,認真落實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態破壞。
第二十條 放射性污染防治: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環保總局及XX省環保局關於放射性污染控制的相關規定,在放射源的儲存、使用、運輸、處置等各個環節都必須有專人負責,對管理失誤造成污染源泄漏或丟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強環境管理和預防機制的建設,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當發生環境污染事件時,須立即向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報告。
3.1.2.5 環境事故應急
第二十二條 為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必須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經集團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 當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需要停止運行檢修時,需向集團公司環境管理部門或平涼市環境監察支隊申請,同時抄送所在縣環保部門,經批准後方可進行,檢修任務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內完成;當環保治理設施突然發生故障不能正常運轉時,需立即啟動應急措施,並向集團公司環保管理部門報告,在限定時間內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 當發生透水及淹井等特大事故,危機人身及國家財產安全時,以搶救人員和財產為主,同時也要採取切實有效的環保措施,將環境污染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1.2.6 獎 罰
第二十五條 礦每年年終要對環境保護工作進行評比考核,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隨意停運污染治理設施的,發現一次對單位處以20000元的罰款,根據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0——3000元的罰款;未經允許拆除污染治理設施的,對單位處以50000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0—3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對單位處以50000元的罰款,並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四款,利用滲坑、滲井、裂縫或稀釋等辦法排放有毒有害廢水,或在河床傾倒工業廢渣、垃圾和其它廢棄物的,對單位處以20000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款,隨意傾倒固體廢物、建築和生活垃圾的,對單位處以10000—20000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 獎罰由機電科負責實施,各種罰款收入上繳礦財務科。
3.1.2.7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如與國家和XX省已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想抵觸的,以國家、XX省法律法規為准。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礦機電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節 XX煤礦生產運輸系統雜物揀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強化生產、運輸環節中出現的錨桿、金屬網、木頭、矸石、採掘設備零配件、工字鋼等超長、超寬或危及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一下簡稱雜物)的揀選管理工作,盡量避免雜物進入主煤流導致設備損壞影響生產,結合我礦生產、運輸環節實際,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XX煤礦煤流系統雜物揀選工作實行專人專管、分級負責的管理機制:
1、礦上成立「生產運輸系統雜物揀選機構」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組 員:XX
主要職責:
⑴負責煤流系統雜物揀選工作的全面協調與管理工作;
⑵不定期的對煤流系統各雜物揀選點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具體要求;
⑶對雜物揀選專管機構的日常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對雜物揀選的月度考核結果進行審核。
(4)對因煤流系統出現的雜物造成影響或事故組織調查處理,並負責落實獎罰制度。
2、領導小組下設雜物揀選專管機構
⑴機電科作為雜物揀選工作主管部門,具體由陳全林負責統一管理。主要職責:
①負責雜物揀選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本辦法的考核落實;
②負責隨時對所有雜物揀選點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③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每旬按時將各責任單位考核情況總結上報領導小組審查,並將最終結果及時予以通報; ④負責各責任單位雜物監管人員進行統一管理。
⑵採掘各隊、運輸一、三隊、選煤廠、生產服務隊、礦壓防治隊作為雜物揀選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確定一名隊干負責現場管理。主要職責:
①根據本辦法制定各自雜物揀選工作實施細則,並現場督促落實;
②建立本單位雜物揀選台帳,並每天將雜物的揀選情況進行登記;
③負責對本單位每個生產班雜物揀選工作的考核,每周形成考核記錄,上報機電科。
第三條 雜物揀選工作要堅持「層層把關、層層落實、標本兼治、獎罰並舉」的原則,即從事生產、運輸工作的人員必須承擔雜物揀選工作的任務;雜物揀選工作要從生產源頭抓起(治本)並貫穿於生產運輸各環節(治標);嚴格執行獎罰激勵機制,確保制度執行的靈敏性。
第四條 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雜物揀選工作,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本單位雜物揀選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任務、靠實責任;主管隊干必須經常深入現場,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考核,確保雜物揀選工作真正取得實效。
第五條 綜采、掘進各隊是煤流雜物揀選工作的重點,要嚴格生產工藝,每班必須固定1—2名操作人員負責雜物的揀選,嚴防雜物進入煤流;
第六條 各責任單位設備的檢修必須到位,設備各緊固件必須緊固牢靠,防止因設備部件連接松動而掉入煤流中;檢修後必須對所檢修設備周圍場所的雜物進行仔細的清理回收。
第七條 生產服務隊要將巷道維修期間產生的雜物及時揀出,並加強對維修材料的管理,嚴禁混入煤流。
第八條 礦壓防治隊在皮帶附近進行防治作業時,必須將工作期間產生的雜物及時回收,嚴禁混入煤流。
第九條 運輸三隊、運輸一隊、選煤廠要分別制定出五號、一號給煤機及選煤廠破碎車間除鐵器日常管理辦法,嚴禁在運煤過程中無故停用,真正發揮好除鐵器在雜物揀選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條 運輸三隊、運輸一隊、選煤廠的給煤機、巡帶工、皮帶司機等崗位作業人員是生產運輸環節雜物揀選工作的實施者,擔負著運輸環節雜物揀選工作的任務。要按照職責范圍(區隊職責范圍和崗位職責范圍)沿煤流走向(2502采區皮帶大巷-1050皮帶大巷-主井-122皮帶走廊-131皮帶走廊或1502皮帶下山-1050皮帶大巷-主井-122皮帶走廊-131皮帶走廊),對上一環節未及時揀出而進入主煤流且可能造成給煤機、溜槽卡堵、設備損壞等生產影響的雜物要及時、逐級(沿煤流反向)停機揀出,以免進入下面的給煤機、溜槽等轉載環節而造成更長時間的生產影響。
第十一條 各生產連隊要切實做好井下材料的管理,尤其要嚴防「空帶」運輸材料時將材料、雜物混入煤流。
第十二條 雜物的回收要堅持「誰揀選誰回收」的原則,即在主管單位考核驗收完畢後按相關規定(不超高、不超寬、不超偏並要綁扎牢靠)及時裝車、回收,不得影響文明生產。
第十三條 機電科建立雜物揀選情況登記台帳,統計各生產區隊雜物揀選情況,並根據本辦法每旬進行一次考核。
第十四條 考核辦法
1、各責任單位對崗位工的雜物揀選情況進行逐班登記(並將結果如實匯報機電科),分別按不同崗位和揀出雜物的量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不能認真揀選而導致雜物進入下一環節的,下一環節揀出後要根據揀出雜物的數量對以上所有環節崗位人員進行處罰。
2、2502皮帶大巷五號給煤機下揀出的雜物,要處罰綜采二隊;1050皮帶大巷一號給煤機下揀出的雜物要處罰綜采一隊;三號給煤機下揀出的雜物要處罰運輸三隊、綜采二隊,122、131皮帶走廊揀出的雜物要處罰運輸一隊、運輸三隊、綜采一隊或綜采二隊;
3、未建立雜物揀選台帳、實施細則或內部對此項管理工作無考核兌現的區隊,扣當月考核總分1分。
3、在每個生產班中沒有固定雜物揀選人員,或揀選不認真的區隊,扣當月考核總分1分。
4、各責任單位每揀出50斤以上雜物,扣除上部所有環節相應區隊當月考核總分0.3分;每揀出50斤以下雜物,扣除上部所有環節相應區隊當月考核總分0.1分,並將其分值全部獎勵雜物揀選區隊,月底由機電科負責將考核結果上報考核辦並在當月工資結算時兌現;
5、因上一環節雜物清除不及時、徹底,導致下一環節設備損壞、皮帶撕裂等現象,按影響時間每小時扣除上部所有環節相關區隊考核分值1分;
6、掘進各隊必須在皮帶機頭或煤倉口設立一專用垃圾箱,每班對生產中產生的雜物及皮帶等配件及時回收,嚴禁混入煤流,否則,一經查出,不論大小按每件1分計進行扣分處理;
7、生產服務隊巷道維修期間或礦壓防治隊工作期間,若因對雜物揀選不及時而進入煤流,承擔煤流運輸任務的所有單位有權監督並要及時向機電科匯報,經落實情況屬實的,機電科將根據情況進行相應扣分處理;
8、雜物揀選工作要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嚴禁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查出,將按雜物量大小對責任單位加倍處罰。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嚴格執行,礦生產調度室2008年2月13日下發的《XX煤礦生產運輸環節雜物揀選工作考核管理辦法》同時廢除。

Ⅵ 急需煤礦水害隱患排查制度的範文

礦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地測防治水專業考核評級辦法第八條制定防治水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制度:

一、成立防治水隱患排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科,由任辦公室主任、任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安排。

二、具體要求

1、每月下旬必須完成對礦井防治水隱患排查。

排查地點:全礦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點及排水設備、排水管路、水倉、水溝等。

排查內容:影響生產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實施過程、探放水結果、排水設備及排水管路完好狀況、水倉容積及水溝暢通狀況等。

2、每月下旬組織的防治水隱患排查和質量標准化合並進行,由總工程師根據礦井當期防治水重點工作進行分工安排排查項目和重點環節,每個地點安排一名專業負責人,針對重點問題進行排查。

4、防治水隱患排查時,需要按照地測部門制定的檢查內容和標准去逐項檢查,檢查完後及時將現場檢查原始表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進行歸類匯總,並提出處理意見,經總工程師批復後,以書面形式下發有關區隊進行限期整改,領導小組安排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防治水隱患排查執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制,由於檢查不認真出現影響防治水安全工作,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6、地測防治水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隱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內業資料管理,對整個過程要建立完整的記錄,要求內容齊全、規范(包括檢查人員簽字、人員分工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情況、復查情況等做詳細記錄)。

7、各基層區隊必須高度重視防治水工作,尤其是綜采隊要嚴格按照專項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隱患排查工作,確保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施完好。

8、生產技術科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預測預報工作,對井下各出水點要定期進行水量觀測,及時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對影響生產的區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時處理,確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9、相關科(隊)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重點防治水區域防治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照防治水隱患排查要求,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落實的,給予相關部門負責人1000元處罰,相關責任人1500元處罰。

10、小組成員要認真對待防治水隱患排查工作,確保礦井防治水工作安全,季度防治水工作開展有效,無水害事故發生,給予領導小組成員適當獎勵。

Ⅶ 一個煤礦污水處理站大概有多少人

60個人左右。
按常規算,中控8人,化驗4人,機修6人,脫泥3人,財務1人,食堂2人,門衛2人,其餘中控班長1人,生產主管1人,廠長1人,其中機修、脫泥、化驗要按實際工作量來算,在這個基礎上調整下。這個處理量已經很大了,大致30人吧。政府管理的話,會加上安全員、司機、其他主管啥的,四十人都不算多,企業會相應減少點。您可以按此推算或根據現場情況而定。
礦井污水處理站是維護煤礦水安全的防線,維系全礦供水的橋梁,關系著井下安全生產,避免環保污染事故發生。污水處理工的主要工作是處理礦井水和生活水,確保最好的出水濁度,保證出水穩定達標。
隨著國家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對污水處理站工作要求也更加嚴格。2017年,這6名女工選崗到污水處理站,之前大多都沒從事過污水處理工作。剛開始工作那會兒,她們對礦井水處理系統的工藝流程、葯劑配比和添加的步驟、水處理指標SS、COD的涵義等都不懂,為了盡快適應崗位,她們自發組織學習、反復實驗,認真學習手指口述內容和相關操作規程,對比規程規范自己的操作,形成了濃厚的「學規程比規范」氛圍,提升了班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提高。

Ⅷ 煤礦污水處理

煤礦廢水應該可以使用污水源熱泵系統進行換熱,從而為煤礦上專的建築進行供暖,可以說算屬是廢水利用了吧,但是估計使用的話要使用離心式污水換熱器了,煤礦廢水中應該含有很高比例的雜質。

你可以去咨詢一下雷諾公司,他們公司專業從事污水源熱泵系統和污水換熱器,應該能給你更專業的回復。

Ⅸ 煤礦各礦長防治水責任制

礦長崗位責任制
1.礦長是煤礦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及上級相關文件精神,配備專業技術人員。
3.聽取礦總工程師和業務主管部門對防治水工作規劃、計劃和相關工作情況匯報,並保證人力、物力和相關資金的落實。
4.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負責監督和落實每年的防治水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5.負責組織實施每年雨季前的礦井水災演習。
6.對煤礦水害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市委、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積極穩妥的措施,立即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禁遲報、謊報、瞞報各類傷亡事故。
7.負責水文動態觀測系統安裝、地質鑽機及其它防治水裝備的采購工作。
8.負責鑽探、物探隊伍的建設。
(二)礦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1.礦總工程師是煤礦防治水工作的技術責任人。在礦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煤礦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
2.對全礦防治水相關技術負責人的管理到位,確保技術管理體系順暢。
3.每月初組織召開一次防治水專項會議,協調和解決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現的難點和問題,總結上個月防治水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和不足,並對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計劃。
4.組織編制和檢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斷層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設計。
5.及時審批各種施工防治水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為科學施工提供可靠依據。
6.負責主持制定煤礦防治水工作計劃和防治水工程作業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推廣應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把技術創新作為我礦技術發展的一種內在動力。對專業技術工作重點跟蹤,組織技術攻關。
8.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評比活動。每年底對本礦本年度的科技項目,優秀設計及做出發明創造的科技人員進行評比並表彰,調動廣大技術人員鑽研技術的積極性。
9.負責落實水文動態觀測系統安裝、地質鑽機的采購工作。
(三)分管副礦長崗位責任制
1.分管副礦長在礦長和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防治水相關工作。
2.負責學習上級下達的防治水方面有關技術政策、指令、細則、通報和措施等,並組織實施。
3.分管生產副礦長主要負責監督和落實防治水工程施工進度,施工質量。
4.分管安全副礦長主要負責監督防治水辦公室對礦井各掘進頭和采面的水害預報工作,負責督促培訓中心對探放水職工的安全培訓及發證工作。
5.分管通風副礦長主要負責監督通風科對防水密閉的設計、審核、施工及管理工作;負責督促井下探放水隊組同防治水辦公室之間的業務聯系。
6.分管機電副礦長主要負責督察機電科做好機電排水設備的選型工作,督促機電科對排水設備、探放水設備(鑽探設備)的購置工作。
7.分管生產副礦長主要負責督察防治水工程的施工工作,參照相關規定督促基建科加強對外委隊組的管理。

Ⅹ 如何制定煤礦企業的《節能減排管理辦法》

煤礦企業的《節能減排管理辦法》:當前,煤礦企業節能減排指的是減少能源浪費和降低廢氣排放。 我國「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十一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必然選擇;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增長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維護中華民族長遠利益的必然要求實現節能減排目標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2006年以來,全國上下加強了節能減排工作,國務院發布了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制定了促進節能減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相繼做出了工作部署,節能減排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2006年全國沒有實現年初確定的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的目標,加大了「十一五」後四年節能減排工作的難度。更為嚴峻的是,2007年一季度,工業特別是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長過快,佔全國工業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業增長20.6%,同比加快6.6個百分點。與此同時,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認識不到位、責任不明確、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實、協調不得力等問題。這種狀況如不及時扭轉,不僅2007年節能減排工作難以取得明顯進展,「十一五」節能減排的總體目標也將難以實現。
在我國,建築能耗占總能耗的27%以上,而且還在以每年1個百分點的速度增加。建設部統計數字顯示,我國每年城鄉建設新建房屋建築面積近20億平方米,其中80%以上為高能耗建築;既有建築近400億平方米,95%以上是高能耗建築。建築能耗佔全國總能耗的比例將從現在的27.6%快速上升到33%以上。我國新建建築已經基本實現按節能標准設計,比例高達95.7%,而施工階段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的比例僅為53.8%。
在不少城市,為了美觀和氣派,主要街區的寫字樓都是玻璃幕牆,還興建了不少大型的穹頂建築作為公共設施。夏季紫外線照射強烈,造成光污染,冬天不擋寒,一年四季不得不開放大功率的空調來調節氣溫,冬天要先於其他建築保暖,夏天要先於其他建築供冷。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現有玻璃幕牆(非節能玻璃)面積已超過900多萬平方米,而且呈持續發展趨勢。玻璃幕牆在帶來所謂美觀的同時,也帶來了能耗的成倍增長。
國家統計局的初步統計數據表明,2007年中國能源消費總量比2006年增長7.8%。2007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26.5億噸標准煤,增幅略有回落,比2006年增幅下降了1.5個百分點。但同時,我國能源消費總量仍然龐大,節能減排形勢依然嚴峻。
能源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縱觀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人類文明的每一次重大進步都伴隨著能源的改進和更替。能源的開發利用極大地推進了世界經濟和人類社會的發展。
過去100多年裡,發達國家先後完成了工業化,消耗了地球上大量的自然資源,特別是能源資源。當前,一些發展中國家正在步入工業化階段,能源消費增加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必然。
中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擺脫貧困,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的主要任務。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中國作為世界上發展最快的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成功地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為世界的發展和繁榮作出了重大貢獻。
中國是目前世界上第二位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能源供應持續增長,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撐。能源消費的快速增長,為世界能源市場創造了廣闊的發展空間。中國已經成為世界能源市場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全球能源安全,正在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積極作用。
中國政府正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快發展現代能源產業,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努力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繼續為世界經濟發展和繁榮作出更大貢獻
【現實意義】
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各項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煤礦企業也付出了巨大的資源和環境代價,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日趨尖銳,群眾對環境污染問題反應強烈。這種狀況與經濟結構不合理、增長方式粗放直接相關。不加快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資源支撐不住,環境容納不下,社會承受不起,經濟發展難以為繼。只有堅持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才能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同時,溫室氣體排放引起全球氣候變暖,備受國際社會廣泛關注。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節能減排工作,也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迫切需要。
【工作重點】
一要加快煤礦企業產業結構調整。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以專業化分工和提高社會效率為重點,積極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以滿足人們需求和方便群眾生活為中心,提升發展生活性服務業;要大力發展高技術產業,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促進傳統產業升級,提高高技術產業在工業中的比重。要積極實施「騰籠換鳥」戰略,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技術和設備;對不按期淘汰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
二要大力發展煤礦企業循環經濟。要按照循環經濟理念,加快園區生態化改造,推進生態農業園區建設,構建跨產業生態鏈,推進行業間廢物循環。要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從源頭減少廢物的產生,實現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預防和生產全過程式控制制轉變,促進企業能源消費、工業固體廢棄物、包裝廢棄物的減量化與資源化利用,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三要強化煤礦企業技術創新。要組織培育科技創新型企業,提高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加強與科研院校合作,構建技術研發服務平台,著力抓好技術標准示範企業建設。要圍繞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積極開展替代技術、減量技術、再利用技術、資源化技術、系統化技術等關鍵技術研究,突破制約循環經濟發展的技術瓶頸。
四要加強煤礦企業組織領導,健全考核機制。要成立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工作機構,研究制定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各項政策措施。要設立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專項資金,重點扶持循環經濟發展項目、節能降耗活動、減量減排技術創新補助等。要把萬元生產總值、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要建立健全能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保障機制,將降耗減排指標納入政府目標責任和幹部考核體系。
【我國節能減排的目標】
國務院印發的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明確了2010年中國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方案》指出,到2010年,中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將由2005年的1.22噸標准煤下降到1噸標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間,中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萬噸減少到2295萬噸,化學需氧量(COD)由1414萬噸減少到1273萬噸;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以上。
【實施措施】
1.首先控制煤礦企業增量,調整和優化結構。要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能源結構調整,促進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加快發展。
2.加大煤礦企業投入,全面實施重點工程。加快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水資源節約項目。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設。推動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
3.創新煤礦企業模式,加快發展循環經濟。深化循環經濟試點,推進資源綜合利用,推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推進清潔生產。
4.依靠煤礦企業科技,加快技術開發和推廣。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範和推廣,加快建立節能減排技術服務體系,推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5.夯實煤礦企業基礎,強化節能減排管理。建立政府節能減排工作問責制,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
6.健全煤礦企業法制,加大監督檢查執法力度。完善節能和環保標准,開展節能減排專項執法檢查。
7.完善煤礦企業政策,形成激勵和約束機制。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完善有利於節能減排的財政政策,實行有利於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
8.加強煤礦企業宣傳,提高全民節約意識。組織好每年一度的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及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水宣傳日活動。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理念滲透在各級各類的學校教育教學中,從小培養兒童的節約意識。
9.政府帶頭,發揮節能表率作用。在節能減排工作中,中央政府將率先垂範。2007年全國要推廣高效節能產品5000萬支,中央國家機關將率先更換節能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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