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泔水處理管理公司有嗎
對於泔水的管理及禁止用未經消毒的泔水直接喂豬,國家及各地政府主管部門早已頒布了內一系列法容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禁止使用飯店、賓館、餐廳、食堂產生的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喂動物。
⑵ 我國的泔水處理有沒有相關法規
關於泔水處理,各地都有不同的規定,例如河南省:
《河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內防治條例》
第二容十八條 娛樂、餐飲、住宿以及機關、院校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垃圾,並委託取得服務許可證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運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有密閉收集、運輸能力的單位也可以自行運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
廢棄食用油脂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單位,應當建設、安裝和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並建立台賬,記錄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和處理情況,保存備查。
禁止將廢棄食用油脂作為食用油脂生產、銷售或者使用。
(2)泔水處理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第四十三條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葯;
(二)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三)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養畜禽;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⑶ 到飯店撈泔水油犯法嗎
飯店每天產生大量的餐廚垃圾,俗稱泔水,裡面含有大量的油脂,依然是可以利用的,很多人就想去飯店獲得泔水,撈泔水油犯不犯法,需要看獲得手段和用途,按規定合法獲取泔水油自然是不犯法的。
泔水
1.首先泔水飯店也是不能隨意傾倒的,所以其實飯店本身也是希望有人回收的。但是這個回收是需要取得資質的。
不同地方的具體規定不同,但總的來說都是要求泔水產生的單位要與有關企業簽訂泔水收集、運輸協議或自己直接將泔水運或者按照要求進行干濕分離後,將廢物分別運送到指定地點,嚴格禁止將泔水直接交給生豬養殖場戶、沒有獲得相關資質想利用泔水進行加工的企業或個人。
根據這個原則,沒有資質的個人或者企業也不能擅自去飯店撈泔水油,這自然也是不合法的。地方政府部門也都設立有舉報信箱、電話對泔水流通進行監控,避免不法人員借機牟利害人。
2.運輸和處理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獲得相關的資質並不是就可以隨意去撈泔水油了,需要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比如運輸泔水的車輛要求,專用的泔水收集車,處理泔水需要符合的無菌化要求等。這主要是因為泔水中可能含有病毒病菌,比如非洲豬瘟等就是傳播泔水的危險源頭。
因此就必須要在各個環節符合要求,否則運輸車輛四處灑落泔水,引發環境污染,影響城市的形象不說,還容易引發各種問題。泔水處理企業不按照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隨意用來生產不達標的產品,同樣會引起後續大量的公共安全問題。
3.相關的台賬和記錄需要記錄完整、真實,處理泔水後的油的去向等。
政府規定相關的運輸和處理企業都要建立台賬,用來記錄收集泔水、運輸泔水、處理泔水等各個環節的數量和動向,目的就是對各種違法違規的行為進行監管,眾所周知收集泔水油自然是為了獲利,如果監控不嚴格,不能快速進行處理,出現地溝油二次利用,重新進入到餐桌或者加工成食品再次售賣導致人員患病,非法收集泔水喂豬引發瘟疫等等惡劣事件危害發生。
綜上所述,到飯店撈泔水油這件事情,只要按照當地法律法規的要求來進行,就肯定是合理合法的,可以踏實進行。
⑷ 國家把泔水怎麼二次利用
關於泔水處來理,各地都有源不同的規定,例如河南省:
《河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第二十八條 娛樂、餐飲、住宿以及機關、院校等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產生的餐廚垃圾,並委託取得服務許可證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運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有密閉收集、運輸能力的單位也可以自行運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
廢棄食用油脂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單位,應當建設、安裝和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並建立台賬,記錄廢棄食用油脂產生和處理情況,保存備查。
禁止將廢棄食用油脂作為食用油脂生產、銷售或者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第四十三條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葯;
(二)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三)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養畜禽;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⑸ 高溫處理過的泔水養豬合法嗎
摘要 很高興為您解答疑惑,
⑹ 禁止泔水養豬有法律依據嗎
是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有說明不能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也就是不能用泔水養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條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葯;
2、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3、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養畜禽;
第四十六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轉,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防止污染環境。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違法排放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應當排除危害,依法賠償損失。
國家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設施。
(6)泔水處理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案例:
為有效阻斷傳播途徑,近日,市農委印發《關於嚴禁使用泔水養豬的告知書》,在全市范圍集中開展禁止「泔水養豬」專項整治行動。根據要求,對9月10日後經勸阻仍然使用泔水飼喂的「泔水豬」,養殖環節一律不允許出具產地檢疫證明。
屠宰環節一律不得入場屠宰。對9月10日之前使用泔水飼喂過的生豬,立即停喂的,限制移動,觀察20天,無異常情況的,可按照檢疫工作要求出證。
為切實貫徹落實部省市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以及《連雲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連雲港迅速組織對全市范圍內生豬養殖場戶泔水等餐廚廢棄物飼喂生豬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蓋無遺漏。
9月12日起,市農委督察組人員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對前期摸排的生豬養殖戶進行了逐戶宣傳告知工作,發放了《告知書》,並與養殖戶簽訂了《不使用泔水喂豬承諾書》,要求如發現不明原因生豬死亡情況必須及時向當地獸醫部門報告。
⑺ 對廢棄食用油脂回收、處理有哪些規定是不要經過許可向哪個部門申請許可
廢棄食用油脂是不可以回收的。
根據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衛生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建設部2002年4月15日發布)。
1、為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食品和環境的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食品衛生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稱廢棄食用油脂(以下簡稱廢棄油脂),是指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包括油脂使用後產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餐飲業廢棄油脂,以及含油脂廢水經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分離後產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
3、凡產生廢棄油脂以及從事廢棄油脂收集、購買、處理、貯存、加工、銷售等活動的都必須遵守本規定。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廢棄油脂,應當及時收集並使用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盛放,安排專人負責管理;排放含油脂廢水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方式使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設施。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收集和排放的廢棄油脂,應當按月統計廢棄油脂的種類、數量和去向以及防止污染的設施、類型。
6、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廢棄油脂,除直接作為廢棄物排放外,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只能將收購的廢棄油脂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7、從事收集、加工廢棄油脂活動的,應當對廢棄油脂的收集、購銷情況建立台帳制度,記錄每批油脂收集、銷售的時間、數量、單位、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並長期保存。
從事加工廢棄油脂活動的單位,不得將廢棄油脂加工以後再作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銷售。不得將未經處理的油脂排入環境。
轉運廢棄油脂的集散點、儲存場地及其設施,必須符合市容環境衛生以及環境保護的要求。
8、衛生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環保、建設等有關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油脂收集、處理、貯存、加工進行監督檢查。
衛生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油脂的收集等管理,依法查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油脂回收、加工單位的登記注冊,並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照回收、加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油脂的行為。
環保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油脂的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排放廢棄油脂或含過量油脂廢水的行為。
建設部門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油脂運輸、貯存的監督管理,防止對城市市容環境的污染;禁止有毒、有害的廢棄油脂進入城市生活廢棄物處理系統。
9、以加工食品為目的購買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油脂的,用廢棄油脂加工、銷售食品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7)泔水處理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包頭市廢棄食用油脂管理條例
條例的主要內容及說明:
1、加強對產生排放和收集加工廢棄食用油脂單位的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新建產生排放廢棄食用油脂單位和收集加工單位應當申請辦理環保審批手續,並通過竣工驗收。原有產生排放單位必須安裝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設施。既從源頭把好關,又對原有產生排放的單位進行整治,加大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力度。
2、建立廢棄食用油脂轉移聯單制度。為准確掌握廢棄食用油脂的流向、數量,使廢棄食用油脂處於有效監管之中,條例對產生排放單位和收集加工單位應當建立轉移聯單制度作了規定,明確雙方對廢棄食用油脂數量簽字確認,各留存一聯,並報環保部門備案。
同時規定,收集加工單位還要建立廢棄食用油脂來源、數量、產品走向等情況的台帳,並按月向環保部門上報。
3、嚴格限定收集加工地點。為了防止收集加工廢棄食用油脂過程中二次污染環境,條例明確規定,收集加工單位的經營地點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廢棄食用油脂的集散點、儲存場地及設施必須符合環保要求。
4、嚴禁將廢棄食用油脂作為食用油脂銷售和使用。條例對此作出嚴格規定,除明確罰則外,同時規定,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⑻ 養殖戶用泔水喂豬違法嗎
養殖戶用泔水喂豬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四十三條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葯;
(二)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三)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養畜禽;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8)泔水處理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第四十一條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一)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二)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葯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
(三)檢疫、免疫、消毒情況;
(四)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五)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二條畜禽養殖場應當為其飼養的畜禽提供適當的繁殖條件和生存、生長環境。
第四十四條從事畜禽養殖,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做好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
第四十五條畜禽養殖者應當按照國家關於畜禽標識管理的規定,在應當加施標識的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標識。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標識不得收費,所需費用列入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第四十六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轉,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防止污染環境。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違法排放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應當排除危害,依法賠償損失。
國家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設施。
⑼ 泔水不能養豬,泔水養豬違法嗎
泔水養豬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規定:
第四十三條 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葯;
(二)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三)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養畜禽;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9)泔水處理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泔水喂豬可能引起人類慢性中毒
「泔水豬」是指利用飯店、賓館、餐廳、食堂產生的餐廚垃圾飼喂的豬,常被人們稱為「垃圾豬」。由於這些餐廚剩飯剩菜和垃圾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被人們收集喂豬,而成為傳播疫病的重要隱患。
泔水豬發病率30%~50%
據調查,由於利用泔水喂豬能節省養殖成本,這種傳統的飼養方式在農村和城鎮周邊許多地方依然有很大的市場。
用泔水喂豬戶一般都是居住在城鎮周邊的散養戶,筆者曾在泔水喂豬的養殖現場看到,養豬場外堆放著油乎乎的大桶,桶內的泔水流得到處都是,蒼蠅蚊蟲隨處可見,給環境造成極大污染。
加之絕大多數散養戶不具備動物防疫條件,經有關屠宰檢疫檢驗得知,用泔水喂養的豬,其肉質明顯不如用正規飼料飼養的豬好。
「泔水豬」肉質差,往往只能通過非法渠道流入管理不規范的市場和一些小飯店、小餐館及工地食堂等。由於逃避了動物檢疫監督,「泔水豬」大大增加了食品安全風險,導致可能帶有病原體的豬肉被人食用,影響健康。
另外,泔水中的餐飲垃圾富含有機質,極易為各種病原微生物及各種攜帶病原微生物的蠅蟲提供適宜的生長繁殖環境,用未經處理的廚房泔水喂豬,病原微生物就有可能通過食物鏈影響到人體健康。
有關部門在對餐飲垃圾中的微生物進行分析檢測時發現,存在有大量的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結核桿菌等菌落,這些細菌都是強感染性的致病菌,一旦在環境中擴散傳播,將出現不可估量的嚴重後果。
有關資料顯示,「泔水豬」發病率比正常飼養的豬高30%~50%。加上病原體寄生在豬的體內繁殖,還可造成多種人畜共患病發生,如大大增加食用者感染螺毛蟲、鉤蟲病、絛蟲病等。
泔水中還含有聚乙烯等不易分解吸收的化學物質,簡單加熱後用其喂豬,不僅容易造成豬食物中毒,還可能引起人類慢性中毒。由於泔水中脂肪含量高,豬長期食用後會造成脂肪肝,導致肉質肥膩,人食用後會產生連鎖效應留下隱患。
餐廚垃圾應無害化處理
杜絕「泔水豬」很有必要,不過並不是將泔水統統倒進下水道沖走了事,這樣做也會造成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只有從源頭上截住泔水,對泔水進行無害化處理,給餐廚垃圾找個好出路,「泔水豬」才會失去生存機會。
據了解,餐廚垃圾經過無害化處理後,既可成為優質有機肥,也可作為飼料利用,這不僅能夠解決「泔水豬」問題,也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需要。
不過,我國目前餐廚垃圾的處理率低,要迅速發展起來,首先需要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要進一步加強對飯店、賓館、餐廳、酒店、食堂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教引導,實行多部門聯動執法機制,強化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堅決禁止泔水喂豬,切斷利益鏈條;
其次,政府要盡快制定相關扶持政策,降低養殖業生產成本,引導養殖戶使用配合飼料。要加大投入力度,鼓勵新上餐飲垃圾處理環保項目;最後,環保部門要緊緊依靠科技進步,創新餐廚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和循環利用技術,從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在我國香港,如果餐飲企業私自處理一桶泔水,被查處後會被罰款6000港幣(約5310元)。
國外處理泔水的相關法規更嚴,在新加坡,餐飲企業一旦被發現私自傾倒或出售泔水,將面臨高達3萬~7萬元新幣(約14.54萬元~39.93萬元)的罰款。
無疑,在嚴刑峻法監管之下,強化產業政策引導,創新餐廚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和循環利用機制,是禁絕「泔水豬」入市,確保人畜健康安全的長效之策。
⑽ 泔水養豬是否違法
泔水養豬違法。
不能用泔水養豬原因如下:
1、泔水中有機物含量高、水分多,有害菌容易滋生,用未經處理的廚房泔水喂豬,細菌就有可能通過食物鏈影響人的身體健康。
2、用未經高溫處理的屠宰間下腳料或廚房泔水喂豬,容易使易感豬感染非洲豬瘟,雖然對人體沒有危害,但這是一種對養豬業威脅最大的烈性傳染病。
3、廚房泔水中不僅含有各類細菌,還含有聚氯、聚苯、聚乙烯等不易分解吸收的化學物質,簡單加熱,根本起不到去毒的作用。用其喂豬,不僅可造成豬食物中毒,還會引起人類慢性中毒。
4、由於「垃圾豬」長期食用高脂肪的飼料,造成脂肪肝增大,發胖,肉質肥膩,人類食用後會產生連鎖效應,有害人體健康。
5、泔水豬肉食用者還易感染螺毛蟲和鉤蟲病、絛蟲病。用廚房泔水特別是生的下腳料喂豬,可使豬感染上住肉孢子蟲病(這是一種人畜共患的寄生蟲病),人食了病豬肉,就會染病寄生蟲病。
泔水是指飯館、家庭在吃完飯後把剩下的飯菜之類倒在一起混合的剩飯菜。城市泔水是指人們在飯店、餐廳、學校、單位食堂等處廢棄的剩飯剩菜,包括做菜前廢棄的蔬菜、魚肉等下腳料和人們在家裡廢棄的剩飯剩菜與水混合而成的混合物。最好不亂扔泔水,對環境造成極大的危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四十三條 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葯;
(二)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三)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養畜禽;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