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住房公積金可以跨省使用嗎.也就是說如果我在湖南買房可以用廣東地區公積金嗎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異地貸款的。
有關公積金貸款的規定:
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內職工住房消費容能力;
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2014年10月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② 湖南省常德市公積金可以在四川買房嗎
常德市目前已經開放異地公積金貸款,在常德的公積金是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辦理公積金貸款的。
常德市出台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操作細則》,開通了全國異地貸款業務。該《細則》規定了常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職工貸款的條件及操作程序、常德市繳存職工在外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和要求等內容,使符合條件、具有常德市戶籍的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能在常德市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並用以支持常德市繳存職工在外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條件:
1、借款人必須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借款人在申請貸款之日前必須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3個月(含)以上的單位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待其單位足額補繳主後方可受理。
2、購買期房的申請貸款時間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不超過2年;購買現房的申請貸款時間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不超過1年;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請貸款時間自審批之日不超過1年。
3、購買首套、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常德市目前是認貸不認房)。
4、有良好的信譽,具有穩定的收入,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及配偶無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或原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已結清。
6、借款人同意選擇本中心規定的償還、擔保方式。
7、外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者調入常德市行政區域後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的。
③ 公積金跨省可以在老家用嗎
可以的,這種情況屬於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3.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4.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6.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7.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8.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 湖南住房公積能在四川用嗎或者住房公積金能轉嗎總公司在湖南而分公司在成都,我想在成都買房。
可以轉,你轉到成都去,在交滿一年就可以了。 如果你想現在買的話,可以做商業按揭,等你公積金轉過去,交滿一年了,在把商業按揭轉成公積金按揭就可以了。
⑤ 在上海交的住房公積金回四川有什麼用要什麼條件
可以轉回四川,公積金轉移需要辦理如下手續:
由所在本市的單位為職工辦理開戶及繳存手續。
本人持住房公積金龍卡、身份證及一份復印件,到所在單位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管理部申請開具繳存證明,管理部同時在繳存證明上為職工提供建設銀行轉賬賬號。
遷入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職工在當地的繳存款項劃轉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設銀行轉賬賬戶內。
職工在本市的單位為職工辦理補繳手續。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繳存人轉入單位為繳存人辦理繳存登記,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繳存人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
繳存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書》,轉入單位簽章確認後,連同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送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聯系函》。
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書》、身份證及原住房公積金繳存有效憑證復印件及《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聯系函》一並發送至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送的資料進行審核,無誤後,根據繳存人委託,將轉移資金轉賬或匯至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並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送《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辦結單》及銀行轉賬或匯款票據復印件。
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轉入的資金記入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並告知繳存人。
⑥ 外地的住房公積金 可以到四川來買房么
那要看你父親繳納的公積金是繳納在太原的公積金中心還是成都公積金中心,現在公積金還不能跨省提取。
⑦ 在外地所繳納的公積金,回到自己的戶籍地長沙能用嗎
可以使用的。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和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未婚人員未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單身的需提供單位婚姻證明(原件1 份);
銀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摺(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需印正反面)。
⑧ 四川買的住房公積金在湖南買房時可以使用嗎
必須把公積金轉到湖南,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離職的時候,可以把公積金全取出來的。
⑨ 異地繳納公積金(滿6個月),能回四川成都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一、異地繳納公積金(滿6個月),可以回四川成都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但是要符合成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才可以的,不同城市的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情況也是不一樣的。目前暫未全國統一實施。
二、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新政策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⑩ 我是湖南的公務員,可以用公積金在成都買房嗎
可以在異地買房子。根據國家最新政策,公積金是可以異地提取的。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下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為: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