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JG3042-1997)環氧樹脂塗層鋼筋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業行業標准 環 氧 樹 脂 塗 層 鋼 筋 JG 3042-1997
2009-7-8
前 言
為推廣應用鋼筋防腐先進技術,保證鋼筋環氧樹脂塗層的製作質量,特製定本標准
本標準是在參考了美國ASTM A775M-95a、ASTM A934M-95、英國BS7295:1992及國際標准化組織ISO-14654(1995工作草案)等標准有關內容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編制的。
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為標準的附錄,附錄C和附錄D為提示的附錄。
本標准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提出。
本標准由建設部建築工程處標准技術歸口單位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歸口管理。
本標准由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天津市軋二制鋼有限公司、廣東省海豐宏利環氧塗層鋼材加工廠、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和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參加起草。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陶學康、史志華、徐言忠、楊萬里、徐有鄰、李東、何德湛。
本標准由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業行業標准
環 氧 樹 脂 塗 層 鋼 筋 JG 3042-1997
Epoxy resin coateel bars
1 范圍
1.1 本標准規定了環氧樹脂塗層鋼筋的產品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塗層修補以及包裝、標志、搬運和堆放。
1.2 本標准適用於在工廠生產條件下,用普通帶肋鋼筋和普通光圓鋼筋採用環氧樹脂粉末以靜電噴塗方法生產的環氧樹脂塗層鋼筋。
2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8923-88 塗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夕銹等級
GB/T1768-79(89) 漆膜耐磨性測定法
GB50152-92 混凝土結構試驗方法標准
SYJ37-89 管道防腐層陰極剝離試驗方法
SYJ39-89 管道防腐層化學穩定性試驗方法
SYJ40-89 管道防腐層抗沖擊性試驗方法(落錘試驗法)
SYJ0063-92 管道防腐層檢漏試驗方法標准
SYJ0066-92 管道防腐層厚度的無損測量方法標准(磁性法)
3產品型號
3.1 環氧樹脂塗層鋼筋的型號由名稱代號、特性代號、主參數代號和改型序號組成,並按下列順序排列:
GHT • △ -- □ □
改型序號:用A、B、C•••表示
主參數代號:鋼筋直徑,mm
特性代號:原鋼筋代號
名稱代號:環氧樹脂塗層鋼筋
3.2 產品型號示例
示例1:用直徑為20mm、強度等級代號RL335熱軋帶肋鋼筋製作的環氧樹脂塗層鋼筋,其產品型號為「GHT•RL335-20」。
示例2:用直徑為20mm、強度等級代號RL335熱軋帶肋鋼筋製作的環氧樹脂塗層鋼筋,在第一次變型更新後,其產品型號為「GHT•RL335-20A」。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10-08批准 1997-12-01實施
JG 3042 –1997
4.技術要求
4.1材料
4.1.1 用於製作環氧樹脂塗層的鋼筋,其質量應符合有關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卻其表面不得有尖角、毛刺或其他影響塗層質量的缺陷,並應避免油、脂或漆等的污染。
4.1.2 環氧塗層材料必須採用專業廠家的產品,其性能應符合附錄C中C1的規定。
註:塗層鋼筋生產廠家應向用戶提交有關塗層材料的書面的合格證,說明在全部定貨中所用每批塗層材料的編號、數量、生產廠家及廠址、生產日期以及塗層材料的性能等。
4.1.3 塗層修補材料必須採用專業廠家的產品,其性能必須與塗層材料兼容、在混凝土中呈惰性,且應符合附錄C中C1的規定。
註:塗層鋼筋生產廠家應向用戶提交塗層修補材料。
4.2塗層製作
4.2.1 在製作環氧樹脂塗層前,必須對鋼筋表面進行凈化處理,其質量應達到GB8923-88規定的目視評定除銹等級Sa2.5級,並應根據附錄A的要求,對凈化後的鋼筋表面質量進行檢驗,對符合要求的鋼筋方可進行塗層製作。
4.2.2 應使用專用設備對凈化處理後的鋼筋表面質量進行檢測。凈化後的鋼筋表面不得附著有氯化物,表面清潔度不應低於95%;凈化後的鋼筋表面應具有適當的粗糙度,其波峰至波谷間的幅值應在0.04~0.10之間。
4.2.3 塗層製作應盡快在凈化後清潔的鋼筋表面上進行。鋼筋凈化處理後至製作塗層時的間隔時間不宜超過3h,且鋼筋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見的氧化現象發生。
4.2.4塗層應採用環氧樹脂粉末以靜電噴塗方法在鋼筋表面製作,並根據塗層材料生產廠家的建議對塗層給予充分養護。
4.3 塗層要求
4.3.1 固化後的塗層厚度應為0.18mm~mm。在每根被測鋼筋的全部厚度記錄值中,應有不少於90%的厚度記錄值在上述范圍內,且不得有低於0.13mm厚度記錄值。
註:對塗層厚度的要求,不包括由於塗層缺陷或破損而修補的區域。
4.3.2 養護後的塗層應連接,不應有空洞、空隙、裂紋或肉眼可見的其它塗層缺陷;塗層鋼筋在每米長度上得不償失微孔(肉眼不可見之針孔)數目平均不應超過三個。
4.3.3 塗層鋼筋必須具有良好的可彎性。在塗層鋼筋彎曲試驗中,在被彎曲鋼筋的外半圓范圍內,不應有肉眼可見的裂紋或失去粘著的現象出現。
4.3.4 鋼筋混凝土結構用環氧樹脂鋼筋應符合附錄D的規定。
5 試驗方法
5.1 塗層厚度的檢驗,可按照SY0066規定的方法對塗層的厚度進行量測:每個厚度記錄值為三個相鄰肋間厚度量測值的平均值:應在鋼筋相對的兩側進行量測,且沿鋼筋的每一側至少應取得5個間隔大致均勻的塗層厚度記錄值。
5.2 塗層連續性的檢驗,可按照SY0063中「方法A」對塗層的微孔數量進行測定。
5.3 塗層可彎性的檢驗,應採用「彎曲試驗機」進行。試驗樣品應處於20℃∽30℃平衡狀態;應將試驗樣品的兩縱肋(變形鋼筋)置於與彎曲機上的心軸半徑相垂直的平面內,以均勻的且不低於8r/min的速率彎曲塗層鋼筋,彎曲角度為180度(回彈後);對於直徑d不大於20m的塗層鋼筋,應取彎曲直徑為不大於4d;對於直徑d大於20mm的塗層鋼筋,應取彎曲直徑不大於6d。
6 檢驗規則
JG 3042 ----1997
6.1 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形式檢驗。
6.1.1 出廠檢驗
6.1.1.1 出廠檢驗可由生產廠家的質量檢驗部門在日常生產中進行;也可以由用戶指定的第三方代理機構進行。生產廠家的質量檢驗部門或第三方代理機構應出具每批產品的檢驗報告,作為該批產品出廠的質量依據。
註:當用戶指定第三方代理機構進行出廠檢驗時,生產廠家的質檢部門仍應對產品進行檢驗。
6.1.1.2 出廠檢驗的檢驗項目應包括塗層的厚度、連續性和可彎性的檢驗等。
6.1.2 型式檢驗
6.1.2.1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a) 原料、工藝等有較大改變時;
b) 生產設備改造後或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較大故障時;
c) 產品長期停產後,恢復生產時;
d)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檢驗時。
6.1.2.2 型式檢驗的檢驗項目應包括磨砂介質-鋼丸的級配及氯化物含量的檢驗、凈化處理後鋼筋表面質量的檢驗、塗裝前鋼筋表面溫度的檢驗、塗層的厚度、連續性和可彎性的檢驗等。
6.2 批量劃分與試樣數量
6.2.1 鋼筋應分批進行檢驗。每一檢驗批由同一條生產線在不超過4h且不間斷的生產過程中生產出的同一尺寸的鋼筋組成。
6.2.2 每一檢驗批鋼筋的試驗樣品應在生產線上隨機抽取,其數量可按下列要求確定:
a) 塗層厚度的檢驗應至少兩根;
b) 塗層連續性的檢驗應至少兩根;
c) 塗層可彎性的檢驗應至少一根。
6.3 判定規則和復驗
6.3.1 塗層鋼筋的塗層厚度、連續性和可彎性的檢測結果應記錄於附錄B所示的檢測記錄表中。
6.3.2 當全部檢驗項目均符合本標准規定時,試樣所代表的檢驗批環氧塗層鋼筋為合格產品。
6.3.3 當檢驗中有不符合本標准規定的技術要求的檢驗項目時,應在同一檢驗批鋼筋中,隨機抽取雙倍數量的試樣,對該項目進行重復檢驗。如重復檢驗的結果全部達到本標准規定的技術要求,該檢驗批環氧塗層鋼筋仍為合格產品。
6.3.4當對檢驗批鋼筋重復檢驗的結果仍至少有一項不符合本標准規定的技術要求時,該檢驗批環氧塗層鋼筋為不合格產品。
7 塗層修補
7.1 當塗層有空洞、空隙、裂紋及肉眼可見的其它缺陷時,必須進行修補。允許修補的塗層缺陷的面積最大不超過每0.3m長鋼筋表面積的1%。
7.2 在生產和搬運過程中造成的鋼筋塗層破損,應予以修補。
7.3 當塗層鋼筋在加工過程中受到剪切、鋸割或工具切斷應予修補。
7.4 當塗層和鋼筋之間存在不粘著現象時,不粘著的塗層應予以除去,影響區域應被凈化處理,再用修補材料修補。
7.5 塗層修補應按照修補材料生產廠家的建議進行。
注:在塗層鋼筋經過彎曲加工後,若加工區段僅有發絲裂縫,塗層和鋼筋之間沒有可察覺的粘著損失,可不必修補。
JG 3042 ----1997
8 包裝、標志、搬運和堆放
8.1 塗層鋼筋產品應採用具有抗紫外線照射性能的塑料布進行包裝。
8.2 塗層鋼筋包裝應分捆進行,其分捆應與原材料進廠時一致,但每捆塗層鋼筋重量不應超過兩噸。
8.3 每捆塗層鋼筋除應保留原鋼筋的標志內容外,尚應標志出塗層鋼筋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產品名稱及代號等,並做出合格標記。
8.4 塗層鋼筋的吊裝應採用對塗層無損傷達的綁帶及多支點吊裝系統進行,並防止鋼筋與吊索之間及鋼筋與鋼筋之間因碰撞、摩擦等造成的塗層損壞。
8.5 塗層鋼筋在搬運、堆放等過程中,應在接觸區域設置墊片;當成捆堆放時,塗料層鋼筋與地面之間、塗層鋼筋與捆之間應用墊木隔開,且成捆堆放的層數不得超過五層。
JG 3042 ----1997
附錄A
(標準的附錄)
凈化處理後鋼筋表面質量的檢驗
凈化處理後鋼筋的表面質量,應符合標准4.2.1和4.2.2的規定,並應根據本附錄要求進行檢驗。
A1 氯化物的檢驗
A1.1 本檢驗用於檢測凈化後鋼筋表面上的磨砂介質中可能存在的氯化物。
A1.2 檢測設備包括塗鐵氰化鉀的紙條、蒸餾水、塑料袋、塑料噴霧瓶、橡膠手套、攝子以及氯化物試紙法檢測的目視標准等。
鐵氰化鉀試紙條應存放在密封的塑料袋中,並應避免光照,該試紙應呈黃色.
A1.3 檢測步驟
A1.3.1 在生產線上取一根剛剛凈化但尚未製作塗層的鋼筋,長度不少於1m;用蒸餾水浸濕試紙直到飽和,可將多餘的水擠掉;輕輕地將試紙貼在鋼筋表面,並保持接觸30s。揭開試紙並翻轉過來,觀察顏色的改變,藍色指示存在可溶性氯化亞鐵。
當檢測磨砂介質中的氯化物時,將該介質撒在濕的試紙上,直到蓋滿為止,再保持在試紙上30s。避免試紙與手指接觸,以免出現錯誤的結果。
A1.3.2 將試紙條與圖A1氯化物試紙法檢測的目視標准進行對照,確定氯化物的濃度.
A1.3.3 在鋼筋試樣的另兩個區段重復上述檢測步驟.
A1.4 如果在凈化後的鋼筋表面上或抹砂介質中發現存在氯化物,應另取樣進行檢測,如發現新樣品仍存在氯化物,應停止生產,尋找和清除污染源,並經重新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生產.
A2潔凈度的檢驗
A2.1本檢驗用於檢測凈化後鋼筋表面的潔凈度.
A2.2 檢測設備包括無水硫酸銅、蒸餾水、用於配製溶液的干凈的玻璃瓶、滴管、30倍放大鏡或顯微鏡以及硫酸銅檢測的目視標准等。
A2.3 檢測步驟
A2.3.1 將硫酸銅溶欲蒸餾水,配製濃度喂5%的硫酸銅溶液;在生產線上取一根剛剛凈化但轉尚未製作塗層的鋼筋,長度不少於1m;將少許硫酸銅溶液在凈化後的鋼筋表面上,並允許放置1min.潔凈的鋼筋表面則呈銅黃色,而鋼筋表面附著的磨料碎屑、灰塵或殘留的鐵銹等的部分不起變化。
A2.3.2 用30倍放大鏡或顯微鏡觀察塗有硫酸銅溶液的鋼筋表面,並於圖A2硫酸銅檢測的目視標准進行對照,確定鋼筋表面的潔凈度.
A2.3.3 在與受檢鋼筋測試位置相對的鋼筋的另一側,至少應再進行一次潔凈度檢測.
A2.3.4 如鋼筋的潔凈度不符合本標准4.2.2的規定,應停止生產,檢查噴砂機,並經重新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生產.
A3粗糙度的檢驗
A3.1 本檢驗用於檢測凈化鋼筋表面的粗糙度.
A3.2 應用於專用設備對凈化處理的每批鋼筋竟心進行表面粗糙度的檢驗.
A3.3 凈化處理後鋼筋表面的粗糙度 ,應符合本標准4.2.2的要求. JG3042-1997建設部行業標准附錄
JG 3042 ----1997
附 錄 B
環氧塗層鋼筋塗層厚度、連續性和可彎性檢測記錄表
環氧塗層鋼筋塗層厚度、連續性和可彎性檢測記錄表
委託人 鋼筋直徑: mm
工程: 鋼筋長度: m
檢測人: 日 期:
檢測標准: 台 班:上午/下午
塗層厚度 1 上部
下部
平均值 低於130
的點數 180~300
(%)
2 上部
下部
平均值 低於130的點數 180~300
(%)
微孔數量 編號 上部 下部 總計
個 個 個
個 個 個
彎曲試驗
編號 彎曲直徑
(mm) 彎曲角度
( °) 彎曲速率
(r/min)
180
觀察結果 在彎曲鋼筋的外半園范圍內,有/無肉眼可見的裂紋,有/無失去粘著的現象
結論 厚度 連續性 可彎性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不合格
JG 3042 ----1997
附 錄 C
(提示的附錄)
對環氧塗層材料的要求
C1 對塗層材料的要求
C1.1 抗化學腐蝕性
塗層的抗化學腐蝕性應按照(SYJ39進行評定。將無微孔及含有人為缺陷孔的塗層鋼筋樣品浸泡於下列各溶劑中;蒸餾水、3McaOH2水溶液以及Ca(OH)2飽和溶液。人為缺陷孔應穿透塗層,其直徑應為6mm;檢驗溶液的溫度應為24±2 ℃,試驗最短時間應為45d;在這段時間內,塗層不得其泡、軟化、失去粘著性或出現微孔,人為缺陷孔周圍的塗層也不應發生凹陷。
C1.2 陰極剝離
C1.2.1 應根據以下條件及SYJ37的規定進行陰極剝離試驗:
a) 陰極應是一根長為250mm的塗層鋼筋;
b) 陽極應是一根長為150mm,直徑為1.6mm的純鉑電極或直徑為3.2 mm的鍍鉑金屬絲;
c) 參比電極應使用甘汞電極;
d) 電解夜應是將NaCI溶於蒸餾水配製得3%NaCI溶液;
e) 電解液溫度應為24±2 ℃;
f) 塗層人為缺陷孔的直徑應為3mm;
g) 應施以1.5V電壓;
h) 試驗應持續168h。
應量測在0°90°180°及270°處人為缺陷孔的塗層剝離半徑並計算其平均值。當從人為缺陷孔的邊緣起開始進行量測時,三根鋼筋的塗層剝離半徑的平均值不應超過4mm。
C1.2.2 在第一個小時的試驗中塗層不應發生損壞,即不應在陰極上生成氫氣或在陽極上生成鐵的腐蝕產物。
C1.2.3 試驗應在30d並應紀錄下出現出現第一批微孔所經過的時間。在試驗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微孔附近不應發生塗層的凹陷。如果30h後沒有出現微孔,就應在陰極和陽極處各做一個直徑為6mm的人為缺陷孔並進行24h試驗,其間不應 發生塗層凹陷 。
C1.3 鹽霧試驗
塗層對熱濕環境腐蝕的抵抗性應通過鹽霧試驗評定。沿每根試驗鋼筋的一側製作三個直徑為3mm,且穿透塗層的人為缺陷孔,孔心應位於肋間、孔距應大致均勻。將包含人為缺陷孔的長度位250mm塗層鋼筋暴露在由NaCI和蒸餾水配製成的濃度喂5%NaCI的溶液所形成的鹽霧中800±20h,溶液 的溫度應當為35±2℃;塗層鋼筋水平放置在試驗箱中,缺陷點朝向箱邊(90°);在三根試驗鋼筋的9個人為缺陷孔中,當從缺陷的邊緣起始量測時,其剝離半徑的平均值不應超過32mm。
C1.4 氯化物滲透性
應檢測具有使用中規定的最小厚度的已固化塗層對氯化物滲透性。試驗應在24±2℃條件下做45d,通過塗層滲透的氯離子的濃度應小於1x10ˉ4M。
C1.5塗層的可彎性
C1.5.1 塗層的可彎性應通過彎曲試驗評定。彎曲試驗在彎曲試驗機上進行,將三根塗層鋼筋圍繞直徑為100mm的心軸彎曲達180°(回彈後),彎曲應以均勻的速率在15s內完成;彎曲鋼筋的兩條縱肋應被置於垂直於心軸半徑的平面內,試樣應處於24±2℃的熱平衡狀態下。
C1.5.2 在三根經過彎曲的鋼筋中,任何一根的彎曲段外半圓塗層不應有肉眼可見的裂縫出現。
C1.6 塗層鋼筋的粘結強度
C1.6.1鋼筋和混泥土的粘結強度試驗,應符合GB50152的有關規定,塗層鋼筋的粘結強度不應 小於無塗層鋼筋粘結強度鍀80%。
塗層的耐磨性可按照GB/T1768-79(89)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塗層的耐磨性應達到1Kg負載下1000周塗層的重量損失不超過100Kg。
C1.8 試驗沖擊
塗層鋼筋的抗機械損傷能力應有落錘試驗確定。試驗應在24±2℃溫度下進行,可採用SYJ40所述的試驗器械及一個錘頭直徑為16mm質量為1.8Kg的重錘,沖擊在塗層鋼筋的橫肋與脊之間,在9N.m的沖擊能量下,除了由重錘沖擊引起永久變形的區域,塗層不應發生破碎、裂縫或粘結損失。
C2塗層材料驗收試驗
C2.1 試驗機構
塗層材料驗收試驗應由塗層材料生產廠家的試驗機構進行,當需委託代理機構進行時,應由用戶接受的試驗機構進行。
C2.2 試驗材料
試驗材料應包括0.5Kg重的塗層材料樣品以及1L與塗層材料相容且在混泥土中呈惰性的塗層修補材料,並應說明塗層材料的成分和特徵(諸如紅外光譜及熱分析方法等)
C2.3 試驗樣品
C2.3.1 試驗樣品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
a) 具有所要求的塗層厚度、長為1.2m,直徑為20mm的帶肋鋼筋2根;
b) 與塗層鋼筋取自同一批但末塗裝且未經表面處理的長度為.2m,直徑為20mm的帶肋鋼筋2根;
c) 與塗層鋼筋取自同一批並經相同的表面處理過程但未做塗層的長度為.2m,直徑為20mm的帶肋鋼筋2根;
d) 帶有中孔的厚為1.3mm、大小為00mm見方的具有0.25±0.05mm厚塗層的鋼板4塊,用於塗層耐磨性試驗;
e) 厚度約為180mm、大小至少為00見方的塗層薄膜4片;
f) 具有所要求塗層厚度的長為0.25m、兩端用修補材料封塗的直徑位0.25mm的帶肋塗層鋼筋12根。
C2.3.2以上鋼筋塗層和塗層薄膜不應有孔洞、空隙、污損、裂縫、破損區域和微孔。應採用SYJ0063-92中的方法A進行塗層微孔檢測,並報告出微孔總數。
C2.3.3鋼筋的塗裝應均勻,塗層厚度對平均厚度的偏差不應超過±0.05mm。塗層厚度要在鋼筋橫肋與縱肋之間的鋼筋體上進行量測。
C2.3.4 塗層材料生產廠家應規定鋼筋表面處理方法、等級以及對試驗樣品及塗層鋼筋的塗裝工藝。
C2.4 合格證書
提供給塗層鋼筋生產廠家的塗層材料合格證書應給出塗層材料的特徵和成分說明、塗層修補材料的產品名稱和使用說明、塗層鋼筋的塗裝工藝,並應綜述所有的試驗結果和具有試驗機構的簽名。
JG 3042 ----1997
附 錄 D
(提示的附錄)
鋼筋混泥土結構用環氧樹脂塗層鋼筋
D1適用范圍
D1.1 環氧塗層鋼筋適用於處在潮濕環境或侵蝕性介質中的工業與民用房屋、一般構築物及道路、橋梁、港口、碼頭等的鋼筋混泥土結構中。
註:當用於工業建築 防腐工程時,尚應符合有關專業標準的規定。
D1.2 在實際結構中,可根據工程的具體需要,全部或部分採用環氧塗層鋼筋。
D2 塗層鋼筋特性
D2.1 塗層鋼筋和混泥土之間的粘結強度,應取為無塗層鋼筋粘結強度鍀80%。
D2.2 塗層鋼筋的錨固長度應取為不少於有關設計規范規定的相同等級和規格的無塗層鋼筋錨固長度的1.25倍。
D2.3 塗層鋼筋的棒扎搭接長度,對受拉鋼筋,應取為不少於有關設計規范規定的相同等級和規格的無塗層鋼筋錨固長度的1.5不倍且不少於375mm;對受壓鋼筋;應取為不少於有關設計規范規定的相同等級和規格的無塗層鋼筋錨固長度的.0倍且不少於250mm。
D2.4 當塗層鋼筋進行彎曲加工時,對直徑d不大於20mm的鋼筋,其彎曲直徑不應小於4d;對直徑d大於20mm的鋼筋,其彎曲直徑不應小於6d。
D3 鋼筋塗層保護
在施工現場的摸板工程、鋼筋工程、混泥土工程等分項工程施工中,均應根據具體工藝採取有效措施,使鋼筋塗層不受損壞,對在施工操作中造成的小量塗層破損,必須及時予以修補。
⑵ 平改坡樹脂瓦如何施工,平改坡樹脂瓦如何施工知識
一、准備工作
清理屋面垃圾,注意不要破壞房屋原有的防水層。 進場後應進行屋面勘察,復核圖紙尺寸,以保證結構牢固安全。
二、綁扎鋼筋、支模、植筋、予埋件安裝:
(1) 按圖紙要求規格、尺寸進行施工。
(2) 鋼筋綁扎要求:主筋綁扎搭結應錯開,同截面搭結不應大於50%,保證搭結長度。箍筋注意加密區域,注意主次梁的區分。
(3) 支模要求:注意模板的完好及支模的穩定性,防止跑模及漏漿導致的露筋現象。
每個封閉倉位應在低處預留出水孔,注意出水孔處梁底部不能露筋,可在半圓PVC管和梁底筋之間留置墊塊。
(4) 植筋要求:植筋間距不大於1m,位置嚴格按圖紙要求進行。植筋長度按圖紙要求,注意長度應植入原屋面圈樑。鑽孔後應清除孔內雜屑,植筋完畢後應用C25細石混凝土進行周邊封堵,對於錯開孔未植筋的必須進行封堵。
(5) 予埋件放置應准確定位,混凝土澆注過程中導致移位應及時調整。
三、混凝土工程:
澆築前應進行配合比試驗並有配合比報告,配合比應該掛牌,澆築應一次完成。確需特殊原因需二次澆築時,應在梁1/3處進行留置,二次澆築時應鑿毛後澆水濕潤方可進行。嚴禁屋面及人工拌制混凝土。
在混凝土澆築完畢後,需對成品進行養護,特別是夏季及屋面溫度較高,應覆蓋草袋進行澆水濕潤養護。
樹脂瓦平改坡屋架
四、鋼屋架安裝工藝流程
測量(標高、軸線)-----就位準備----鋼柱臨時固定並校正----鋼柱最後固定----屋架梁就位臨時固定---鋼屋架吊裝---支撐吊裝---檁條安裝---天溝安裝---屋面瓦安裝等。
注意事項:
鋼屋架應先進行1:1放樣後方可施工,各節點按圖紙大樣詳圖進行製作安裝。焊接均需滿焊,焊縫高度≥5㎜。
鋼件製作完畢後應進行防銹處理,安裝完畢後應進行防銹找補。檁條連接應規范:連接處應位於跨中1/3處,且一跨最多隻能有一個接頭。接頭用同型角鋼,每邊150㎜搭結滿焊。
五、屋面工程
平改坡使用樹脂瓦,需在屋架鋼樑上按間距365mm布置檁條,距離檐邊第一擋和第二擋間距為330mm。所有檁條均採用「C」輕型鋼做檁條,瓦與檁條固定的方法採用自攻螺絲連接,而檐口要採用水泥纖維板封堵。在鋼屋架施工前,要根據合成樹脂瓦的尺寸和規格設計坡屋面的角度,角度要確保屋面瓦的模數剛好是整數,這樣鋪出來的瓦才美觀又節省材料。坡屋面的角度不能大於30度,但也不能過小。
在與屋脊平行的方向上直接附加防水層,搭接不應小於80mm,上釘順水條、掛瓦條,施工時嚴格按不同材料的施工工藝進行作業,保證防水質量。依據坡屋頂「以導為主,以堵為輔」的防水排水原則,瓦屋面利用屋面防水蓋料在上下左右的相互搭接,形成一個封閉嚴密的防水覆蓋層,首先保障雨水、雪水有組織的排放。按照設計要求,原屋頂所有的透氣、通風孔全部都不應超出坡屋面,在現場施工時,如果發現透氣管過高有接近坡屋面的,把透氣管截至600高。施工過程中如有破壞的屋面防水需用SBS防水卷材重新再做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