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處理廠歸哪個部門管理
一般的污水處理廠分為幾個部門:調試部門、監測部門、維護部門,還有就是上層領導。 那是企業,其生產中的排污由環保局管,現在只有少部份廠是由環保局進行行政管理,大多是獨立的企業,少的是行政部門管。
一、污水處理步驟:
1、廢水首先經過格柵、篩網後流至絮凝沉澱池,為了使處理效果好,在絮凝沉澱池中加入混凝劑,使廢水中懸浮物治理效果更好,混凝加葯也起到調節廢水的作用.絮凝沉澱後的廢水流入預曝氣調節池中。
2、曝氣調節池中通入空氣,起到預曝氣調節的作用.調節均勻的廢水用泵提升到一級浮動填料生化池中。
3、生化池中安裝充氧效率很高的曝氣頭,並裝入浮動填料,實踐證明該項技術對COD和BOD有較高的去除效率.一級浮動填料生化池中廢水自流入二級浮動填料生化池,二池採用方法相同。
4、二級浮動填料生化池水自流入斜板沉澱池中.池中加入聚丙烯蜂窩斜管,可大大提高沉降效率,另外水力負荷高,停留時間短,佔地面積小。
5、混凝沉澱池與斜板沉澱池沉澱污泥排入污泥濃縮池中,然後經污泥脫水機械脫水。
6、斜板沉澱池排出的水流入清水池中,經檢測後外排。
二、污水處理方法:
1、按作用分: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1)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2)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3)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2、按處理程度分:污水處理按照處理程度來分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三級處理。
(1)一級處理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物質,常用物理法。
(2)二級處理的主要任務是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BOD去除率為80%~90%。
(3)三級處理的目的是進一步去除某種特殊的污染物質,如除氟、除磷等,屬於深度處理,常用化學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第三十三條 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Ⅱ 製造業工廠廢油(潤滑油、液壓油)處理制度是什麼
車間廢油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公司廢油的管理,杜絕亂排亂放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和浪費,特製定本規定。
1.車間廢油的產生及注意事項
1.1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油品管理全面負責。
1.2 廢油的產生單位必須對產生的廢油進行回收,所有廢油必須集中回收於容器內,任何個人和單位均不得將廢油排入水溝、地面或亂倒,以免造成環境污染和影響污水零排放的正常運行。
1.3 各單位認真做好設備、管道和容器的跑、冒、滴、漏,禁止物料、潤滑油和動力用油泄漏。
1.4 廢油產生單位應對產生的廢油做好循環利用。
1.5 廢油應貯存在火災危險最低的場所,設置警示標志。
1.6 廢油應交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機構進行處置,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私自處置。
1.7 車間在油站取潤滑油時禁止潤滑油流到地面,在給設備回油時,要用專門的漏斗和油壺,禁止加油時潤滑油流在設備或地面上。
1.8 各單位對領用或回收的潤滑油和內燃機油做好台帳,由專人管理,並嚴格交接班。
2 車間廢油的正確儲存
2.1 潤滑油.剎車油、內燃機油等其它種類油品存放於零配件倉庫內.專門區域存放。
2.2 油品存放處,嚴禁吸煙,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如: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等),著火時嚴禁用水滅火。
2.3 應定期進行油桶泄漏檢測,確保廢油不會因泄漏而流失。
2.4 當廢油儲存達到高限時要及時聯系相關單位進行出售,保證不能溢流。
3.油品的使用
3.1 維修車間根據實際需要領用油品,維修後多餘的油品應回收。油桶,製冷劑罐,油漆罐等排放整齊,不許隨處亂丟,特別是潤滑油,機油,汽油。
3.2 更換發動機機油,波箱油,剎車油應先將舊油放出,放盡後再加新油。
3.3 放出的廢機油用專門的盤子接,應小心防止滴落地面或濺出盤子,然後集中放入廢油桶內。
3.4 汽油、柴油主要是用於清洗零部件的油類,維修人員應根據清洗零部件量,領取適量汽油,汽油應反復使用,直至不能使用,再放入廢油桶內集中回收。
3.5 維修完工後應及時用碎布將地面的油污擦盡。
4 廢油的收集
4.1 收集廢油的過程中,應避免容器損壞,或者廢物外溢或散落於收集區域附近。
4.2 收集,運輸廢油(或為了循環利用而經過分離的材料)所使用的設備的製造,操作和維護,應能夠最大限度地降低對廢油管理人員和公眾造成的健康和安全危險。
4.3 針對不同類型的廢物,應在回收用的車輛上分別使用不同的放置區域。
4.4 車輛的設計應考慮到道路的等級,條件和容量,確保廢油的安全,高效的收集和運輸。
5 廢油的處理規定
5.1 嚴禁露天焚燒廢油。
5.2 循環利用過程中,應保證從事產品的工人絕對安全。
5.3 廢油的預處理必須符合有關空氣污染標準的要求,並且,嚴禁將廢油用於燃燒功能。
5.4 油品包裝物的廢棄
5.4.1 機油桶、油漆罐、溶劑桶等等油品包裝物廢充時,應將桶內物質倒凈,防止剩餘油品造成污染。
5.4.2 油桶,油漆桶請放入指定的回收箱身體。
5.5 油口的放棄
5.5.1 清洗零件廢汽油倒到指定收集廢油桶。
5.5.2 修理保養過程中放出的廢機油入指定的收集廢油桶。
5.6 違反本規定的按環保管理制度進行考核。
5.6 本制度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廢水管理規定
1 目的
為規范各企業生產、生活廢水的管理,防止水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保證水資源的有效利用,特製訂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各企業內生產、生活廢水的管理。
3 管理職責
3.1 工程部門負責對污水排放和雨水地下管網及相關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3.2 機電部負責污水處理站的運行管理,負責污水處理設施的維修、保養和改造,安環部負責日常廢水監測。
3.3 安環部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廢水日常排放和處理工作,並進行排污申報工作。
3.4 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產生的污水控制,按規定要求排放。
4 工作程序
4.1 各公司的污水處理設施必須滿足要求,排放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污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在滿足污水100%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各部門應推行清潔生產,努力改進生產工藝,盡可能減少廢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濃度,提高廢水的循環利用率,鼓勵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
4.2 排放的工業廢水應當達到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水質標准,如果排放的廢水中含有腐蝕性強、劇毒、放射性物質或其它妨礙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的污染物,則應對其進行分散處理,或通過適當的預處理後再排入廢水處理設施。
4.3 各分廠自有場地應建有雨污分流管網,無法實現雨污分流的場地,需限期進行改造。污水管網覆蓋需滿足污水100%收集。
工程部部要編制廢水處理控制分布圖,包括排水溝或雨水、污水管網的平面布置圖,明確污水處理站、化糞池、隔油池的位置和污水總排放口的標識等。
4.4 生產部門、財務部門、采購部門禁止採用國家規定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藝名錄和禁止進口、使用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
4.5 機電部理部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環保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並做好相應的記錄,防止因設備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未處理的廢水排放。並做好污水管網和化糞池等的清理記錄。
4.6 各分廠必須配備滿足當地環保部門要求的防污設備和器材,進行作業時,應當採取預防措施。
4.7 各公司污水處理站的操作和維護必須執行《污水處理站操作規程》的要求。
從事清油作業執行《清油作業環境安全管理規定》,防止污油水泄漏污染。
化學清洗廢液需交有資質的單位接收或經過預處理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
4.8 各車間不得向水體排放生活廢水,應通過廢水處理裝置處理、或者接入污水管網。
熔煉車間廢水過濾後進行排放。
4.9 不得直接向水體排放化學試劑,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質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4.10 各部門應將零部件清洗中產生的各種含有毒有害、污油或化學物質等廢液用專用容器或污水池收集或儲存,並採取防泄漏措施。零部件清洗產生的含油污水由專人收集送污水站處理,含有毒有害或化學物質等廢液、鍋爐清洗等廢酸鹼液由專人收集後委外由有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並做好記錄。嚴禁將含有毒有害、污油或化學物質廢液隨處傾倒或倒入下水管道。
4.11 各部門內場產生的含油污水,應做好含油污水的接收、轉運和處理工作,進入污油水處理站處理。污油水接收、轉運過程中應加強防護,設專人現場看護,油污水轉移、收集桶或裝置應設有明顯標志,並有防雨、防滲漏措施。轉移、接收、處理均需有相關記錄,確保數量一致性。
4.12 在廠車輛(包括生產和生活)需加強管理,防止漏油,禁止隨處沖刷車輛,各公司需設置統一的車輛修理、清洗場地,並對油污水進行收集處理。
4.13 食堂的廢水必須經隔油池作油水分離後再進行污水處理,隔油池應不定期的清掏。
4.14 垃圾堆場產生尤其是危險廢物臨時堆場產生的滲濾廢液的處理執行《固體廢物堆場的管理規定》。
4.15 洗滌劑、清洗液要採用無磷產品並經過過濾後進入污水管網,廁所要由專門的清潔工人進行處理,保持廁所的清潔,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並由有資質的單位不定期對化糞池進行清理,確保化糞池、下水道暢通,無阻塞、滿溢現象。
4.16 基建施工單位產生的廢水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排放,由工程部門進行宣貫和監督。
4.17 各分廠應按地方環保部門要求,配備相應的化驗設備和自動監控系統對污水排放口水質進行自我監測,並按各地方規定周期請監測部門進行監測,獲取《環境監測報告》。若發現污水排放有超標現象,及時查找原因,限期解決問題,確保達標排放。
4.18 達不到污水排放標准中任何一項均屬不符合。發生不符合時,責任部門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予以糾正,並上報到安環部,同時安環部應定期檢查運行控制記錄,不合規問題要求限期整改。
4.19 發生溢油或其他廢水泄漏事件,按照《應急准備與響應控製程序》立即上報,並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控制,必要時啟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防止污染或影響進一步擴大。
5 附件:廢水處理方式
序號 名稱 廢水來源 類別 處理方式 備注
1 辦公、宿舍、洗浴洗滌用水 內場 生活廢水 (經化糞池後)進入污水管網
2 食堂含油廢水 內場 生活廢水 經隔油池後進城市污水管網
3 初期雨水 內場 雨水 進入雨水管網
4 沖廁水 內場生活廢水 生活廢水 (經化糞池後)進入污水處理站
5 含有毒有害、污油或化學物質的廢液 化驗室及內場 生活廢水 指定點存放,由有資質的單位接收
6 基建施工產生的生活廢水 內場 生活廢水 進入污水管網
7 燒結廠工業廢水 車間 工業廢水 污水處理站處理,過濾後,清洗道路及綠化
8 熔煉廠工業廢水 車間 工業廢水 污水處理站處理,過濾後,清洗道路及綠化
Ⅲ 廢水管理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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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為加強生產和生活廢水的管理,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保障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0范圍
本程序適用於本廠廢水的控制管理。
3.0定義
無
4.0職責或引用文件
5.0程序
5.1廢水的類型:
生活區、辦公區日常活動(飲食衛生間)所產生的污水;廚房日常活動產生的含油污水;
5.2廢水的處理:
生活區、辦公區產生的廢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廚房產生的含油污水經三級化糞池後排入市政管網,經市政污水處理廠處理;
5.3管制要求:
5.3.1廢水管制標准:生活污水排放標准執行廣東省地方標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級標准;
5.3.2公司定期每年委託有資格的監測公司對廢水進行監測,監測報告由行政部保存兩年以上;
5.3.3當廢水測量值超出管制標准時, 須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改善.
5.3.4當地法律有規定時應向當地環保部門申領排放批文或排放證書. 受核工廠如果有排放工業加工廢水的情況, 應當已就須否申領排放批文或者排放證書的問題做了評估. 工廠如果領有批文, 便應當確保工廠達到批文的要求.
5.3.5污水管道與雨水管道嚴格分開,禁止將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廢油、廢化學品等對環境會造成較大危害的物品禁止倒入下水道,各產生部門應收集於專門的容器中,然後交危險廢棄物指定地點由有資格的回收商回收處理;
禁止將廢渣(如污泥、垃圾、碳粉、粉塵等)沖入下水道;
5.3.6總務部負責化糞池、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每半年定期清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5.3.7垃圾需放置指定地點,不得露天擺放,以防雨天污水流入雨水管道;
5.3.8禁止在公司內沖洗車輛,以免將油污沖入雨水或污水管道;
5.3.9泄漏在地面的油及化學品需用沫布或沙子擦拭乾凈後放入危險廢棄物垃圾桶內,禁止用水沖洗直接注入下水道;
5.3.10經污水處理設施過濾後的污泥,轉運作廢棄物處理;
6.相關記錄
6.1廢水的檢測報告(保存三年)
6.2污水系統定期清理記錄(保存一年)
Ⅳ 天津港口條例第三章 港口經營與服務
天津港口條例第三章關於港口經營與服務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港口經營許可:
特殊港口作業管理:
港口設施保安與引航服務:
港口行政管理與服務:
港口與口岸相關部門協作:
內陸無水港建設與電子口岸建設:
Ⅳ 餐飲含油污水排放相關法規條例有哪些
一.法規要求
1.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法>第44條: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必須採取措施,防治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
2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
第三十二條 飲食服務業經營者必須採取措施防治油煙污染,排放的油煙污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准。
居民住宅樓的底層不再安排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不得將居民住宅樓中的住宅用作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
現有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污染擾民的,應當限期治理或者停業。
北京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
5、餐飲項目:
(1) 符合建設項目基本要求;
(2) 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底層和住宅樓內設立產生油煙、異味污染的飲食業經營場所;
(3) 爐灶必須使用燃氣或電能等清潔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鍋爐也須使用燃氣或電能等清潔燃料;
(4) 必須設置收集處理油煙、異味的裝置,並通過專門的煙囪排放,專用煙囪的高度應高於周圍20米內的居民建築;
(5) 安裝空調器、排風裝置產生雜訊和熱污染的,應採取措施進行防治;空調器、排風裝置不得設置在居民窗戶附近,在商業區步行街和主要街道兩側不得直接朝向人行便道。在運營過程中產生雜訊的須採取降噪、隔聲措施,達到當地固定雜訊源廠界雜訊標准;
(6) 廢水應經隔油或殘渣過濾措施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周圍無市政管網的,應將廢水處理達到相應的排放標准後方可排放。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殘渣、廢物,不得排入下水道。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
隨著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西城區第三產業的比例不斷加大,餐飲業數量逐年增多,餐飲含油脂污水排放量逐漸增大。為進一步加強對餐飲業油脂污水排放量的管理,使含油脂污水的處理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市場化,杜絕地溝油非法回收再用,防止市政管線堵塞,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日前,西城區市政管委與區環保局聯合向駐區單位發出《關於加強治理餐飲含油脂污水排放管理的通知》,要求駐區餐飲業和單位食堂:1、自覺遵守環保有關法律、法規,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污染物排放;2、安裝有效的油污分離設施,按照設計要求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企業對分離出的油污進行回收再利用;3、按通知要求,安排自查,及時進行整改。
區市政管委、環保局將按有關法規要求對餐飲業和單位食堂進行全面檢查,對未按規定安裝有效的油污分離設施,導致超標排放的餐飲企業依法進行處罰,並記入西城區企業信用信息警示信息系統,予以通告。
3.在《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中,明確了餐飲業的環保要求,要求餐飲業經營者須遵守以下規定:
必須使用清潔能源,油煙不得排入下水管道;應設置油煙凈化裝置,並保證其正常運行,實現達標排放,排放污染物超標的應委託污染治理專業運營單位維護運行;設置餐飲業專用煙道,煙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生活和工作環境。
草案同時提出,凡是違反這些規定的將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Ⅵ 請問誰知道餐飲廢水,垃圾處理管理制度
餐飲管理制度是為了加強飯店、食堂、餐廳等服務網點的管理,更好的為人群服務,維護社會的利益而制定。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單位必須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2、安排專人負責本店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台賬管理工作;
3、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台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並定期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及環保部門報告;
9、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環保部門舉報;
10、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並對處置行為負責。
(6)油污水接收企業管理擴展閱讀:
國內對餐飲垃圾的處理歸結起來有三種方式。
1、垃圾高速發酵減量處理技術;該技術基本原理利用微生物菌種在自控處理機中,對城市餐飲垃圾進行高速發酵分解,最終變成有機肥料或飼料。微生物菌種一般是通過篩選、純化、改良而獲得的能夠高效分解餐飲垃圾的菌種。
2、濕式厭氧發酵處理工藝;該工藝主要採用濕式厭氧發酵、沼氣發電、系列有機肥生產的處理技術,作為餐飲垃圾的處理模式。總體處理工藝包括前處理系統、備料系統、厭氧消化處理系統、有機肥生產系統、污水處理系統及廢氣處理系統,最終形成的產品有沼氣和有機肥。
3、使用餐飲垃圾烘乾機將餐飲垃圾轉化高蛋白飼料成套處理技術;該工藝包括餐飲垃圾消毒、滅菌;壓榨脫脂;油、水分離;污水處理、乾燥、廢氣處理等工序。餐飲垃圾經處理後可得到高蛋白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混合油脂。
Ⅶ 飯店油煙還有亂排污水歸誰管
飯店油煙還有亂排污水歸當地的環境監察部門進行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排放污染物的高銷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
被檢查者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實施現場檢查的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為被檢查者保守商業秘密。
(7)油污水接收企業管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四條國家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下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在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應當遵守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對戚正游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清胡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Ⅷ 工業廢油的去向
工業廢油會被公司回收。比如北京青年廢油回收有限公司就是一家廢油回收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廢礦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規定,不具有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及個人不得私自收集、貯存、處理處置廢礦物油。
同時,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
(8)油污水接收企業管理擴展閱讀:
廢油資源化技術與裝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廢油資源循環利用領域,以集成創新為核心,組織工程技術研發、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持續不斷地為社會提供工程化成果,推動學科交叉與融合,培養和聚集高層次創新人才,為實施國家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重大戰略做出貢獻。
中心目前具有相對集中的研發和成果轉化用房7200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4000餘萬元,其中儀器設備1600萬元,180多台(套),生產基地年產值1200萬元。
先後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和省部級項目40餘項,發表論文200多篇,申請專利70多項,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教育部科技部一等獎、全國商業科技進步特等獎等1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