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活垃圾焚燒廠的污水排放有沒有規范規定不能排入生活污水系統的
這個沒有規定說抄不能排入生活污水系襲統,只能說是不能直接排放,必須要進過預處理。
按照國家《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8.3生活垃圾焚燒廠工藝廢水排放限值規定:生活垃圾焚燒廠工藝廢水必須經過廢水處理系統處理,處理後的水應優先考慮循環再利用,必須排放時,廢水中的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按GB8978執行。
一般情況下,生活垃圾焚燒廠的污水都是在本廠在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准後才排放的,排放可以是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流,可有排放到城市污水處理管網進行再一次處理的。
㈡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廢水怎麼處理
(1)選用符合國家標准《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GB18485-2001)的焚燒爐,控制燃燒溫版度,確保煙氣權在燃燒室內溫度達到850℃以上的區域停留時間不小於2秒,使二次燃燒的氣體形成旋流,使燃燒更完全、更充分,使二惡英充分分解。研究表明,二惡英的生成和一氧化碳濃度有很大關系。運行中調節一、二次風量和配比,並通過二次風來加強擾動,使垃圾燃燒更加充分,從而控制煙氣中一氧化碳的含量及二惡英的生成量。
(2)當煙氣溫度降到300~500℃范圍時,少量已經分解的二惡英將重新生成,因此,設計考慮盡量減小余熱鍋爐尾部的截面積,使煙氣流速提高,以減少煙氣從高溫到低溫過程的停留時間,以減少二惡英的再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