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蓋房子的工頭不承認材料是自己采購的,而材料商恐嚇強行要錢,這種行為是強買強賣么應該怎麼解決
不管是個人還是單位公家,都是需要單據來證明的,而不能靠口頭嘴上說。回。這是最基本的答常識。
購買也是須有購買單據才能簽字。。一旦簽字就等於認可了,責任關系就變了,會變成由簽字方負責。
如果發生質量問題,要有相關證據。。
給錢也要有相關的收到錢證據才能給錢。
發生這些問題,除了現在社會上壞人無賴多外,都是經驗不足,沒有多少實際的操作經歷。
如果是包工頭和鋼筋銷售商自己的問題,可以告訴他們自行解決。。必須有相應單據才能結清。
今後辦事做人,都要遵守文字單據為第一依據原則。
2. 包工頭恐嚇我怎麼辦
遇到這種事情其實以你的相當棘手。
所以一般工程需要找專業公版司
但現在再說這些已權經無濟於事……
樓上是法律專家,但實際事情可能沒有經驗。
首先他只是威脅你,對你人生沒有侵犯。所以報警根本不會引起警方重視……如果他打了你,造成輕微傷之類的還可以說說。公安機關基本不會受理的
目前來說你只能等合同結束然後民事起訴,但對方可以完全不理你。法院連資料都不知道發到那裡去……
只有等收錢的人上門來,然後報警。非常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