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環保局辦理三同時只有批復文件可以嗎
不可以,首先你要確保有關工作(見一)已經完成,然後提交有回關材料(見三)。
一答、辦理「三同時」需確保以下項目已完成:
1、環評報告已經環保局批復
2、污染物驗收監測已完成並達標(廢水、廢氣、雜訊等)
3、排污申報登記已完成(可能不是必須的)
4、排污許可證已辦理(可能不是必須的)
二、申請三同時驗收:
1、向環保局遞交三同時驗收申請
2、遞交環評報告
3、遞交環評批復執行情況報告
4、遞交驗收監測報告
三、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需企業提供的材料:
1、書面驗收申請及驗收申請報告、驗收申請表或驗收登記卡;
2、驗收監測報告;
3、環評報告書(表)或登記表的批復;
4、申請試生產報告及批復;
5、環保設施運行記錄;
6、污染治理方案及設施圖;
7、企業環保規章制度及各層責任書;
8、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情況;
9、企業應急預案方案;
10、企業驗收總結報告。
㈡ 「三同時」制度是什麼
「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自然開發項目,以及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其他工程建設項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和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
㈢ 省環保廳出具的核技術利用"三同時"驗收怎麼辦理
不可以,首先你要確保有關工作(見一)已經完成,然後提交有關材料(見三回)。
一、辦理「答三同時」需確保以下項目已完成:
1、環評報告已經環保局批復
2、污染物驗收監測已完成並達標(廢水、廢氣、雜訊等)
3、排污申報登記已完成(可能不是必須的)
4、排污許可證已辦理(可能不是必須的)
二、申請三同時驗收:
1、向環保局遞交三同時驗收申請
2、遞交環評報告
3、遞交環評批復執行情況報告
4、遞交驗收監測報告
三、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需提供的材料:
1、書面驗收申請及驗收申請報告、驗收申請表或驗收登記卡;
2、驗收監測報告;
3、環評報告書(表)或登記表的批復;
4、申請試生產報告及批復;
5、環保設施運行記錄;
6、污染治理方案及設施圖;
7、環保規章制度及各層責任書;
8、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情況;
9、應急預案方案;
10、驗收總結報告。
㈣ 為什麼說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捆綁在一起的
中國司法都是假的,排污管理真不了。
㈤ 關於環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是在2002年10月28日通過,2003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其中第三章就是關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法律規定的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後未予批準的,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准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所以環評和安評、職業健康評價一樣都是強制性的。
怎麼看一個建設項目三同時有沒有達標呢?就是通過環評文件和環保部門組織的現場驗收後的批文。
㈥ 什麼情況下需要辦理廢水排放許可證
請查當抄地環保局要求,
如第二條 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有下列排放污染物行為的排污單位,應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
(一)向大氣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主要大氣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醫療廢水以及含重金屬,低放射性物質,病原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其他廢水和污水的;
(三)在城鎮,工業園區或開發區等運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
(四)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放污染物的;
(五)在城市市區內建築施工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六)其它依法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的。
第三條 傾倒固體廢物,種植業,非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放污染物,機動車,鐵路機車,船舶,航空器等移動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以及居民排放污染物不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所規定的排污單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許可證的持有者,必須按照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
三同時報告為項目環保驗收時辦理
㈦ 排污無三同時證件合規嗎
不合
㈧ 環保局建設項目三同時該怎麼做
「三同時」制度是抄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我國以預防為主的環保政策的重要體現。即,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三同時」制度的適用范圍包括:新、改、擴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的工程項目。
1973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中首次正式提出:一切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企業必須執行「三同時」制度;1976年中共中央批轉的《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報告》中重申了這項制度;1979年的「環保法(試行)」、1989年的「環保法」、各時期單項環保法律及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均規定了建設項目必須執行「三同時」制度。
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需企業提供的材料
1、書面驗收申請及驗收申請報告、驗收申請表或驗收登記卡;
2、驗收監測報告;
3、環評報告書(表)或登記表的批復;
4、申請試生產報告及批復;
5、環保設施運行記錄;
6、污染治理方案及設施圖;
7、企業環保規章制度及各層責任書;
8、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情況;
9、企業應急預案方案;
10、企業驗收總結報告。
㈨ 請問環境管理當中「三同時」指的是什麼它的原始出處是什麼
「三同時」是抄環境管理「襲老三項」中的制度,指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老三項」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都是1979年國家開始執行的管理制度。
它的法律基礎是:在1989年12月發布並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第26條的規定。
「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㈩ 污水處理廠沒有進行三同時驗收怎麼處罰
沒有進行三同時,沒有進行環評等,環保局是可以依據環保法進行處罰的。
《中回華人答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第六十一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第六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