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畜禽養殖污水處理有哪些主要模式
(1)能源環保型
畜禽養殖場「能源環保型」污水凈化工程,指的是畜禽場的畜禽污水經處理後直接排入自然環境或以回用為最終目的的工程。該工程要求最終出水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此類型污水凈化工程一般用於畜禽養殖場周邊環境無法消納厭氧消化液,必須將其進行處理達標後排放。
模式適用范圍及條件:本模式適用於存欄大於3000頭豬單位的規模化養殖場,污水處理量每天大於50米3;項目建設點周邊排水水質要求高,沼渣沼液無充足農田利用,出水必須達標排放。本模式建設需要配備一定面積的人工濕地和植物氧化塘。
「能源環保型」工藝主要特點:在前處理時盡可能通過物理方法去除污水中固形物,降低厭氧池工作負荷;畜禽舍內清出的糞便以及固液分離的糞渣可製作有機肥或直接外賣;沼氣產量小;污水達標排放,有效防止二次污染;主體工程投資大、運行費用高;操作與管理水平要求高。
(2)能源生態型
「能源生態型」污水凈化工程是指畜禽場污水經厭氧消化處理後消化液不直接排入自然環境,而是作為農作物的有機液體肥料的工程,這類污水凈化工程適用於畜禽場周邊有足夠的農田、魚塘、植物塘等,能夠完全消納經厭氧(沼氣)發酵後的沼渣、沼液。目前,「能源生態型」污水凈化工程已經成為比較成熟適用、以綜合利用為主的畜禽場污水凈化工藝。
本處理模式適用於存欄大於300頭豬單位的規模化養殖場,項目建設點周邊環境容量大,排水要求不高。該模式必須配備足夠的農田能完全消納和利用厭氧消化後的沼渣、沼液。
「能源生態型」工藝主要特點為畜禽場污水、糞便可全部進入厭氧池;沼氣產量大,沼液產量相對較少;運行費用低;操作簡單、管理方便。
(3)生態種養型
「生態種養型」主要是以生態學原理為基礎,利用無害化處理後的畜禽糞尿中的物質作為植物生長所需的營養物質;以沼氣為紐帶的種植和養殖有機結合,就是將經沼氣發酵過的沼液、沼渣用作果、菜、稻、漁和林等生產肥料,實現消納養殖污水、促進農、林、果、漁生產發展雙贏目標的生態種養結合模式。我國目前推廣的「豬—沼—果(菜、稻、漁、林、草)」生態農業模式即屬於此類型。
本模式適用於存欄30~300頭豬單位的畜禽養殖戶和養殖場,糞便污水產生量小,周圍環境要求不嚴,且有足夠農田和土地面積消納小型沼氣發酵池發酵後的沼渣沼液。
② 畜禽養殖污水應該怎麼處理才好
畜禽養殖污水處理方法
1、還田模式
畜禽糞便污水還田作肥料為傳統而經濟有效的處置方法,可使畜禽糞便不排往外界環境,達到污水零排放。既可有效處置污染物,又能將其中有用的營養成分循環於土壤-植物生態系統中,家庭分散戶養畜禽糞便污水處理均採用該法。該模式適用於遠離城市、土地寬廣且有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的經濟落後地區,特別是種植常年需施肥作物地區,要求養殖規模較小。
優點:一是污染物零排放,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化,可減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肥力;二是投資省,不耗能,毋需專人管理,運轉費用低等。
其存在問題:一是需要大量土地利用糞便污水,每萬頭豬至少需7hm2土地消納糞便污水,故其受條件所限為適應性弱;二是雨季及非用肥季節必須考慮糞便污水或沼液的出路;三是存在和傳播禽畜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危險;四是不合理的施用方式或連續過量施用會導致NO3-、P及重金屬沉積,成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源之一;五是惡臭以及降解過程所產生的氨、硫化氫等有害氣體釋放對大氣環境構成威脅。
2、自然處理模式
自然處理模式主要採用氧化塘、土地處理系統或人工濕地等自然處理系統對養殖場糞便污水進行處理,適用於距城市較遠、氣溫較高且土地寬廣有灘塗、荒地、林地或低窪地可作污水自然處理系統、經濟欠發達的地區,要求養殖場規模中等。
優點:一是投資較省,能耗少,運行管理費用低;二是污泥量少,不需要復雜的污泥處理系統;三是地下式厭氧處理系統厭氧部分建於地下,基本無臭味;四是便於管理,對周圍環境影響小且無噪音;五是可回收能源CH4地。
缺點:一是土地佔用量較大;二是處理效果易受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三是建於地下的厭氧系統出泥困難,且維修不便;四是有污染地下水的可能。
3、工業化處理模式
工業化處理模式包括厭氧處理、好氧處理以及厭氧一好氧處理等處理組合系統。對那些地處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近郊、土地緊張且無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或進行自然處理的規模較大養殖場,採用工業化理模式凈化處理畜禽糞便污水為宜。
優點:一是佔地少;二是適應性廣,不受地理位置限制;三是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較小。
其主要缺點:一是投資大,每萬頭豬場糞便污水處理投資約120萬~150萬元;二是能耗高,每處理1m3污水約耗電2~4kW•h三是運轉費用高,每處理1m3污水需運轉費2.0元左右;四是機械設備多,維護管理量大;五是需專門技術人員管理。
畜禽養殖廢水污染現狀
畜禽業是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畜禽養殖業大力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根據2010年2月發布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中對農業源、生活源和工業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進行了分析匯總。在農業源中,畜禽養殖業的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別為1268.26萬噸和71.73萬噸,占農業源COD和氨氮排放量的95.8%和78.1%,佔全國COD和氨氮排放量的41.9%和41.5%。
目前全國規模化養殖場每天排放的畜禽養殖廢水量大、集中,並且廢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如CODcr、氨氮、重金屬、殘留的獸葯和大量的病原體等,如不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將會造成嚴重污染,其主要的危害如下:
對水體的危害,對大氣環境的危害,對農田及作物的危害
③ 怎樣處理畜禽養殖污水
1、還田模式
畜禽糞便污水還田作肥料為傳統而經濟有效的處置方法,可使畜禽糞便不排往外界環境,達到污水零排放。既可有效處置污染物,又能將其中有用的營養成分循環於土壤-植物生態系統中,家庭分散戶養畜禽糞便污水處理均採用該法。該模式適用於遠離城市、土地寬廣且有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的經濟落後地區,特別是種植常年需施肥作物地區,要求養殖規模較小。還田模式主要優點一是污染物零排放,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化,可減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肥力;二是投資省,不耗能,毋需專人管理,運轉費用低等。其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需要大量土地利用糞便污水,每萬頭豬至少需7hm2土地消納糞便污水,故其受條件所限為適應性弱;二是雨季及非用肥季節必須考慮糞便污水或沼液的出路;三是存在和傳播禽畜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危險;四是不合理的施用方式或連續過量施用會導致NO3-、P及重金屬沉積,成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源之一;五是惡臭以及降解過程所產生的氨、硫化氫等有害氣體釋放對大氣環境構成威脅。
我國一般採用厭氧消化後再還田利用,可避免有機物濃度過高而引起的作物爛根和燒苗,同時經過厭氧發酵可回收能源CH4,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且能殺滅部分寄生蟲卵和病原微生物。國外對畜禽糞便污水還田利用的研究主要側要重於安全性評估以及減少風險的措施。我國該方面研究則主要著眼於畜禽糞便污水厭氧消化液(沼液)的正面影響即改良土壤及增產效果,而對其副作用即長期施用所產生的危害尚未引起足夠重視。
2自然處理模式
自然處理模式主要採用氧化塘、土地處理系統或人工濕地等自然處理系統對養殖場糞便污水進行處理,適用於距城市較遠、氣溫較高且土地寬廣有灘塗、荒地、林地或低窪地可作污水自然處理系統、經濟欠發達的地區,要求養殖場規模中等。自然處理模式主要優點一是投資較省,能耗少,運行管理費用低;二是污泥量少,不需要復雜的污泥處理系統;三是地下式厭氧處理系統厭氧部分建於地下,基本無臭味;四是便於管理,對周圍環境影響小且無噪音;五是可回收能源CH4地。其主要缺點一是土地佔用量較大;二是處理效果易受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三是建於地下的厭氧系統出泥困難,且維修不便;四是有污染地下水的可能。
我國南方地區如江西、福建和廣東等省也多應用自然處理模式,但大多採用厭氧預處理後再進入氧化塘進行處理,厭氧處理系統分地上式和地下式,氧化塘為多級塘串聯。我國在人工濕地處理養殖廢水方面進行的一些實驗研究和工程應用,主要著眼於植物篩選和處理效果的考察,而在氧化塘以及人工濕地處理養殖廢水設計中,一般參照氧化塘或人工濕地處理其他污水的資料作為設計依據或者隨意設計,但針對畜禽養殖廢水,其氧化塘、人工濕地究竟需要多大面積,出水才能達到標准,季節溫度變化對自然處理系統效果的影響等方面尚缺乏深入研究和規范可依。
3工業化處理模式
工業化處理模式包括厭氧處理、好氧處理以及厭氧一好氧處理等處理組合系統。對那些地處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近郊、土地緊張且無足夠農田消納糞便污水或進行自然處理的規模較大養殖場,採用工業化理模式凈化處理畜禽糞便污水為宜。工業化處理模式主要優點一是佔地少;二是適應性廣,不受地理位置限制;三是季節溫度變化的影響較小。其主要缺點一是投資大,每萬頭豬場糞便污水處理投資約120萬~150萬元;二是能耗高,每處理1m3污水約耗電2~4kW•h三是運轉費用高,每處理1m3污水需運轉費2.0元左右;四是機械設備多,維護管理量大;五是需專門技術人員管理。
我國目前已有相當多的養殖場採用該模式處理糞便污水。畜禽養殖糞便污水厭氧處理工藝通常有完全混合式厭氧反應器、厭氧濾池、厭氧擋板反應器、厭氧復合反應器、上流式厭氧污泥床和內循環厭氧反應器等。畜禽養殖糞便污水含有高濃度的懸浮物和NH4+-N,影響r高教厭氧反應器的效率。好氧工藝早期主要採用活性污泥法、接觸氧化法、生物轉盤、氧化溝和缺氧一好氧法等工藝,這些工藝處理養殖場廢水脫N效果均差,其中缺氧好氧法雖能取得較好脫N效果,但需要污泥迴流和高比例混合液迴流,一般還需加鹼。而採用間歇曝氣處理豬場廢水其有機物與N、P去除效果較好,此後以間隙曝氣為特點的序批式反應器廣泛應用於豬場廢水處理中,且絕大多數獲得較好有機物與N、P去除效果。由於養殖場廢水系高濃度有機廢水,採用好氧處理工藝直接進行處理則需對廢水進行稀釋,或採用很長的水力停留時間(一般6d以上,有的甚至長達16d),這都需建大型處理裝置,投資大,能耗高,運行費用昂貴。高濃度有機廢水採用厭氧一好氧聯合處理工藝是公認的最經濟方法。
目前採用厭氧一好氧工藝處理養殖場廢水尚少見報道,且已有的厭氧一好氧工藝處理養殖場廢水報道,其處理效果均很差,主要是好氧後處理對厭氧消化液污染物去除效果差。厭氧一加原水間歇曝氣(簡稱Anarwia工藝)是由我國研製開發的畜禽養殖污水處理新工藝,即將大部分畜禽養殖污水進行厭氧消化後,出水再與小部分未經厭氧消化的養殖污水混合,然後採用問歇曝氣序批式反應器處理混合水,該Anarwia工藝處理效果與序批式反應器直接處理工藝相同,但其水力停留時間、工程投資、剩餘污泥量、需氧量同比分別降低38 6%、11.8%、16 4%和95 9%,並能回收沼氣。
④ 如何處理畜禽養殖污水
養殖廢水處理,最好的辦法就是採用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微生物發生器就能徹底解決。且出水優於國標。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充分借鑒了曝氣生物濾池法、接觸氧化法、生物膜法、間隙曝氣法、人工快濾法、沉降分離法、硝化返硝化法、給水快濾法等八者設計手法,並結合二級或三級污水處理工藝而研製出來的污水處理新工藝、新技術。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在我國的北京、山東、河北、貴州、山西、四川、內蒙古、黑龍江、江蘇、吉林、河南、湖北、天津、新疆等地已有工程實例,案例涉及生活、醫院、化工、屠宰、食品、亞麻、酒精、制葯、榨菜等領域的污水處理。大量的應用證明:出水水質CODcr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5.95mg/L;BOD5一般在10mg/L以下,最低3.50mg/L;SS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6.55mg/L。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使污水在同一個處理池內,完成兩次曝氣,兩次沉澱、兩次過濾,解決其它污水處理需要四個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藝流程,特別是在連續進水條件下,實現間隙曝氣,活性污泥迴流,整個運行沒有閑置,其優點較傳統處理方法較為突出,處理效果尤為顯著。2009年8月,被國家科技部列為「創新項目」;2009年12月,該產品被國家環保部列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2010年5月,被國家科技部、國家環保部、國家商務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審查認定為「國家重點新產品」;2012年7月,又被國家環保部列為十二五期間「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
微生物發生器主要優點如下:
1、自動化程度高,污水處理效果好
該設備採用三級發生、交替運行、逐級衍生、對數增長技術,致使發生器產生微生物的密度高達達到1.8×1020CFU/ml,高密度微生物釋放進入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後,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中生物量迅速提高到2.0×104mg/L以上,能將污水中的污染物徹底分解成CO2和H2O,從而使污水得到凈化。
2、適應范圍廣
該設備為比較理想的污水生物凈化處理設備,可根據不同種類、不同性質、不同環境的污水處理需要,生成不同種群、不同菌屬、不同溫度、不同污水處理需要的微生物,特別適合城鎮生活污水、農村生活污水、醫療污水、工業廢水、畜禽養殖廢水、高鹽廢水、高氨氮廢水、有毒有害廢水、重金屬廢水、垃圾滲濾液等廢(污)水處理的需要。
該設備還可直接與接觸氧化法、AB法、A/O法、氧化溝、SBR等舊污水處理工程配套,在既不變動污水處理工藝,也不改動土建工程的條件下,實現污水處理升級擴容、污泥減量、脫氮除磷、中水回用等多種用途。該設備還可用於景觀、河道、湖面、河流、鹹水湖、海灣、土地等領域去除微污染,保護公共環境。
3、經濟效益突出
該微設備產生的是高密度優勢微生物菌群,能快速食掉污水中的污染物和淤泥,且不產生臭味,不用污泥脫水機、污泥傳輸機、泥餅外運車、廢氣處理設備和大功率的鼓風曝氣設備,與傳統方法比較,能耗是活性污泥法的1/8,設備投資可節約百分之七十,還可在淺層水池上運轉,從而使污水處理池體積縮小、深度減淺,大大降低了一次投資費用和長期管理費用。
4、管理方便,安全可靠
該設備產生的高密度微生物菌群通過射流進入處理池後,能迅速減少污水中的生物耗氧量(BOD)、化學需氧量(COD)和固體懸浮物(TSS),並有極強的脫氮除磷功能,還能在極短的時間內使5類水轉變成3類以上,7天內消除污水中的臭味,10天內吃掉污水中50%左右的淤泥,每天降解20%的BOD,10-15天內實現達標排放或中水回用。
採用該設備處理污水無污泥膨脹之憂,也不受操作員學歷年齡限制,管理方便,安全可靠。
5、沒有二次污染,營造綠色環境
隨著高密度微生物菌群發生量的不斷增加,污水中的生物耗氧量(BOD)也越來越少,大量的微生物因缺少BOD而失去存活能源自滅,變成二氧化碳和水,未自滅微生物還可成為魚類和浮游生物的餌料,進而形成良性的生態處理凈化過程,沒有臭味、不產生污泥、無二次污染,營造綠色環境。
6、不受氣候影響,完成生化處理
採用傳統的生化法處理污水,受到氣候及水溫變化影響,當溫度每降低10度,微生物的酶促反應速度就降低1-2倍,氣候導致微生物的活性不足,造成污水處理效果不好,不但威脅著北方污水處理廠,對於南方冬天的污水處理廠也是嚴俊的考驗,貴州長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專利產品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徹底解決了這一難題,該發生器系統產生的高濃度微生物菌群釋放進入微生物凈化處理系統後,其生物量訊速達到2.0×104mg/L以上,使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中生物濃度較活性污泥提高10倍,填補了因水溫低而導致生物量不足,污水處理效果差的技術難題。
7、解決活性不足,確保水質達標
採用傳統的生化方式處理高濃度、高氨氮、高鹽量、有毒性、重金屬廢水,由於微生物在這些污水中的成活少、數量小、致使污水處理後出水水質差、效果不穩定、難以達標排放。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以獨特的方式徹底解決了這一難題,該微生物發生系統能將生產出的1.8×1020CFU/ml以上的高濃度微生菌群源源不斷地送入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較其他污水處理提高10倍以上的生物量,強大的微生物菌群加速對污水中污染物的降解和消化,同時微生物凈化反應設備的供氧又顯著加速了污染物被分解成CO2和H2O,硝酸鹽、硫酸鹽成為微生物生長的養分,至使微生物又得到進一步的衍生,即使受天冷、低溫、沖擊負荷影響,和高濃度、高氨氮、高鹽量、有毒性、重金屬抑制,也無法阻止群雄逐鹿、前仆後繼的微生物大軍,形成對污水處理的強大陣容,進而降解和消化污水中污染物,最終實現廢水達標排放或中水回用。
8、革新微污染治理方式
傳統河道治理離不開閘壩、斷水、清淤等處理過程,工程耗資大、工期長、淤泥量大。微生物凈化處理設備直接安裝在景觀、河道、湖面、河流、鹹水湖、海灣、土地等微污染源上游,從源頭切斷和堵住污染源頭,並通過微生物降解污染、吃掉污泥、去除嗅味、除磷脫氮等作用實現徹底治理,為微污染治理提供了可靠的設備
⑤ 家禽屠宰廠屬於禽畜養殖場嗎涉及環保稅區分一般企業污水和養殖場污水的問題。
100%屬於養殖廢水,環保方面對於其氨氮指標是嚴格要求的,處理成本不低。尤其是冬天水溫低時,不達標是常態。
⑥ 畜禽養殖廢水標准
畜禽養殖廢水標准執行GB18596-2001標准,全稱為《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從20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主要為控制畜禽養殖業產生的廢水、廢渣和惡臭對環境的污染,促進養殖業生產工藝和技術進步,維護生態平衡而制定,上述標准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不適用於畜禽散養戶。
⑦ 畜禽養殖會產生很多廢水,那麼廢水處理辦法有哪些呢
我認為,在耕地和播種之前,可以將糞便、尿液、廢水沖入田地作為基肥。發酵後的糞便和尿液的廢水也可以作為基肥,但必須與灌溉農作物的水混合。這不僅解決了土地的乾旱和缺水問題,也解決了農作物的表層處理。大型農場可以有一個污水處理廠,幾個沼氣池,以及一個糞尿脫水分離器,將糞便和污水分離。干糞可以作為肥料出售,經過處理的污水可以用來沖洗農場。
目前,我國已有成熟的固液分離技術和相應的設備,主要設備類型有篩分式、卧式離心機、壓濾機和水力旋流器、回轉圓錐篩和離心圓盤分離機。專門以生產可再生能源為主要目的,依託專門的畜禽糞便處理企業,聚集各地糞便和污水養殖場,進行大型沼氣工程投資建設,進行高濃度厭氧發酵,凈化沼氣在線發電或生物燃氣,有機更新生產農田利用,沼氣泥漿農田利用或深加工標准。
⑧ 畜禽養殖業排放標准與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哪個跟嚴格
畜禽養殖業排放標准與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比,前者嚴格。
專業性專的排放標准正在逐步替代屬綜合性的。很多時候,專業性的要求更嚴格。
畜禽養殖業排放標准制定在後。它制定的時候已經考慮到本行業的特殊情況,用綜合排放標准來要求的話,這個行業沒辦法做下去了。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適用於集約化、規模化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區,不適用於畜禽散養戶。根據養殖規模,分階段逐步控制,鼓勵種養結合和生態養殖,逐步實現全國養殖業的合理布局。根據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的特點,本標准規定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包括生化指標、衛生學指標和感觀指標等。為推動畜禽養殖業污染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本標准規定了廢水、惡臭排放標准和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本標准按集約化畜禽養殖業的不同規模分別規定了水污染物、惡臭氣體的最高允許日均排放濃度、最高允許排水量,畜禽養殖業廢渣無害化環境標准。
⑨ 畜禽飼養量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畜禽 飼養 量怎麼計算是每個養殖戶需要知道的。下面是我精心為你整理的畜禽飼養量的計算 方法 ,一起來看看。
畜禽飼養量的計算方法
有如下假設實例:某區域2002年初生豬存欄12萬頭,其中種用公母豬2萬頭,待育肥仔豬10萬頭,假設這些仔豬在2001年平均飼養了3個月,並於2002年飼養3個月後全部出欄.因這10萬頭出蘭肥豬分別消耗了去年和本年度3個月的飼料(暫不考慮飼料消耗系數的差異),故本年度的飼養成績應為賀渣毀3÷6×10+2(種豬)=7萬頭,即本年度的有效飼養量為7萬頭.若本年度年末存欄仔豬也恰為10萬頭,且結構與年初存欄仔豬相近,也平均飼養了3個月,其飼料消耗恰與年初仔豬在上年的耗料量相抵,與年內出欄的肥豬(年初仔豬部分)互補為一個完整的飼養周期.則本年度的有效飼養量應為出欄量(包括當年繁仔出欄部分)加種豬量,為12萬頭.這與飼養量=(年末存欄-年初存欄)+出欄量的計算結果(10萬頭)產生明顯差異,與飼養量=年末存欄+出欄量的計算結果(22萬頭)差距更甚。顯然以不同方法計算飼養量所計算出的飼料消耗量同禪備樣會出現較大差異。用有效飼養量計算出的飼料消耗量稱為有效消耗量。有效消耗量則接近區域小家畜實際飼料消耗值。
畜禽養殖總量空間分析
畜禽養殖業作為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達程度逐漸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農業發達水平的標志。近些年來,隨著畜禽養殖規模的不斷擴大,畜禽糞便污染物質產生量不斷增加,畜禽養殖對我國生態環境造成的威脅也日益加劇。作為農業非點源污染產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畜禽養殖主要通梁團過兩種途徑污染環境:直接從農田流失,或者從畜禽糞污堆積處下滲、流失。畜禽污染進入水體,其中的氮磷等污染物質是導致水體嚴重富營養化的重要原因。據統計,到2020年,我國畜禽養殖排放的糞便等污染物質較2007年會增加37%,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將會更加嚴峻,畜禽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
畜禽污染防治是減少農業非點源污染工作的重要一部分。然而,畜禽污染由於自身的分散性、覆蓋面積大等特性,難以集中控制。此外,我國國土面積龐大,畜禽養殖在各個省市均有分布,且養殖種類、規模不一,加之各省市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不一,治理起來更加困難。因此,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對畜禽量聚集程度顯著的省份首先進行相關政策的實施,然後逐步帶動周邊省份污染防治工作的進行,就顯得尤為重要。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對於環境形勢判斷、環境規劃和環境決策制定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畜禽污染治理工程設計的重要基礎資料。准確評估畜禽產排污量,對全面掌握畜禽養殖污染情況、科學制定農業非點源污染防治策略具有重要意義。測定畜禽養殖非點源污染負荷的常用方法是排污系數法,該方法根據輸入輸出參數估算非點源污染負荷,操作簡單,易於改進。排污系數法在我國自1992年開始應用以來,歷經不同的改進和完善,被學者廣泛接受認可。
畜禽養殖區域劃分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環境,促進我市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單位和養殖專業戶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市畜禽養殖按區域功能定位和環境質量現狀,實行分區管理。
第四條以下區域為畜禽禁養區:
(一)主城區各街道轄區和其他區域的城市建成區;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一級保護區;
(三)執行Ⅰ類、Ⅱ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四)各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第五條以下區域為畜禽限養區:
(一)城市規劃區及規劃區以外的居民集中區、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工業區;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準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三)執行Ⅲ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四)各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外圍保護地帶,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第六條畜禽禁養區、限養區以外的區域為畜禽適養區。
第七條畜禽禁養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已建的畜禽養殖場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責令關閉或搬遷。其中經當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其批准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
因教學、科研等特殊情況需要保留的,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並完善畜禽污染防治 措施 ,且不得擴大養殖規模。
第八條畜禽限養區實行畜禽養殖存欄總量控制。畜禽養殖存欄總量超過畜禽養殖存欄控制總量的,不得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有關養殖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畜禽養殖場環境管理規定和畜禽廢渣綜合利用規定。
前款所稱的畜禽養殖存欄控制總量,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根據區域(流域)的環境承載能力確定。
第九條畜禽適養區內發展畜禽養殖,應當符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的畜禽養殖發展規劃。
第十條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必須遵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養殖污染。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已劃定的畜禽養殖區域。調整或重新劃定畜禽養殖區域須遵守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規定。
第十二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畜禽養殖場是指常年存欄量為300頭以上的養豬場、1萬只以上的養雞場和100頭以上的養牛場以及達到規定規模標準的其他類型的畜禽養殖場。
(二)畜禽養殖污染是指畜禽養殖場在畜禽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廢渣(糞便、畜禽舍墊料、廢飼料、畜禽毛羽等)、廢水、惡臭對環境的污染。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重慶市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
養殖污染控制 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市畜禽養殖業污染環境防治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製定本方案。
一、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1992年頒布實施)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2001年9號令)
《重慶市長江三峽庫區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
《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重慶市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
《重慶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二、范圍
(一)對象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
(二)畜禽養殖區域范圍
1.畜禽禁養區范圍
(1)主城區各街道轄區和其他區域的城市建成區;
(2)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一級保護區;
(3)執行Ⅰ類、Ⅱ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4)各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
(5)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2.畜禽限養區范圍
(1)城市規劃區及規劃區以外的居民集中區、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工業區;
(2)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準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3)執行Ⅲ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4)各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外圍保護地帶,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3.畜禽適養區范圍
畜禽禁養區、限養區以外的區域。
三、工作目標
制定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力爭通過四年時間,分期分批實施畜禽養殖場取締、搬遷、整合、污染綜合治理等,逐步調整全市畜禽養殖業空間布局。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強化養殖業與 種植 業的有機結合,規范畜禽養殖環境管理,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有序發展。
四、任務及要求
(一)制定畜禽養殖發展規劃
2007年8月底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畜禽養殖發展規劃(以下簡稱《區縣規劃》),並報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備案。
《區縣規劃》要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制定發展目標,體現“種養結合、生態養殖、以地定畜”的產業發展思路,突出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與循環產業經濟理念,強化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合理調整畜禽養殖區域布局,實施畜禽養殖區域控制和總量控制;優化畜禽養殖方式和養殖結構,鼓勵建設大中型、標准化畜禽養殖場以及引導農戶畜禽散養行為;落實畜禽養殖場取締、搬遷、整合以及污染整治項目,落實大中型、標准化畜禽養殖場建設項目;促進畜禽養殖廢物綜合利用、促進生態養殖、生態農業的發展。
(二)劃定畜禽養殖區域
2007年8月底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要求,完成本轄區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劃定畜禽養殖區域,要充分考慮本轄區城市建設、飲用水源保護、自然保護區等相關環境敏感區的現狀及發展變化情況,結合各類城市發展規劃以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本著促進區域養殖環境的改善、促進畜禽養殖業健康持久發展的原則,以飲用水源保護區、城市建成區等畜禽禁養區污染防治為重點,組織規劃、建設、市政、農業、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實施。
區縣(自治縣)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方案需明確畜禽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的分布范圍,落實到地塊;針對不同的養殖區域、養殖種類、實施期限等,落實畜禽養殖場取締、搬遷、整合、污染治理的分期實施計劃。
(三)強化畜禽養殖區域管理
1.畜禽禁養區綜合整治
畜禽禁養區內已有的畜禽養殖場,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責令限期取締或搬遷,並恢復土地原使用功能。因教學、科研、旅遊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完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程措施,且保證不擴大畜禽養殖存欄規模的情況下,可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保留。實施了管網化沼液生態還田措施的畜禽養殖場,可以推遲至2010年底前取締或搬遷。各年度重點整治區域如下:
2007年,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群眾投訴 熱點 區域。
2008年,主城九區的街道;建制鎮以上城市建成區。
2009年,執行Ⅰ類、Ⅱ類水質標準的河流、水庫。
2010年,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
2.畜禽限養區、適養區綜合整治
畜禽限養區實行畜禽養殖存欄總量控制,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已有的畜禽養殖場須限期完善環境保護手續,完善以管網化沼液生態還田為主的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工程措施,不得設置養殖廢水排放口或溢流口,實現畜禽養殖廢渣和廢水污染零排放。
畜禽適養區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畜禽養殖場,必須滿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的畜禽養殖發展規劃的要求,並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採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已有的畜禽養殖場須限期完善環境保護手續,完成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從嚴控制畜禽養殖污染排放。
在畜禽限養區內未達到畜禽養殖廢渣和廢水污染零排放要求的、在畜禽適養區內未達到限期治理要求的畜禽養殖場,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限期取締。
各年度重點工作內容如下:
2007年,組織開展畜禽養殖場環保申報、環評審批、限期治理等;組織開展生豬存欄當量500頭以上的大中型標准化畜禽養殖場建設。
2008年,完成畜禽養殖場環保申報、環評審批、大中型標准化畜禽養殖場建設;繼續實施環保限期治理。
2009年,完成違禁畜禽養殖場限期治理。
2010年,完成違禁畜禽養殖場的取締、或搬遷。
五、責任分解
(一)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劃定畜禽養殖分區管理區域,分期分批組織實施違禁畜禽養殖場的取締、搬遷、整合、污染防治工作。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規劃、建設、市政、農業、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違禁畜禽養殖行為及其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二)市政府有關部門
1.市農業局牽頭負責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對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及布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畜禽養殖業發展的政策引導和技術指導。協助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工作。
2.市環保局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技術指導,組織清理和完善畜禽養殖場相關環保手續,協調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工作。
3.市市政委依法對主城區畜禽養殖行為實施監督管理,牽頭實施城市建成區內畜禽養殖場取締、搬遷工作。
4.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制定有關大中型畜禽養殖場建設、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及廢物綜合利用等財政鼓勵、優惠政策。
5.市政府法制辦、市環保局、市農業局按照各自職責加快推進《重慶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制定。
6.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衛生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對畜禽養殖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污染防治工作,關繫到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城市環境質量,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將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頭,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加大力度,廣泛宣傳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廣泛開展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污染防治的宣傳工作,在全社會營造整治畜禽養殖污染的輿論氛圍,使“種養結合、生態養殖、循環養殖”的觀念深入人心。尤其要做好取締、搬遷等對象的宣傳 教育 工作。
(三)嚴格執法,強化監管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查處各種畜禽養殖環境違法行為,重點加大對畜禽禁養區、限養區綜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要組成工作組,對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污染防治工作適時進行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
(四)建立信息通報制度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每季度向市環保局報送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季報。市環保局要及時向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五)強化年度目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