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污水知識 > 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垃圾

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垃圾

發布時間:2023-05-23 15:41:47

1. 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財政經濟對策分析

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而城市基礎設施作為物質文明的重要支撐,間接影響著現代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設。城市人口的持續增加直接導致城市基礎設施需求日益增長。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建設力度的加大,讓政府財政壓力加大。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財政經濟對策分析,不僅有效地緩解了政府財政壓力,同時也提高了服務質量以及運營效率。
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相關的應用與發展尚未成熟,僅處於起步階段,社會資金引入後,政府角色一時難以轉變,另一方面,政府管理水平有限,導致市場失靈。故此,為保障公眾的利益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也為了更有效地進行財政經濟對策分析,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學、完整的政府監管體系。在國家層面,應該提供相應的法律法規,地方政府在國家一級文件的基礎上,針戚迅對該地區的特點,結合實際,在城市基礎設施領域制定出一套具有針對性和權威性的地方性文件,進一步為社會公眾在監督、管理方面提供更為高效的法律依據和保障,加強了地方政府在城市基礎設施領域的特許經營管理規范,徹底落實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要求,提高了污水處理財政經濟方面的可操作性。
1 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資金來源與運用現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水環境污染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建設大型污水處理廠可以有效解決水環境污染的問題。為了對水污染的現狀進行改善,生活與投資環境得到優化,各地區紛紛建漏仔談設不同工藝類型和處理規模的污水處理廠,而且這些污水處理廠大部分採用的是地上式的。同時生態文明建設和城市化的不斷發展,城市地下污水處理廠已成為地下空間綜合利用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向。政府營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也為私營部門創造了更多的盈利機會,同時也為社會大眾提供了更有保障的服務設施。從某種層面上來說,在ppp.cbi360.net/shi/559.html" target="_blank">ppp模式下,政府明顯可以擺脫資金短缺問題,不僅如此,站在更公平公正的角度上,作為監管者監管項目公司以及跟蹤監管整個項目,政府的公信力和權威性也會大大提高。除了解決政府內部資金問題,提高項目建設效率和管理效率,PPP模式還能避免一些其他方面的弊端,例如政府內部的利益糾紛、市場壟斷、過度放鬆監管、不重視公眾利益等問題。為了糾正市場的弊端,發達國家紛紛實施了政府監管、經濟返碰調控和市場調控各種手段,也相繼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2 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財經政策存在的問題
2.1 污水處理投資資金投資大
市政污水處理需要建成一項投資規模大、資產專用性強的基礎設施資產,隨後才有條件提供污水處理所需要的最終產品與服務。由此,這類污水處理必須遵循基本建設程序,在取得開工許可證之前有大量流程嚴謹復雜、涉及各類審批審查程序、需要各類專業中介機構和評估評審機構參與、發生諸多成本費用的前期工作。很多前期工作應當在競爭性選擇投資者流程啟動之前就要做到位,才能有效確定項目合作邊界條件,投資者也才有足夠條件編制技術方案和商務方案,進而進行成本測算編制財務方案和融資方案,從而形成合適的價格形成機制。在選定投資者並成立項目公司後,才有條件按計劃推進項目實施,盡快取得開工許可,啟動項目建設。因此,城市無數處理實施比傳統服務采購要復雜得多。需要詳細的項目准備和規劃,合理管理采購流程以激勵各投標人的充分競爭。還需要細致的合同設計以明確服務標准、分配風險並實現商業風險和收益之間可接受的平衡。由此,要求公共部門擁有一些傳統服務采購中通常並不需要的技能,也需要做好一系列前期准備工作。
2.2 廢水處理廠建設缺乏統籌規劃
廢水處理廠的建設通常服務於地方招商引資計劃,是為排污企業運行的配套建設。實踐中,由於不少項目倉促啟動,在規劃設計階段缺乏對廢水收集系統的通盤考慮,導致配套管網建設不足的現象普遍存在。污水處理廠以政府收購收尾,屬於非正常退出,直接影響了私營企業的利益,也影響了政府的形象,此時就應該建立相應的城市基礎設施臨時監管機制,除此之外還應該有污水處理項目的應急保障制度和接管制度、市場退出機制和問題糾紛機制。對於不同的政府部門,應按照規定區分許可權和職責。對於政府部門和私營部門,應按照規定區分權責和事項,將可能造成的影響降到最小。另外,地方招商引資計劃存在不確定性,可能發生排污企業未能按期入駐的情況,容易出現水量不足的風險。對於水量不足的風險可從幾個方面進行控制。首先,市政廢水處理廠規劃設計時應結合地方發展規劃,科學設置建設規模,避免規模過大。其次,應統籌規劃排水管網建設,使管網建設不滯後於廠區建設,保證市政廢水處理廠建設完成後能立即投入使用。最後,在污水處理運作中,建議設置保底水量,水量不足時政府按照保底水量付費,降低運營單位的風險。
2.3 風險分擔失衡限制監管力度
目前國內城市污水處理中存在很嚴重的風險分擔失衡問題。尤其是可以為私營企業帶來可觀利潤的項目,私營企業在承擔風險的同時也會加強對項目的關注度,但是在利潤得不到保障時,政府沒有能力及時給予補貼,也無法做到在短期內收購,會直接影響到監管力度。相反,如果政府作為擔保方或者對債務承擔大部分責任,對企業的監督也會大打折扣。簡而言之,政府監管污水處理模式過程中存在包括合作合同簽約率低、監管模式單一、監管重心偏離、監管機制缺失、風險分擔不均、缺少社會監管等問題。我國城市基礎設施監管存在著監管模式的簡化、手段的落後、託管的處罰等問題。由於政府監管手段落後,許多企業已經擺脫被監督的心理,所以城市基礎設施企業違法經營現象很普遍,這不僅使得監管成本大大增加,還使監管機構工作停滯不前,難以進一步監督,更會助長社會不良風氣。雖然問題多樣化但其根源在於政府監管職能的不完善性和不確定性。有必要對政府監管不力的原因進行徹底分析,並探討出避免或減少消極因素的對策,為污水處理模式的順利發展奠定扎實的基礎。
3 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財經政策對策
3.1 建立專門的基礎設施管理機構 在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這一領域,中國政府有必要提高對基礎設施事業的管理水平,國內目前在此領域管理事項的劃分不是很清楚,有必要藉助西方國家的方法,建立城市基礎設施管理機構。該機構只單向負責整個城市的基礎設施規劃,做到從規劃到立項審批,再到籌集資金、建設運營一整條線的管理,充分體現了該機構的專業性、集中性、權威性。具體來說,該機構的存在,不僅對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全過程監管起到了作用,更多的是協調了政府部門和私營部門之間的關系,公平公正的進行權責的分配,不偏不倚,嚴格按照市場規劃,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問題的決策,做到全過程跟蹤。
3.2 利用PPP模式放寬政府扶持政策緩解資金壓力
縱觀世界各國,污水處理是解決政府在促進城市基礎設施發展面臨的金融壓力下最好的方式,不僅打破了行政壟斷,提高了政府的資金使用率。PPP模式較傳統模式,更適應當代社會的需求,為城市化進程做出巨大貢獻。建立一套全面的政府監管體系是不可或缺的。PPP項目中,首先確定監管的參與方,然後分配許可權和職責,各個部門各司其職,相互合作,遇到監管銜接處也就是監管職能交叉處,合理分配職責。針對政府部門和私營部門,也要做到權責的明確區分,保證兩者是高參與性與高配合性。另外,不同地區也應做到監管邊界清晰,做到不越位,不越地域管理。加上目前國家政府相繼出台各種政策來推廣PPP模式,特別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無一不體現了國家對PPP模式的肯定和發展的期望,PPP模式既已經有法律保障,政府也應相繼出台特殊的優惠政策,讓投資者感到有利可圖,更大限度地吸引外資。目前由於政策限制,一些大型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難以享受到優惠政策,例如政策性銀行貸款和國外政府貸款,所以國家應該放寬這方面的政策,並允許保險資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大型基金投資於城市基礎設施領域。不僅改善基礎設施投資不足的情況,而且還可以大大緩解各種資金的經營壓力。
3.3 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及風險分擔機制
中國政府對監管概念的認識過於單一,難以改變其主導作用。不同於城市基礎設施政府完全自我管理化和完全私有化,城市污水處理是需要政府部門和社會資本共同合作的,政府作為參與方應全力配合而非完全控制,政府作為監管者,應該定位準確。中國政府吸收國外經驗和理論,出發點固然合理,但是卻對國外的「放鬆監管」概念理解產生了偏差,放鬆監管不等於放棄監管,所謂放鬆是指脫離對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完全控制,不佔主導位置,給社會企業控制的權利,收斂其強制性從而使雙方利益達到最高點。
談及風險方面,在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建設過程中,有盈利空間,也必然伴隨著各種風險。污水處理的一個關鍵環節就是項目融資,此時的參與方除了政府部門之外,還有銀行等貸款方。通常情況下,除非項目中的風險大部分都已經明確,否則貸款方都是比較謹慎的或者是不願意放貸的。對此,應該參照利潤分配比例來確定分配風險,主要原則應該是:由對風險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擔相應的風險。因為風險直接與利益掛鉤,風險越大,利益也就越誘人,處於最大利益收獲者的一方必然是對風險最有控制力的一方,從自身角度出發,該方也能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從而為將來收益提供保障,相比於傳統的風險分配原則,控制風險的花費成本大大降低。

更多關於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製作,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客服免費咨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 國家支持的環保項目有哪些

隨著節能環保的問題的提出,我國為了跟上世界發展的潮流,也積極開展落實節能環保的工作。下
一、節能方面
對於節能產業,又分為了一下幾個方面性內容:
1、節能新技術和裝備
政府已經出台了節能裝備和技術產業實施的方案,其旨在加快該產業內對節能新技術和裝備的研究與開發,讓該產業充滿凝聚力與競爭力,並且讓新的技術得到很好很廣泛的推廣和應用。
2、發展高效節能產品
節能產品,大致包括電器、照明、車輛和建材等等。尤其是汽車,國家正大力提倡研發出具有新型節能系統的汽車。
3、發展節能服務產業
節能服務產業,就是將節能減排方面的技術和設備提供給開展節能減排項目的企業。作為一個服務行業,該產業必須完善自身提供給客戶的服務,將節能服務做到咨詢診斷、設計改造、運行維護等方方面面完善化,將該服務模式打造為主流節能服務產業的運行模式。
二、環保產業方面
1、先進環保技術和裝備,
對於環保技術和裝備,大致就是對污染的監控、預防及治理等先進技術和設備。例如污水處理、土壤質量恢復等等。
2、發展環保產品
環保產品,主要集中於對環境友好型材料的開發,例如環保葯劑、環保膜材料等等。
3、發展環保服務
作為環保產業服務體系,該體系為環保產業提供資金投入、環保項目建設開展、設備的維護保養以及技術的咨詢等等,讓客戶企業在實施污染治理等項目時,能保證實施質量與力度。
三、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方面
對於資源循環利用方面,最主要的方向就是處理各行業的廢棄物,例如工業、礦業以及製造業、餐飲業等等行業的廢棄資源,該產業將其資源進行合理分類整理,通過關鍵技術將其合理化應用到合理的地方上去。
如今國家已經加大了對節能環保產業的扶持力度,主要是希望這一產業能真正成為一支獨立的產業,擁有核心競爭力,可以為未來國家的節能環保提供強大的支持。

3. 進行建築垃圾處理政府具體補貼政策有哪些

建築垃圾處置項目可享受特許經營、項目用地、處置費、環保專項資金等政策支持,因各地政策不同,有所差異。建設部規定垃圾處理項目可以有不超過30年的特許經營權,企業可特許敏族仿經營10-30年。基本覆蓋區域內不會再新增同類型的企業,利用建築垃圾中的再生骨料生產的再生產品,如透水磚、再生乾粉砂漿、再生混凝土、PC預制構件、再生骨料等產品的銷售減免稅收。
1.一些列政策的支持
(1)、規范建築垃圾的傾倒和清運,便於企業的集中處置,建築垃圾處理和清運實行特許經營制度;
(2)、缺乏地方性法規支持部分合適場地的露天破碎作業的標准;
(3)、建築垃圾再生利用的相關配套政策——如上海出台《上海市建築廢穗舉棄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辦法》;
(4)、市政工程在同等情況下優先使用再生骨料;
(5)、有政府資金參與的工程項目一律優先使用再生骨料,並且作為項目驗收、資金劃撥的一個重要依據;
(6)、申報優質工程和補貼的項目需優先使用再生材料。城鄉規劃,水利、設計等環節重點考慮再生骨料的應用橋纖並且列入招標文件;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的出台;
(5)、 從中央到地方各地紛紛出台政策配套,從政府層面著力推動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落地;
2、資源化試點企業予以合適的處理補貼
建築垃圾處理廠前期投入較大,具體補貼形式和方式由各地上級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具體落實,一般情況下建築裝修垃圾補貼的比較多,由於裝修垃圾的自身特性,分離後的骨料的附加值和數量與建築拆遷垃圾相比都相對較低。
拆遷垃圾補償費:各地視情況自行確定(可按照清運費模式變相補償由拆遷方承擔。或者補償一個相對合理的價格)
裝修垃圾補償費:各地視情況自行確定(55-140元/噸,因地而異)
建築垃圾清運費:1-1.15/噸/公里


3、場地的支持
包括制定固定收納場,建設固定生產線和合成品堆場等等;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項目用地一般50畝起步,從幾十到幾百不等,根據處理量來確定具體土地的大小。土地一般由政府預留劃撥到相關企業;土地的使用權一般也比較長久與經營權等同;,若企業自行購買項目用地,可享受公益事業優惠用地政策;
4、全面協調配合
從建築垃圾輕物質的處理(火力發電),環保環評,再生配套(再生磚制磚許可,再生混凝土生產許可)等方面給予全面配合,力圖解決好城市發展的根本性問題,倡導可持續發展。
5、稅收補償
利用垃圾中可再生資源生產的產品,如有機肥料、塑料等產品的銷售減免稅收;
6、水電補償補償
水、電消耗按成本價計算;
7、資金和環保補償
在建設期政府提供國債資金支持和環保專項資金支持,鼓勵銀行資金支持和參與;
8、科技創新與以獎代補
投產後,可申請科技創新資金和環保項目以獎代補資金。

4. 農村污水處理實施方案

【關於農村污水處理實施方案1】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全市關於農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動的總體安排部署,全面改善農村環境,切實解決當前農村生活垃圾亂堆亂倒、生活污水亂排亂放、治理滯後等突出問題,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改善農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為我縣與全國同步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根據《中共x市委辦公室 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抓好全市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通知》(銅委辦字〔xxxx〕xx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農村環境為目標,加強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體系,倡導文明衛生的生活習慣,建立農村環境衛生監管長效機制,逐步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有序達標排放和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實現村莊凈化、綠化、亮化、美化。

(二)基本原則。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基礎性工作。堅持因地制宜,既要經濟實用、操作簡便,又要低成本運行、便於維護。嚴格按照“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置模式,實現生活垃圾收集處理體系運轉正常。在人口集中的村莊探索建立生活污水統一收集、沉澱厭氧、人工濕地、多級凈化的污水處理模式。對移民搬遷新村建設,統一規劃村莊排污管網,實行雨污分流,污水集中處理。

二、工作目標

(一)農村生活垃圾處理。xxxx年底,全縣所有行政村實現全覆蓋,鄉鎮(街道)集鎮啟動建設垃圾中轉站,行政村啟動建設生活垃圾收集站(房),村寨啟動建設生活垃圾收集池。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與精準扶貧相結合,聘請由民政兜底的貧困戶參與環境衛生保潔,積極爭取項目和資金,在中心鄉鎮(街道)修建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做到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街道)轉運、縣處理。

(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xxxx年x月前完成xx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標准化處理。具體為:官舟鎮黃龍村新農村建設示範點;思渠鎮荷葉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鎮白果村,後坪鄉茶園村、下壩村,夾石鎮閔子溪村,官舟鎮木子嶺村,板場鎮洋溪村x個傳統村落;沙子街道空心李示範園區;烏江畫廊旅遊景區(和平街道、團結街道、思渠鎮、洪渡鎮)。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縣委、縣政府決定成立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步驟

(一)規劃選址階段(x月xx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由縣城管局聘請有資質的編制單位進行規劃,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選址,在布點和布局上要符合區域垃圾填埋場和集中收集轉運站的基本要求。各鄉鎮(街道)要圍繞村寨合理規劃垃圾收集池,於x月底書面上報布點情況。官舟鎮黃龍村新農村建設示範點、沙子街道空心李示範園區由縣環保局結合農村環境整治規劃,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標准化處理方案;思渠鎮荷葉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鎮白果村,後坪鄉茶園村、下壩村,夾石鎮閔子溪村,官舟鎮木子嶺村,板場鎮洋溪村x個傳統村落由縣住建局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標准化處理方案;烏江畫廊旅遊景區(和平街道、團結街道、思渠鎮、洪渡鎮)由縣旅產辦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標准化處理方案。所有方案須在x月xx日前完成編制,x月xx日前完成審查。

(二)主體建設階段(x月xx日~xx月xx日)。縣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對全縣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項目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實行一把手責任制,落實專人負責,確保項目快速推進,按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三)驗收投運階段(xx月xx日前)。項目業主單位要對完工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自行組織初步驗收,將驗收結果及時上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專業驗收組對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功能、運行等進行縣級驗收,確保投入運行有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及縣直相關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專門工作機構,形成專人負責、上下聯動、分工協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要研究制定本轄區內的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推進步驟和時間節點及保障措施。

(二)廣泛宣傳動員。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推介文明、環保的生活方式,引導農民破除陋習,積極支持參與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通過制定村規民約、簽訂責任狀等形式,落實好村民的環境衛生責任義務,建立保障制度。積極組織多種形式的學習交流活動,宣傳先進經驗,調動村民創建美好家園的積極性、主動性。

(三)加大建設運營投入。多渠道籌集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資金。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推進、各記其功的原則,有效整合旅遊、發改、財政、住建、交通、農牧等相關部門項目資金,統籌支持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放開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市場,採取合資、合作、PPP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指導各地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收費制度,適時適當收取村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費用。鼓勵農村集體經濟收入補貼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經費,採用“一事一議”政策解決部分資金問題。

(四)建立長效機制。以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為契機,探索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完善相關制度,建立村莊清掃保潔、垃圾清運處置等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結合精準扶貧建立健全清掃保潔隊伍,聘請保潔員必須是精準扶貧系統內的貧困人員。實施村規約束機制,引導廣大群眾自覺維護生產生活環境,確保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

(五)強化督辦考核。細化量化工作目標,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倒排工期,有序推進。縣督查辦要把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納入重點督查內容。並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內容,對未如期完成建設任務的鄉鎮(街道)和部門將嚴格問責。

【關於農村污水處理實施方案2】

為改善我縣農村衛生環境面貌,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xxxx〕xx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xxxx〕xx號)、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農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

(閩政辦〔xxxx〕xxx號),結合我縣實際,我縣各鄉鎮(場、區、辦事處)全面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水污染有效處理,按照“村點覆蓋全面、群眾受益廣泛、設施運行長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進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大力整治我縣農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問題,促進我縣水生態環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環境質量,加快建設“廈漳泉生態型核心區”。

二、建設任務

(一)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

對收集入廠處理的xx個村已建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改造;計劃新收集納入相關污水廠進行處理的x個村,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支管及農戶接戶管。

(二)新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根據《長泰縣“全民綜合治水、共建美麗長泰”三年行動方案》等文件要求,全縣需要新建污水設施的總計xx個村,各行政村(居委會)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設集中式或分散式處理設施(人工濕地),其中龍津溪沿岸x公里范圍內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應作為建設重點。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處理設施

目前,已建的xx個污水處理設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處理設施無進出水、設施滲漏及管道破壞嚴重等問題,應根據其各自存在問題加以改造提升。

三、實施計劃

(一)計劃實施目標

xxxx年底前實現全縣所有行政村及龍津溪沿岸x公里范圍內所有自然村(包括縣域范圍內旅遊農家樂項目)農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覆蓋。計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約xxx處(含提升改造已建設施xx處),同時建設收集及接戶管網約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設施。建設計劃分年度如下(詳見附件):

(x)xxxx年計劃:建設xx處。

(x)xxxx年計劃:建設xxx處。

(x)xxxx年計劃:建設xx處。

(二)污水設施處理工藝要求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根據區位條件,因地制宜,選取建設模式。

x.區位條件方面。區位條件允許的村莊,生活污水應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不能進廠處理的村莊,應就地自建集中型、區域型、聯戶型或單戶型生態化污水治理設施處理。鼓勵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條件的區域建設有動力或微動力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

x.工藝選型方面。根據村莊聚集程度和污水產生規模,選擇不同的污水處理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農戶,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三格化糞池和人工濕地(含水田地或農地)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連片村莊,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兼氧濾池等組合處理工藝;擁有自然池塘或閑置溝渠且規模適中的村莊,規模不大於x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氧化塘+人工濕地等組合處理工藝;對於土地資源緊張、人口集聚程度高、經濟條件較好有鄉村旅遊產業基礎的村莊,宜採取地埋式微動力污水處理工藝。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較高要求的村莊,處理規模達到xxxx噸/日的,宜採用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

四、建設模式

按照三年建設計劃,xxxx年-xxxx年擬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約xxx處,計劃總投資約x億元。針對目前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存在的資金短缺、運營管理維護不善等問題,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財政部《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xxxx]xx號)文件要求,探索性地採用PPP模式進行建設,具體內容如下:

x.操作模式參照PPP模式常規做法,結合我縣基本情況,由縣政府作為項目業主,將全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捆綁打包成x個PPP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資金實力強且有污水PPP投資經驗的社會投資者進行全額投資建設。項目建成後由中標單位成立專門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整體運營與管護工作,縣政府根據招標約定價格按月支付污水處理費用,以及按規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資商支付建設費用及適當投資回報,並在達到合同簽訂年限後將污水設施及其所有權、運營權移交縣政府。

x.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由PPP投資商投入,還款資金來源由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全額承擔。

五、工作要求

x.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既定目標任務,制訂工作計劃,細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務求工作實效。縣城建局作為項目牽頭實施單位要依法依規,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各鄉鎮(場、區、辦事處)作為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落實好選址、征地等各項工作。

x.加強配合,保障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密切配合,合理簡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項目各項前期工作,確保項目盡快開工。縣城建局、發改局、財政局、環保局、農業局要按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多渠道積極向上爭取相關補助資金,確保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x.加強管護,確保效益各鄉鎮(場、區、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管理,對已建成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落實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維護、管理工作,確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處理,充分發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

5. 杭州政府是怎樣處理污水的

杭州污水處理試用TOT方式

新華網江蘇頻道 城際快遞 www.JSxinhuanet.com 2005-06-29 14:33:39 來源: 都市快報

每天,杭州有150多萬噸生活和工業污水,源源不斷輸向四堡、七格等地的幾大污水處理廠。這些污水廠全年共需處理5億多噸污水,足夠填滿9個西湖。

因此,杭州市民目前所支付的1.65元/噸的自來水水費中,就有0.5元/噸的污水處理費。實際上,處理每噸污水的成本為0.95元左右,每年需要政府財政補貼數千萬元。

6月中旬,杭州最大的污水處理廠——七格污水處理廠率先以TOT(轉讓—經營—轉讓)方式公開招標。有三家國內、國際企業參與了競標,其中最低的污水處理費報價達到0.83元/噸,比杭州目前的污水處理成本低了0.12元/噸。

如此一來,每位市民都因此減少了花在污水處理費的開支,政府財政投入可以投向更需要的地方;杭州市通過出讓特許經營權,提前收回8億多元的建設投資;最終中標的企業也將憑借技術優勢,從污水處理中獲得穩定而可觀的收入。

TOT方式替杭州省錢省力

杭州七格污水處理廠位於下沙七格村,總共投資8.2億元,分兩年時間、兩期工程建設,今年下半年將竣工試運營,滿負荷運轉每天能處理60萬噸污水,相當於杭州目前排放污水的40%左右。

如果按照往常的做法,污水處理廠建成後,將由相應的公共事業企業來經營,經營20年左右才能收回成本;如果經營不善的話,每年還需要政府財政補貼大筆資金來維持運轉,依靠企業盈利收回成本,可能會遙遙無期。

而七格污水處理廠卻推翻了這一傳統的「建成-經營-收回成本」模式,直接試用了國際通行的TOT方式,來選擇污水處理的經營者和受讓方。

根據這一方式,中標投資人和杭州市城市建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按照70%:30%的比例合資設立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出資受讓資產所有權,並獲得25年特許經營權,期滿後重新交還市政府。杭州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確定的最終項目轉讓價為8.58億元。

這就是說,政府投資建設污水處理廠,通過授權投資者特許經營,提前置換出8.58億元資金。當25年期滿後,政府將重獲完整產權。此舉被視為杭州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運作的又一創舉。

通過這一融資渠道,政府減少了財政壓力,提前收回巨額投資;同時充足了現有資金,加快了城建步驟。在不多徵收額外費用的前提下,加快城市建設的「血液」流速,提高資金的利用率和供應量。

杭州市民因TOT方式受益

七格污水處理廠的項目招標,分技術標和價格標兩階段進行,技術標主要是投資者的工藝方式和技術水平,而價格標指的是污水處理費用,在評定要素中顯得最為關鍵。該項目評標小組將競標方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列,報價最低者優先考慮。

有關人士透露,三家競標方的污水處理費報價呈等差數列,最低的為0.83元,其次是0.9元左右,最高的為1元多。目前,評標小組正在根據三家競標方的綜合衡量,然後出具評標報告上呈政府,由市政府最終確定中標方。

杭州市城建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投資發展部的朱少傑說,「我們確定的污水處理費招標上限為1.05元,而三家競標企業的報價都基本符合要求。按照這樣的市場化模式,如果每噸降低1角錢的成本,每年至少能節省1000多萬元的財政支出。」

朱經理認為,自來水水價里包括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兩塊費用。自來水近來的提價,除了水資源的緊缺之外,主要原因就是污水處理運行成本上升,杭州不得不上調污水處理費用。而今後,這樣的漲價壓力將會減輕。「這樣的融資模式一旦成功運營,在民間資本的積極參與下,杭州污水處理率有望在近年內達到90%。」杭州市城建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投資發展部朱經理說,現在杭州市日產污水量約150萬立方米,處理率只有70%左右。

經營者有望收益5%-8%

本次招標吸引了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漢氏環境投資有限公司聯合體、天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司—西格斯吉寶科技亞洲有限公司聯合體等三家競標方,這三家上市公司在全國有多處投資先例,非常嚮往進入杭州市政公用設施投資領域。

北京某投資人士說,市政公用行業投資規模大,投資時間長,投資回報率低,但是投資回報穩定,相對來說市場風險較小。如果政策穩定,民間資本非常看重該領域的商機。

為了保障投資者利益,杭州將按照「企業成本+稅費+合理利潤」的保本微利原則,確定污水處理服務價格,投資者的利益將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收益率基本在5%—8%左右。

招商組有關人士分析,經營期第一年污水日處理量規定為31萬噸,此後逐年遞增,在整個特許經營期內,每年平均要處理2億噸污水,25年總共處理50億噸污水,假定每噸污水處理費在0.8元左右,25年的污水處理費為40億元。

根據估算,投資者為受讓資產掏出的真金白銀大約為2.5億元,其餘將向銀行貸款,由特許經營期內的污水處理收費作為還貸擔保。投資方真正付出的本息總計為10億元,稅後利潤仍然可觀。

■新聞附件

杭州在公用事業方面的嘗試

吸收社會資金投資市政設施建設,杭州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早在2000年9月26日,赤山埠水廠以1.5億元的價格成功拍賣,當時中標者是錢江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而本次污水處理招標,更是把引資范圍擴至全國。

為了減輕政府投資負擔,杭州市積極探索民間資本參與城市建設的新路子。相比5年前,現在融資模式和渠道豐富多樣,去年實施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更是及時提供了新思路。

為了增加市政公用項目的投資價值以及招標透明度,杭州市已經對經營性項目採取BOT(建設—運營—轉讓)、TOT(轉讓—運營—轉讓)合作方式,對准經營性項目給予適當補貼,對非經營性項目給投資者合理回報。

從去年開始,杭州市政公用事業引資動作頻繁。今年1月份創造性地用廣告設施使用權,交換武林廣場和岳廟地下通道內兩套西子奧的斯扶梯400萬元的建設成本。同時,在引入外資方面也有突破,不僅與法國ONYX公司簽訂了合作投資「二埋場」(天子嶺垃圾填埋場外的第二家垃圾填埋場)項目的意向書,還和英國「殼牌」簽訂了燃氣合作協議。

有關人士認為,與先進城市相比,在市政公用事業的經營水平上,杭州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近3年來,全國范圍內的市政公用類上市公司的凈資產平均增長率在8.5%左右,杭州市經營良好的企業普遍為5%—6%,至少還有2%-3%的可增長空間。

污水處理廠的生產原理

污水處理廠首先利用過濾、沉澱等方法,除去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中個體比較大的固體污染物,然後利用污水中的多種需氧微生物,把污水中的有機物分解成二氧化碳、水以及含氮的和含磷的無機鹽等,使污水得到凈化。

目前,大多數污水處理廠使用的是傳統活性污泥法,全過程為:原污水→格柵→泵→沉砂→一沉池→活性污泥曝氣池→二沉池→消毒→排放。(董捷)

6. 貴陽市新建小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維護管理辦法(2020修改)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新建小區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城鎮范圍內新建小區污水處理設施(以下簡稱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和相關活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新建小區,包括住宅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築、綜合性樓宇和為小區配建的公共設施、經營性用房等。

本辦法所稱污水處理設施,是指新建小區規劃用地紅線范圍內建築主體外的污水管道、檢查井、收集管網、集中式污水池、粗細格柵、機泵、閥門、自動控制設施、配電設施、一體化的污水處理設備和達標後的中水回用系統等附屬設施。第四條污水處理設施和污水處理應當遵循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第五條水務主管部門負責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城市管理、財政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的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水務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編制本轄區內的污水處理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級水務主管部門備案後,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第七條按照污水處理規劃要求和規劃技術標准規范,需要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新建小區項目,應當與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已經建成的小區項目但未達到有關標準的,水務主管部門應當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

污水處理設施施工圖應當依法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後,方可組織施工。

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應當依法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並在施工合同中約定需要建設的內容和雙方權利義務。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在依法核發新建小區項目建設規劃許可證時,應當按照規劃技術標准規范明確污水處理設施。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根據財力加大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維護所需資金的投入。

依法可以並需要以特許經營方式投資建設、營運污水處理設施的,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進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採取措施,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第九條新建小區應當實行雨污分流,污水進入該區處理系統,水質達標後就地使用。第十條污水處理設施依法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由其所有權人維護管理。所有權人無相應技術力量的,可依法委託具備相應技術條件的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統一維護管理。

污水處理設施交付使用後,經處理的中水就地使用。依法需要辦理排污許可手續或者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手續的,應當向生態環境或者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未依法取得許可手續的,不得排放。第十一條接受委託的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除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污水處理設施定期進行巡查、維護,並建立巡查、維護檔案,如實記錄巡查、維護情況,保障各類設施完好、暢通和安全運行;發現污水處理設施缺損或者外溢污水、雨水排泄不暢等情況的,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組織維修、疏通。第十二條禁止從事下列危及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損毀、盜竊污水處理設施;

(二)穿鑿、堵塞污水處理設施;

(三)向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和廢渣;

(四)向污水處理設施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廢棄物;

(五)建設占壓污水處理設施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危及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第十三條環境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生態景觀、衛生間沖洗等作業用水,鼓勵使用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達標排放的水。

7. 污水處理未來發展方向

污水處理一直是環保產業結構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在污水治理當中,市政內污水治理是長期以容來的主力。經過多年的發展,全國市政污水治理領域已接近飽和狀態,農村污水處理成為水務領域的另一個新「藍海」。總的來說,污水處理前景非常廣闊。


維拓環境 十萬伏特團隊為你解答。

滿意請採納!

8. 玉屏侗族自治縣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改善鄉村人居環境,推進鄉村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與監督等活動。

本條例所稱鄉村,是指自治縣縣城總體規劃確定的縣城中心城區以外的區域。

本條例所稱鄉村生活垃圾,是指鄉村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廢棄物。

本條例所稱鄉村生活污水,是指鄉村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排放的污水。第三條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治理遵循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公眾參與和綜合利用的原則。第四條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綜合協調、投入和保障機制,制定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分類化的政策措施。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生活垃圾的清掃、分類、投放、收集以及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排放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可以組織村(居)民制定村規民約或者居民公約,依法對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義務、獎懲等內容作出約定。第五條自治縣人民政府鄉村生活垃圾治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自治縣人民政府鄉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自治縣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運用科技手段,提高鄉村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和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排放以及管理運行的智能化水平。第七條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結合各自工作職責,加強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宣傳教育,倡導綠色、文明、健康的生產生活方式。

自治縣的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應當加強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公益宣傳,持續開展知識普及教育等宣傳活動,對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八條自治縣人民政府鼓勵、支持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應用先進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再生利用。第九條單位和個人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減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產生,遵守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有關規定。第十條自治縣人民政府對在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獎勵。第二章設施建設與維護第十一條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用地納入相關規劃。

自治縣人民政府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等具體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自治縣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參與做好轄區內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用地的選址、協調、徵用等工作。第十二條經規劃確定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第十三條建設鄉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污染防治的技術標准和規范,並根據人口聚集密度、自然地理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結合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實際,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第十四條自治縣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常規檢查和維護。

村(居)民委員會對區域內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日常管護。

9. 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污水有哪些除理

第一章總則 折疊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規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水與污水處理,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並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當遵循尊重自然、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監督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 國家鼓勵採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支持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促進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化利用,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折疊

第七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全國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全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中長期發展目標、發展戰略、布局、任務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地理、氣候特徵,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明確排水與污水處理目標與標准,排水量與排水模式,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污泥處理處置要求,排澇措施,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時序和建設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發生內澇的城市、鎮,還應當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並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

第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和防洪規劃,並與城鎮開發建設、道路、綠地、水系等專項規劃相銜接。

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編制,應當根據城鎮人口與規模、降雨規律、暴雨內澇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內澇防治目標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態系統,提高雨水滯滲、調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編制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一經批准公布,應當嚴格執行;因經濟社會發展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

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加大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維護的投入。

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和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合理確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標准,統籌安排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調蓄和排放等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城鎮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建設時序,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或者已建但未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應當按照年度改造計劃進行改造,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鎮排澇要求,結合城鎮用地性質和條件,加強雨水管網、泵站以及雨水調蓄、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等設施建設和改造。

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增加綠地、砂石地面、可滲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對雨水的滯滲能力,利用建築物、停車場、廣場、道路等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削減雨水徑流,提高城鎮內澇防治能力。

新區建設與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雨水徑流控制要求建設相關設施。

第十四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范圍內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以及需要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相連接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依法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徵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就排水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和相關標准提出意見。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排水設計方案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未建設連接管網等設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專門機構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

第十五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並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後,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通過招標投標、委託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負責管理。特許經營合同、委託運營合同涉及污染物削減和污水處理運營服務費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徵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的意見。國家鼓勵實施城鎮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設備;

(三)有完善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術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經專業培訓並考核合格;

(五)有相應的良好業績和維護運營經驗;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排水 折疊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降雨規律和暴雨內澇風險情況,結合氣象、水文資料,建立排水設施地理信息系統,加強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鎮內澇防治水平。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的預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鎮內澇防治預警、會商、聯動機制,發揮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庫、窪淀、湖泊調蓄洪水的功能,加強對城鎮排水設施的管理和河道防護、整治,因地制宜地採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確保雨水排放暢通,共同做好城鎮內澇防治工作。

第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的要求,確定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建設標准,明確雨水的排水分區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徑流。

第十九條 除乾旱地區外,新區建設應當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對實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區,應當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要求,進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結合舊城區改建和道路建設同時進行。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建不得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

在有條件的地區,應當逐步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合理確定截流倍數,通過設置初期雨水貯存池、建設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強對初期雨水的排放調控和污染防治。

第二十條 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

第二十一條 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稱排水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准,重點對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事項進行審查。

排水戶應當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二條 排水戶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排放口的設置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有關排放標准;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放口設置以及預處理設施和水質、水量檢測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要求排水戶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排水監測機構,應當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和水量進行監測,並建立排水監測檔案。排水戶應當接受監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安裝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監測數據與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共享。

第二十五條 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的,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相關排水戶;可能對排水造成嚴重影響的,應當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採取應急處理措施,並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六條 設置於機動車道路上的窨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保證其承載力和穩定性等符合相關要求。

排水管網窨井蓋應當具備防墜落和防盜竊功能,滿足結構強度要求。

第二十七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城鎮排澇風險評估制度和災害後評估制度,在汛前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並加強城鎮廣場、立交橋下、地下構築物、棚戶區等易澇點的治理,強化排澇措施,增加必要的強制排水設施和裝備。

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確保設施安全運行。

在汛期,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當加強對易澇點的巡查,發現險情,立即採取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汛期應當服從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指揮或者監督。
第四章污水處理 折疊

第二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維護運營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維護運營信息,並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保證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維護運營合同,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送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成本信息。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核定城鎮污水處理運營成本,應當考慮主要污染物削減情況。

第三十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應當安全處理處置污泥,保證處理處置後的污泥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後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

第三十一條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不得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因檢修等原因需要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應當在90個工作日前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在出現進水水質和水量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導致出水水質超標,或者發生影響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突發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應急處理措施,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核查處理。

第三十二條 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排水監測機構接受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從事有關監測活動,不得向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和排水戶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三條 污水處理費應當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不得挪作他用。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准不應低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支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給予補貼。

污水處理費的收取、使用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並將監督考核情況向社會公布。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為進出水在線監測系統的安全運行提供保障條件。

第三十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履行維護運營合同的情況以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檢查結果,核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

第三十六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在監督考核中,發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維護運營合同進行維護運營,擅自停運或者部分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或者其他無法安全運行等情形的,應當要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採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後仍無法安全運行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終止維護運營合同。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終止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簽訂的維護運營合同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城鎮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水資源和水環境狀況,合理確定再生水利用的規模,制定促進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指導。
第五章設施維護與保護 折疊

第三十八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窨井蓋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保障設施安全運行。

從事管網維護、應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間作業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設置醒目警示標志,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墜落、車輛陷落,並及時復原窨井蓋,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相關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組織編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應急預案,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以及城鎮排澇所必需的物資。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裝備、器材,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條 排水戶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危害,並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安全事故或者突發事件發生後,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採取防護措施、組織搶修,並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保護范圍,並向社會公布。

在保護范圍內,有關單位從事爆破、鑽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等可能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應當與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十二條 禁止從事下列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損毀、盜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二)穿鑿、堵塞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三)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和廢渣;

(四)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等廢棄物;

(五)建設占壓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六)其他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不得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查明工程建設范圍內地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相關情況。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排水管網等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制定拆除、改動方案,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核,並承擔重建、改建和採取臨時措施的費用。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保護情況的監督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及結果向社會公開。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現場進行檢查、監測;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和資料;

(三)要求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第四十五條 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維護和保護等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六章法律責任 折疊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因城鎮排水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排水造成影響或者嚴重影響,城鎮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提前通知相關排水戶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報告,採取應急處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對城鎮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清疏,影響汛期排水暢通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的,或者未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和生產運營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未按照規定事先報告或者採取應急處理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處置單位對產生的污泥以及處理處置後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進行跟蹤、記錄的,或者處理處置後的污泥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採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單位或者個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責任,保障設施安全運行的;

(二)未及時採取防護措施、組織事故搶修的;

(三)因巡查、維護不到位,導致窨井蓋丟失、損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從事危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逾期不採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單位未與施工單位、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折疊

第五十八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排水戶需要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排放污水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罰。

第五十九條 本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0. 市政工程污水處理的成本管理

文章根據作者多年實踐經驗就市政工程污水處理的成本管理進行了簡單的闡述。
一、我國現階段污水處理成本的現狀分析
污水處理行業是耗資比較大的行業,在我國屬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費用全部或部分由財政撥款,相關的運行成本由政府承擔,相對壓力小一些,加上這些單位在生產活動中處於社會壟斷地位,所以具有穩定性和安全性。這就造成了污水處理管理活動長期處於一種粗放型的、一貫制的事業性管理模式。造成了企業只關注花了多少資金,而不管創造的利潤與成本差額是否一致的現象,污水處理成本相對較高。而相對於上述企業污水處理廠的粗放型管理而言,小單位由於以追求經濟效益為主要目的,在污水處理問題上缺乏定量方面的基礎工作,也就不能形成完善的計劃成本、成本降低額、降低率等指標體系。而且對於小企業而言,內部參與部門缺乏相應的成本責任,在污水處理問題上,各部門縱向管理和橫向責任分工不是很明確,這就導致了共同保證目標成本實現的狀況。
二、污水處理中的成本分析
(一)污水處理的成本構成分析
污水處理的成本費用,是污水處理過程中消耗的生產資料轉移價值和勞動者為自己生產的價值的貨幣反映,是污水處理服務價值的主要組成部分。根據工業企業成本會計的原則,污水處理費的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一是與污水處理相關的各項支出。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等項目;二是污水處理費的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具體來說污水處理的生產成本細化如下:直接人工費,指直接參加污水處理人員的工資、津貼、獎金和職工福利費。製造費用,包括污水處理廠和各排水管理站為組織和管理污水處理所發生的管理人員工資和職工福利費,季節性及修理期間停工損失等費用。污水處理的期間費用,是指污水處理企業在特定期間為銷售、組織和管理正常污水處理以及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費用。銷售費用,是指污水處理企業專設的再生利用水的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管理費用,是指污水處理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污水處理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財務費用包括在污水處理期間發生的金融機構的手續費,以及因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
(二)污水處理中的成本管理問題分析
第一,當前污水處理排放標准與運行成本不相適應。企業採用污水處理排放的標准,必然要影響到污水處理運行成本的高低。反過來說,污水處理的成本越高,說明企業排放的污水的處理程度就越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也越小。如果嚴格執行排放標准,採用完全硝化+化學除磷+消毒+外加碳源+其他措施的方案,污水處理的直接成本將增加一半。根據國家規定,不同行業的污水排放標准不同,所以可以按照行業規定來進行設置,沒有必要進行全步驟的污水處理過程,這樣必將會導致成本上升。
第二,盲目擴大建設規模,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機制不健全。由於污水處理成本的不斷提高,許多企業成本急劇上升,造成污水處理設施處於閑置狀態。根據相關的調查顯示,目前全國1400多座污水廠中,有一半處於半開工狀態。另外,由於污水處理的收費制度不健全和缺乏有效的運營監管,使得設施運營難以為繼。從最近開展的一項經濟調查來看,目前仍有相當一部分城市尚未徵收污水處理費,而且在已經徵收的地方也存在收費過低的問題。尤為嚴重的是,為數眾多的中小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機制還沒有建立。收費機制的不健全將直接導致污水處理廠運營經費的短缺,造成污水處理機制落後。當前大部分污水費是加入到自來水費中一並收取,這也就給通過地下井取水或通過河道取水的自備水源形成的污水提供了少繳納污水費的空子。
三、污水處理成本的改進分析
隨著國家「十二五」計劃的開展,越來越多的目光轉向了和諧經濟建設。在規劃中,貨架強調要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加快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財政更是加大了對地方污水處理的資金投入。預計加上銀行資金,今年可以達到4000――5000億,這也就為廣大企業進行污水處理項目提供了優越的條件,就企業自身來說,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建立起完備的成本管理機制,盡量將污染治理資金效率最大化。做好成本管理機制,首先要建立健全目標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從定額管理、計量管理、原始記錄、內部價格和驗收管理工作抓起,採取一套科學的制度和方法建立圖標、文字等資料文件,實行項目成本管理檔化。其次應從如下三個環節考慮管理機制的建立:一是細化各個環節的核算,查找可以縮減的步驟。這就要求在分項分階段對污水處理的人工、材料、機械、辦公費等按月、按季度進行明細核算中,對發現問題找出原因,進行技術改進或者措施完善來選擇最佳方案。二是考核機制要認真、准確。在生產過程中,各生產班組根據廠部下發的成本任務單填寫每月或每季工作量、工程量及人工、機械等使用情況的記錄,經由專人成立的考核組逐項實施檢查、考核,確保污水處理成本合乎規范。
第二,探索、創新新的生產成本核算方式。為了使成本核算具有科學性、時效性,就要在成本的核算過程中不斷的進行探索和創新,總結路子,找好對策。污水處理成本監審中很關鍵的數據是污水處理量的大小,按照常規,都是進行單位污水成本進行計算,這樣污水的處理量就在企業運行費用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會計成本費用核算中,固定資產折舊、大修理費(按固定標准提取)、資金利息、人員薪酬、管理費用等得數值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隨處理量的變化而變化的,起決定作用的是設計規模、投資額大小;而對於動力費、直接間接材料費、污泥清運費、維修費等來說,他們隨著處理量的變化而變化,一般規律是處理量越大,這些費用發生得越多。如果我們將不隨處理量的變化而變化的部分作為固定成本,將隨處理量的變化而變化的部分作為可變成本,那麼企業成本的總和就是固定成本+變動成本的模式。這種模式,既維護了企業的合法利益,又能夠促進企業積極進行污水量的擴大,從而爭取更多的政府扶持資金。
四、結語
隨著生產知識化水平的提高和污水處理設備的不斷更新換代,各大企業的污水處理工作也必將更加簡單易行。各污水處理廠在成本管理工作中,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具體條件,認真進行成本的分析,抓住影響成本的關鍵,採取有效措施節約污水處理成本,建立有效的成本控制機制,就不僅能達到成本的不斷降低,而且還能間接促進經濟效益的增長。

更多關於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製作,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客服免費咨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閱讀全文

與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垃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浙江污水處理價格多少 瀏覽:888
廢水中為什麼氨氮高 瀏覽:657
金魚缸過濾系統視頻 瀏覽:197
解放空氣濾芯在哪裡 瀏覽:936
有機超濾膜生產廠家 瀏覽:760
污水處理廠工藝設計 瀏覽:791
污水廠老員工個人工作總結 瀏覽:490
君浩環保水處理設備 瀏覽:36
過濾過的廢水可以干嗎 瀏覽:554
污水處理廠土建施工資料 瀏覽:963
鍋爐清灰劑廠家鍋爐除垢劑價格 瀏覽:867
工業超純水停機了怎麼辦 瀏覽:691
鄉村生物污水處理 瀏覽:459
空氣凈化器過濾網怎麼裝 瀏覽:221
金壇污水處理多少錢 瀏覽:387
pe污水管道介面做法有幾種 瀏覽:710
直飲水機怎麼預留進水管 瀏覽:631
電滲析離子交換膜可以連續使用 瀏覽:550
如何處理甲苯廢水 瀏覽:763
簡單蒸餾觀察現象 瀏覽: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