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排污許可證如何辦理
1.企事業單位填報網上申報信息,提交紙質排污許可證申請資料;
2.環保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審批並提出修改意見、審核通過後核發排污許可證;
3.企事業單位自行監管企業環境管理情況,並按時提交執行報告;
4.環保部門採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證監督執法。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有核發許可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通過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裝置,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排污許可證申請表格式見附件。
(二)有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主要承諾內容包括: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按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關標准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台賬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等。
(三)排污單位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排污口和監測孔規范化設置的情況說明。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號,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經地方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並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還應提供納污范圍、納污企業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貳』 排污許可證如何變更
辦理排污許可證首先應登錄國家排污許可核發平台,進行注冊,如實填報申請信息,並將信息在平台上公開,然後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給環保部門,系統審歲槐睜查通過後生成排污許可證正副本,申請人可以去環保局領取。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六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核發環保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申請明衡材料應當包括: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乎歲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產設施或者車間申請的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 (二)自行監測方案; (三)由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承諾書。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等。
『叄』 排污許可證申請表變更怎麼下載
排污許可證申請表變更下載螞坦攜步驟如下。
1、登錄當地環保局的網上辦事大廳。悶伏
2、下載信睜申請表,下載排污許可證申請表變更即可。
『肆』 排污許可證變更流程
一、正面回答
排污許可證變更流程:
1、已經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登錄國家排污許可申請子系統,在業務辦理板塊選擇許可證變更模塊,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
2、排污單位點擊進入拆沖許可證變更模塊,點擊頁面中的我要變更按鈕;
3、排污單位申請變更時,需先填寫變更類型和變更內容。前一次排污許可證申請信息自動帶入,排污單位可在原有信息基礎上填寫或修改變更內容;
4、填寫完所有信息後,點擊提交按鈕,即完成排污許可證變更申報。
二、分析
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證屬於環境保護許可證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被廣泛使用。排彎爛污許可證制度,是指有關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核、頒發、中止、吊銷、監督管理和罰則等方面規定的總稱。
三、排污許可證必須辦理嗎?
現在不允許排污了,不再辦理排污埋御漏許可證。企業生產有污水產生,需要安裝凈化設備,所排廢水達到環保要求,然後申請環評,由環保局發給環保達標,允許生產的環保合格證。
『伍』 臨時排污許可證申請怎麼寫/範文
答;(1)填寫磨配完整的《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申請表》或《排放污染物臨時許可證申請表》;
(2)原排污許可證正,副本;
(3)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上一年度排污申報登記材料;
(4)近期廢水達標監測報告和廢氣達標監測報告;
(5)改制,改組,兼並或法人變更等情況的需提供證明材料.
瞎局指(6)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包括現生產設備規模,鍋爐規模,上年實際產量,耗煤量,耗水量,廢水排放量等相關情況),生產規模,工藝如有變更應說明清楚,以上材料需加蓋公章.
五,受理 對排污單位提出的污染物排放許可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屬於職責范圍的,應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於受理范圍的,應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臘粗決定,說明不受理原因並告知申請人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臨時排污許可證申請;按申請表填寫就好。
『陸』 排污許可證變更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排污許可證變更流程為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原核發機關提出變更排污許可證的申請。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二)排污許可證正本、副本復印件。(三)與變更排污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 申請變更排污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二)排污許雀汪純可證正本、副本陵搜復印件。(三)與變更排污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排污單位應當書面承諾對變更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以及嚴格執行變更後排污許可證的頃咐規定。
『柒』 排污許可證申請流程
1、向環保主管部門提交申請;
2、提交申請報告、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排放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環境管理規章制度等文件;
3、主管部門依法審核,發給排污許可證。
初次悔行態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臨時排污許可證換發正式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
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
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交試生產、試運行批准文件。
4、省轄市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6個月內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5、排放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裝置的,須提交自動監控裝置的驗收材料。
6、省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定的排污申報登記材料。
7、當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文件。
8、排污費交款通知書和「一般繳款書」回聯。
9、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核發意見和核定文件,包括各類污染物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濃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許可證發放類型等。
10、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規程、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等環境管理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碧源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帶頃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捌』 排污報表怎麼申報 國家排污許可申報
排污許可業務申報流程 1、排污單位登錄「國家排污許可信息公開系統」,在申報指南欄目可下載《排污許可證申領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和《企業守法承諾書》模板文件,線下填寫完成後掃描上傳系統。
2、點擊導航欄「網上申報」按鈕,進入「國家排污許可申請子系統」業務辦理平台頁面。
3、注冊後可進行相關業務和芹野的在線申請。請注意,同一法人不同地區的分公司/分廠需單獨申領排污許可證,注冊時「單位名稱」為企業總公司/總廠名稱,「注冊單位名稱」為本次申領許可證的企業分公司/分廠名稱,若沒有分公司/分廠,才可填寫總公司/總廠名稱。
4、首次在本系統申報排污許可證,請點擊「許可證申請」模塊進行填報。
5、許可證在線申請業務包括5項:排污許可證新辦申請、排污許可證變更申請、排污許可證延續申請、排污許可證補辦申請和信息公開。前四項業喚喊務的申報流程相同,信息公開用於排污單位發布申請前信息公開內容。
下面以排污許可證申請辦理流程為例進行說明。
排污許可證申請辦理流程:
第一步:排污單位點擊「許可證申請」進入許可證申請頁面
第二步:在許可證申請頁面內點擊「我要申報」按鈕進入申請資料填寫頁面
第三步:
根據填報頁面左側導航,一步一步填寫許可證申請信息,一個頁面填寫完成後,點首沖擊頁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鈕,填報下一頁的內容,也可以點擊「暫存」按鈕,保存當前填報信息。
申請填報包括14個頁面的內容,分別為:排污單位基本情況;
排污單位基本情況-主要產品及產能;
排污單位基本情況-主要燃料及原輔材料;
排污單位基本情況-排污節點、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設施;
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
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組織排放信息;
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無組織排放信息;
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企業大氣排放總許可量;
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
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請排放信息;
環境管理要求-自行監測要求;
環境管理要求-環境管理台賬記錄要求;
地方環保部門依法增加的內容;
相關附件。
請按照頁面順序進行填報。在填寫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燃料及原輔材料,排污節點、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設施相關表單內容時,系統會默認當前填報內容為企業注冊時填報的行業類別下的內容(填寫時可選擇的下拉菜單為注冊時填寫行業的下拉菜單),若當前申請單位涉及多個行業,請先選擇企業所在行業,再依次進行填報。
主要產品及產能信息表中,生產設施和產品都與主要工藝相對應,請分別添加主要工藝,及其對應的生產設施和產品。
生產設施編號、污染治理設施編號、排污口編號為企業自行編制或填寫當地環保部門統一印發的編號。請注意相同的設施和排放口填寫相同的編號,不同的設施和排放口填寫不同的編號,一次填寫一個編號,請勿將多個編號寫在一個文本框內。
為了滿足各地管理要求的差異,所有表單中都新增了其他信息列或備注信息文本框,若有對應表格中無法囊括的信息,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在其他信息列或備注信息文本框中。
第四步:發布許可申請前信息公開。
排污單位填寫完
(1)排污單位基本信息;
(2)主要產品及產能;
(3)主要原輔材料及燃料;
(4)排污節點及污染治理設施;
(5)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
(6)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組織排放信息;
(7)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無組織排放信息;
(8)大氣污染物排放信息-企業大氣排放總許可量;
(9)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
(10)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請排放信息表格相關信息後,可在本系統進行許可申請前信息公開,系統也會給予填報提示。
在業務辦理頁面,點擊「信息公開」模塊
點擊「許可申請前信息公開發布」按鈕,填寫發布起止時間。
填寫完成後,點擊「發布」按鈕,系統自動向國家排污許可信息公開平台發布一條申請前公開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填報的10張表單內容和相應的PDF文件。
信息公開期間排污單位不可以修改上述10張表單的內容,不可提交申請,但是依舊可以編輯自行監測、環境管理台賬記錄要求和地方環保部門依法增加內容的信息。信息公開時間截止,用戶可以再次編輯填報內容。
信息公開期間用戶可以撤銷發布內容,系統留痕保存,用戶可以再次提交發布內容。
排污單位可以進入信息公開模塊實時查看用戶反饋意見。
許可申請前信息公開除了可在本系統發布外,也可通過電視、廣播、報刊、公共網站、行政服務大廳或服務窗口等其他形式進行公開發布。
第五步:
許可申請模塊所有信息填寫完成後,點擊「提交」按鈕,確認提交後,業務申請填報完成,申報信息提交給管理部門審核。排污單位在提交申請頁面,可下載排污許可證申請表。
申請信息統一提交給企業所在區域市級環保部門(直轄市為區縣環保部門),由市級環保部門(直轄市為區縣環保部門)分發處理。
第六步:企業可在許可證申請頁面內隨時查看業務辦理的審核狀態,系統也會根據業務辦理情況在「消息中心」欄目中發送信息通知。
審核狀態說明:
未提交:已填寫申請,但還未提交,可點擊操作列的「繼續申報」按鈕完成業務申報。
已提交等待受理:排污單位的許可證業務申請已提交成功,等待受理中。
審批中:排污單位的許可證業務申請已受理,正在審批環節。
審批通過:排污單位的許可證業務申請已審核通過,排污單位可在各地規定期限內去相關部門領取審批意見和排污許可證正、副本。
補件:排污單位業務辦理資料不全,需補齊資料後再次提交申請。
不予受理:企業提交審批部門有誤,審批部門打回不予受理。
審批不通過:排污單位不符合《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不予辦理排污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