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們這里的工業園污水處理廠90%是工業廢水,只有10%是生活污水,想問一下需要哪些監測項目
"總鉛、總銅、總鎳或者其它重金屬的監測" 園區內有這類企業么?
你們日常做的 :「回COD、答BOD、SS、TP、TN、NH3-N、MLSS、MLVSS、SVI、PH、污泥濃度、污泥含水率。每星期做一次硝酸鹽氮、總鹼度、氯化物、有機物。」 這些都是維持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的水質數據,重金屬廢水一般都是需要企業處理到位才允許排放的,所以正常情況下你們不需要測重金屬,當然,我說的是「正常情況下」。
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具體如下:
1、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2、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3、第三十四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4、第三十五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5、第三十六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2)工業有機廢水量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六章明確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提出了5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3、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網—《國務院:無許可證向城鎮排放污水者處50萬以下罰款》
Ⅲ 工業廢氣,煙粉塵,工業廢水,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總量哪個部門有數據
如果是一個區域的總量這個在環保部門總量科或者總量處能查到
如果是查找單個企業的那就是他們的環評或者排污許可證上都有,或者也可以去環保局申請該企業的信息公開
Ⅳ 工業廢水排放標准gb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專車間處理設施排屬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3 其他規定
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2 工業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3 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
Ⅳ 工業廢水來源都有哪些
1、含汞廢水
含汞廢水主要來源於有色金屬冶煉廠、化工廠、農葯廠、造紙廠、染料廠及熱工儀器儀表廠等。從廢水中去除無機汞的方法有硫化物沉澱法、化學凝聚法、活性炭吸附怯、金屬還原法、離子交換法和微生物法等。一般偏鹼性含汞廢水通常採用化學凝聚法或硫化物沉澱法處理。
2、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葯、醫葯、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廢水中重金屬的種類、含量及存在形態隨不同生產企業而異。由於重金屬不能分解破壞,而只能轉移它們的存在位置和轉變它們的物理和化學形態。
3、含氰廢水
含氰廢水主要來自電鍍、煤氣、焦化、冶金、金屬加工、化纖、塑料、農葯、化工等部門。含氰廢水是一種毒性較大的工業廢水,在水中不穩定,較易於分解,無機氰和有機氰化物皆為劇毒性物質,人食入可引起急性中毒。
4、造紙工業廢水
造紙廢水主要來自造紙工業生產中的制漿和抄紙兩個生產過程。制漿是把植物原料中的纖維分離出來,製成漿料,再經漂白;抄紙是把漿料稀釋、成型、壓榨、烘乾,製成紙張。
這兩項工藝都排出大量廢水。制漿產生的廢水,污染最為嚴重。洗漿時排出廢水呈黑褐色,稱為黑水,黑水中污染物濃度很高,BOD高達5—40g/L,含有大量纖維、無機鹽和色素。
5、化學工業廢水
化學工業廢水主要來自石油化學工業、煤炭化學工業、酸鹼工業、化肥工業、塑料工業、制葯工業、染料工業、橡膠工業等排出的生產廢水。
化工廢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首先應改革生產工藝和設備,減少污染物,防止廢水外排,進行綜合利用和回收;必須外排的廢水,其處理程度應根據水質和要求選擇。
Ⅵ 城市道路上的污水管道是屬於那個部門在管呀
城市道路上的排水管道是屬於城建局管理的范疇,城建局下屬有專門的排污公司。專城市道路屬上的雨水和廢水是不能排到一起的,雨水是屬於自然水資源,我們只要做好排水疏通工作就可以了。城市廢水是居民用水和工業企業排放出來的,這樣的水是高度污染或有毒有害的廢水,是要排放到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的。所以最好不要把雨水和廢水混到一起排放。
Ⅶ 污水處理廠屬哪個部門管
排污由環保局管。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達不到排放標准要求或不符合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
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後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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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廠選址注意事項
1、廠址必須位於給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鎮、工業區和生活區位於河流附近,廠址必須在它們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風向的下風向,並應同城鎮、工業區、生活區以及農村居民點保持一定的距離,但又不宜太遠,,以免增加管道的長度。
2、廠址應盡可能與處理後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農田)或受納水體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築物和設備高程布置的需要,節省能源和動力。
4、盡可能少佔和不佔農田,並考慮後續建設發展的可能性。
Ⅷ 工業廢水處理工證由哪個鑒定機構蓋章
由國家環境保護部門授權的鑒定塵哪答機構進行蓋章。國家環境保護部門授權的鑒定機構具有較高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可以對工業廢水處理工的專業知識派慧和技能進行鑒定和認證,發放相應的證書。緩猛國家環保部門授權的鑒定機構包括環保部門、環保理化分析都可以進行工業廢水處理工證書的評定簽發蓋章等工作。
Ⅸ 污水處理廠歸哪個部門管理
一般的污水處理廠分為幾個部門:調試部門、監測部門、維護部門,還有就是上層領導。 那是企業,其生產中的排污由環保局管,現在只有少部份廠是由環保局進行行政管理,大多是獨立的企業,少的是行政部門管。
一、污水處理步驟:
1、廢水首先經過格柵、篩網後流至絮凝沉澱池,為了使處理效果好,在絮凝沉澱池中加入混凝劑,使廢水中懸浮物治理效果更好,混凝加葯也起到調節廢水的作用.絮凝沉澱後的廢水流入預曝氣調節池中。
2、曝氣調節池中通入空氣,起到預曝氣調節的作用.調節均勻的廢水用泵提升到一級浮動填料生化池中。
3、生化池中安裝充氧效率很高的曝氣頭,並裝入浮動填料,實踐證明該項技術對COD和BOD有較高的去除效率.一級浮動填料生化池中廢水自流入二級浮動填料生化池,二池採用方法相同。
4、二級浮動填料生化池水自流入斜板沉澱池中.池中加入聚丙烯蜂窩斜管,可大大提高沉降效率,另外水力負荷高,停留時間短,佔地面積小。
5、混凝沉澱池與斜板沉澱池沉澱污泥排入污泥濃縮池中,然後經污泥脫水機械脫水。
6、斜板沉澱池排出的水流入清水池中,經檢測後外排。
二、污水處理方法:
1、按作用分:污水處理按照其作用可分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學法三種。
(1)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離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質,在處理過程中不改變化學性質。常用的有重力分離、離心分離、反滲透、氣浮等。物理法處理構築物較簡單、經濟,用於村鎮水體容量大、自凈能力強、污水處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況。
(2)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陳代謝功能,將污水中呈溶解或膠體狀態的有機物分解氧化為穩定的無機物質,使污水得到凈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處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3)化學法:是利用化學反應作用來處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的方法,多用於工業廢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等。化學處理法處理效果好、費用高,多用作生化處理後的出水,作進一步的處理,提高出水水質。
2、按處理程度分:污水處理按照處理程度來分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三級處理。
(1)一級處理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物質,常用物理法。
(2)二級處理的主要任務是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BOD去除率為80%~90%。
(3)三級處理的目的是進一步去除某種特殊的污染物質,如除氟、除磷等,屬於深度處理,常用化學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第三十三條 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Ⅹ 河水污染歸哪個部門管
主要是環保局負責監督。
河流污染是指由於人類活動,直接或間接地把物質或能量引鋒搏旁入河流環境,造成損害河流生物資源,損壞河水和河流環境質量,危害人類健康等有害的影響,也是水體污染的一種。其污染程度隨時間變化,而且擴散快,污染影響大。
水體污染的水質指標:
(1)pH值。pH值是污染指標之一,它表示污水的酸鹼狀態。生活用水一般呈弱鹼性,其pH值約在7.2~7.6之間。工業廢水的pH值變化極大,其pH值對排水管道腐蝕性很大,特別是強酸性工業廢水對混凝土材料也有腐蝕作用,應充分掌握其變化規律。pH值對水生生物及細菌的生長與活動均有直接影響,從而會影響到污水的生物處理和水體自凈的過程。
(2)懸浮物。水體中的懸浮物質含情是水質污共的基本指標之一,它表明的是水體中
12b內沉澱下來的部分稱為可亂因集是這顯帶可用來表示木體中是擇物的質量。生活污水中沉澱下來的物質通游稱為污能,而工亞版水中沉提的顆柱物則稱為沉語。
(3)有機物。許多工業陵水和生活污求巧言有機物。生活污水中的有機物主要是動。植物的殘體和描理物;從化學組成石,主要是成水花公物,脂睛和班白質。這些復雜的有機的主要是出碳、氧、貧、氮、統等元來的成是它們在污水中通常是不穩定的,在微生物的作用下,不斷地進行分解,並轉化為瓶物的棄料,通過植物的光合作用和同化作用。又合成為植物的機體。在有機物的分解過程印,自由氧的存在與否對分解的性質有決定性的影響。在有氧的情況下,有機物在好氧微生物的作用下進行分解,稱作好氧分解。
(4)化學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簡寫為COD)。用氧化劑氧化污水或工業廢水中有機污染物時所耗用的氧量,稱為化學需氧量,用COD表示。COD指標是衡量水中有機物質含量多少的指標,是反映水體被有機物污染的項重要指標,能夠反映出水體的污染程度。COD的單位為mg/,其值越高,表示污水或廢水中的有機物越多,水體污染越嚴重。化學需氧量(COD)的測定,隨著測定水樣中還原性物質以及測定方法的不同,其測定值也有所不同。目前應用最普遍的是酸性高錳酸鉀氧化法與重絡酸鉀氧化法。高錳酸鉀(KMn0,)法,氧化率較低,但比較簡使,在測定水樣中有機物含量的相對比較值時,可以採用。重鉻酸鉀(K,Gr,0,)法,氧化率高,再現性好,適用於測定水樣中有機物的總量。
(5)生化需氧量(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簡寫為BOD)。生化需氧量是指水體中微生物在一定時間內和一定溫度條件下分解有機污染物的過程中所消耗的溶解氧量。溶解氧(DO)是指溶解於水中的氧量。生化需氧量或生化耗氧量(五日化學需氧量)是用來表示受有機物污染程度的綜合性指標。當水中所含的有機物與空氣接觸時,由於需氧微生物的作用而分解,使之無機化或氣體化時所需消耗的氧量,即為生化需氧量。它說明水中有機物由於微生物的生化作用進行氧化分解,使之無機化或氣體化時所消耗水中溶解氧的總數量。其單位用mg/L表示。其值越高說明水中有機污染物質越多,污染也就越嚴重。為了使檢測資料具有可比性,一般規定一個時間周期,在這段時間內,在一定溫度(20℃)下用水樣培銀模養微生物,並測定水中溶解氧消耗情況,一般採用五天時間,稱為五日生化需氧量,記作BOD,,其數值越大證明水中含有的有機物越多,因此污染也越嚴重。生化需氧量(BOD)是一種環境監測指標,主要用於監測水體中有機物的污染狀況。一般有機物都可以被微生物分解,但微生物分解水中的有機化合物時需要消耗氧,如果水中的溶解氧不足以供給微生物的需要,水體就處於污染狀態。
(6)細菌數。污水和有些工業廢水中含有大量細菌,每毫升污水中的細菌數常以百萬計,這些細菌大部分是無害的,但其中可能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危害的病原菌和寄生蟲卵,如大腸菌將會引起腸道傳染病,水體中大銀橡腸菌群數量多,比較容易檢查,所以把大腸菌群數作為生物污染指標。又如製革廠廢水中常含有炭菌,這類細菌極難殺滅。進行污水廢水處理必須消滅病原菌,使人類健康不受到危害。
(7)有害物質。生活污水通常不含有毒物,但含有相當數量的氮、磷、鉀等肥料成分,因而盡可能地利用生活污水灌溉農田。工業廢水中含有的某些污染物對人類和生物往往是有害有毒的,如有些工業廢水中含有鉛、鉻、砷、銅、氯化物、氛化物和酚等物質都是有毒害的。它們又是有用之物,應進行回收作為工業原料。這些物質的含量是廢水處理與利用的重要指標。又如隨著核工業的發展放射性污染也很嚴重,2011年日本大地震,引發大海嘯,並導致福島核電站發生爆炸,多座核反應堆泄漏輻射物質。福島第一核電站排出的污水中所含的放射性物質碘-131、艷-134 和艷-137 已經大范圍擴散,濃度最高的地點位於福島第一核電站以東約30km、水深126m的海底,那裡每千克土壤中艷-134和艷-137的含量分別為260Bq和320Bq。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對人和動物有一定的危害,危害的程度取決於含有放射性物質濃度的大小,超過允許標準的廢水,必須進行妥善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部門是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機關;各級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地質礦產部門、市政管理部門、重要江河的水源保護機構,則應結合各自的職責,協同環境保護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