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污水治理措施
首先國家各級政府在資金、政策、法規法規上以環境道德教育為主導,以經濟處罰為輔助手段,從源頭上加強水污染的監督管理和強化執法,第二要加大水治理工程措施,給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改善工藝和更新設備,提高效率,第三,水治理科學技術保障是重中之重,華清科技的物理水治理方法:有重力分離、過濾、蒸發結晶和物理調節等來治污;化學水治理方法:酸鹼中和方法,溶於水的中和沉澱法等,通過化學反應治污;生物水處理方法: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謝活動, 減少存在於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 或使其完全無害化, 使已受污染的環境能部分或完全恢復到原始狀態的方法。
法律依據:
生態環境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城鎮(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通知》 一、依法明晰各方責任。城鎮(園區)污水處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含園區管理機構)、向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的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納管企業)、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等多個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責任是規范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的前提和基礎。根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履行好以下職責:一是組織相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二是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城鎮(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吸引社會資本和第三方機構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設施。三是合理制定和動態調整收費標准,建立和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四是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准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等工作。五是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賦有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納管企業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一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工業污水進行預處理,相關標准規定的第一類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應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處理達標;其他污染物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二是依法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開展自行監測並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覺接受監督。屬於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的,還須依法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並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運營單位共享數據。三是根據《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委託處理合同等,及時足額繳納污水處理相關費用。四是發生事故致使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時,應當立即採取啟用事故調蓄池等應急措施消除危害,通知運營單位並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運營單位應當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不得排放不達標污水。一是在承接污水處理項目前,應當充分調查服務范圍內的污水來源、水質水量、排放特徵等情況,合理確定設計水質和處理工藝等,明確處理工藝適用范圍,對不能承接的工業污水類型要在合同中載明。二是運營單位應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或園區管理機構認真調查實際接納的工業污水類型,發現存在現有工藝無法處理的工業污水且無法與來水單位協商解決的,要書面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三是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開展進出水水質水量等監測,定期向社會公開運營維護及污染物排放等信息,並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送污水處理水質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四是合理設置與抗風險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調蓄設施和環境應急措施,發現進水異常,可能導致污水處理系統受損和出水超標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污染物溯源,留存水樣和泥樣、保存監測記錄和現場視頻等證據,並第一時間向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⑵ 污水處理廠提標工程中提標具體是什麼意思
提高污水排放標准。常見於污水處理廠工程,對設施進行重新設計,提高污水處理能力,使出水達到國家及地方標準的要求。
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主要是提高污水排放標准,對污水中的COD、氨氮、總氮、總磷等等的排放指標提高。要達到這些要求,就要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重新設計、盡量少改動,提高污水處理能力,使出水達到標準的要求。
(2)污水廠提標相關政策擴展閱讀:
進水水質
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主要與下列因素有關:
城市性質及經濟水平 如處理規模部分中所述,由於城市所在地域及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污水的水質亦不相同。例如沿海發達城市和南方城市用水量較大,污水濃度較低;北方城市特別是西部地區用水量較少,相對濃度較高;工業比重大的城市,由於工業廢水排入下水道的濃度較高,致使城市污水濃度較高等。
1、工業廢水水質
原則上工業廢水必須經過廠內處理後達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後才可納入城市管網,最終進入污水處理廠。但由於目前我國對點源污染的管理體制和手段尚未健全,工業廢水不經處理後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的現象屢有發生;因此在確定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進水水質時,必須充分考慮該因素的影響而留有餘地。
2、其它污染源
除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污染源外,常常還有農牧業污染和城市垃圾衛生填理場內滲濾液的納入等因素。因此在確定污水處理廠進廠水水質,應對上述水量及水質進行綜合平衡計算。
3、排水體制
當排水體制採用全部或部分截流合流制時,應注意由於截流倍數、截流水量而造成的污水濃度的變化給進水水確定帶的影響。
⑶ 政策丨「十四五」期間,水務行業發展機遇
從2015 年起,我國水環境治理行業政策發布頻繁,其中「水十條」的發布標志著我國水環境治理從政策層面全面進入了面源治理、綜合治理的新時期。我國先後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等多項政策法規。
我國出台的一系列水環境保護政策
1、排放標准提升,污水處理進入提標改造期
近年來,污水處理一直是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領域。由於單一污水處理項目新建產能需求減弱,新增市政項目基本以提標改造為主,目前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規模超過2億噸/天,已有80%左右完成提標改造出水達一級A,在三年行動規劃下,未來兩年仍有千億改造空間。
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推進會上提出了「有河要有水,有水要有魚,有魚要有草,下河能游泳」的要求,將在水環境質量改善的基礎上更加註重水生態保護修復。污水提標改造仍是「十四五」規劃的重要內容。
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需求將帶來廣闊市場空間。隨著我國對環境保護要求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污水廠的排放標准由原來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二級、一級 B 標准提升為一級 A 甚至更高標准,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迫在眉睫。截止 2019 年底,主要上市公司一級 A 標准執行率約60%,提標改造空間較大。預估「十四五」時期,污水處理提標改造整體市場空間約 800 億元。
2、村鎮污水為補短板重點方向,技術型公司優勢明顯
由於農村居民環境保護意識不足,以及經濟條件有限,許多村莊缺乏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統,直排現象普遍。同時行政村污水垃圾治理相對緩慢,與城市、縣城相比,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嚴重滯後。2018年全國建制鎮和鄉村污水處理率分別僅53%和19% ,距十三五目標相差甚遠,其中村鎮污水設備空間預計千億以上。
膜技術公司受益於污水資源化和農村污水分散式治理:MBR相較於傳統工藝( A2O )的核心優勢在於佔地面積小、污泥量少、出水水質好。在污水資源化及村鎮污水分布治水技術中優勢突出。
3、政策紅利釋放,黑臭水體市場未來可期
2020年11月3日,新華社播發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 社會 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簡稱《建議》),其中要求,治理城鄉生活環境,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當前城市黑臭水體存量市場規模仍有 300 多億元,且黑臭反彈現象明顯,農村黑臭治理尚未開啟,全國治理市場空間仍是千億級別。
⑷ 漫談怎樣做好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作
主要要考慮現有污水處理系統核心問題有哪些和能做哪些。
1、就近新建污水處理設備設施,分擔一部分處理任務,提高停留時間,提高處理效果;
2、原有池體內換更有效的生物填料/增添生物填料。提高生物膜數量,增加生化效能;
3、引入膜系統,保證出水指標。前端加葯劑,維持平衡;相比之下,第二種經濟、效果穩定、速度快根據部分城市水資源短缺的現狀,一些地方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的目標值估計應考慮達到再生水標准..應優先考慮優化運行管理,而不要急於改造。盡量利用現有設施和設備以及控制新增能耗.
中國污水處理業也不乏遺憾和隱患.」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曲久輝說,污水處理業從頂層設計到具體實踐,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缺位導致行業的短視、粗放、混亂,甚至劣質.清華大學教授、環境學院副院長王凱軍介紹,我國絕大部分污水處理廠取消了初沉池設計,大量採用延時曝氣等高能耗工藝,以高能耗為代價實現污染物削減與減排,形成了「減排污染物、增排溫室氣體」的尷尬局面。夏青認為,真要污水處理廠提標,就再不能在終端賣力,讓十大污染行業的帽子繼續留在污水處理廠.必須在前端源分離下功夫,從糞尿不入污水處理廠開刀,用城鄉營養物綠色大循環的戰略措施為污水處理廠分擔壓力。
⑸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總責,通過依法徵收污水處理費和適當的財政補貼,保證城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第四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的監督管理。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管理。
財政、發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污水再生利用規劃,統籌安排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城鎮污水再生利用率應當達到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要求。第六條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試運行申請。試運行之日起3個月內,建設單位應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竣工驗收。
城鎮污水處理廠已經具備運行條件的,應當及時組織運行。第七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後的實際處理負荷在一年內不得低於設計能力的60%。第八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在進水口、出水口和關鍵水處理構築物等位置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測裝置及流量計量裝置,並與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控設施聯網。
在線監測裝置投入使用前,應當經過依法檢定,使用中的在線監測裝置,應當依法定期檢定。
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操作規程使用、維護在線監測裝置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除、閑置、改變或者損毀。第九條污水處理廠出水口的設計、建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
設計能力大於2萬噸/日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安裝符合國家要求的中控系統並正常運行。第十條工業企業等排污者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在工業企業內部先行處理,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要求後,方可排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
城鎮污水處理廠接納污水水質濃度不得高於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的標准。第十一條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應當符合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達不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當進行提標改造。第十二條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超過設計標准導致出水超過標准時,城鎮污水處理廠有舉證的責任和應急處理的義務,並且應當及時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處理。第十三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運行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污泥屬於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規定進行安全處置,並對處置後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對污泥暫存池採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其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的建設要求。第十四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採取措施防止臭氣外溢並達到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第十五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建立污水處理廠運行記錄和台帳管理制度。第十六條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保持連續運行,不得擅自停運。因設施大修、檢修、維護等確需全部或者部分設備停運或者導致處理能力明顯下降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實施,並按照規定時間恢復正常運營。第十七條因突發事件導致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或者部分設備停運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應當立即啟動安全運行應急預案,進行檢修,並在2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恢復正常運行後,污水處理廠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第十八條城鎮污水處理廠需要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應當向有管轄權的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置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建設。
城鎮污水處理廠試運行期間或者停運期間,廢水若需直接排入河湖,應當向環境保護、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進行。
⑹ 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排放標准怎麼提高
排放標準是提高不了的,標準是國家制定發布的,國家對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排放標準是有要求的,必須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 18918-2002 才能達標排放。
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問題所說的提高應該是指水質如何處理才能提供效率吧。一般污水處理廠處理有以下5種方法:
一、間歇活性污泥法(SBR)
間歇活性污泥法也稱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equencing Batch Reactor-SBR),它由單個或多個SBR池組成,運行時,廢水分批進入池中,依次經歷5個獨立階段,即進水、反應、沉澱、排水和閑置。進水及排水用水位控制,反應及沉澱用時間控制,一個運行周期的時間依負荷及出水要求而異,一般為4~12h,其中反應佔40%,有效池容積為周期內進水量與所需污泥體積之和。
比連續流法反應速度快,處理效率高,耐負荷沖擊的能力強;由於底物濃度高,濃度梯度也大,交替出現缺氧、好氧狀態,能抑制專性好氧菌的過量繁殖,有利於生物脫氮除磷,又由於泥齡較短,絲狀菌不可能成為優勢,因此,污泥不易膨脹;與連續流方法相比,SBR法流程短、裝置結構簡單,當水量較小時,只需一個間歇反應器,不需要設專門沉澱池和調節池,不需要污泥迴流,運行費用低。
二、吸附再生(接觸穩定)法
這種方式充分利用活性污泥的初期去除能力,在較短的時間里(10~40min),通過吸附去除廢水中懸浮的和膠態的有機物,再通過液固分離,廢水即獲得凈化,BOD5可去除85%~90%左右。吸附飽和的活性污泥中,一部分需要迴流的,引入再生池進一步氧化分解,恢復其活性;另一部分剩餘污泥不經氧化分解即排入污泥處理系統。
分別在兩池(吸附池和再生他)或在同一池的兩段進行。它適應負荷沖擊的能力強,還可省去初次沉澱池。主要優點是可以大大節省基建投資,最適於處理含懸浮和膠體物質較多的廢水,如製革廢水、焦化廢水等,工藝靈活。但由於吸附時間較短,處理效率不及傳統法的高。
三、氧化溝
氧化溝是延時曝氣法的一種特殊型式,它的平面像跑道,溝槽中設置兩個曝氣轉刷(盤),也有用表面曝氣機、射流器或提升管式曝氣裝置的。曝氣設備工作時,推動溝液迅速流動,實現供氧和攪拌作用。
與普通曝氣法相比,氧化溝具有基建投資省,維護管理容易,處理效果穩定,出水水質好,污泥產量少,還有較好的脫N、P作用,適應負荷沖擊能力強等優點。
四、連續進水周期循環延時曝氣活性污泥法(ICEAS)
ICEAS反應器前部設有預反應區(占池容積的10%)。反應池由預反應區和主反應區組成,並實現連續進水,間歇排水。預反應區一般處在厭氧和缺氧狀態,有機物在此被活性污泥吸附,該區還具有生物選擇作用,抑制絲狀菌生長,防止污泥膨脹。被吸附的有機物在主反應區內被活性污泥氧化分解。
反應連續進水,解決了來水與間歇進水不匹配的矛盾。但該工藝沉澱效果較差、凈化效果變差,易發生污泥膨脹,污泥負荷較低,反應時間長,設備容積增大,投資較大。
五、生物脫氮除磷工藝(A/A/O)
污水首先進入厭氧池與迴流污泥混合,在兼性厭氧發酵菌的作用下,廢水中易生物降解的大分子有機物轉化為聚磷菌可以吸收小分子有機物(如VFA),並以PHB的形式貯存在體內,其所需的能量來自聚磷鏈的分解。隨後,廢水進入缺氧區,反硝化細菌利用廢水中的有機基質對隨迴流混合液帶入的NO3- 進行反硝化。廢水進入好氧池時,廢水中有機物的濃度較低,聚磷菌主要是通過分解體內的PHB而獲得能量,供細菌增殖,同時將周圍環境中的溶解性磷吸收到體內,並以聚磷鏈的形式貯存起來,隨後以剩餘污泥的形式排出系統。系統中好氧區的有機物濃度較低,正有利於該區中自養硝化菌的生長。
厭氧、缺氧、好氧三種不同的環境條件和不同種類的微生物菌群的有機配合,能同時具有去除有機物、脫氮除磷的功能;工藝簡單,水力停留時間較短;SVI一般小於100,不會發生污泥膨脹;污泥中磷含量高,一般為2.5%以上;厭氧-缺氧池只需輕緩攪拌,使之混合,而以不增加溶解氧為度;沉澱池要避免發生厭氧-缺氧狀態,以避免聚磷菌釋放磷而降低出水水質和反硝化產生N2而干擾沉澱;脫氮效果受混合液迴流比大小的影響,除磷效果則受迴流污泥中挾帶DO和硝酸態氧的影響,因而脫氮除磷效果不可能提高。
⑺ 有誰知道江蘇省的排放污水水質提標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嗎急等
「到2008年底,投資27億元,全面完成太湖流域169座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脫氮脫磷「提標」改造任務,使沿湖的污水處理廠全面達到最新制定的最高等級排放標准,與原排放標准相比,再削減排污總量50%左右」。這是近日江蘇省政府與沿太湖的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京等5市政府簽訂新一輪太湖水污染治理責任狀上所確立的目標。
為全面加快太湖流域鐵腕治污攻堅戰,江蘇省委、省政府確立了太湖治理的兩個階段目標:2010年在全省總體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前,實現太湖水質明顯好轉,確保太湖周邊地區飲用水安全;到2020年全省基本實現現代化之前,恢復太湖地區山青水秀的自然風貌,形成流域生態良性循環、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宜居環境。
「十五」以來,江蘇省全面加快了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達到了235萬噸,比「九五」期末增加了3.4倍。為了下更大的決心,以更高的標准,用更嚴的措施徹底治理太湖流域水污染,有效削減城鎮生活污染負荷,江蘇省針對太湖流域人口密集大、排污總量高的狀況,及時組織環保專家制定了更加嚴格的太湖流域水環境排放標准,特別是針對有效削減氮磷排放量,明確了進一步嚴控的嚴格措施。目前,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新的排放標准限值與原先的排放標准相比,C0D排放標准限值由原先的60至120毫克/升,提高到50至60毫克/升;氨氮排放標准限值由原先的15毫克/升,提高到了5毫克/升;總磷排放標准限值由原先的1毫克/升,提高到了0.5毫克/升。
為使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盡快達到最新制定的最高等級排放標准,江蘇省政府及時與沿湖5市政府簽訂了城鎮污水處理廠脫氮脫磷「提標」改造的責任狀,規定到2008年底,全面完成沿湖169座城鎮污水處理廠脫氮脫磷「提標」改造任務。其中,包括日處理323.3萬噸已投運的污水處理廠,日處理41.6萬噸在建的30座污水處理廠等。據統計,這些沿湖城鎮污水處理廠完成脫氮脫磷「提標」改造任務後,與現在相比,可再削減C0D排放量50%,再削減總氮60%和總磷50%。
轉自江蘇環保
⑻ 污水處理政策
法律分析:污水處理政策如下:1、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全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2、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3、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達到一級A排放標准;4、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游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力爭達到30%;5、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條 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⑼ 國家污水處理提標改造項目資本金要求
問:國家污水處理提標改造項目資本金要悄頃求絕斗
答:國家污水處理啟宏陸提標改造項目資本金的具體要求因項目具體情況而異,一般由政府具體部門按照當地規定製定,也可以結合項目實際情況來進行調整。但基本上,資本金的額度不應低於投資總額的15%,且要求項目期間達到規定的凈現值(NPV)要求並且資金完全、准確地注入項目。
⑽ 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促進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管理,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污水資源化利用,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結合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制定本標准。本標准分年限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項目和標准值。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執行本標准。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和醫院污水,應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相關行業的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的相應規定限值及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本標准為首次發布。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4284 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准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12348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准被修訂時,應使用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