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醫療廢液應如何處理
目前市面上各種醫療污水處理設備參差不齊,價格有高有低,但處理的效果回是否可以達標以答及後期穩定性都有很大的區別,一台好的醫療污水處理器,不僅僅只是對污水進行消毒,還需要過濾、沉澱、吸附、水質調節等多項綜合處理,過於簡單和廉價的產品只會做一做表面工作,而無法處理後滿足標准內的每一項的指標。另外市面上的污水處理主要有如下幾種:1、投葯式;2、電暈臭氧;3、低壓水解臭氧。相對來說臭氧氧化性和便捷性要由於投葯;低壓水解的臭氧要更優於電暈產生的臭氧。我這邊是深圳做污水處理的廠家,如果有不明白的也可以向我咨詢
『貳』 醫院污水處理項目是歸衛生局管還是環保局管理
醫療機構污水處理由衛生、環保、住建等部門共同監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違反醫療廢物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的行政處罰,適用本辦法。
(2)醫療廢水監督擴展閱讀:
醫院廢物處理不當行為
(一)在醫療衛生機構內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按照《條例》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的,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排入醫療衛生機構內的污水處理系統的;
(三)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叄』 醫療污水檢測標准
法律分析:醫療污水是指醫院(綜合醫院、專業病院及其它類型醫院)向自然環境或城市管道排放的污水。其水質除一般生活污水外,還含有化學物質、放射性廢水和病原體。因此,必須經過處理後才能排放,特別是肝炎等傳染病病房排出來的污水,須經消毒殺菌後才可排放。近兩年各類診所(骨科、肛腸、內科、口腔等診所)排污情況被廣泛關注,有可能被嚴格要求執行醫療污水排放標准。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本標准規定了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處理工藝和消毒要求、取樣與監測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本標准適用於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污泥及廢氣排放的控制,醫療機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驗收後的排放管理。當醫療機構的辦公區、非醫療生活區等污水與病區污水合流收集時,其綜合污水排放均執行本標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統的醫療機構,其非病區生活區污水排放執行GB8978的相關規定。
『肆』 醫療污水處理要求與標准
醫療廢水也就是來自醫院含有大量的病原細菌、病毒和化學葯劑,需要特殊工藝處理的廢水。醫院產生的廢水具有直接、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如果不經過消毒、滅活等無害化處理,直接排入下水道,必會造成水、土壤的污染,易成為危害社會健康的一個「源頭」、導致介水傳染病的發生流行。因此,醫療廢水應專業處理後才能排放。
1.在工作時佩戴N95等具有防護功能的口罩及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及手套需要及時更換;
2.在記錄當日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狀況時要及時對使用的筆等用75%的酒精進行消毒;
3.工作結束時要使用肥皂液、消毒液並用流動的水洗手;
4.有室內污水處理設施的工程應強通風,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紫外燈照射等方式強化消毒滅菌。
5.嚴格按照污水處理工序進行處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各項指標及工藝參數正常,必要時可將污水處理設施交與第三方運營;
6.對主要處理單元的設備要進行及時的檢查及更換,保證95%的設備完好率;
7.加強對醫療廢水處理消毒環節的監督檢查,嚴禁未經消毒處理或處理未達標的醫療廢水排放。對隔離區要指導其對外排糞便和污水進行必要的殺菌消毒;(
8.每日對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等進行監測,確保醫療廢水、污泥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中傳染病醫療機構、綜合醫療機構中的相關要求;
9.低放射性廢水應經衰變池處理;
10.洗相室廢液應回收銀,並對廢液進行處理;
11.口腔科含汞廢水應該進行除汞處理;
12.檢驗室廢水應根據使用化學品的性質單獨收集,單獨處理;
13.含油廢水應設置隔油池處理;
14. 一體化設備上面不要放置重物,不要行駛車輛,以防止出現坍塌危險。
15. 必須注意污水中不得有大塊固體物質進入設備,以免堵塞管道與孔口及損壞水泵;進水口應設置格柵等過濾裝置。
醫療廢水的處理好壞影響著人們的健康,所以在處理的過程中不但要保護好自身的安全,同時也要注意廢水處理達標後才能排放。
『伍』 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其效益,保護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一切單位(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的污水處理設施。第三條污水處理設施包括:工業廢水凈化設施;污水綜合利用、重復利用和閉路循環設施;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醫療污水處理設施;飯店、賓館污水處理設施等。第四條擁有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必須做到:
一、經設施處理後的水質應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或指標;
二、設施處理水量不得低於相應生產系統應處理的水量;
三、污水處理所產生的污泥,應妥善處理或處置;
四、設施的管理應納入本單位管理體系,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及管理人員,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操作規程、運行費用核算、監督監測等各項規章制度。第五條污水處理設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經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審查和批准:
一、須暫停運轉的;
二、須拆除或者閑置的;
三、須改造、更新的。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報送文件之日起,須暫停運轉的在五日內,其他在一個月內予以批復。逾期不批復,可視其已被批准。第六條污水處理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應立即採取措施,停止廢水排放,並及時報告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設施運行情況的考核。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轉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測,被檢查單位必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妨礙檢查工作的正常進行。第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除按規定徵收排匯費外,還可根據不同情節,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
一、限期完善的污水處理設施,逾期未完成的;
二、設施處理水量低於相應生產系統應處理水量的;
三、污泥未妥善處理或處置的;
四、拒報或謊報污水處理設施情況的;
五、擅自拆除或閑置處理設施的;
六、拒絕環境保護部門現場檢查或弄虛作假的;
七、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的。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對污水處理設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二、設計、製造污水處理設施有創新或發明,效益顯著的;
三、對污水處理設施工藝和設備進行科學研究有創造發明的。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陸』 醫院污水排放標准
醫院污水排放標准包括:
1、每張病床每天排放的污水量約為200-1000L;
2、未經處理的原污水中含菌總量達10^8個/mL以上。
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
醫療廢水的處理目前通常有兩大類:
1、預處理;
2、深度處理。
預處理一般為過濾、沉澱、消毒等簡單處理工藝,處理一般達到納管標准;深度處理即為預處理加上生化處理,處理一般達到國家的排放標准。常見的普通曝氣法、氧化溝法、A/B法、A2/O法屬於前者,生物轉盤、接觸氧化法屬於後者。小規模醫療廢水生化處理常用工藝有:A/O工藝,MBR工藝,SBR工藝,CASS工藝。醫療廢水一體化設備多採用改良的AO法和MBR法,二者的核心都是以生物處理為主,只是MBR工藝在污水的末端處理上增加一套膜處理系統,使廢水的出水水質更好更穩定。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具體包括:
1、污水排放要求;
2、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1的規定;
3、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准;
4、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
5、禁止向GB3838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污水;
6、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與非傳染病房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糞便經過消毒後方可與其他污水合並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門的海事管理機構對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農業、漁業等部門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柒』 醫療污水排放標准
1.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h,
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10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捌』 醫療廢水排放標准gb18466-2005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處理工藝和消毒要求、取樣與監測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本標准適用於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污泥及廢氣排放的控制,醫療機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驗收後的排放管理。
當醫療機構的辦公區、非醫療生活區等污水與病區污水合流收集時,其綜合污水排放均執行本標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統的醫療機構,其非病區生活區污水排放執行GB8978的相關規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准和本標准表5、表 6所列分析方法標准及規范所含條文在本標准中被引用即構成為本標 準的條文,與本標准同效。當上述標准和規范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3097 海水水質標准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 HJ/T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檢測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醫療機構 medicalorganization
指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急救站等。
3.2 醫療機構污水 medicalorganizationwastewater
指醫療機構門診、病房、手術室、各類檢驗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間等處排出的診療、生活及糞便污水。當醫療機構其他污水與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時一律視為醫療機構污水。
3.3 污泥 sludge
指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沉澱污泥和化糞池污泥。
3.4 廢氣 wastegas
指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有害氣體。
4 技術內容
4.1 污水排放要求
4.1.1 傳 染 病 和 結 核 病 醫 療 機 構 污 水 排 放 一 律 執 行 表 1的 規 定 。
4.1.2 縣級及縣級以上或 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 2的規 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 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准。
『玖』 莊稼地被醫院 污水污染了找對方怎麼處理
首先,先收集證據:
①、拍攝醫院污水總排放口;
②、拍攝醫院的排污許可證;
③、拍攝醫院污水處理站近期水質第三方監測報告,是否達到水質相關要求。
④、無污水處理站的,直接向當地生態部門反映,要求現場考察。
了解醫院污水排放方式:醫院的生活污水以及醫療污水有一個總排口,一般來說,直接接到醫院自建的污水處理站,然後接到市政管道的進入市政污水廠的。
這其中少一步都是不允許的,有些醫院在建設期間周邊市政管網不健全的,就會根據規范要求提高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標准並取得排污許可證後方可直接排放,而且排放的水體不能是是農田灌溉渠道。
題外話,一般來說,不會出現醫院污水排放會污染莊稼的,醫院污水的水質趨向於生活污水,除非傳染病醫院,含少量重金屬,而且正規醫院一定會建污水處理站的,這是國家規定的,不建會被生態部門責令建設的,不然無法投入運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節 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八條 禁止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廢水或者醫療污水。